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讲座-治安管理处罚法

合集下载

治安管理处罚法培训讲座ppt

治安管理处罚法培训讲座ppt

听证程序
01
听证程序的启动
公安机关在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关事实和理
由,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02
听证程序的组织
公安机关应当在听证会前组织听证,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辩,并在
听证会上出示相关证据和依据。
03
听证程序的作用
通过听证程序,当事人可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自己的合法
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公安机关更好地了解案情和当事人的意见。
裁决程序
裁决程序的启动
公安机关在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后,应当及时进行裁决,依法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裁决程序的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证据和事实情况,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将处罚 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裁决程序的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和依据等内容,并由公安机关加盖印章后生效。
04
执法程序和规范
调查取证程序
调查取证程序的启动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证据,不得少于两人 进行。
调查取证的方法
可以采用询问、检查、调取证据等方式,同时也可以使用技术手段,如监控录像、手机定 位等。
证据的审查和认定
公安机关应当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审查和认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责任追究制度
对存在执法问题的公安机关和民警进行问责追责,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
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的关系
通过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实现奖优罚劣,促进公安机关和民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06
实际案例分析
某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法应用案例
案例一
某市夜市摊主与顾客发生口角,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公安机关依据《治 安管理处罚法》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讲座

案例:偷开他人机动车遭罚
王鹏与李成到张超家玩耍,王鹏看到张超刚 买的摩托车“车瘾”大发。到张超家后,王鹏以 借张超钥匙链上的水果刀为名,将摩托车钥匙拿 到手。随后,王鹏借故离开,到楼下驾驶张超的 摩托车兜风。由于车速过快,避让不及,张超将 行人撞倒致伤。民警调查发现,车不是王鹏的, 张超否认借车给王鹏,王鹏承认是自己私自开车。 后来王鹏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王鹏对此不服,申请复议,经复议维持对王鹏的 治安处罚。
一、王鹏的行为属于偷开他人机动车的治安违法行为。偷 开他人机动车的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机动车驾驶管理规定, 在未经机动车所有人、保管人或驾驶人员同意的情况下, 私自驾驶他人机动车的行为。王鹏未经张超同意私自驾驶 张超的摩托车属于偷开他人机动车行为。偷开他人机动车, 不仅给车辆所有人正常使用机动车造成不便,而且偷开车 人往往对该机动车性能不熟悉,一旦在行驶中遇到意外很 难妥善处置,容易造成车辆机件损坏甚至交通事故,危及 公共安全。可见,王鹏偷开张超的摩托车违反机动车驾驶 管理规定,危及公共安全,具有社会危害性。其行为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并应依据该 法对其处罚。王鹏的行为是一种具有社会危害性、治安违 法性、应受治安管理处罚性的行为。 二、对王鹏的处罚有据、适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 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二)……。” 王鹏偷开张 超的摩托车并发生交通事故应属情节严重,因而对其并处 拘留和罚款是合法的。
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 艺、礼品等刀具不属管制刀具范畴。
管制刀具
图1 图2

治安管理处罚法培训讲座

治安管理处罚法培训讲座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行政法的一个子法,其制 定和实施应当符合行政法的原则和精神。
相互配合
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法在维护社会治安、 保障公共利益方面相互配合,共同发挥作用

与民法的关系
要点一
保护民事权益
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维护社会治安的同时,也保护公民的民 事权益,如人身权、财产权等。
要点二
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
为确保治安管理处罚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应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和规范,加强执法 透明度和监督。
加强跨部门合作与协调
创新技术手段提升执法效能
治安管理工作需要多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 与协调,未来应加强跨部门沟通,形成合 力,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积极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人工 智能等,提高治安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 性。
立法原则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 务大局、党的领导。
适用范围与对象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扰乱 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行为。
适用对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其他组织。
02
治安管理处罚种类与适用
警告
总结词
送达方式
规定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送达时 限和送达要求,确保当事人知晓并遵 守处罚决定。
执行与监督
执行程序
明确治安管理处罚的执行程序,包括执行机关、执行期限、执行方式等。
监督机制
建立对治安管理处罚执行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确保处 罚的公正执行。
04
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实践中的应 用
03
治安管理处罚程序案件的立案标准,包括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管辖 范围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共ppt

