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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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5号令)等规定,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以便更好的贯彻、落实住建部5号部令,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具体内容如下: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登记由我站稽查管理科负责接件受理,并组织核查现场开工情况及法定建设程序的履行情况(五个工作日完成)。

经站内工作流程确定监督工作小组后,由稽查管理科转达到相关监督管理职能科室,及时开展监管工作。

(一)受理的三种情况:1.手续齐全正常介入2.有报建号介入3.需特殊介入(二)现场复核的两种情况:1.未开工工程,复核后正常介入2.已有形象进度的工程,上报分管站长,经站领导研究后稽查科进行受理,受理后送职能科室科长提名监督小组工作人员,经分管站长及站长审核批准后,由稽查科转送相关职能科室及时开展监督工作。

二、制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由监督职能科室科长负责下达到监督工作小组,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1. 由质量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组织组员负责执法监督工作计划书(方案)的编制。

2.进入现场召开首次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会,要求建设单位组织参建五方及检测机构参加,根据工程的重要性,进行差别化管理,确定质监站参会人员:(1)政府投资、政府确定的重点大型公用项目,需分管站长带队参加;政府投资的其他项目,由副总工带队参加。

(2)10万平方米以上的报监项目由站长或分管站长带队参加;3万平方米至10万平方米的项目由副总工带队参加;3万平方米以下1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由科长、副科长带队参加;1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由监督小组组长带队参加。

3.监督工作计划的审核由监督科室科长或副科长初步审核,最终报总工室审定批准,监督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4.由监督工作小组组长通知建设单位告知参建五方及检测机构召开首次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会;监督职能科室科长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站内参会人员。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本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本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审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注重事前预防、全过程控制和事后监督。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与力量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机构。

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体系,明确组织编制、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提供所需的设备、技术支持和经费保障。

第三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原则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开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注重专业性,对于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内容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二)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包括工程质量计划、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试验等;(三)组织实施对建设工程的抽查检验,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四)建设工程的质量验收,对合格的工程予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五)建设工程的质量维修,对工程竣工后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维修处理。

第五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包括责任追究机制、投诉举报机制、信息管理机制等。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制度范文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制度范文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检查范围1.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道工程等。

2.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应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过程、材料质量、施工质量、工程竣工等环节。

三、检查和评定主体1.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参与。

2. 相关部门应对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四、检查和评定程序1.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材料准备:建设单位应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和检测设备。

(2) 检查计划: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制定检查计划。

(3) 检查实施:按照检查计划进行现场检查,并记录相关情况。

(4) 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5) 验收评定: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工程验收评定。

五、检查和评定内容1.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 工程设计:检查工程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是否能够满足工程功能。

(2) 施工过程:检查施工过程是否符合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工程规范。

(3) 材料质量:检查施工中使用的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 施工质量: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工艺质量和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 工程竣工:对工程竣工情况进行查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六、检查和评定标准1.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2. 对于出现的问题,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整改。

3. 工程质量差异化评定应根据工程的重要性、使用功能和特殊要求进行。

4. 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应以评定报告形式呈现,并由相关单位签字确认。

七、检查和评定结果处理1. 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工程,应及时进行验收,并发放相应的证书或批准文件。

2. 对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工程,应责令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三篇)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三篇)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一些要点:1. 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立: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工程质量的检查,评估和监督。

2. 建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

质量监督部门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 实施质量验收制度:建设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工程的结构安全、主要技术指标、材料使用等方面进行评估,达到规定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 实施质量追溯机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建立起建设工程质量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对每个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的质量记录进行存档,以备日后的查验和核实。

5. 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技术。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二)是指具体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细则和要求。

以下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1. 监督范围:明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包括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和质量目标。

2. 监督机构和人员:确定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 监督计划: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明确监督的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并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和及时进行。

4. 监督标准: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标准和要求,包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相应的检测方法。

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质量评估标准

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质量评估标准

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质量评估标准监理实施细则是指监理机构或个人执行监理任务时,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的指导性文件。

其中,质量评估标准是保障工程项目质量的关键要素之一。

本文将探讨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质量评估标准,并强调其重要性。

一、背景介绍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监理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质量评估标准被制定出来。

质量评估标准包括了工程质量的各个方面,如施工工艺、材料选择、工序要求等,其目的是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

