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一)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县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转诊制度1、根据卫生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内部监督
医疗机构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 转诊转院工作进行自查和互查,及 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各界对转诊转院工作进行 监督,包括媒体、患者及其家属等 ,促进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考核方式与内容
考核方式
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医疗机 构的转诊转院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02
本管理办法未涉及的内容,参照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和医院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03
本管理办法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医院领导 审批后公布实施。
04
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XXX医院所有 。
THANKS.
转院管理
03
转院条件
病情需要
患者病情复杂、严重或需要特殊检查和治疗,超 出本院诊疗能力。
患者意愿
患者或其家属主动要求转至其他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间协议
本院与接收医疗机构间有转诊协议或合作关系。
转院流程
提出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申请,填写转院审批表,科 主任签字同意。
审核批准
医务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转院条 件的,报请医院领导批准。
分级诊疗
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和医疗机构的诊 疗能力,实行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 度。
资源共享
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与资源共享 ,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和流程, 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转诊转院的规 范有序进行。
转诊管理
02
转诊条件
病情需要
患者病情复杂、严重或需要特殊检查、治疗 ,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汇报人: 2023-12-23
目录
• 总则 • 转诊管理 • 转院管理 • 监督与考核 • 信息化管理 • 合作与协同 • 附则
医疗机构患者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患者转诊转院管理制度1. 概述医疗机构患者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患者在需要转诊或转院的情况下,能够顺利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并确保转诊转院过程中的信息流畅和安全。
2. 转诊转院的定义转诊转院是指患者在初级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后,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将其转到上级或专科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断和治疗的过程。
3. 转诊转院的条件和程序- 转诊条件:初级医疗机构医生认为患者需要接受上级或专科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并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
- 转诊程序:1. 初级医疗机构医生与患者或其家属协商,并解释转诊的必要性和目的。
2. 确认转诊意向后,初级医疗机构医生填写转诊申请,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转诊目的和要求、初步诊断和治疗情况等。
3. 初级医疗机构医生将转诊申请及相关医疗记录送达上级或专科医疗机构,并与其医生进行联系。
4. 上级或专科医疗机构医生收到转诊申请后,根据患者病情进行评估,并确认是否接受转诊。
5. 若上级或专科医疗机构同意接受转诊,通知初级医疗机构医生,并告知转诊时间和相关安排。
6. 初级医疗机构医生将转诊信息和相关医疗记录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并协助患者安排转诊事宜。
4. 转诊转院过程中的信息流畅和安全保障- 信息流畅:转诊转院过程中,医疗机构应确保及时准确地传递患者的病情信息、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相关信息。
医疗机构可以采用电子病历、传真、电话等方式进行信息传递,但需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 信息安全保障: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记录的保存、传递和访问。
2.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信息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信息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3. 医疗机构应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电子病历和其他医疗信息的安全保护。
以上是医疗机构患者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保障信息的流畅和安全。
请各级医疗机构根据此制度进行操作,并不断完善和改进转诊转院工作,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转诊转院管理办法是医疗机构对于适宜就诊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患者的处理方式和规定,下面我们就进行一下展开讲述。
一、患者的转诊与转院患者因为各种原因,会在就诊过程中产生转诊或转院的需求,如原门诊医生无法判断病情后,需要将患者转诊至专科医生;或是患者留在原就诊医院,但转入更优质级别的医疗机构等。
按照其具体需求,医疗机构会进行转诊或转院安排。
此时,患者需要提供个人病历档案和诊疗要求,并需经医疗机构同意后,方可前往被转诊或转院的医疗机构。
二、转诊与转院的限制在患者需求成立的情况下,医疗机构还要受到以下方面因素的限制:1、转介医生的专业水平、医疗经验和服务效率;2、患者的就诊经济能力和疾病结构;3、被转诊医疗机构的空位和能否适应患者的就诊需求;4、转诊或转院的适宜性和必要性;5、转诊或转院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三、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管理的原则医疗机构在进行转诊和转院管理时,需要遵循以下五个原则:1、遵照“科学、规范、便捷、安全”的原则,给患者提供最优质的医疗服务;2、选择医疗机构的选择要以患者的制约为重,以确保患者个性化、相对贴心的服务;3、尊重患者意见,在住院、手术等高风险医疗行为中要给予足够的讨论沟通,履行知情书签署的相关信息告知;4、在转诊和转院过程中,实行随访机制,提高效率,降低复发率;5、确保转诊、转院等行为的安全,避免因不安全治疗手段而引起医疗纠纷。
四、医疗机构的责任和权利医疗机构在转诊转院的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原则:1、有效降低治疗费用和提供个性化服务;2、对于适宜一般或普通疾病患者在转诊转院后,依旧让患者在原医疗机构继续接受治疗;3、提供足够安全的就诊环境和安全的治疗手段;4、在转诊转院之前,了解患者的个性以及治疗历史,以更好的了解病史;5、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患者信息管理关系,康复后,也要通过随访和预防保健等方式,保持积极不懈的服务和支持。
