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式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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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全国食品卫生监督员着装规定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全国食品卫生监督员着装规定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全国食品卫生监督员着装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1984.11.06•【文号】•【施行日期】198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全国食品卫生监督员着装规定(1984年11月6日)为了保证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维护食品卫生法的严肃性,经请示国务院同意,全国食品卫生监督员统一着装,规定如下:一、着装范围:本服装系食品卫生监督员专用制服,限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第三十二条规定由人民政府发给证书的食品卫生监督员执行监督任务时着用。

二、制服式样及用料:本服装分冬、春秋、夏三种:冬为海蓝色加厚经编布建设服;春秋装为海蓝色经编布双排扣西服;夏季为白色的确良府绸衬衣领短袖衫,海蓝色的确良卡其布裤(裙)。

冬季寒、温区加发冬服面料棉大衣。

制帽,男女均为圆型硬顶大沿帽,制服料帽罩;冬季寒区可加发制服料面皮帽,温区可加发制服料面栽绒帽。

三、制服标准:本服装,首次发冬、春秋、夏装各两套,春秋服料领带两条。

以后从第四年起,每两年发一套冬服或春秋服(只发1种),每四年换1套夏装。

棉大衣寒区8年1件,温区10年1件。

大沿帽帽架,首次发1个,不坏不换,另发冬、春秋、夏服装色的帽罩各两个。

以后随服装每次换帽罩1个。

冬帽,5年1顶。

四、制装经费:领用本服装的人员,17级(含17级)以上自付20%,18级(含18级)以下自付10%,其余按隶属关系,由各级卫生事业费开支,个人负担部分在工资中分月扣还,最长不超过半年。

五、标志要求:(一)帽徽采用氧化铝(金色)国徽图案,表示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依法代表国家行使监督权。

(二)大沿帽顶缘及帽墙上下缘均扎以金黄色线,表示食品卫生监督员执行任务时必须“以法律为准绳”。

(三)制服双肩佩以与衣料同质、红色、扎金边的肩章。

肩章正中镶一铝合金质圆形徽章,其图案为白底、红十字、镶金边,象征着食品卫生监督人员肩负保护人民健康的法律责任。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式服装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式服装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式服装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3.25•【字号】•【施行日期】2014.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式服装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分局、中心,直属单位:《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式服装管理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式服装胸牌编号规则2014年3月25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式服装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统一着装管理,加强系统队伍建设、形象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着装,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穿着全国统一的制式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

第三条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实行标准统一、编号分配、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式服装的式样、标志、面料、供应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胸牌编号由省局统一规定(见附件),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统一着装的采购、制作、配发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应当着装:(一)行政执法时;(二)日常监督检查时;(三)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时;(四)其他应当着装的场合。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可以不着装:(一)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二)女性执法人员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三)执行特殊稽查任务不宜着装的;(四)其他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着装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着夏装时,制式衬衣下摆应扎于裤内,不得外露;着春秋装、冬装时,制服与制式衬衣之间不得着圆领、高领和半高领内衣,以着V式领为宜,且下摆不得外露;(二)应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

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01帽徽.doc

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01帽徽.doc
B.3. 3用欧姆表检查试样正面摩擦部位(避开尖角部位),电阻1.0Ω,以不导电、表面无明显磨损为合格;
B. 3. 4记录试验结果。
5
5.5.1型式检验时,全部样品的各项性能检验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合格;有一项检验不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
5.5.2交收检验时,每个检验项目均达到表5规定的接收质量限的送检批,则判定为该批产品合格,否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6
每一枚帽徽须装入一个塑料袋后自锁封口,具体要求按订购方合同约定执行。
附录A
(规范性)
80/7,8
125/10,11
200/14,15
315/21,22
500/30,31

50/1,2
80/2,3
125/3,4
200/5,6
315/7,8
500/10,11
5
材料b







6
外观质量

50/5,6
80/7,8
125/10,11
200/14,15
315/21,22
500/30,31
保护表面
3
3.7.1帽徽的结构、图案花纹、色相等外观特性及外观质量应符合实物标样。
3.7.2图案正面花纹应完整、清晰饱满,外边缘和镂空内边缘规整、无毛刺。产品外观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痕、变形、污迹等缺陷;边缘手感光滑,承制方标记应布局合理、清晰规整。
3.7.3螺钉铆合应端正、牢固、规整,不能松动或转动,不应有明显的偏歪;螺母表面应光洁规整,无毛刺、锈斑等缺陷;螺母应有可互换性且与螺钉配合松紧适度。
3
铆螺钉
螺钉与主体采用旋铆铆接,铆接应牢固、美观,螺钉不得松动