二、质量评估标准的内容和要求1. 施工工艺要求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质量评估标准首先要求施工工艺符合规范要求。

包括施工作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施工顺序的协调性以及施工方法的科学性等。

监理人员要及时检查和评估施工方案,确保其符合要求。

2. 材料选择及使用要求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质量评估标准还要求材料选择和使用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在工程建设中,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监理人员应对材料的选用、检验、储存和施工过程进行评估,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3. 工序要求工程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合理的工序安排。

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质量评估标准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确保各道工序之间的衔接顺畅,避免施工中出现冲突和问题。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随时调整和优化工序安排。

4. 质量控制要求在建设工程中,质量控制是重要的保障工程质量的措施之一。

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质量评估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施工中的质量检查、质量记录、质量纠正等环节。

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质量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三、质量评估标准的重要性1. 保障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质量评估标准能够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避免施工中出现问题和隐患。

质量评估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规范监理工作质量评估标准是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执行标准。

首件工程评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首件工程评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首件工程评估实施细则为切实抓好悬臂浇筑连续梁 (刚构) 首件工程评估工作,确保公司承建的时速 200km/h 及以上铁路建设项目的悬臂浇筑连续梁 (刚构) 首件工程一次性通过建设单位初评及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评估,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1. 为切实抓好悬臂浇筑连续梁 (刚构) 首件工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公司成立“悬臂浇筑连续梁 (刚构) 首件工程评估领导小组”,由公司副总经理王广钟任组长,副总工程师郜小群任副组长,工程、安质环保、科技、成本部相关专业工程师为组员,负责公司悬臂浇筑连续梁 (刚构) 首件工程评估的技术指导和公司首件工程评估验收工作。

2. 公司项目经理部 (指挥部) 及承担悬臂浇筑连续梁 (刚构) 施工任务的子公司要成立相应的首件工程评估小组,负责首件工程评估工作的具体策划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督促检查。

二、首件工程原则上为建设单位指定的悬臂浇筑连续梁 (刚构) 工点,当建设单位未指定或已经指定其他施工单位悬臂浇筑连续梁 (刚构) 工点为首件工程时,由公司项目经理部 (指挥部) 根据全线最先开始施工且具有代表性的原则选取指定一处悬臂浇筑连续梁 (刚构) 工点作为公司在该线的首件工程,报经公司同意后组织开展首件工程评估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悬臂浇筑连续梁 (刚构) 首件工程评估实施的工作流程和主要内容1. 连续梁 (刚构) 0#段正式施工 (支架、托架) 前三个月,按公司有关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报送连续梁 (刚构) 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上部结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经公司和相关单位审批后组织实施。

2. 首件工程专项作业指导书应按照《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暂行办法》(建建〔2009〕107 号) 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

专项作业指导书应就 0#段、边跨现浇段支架或托架搭设拆除工序,0#段、边跨现浇段支架或托架预压工序,临时支墩或支座安装工序、永久支座安装工序,模板加工和安装工序,钢筋加工和安装工序,预应力管道和预埋件加工安装工序,挂篮加工、安装、加载试验、走行、拆除工序,0#段混凝土制备、运输、浇筑工序,悬浇段混凝土制备、运输、浇筑工序,边跨及中跨合龙段劲性骨架、临时预应力束张拉工序,边跨及中跨合龙段混凝土制备、运输、浇筑工序,预应力筋穿束、张拉、压浆、封锚等工序分别进行编写。

工程质量考核、检查制度范文(4篇)

工程质量考核、检查制度范文(4篇)

工程质量考核、检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考核和检查。

第三条工程质量考核和检查的目标是: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工程质量考核和检查的原则是:全面性、科学性、公正性、及时性。

第二章质量考核第五条质量考核制度是根据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质量目标,以及施工组织和管理的情况,对工程质量进行定期监督、评估和考核的制度。

第六条质量考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工艺等方面的质量管理情况,以及质量验收和评估结果。

第七条质量考核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审查、实地检查、随机抽查、专家评估等。

第八条质量考核的结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评估目标进行比较、分析和评价,并及时向相关责任人反馈,以及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九条质量考核的频率和时限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和建设进度进行确定。

第十条对于质量考核不达标的工程项目,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纠正,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章质量检查第十一条质量检查制度是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施工进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的制度。