治安管理处罚法共ppt

03
行政诉讼的程序
起诉、受理、审理、裁决等环节。
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的概念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行使公权 力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予以
赔偿的法律制度。
国家赔偿的范围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自由权 、生命健康权、财产权等方面的 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的程序
申请、受理、审理、支付等环节。
05
治安管理处罚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处罚公正、公开、平等,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处罚种类与适用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适用
根据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选择相应的处罚种类。
罚款与行政拘留的执行
罚款执行
由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拘留执行
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将更多的社会问题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以充分发挥其预防和惩 治功能。
完善治安管理处罚程序
提高执法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程序环节,使治安管理处罚程序更加简洁、高 效。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强化预防功能
未来治安管理处罚法应更加注重预防,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减少社会治安问题 的发生。
完善治安管理法律体系
《治安管理处罚法》
xx年xx月xx日
contents
目录
• 序言 • 治安管理处罚的实体规定 •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规定 • 治安管理处罚的救济规定 • 治安管理处罚的案例分析 •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未来发展
01
序言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并颁布的,针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处罚的法。该法规定了违 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罚的原则、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课用课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课用课件

PPT学习交流
6
二、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违反危险物质管理规定的行为; 2、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等管制器具的行 为; 3、盗窃、损毁公共设施的行为; 4、妨害航空设施、铁路设施的行为; 5、妨害公共道路安全等行为。
PPT学习交流
7
三、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
1、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 2、胁迫、诈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等行为; 3、写恐吓信、侮辱诽谤、诬告陷害; 4、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信息, 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5、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 6、殴打或故意伤害行为; 7、猥亵他人或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的行为; 8、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
PPT学习交流
21
具有下列情况,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
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 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

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危害性: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了解的意 有助于分清是非,自觉杜绝违法行

义:
为;有助于面对违法行为时维权。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23—29条)

分类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0—39条)

3、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40—49 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题讲座
——江苏众勋律师事务所
PPT学习交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 理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治安处罚法讲义

治安处罚法讲义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义讲课人:张维亮本法被很多人称之为"小刑法",本法第一章规定的总则部分加上第二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和适用相当于《刑法》总则部分,对整个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和适用何种处罚,适用何种幅度的处罚重要的指导意义。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一、本法中对处罚的种类规定为四种主罚和两种附加罚:(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限期出境和强制出境不适用于港澳台地区的居民。

规定了追缴和收缴等五种行政措施,明确收缴、追缴适用的具体范围(违禁品〈要有有权鉴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以及直接用于违法行为的工具、违法所得)及处理(一是退还被侵害人;二是拍卖或按规定处理,所得上缴国库;三是按规定销毁)。

需用要说明的是这两项措施的使用不受违法行为人是否应当处罚的限制,即使违法行为人依法不应受到处罚也能使用,比如不满14岁的人、精神病人。

第24条规定了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强行带离现场;在本法的第38条还规定了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第54条规定了取缔。

二、规定了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盲人和又聋又哑的人三种特殊主体的处罚原则:1、对于未成年人要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不处罚,取消了《治安处罚管理条例》对不满14周岁的训戒规定,不得再对不满14岁的人进行训戒。

2、对精神病人分两种情况,在不能辩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处罚。

3、醉酒的人应当给予处罚。

4、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而不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说明一点:不予处罚与不执行拘留的区别,不予处罚是不能作出处罚决定,不执行拘留处罚是作出决定不送拘留执行。

对于醉酒的人,如果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治安管理处罚法》辅导讲座PPT课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辅导讲座PPT课件

(二)、当场处罚的决定程序:
1、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2、指出违法事实与处罚的依据; 3、知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并签名或者盖章,当场
交付被处罚人; 5、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应当在二日内将 <处罚决定书>复印件送被侵害人 ;
五、一般程序及具体要求
(一)受案并登记 1、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填写《受案登记表》。 <受案登记表>是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案件时所使用的文书。
“案件来源”,是指工作中发现、报案、投案、移交、扭 送等。
“受案意见”是行政案件的承办人根据案情,在初步确定 案件性质、管辖权限和可否追究行政责任等情况下,提 出处理意见。
“受案审批”是办案部门负责人对行政案件承办人所提意 见进行审核。
受案登记表
(接报单位印章)