市卫生监督局制服标准

市卫生监督局制服标准
130
7800
5
内穿长袖涤棉面料,以江苏阳光集团K297为标准色
130
7800
6
帽子
2顶/人(白、深蓝各1顶)
30
60
春秋季面料、颜色同制服,夏季为白色
30
1800
7
领带
2条/人
30
60
颜色与制服相同,真丝或涤丝面料,
40
2400
8
帽微
1个/人
30
30
10
300
9
胸号
2个/人
2套/人(女同志加发裙子1条)
30
60+12
上衣:白色军港呢面料,以江苏阳光集团CF01为标准色,成分:60%棉,40%涤纶;长裤:藏蓝色,以江苏阳光集团37100/1#为标准色,薄面料
230+90
230*60+12*90=14880
4
外穿长袖衬衫(含臂章)
2件/人
30
60
浅蓝色涤棉面料,以江苏阳光集团K128为标准色
市卫生监督局制服标准
序号
制服名称
着装标准
着装人数
数量
布料标准
单价
金额(元)
1
冬秋制服(含臂章)
2套/人
30
60
藏蓝色,以江苏阳光集团37100/1#为标准色,厚面料.成分:70%羊毛,30%涤纶
460
27600
2
大衣(含臂章)
1件/人
30
30
藏蓝色多功能透湿涂层面料
350
10500
3
半袖衬衫(含臂章)、夏长裤
30
60
10
600
10
肩章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3.22•【字号】•【施行日期】2016.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着装管理,维护执法着装的统一性、严肃性,促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队伍规范化建设,树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良好形象,省局制定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

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6年3月22日附件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着装管理,维护执法着装的统一性、严肃性,促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队伍规范化建设,树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良好形象,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执法着装风纪及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在编人员。

第三条下列情形,执法人员应着制式服装:(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及投诉举报管理人员办理业务时;(二)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检查时;(三)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监督保障时;(四)参与联合执法检查时;(五)集中参加大型公务活动时;(六)其他应当统一着装的场合。

第四条执法人员着制服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帽徽、肩章、臂章、胸章等标志应佩戴齐全,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二)制服与便服不得混穿;不同制服不得混穿;制服内着非制服时,不得外露。

食品药品监督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式样标准

食品药品监督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式样标准

附件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式样标准一、衬衫(一)短袖衬衫(女短袖衬衫)—7—(男短袖衬衫)(二)长袖衬衫(女长袖衬衫)(男长袖衬衫)说明:衬衫为涤棉混纺面料,颜色为深蓝色,短袖衬衫为小翻领,单排四粒扣,两个明口袋。

长袖衬衫为竖领,单排五粒扣,两个明口袋;西服简裤或裙子为毛涤混纺面料。

—8—二、制服(一)春秋服、冬服(女士上衣)(女士裤子)—9—(女士裙子)—10—(整体效果)(男士上衣)—11—(男士裤子)—12—(整体效果)(二)防寒服(女士防寒服)—13—(男士防寒服)—14——15—说明:春秋服、冬服均为毛涤混纺面料,颜色为黑色。

上衣为小翻领西服式样,单排三粒扣,两个暗口袋;西裤为简裤。

防寒服为桃皮绒涤纶复合布面料,配SEE能量棉保暖内胆,竖领,两个暗口袋,后腰下方中间开叉。

三、帽子(圆帽)(大檐帽)(冬帽)—16—说明:大檐帽、圆帽及冬帽均为黑色。

四、标志(一)帽徽说明:帽徽由国徽图形构成。

(二)肩章说明:肩章由金黄色图形和五条由宽到窄的折线组成。

尺寸:14.5cm*5cm 13.5cm*5cm12.5cm*5cm 11.5cm*5cm—17—(三)臂章说明:臂章黑色底,由金黄色图形组成。

主题突出,识别性强。

尺寸:9.3cm*10cm(四)胸章说明:锌铝合金材料工艺合成,银色七位阿拉伯数字、黑色支架组成。

胸章编号共7位,第1-2位代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省级行政区划号,第3-7位由各省自行确定。