第十二条质量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材料和设备的管理、施工质量的检验等。

第十三条质量检查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查、样品检验、设备检测、档案查阅等。

第十四条质量检查的结果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形成质量检查报告,以便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十五条质量检查的频率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和建设进度进行确定。

第十六条对于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四章考核和检查的组织和管理第十七条考核和检查的组织和管理由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负责,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或第三方进行。

第十八条考核和检查的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关技术和管理能力,并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一、检测主体本细则明确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主要检测主体,包括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检测机构等,并规定了各个主体在质量检测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

二、质量检测范围细则明确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质量检测等相关内容。

同时,对于特定重要工程和关键节点工程,要求进行专项质量检测。

三、质量检测要求细则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方法、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包括实验室设备和人员的要求、检测记录和报告要求、质量检测的程序和流程等内容。

四、质量检测管理细则针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进行规定,包括质量检测机构的认证和审批、检测机构的监督和检查、检测机构人员的资格要求等。

同时,细则还规定了对于违规行为和不合格检测结果的处理和纠正措施。

五、质量检测结果的使用细则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使用方式和范围,包括质量评定、验收资料审核、质量事故处理等方面。

同时,对于质量检测结果的保密和安全要求也进行了规定。

六、监督和评估细则强调了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包括对质量检测机构的评价和认定、对检测人员的考核和监督等方面。

同时,细则还规定了质量检测工作的监测报告和年度总结的要求。

此外,细则还包括了相关的附件和补充条款,对于特殊情况和特殊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要求进行了规定。

综上所述,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包括检测主体、检测范围、检测要求、检测管理、检测结果的使用、监督和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可为江苏省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提供明确的规范和指导。

木结构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木结构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木结构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前言木结构是一种常用的建筑结构,其具有轻质、高强、抗震性好等特点,因此逐渐得到了广泛应用。

但同时,木结构工程的施工难度高,工期长,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因此,对其质量的监督和检验非常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木结构工程质量监理的实施细则,以保证木结构工程的质量。

监理内容木结构工程质量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前的监理1.进行木材、胶合板、连接件等材料的检查,包括检查材料的规格、强度等指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生产厂家是否有资质。

2.对施工工艺进行检查,包括检查施工图纸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施工工艺是否合理、可行,施工工具、设备是否齐备,操作是否规范。

3.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现场卫生、劳动安全等情况,确保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施工过程中的监理1.重点关注施工过程中的连接部分,包括连接件的安装方法、紧固力度、间距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裂纹、变形等问题。

2.对木材加工和处理进行监督,包括检查木材的表面是否平整、光滑,有无腐烂、裂纹、变形等问题,检查防腐处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定期检查,包括木材连接的牢固性、墙板拼接的平整度、地面铺装的平整度、隔热层的安装等。

施工后的监理1.对施工完成后的木结构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检查墙板拼接是否平整、连接件是否牢固、木材是否出现变形等问题。

2.检查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是否达到防火、隔热要求等。

3.检验施工单位是否完成了工程的退场、清理等工作。

监理要求在进行木结构工程的质量监理时,要求监理人员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1.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正确评估木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设计师等进行有效的协作。

3.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对监理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质量标准等有充分的了解。

4.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和工作效率,能够按照工程进度要求,及时进行监理报告的编写和反馈。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目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考核是为了评估和监督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本细则旨在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考核的实施过程,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二、考核内容2.1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与完善评估单位将根据企业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相关资料,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文件进行审核和评估。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质量手册的编制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具体、详实;•相关程序文件是否齐全,并与质量手册相衔接;•质量管理资料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2.2 质量目标的制定与实施评估单位将审查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目标制定过程,并考核其是否得到实施。

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质量目标的设定是否明确,是否具有可达到性和可衡量性;•质量目标的分解和落实情况;•相关质量目标的执行情况和结果。

2.3 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的实施情况评估单位将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质量检查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质量检查结果的记录和处理;•质量验收的程序和要求是否符合规定;•质量验收结果的记录和处理。

2.4 问题整改与预防措施的实施评估单位将对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和评估,考核问题整改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质量问题的及时发现和记录;•问题整改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三、考核方法评估单位将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考核:3.1 文件审核评估单位将对企业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评估其是否符合要求。

3.2 现场检查评估单位将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观察和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质量目标的实施情况、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的执行情况等。

