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托的连续统基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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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论的创建者Cantor(康托尔,1845-1918)惊人的创造了超限基数与超限序数。
对于有限集合来说,基数就是这集合中元素的个数。对于无穷的集合,要引进新的基数。自然数集合的基数用(阿列夫0)表示。集合的基数有时也称为集合的势或集合的蕴度。可列集的基数通常记作(阿列夫0),用a表示。与实数集R1对等的集的基数又称
为连续基数或连续势,用c表示。Cantor还定义了两个基数的和、乘积和乘幂,其中
a^a=c,c^a=c。诸无限集所具有的基数远非仅仅a与c。下一个便是序数的概念。Cantor抽象地来引进这个概念。一个集合叫做全序的(simply ordered),假如它的任何两个元素都有一个确定的顺序;即若给定m1与m2,则或者是m1前于m2,或者是
m2前于m1;记号表示:m1〈m2或m2〈m1。再则,若m1〈m2与m2〈m3,则
m1 作为全序集的例子,我们可用任一有限数集合并按任何给定的顺序排列。对于有限集,不管其顺序是怎样的,其序数是确定的,并且就用这个集合的基数来表示。正整数集 合按它们的自然顺序,其序数w用表示。另一方面,按递减顺序的正整数集合 (4) 3,2,1 的序数用*w表示。正、负整数与零所成的集合按通常的顺序,其序数为 *w+w。接着Cantor定义序数的加与乘。两个序数的和是第一个全序集的序数加第二 个全序集的序数,顺序即按其特殊规定。例如按自然顺序的正整数集合之后随着五个 最初的正整数所构成的集合,即1,2,3,……,1,2,3,4,5,其序数为w+5。序数的相等与不相等,也可以很显然地给出定义。现在他引进超限序数的整个集合,这 在一方面是基于它本身的价值,另一方面是为了确切地定义较大的超限基数。为了引 进这些新的序数,他把全序集限制在良序集(well-ordered)的范围之内。一个全序集叫做良序集,假如它有为首的元素,并且它的每一个子集也有为首的元素。序数与基数 都存在着级别。第一级是所有的有限序数:1,2,3,……我们用Z1表示上述第一级 序数。在第二级的序数是:w,w+1,w+2,……,2w,2w+1,……,3w, 3w+1,……,w^2,……,w^3,……,w^n,…… 我们用Z2表示,其中每一个都是基数为(阿列夫0)的集合的序数。.Z2,作为上述序数构成的集合,应有一个基数。这个 集合是不可列的,从而Cantor引进一个新的基数(阿列夫1)作为集合Z2的基数。接着证明(阿列夫1)为(阿列夫0)的后继的基数。第三级的序数用Z3表示,它们是:Q, Q+1,Q+2,……,Q+Q,……这些是良序集中基数为(阿列夫1)的集合的序数。而Z3这个序数的集合的基数大于(阿列夫1),Cantor用(阿列夫2)来表示它的基数。这个序 数与基数的级别可以无穷无尽的这样继续下去。1883年,Cantor已经证明,对于给定的任一集合,总可以构造一个新的集合,即所给集合的所有子集构成的集合,使其基 数大于所给集合的基数。如果给定集合的基数是(阿列夫0),则其全部子集构成的集合 具有基数2^(阿列夫0)。Cantor已经证明2^(阿列夫0)=c,这个c就是连续统的基数。另一方面,他通过序数引进了(阿列夫1),并证明(阿列夫1)是(阿列夫0)的后继者。于是(阿列夫1)<=c。至于(阿列夫1)=c是否成立,即连续统假设(continuumhypothesis)是否成立,Cantor不管怎样刻苦努力,也不能回答。则或者是m1前于m2,或者是 m2前于m1;记号表示:m1〈m2或m2〈m1。再则,若m1〈m2与m2〈m3,则 m1〈m3,即这顺序关系有传递性。一个全序集M的序数是这个集合的顺序的序型。 两个全序集称为是相似的,假如它们是一一对应而且保留顺序,即若m1对应于n1, m2对应于n2,而m1〈m2,则必n1〈n2。两个相似的集合叫做有相同的序型或序数。作为全序集的例子,我们可用任一有限数集合并按任何给定的顺序排列。对于有限集,不管其顺序是怎样的,其序数是确定的,并且就用这个集合的基数来表示。正整数集 合按它们的自然顺序,其序数用w表示。另一方面,按递减顺序的正整数集合 (4) 3,2,1 的序数用*w表示。正、负整数与零所成的集合按通常的顺序,其序数为 *w+w。接着Cantor定义序数的加与乘。两个序数的和是第一个全序集的序数加第二 个全序集的序数,顺序即按其特殊规定。例如按自然顺序的正整数集合之后随着五个 最初的正整数所构成的集合,即1,2,3,……,1,2,3,4,5,其序数为w+5。序数的相等与不相等,也可以很明显地给出定义。现在他引用超限序数的整个集合,这 在一方面是基于它本身的价值,另一方面是为了确切地定义较大的超限基数。为了引 进这些新的序数,他把全序集限制在良序集(well-ordered)的范围之内。一个全序集叫 做良序集,假如它有为首的元素,并且它的每一个子集也有为首的元素。序数与基数 都存在着级别。第一级是所有的有限序数:1,2,3,……我们用Z1表示上述第一级 序数。在第二级的序数是:w,w+1,w+2,……2w,2w+1,……,3w,3w+1,……,w^2,……,w^3,……,w^n,…… 我们用Z2表示,其中每一个都是基数为(阿列夫0)的集合的序数。Z2,作为上述序数构成的集合,应有一个基数。这个集合是不可列的,从而Cantor引进一个新的基数(阿列夫1)作为集合Z2的基数。接着证明(阿列夫1)为(阿列夫0)的后继的基数。第三级的序数用Z3表示,它们是:Q,Q+1,Q+2,……, Q+Q,……这些是良序集中基数为(阿列夫1)的集合的序数。而Z3这个序数的集合的 基数大于(阿列夫1),Cantor用(阿列夫2)来表示它的基数。这个序数与基数的级别可 以无穷无尽的这样继续下去。1883年,Cantor已经证明,对于给定的任一集合,总可以构造一个新的集合,即所给集合的所有子集构成的集合,使其基数大于所给集合的 基数。如果给定集合的基数是(阿列夫0),则其全部子集构成的集合具有基数2^(阿列夫0)。Cantor已经证明2^(阿列夫0)=c,这个c就是连续统的基数。另一方面,他通过序数引进了(阿列夫1),并证明(阿列夫1)是(阿列夫0)的后继者。于是(阿列夫 1)<=c。至于(阿列夫1)=c是否成立,即连续统假设(continuumhypothesis)是否成立,Cantor不管怎样刻苦努力,也不能回答。 这个假设事实上相对于集合论的公理系[即Zermelo-Fraenkel(策梅洛弗伦克ZF)公 理系]是独立的,要从后者推出前者是不可能的。1940年,在《选择公理和广义连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