—18—(五)纽扣说明:铝制金色纽扣,铝制银色纽扣,黑色树脂扣。

(六)领带说明:领带为深蓝色。

—19—。

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规定

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规定

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规定一、总则,一,为加强卫生监督员制、着装管理~维护卫生监督队伍着装的统一性、严肃性~促进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卫生监督制、着装实行统一管理。

卫生部主管全国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工作~负责卫生监督服装面料、式样和标志的制定。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制、着装工作的管理。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聘任的卫生监督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按照规定统一着装。

二、服装标志,一,帽徽:由国徽和橄榄枝组成图案~铝质~金黄色。

,二,胸牌号:锌铝合金材料工艺合成~白色6位阿拉伯数字、黑色支架~背面两孔距离4.8cm.6位编码的1-2位为省级区划代码~4-6位为卫生监督员编码。

,三,肩章:高分子PU材料特种工艺制成~黑色底~金色图案由卫生监督圆形徽和五条由宽到窄的折线组成。

硬肩章:153cm×50cm~制服佩带。

软肩章:143cm×50cm~半袖衬衫、外穿长袖衬衫佩带。

套式肩章:133cm×50cm~大衣佩带。

,四,臂章:盾牌外型~图案由中国卫生监督中英文及卫生监督徽组合而成~面料及工艺同肩章。

三、服装面料及式样,一,制服:藏蓝色~以江苏阳光集团37100,1#为标准色~秋冬季厚面料~春夏季薄面料~单排扣西式套装~式样见附图。

,二,半袖衬衫:白色军港呢面料~以江苏阳光集团CF01为标准色~式样见附图。

,三,外穿长袖衬衫:浅蓝色涤棉面料~以江苏阳光集团K128为标准色~式样见附图。

,四,内穿长袖衬衫:浅蓝色涤棉面料~以江苏阳光集团K297为标准色~式样见附图。

,五,冬装大衣:藏蓝色多功能透湿涂层面料,颜色同制服,~男女同款~式样见附图。

,六,帽子大檐帽:男女同款~春秋冬季面料、颜色同制服~夏季为白色。

冬帽:咖啡色栽绒平顶黑色皮帽~男女同款。

,七,领带:颜色与制服相同~真丝或涤丝面料~领带左下角印有蓝色卫生监督徽图案。

,八,领带夹:铜制~金黄色~上印有中国卫生监督英文缩写“CNHI"字样及”图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着装规定及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着装规定及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着装规定及要求第一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着装规定及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着装规定及要求执法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保持风纪严整,着制式服装时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按规定佩带帽徽、肩章、胸牌号。

1、胸牌号:应别在兜盖上缝线一指处,并留出插笔空隙不得倾斜。

2、臂章:应别在左臂衣袖膀缝线四至五指下正中。

3、领带夹:从领带右侧向左平行夹于三、四衣扣之间。

4、大盖帽前缘与眉同高,并保持水平,松紧带不用时放置帽内不得外露。

二、执法人员在实施执法检查时,必须按规定着是要监管行政执法服装,非工作时间不准着监管行政执法服装,严禁着执法服装进入各种娱乐场所。

三、着监管行政执法服装时,必须穿着皮鞋(黑色或者棕色),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胸牌号、臂章,带领带时,应着制式衬衣。

四、着监管行政执法服装时应扣好领钩、衣、裤、袖扣,不得披衣、敞胸露怀、挽袖、卷裤腿,不得在制服外罩便服、围围巾,不准上着监管行政执法服装下着便装。

1五、服装换季时间:1、着夏季服装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1日。

2、着秋季服装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30日。

3、着冬季服装时间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

4、高寒地区的着装,由当地根据实际统一规定时间,但不得四季服装混穿。

六、夏季着装分长袖和短袖两种。

如遇寒流时节,可在长袖内加着防寒内衣,但不得将防寒内衣的领袖外露。

必须保持着装的整洁、统一。

七、着装人员头发要整洁。

男同志不准留长发、胡须,女同志不得染发、不得佩戴各种装饰品。

八、孕妇、有生理缺陷的不得着监管行政执法服装。

九、重大集会、利益活动、外出执勤、岗位培训应扎武装带。

十、服装、标志不得变卖、拆改、外借、外送,在退休或调离单位时各种标志一律上交,不得带走。

在全局未统一更换之前,如有破损或遗失,必须自行出钱购买。

违反服装管理规定者,一律按行政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和其他处罚。

浙江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制服标识佩戴说明

浙江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制服标识佩戴说明

浙江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制服标识佩戴说明
1、帽徽:
帽徽包括大帽徽和小帽
徽,图案相同尺寸不同。