3.3 文件抽查评估单位将随机抽查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文件,检查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工程质检制度细则

工程质检制度细则

工程质检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质检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质检是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工作进行检查、测试、评估和监督,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三条工程质检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四条工程质检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公开、合法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二章工程质检组织机构第五条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工程质检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程质检工作。

第六条工程质检部门应当建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工程质检团队,负责具体的工程质检工作。

第七条工程质检团队应当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确保工程质检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工程质检团队应当不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第三章工程质检工作流程第九条工程质检工作应当分为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并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

第十条前期工程质检包括工程设计审查、招标文件审核等,主要目的是确保工程建设方案合理、可行。

第十一条中期工程质检包括施工过程监督、质量检验等,主要目的是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二条后期工程质检包括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估等,主要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国家标准。

第四章工程质检制度第十三条工程质检制度包括质检标准、质检方法、质检程序、质检责任等内容,应当由工程质检部门制定和颁布。

第十四条质检标准是指工程质量检测和评估所遵循的标准和要求,主要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第十五条质检方法是指工程质量检测和评估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和测试方法,主要包括实地检查、取样检测、实物比对等。

第十六条质检程序是指工程质量检测和评估所遵循的流程和步骤,主要包括质检计划、质检方案、质检报告等。

第十七条责任制度是指工程质检工作中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工程质检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工程实测质量检查制度

工程实测质量检查制度

工程实测质量检查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程项目从设计、材料选择、施工到竣工验收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通过实测检验来评估和保证最终工程的质量。

适用范围覆盖所有参与该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方。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质量检查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质量检查计划。

2. 施工单位需配备专业的质量检测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日常监督。

3. 监理单位应独立于施工方,客观公正地开展质量检查工作。

4. 设计单位需提供详细的设计文件,并配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三、检查内容及标准1. 结构安全性:依据设计要求和规范,对建筑结构进行荷载测试和稳定性分析。

2. 材料合规性:所有使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规定,有相应的合格证明。

3. 施工工艺:按照施工操作规程,确保每一步骤准确无误。

4. 功能实现:确保工程项目各项功能达到设计预期。

5. 环境适应性:工程项目应满足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无不良影响。

四、检查流程1. 制定详细的质量检查计划,包括检查时间点、方法、标准和责任人。

2. 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记录。

3. 对于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并由监理单位复核确认。

4. 完成每个阶段或关键节点的检查后,应形成书面报告,供项目管理层审核。

五、问题处理与反馈1. 任何质量问题都应立即上报至项目管理层,并通知相关单位。

2.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应暂停工程施工,直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 建立问题追踪机制,确保所有问题都被有效解决,不留隐患。

4. 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反馈给所有参与方,以提升整个团队的质量意识。

六、培训与提升1. 定期对质量检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2. 鼓励创新检查技术和方法,提升质量检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3. 加强内部沟通与交流,分享优秀经验和案例,共同提升项目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七、总结与改进1. 项目结束后,应对整个质量检查过程进行总结,提炼经验教训。

首件工程评估实施细则

首件工程评估实施细则

首件工程评估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发挥样板引路作路作用,规范首件工程评估验收施工管理行为,推行管理制度、资源配置、施工工艺和过程控制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项目要全面实行“首件工程评估验收制”,应选取管段最先开始施工并具有代表性的工程为首件工程,必须做成样板示范工程,为后续同类工程施工起到样板引路的作用,项目将组织各班组在施工前对样板工程进行观摩,推广其相关工艺和管理措施,使后续同类工程质量达到甚至超过首件工程。

第三条当项目所属行业规定、业主要求指定首件工程时,按行业规定和业主要求执行首件工程评估。

若项目所属行业、业主均无具体要求时,则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第四条项目经理部成立首件工程实施及评估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总工、项目书记、副经理、安全总监组员: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负责首件工程的组织实施和评估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经理为执行《首件工程评估实施细则》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程师为具体落实人。

第三章首件工程的选取第六条首件工程按专业可划分为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轨道工程、房建工程、装修工程、电务工程、其它工程等。

