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是魏晋文学的特征文档 (3)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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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遗产

“自觉”是魏晋文学的特征

作者:雷恩海《光明日报》(2015年12月31日15版)

鲁迅论“魏晋文学自觉”,指出其关键乃世情的变化促使思想的新变,遂引起个体生命意识的觉醒,其优点是自尊、自我觉醒,其缺点则是消极避世。曹操提倡通脱,打破东汉经学之桎梏以及党锢清流末派的固执,嵇康、阮籍之“师心”“使气”,“便是魏末晋初的文章特色。正始名士和竹林名士的精神灭后,敢于师心使气的作家也没有了。到东晋,风气变了。社会思想平静得多,各处都夹入了佛教的思想。再至晋末,乱也看惯了,篡也看惯了,文章便更和平……而且汉魏晋相沿,时代不远,变迁极多,既经见惯,就没有大感触,陶潜之比孔融嵇康和平,是当然的。”显然,鲁迅认为世情思想的演变、人之觉醒,乃文学自觉的动因。正因为关切世事,文学所承载的乃是世情、思想和个人情性及其生命体验:“即使是从前的人,那诗文完全超于政治所谓‘田园诗人’,‘山林诗人’,是没有的。完全超出于人间世的,也是没有的。既然是超出于世,则当然连诗文也没有。诗文也是人事,既有诗,就可以知道于世事未能忘情。”探源溯本,极为精当。

事实上,思想之活跃、人之价值之重视、精神之摆脱束缚而趋于自由,乃文学自觉之前提。人有性灵,自古而然,但此前往往湮灭于社会群体的状态之中,至此则超越社会群体的束缚而日趋独立、觉醒,重视个体生命意识。时世动荡,战乱相仍,人命危浅,被时代所裹挟,无法把握自己的生活与命运,直面惨淡的人生,也将目光内视,追求精神与心灵的自由与自足,乃使士人认识到个体生命的可贵、处于动荡时世的艰危与无奈。因觉醒、自尊而使生命过得精彩,服食求长生乃虚妄,纵情享乐为荒诞,如何超越限制而自致不朽?立德、立功,皆须依凭机遇和位势,非由自我所能掌控,唯有立言则可凭借自身的努力而获致,遂为人所青睐。因而,觉醒的个体生命意识,必然借助于文学艺术来表达。

文学自觉乃一个渐进的进程。以文字记述事件,表达思想与情性,进而描摹物象,传神写照,娱情悦性,经历了漫长的演进,日益积累了创作的经验与体会。从此,文学的表现内容扩大,文学性日趋明确、丰富。内容的扩大与丰富,不仅关注“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祁寒”的自然景物之感发,而且关涉“嘉会寄诗以亲,离群托诗以怨”的广泛的人生悲欢离合。动荡社会中的民生百态,开始进入了建安、曹魏时代作家的视野,尽情展示时代乱离与悲苦人生,抒写个体命运的焦灼忧虑。汉代体物浏亮的大赋,难见个人情性,至此遂发生巨大的变化,王粲《登楼赋》、祢衡《鹦鹉赋》、向秀《思旧赋》以至其后的鲍照《芜城赋》、江淹《别赋》《恨赋》、庾信《哀江南赋》等,旨在表现个人悲苦以及对他人悲惨遭遇的感同身受,日趋多样和深切。即使实用文体,如阮籍《大人先生传》、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刘伶《酒德颂》等,亦有着鲜明的个性特色。就文学性而论,曹丕“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旨在强调作家才情、生命体验的独特性。陆机“诗缘情而绮靡”,明确主张诗歌应基于个人情感,而有“绮靡”之美。刘勰兼重“风骨”与“情采”,更是基于作家生命活力、体验、才情;“立文之道”有形文、声文、情文,特别彰显语言之美;“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婉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于情性、风物之描摹、表现无疑大有裨益。

当然也应该认识到,所谓自觉之“文学”,乃中国传统泛文学观念,或称之为杂文学,

而非现代意义上的文学。传统的四部分类,不能归入经、史、子三部者,皆归入集部。集者,杂也,故集部内容丰富、驳杂。《文心雕龙》通论八十二种文体,分为有韵之文、无韵之笔。萧统《文选》不录经、子、史之作,虽然被后世认为是以纯文学的准则选录,事实上却收录了大量的应用体文章。显然,文学自觉说,是不能仅仅以所谓纯文学的诗赋作为论析对象的。

文学自觉,指的是一种自觉之创作意识与状态,无关乎纯文学、杂文学的观念。为艺术而艺术,仅仅指作家看重艺术,借艺术(文学)表达自己独特的生命意识和人生体验。魏晋张扬文学的个人情性表现、审美追求,打破寓训勉于文学的樊篱,也并不意味着否定文学应该承载的社会责任。鲁迅论及《世说新语》等志人书有曰:“记人间事者已甚古,列御寇韩非皆有录载,惟其所以录载者,在用以喻道,韩在储以论政。若为赏心而作,则实萌芽于魏而盛大于晋,虽不免追随俗尚,或供揣摩,然要为远实用而近娱乐矣。”彰显的仍是个体生命体验与情性、审美。曹丕说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既突出文章之价值,也强调文章可以使作者“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以自我的努力,达到超越权势、生命局限的不朽。而这正可以视为文学自觉的宣言。由此,文学自觉,乃是魏晋时期的特殊文学现象,开启于建安时期,兴盛于曹魏、两晋,影响于南朝。因而,魏晋文学自觉正是对这一特殊文学现象的高度概括,并且最终开启了唐代文学之雍容大雅和丰富多样。