案件来源
报案时间
报案方式



性别

(2)传唤证传唤:

(3)强制传唤:

(4)传唤时限:
❖ 2、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地点为其所在单位或者 住处,也可以在公安机关。

3、检查---条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

4、扣押---范围: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
的物品。
▪ 对扣押的物品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 一是由办案部门妥善保管
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
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 击报复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座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座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座《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处罚法”)已于2005年8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今年的3月1日正式实施。

这部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适时地针对我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对原有的《治安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原来的73种增加到238种。

一、新法共有6章、119条,相比原条例而言,除了条文的大幅增加之外,在以下几个方面相对于条例有如下进步。

第一,进一步扩大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适用范围,适当增加了处罚种类,调整了处罚幅度。

原条例仅有5章、45条,规定了12大类、73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但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科技发展的的背景下,出现了大量新型的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这些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危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为此,新法增加了相应的规定,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分为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行为以及妨害社会管理行为,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传播计算机病毒、发送非法信息、侵犯他人隐私等近年来愈演愈烈的违法行为列为处罚对象。

同时,新法针对近年来一些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现象较严重的问题,加大了对单位违法的处罚力度。

另外,新法也相对提高了治安管理处罚的幅度,增加了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法的外国人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等的规定,并且还进一步注意同刑法等其它相关法律的衔接。

由此可见,新法不但本身的规定更加严密,而且同其他法律的衔接也更为紧密。

第二,重视对人权的保障和对个人尊严的尊重。

法律第5条除了规定公开、公正的原则之外,还明确规定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仅如此,法律的具体规定也明确贯彻了上述原则。

比如,新法明确规定,执法机关在实施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公民享有知情权、隐私权,有权申请回避、陈述理由、进行申辩、申请举行听证、申请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获得救济。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育PPT讲课演示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育PPT讲课演示

刹/住了,不然,我的命就没有了。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我跑过去
一看,同学已经不在了。现在我都不敢横穿马路了,我会永远记住
这个教训。和娘一起在村口等哥哥姐姐。
前言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concents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03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02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目录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治安管理处罚法培训讲座

治安管理处罚法培训讲座

05
治安管理处罚的执行和监 督
处罚的执行方式和程序
当场处罚
对于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如口头警告或罚款,警察可以当场 进行处罚。
拘留所或看守所关押
对于需要拘留的违法行为人,会被送往拘留所或看守所关押。
社区矫正
对于一些非暴力犯罪或轻微违法行为,可以通过社区矫正的方 式进行处罚,如社区服务、心理辅导等。
形,例如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聚众斗殴等。
02
种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强制措施包括传唤、强制传唤、扣押、搜查等

03
强制措施的程序和执行
采取强制措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例如制作强制措施决定书、通知
当事人及家属、执行强制措施等。同时,采取强制措施应当依法进行
,不得侵犯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03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及处罚
警告
针对初次实施扰乱公共秩 序行为的人员,情节轻微 ,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 予警告处罚。
罚款
对于实施扰乱公共秩序行 为的人员,情节较重,但 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 罚款处罚。
拘留
对于实施扰乱公共秩序行 为且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的人员,处以拘留处罚。
案例二:卖淫嫖娼被行政拘留案
总结词
卖淫嫖娼,违法交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详细描述
某县居民王某和赵某在一家宾馆进行卖淫嫖娼活动,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对王某和赵某进行了行政拘留。
案例三: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案
总结词
聚众赌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详细描述
警告
针对初次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行为的人员,情节轻微,未造 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培训讲座

治安管理处罚法培训讲座
B、 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获序的行为。[将“船只”改为
“钢舶”,并增加了 “航空器”)
C、 寻衅滋事的行务。(从性质上将流蜿活动改为寻衅滋事, 增
加了 “追逐、拦截他人”、“强争硬要或者任意损毁、 占用 公私财物”,并删除了 “侮辱妇女”的规定)
D、 散布谣言、说报险情、疫情、警情的行为。(增加了
“疫情"“警情》)
; 3 实魂危害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对象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体
|
1) 有然人。。达列偿定责任年龄、具有责任
能力)