首件工程应参照以下标准选取:(一)桥梁工程:①墩(台)身工程(各一个)。

②梁体工程(含预制架设、现浇,不少于2孔)。

③桥面系工程(不少于200m)。

(二)路基及附属工程(各不少于200m)。

(三)隧道工程(含矿山法隧道和盾构隧道):①二衬混凝土(100m)。

②盾构管片预制及安装(100m)。

③洞门工程(一座)。

(四)涵洞工程(一座)。

(五)车站主体结构工程(底板、中板、顶板,各不少于20m)。

(六)车站出入口(一个)。

(七)轨道工程(含道岔)(不少于500m)。

(八)装修工程(不少于一个标准间)。

(九)其它工程,各个项目可根据各自项目特点参照以上标准自行选取确定。

第七条首件工程实施及评估小组应首先将上级单位(股份公司、公司)、业主明确的首件工程纳入本单位首件工程管理,其次再根据公司、业主及行业要求,结合项目特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梳理需要执行的首件工程细目,在项目施工前编制《首件工程实施计划表》(附件1),经项目经理组织讨论审定后下发执行,同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6篇)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6篇)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一、质量检验实施细则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现场质量工程师负责工序的检查,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工程检查,报验和监理签证工作,组织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把工程质量控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审核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认真详细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错误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提出2、施工测量放线,放线实行“双检”制,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公司、项目部双检,一般工程由经理部采用不同人或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记录要规范,字迹工整清晰,主测人员要签字。

3、水泥、钢筋、砂石料等各种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不全者,不得进场。

4、原材料应按指定地点设置,经试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____年中考冲刺综合复习指导北京地区试题广东地区试题江苏地区试题5、对施工中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必须事先编制详细的质量措施和技术操作标准,施工中必须派技术人员6、试验人员须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做到各种试验数据齐全、真实、资料完整。

7、质检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检查程序,配合监理工程师及时认真进行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8、质检工程师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掌握设计尺寸,每道工序完工后,会同技术人员及时进行自检,填写有关检查证,核定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

9、质检工程师该经常深入现场,发现违反设计、施工规范或技术操作规程的行为,除向当事人进行教育、帮助和提出纠正意见外,还应填写“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

对问题严重的应进行必要的处罚,对因质量问题及人身安全或对以后工程质量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有权决定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5篇)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5篇)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1)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及一个单元,都必须经过“三检”,应有详细地自检记录,尤其要重视原始资料的整理、保存,保汪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隐蔽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因技术资料不全,不实而无法确认质量等级的.不得组织评定。

(2)“三检”合格后,由承包人凭上序工程《水利水电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工序质量评定表》向监理申办开工(仓)签证,监理机构进行抽榆评定等级,对于非联检项目在____小时内完成必要的抽榆工作,联检在____小时完成验收签证。

上道工序及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及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3)监理工程师在检查。

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一般的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及时改正,做好记泶并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的性质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待改正并重验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如承包人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部分工程暂停指令》待承包人改正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方可重新开工。

(5)单元工程质量在施工承包人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承包人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评定,并经承包人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报现场工程师评定其质量等级。

(6)分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填写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复核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主体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需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其工程质量等级。

(7)单位工程质量应由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负责自检,由承包人----广西贺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人组织评定,在施工单位自评基础上,由监理部门复核,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等级。

(8)承包人应逐月填报《施工月报》,监理部填报《监理月报》。

(9)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人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指示单》,督促承包人执行。

工程建设考核细则

工程建设考核细则

工程建设考核细则工程建设考核细则是指在进行工程项目的实施和完成过程中,对工程进展和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的规范性文件。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考核细则,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下面是一份工程建设考核细则的模板,供参考:一、项目背景(简要说明该项目的背景和目标)二、考核范围(明确考核的对象和内容)三、考核指标(列举具体的考核指标及其权重,例如工期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评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四、考核方法1.组织考核会议:定期召开考核会议,对项目进展、质量问题以及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和考核。

2.项目现场检查:定期进行项目现场检查,评估工程进度、安全措施、施工质量等情况。

3.质量评估:对完成的工程节点进行质量评估,包括检查工程图纸、验收经过等。

4.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5.高风险问题处理:对于出现的高风险问题,及时调整施工计划,做到风险事前预防和事后补救。

五、考核频次(明确考核的时间节点和频率)六、考核结果1.考核等级划分:设定考核等级划分标准,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质量评估等指标给出相应的等级。

2.考核结果通知:将考核结果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施工人员等。

七、奖惩机制1.奖励制度:对于在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等。

2.惩罚措施:对于在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扣款、追责等。

八、管理责任(明确各级中层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力)九、考核总结与改进1.考核总结:每个考核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总结,总结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2.改进措施:根据考核总结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效率。