有论者以为,文学自觉说是建立在西方话语体系下形成的观点,其实,作为一代文学与思想的宗师,鲁迅有着自己的学术追求和考量,不会俯仰随人。当鲁迅所著《中国小说史略》风行之时,有人说鲁迅抄袭了盐谷温氏之言,引起鲁迅极大之愤慨,今天,如果力图指证鲁迅的魏晋文学自觉说来自于日本人铃木虎雄,也是不合适的。

(雷恩海,作者单位:兰州大学文学院)

问题是如何发生的

作者:贾学鸿《光明日报》(2015年12月31日15版)

编者按

铃木虎雄提出曹丕时代开始了“为艺术而艺术”的中国文学的“自觉时代”的观点。后因鲁迅的推介,这个观点影响了20世纪中期以后的中国古代文学研究。20世纪后期,一些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者对“魏晋文学自觉说”乃至于“文学自觉说”提出了质疑。本刊于2015年11月26日登载的题为“文学的自觉是不是伪命题”的对话,以及本期刊载的几篇回应性文章,反映的就是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思考。

雷恩海《“自觉”是魏晋文学的特征》认为,鲁迅的魏晋文学自觉说是对魏晋时期文学的特定面貌的概括,对描述魏晋时期的文学仍然是具有实践意义的。吴中胜《文学自觉不能

提得太早》认为,中国文学自觉的说法还是以魏晋时期自觉说为宜,不应该提前。

贾学鸿《问题是如何发生的》梳理了魏晋文学自觉说提出和流传的过程,认为铃木虎雄和鲁迅都是在特定的语境中提到了曹丕的创作理论符合“为艺术而艺术”的文学观,并不是对中国整个文学发展进程的判断,而有人放大了这一观点,导致这个观点偏离了正常轨道。刘娟《中国文学史的本与末》认为,鲁迅“文学的自觉时代”本来是为了嘲讽新月派与创造社“为艺术而艺术”的文学主张,后来却被异化为“魏晋文学自觉说”;中国文学史上并不存在一个“为艺术而艺术”的时代,描述中国文学的发展历程,不能背离中国文学发展演变的根本特征。(李炳海)

1927年7月,鲁迅在广州作了一场题为《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的演讲,其中提到曹丕的诗赋观:“他说诗赋不必寓教训,反对当时那些寓训勉于诗赋的见解,用近代的文学眼光看来,曹丕的一个时代可以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是为艺术而艺术(Art for Art`s Sake)的一派。”同年8月,《民国日报》的《现代青年》版连载了鲁迅的演讲记录,后经过两次修改,多次刊印。此后半个多世纪,鲁迅的这一命题固化为“魏晋文学自觉说”,被众多学者接受、强化与传播。直至20世纪80年代初,龚克昌先生提出“汉赋”是文学自觉的起点,才打破这一冰封的局面。在此之后,各种说法纷纷登场,莫衷一是,似乎中国文学一直处在“自觉”之中,抑或说一直都没有完全“自觉”。

1919年10月至1920年8月,日本《艺文》杂志分五期连载了铃木虎雄的论文《魏晋南北朝时代的文学论》,1925年该文被收入他的《中国诗论史》(旧译为《支那诗论史》)。第二篇第一章的标题即是“魏代——中国文学的自觉期”。铃木认为,自孔子到汉末,中国文人一直用“道德论的文学观”看待文学的存在价值,到了曹丕以后,“魏的时代是中国文学的自觉时代”。曹丕对诗赋语言审美性和作家个性气质的推崇,契合铃木虎雄“从文学自身看其价值”的文学观。鲁迅也正是从这一立场出发,评价曹丕的诗赋“华丽以外,加上壮大”。

鲁迅对铃木虎雄说法的借鉴,除体现于二人表述话语的相似性外,还有实践和思想的依据。根据《鲁迅日记》,1925年9月15日,“往东亚公司买《支那诗论史》一本”;1926年2月23日,“往东亚公司买书九种”,内有铃木虎雄的《支那文学研究》。同年8月,鲁迅赴厦门大学讲授中国文学史课程,同时编写《汉文学史纲要》,其中《屈原与宋玉》章后的“参考书”中,有日本铃木虎雄的《支那文学之研究》。铃木的两部著作,最早都由日本京都弘文堂书房出版,时间分别是1925年(日本大正十四年)4月和11月,也就是说,在两书问世后的三四个月内,鲁迅即在北京购得,由此可见他对铃木著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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