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的客观方面
刑法学课程课件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
分析
• 德国刑法第323条规定:在发生意外事故、 公共危险或紧急危难时,根据当时的情况 要求或者能够期待行为人救助,尤其对自 己并无显著危险而且不违反其他重要义务, 而不救助的,处一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 法国、意大利刑法也有类似的规定。
(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
• 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相当广泛,例如值 班医生有抢救危重病人的义务,执勤消防 队员有消除火患的义务。扳道工有按时扳 道岔的义务。
案例导入
某幼儿园保育员甲某,某日下午带领 几名幼儿外出春游,途中幼儿乙某失足掉 入路旁粪池,甲某见状只高声呼喊求救, 不肯跳入粪池救人。农民丙某路过见状过 来观看,在路旁拿来竹竿一根,探测得知 粪水约有80厘米深,但二人均不肯跳下粪 池救人,只是高呼求救。乙某因抢救不及 时死亡。谁构成犯罪?
第一节 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
B.甲非常讨厌其侄子乙(6岁)。某日,甲携乙外
出时,张三酒后驾车撞伤了乙并迅速逃逸。乙躺在血泊中。
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离开了现场。乙
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由于张三负有救助义务,所以甲不
构门前放着一包来历不明、
类似面粉的东西。甲第二天上班时拿到实验室化验,发现
1.危害行为是人的身体动作或静止——有体性。 2.危害行为是行为人的意志支配的结果——有意性。 3.危害行为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有害性。
下列行为不属于犯罪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
一是欠缺主体性的自然现象。 二是欠缺有意性的行为。有: (1)人在睡梦中或精神错乱状态下的举动 ; (2)人在不可抗力作用下的举动; (3)人在身体受强制情况下的行为。 三是欠缺有害性的行为。
关于先行行为的几个问题
• ①先行行为是否仅限于违法行为?如果先 行行为属于合法行为,能否引起作为义务?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称犯罪客观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客观外在表现。
犯罪客观⽅⾯具有如下特征:
1、客观性。
犯罪活动是⼈的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能被⼈所直接感知。
2、具体性。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客观⽅⾯要件,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
客观⽅⾯的要件具体表现为危害⾏为、危害结果、危害⾏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的特定时间、地点、⽅法、⼿段等。
3、多样性。
犯罪客观⽅⾯的内容及其包含的要件复杂、多样。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种种具体犯罪,在犯罪客观⽅⾯各有其特性,没有任何⼆罪的外在表现形式完全⼀样。
4、法定性。
构成犯罪的各种客观要件必须是刑法条⽂明确规定的。
只有那些刑法条⽂明确规定的、能够充分体现犯罪⾏为的社会危害性质及其程度的客观事实,才是构成犯罪必须具备的客观⽅⾯。
犯罪客观⽅⾯是区分罪与⾮罪的重要依据,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客观标准,是正确分析和认定犯罪主观⽅⾯的客观基础。
犯罪客观⽅⾯是犯罪主观⽅⾯的外化,犯罪意图只有通过犯罪⾏为才能实现。
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
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表现。
犯罪客观方面在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中居于主导地位。
犯罪客观方面的特征1.为刑法规定而具有法定性2.以客观事实特征为内容3.是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有所侵犯的客观事实特征。
4.是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客观因素二、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也可称为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或犯罪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成立在犯罪客观方面所必需具备的条件。
犯罪客观方面与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关系: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是犯罪客观方面这一范畴的一个下位概念。
犯罪客观方面是就刑法分则中各种犯罪成立必须具备某些客观事实特征而概括出来的一个范畴,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之一;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则是相对具体的,是指刑法分则中某种犯罪成立在客观方面应当具备的客观要素。
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具体表现为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的方法、时间、地点等。
在这些要件中,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在客观方面都必须具备的要件,是一切犯罪构成要件的核心要件;在传统的刑法理论中常被称为犯罪客观方面的必要要件。
危害结果是大多数犯罪成立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的要件;犯罪的方法、时间、地点则只是某些犯罪成立在客观方面所必须具备的要件。
在传统的刑法理论中被称为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
4.犯罪对象的体系归属行为对象即犯罪对象,虽然是属于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范畴,但由于其与犯罪客体关系密切,理论上为论述方便,一般都将其置于犯罪客体的内容中加以论述。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研究和认定犯罪客观方面中的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的一个重要问题,但刑法因果关系只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联系,并不是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