佩戴方式:男同志为大沿
帽佩戴大帽徽,女同志为卷沿
帽佩戴小帽徽。

2、肩章:
肩章包括硬肩章、软
肩章、防寒服肩章,各类
肩章面料由与制服相同颜
色面料制作,硬肩章配金
属肩徽及肩杠,软肩章及
防寒服肩章的肩徽及肩杠压塑成型后,热压与肩章成为一体。

佩戴方式:着春秋服及冬服时佩戴硬肩章;着外穿长袖衬衫及短袖衬衫时佩戴软肩章;着防寒服时佩戴防寒服肩章(肩章短边朝前,长边朝后)。

3、领花:
领花由金黄色向日葵围绕市场监督
管理的汉语拼音大写字母字头‘S’变形字样组成,领花通过固定螺钉与螺母结合缀钉,着春秋服、冬服、短袖翻领衬衫时佩戴于衣领。

佩戴方式:领花中轴线与上衣领的角平分线重合。

4、胸徽:
胸徽包括金属胸徽及
树脂胸徽,胸徽由红色市监
标志与金黄色编号条、胸标板铆合成一体,背面徽柄穿过服装预留锁口通过扣环与服装佩戴于左胸前,编号组成内容为地区名称(浙江)、代号(按各市排名)、编号(五位数组成),字体为黑色。

佩戴方式:着春秋服、冬服、防寒服时佩戴金属胸徽,着外穿长袖衬衫及短袖翻领衬衫佩戴树脂胸徽。

5、领带:
领带面料颜色为藏青色和紫红色两种。

佩戴方式:男同志佩戴藏青色领带,女同志佩戴紫红色领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着装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着装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着装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社会发展,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为保障公众健康,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力度也逐渐加大。

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是执法的主体,他们的工作不仅涉及到执法的严谨性,还要考虑到自身的形象问题。

因此,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的着装管理,对于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和执法形象至关重要。

二、目的为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的着装管理,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和执法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

四、管理要求1.基本要求所有从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要求,做到较好的仪表整洁、言谈得体、文明执法。

2.着装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服装以黑色、深蓝色系为主,以白色为辅。

着装需选用亚麻、棉质等面料,舒适、耐穿、易打理。

着装质量要求高,无撕裂、破裂、留痕等现象。

同时,要求穿着整齐,衣物干净平整,不脏不乱。

保持合适的发型、干净的手部和鞋类,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给人予以良好印象的重要因素。

3.警容警仪佩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当值执勤必须佩戴警容警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对于未能佩戴警容警仪的人员,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加强培训,确保督察工作真正做到科学高效。

4.着装款式着装应尊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特殊性,上衣以领装为主,应选用端庄且具有专业特征的款式。

下装应以黑色为主,软腿、紧身、牛仔等款式不适用。

5.季节变化的着装季节变化要注意加强着装管理,符合气候的要求,特别是夏季,应当注重透气性,选择轻薄舒适的面料。

在冬季,应穿保暖、风防、防水等型式适当的外套,以保证着装整齐干净、热保效果好。

6.着装禁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不得着装过于暴露或过于花俏的服装。

另外,注意不要着装过于个性化或过于高级豪华,应该力求简单、大方,表现主要在工作能力上。

7.特殊工作需要的着装规定在某些特殊地段和场合,由于环境的特殊性和安全的要求,着装管理需要特别规定。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着装管理规定(鲁食药监发[2011]8号)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着装管理规定(鲁食药监发[2011]8号)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着装管理规定(鲁食药监发[2011]8号)鲁食药监发〔2011〕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着装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稽查局:《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着装管理规定(暂行)》已经省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着装管理规定(暂行)为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着装管理,规范执法着装行为,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制定本规定。