2) 单住。
4、 造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观方面
指违及治安管理的主体对其实施的违反治妾 管理行为所持的故念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
故念:明知有己的行为会发生造反治安管理的事 卖,并且
I 希望或放任其发生的心理态度。
5)可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盲人或者又聋 又又的人)
4、追责时效I第22条规定)
1J it责时效是指行为人违_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经过 一定期限后
未彼公安机关发现的,对于该透携行 为人,不再给予处罚。
2)连续遂法必须具•务的条件
C1J要两个以上独立的同一性质的遂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2) 几个独立的迅法行为在酎间上还必须有连续性。 (3) 几次违法行为所触犯的是同一规定。
(共25种)
|
(3) 这类行为在主观上是出于故念,过失不I
构成。
)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f4J这类特为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C1J《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巳有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 进 行了修改、补充、完善的抗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A、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r删除了 “民用航空站”、 “市

治安管理处罚法培训讲座

治安管理处罚法培训讲座

处罚种类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 证等,每种处罚都有具体的适用范围和标准。
处罚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 行处罚。
处罚程序与原则
处罚程序
治安管理处罚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处罚 ,并告知当事人有关权利和义务。
社会责任感。
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
01
02
03
建立信息发布机制
及时发布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典型 案例,加强信息披露和舆 论引导。
畅通监督渠道
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全 举报、投诉、信访等渠道 ,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依法惩处违法行为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 社会公平正义和治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秩序 。
如何协调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总结词
协调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实 施的重要方面。
详细描述
治安管理处罚法作为行政法律体系的一部分 ,需要与其他法律进行协调。在实际操作中 ,需要关注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其他相关法律 的衔接与协调,如刑法、行政诉讼法等,确 保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同时还需要 关注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民法、刑法等实体法
的协调,确保法律适用的一致性。
06
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实践建议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培训专业技能
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 等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
素质和综合能力。
严格审查标准
对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 查和绩效考核,确保执法队伍
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提高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座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讲座各位老师、同学们:今天很高兴和全体师生们共同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通过学习、宣传、教育来培养同学们的国家意识以及对国家制度的认知,并提高公民对宪法和法律的认同,培养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引导同学们明辨是非,崇礼守法,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和对法律的信仰,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运用法律、维护法律的法治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05年8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七次会议通过,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面广,对公民权利影响较大,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

它根据民主法制发展对规范公安机关执行活动提出了重要要求,强化了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执行活动的监督,针对新情况增加了新的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适当提高了处罚力度。

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必将会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大作用。

下面就将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做以介绍。

第一讲治安管理处罚适用概述一、治安管理处罚基本原则(一)以事实为依据原则。

(二)错罚相当原则。

就是要求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罚当其过,不能重错轻罚或者轻错重罚。

重错重罚、轻错轻罚,罚过相应。

此处,在决定具体处罚时对于法律有从轻、从重、减轻处罚情节的还要将有关情节考虑在内。

(三)公开、公正保障人权原则。

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在处理治安管理案件时,对违法行为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基本相当的案件给予违法行为的处罚也大体相同。

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在处理治安案件时要始终处于中立的立场,不得与案件当事人有任何利害关系。

并充分保障被处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

保障人权是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在本法中的具体体现。

(四)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稿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稿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稿2011.3.22 大家早上好!按照局里的安排,今早和大家一起共同探讨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法》方面的知识,由于水平有限,错误和偏漏在所难免,讲的不对的地方,请大家多多包涵。

(一)、实体方面:1.概念治安管理处罚是公安机关给予实施治安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制裁。

具有如下特征:(1)治安行政处罚是一种制裁。

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的人身自由、财产、名誉或其它权益的限制或剥夺,或者对其科以新的义务,体现了强制的制裁性或者惩戒性。

(2)行使处罚权的主体是公安机关。

(3)治安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4)治安管理处罚针对的是治安违法行为,而不是针对的某个人。

治安管理处罚就事不就人。

2、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前提。

确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行政违法性和应受行政处罚性,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前提。

(1)社会危害性。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首先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但还没有达到严重程度。

行为的危害性对于行为人本人而讲却具有扩散性,治安违法很容易演变为犯罪行为。

(2)具有违法性。

这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特征。

是评价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标准。

这里所讲的“具有违法性”是指行为人不遵守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要求,实施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禁止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法律义务。

一句话,也就是违反了《治安管理法》。

这是判断某一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并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最直观的外在标准。

