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培训会XXXX108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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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估结果显示,全国和我省部分区域的 规划目标,难以满足“十三五”发展和稳增 长等战略的需求,迫切需要进行调整完善。
一、背景介绍
四川情况: 一是“二调”后全省耕地面积增加77.39万公顷。
二是“二调”衔接不充分。全省建设用地总规模 “二调”增加了24973公顷。对13个“二调” 后建设用地增加的市(州)进行了衔接,8个 “二调”后建设用地减少的市(州)未做衔接。
资阳市 29.96 32.10
2.14 107.16% 1.90
阿坝州 7.87
8.37
0.50 106.37% 0.58
甘孜州 5.84
10.33
4.49 176.87% 1.24
凉山州 41.02 58.07 17.05 141.56% 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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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耕地保有量调整——调整思路
总体要求: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耕地数量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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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耕地保有量调整——调整结果
调整后,全省耕地保有量目标由588.80万公顷 (8832万亩)调整为629.87万公顷(9448万 亩),增加41.07万公顷(616万亩),耕地 保护率达到96.74%。
经调整后,成都市、广元市、眉山市、宜宾市、 雅安市和阿坝州等6个市州的耕地保有量减少, 其余15个市州均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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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耕地保有量调整——指标分解过程
第三步:再次修正 (3)计算各市州2016-2020年自行占补平衡指标缺口。
考虑重大项目需要,如成都市“十三五”期间第三绕 城高速、李家岩水库、天府国际机场、中韩创新创业园 、临空经济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占用耕地需求量大,加 之其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自行占补平衡指标缺口达到28 万亩以上。
21.67
2.95
攀枝花市 4.86
7.50
2.64
泸州市 38.04
41.06
3.02
德阳市 23.65
25.04
1.39
绵阳市 40.34
44.45
4.11
广元市 33.46
35.29
1.83
遂宁市 25.96
27.03
1.07
内江市 25.12
27.30
2.18
耕地保护 二调耕地
目标完成 增加面积
(二)基本农田调整—规划实施情况
本轮规划实施期间各市州按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 目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存在的问题: ➢ 部分地方城市周边、道路沿线的优质耕地应当划 入基本农田但尚未划入; ➢ 多数地方基本农田的地类构成中,包括了部分非 耕地; ➢ 部分基本农田位于25度以上的坡耕地,或河滩地。
(2)因已交易的耕地易地占补平衡指标修正 。卖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市州相应增加保 有量,买入的市州相应减少耕地保有量。
(3)根据初步分配结果,对畸高畸低的予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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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耕地保有量调整——指标分解过程
第三步:再次修正
估算2016-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和自行占补 平衡能力,针对自行占补平衡压力大的市州修正。 (1)计算各市州已纳入省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储备库 中,剩余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面积。目前全省还剩 余100.92万亩指标。 (2)测算:各市州201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 地量 =各市州201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各市 州近3年度计划新增建设用地平均占耕比。 (注:方案分配各市州新增建设用地量,扣减2015年 年度计划执行数,即是2016-2020年新增建设规模)
全省耕地总变化量为826.05 + 9.39万亩,比例74.86%,各 市州将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初步分配 (4)耕地变化量为负数的,直接扣减耕地保有量。一是二 调减少,如眉山、雅安;二是二调增量扣减退耕还林规 划量后为负数,如阿坝州。3个市州合计调减9.39万亩。 22
(一)耕地保有量调整——指标分解过程
宜宾市 47.15 48.80
1.65 103.49% 1.87
广安市 28.6
30.74
2.14 107.50% 2.12
达州市 42.3
54.92 12.62 129.84% 12.15
雅安市 10.06 10.14
0.08 100.80% -0.19
巴中市 23.1
32.52
9.42 140.78% 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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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调整原则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 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 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 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 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 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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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调整原则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 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 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 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 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 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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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调整原则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强化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林地 保护利用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专项 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 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三是截止2014年末,乐山市、广安市、凉山州等 11个市州已超过“二调”衔接后的建设用地规模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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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介绍 (二)工作过程
国家层面: 2014年11月:部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
善工作; 2016年6月14日,国务院批准《调整方案》; 2016年6月22日,部召开规划调整完善视频培训
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解读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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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背景介绍
(一)工作背景
2013年12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 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情况的汇报》中明确要 求:依据二次调查成果数据,适时调整耕地 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规划 规模等,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量并重,做到保护优先、应保尽保。