一、执法着装范围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在编人员。

二、制式服装及标志(一)制式服装包括:制服(秋冬季制服、春夏季制服);衬衫(半袖衬衫、外穿长袖衬衫、内穿长袖衬衫);冬装大衣;帽子(春秋季帽、夏季帽、冬季帽);领带;领带夹;腰带;皮鞋(单鞋、棉鞋)。

(二)服装标志包括:肩章(制服用硬肩章、衬衫用软肩章、大衣用套式肩章);臂章;帽徽;胸牌。

(三)制式服装及标志的样式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规定。

三、配发标准及换发年限制式服装、标志的配发标准及换发年限如下:(一)秋冬季制服:每人西式套装2套,原则上每2年换发1套,每换装两次加发裤子1条。

(二)春夏季制服:每人西式套装2套(女同志加发裙子1条),原则上每2年换发一套,每换装两次加发裤子1条(女同志裤、裙选一种)。

(三)冬装大衣:每人1件,原则上每4年换发1件。

(四)半袖衬衫:每人2件,原则上每年换发1件。

(五)外穿长袖衬衫:每人2件,原则上每年换发1件。

(六)内穿长袖衬衫:每人2件,原则上每年换发1件。

(七)帽子:春秋季帽和夏季帽每人1顶,原则上每4年换发1顶;冬季帽每人1顶,原则上每5年换发1顶。

(八)领带:每人2条,每年换发1条。

领带夹:每人2个,每年换发1个。

(九)腰带:每人1条,每2年换发1条。

(十)皮鞋:单鞋每人2双,原则上每2年换发1双;棉鞋每人1双,原则上每3年换发1双。

市场监督管理作装规见范

市场监督管理作装规见范

市场监督管理作装规见范
1.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制服与便服不得混穿,制服内着非制
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2.不同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执法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3.不得歪戴檐帽,不得披衣、敞怀,非工作需要不得挽袖、卷裤腿。

4.不得赤脚穿鞋,不得穿旅游鞋、拖鞋、露趾凉鞋等。

5.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彩发,不得留怪异发型;男性人员不得留长发,非特殊原因不得剃光头;女性人员留长发者不得披散发,不得化浓妆。

6.不得佩戴有色眼镜,因工作需要或眼部疾病的除外。

7.不得在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不得饮酒;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公共餐饮场所和购物场所。