(3)应受治安管理处罚性。

有因必有果,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然要受到国家和法律的惩罚。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通过治安管理处罚,以满足惩恶扬善社会要求,也防止行为人重新违反治安管理,同时警戒社会上不稳定分子。

有一句话叫做“打击就是最好的防范,最好的教育”。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否应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就有以上三个方面的标准。

也就是社会危害性,具有违法性,应受治安处罚性。

治安管理处罚法培训讲座

治安管理处罚法培训讲座

大纲2023-10-28•引言•治安管理处罚法概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主要内容•治安管理处罚法实践案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培训的必要性目•总结与展望录01引言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执法人员对法律理解和适用能力的重要性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执法中的基础地位培训背景培训目标熟悉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各项处罚措施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掌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培训对象公安、交警、消防等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法律专业学生、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对治安管理处罚法感兴趣的公民和组织02治安管理处罚法概述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法律。

定义特点治安管理处罚法具有以下特点通过实施行政处罚,达到教育和预防违法行为发生的目的。

强调教育和预防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处罚促使被处罚者改正错误,提高自身素质。

适用范围广泛适用于各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

公安机关在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时,被处罚者必须服从,确保了法律的强制性和权威性。

强制性和权威性03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主要内容对违法者提出告诫,促使其认识错误,不再重犯。

警告强制违法者缴纳一定数额的货币,以纠正其违法行为。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赃物将违法所得或者赃物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拘留短期内限制违法者的人身自由,使其接受教训,防止事态扩大。

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取消违法者在一定时期内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以示惩罚。

04治安管理处罚法实践案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实践案例 案例一:正当防卫•总结词:正当防卫是指在现实生活中受到威胁的情况下采取的自我防卫行为,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详细描述•威胁情况:王某在路上行走时,被李某持刀抢劫。

•防卫行为:王某在遭到攻击时,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李某进行了反击。

•法律规定:在防卫过程中,王某必须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即防卫行为必须是在“受到不法侵害、采取紧急避险或面临危险情况下”采取的,且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治安案件法律知识讲座(3篇)

治安案件法律知识讲座(3篇)

第1篇一、讲座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治安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加,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治安案件的发生,本次讲座将围绕治安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讲解。

二、讲座目的1. 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治安案件法律知识的了解;2. 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治安案件的发生;3. 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讲座内容一、治安案件的概念及分类1. 治安案件的概念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扰乱社会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治安案件的处理,主要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

2. 治安案件的分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案件分为以下几类:(1)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2)妨害公共安全的案件;(3)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案件;(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案件。

二、治安案件的管辖1. 地域管辖治安案件的地域管辖原则上是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不便管辖,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2. 联合管辖对于重大、复杂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可以相互委托管辖,或者指定管辖。

三、治安案件的调查取证1. 调查取证原则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客观、及时的原则。

2. 调查取证方法(1)询问当事人、证人;(2)现场勘查;(3)鉴定;(4)检查、检验;(5)其他必要的调查取证方法。

四、治安案件的处罚1.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行政拘留;(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其他处罚。

2. 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1)单处;(2)并处;(3)从轻、减轻、从重处罚。

五、治安案件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1. 行政复议当事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 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演讲稿

《治安管理处罚法》演讲稿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课稿各位邻居:大家好,我是来自河北得法律师事务所的梁福明律师,我们所就位于鸿宴饭庄楼上,和大家相邻而居。

今天很荣幸接受贵居委会的邀请,和大家共同谈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当日以主席令第三十八号予以公布。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该法与1986年制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五章四十五条)相比,《治安管理处罚法》具有“宽严更适度,程序更严格,处罚更规范”的特点,符合中国国情,能够适应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的需要,也符合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有利于防止侵犯公民权利。

该法分为总则、处罚的种类和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处罚程序、执法监督和附则共6章,共119条。

不仅条文的数量有了很大增加,而且内容也有一些新变化。

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和大家谈谈该部法律:第一部分、该法在我国立法体系中的地位1、提高了法律的层级。

根据我国立法法第二条的规定,我国法律体系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可见法律的效力是最高的,而且由我国的最高权利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基本法,虽然仅仅一字之差,但是其法律地位却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有利于执法,也体现了我国对社会管理秩序的重视。