第二节危害行为(一)我国刑法中“行为”的含义1.最广义的行为,是在一般意义上使用的,泛指人的一切行为,不论是否为犯罪行为;2.广义的行为即犯罪行为;3.狭义的行为专指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行为,即危害行为。
解读刑法中的主观与客观要件
解读刑法中的主观与客观要件刑法是指国家规定的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制裁的法律规范,其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而刑法中的主观与客观要件则是构成犯罪的重要要素。
本文将对主观与客观要件进行解读,并探讨其在刑法中的作用。
一、主观要件的定义与作用主观要件是指在某一犯罪行为中,必须具备犯罪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即故意或过失。
故意是指犯罪人明知自己行为的危险性质和后果,但仍然决意实施该行为;过失是指犯罪人没有预见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质和后果,但应当具备的常人的注意义务下,应当预见到并避免该结果。
主观要件在刑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主观要件能反映犯罪人的主观能动性,即行为人有能力支配自己的行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道德躯体无行为能力者的犯罪责任。
其次,主观要件能体现法律的随意性,即法律只追究真正有罪的人,不追求形式上的正义。
最后,主观要件有助于与客观要件形成紧密的结合,使犯罪的构成更为完善和具体。
二、客观要件的定义与作用客观要件是指在某一犯罪行为中,必须具备客观实体的行为、结果和特定情况。
这些客观要件构成了犯罪事实的客观表现,是对行为人行为结果进行评价的依据。
客观要件在刑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客观要件能够确保法律的公平正义,即刑法不仅仅追求对犯罪人的正当制裁,还必须通过对客观要件的具体描述,使社会公众对犯罪行为心存敬畏,远离违法犯罪。
其次,客观要件也是区分合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标准,对于判断是否符合犯罪要件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三、主观与客观要件的关系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在刑法中是相辅相成的。
主观要件通过反映犯罪人的主观心理能动性,强调行为人的过错程度,而客观要件则通过描述实体行为和结果,客观呈现了犯罪行为的外在表现。
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的结合是刑法定罪量刑的关键环节。
只有当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均具备时,才能构成犯罪行为。
在定罪量刑阶段,主观要件又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例如,在谋杀罪中,必须具备犯罪人的犯罪故意和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才能认定谋杀罪成立。
刑法学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减轻处罚。
预备犯的刑事责任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未遂犯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遂犯的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的形式
共同犯罪
04
犯罪客观方面的认定
确定刑事责任范围
犯罪客观方面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之一,对于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范围具有重要意义。
xx年xx月xx日
方面的概述犯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犯罪客观方面的形态犯罪客观方面的认定
01
犯罪客观方面的概述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在客观上所表现出来的特征,包括行为、行为对象、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
犯罪客观方面是刑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对于认定犯罪、刑事责任以及刑罚的轻重具有重要的意义。
认定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
区分罪与非罪
通过认定犯罪客观方面,可以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从而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划分此罪与彼罪
犯罪客观方面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重要依据,通过认定犯罪客观方面,可以划清不同犯罪之间的界限。
认定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据
物证
包括凶器、赃物、血迹、指纹、脚印、DNA等。
书证
包括合同、协议、遗书、日记、信件、照片、录音录像等。
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
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
犯罪行为是构成犯罪最基本、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包括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两种形式。
行为
行为对象
行为结果
因果关系
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对象,即犯罪行为的承受者或载体。
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后果,包括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对财物造成的损失等。
刑法学第三章3
(5)利用他人实施的作为——间接正犯 间接正犯的成立范围: 1、利用没有达到年龄或没有辩认控制能力的人 2、利用他人不具有行为性的身体活动 3、利用无故意的行为(医生杀人案)(稻草人案) 4、利用他人的正当行为(借刀杀人案) 5、利用被害人的行为
不作为:案例引入
2005年6月,甲因妻子与人通奸而争吵,甲说乙的 行为让自己真没脸活下去。乙闻言就拿来绳子、 板凳,对甲说:“你没脸活下去就去死,绳子、 板凳都给你准备好了,你有胆吗?给你十个胆 你也不敢,像你这样的人活在世上真没意思。” 甲被激得拿起绳子悬梁自缢。乙站在一旁没制 止,也未解救。不一会,乙见甲停止挣扎,才 喊人解救,但为时已晚,甲已死亡。 思考:1、乙对于甲的死亡是否有责任? 2、如果认为乙应当承担责任,则根据为何?