8.着常服时,穿配套制式裤子,内着配套衬衣,衬衣下摆扎于裤内,扎制式腰带,系制式领带,佩戴硬肩章、臂章、硬胸徽、硬胸号。

9.着执勤服(含冬执勤服)时,穿配套制式裤子,佩戴套式肩章、臂章、软胸徽、软胸号。

10.着夏装时,穿配套制式裤子或裙子,长袖衬衣下摆扎于裤内,扎制式腰带,不系领带,佩戴软肩章、臂章、软胸徽、软胸号。

11.短袖衬衣下摆不得扎在裤内,不系领带,佩戴软肩章、臂章、软胸徽、软胸号。

12.佩戴制式帽时,男性执法人员大檐帽的帽檐饰带应保持水平,前缘与眉同高,佩戴大号帽徽;女性执法人员的帽檐前缘应略向上倾,佩戴小号帽徽。

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14长款防寒服.doc

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14长款防寒服.doc
斜纹里布
成份:100%聚酯纤维
单位面积质量:80g/m²
线密度(tex)经纱R7.6纬纱R8.7
密度(根/10cm)经向610纬向370
附录 B
外装里:前身、后身、大小袖、帽墙、帽顶、里袋牙、里袋垫布、后领托贴边、贴边贴条、拉条、扣袢
内胆:前后身胆面、前后身胆里、大小袖胆面、大小袖胆里、拉条
涤棉平布
331合压袖外缝10暗线一道明线一道06大袖压小袖扎袖口挡布外口明线明线一道015挡布双折衩长70绱袖口挡布10暗线一道明线各一道大袖06小袖015明线不扎透袖里绱袖子10暗线一道明线一道06扎至前后过肩反光条夹扎肩拉条钩压袖头10暗线一道明线一道06夹绱袖头10明线两道第一道01第二道07第一道明线反面上炕距边0102袖头下方探出10大袖按标印捏活褶两个面褶向后倒褶大30袖底缝夹上扣袢一个袢长25距尖17回针35道外装胸袋绱袋口垫布10明线一道01下口折净开袋口取中剪开两端打剪口向两侧倒绱拉链10暗线一道明线一周01拉链下口与袋布扎线一道合袋布10扎线一道拉链上口与袋布上口固定里袋绱袋口垫布10明线一道01下口折净取中夹扎标志男左女右垫袋牙袋布扎线各一道两线间距12开袋口取中剪开两端打三角剪口三角向两侧倒扎袋口下口线明线一道01明线压在身上牙宽12扎袋口上口线明线一道01两端拐扎上下齐袋口明线扎住袋布面袋口结套结机各一道结长齐袋口上下明线合袋布10扎线一道袋口处打结35道外装前后身前过肩与前身结合10暗线一道明线一道男30女28前过肩回折男40女38夹扎胸袋拉链按版位订左胸徽扎线两周后过肩与后身结合10暗线一道钩压掩门底襟06暗线各一道明线一道06齐子口钩缝两端按版位订掩门四件扣上下两个钉透其余不钉透面绱拉链08暗线一道明线一道06拉链上止与领口齐下至按标印需回针绱掩门底襟06暗线一道明线一道06男服左掩门右掩襟女服右掩门左掩襟距领口08绱掩门左右居中不扎透里合压面肩缝10暗线一道明线一道06明线压在后身合腰袖缝10暗线一道劈缝绱中腰抽条暗线两道按标印扎线间距25装抽绳按标印挂面处抽绳两端各长出150各装调节扣一个带端系结里子贴边面与后领托面肩缝结合10暗线一道劈缝贴边贴条与后领托里肩缝结合10暗线一道劈缝贴边后领托外口结合10暗线一道明线二道0122外口平复齐止口按标印锁眼前身里与贴边结合10暗线一道吃式均匀平展挂面按版位锁中腰眼2个合袖外缝10暗线一道倒向大袖绱袖里10暗线一道面里拉条固定合里肩缝10暗线一道缝头向倒缝身里与下摆边结合10暗线一道里留余量10挂面处缝头向下倒扎下摆明线明线一道25明线齐掩门合里腰袖缝10暗线一道缝头向后倒肩袢钩压肩袢06暗线一道明线一道06齐子口口朝向肩缝绱肩袢10暗线一道后宽后侧齐肩缝前宽后侧距肩缝03对讲机袢扎对讲机袢暗线一道明线一周015两端扣净劈缝居中绱对讲机袢明线一

监管执法工作人员着装风纪

监管执法工作人员着装风纪

监管执法工作人员着装风纪
监管执法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开展中,必须按照这个要求着装。

监管执法工作人员着装风纪
(一)监管执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着装。

着装应做到仪表端庄,整洁、整齐、配套、风纪严肃。

(二)监管执法工作人员不得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服装不得混穿。

着装时应穿黑色皮鞋、系黑色腰带。

(三)着装时,帽徽、肩章、臂章、胸号、领带应按规定佩戴齐全,不得混用。

佩戴位置要准确、端正。

监管执法工作人员的胸牌要固定编号,不得借用、交换。

(四)着春秋冬装时,穿长袖衬衫下摆系于裤内,要佩戴统一制式领带,穿制服时不得敞胸,应将纽扣扣好;着夏装时,短袖衬衫下摆放于裤外;穿大衣时,衣领不得向上翻起,除第一个纽扣外,其余纽扣必须扣好。

(五)着装换季时间,由各省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掌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着装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纠正;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的通知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着装管理,规范执法人员着装行为,树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良好形象,省局制定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着装行为,树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良好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为便于行政相对人识别和接受监督,保证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人员顺利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全省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按照有关规定,对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配发制式服装。

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职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直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均配发制式服装。