以上是一份工程建设考核细则的模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考核细则的建立需要参考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其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要注重适应各个不同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文(3篇)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文(3篇)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依法运作的原则,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评估,加强对监督人员培训和监督工作的指导。

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规定监督工作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第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工程质量状况,加强对监督工作的监控和管理。

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监督计划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年度监督计划,明确监督的重点、范围和方式方法。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制定相应的监督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有效的监督工作。

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重点工程和重大风险工程的监督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监督,加强对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监督工作。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计划的评估和调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对监督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章监督人员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人员的选拔和培养机制,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监督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业务考核,确保监督人员具备必要的监督技能。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监督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及时纠正监督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监督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监督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制度工程质量是保证建筑安全、提高建筑质量的紧要保证。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的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制度是特别必要的。

本文将认真介绍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制度。

一、概述为保证工程质量,监督并掌控施工工艺、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并最后以验收评定结果来评价工程质量和验收结果。

因此,建立科学的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制度,成为实现良好工程质量的紧要措施。

二、检查和评估的对象(一)检查和评估对象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二)检查和评估的重点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施工工艺、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是否充足相关要求。

(三)检查和评估的标准是国家法规、专业标准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

三、检查和评估内容(一)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实施检查对象是否具有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质量文化,是否有效实施;检查质量方案、技术方案、质量监控方案、质量整改和验收方案等文件的编制和实施情况。

(二)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建筑施工工艺流程,验证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是否依照要求操作;检查所用施工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检查施工成果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三)工程材料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监控设施是否齐备;检查客观性材料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检查工程材料贮存、运输、保护及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四)工程设备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施工设备管掌控度的落实情况;检查确保工程设备的性能和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和项目要求;检查工程设备及配件的安装、维护和使用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标准。

(五)验收依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运用实地检查、数据评估、现场比对、技术交流、材料检验等方式,对工程质量验收的结果进行评估。

四、检查和评估方法(一)实地检查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直接接触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工人及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始数据的收集、记录与分析。

(二)数据评估利用历史数据、主观阅历、理论假设、数据分析、专家判定等方法,分析施工现场数据,评估施工相关质量要素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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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实施细则(2012年2月修订版)1、目的1.1为提高项目工程质量、规范工程质量检查方法,特制订本细则。

1.2主要采用现场实测方法进行质量检查,用数据分析评估工程质量状况,持续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做全面检查,同时针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作专项扣分,及时发现并处理工程重大风险。

1.3统一工程质量评估的组织、方法和流程。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开发的所有在建工程的质量评估检查工作。

3、组织3.1集团计划及工程管理部负责统一协调集团在建项目的评估工作,负责每月组织一次集团所有在建项目的质量检查评估工作。

3.2各分公司工程职能部门负责统一协调本公司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工作,负责每半月组织一次本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其中每月可有一次与集团组织的同步进行。

并负责跟踪、督导项目部的整改。

3.3各项目部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项目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工作,并负责落实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改。

4、职责4.1集团计划及工程管理部4.1.1负责集团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办法的制定、修订、解释。

4.1.2负责组织月度工程质量评估工作,编制评估报告。

4.1.3检查重大或普遍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并督促整改。

4.1.4对项目施工资料进行检查,检查资料真实有效性。

4.1.5根据每次评估结果提出奖惩,树立“内部标杆”。

4.1.6负责集团内工程管理经验及教训的总结和推广。

4.1.7在每次巡查过程中,针对销售展示区的完善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4.2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4.2.1负责组织本公司在建项目的质量检查评估工作。

评估方法与集团检查评估要求一致,频次不得低于每半月一次,其中每月有一次可与集团组织的检查评估同步进行。

4.2.2负责编制本公司内部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报公司管理层和集团计划及工程管理部。

4.2.3负责根据评估情况,制定分公司层面纠正、预防措施,并跟踪落实。

4.2.4负责监督项目部每周进行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审核项目部检查结果。

4.2.5根据集团计划及工程管理部安排,派员参与集团层面的工程质量检查评估。

4.2.6对各项目展示区的完善及维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4.3分公司项目部4.3.1负责贯彻落实项目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组织好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确保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以下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风险评估:施工单位须做到全数测量,包括所有部位、工序质量,即实测概率为100%;监理单位或分公司项目部(联合监理)须对施工单位的实测数据进行复核,数量不得低于总数量的50%;分公司项目部(社会监理)须对监理、施工单位的实测数据进行复核,数量不得低于总数量的20%。