3、危害行为在法律上是对社会有危害的(社会性)
二、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作为、不作为 (一)作为 1.作为:是指行为人以身体活动实施的违反禁止性 规范的危害行为。 2.作为的实施方式: (1)利用自己身体实施的作为 (2)利用物质性工具实施的作为 (3)利用自然力实施的作为(隋唐英雄传:李元霸之 死) (4)利用动物实施的作为 课堂教学案例\利用动物伤害他人案例.ppt
二、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刑法中的危害行为 由人的心理态度支配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
1、危害行为在客观上是人的身体动静。(有体性) 2、危害行为在主观上是由行为人的意志支配的 (有意性)
不认为是犯罪: 单纯的反射动作 睡梦状态下的动作(伯爵杀妻案) 精神错乱状态下的举动 不可抗力作用下的举动 身体受到强制情况下的行为——不包括精神受到强制
(二)不作为 不作为: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 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 特征(条件): 1、行为人负有特定法律义务 不作为的义务来源 (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课堂教学案例\不作为:法律明文规定的.ppt (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 课堂教学案例\不作为:职务行为案例.ppt (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课堂教学案例\不作为:先行行为案例.ppt 2、作为可能性: (1)缺乏实施某种行为的能力: (2)客观上不能履行 3、结果避免可能性
刑法 犯罪客体与客观方面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客体,是指刑法 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 会关系。
1、犯罪客体是一定的社会关系。 2、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3、犯罪客体是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二、研究犯罪客体的意义
1. 研究犯罪客体,有助于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犯罪客体是任何行为构成犯罪都不缺少的要件之一。如果
三、犯罪客体的分类
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行为所共同侵害的客体,即刑法 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整体。它是从 总体上揭示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本质。
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它说明的 是犯罪行为侵犯了社会关系的哪一部分或哪一方面。同类 客体反映的是某一类犯罪与另一类犯罪的差别。
1、利用自己身体实施的行为。 2、利用物质性工具实施的行为。 3、利用自然力实施的行为。 4、利用动物实施的行为。 5、利用他人实施的行为。
刑法上的不作为
刑法上的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 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 行这种义务的危害行为。
不作为—应当履行(义务)
能够履行(能力)
某种行为不可能侵犯某种社会关系,就无犯罪客体,该行 为就不构成犯罪。 2、研究犯罪客体,有助于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犯罪客体表明犯罪行为侵害了什么,犯罪客体不同,往往 决定着犯罪性质不同,从而决定了罪名的不同。 3、研究犯罪客体,有助于正确量刑。
三、犯罪客体的分类
犯罪客体可以分为: 一般客体 同类客体 直接客体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而犯
罪对象则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 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
刑法学犯罪客观方面
过于自信的过失
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
单位犯罪的客观方面
单位犯罪的种类
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实施的犯罪,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的犯罪,以及个人为进 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
犯罪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的关系
犯罪的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是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两个基本方面,缺一不可。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主观方面的外在表现,而主观方面则是客观方面的内在反映。
在认定犯罪时,必须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既要看犯罪的客观方面,也要看犯 罪的主观方面,以便准确认定犯罪的性质和情节。
02
犯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
单位犯罪的条件
通常要求单位具有法人资格,且单位成员或领导层集体决定或同意实施犯罪行为。同时,某些特定罪名还要求单 位具备特定的资质或背景。
04
犯罪客观方面的认定
认定犯罪客观方面的原则
严格依照法律规定
犯罪客观方面的认定必须严格依 照刑法的规定,不能超越法律界
限。
尊重客观事实
犯罪客观方面的认定必须尊重客观 事实,不能主观臆断。
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
危害行为
行为对象
指在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活 动,包括积极的身体活动和消极的身体活 动。
指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 物,包括有形的对象和无形的对象。
行为的危害结果
时间、地点和方法
指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对被害人或社会造成 的损害,包括直接结果和间接结果。
指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方法,这 些因素与犯罪的客观方面密切相关,对于 定罪和量刑具有重要意义。
刑法学犯罪客观方面
汇报人: 2024-01-09
目录
• 犯罪客观方面的概述 • 犯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素 • 犯罪客观方面的具体表现形式 • 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明 • 犯罪客观方面的立法与司法实
践
01
犯罪客观方面的概述
犯罪客观方面的定义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 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 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 的特定时间、地点、方法等要素。
犯罪工具和手段的特征