第四条制式服装包括服装和标志。

服装包括冬秋服、春夏服、防寒服、帽子。

标志包括帽徽、胸牌、肩章、纽扣、领带。

第五条制式服装按照以下标准配发:(一)冬秋制服:每人西式套装2套,原则上每2年换发1套,每换装两次加发裤子2条。

(二)春夏制服:每人西式套装2套,原则上每2年换发一套,每换装两次加发裤子2条。

(三)大衣:每人1件,原则上每3年换发1件。

(四)半袖衬衫:每人2件,原则上每年换发1件。

食品卫生监督员制服供应规定-

食品卫生监督员制服供应规定-

食品卫生监督员制服供应规定正文:---------------------------------------------------------------------------------------------------------------------------------------------------- 食品卫生监督员制服供应规定(1988年4月7日)一、着装范围:本服装系食品卫生监督员专用制服,限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第三十二条规定,由人民政府发给证书〔铁道、交通、厂(场)矿的食品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的食品卫生监督员执行监督任务时着用。

二、帽徽和标志1.帽徽:为国徽图案。

2.胸章:铝质,红底黄字黄边。

长6厘米,宽2.5厘米。

字样为楷体“中国食品卫生监督”。

3.肩章:红底黄边,肩章正中镶一铝合金质圆形徽章,图案为白底红十字,镶金边。

三、制服式样及用料1.钮扣:为金黄色铝合金质,中间有“食卫”字样。

大衣扣为直径26mm,袖扣为22mm;西服扣为22mm,袖扣为15mm;短袖衫用扣为15mm。

2.领带:颜色与西服同。

3.帽子:夏帽为大檐帽,男女同。

冬帽为咖啡色栽绒平顶黑色皮帽,男女同。

4.冬服:深蓝色化纤料(厚型),双排扣西式套服。

5.夏服:深蓝色化纤料(薄型),双排扣西式套服。

6.短袖衫:白色棉涤确良,高领,袖口加边,双肩加绊。

7.大衣:深蓝色化纤料,双排扣西式大衣,女有腰系带。

四、着(换)装规定1.冬服:第一次着装发两套,热、温、寒区分别为5、4、3年换发1套,每换装两次加发裤子一条。

2.夏服:第一次着装发两套(女同志加发裙子1条),热、温、寒区分别为3、4、5年换发1套,每换装1次加发裤子1条(女同志裤、裙只选1种)。

3.大衣只限经常在室外执行任务的人员制作1件。

寒区发布面皮大衣,温区发棉大衣。

温、寒区换装年限分别为10、8年。

4.短袖衫:第一次两件,热、温、寒区分别为2、3、4年换发1件。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格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着装执法的通知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格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着装执法的通知

湖南省⾷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格规范⾷品安全监管⼈员着装执法的通知关于严格规范⾷品安全监管⼈员着装执法的通知各市州⾷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省纠风办批复同意,全省⾷品药品监管系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着装的通知》(国办发[2003]104号)、《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整顿统⼀着装⼯作的实施意见》(财⾏[2004]15号)要求,对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品和保健⾷品安全监督的专职⼯作⼈员实⾏统⼀着装执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加强领导,精⼼组织各级⾷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着装执法对规范执法⾏为、提⾼执法效⼒、维护系统形象的重要意义,争取尽快对餐饮服务⾷品和保健⾷品安全监督专职⼯作⼈员实⾏统⼀着装执法。

要切实加强对统⼀着装执法⼯作的组织领导,切实维护着装执法的统⼀性、规范性和严肃性,树⽴科学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国家⾷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确定执法制服式样、标志和编号,省⾷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执法着装的统⼀管理。

各市州⾷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执法着装⼯作的组织管理。

⼆、统⼀要求,规范着装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品药品监管系统统⼀着装执法的⼈员,限定为从事餐饮服务⾷品安全和保健⾷品监督管理的专职⼈员。

着装执法的服装标志标识、着装标准、样式制作、着装风纪、监督管理等,应严格按照国办发[2003]104号、财⾏[2004]15号⽂件,以及《湖南省⾷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着装管理规定》、《⾷品安全监管制、着装图册》、《湖南省⾷品药品监管系统⾷品安全监管专职⼈员胸牌编号分配⽅案》要求执⾏,各市州⾷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切实加强统⼀着装管理,严格规范着装范围和标准,不得随意扩⼤着装范围和私⾃核定着装⼈员。

三、严肃纪律,树⽴形象全省⾷品药品监管系统⾷品安全监管⼈员在执⾏公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着装管理规定》统⼀着装,按规定佩戴肩章、肩徽、领带,要求⾐帽整齐、风纪严明。