4.3.2在实测过程中须同时对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进行风险排查,及时制定对策,解除风险。

4.3.3负责落实项目检查评估问题整改,制定、执行预控和整改措施。

对集团计划及工程管理部所发出的项目工程评估报告,在一周内向集团计划及工程管理部书面回复。

4.3.4根据集团计划及工程管理部安排,派员参与集团层面的工程质量检查评估。

4.3.5对展示区的完善及维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5、检查评估主要内容及办法5.1工程质量评估包括展示区工程质量评估和在建工程质量评估。

5.2展示区工程质量评估范围包括会所、样板房及展示区园林。

集团计划及工程管理部将组织对各项目展示区进行两次实测检查,并组织每月进行巡查。

各项目部在展示区完成后并于开放前一周,通知集团计划及工程管理部进行展示区工程质量评估。

集团计划及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质量实测,并综合景观、装饰驻场设计师反应的质量问题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展示区是否符合开放条件。

如展示区工程质量不符合开放条件,不得开放。

因质量问题影响展示区开放的责任由分公司及项目部承担。

在展示区开放一个月后,集团计划及工程管理部进行再次实测检查,以评估整改完成情况。

展示区开放以后的定期巡查将对完善和维护情况提出意见,不进行评分和评比。

展示区的检查方法见附件二《工程质量实测合格率检查表》及附件五《园林景观工程检查评估表》。

5.3在建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包括工程质量实测合格率和质量风险、安全文明施工、资料检查、进度核查、工程原材料质量检查等几方面内容。

主要检查自上次检查评估以来所有新施工的可检测内容,并抽查上次检查的内容,了解评估项目整改情况。

在检查评估过程中,随机抽取每标段检查部位(原则上不少于两层),抽查点数要求及检查要点详各附件。

5.4工程质量实测合格率评估内容包括以下方面:●混凝土结构工程:包括梁柱墙截面尺寸,梁柱墙板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净高,楼板厚度,楼板水平度极差等。

●砌筑工程:包括表面平整度,垂直度,洞口尺寸等。

●抹灰及楼地面工程:包括表面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方正度,地坪平整度,开间尺寸,门洞尺寸偏差等。

●饰面工程(腻子、涂料、墙纸、墙布、地板、瓷砖、石材等):包括表面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方正度,地坪平整度、接缝高差及直线度等。

●门窗工程:包括垂直度,对角线长度差,门扇与地面缝隙宽度,门套与墙面及门套与门扇的缝隙宽度,门窗洞口标高、尺寸,门窗框标高等。

●安装工程:包括洁具、龙头、电气开关、插座、灯具等预留孔洞位置、安装高度偏差等。

●其他精装修工程:包括家电、橱柜、衣柜、五金配件安装质量等。

以上实测内容根据评估时项目所处施工阶段进行选择。

5.5集团计划及工程管理部在巡查后,将各项目巡查的信息录入《项目工程巡查信息记录卡》(见附件七)中,记录卡由项目部留存并将扫描件报集团计划及工程管理部存档。

在巡查时,项目部需提供存档备查。

5.6具体实测方法参照《佳兆业集团控股工程质量实测操作指引(试行版)》(见附件一),指引中未涵盖的部分按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或行业标准执行。

5.7安全文明评分见《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附件三)。

6、评分办法6.1工程质量实测合格率计算方法单次评估合格率等于每次评估抽查符合标准要求的点数与全部抽查点数的比值,即分项工程合格率=该分项抽查合格点数/该分项全部抽查点数、分部工程合格率=该分部抽查合格点数/该分部全部抽查点数、标段合格率=该标段抽查合格点数/该标段全部抽查点数、项目合格率=该项目抽查合格点数/该项目全部抽查点数。

但对于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项目,集团将对实测合格率进行扣减处理。

6.2评分计算表格土建阶段评分表批量精装修阶段评分表6.3评分计算方法6.3.1将展示区部分单列为一个总包单位,评分只针对项目部,展示区得分与项目部其他总包单位综合得分的平均值作为当期项目部的综合得分。