二次调查 耕地增加
二次调查 耕地减少
除由于国家生态退耕及相关规划占 用等因素需要相应核减保有量外, 其他耕地原则上都应予以保护
耕地保护目标适当减少,但原则 上不低于二次调查查明的现状耕 地面积
(一)耕地保有量调整——调整思路
调整原则:
1.与二调耕地变化情况相衔接。 2.与生态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相结合。 3.与《省规》执行情况相结合。落实规
二、总体要求——主要任务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 面积,确保布局总体稳定、质量有提高。
严格建设用地总量控制。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保障 “十三五”稳增长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科学保障生态用地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安排退耕还林还草、 还湖还湿,进一步突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
率 (万h㎡)
4=2/1
5
114.37% 77.39
101.58% 1.45
115.75% 2.53
154.33% 2.28
107.94% 3.06
105.89% 1.00
110.19% 4.19
105.47% 1.84
104.11% 0.93
108.68%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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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耕地保有量调整——规划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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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 《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 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省规划》 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 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 《省规划》,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 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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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调整原则
划执行期间因重大项目建设而进行的 规划调整,主要针对天府新区建设, 及各市州已交易的耕地易地占补平衡 指标。 4.留出到2020年建设用地空间。
(一)耕地保有量调整——指标分解过程
第一步:初步调整,公式: 各地耕地保有量变化量=各地耕地变化量×(
全省耕地保有量增加量/全省耕地总变化量)
(备注:全省耕地保有量增加量616+ 9.39万 亩,耕地变化量为二调增量减规划退耕量, 全省耕地总变化量为826.05 + 9.39万亩。)
二调除眉山市和雅安市的耕地分别减少0.45万亩和2.85 万亩外,其余市州均有所增加。
(一)耕地保有量调整——规划实施情况
行政区划
耕地保护 目标
2014年耕 地面积
(万h㎡)
超过下达 目标面积
1
2
3=2-1
四川省 588.8 673.42 84.62
成都市 52.32
53.14
0.82
自贡市 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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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内容
(一)耕地保有量调整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 (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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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耕地保有量调整——规划实施情况
本轮规划下达我省耕地保有量目标588.80万公顷,截止 2014年末,全省耕地面积673.42万公顷,比规划目标大 84.62万公顷,规划目标完成率为114.37%,主要原因为 二调后全省耕地面积增加77.39万公顷。全省21个市州 均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公式说明: 5.对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需要核
减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将按照中 央要求,由各地提出省级耕地保有量和基本 农田保护指标调整方案后,另行报国务院批 准后实施。本次《调整方案》暂不考虑。
(一)耕地保有量调整——指标分解过程
第二步:修正
(1)因天府新区建设调整。成都市耕地保有 量调减16.5万亩,凉山州增加10.5万亩,巴中 市增加6万亩。
行政区划
耕地保护 目标
2014年耕 地面积
(万h㎡)
超过下达 目标面积
耕地保护 二调耕地 目标完成 增加面积
率 (万h㎡)
乐山市 22.28 27.30
5.02 122.52% 4.18
南充市 44.37 53.43
9.06 120.41% 8.57
眉山市 23.78 24.21
0.43 101.83% -0.03
2016年7月—10月,拟定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多方征求意 见,厅党委会两次研究、审议方案。征求各厅局意见。
2016年10月31日省政府审议通过《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 (2006~2020年)调整方案》。
二、总体要求——调整目的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和《省规划》中 期评估成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继续加强和规范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初步分配耕地保有量=各市州《省规》耕地保 有量+各市州耕地保有量变化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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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耕地保有量调整——指标分解过程
公式说明: (1)耕地变化量,为二调增量减规划退耕量 。 (2)二调全省耕地增加1160.70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还
草任务总量为334.65万亩。 (3)本次全省新增616+ 9.39万亩万亩耕地保有量目标,
会; 2016年6月23日,部向各省级政府印发《全国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
一、背景介绍
(二)工作过程
省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面
省厅2015年1月召了动员部署视频会,并下发工作方案。
以2014年作为评估基期,更新省规划中期评估成果,重点 评估了规划指标执行情况。
2015年4月,省厅与省级相关部门和部分国企座谈,2016 年5月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收集完各部门重点建设项目 清单。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坚持耕 地数量质量保护并重,确保实有耕地面积 基本稳定、质量逐步提高。对二次调查查 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 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 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 省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 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 行永久保护。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将城市周边、道路沿线和平原 坝区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优化区域、城乡用地 结构和布局,科学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引导人口 和产业合理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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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 及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 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 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 策部署,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 “三大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绿色发展,落实最严格的 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 明建设,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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