市卫生监督局制服标准

市卫生监督局制服标准
市卫生监督局制服标准
序号
制服名称
着装标准
着装人数
数量
布料标准
单价
金额(元)
1
冬秋制服(含臂章)
2套/人
30
60
藏蓝色,以江苏阳光集团37100/1#为标准色,厚面料.成分:70%羊毛,30%涤纶
460
27600
2
大衣(含臂章)
1件/人
30
30
藏蓝色多功能透湿涂层面料
350
10500
3
半袖衬衫(含臂章)、夏长裤
130
7800
5
内穿长袖衬衫
2件/人
30
60
浅蓝色涤棉面料,以江苏阳光集团K297为标准色
130
7800
6
帽子
2顶/人(白、深蓝各1顶)
30
60
春秋季面料、颜色同制服,夏季为白色
30
1800
7
领带
2条/人
30
60
颜色与制服相同,真丝或涤丝面料,
40
2400
8
帽微
1个/人
30
30
10
300
9
胸号
2个/人
30
60
10
600
10
肩章
硬、软、套式肩章各1套/人
30
90
10
900
11
领带夹
2个/人
30
60
10
6:制服标准及式样按《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卫办法监发[2003]103号)执行。
推荐厂家:
2014年7月9日
2套/人(女同志加发裙子1条)
30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服装着装规范(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服装着装规范(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服装着装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11.16•【字号】皖食药监人[2012]266号•【施行日期】2012.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服装着装规范(试行)的通知(皖食药监人[2012]266号)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执法服装管理工作,省局制订了《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服装着装规范(试行)》,现正式印发。

请严格落实执法服装穿着场合、着装配置、换装时间、仪容举止等方面要求,树立全系统良好执法形象。

本规范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特此通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11月16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服装着装规范(试行)为树立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崭新形象,展示为民执法、规范执法的良好精神风貌,根据《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统一着装管理规定》,现就执法服装的穿着,以及着装时的仪容、举止等制定如下规范:一、场合规范1、执行监督检查、抽检监测、评审认证、稽查办案(执行特殊稽查任务除外)等监管任务时,必须统一着执法服装。

2、每周一必须着执法服装办公。

其他办公时间着执法服装由各市、县(区)局自行规定。

3、参加省局及各市、县(区)局年度工作会议和其他明确需着装的专题会议、集体活动时,必须统一着执法服装。

4、集体参加党委、政府和群团组织的各类会议、集会时,必须统一着执法服装。

5、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政风行风热线咨询、扶贫帮困等各类公益活动时,必须统一着执法服装。

二、穿着规范1、应根据季节、气候变化确定具体换装时间,同一单位必须着同一季节的服装,不得混穿不同季节服装。

2、执法人员要按照规定配套穿着执法服装,冬、夏和春秋服不得混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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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第二部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式样标准
二、制服
(一)春秋服、冬服
(女士上衣)
(女士裤子)
(女士裙子)
(整体效果)
(男士上衣)
(男士裤子)
(整体效果)(二)防寒服
(女士防寒服)
(男士防寒服)
(整体效果)
(整体效果)
说明:春秋服、冬服均为毛涤混纺面料,颜色为黑色。

上衣为小翻领西服式样,单排四粒扣,两个暗口袋;西裤为简裤。

防寒服为桃皮绒涤纶复合布面料,配SEE能量棉保暖内胆,竖领,两个暗口袋,
后腰下方中间开叉。

三、帽子
(圆帽)
(大檐帽)
(冬帽)
说明:大檐帽、圆帽及冬帽均为黑色。

四、标志
(一)帽徽
说明:帽徽由国徽图形构成。

(二)肩章
说明:肩章由金黄色图形和五条由宽到窄的折线组成。

尺寸:14.5cm*5cm 13.5cm*5cm 12.5cm*5cm 11.5cm*5cm
(三)臂章
说明:臂章黑色底,由金黄色图形组成。

主题突出,识别性强。

尺寸:9.3cm*10cm
(四)胸章
说明:锌铝合金材料工艺合成,银色七位阿拉伯数字、黑色支架组成。

胸章编号共7位,第1-2位代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省级行政区划号,第3-7位由各省自行确定。

(五)纽扣
说明:铝制金色纽扣,铝制银色纽扣,黑色树脂扣。

(六)领带
说明:领带为深蓝色。

忽略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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