6.3.2分公司项目部综合得分:X =∑Z i/n + K2,式中n为总包个数。

总包单位综合得分:土建施工阶段:Z = 〔(T×80% + S×10% + D×10%)+ K1〕×80% + A×20%批量精装修阶段:Z = 〔(J×70% + S×20% + D×10%)+ K1〕×80% + A×20%符号说明:X-分公司项目部综合得分;Z-总包综合得分;K1、K2-分别指总包加减分、分公司项目部加减分;T-土建实测合格率;S-给排水实测合格率;D-电气实测合格率;A-安全文明得分;6.3.3给排水、电气专业在实测项目小于3时,不予评分,其权重首先并入可打分的安装专业内,如安装专业均不评分,则并入土建或精装修专业内。

6.3.4展示区评分方法检查评分表》评分,公式表示为:E = E1×40% + E2×30% + E3×30%6.3.4.3展示区仅在开放前进行一次实测评分,评分计入当月工程质量检查评估。

若会所与样板房或园林在不同时间开放,则分别计入当月工程检查评估。

6.3.5加分项说明:采用了新材料新技术施工的项目,并具有推广价值的,加1~2分。

6.3.6扣分项说明:如存在《质量问题扣分表》(见附件六)中的问题,按表格中相应分数扣分。

6.3.7安全资料不单独评分,其他资料问题扣分见《质量问题扣分表》。

7、评估报告7.1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完成后由检查单位组织编制评估报告。

本月末或次月初由集团计划及工程管理部组织检查结果通报会。

7.2评估报告包括以下内容:评分及排名、奖惩情况、质量及安全风险(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及安全风险、上期高风险项目的复查跟踪情况等)、工程管理经验及教训的总结和推广等。

8、管理措施8.1在集团计划及工程管理部组织的检查评估中,各区域(项目所属区域划分见9.1条)排名后两名的项目部必须派出经理助理级别以上人员参加下次的巡查,不参加的在下次巡查中项目部综合评分中扣除2分。

8.2各区域内连续两次工程质量检查评估排名位于前三名且同时满足工程质量实测合格率不低于90%、综合评分不低于88分且无重大风险通报的分公司项目部,在下次集团层面的工程质量检查评估中免检。

8.3每半年或集团内有8个以上已评分展示区进行一次精装修施工单位及园林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排名,排名结果将作为集团内采购部门评定合作单位施工质量状况的依据。

9、奖惩制度9.1 集团层面的检查评估分为两个区域进行排名:第一个区域:东北区(包括辽宁、绥中、大连、山东)、珠三角区(包括深圳、广州、顺德、珠海、惠州、粤东);第二个区域:中西部(包括成都、南充、株洲、长沙、武汉)、长三角区(包括上海、太仓、杭州、江苏)。

9.2奖励措施9.2.1对于集团范围内综合排名第一名且同时满足工程质量实测合格率不低于90%、综合评分不低于85分且无重大风险通报的总包标段为集团“标杆项目”,对总包单位项目部进行通报表扬,并奖励活动经费两万五千元人民币;9.2.2对于集团范围内综合排名第一名且同时满足工程质量实测合格率不低于90%、综合评分不低于85分且无重大风险通报的分公司项目部为集团“标杆项目部”,对分公司项目部进行通报表扬,并奖励活动经费一万五千元人民币;9.2.3除集团标杆项目,每次评估将对区域总分排名第一、二名且同时满足工程质量实测合格率不低于90%、综合评分不低于85分且无重大风险通报的总包单位项目部进行通报表扬,并分别奖励活动经费一万五千、一万元人民币;9.2.4除集团标杆项目部,每次评估将对区域总分排名第一、二名且同时满足工程质量实测合格率不低于90%、综合评分不低于85分且无重大风险通报的分公司项目部进行通报表扬,并分别奖励活动经费一万、五千元人民币;9.2.5每次评估将对工程实测合格率提升超过10%且高于85%并无重大风险通报的总包单位项目部进行通报表扬,并奖励活动经费三千元人民币,若符合9.2.1-9.2.4条奖励则不再重复奖励。

9.2.6每次评估不针对监理单位单独评分排名,获奖项目部根据监理单位配合情况从项目部奖金中分配一定额度给监理单位,以激励配合较好的监理单位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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