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总结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刑事诉讼法总结:

有权利申请回避的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a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

人、近亲属。

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主体b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

c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及其法

定代理人。

(在刑事诉讼法中的近亲属是指:“夫

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主体:律师、人民团体或者单位推荐的人、监

护人、亲友

绝对禁止担任辩护人:a宣告缓刑、刑罚还未执行完毕的人

b人身自由被限制或剥夺的人

c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相对禁止担任辩护人:a公、检、法、安、监的限制人员

b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c与本案审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d外国人、无国籍人

(如果以上四种人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

人,可以做被告人的人。)

申请解除超期羁押的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律师、其它辩人

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

亲属、律师

拘传适用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适用于:

a证据要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1不符合逮捕三要件之一的b刑罚要件: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c社会危险性要件:有逮捕必要的。2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患有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

妇女;

3可能出境的。

不适合适用取保候审的:主犯、累犯、自伤、自残的,暴力犯罪

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人。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

觉的预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指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人

流(流、结、多)

a被害人

b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

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权人c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

定代理人

d检察院

a刑事被告人以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

的共同致害人

b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c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d共同案件中,案件审理结束前死亡的被

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e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f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依法

承担民事赔偿的人

期间耽误后申请期间补救的主体:当事人

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没有独立上诉权: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

没有上诉权: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对生效的裁判有权申诉的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对于刑事诉讼中期间问题的总结:

对于不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内说明不立案理由,如理由不成立,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在15日内立案;

侦查阶段,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关应在48小时内进行安排。

对于黑五类犯罪(黑社会、恐怖活动、走私、毒品、贪污贿赂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在5日内安排会见。

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

普通程序:1+0.5+1(交流广集)

经省高院批准 简易程序:20天 普通程序:1+0.5+1

被告人被羁押:

简易程序:20天

被告人未被羁押:6个月+3个月 经本院院长批准

三大诉讼法中上诉/抗诉期限的异同:

相同点:从接到裁决书的第二日算起;

不同点:

审判监督程序: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

再审期限: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需要延

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对于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在接到最高院执行死刑命令后,7日内原审法院应当执行。

对于减刑、假释的决定:检察院认为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不当,在接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内提出纠正意见;法院在收到纠正意见1个月内重组合议庭审理。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当的再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纠正意见,暂予监外执行机关在接到检察院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重新核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中对开庭审理前的各项工作期限的规定:(和一审开庭审判前比较记忆)

该《规定》第二条第4项:对以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却有错误为由提出抗诉,但抗诉书未附有新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人民检察院应在7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完备的或逾期不补的,裁定撤销原判;

第三条: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提出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新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申请人民法院调去证据的,应当在七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完备或逾期不补的,应当决定不予受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