可以看出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将加大治安管理的力度。

2、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程序公正、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立法、执法上包含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内容。

在该法第一条规定立法目的或立法宗旨方面,明确表明该法的立法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其他行为的区别 (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 别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民事违法行为 的区别 (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其它行政违法 行为的区别 (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违反社会道德 行为的区别
(四)治安处罚种类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5、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25条第3项) (二十)寻衅滋事(第26条)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
一、扰乱公共秩序案件(29种)
(二十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从事邪教、会道门活 动(第27条第1项)
(二十二)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第27条第1 项)
(二十三)冒用宗教、气功名义危害社会(第27条第2项) (二十四)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第28条) (二十五)拒不消除对无线电台(站)的有害干扰(第28条) (二十六)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第29条第1项) (二十七)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第29条第2项) (二十八)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第29条第
一、扰乱公共秩序案件(29种)
一、扰乱公共秩序案件的种类 (一)扰乱单位秩序(第23条第1款第1项) (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第23条第1款第2项) (三)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第23条第1款第3项) (四)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第23条第1款第4项) (五)破坏选举秩序(第23条第1款第5项) (六)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第23条第2款) (七)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第23条第2款) (八)聚众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第23条第2款) (九)聚众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第23条第2款) (十)聚众破坏选举秩序(第23条第2款)
扰乱单位秩序案
2006年8月14日,刘××(男,50岁, ××市华容区葛店镇张铁村人)的儿媳尚 ××在××市妇幼保健医院做剖腹产时, 其婴儿不幸夭折,刘为此一直找医院讨要 说法,其因对医院答复不满,从8月15日至 8月17日组织、唆使多人在医院门诊部大楼 门前,采取用铁链锁门、摆放花圈、拉横 幅、放哀乐等手段,逼迫医院赔偿其现金 69000元才罢休,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医院正 常的医疗秩序。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
一、扰乱公共秩序案件(29种)
(十一)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内(第24条第1款第1项) (十二)违规在大型活动场内燃放物品(第24条第1款第2项) (十三)在大型活动场内展示侮辱性物品(第24条第1款第3项) (十四)围攻大型活动工作人员(第24条第1款第4项) (十五)向大型活动场内投掷杂物(第24条第1款第5项) (十六)其它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第24条第1款第6项) (十七)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第25条第1项) (十八)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第25条第2项) (十九)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第
普法讲座
第1部分
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普法学习
(一)、“治安”一词的含义: 1、谓治理(百姓)使之安定。 2、谓政治清明,社会安定。
3、指社会秩序安宁。亦指维护社会秩序安行为人由于 主客观方面的原因,扰乱公共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 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 危害性,而为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 所禁止的一系列的活动。
处罚依据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 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 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 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
(五)治安违法行为的分类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具体有29种。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具体有24种。 3、侵犯人身权力的行为;具体有24种。 4、侵犯公私财产的行为;具体有6种。 5、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具体有68种。 6、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行为;具体有20
种。
以下是具体的治安违法 行为(治安案件)类型
(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特征
1、具有较轻的社会危害性。(不够刑事处罚。)
2、治安行政违法性。(违法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妨 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 等行为。)
3、应受治安处罚性。(属于公安机关管理范围,由公安 机关处罚。)
以上三个特征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基本特征,三者紧 密联系。较轻的社会危害性是违法性和应受治安处罚性 的基础,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在法律上的表现,应受治 安处罚性是违法性的法律后果。
廖某的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 的行为。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 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廖某给予 处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 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 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 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 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3项) (二十九)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第29条第4项)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
案例:扰乱生产秩序案
2007年1月11日上午,湖北长江赛孚化工科技工 业园一公司职工廖某以工资、劳保等相关福利待 遇未能及时到位为由,找所在企业负责人反映, 态度粗暴地要求按照所定政策当即予以落实。由 于某些方面的双重因素,未能如愿后,廖某遂将 该厂生产用水泵房抽水闸拉断,还用一把大挂锁 将泵房大门锁上,并扬言不尽快解决问题不让生 产,致使造成该厂因供水无法保障而面临停产。 长江埠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 查,在得到确凿证据后,于12日晚将廖某当场抓 获,并依法行政拘留和给予事后警告处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