犯罪工具和手段具有危险性、针对性和违法性等特征,对 于认定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犯罪工具和手段的认定
认定犯罪工具和手段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工 具的用途、使用方式等方面,同时需要排除合法工具和手 段的干扰。
04
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明
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收集证据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办 案过程中,应当依法收集与犯罪 客观方面相关的证据,包括物证 、书证、证人证言等。
05
犯罪客观方面的立法与司法实 践
立法规定与实践应用
立法规定
犯罪客观方面是刑法中规定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包括 行为、行为对象、行为结果等要素。立法上对犯罪客观方面 有明确的规定,是司法实践中认定犯罪的重要依据。
实践应用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需要根据立法规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 ,判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犯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从 而认定是否构成犯罪。同时,在定罪量刑时,也需要考虑犯 罪客观方面的具体情况。
危害行为的分类
危害行为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根据行为方式可分为作 为和不作为,根据行为是否具有危险性可分为危险行为和实害行为 。
危害行为的要素
危害行为的要素包括行为主体、行为客体、行为手段和行为结果等, 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危害行为的完整形态。
刑法中的主观与客观要素
刑法中的主观与客观要素刑法是一门研究犯罪行为与责任的法学科目,主要研究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及对其进行惩罚的原则和方法。
在犯罪行为的构成中,主观与客观要素是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
本文将从主观和客观要素的概念、特点以及在刑法中的具体运用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主观要素的概念与特点主观要素,简单来说就是犯罪人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和意愿。
在刑法中,主观要素主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故意是指犯罪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具有知识和预见,并且以实现某种违法目的为目标,故意犯罪具有明确的犯罪动机和意图。
过失则是指在犯罪行为发生时,犯罪人对其行为及其后果没有明确的认识和预见,但其行为具有违法性和过失性。
不论是故意还是过失的主观要素,在刑法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主观要素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它是刑法对行为人的内在要求,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
其次,主观要素涉及到犯罪人的心理活动,需要通过证据来加以证明。
再次,主观要素表现为行为人的动机、目的和立场,直接影响犯罪行为的性质与程度。
最后,主观要素既体现了行为人的主观能动性,也承载了行为人的主观责任。
二、客观要素的概念与特点客观要素,指的是犯罪行为的客观事实以及其所造成的后果。
在刑法中,客观要素主要包括行为对象、行为方式、行为结果等方面的内容。
客观要素是与犯罪行为相关的客观实际情况,它是罪行的客观性、客观危险性以及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客观事实。
客观要素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客观要素体现了犯罪行为的客观性和客观危险性,强调了犯罪行为的客观后果。
其次,客观要素在刑法中是可以通过外在证据来进行证明和认定的,它是刑事司法实践的基础。
再次,客观要素反映了犯罪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犯程度,是刑罚确定的依据之一。
最后,客观要素是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确定犯罪责任的重要依据。
三、主观与客观要素的关系与作用在刑法中,主观与客观要素相辅相成,相互作用。
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的结合才能构成犯罪行为或构成犯罪,二者的缺一不可。
刑法学犯罪客观方面
在完善和发展刑法的过程中,必须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防止任意解释和滥用司法权力的情况发生。
对我国刑法犯罪客观方面发展的思考
典型案例分析
05
王某驾驶小轿车与骑自行车的李某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受伤、自行车严重损坏。
案例引入
犯罪行为
犯罪结果
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财产损失。
危害结果
指危害行为导致潜在的危害结果出现的可能性,如制造爆炸物但未引爆等。
危险状态
危害结果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即危害行为是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中断
指在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出现了其他因素,导致因果关系的中断,如杀人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但因被害人自卫反击导致杀人者死亡。
影响量刑
西方古代刑法理论中的犯罪客观方面
古希腊、罗马时期,西方刑法理论开始探讨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和特征。
近现代刑法理论中的犯罪客观方面
近代西方刑法理论中,犯罪客观方面的研究逐渐深入,形成了许多重要的理论观点和学说。
犯罪客观方面理论的历史发展
犯罪客观方面的具体内容
02
指具备刑事违法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已满16周岁、有意志能力的自然人。
自然人犯罪主体
指具备刑事违法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单位犯罪主体
行为主体
作为犯罪
指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包括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盗窃等。
不作为犯罪
指行为人有义务实施且可能实施某种行为,但行为人未实施该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如不履行法定职责、不救助遇险人员等。
第六章 犯罪客观方面
形式的法律义务理论在英美法系和以前苏 联刑法学为渊源的刑法理论中(包括中国刑法 理论)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
最初的“形式的法律义务理论”认为,作 为义务有三大来源(法律、合同和先行行为), 后来补充了“职务上和业务上的要求”和“紧 密生活共同体与危险共同体”等义务来源。
中国刑法的作为义务来源包括:
2、能够履行义务
行为人具有采取行为的能力,否则就是不 能履行,可能是技能性、也可能是物理性的。 (在火情面前没有用手捧水去灭火,是否构成 不救火的不作为?)
父亲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孩子处于危险之中, 或者在当时一时想不起来客观上存在的救援措 施而没有行动的,仍然构成不作为,只能根据 情况考虑能否排除主观要素。
目的行为概念的意义:
解决了因果行为理论可能造成的惩罚范围 的扩张(汽车生产者没有实施行为,因为其故 意没有指向这个目的); 行为性质应当由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 共同决定(以盗窃为目的、将手伸进别人的空 包里也具有可罚性)
为认识错误理论与共同犯罪理论,开创了 具有重在实践意义的发展前景。
目的行为理论的缺陷主要在于无法说明不 作为和过失。 过失的情况下,行为人应受刑事惩罚的行 为并不是以客观出现的结果为目标的。
案例:
被告人宋福祥酒后在家与妻子李霞发生争 吵厮打,李说:“三天两头吵,活着还不如死 了。”宋答道:“那你就去死。”(以前经常 出现这种情况)。邻居劝解之后,在两人又发 生争吵的过程中,宋不仅在李寻找自缢绳索时 无动于衷放任不管,而且在听到凳子倒地后才 起身过去,但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或呼喊邻居, 而是离开现场到一里外的父母家找人。等家人 赶到时,李霞已无法挽救。
2、目的行为理论
这个理论是韦尔策尔创立的,受一战后产 生的思维心理学和行为结构分析的影响。其基 本观点是:行为人是有目的的活动的实施,目 的性是行为应当具有的最重要部分,不再单纯 地强调行为所具有的自然属性。
刑法学题库名词解释
刑法-题库1、犯罪客观方面答案: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是刑法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侵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
犯罪客观方面是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要件。
犯罪客观方面的特征有:(1)犯罪客观方面为刑法规定而具有法定性。
(2)犯罪客观方面以客观事实特征为内容。
(3)犯罪客观方面是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有所侵犯的客观事实特征。
2、危害行为答案:危害行为是指在人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
危害行为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危害行为在客观上是人的身体的动静。
(2)危害行为在主观上是由行为人的意志支配下的身体动静。
(3)危害行为在法律上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身体动静。
3、危害结果答案: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对犯罪客体造成的法定现实侵害及具体危害的事实。
广义的危害结果是指由被告人的危害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对社会的危害,它包括危害行为的直接结果和间接结果,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和不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
狭义的危害结果是指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即对直接客体造成的损害。
4、犯罪主体答案: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根据主体的属性,犯罪主体可分为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根据自然人犯罪主体的法律属性,可将自然人犯罪主体分为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5、犯罪主观方面答案: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
它包括罪过(即犯罪的故意或者犯罪的过失)以及犯罪的目的和动机等几种因素。
6、犯罪故意答案: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
7、犯罪过失答案: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
8、意外事件答案:意外事件,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
犯罪的客观方面
危害行为的基本形式
1.作为——不当为而为 以积极的行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2.不作为——当为而不为 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 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
作为的实施方式
1.利用自己身体的作为(强奸罪) 2.利用身份条件的作为 (贪污罪)
3.利用物质工具的作为 (用刀杀人)
4.利用自然力的作为 (放火罪)
犯罪的客观方面
第一节 概 述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 系造成损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其特征 有: 1.客观性(客观事实特征)
2.法定性(由刑法规定)
3.多样性(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犯罪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
1. 危害行为(必备要素) 2. 危害结果(选择要素) 3. 因果关系(不构成要素) 4.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选择要 素)
介入行为人的行为
案例分析:
例1:甲以故意杀人杀害乙,致乙昏迷,甲以为乙死亡,为毁 尸灭迹,将乙扔到浅水中致乙溺亡,将的故意杀人行为与乙的 死亡是否有因果关系? 例2:甲开车不小心将乙撞成重伤,为逃避责任,甲下车后将 乙砍死,甲开车撞乙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介入因素判断
1.判断介入因素是否正常,如果介入因素出现 概率很高属正常,先前行为与结果因果关系不 中断,反之则中断。 2.判断介入因素是否独立达到导致结果发生 的程度或对结果发生起决定作用,如果达到了 独立导致结果发生的程度对结果发生起决定作 用则先前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中断, 反之不中断。
不作为形式实现的犯罪类型
1.纯正(真正)不作为犯 :只能由不作为 形式实施的犯罪。如:遗弃罪 2.不纯正(真正)不作为犯 :可由作为, 也可由不作为形式实现的犯罪。如:故意杀 人罪
2015年司考真题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
一、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活动方面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等因素。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划分罪与非罪的重要客观标准,是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之一。
《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二、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的特征:(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二)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三、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一)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
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二)犯罪的主观方面。
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
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
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
有的犯罪是过失性质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状态。
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该单位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同样具有主观心理状态。
(三)犯罪的客观方面。
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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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三节犯罪的分类
✹一、自然犯与法定犯
✹自然犯是指在侵害或者威胁法益的同时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传统型犯罪。
✹法定犯是指侵害或者威胁法益但没有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现代型犯罪。
✹二、身份犯与非身份犯
✹身份犯是以特殊身份作为主体要件要素或者刑罚加减根据的犯罪。
包括真正身份犯和不真正身份犯。
✹非身份犯是不以特殊身份作为主体要件要素或者刑罚加减根据的犯罪。
✹三、亲告罪与非亲告罪
✹亲告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根据刑法第98条的规定,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亲告罪包括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
第五章犯罪客观方面
第一节概述
⏹一、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
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犯罪客观方面是一切犯罪构成必备的基本要件,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在犯罪构成要
件中居核心地位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要素,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
⏹犯罪客观方面诸要素必须是刑法明文规定的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
⏹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主要依据
⏹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界限的显著标志
⏹是发现和认定犯罪主观方面的客观依据
⏹有助于正确量刑
第二节行为
⏹一、行为的概念
⏹行为是指在人的意识和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
⏹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行为在客观上是人的身体动静(有体性)
⏹行为在主观上是由行为人的意识和意志支配下的身体动静(有意性)
⏹无意志或无意识的行为主要有:
⏹人在睡梦中或精神错乱状态下的举动;人在不可抗力作用下的举动;人在身体受强制情况
下的行为
⏹行为在法律上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身体动静(社会性)
⏹二、实行行为
⏹实行行为的机能
⏹实行行为是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开始就是实行的着手
⏹因果关系的认定只在于判断实行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关系
⏹共犯中,实施实行行为的人属于实行犯(正犯),没有实施实行行为的人属于教唆犯与帮
助犯(狭义的共犯)
⏹判断标准
⏹实行行为是具有侵害法益紧迫危险的行为
⏹实行行为是类型性的法益侵害行为
⏹三、行为的基本表现形式
⏹(一)作为
⏹1、作为的概念
⏹作为,是指行为人积极地实施违反禁止性规范的行为。
⏹2、作为的实施方式
⏹利用自己身体实施的行为;利用物质性工具实施的行为;利用自然力实施的行为;利用动物实
施的行为;利用他人实施的行为
⏹(二)不作为
⏹1、不作为的概念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行为。
⏹2、成立不作为必须具备的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这是构成不作为的前提条件。
⏹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职务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
⏹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法律行为是指在法律上能够产生一定权利义务的行为。
⏹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由于行为人的行为导致刑法保护的法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行为人负有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危险或
防止结果发生的特定义务
⏹先行行为是否包括犯罪行为?
⏹重大道义上的义务能否成为不作为的义务来源
⏹(2)行为人有能力履行特定法律义务而未履行
⏹(3)没有履行该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结果(结果回避可能性)。
注意:反过来说,只有当行为
人履行作为义务可以避免结果发生时,其不作为才可能成立犯罪
⏹3、不作为的表现形式
⏹不作为在表现形式上通常表现为身体的静止、消极,但不是绝对的。
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别,关键在
于是否与负有特定法律义务相联系。
⏹4、不作为犯罪
⏹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称为不作为犯罪。
不作为犯罪的种类: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
⏹不作为能否最终评价为不作为犯罪,必须从规范的角度,考虑其是否与作为行为在主、客观方面性
质上大致相同,即具有构成要件上的“等价性”。
⏹(三)持有的性质
⏹持有属于作为
第三节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对象
⏹一、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对象对定罪的意义
⏹二、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对象对量刑的意义
第四节结果
⏹一、结果的概念
⏹一般认为,结果(也称危害结果)是行为给刑法所保护的法益造成的现实侵
害事实与现实危险状态。
⏹二、结果的分类
⏹(一)侵害结果与危险结果
⏹侵害结果是指行为对法益造成的现实侵害事实。
⏹危险结果是指行为对法益造成的现实危险状态。
⏹(二)物质性结果与非物质性结果
⏹(三)属于构成要件要素的结果与不属于构成要件要素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