五、总结转诊和转院是医疗机构的必要流程之一。
在遵守相应流程的前提下,通过分析医疗机构的病情和患者的需求,处理转诊转院的工作,可以有效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并降低患者体验费用。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以下是一种可能的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1. 转诊(转院)定义:转诊(转院)是指在初步诊断下,由一名医生(转诊者)将患者推荐给另一名医生(接诊者)进行进一步诊断、治疗或专科治疗的过程。
2. 转诊(转院)准则:转诊(转院)应符合以下准则:
a. 转诊必须基于患者的医疗需求,且由转诊者经过充分的医学判断进行。
b. 转诊应在确诊或有需要进一步评估的情况下进行。
c. 转诊应符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和流程。
3. 转诊(转院)流程:
a. 患者在就诊的医疗机构(转诊者)被初步诊断后,医生可以决定是否将患者推荐给另一医疗机构(接诊者)进行进一步诊断、治疗或专科治疗。
b. 转诊者应向患者解释转诊的原因、目的和可能的效果,征得患者的同意,并告知患者接诊者的相关信息。
c. 转诊者应向接诊者提供必要的病历、检查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并在必要时与接诊者进行沟通,以确保患者获得连续的医疗服务。
d. 接诊者在接到转诊患者后,应及时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并在完成后将诊断结果和治疗计划反馈给转诊者。
4. 转诊(转院)管理:
a. 医疗机构应建立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包括明确的流程、责任和各环节的配合。
b. 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转诊(转院)质量评估,分析转诊的原因、效果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c. 医疗机构应保护转诊患者的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并确保转诊过程的连续性和顺畅性。
此为一种可能的转诊(转院)管理办法,具体根据不同医疗机构和国家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篇一: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条件有限的患者;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患者;3、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
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内三级医院。
三、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患者,由门诊医生提出,需经上级医师(专业组长/专科医师)或科主任亲自会诊查看;确定需转诊转院的住院病例,由主管医师提出,应请示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应亲自会诊查看患者,必要时组织XXX讨论或科间会诊讨论,科主任确认转诊转院后,由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经分管院长或总值班同意批准后,方可给予办理《双向转诊单》盖章手续。
急诊转院也应电话报告,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患者转出前,应及时完成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
五、转院前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的病情沟通及说明转院途中的风险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转院患者应按出院办好相关手续,医务人员应协助办理有关转院手续。
7、确诊或高度疑似流行症的病人按相关划定转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科(院)治疗。
8、因各种原因,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接洽办理,按自动出院处理。
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实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沟通记实表》中写明“请求自动转院,自愿承当转院风险,结果自傲”字样并签名。
九、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的,将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
十、转市外上级医院,不填写《双向转诊单》,但需填写《宜宾市医疗保险转院申报审批表》。
十一、患者转送:首先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原则上由上级医院医务人员接诊;如病情需要紧急转送,也可以在缴纳救护车费和出诊费用后由本院急诊科负责安排医务人员护送,医生由转诊科室负责,途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且需与对方医院取得联系,到达后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患者病情交接手续。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转诊(转院)管理办法一、引言转诊(转院)是指患者在初级医疗机构诊治后需要到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治和治疗的情况。
转诊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转诊流程,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权益。
二、转诊的原则1. 患者自愿原则:患者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转诊,医生应当充分告知患者转诊的必要性和风险,并征得患者同意后进行转诊。
2. 合理转诊原则:转诊应基于临床需要和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原则,避免无谓转诊和过度转诊。
3. 协同管理原则:转诊医院应积极与转诊前医院进行信息沟通和协商,确保患者病情的顺利过渡。
三、转诊管理流程1. 申请转诊患者在初级医疗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后,如需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需经医生评估确认后填写转诊申请单,注明转诊原因、目的、患者基本信息等。
2. 审批转诊转诊申请单由初级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审批,确保转诊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
审批通过后,初级医疗机构将患者转诊信息传达给转诊医院。
3. 安排转诊转诊医院收到患者转诊信息后,安排转诊患者的接诊事宜,包括床位安排、医生安排、检查安排等。
4. 实施转诊患者到达转诊医院后,由接诊医生进行详细检查和诊断,制定进一步治疗方案。
初级医疗机构提供转诊患者的病史、检查资料等相关信息。
5. 资料返读转诊医院完成诊疗后,将诊疗结果、治疗方案等资料返读至初级医疗机构,有需要时可进行方式沟通或会诊。
四、转诊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建立转诊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转诊情况进行审核,确保转诊流程的合规和顺利实施。
2. 评估效果:制定转诊效果评估指标,对转诊的临床效果、患者满意度等进行评估,为不断优化转诊管理提供依据。
五、总结转诊管理是医疗服务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规范的转诊流程和管理办法能够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
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转诊管理的规范化建设,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以上是关于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的详细介绍,希望能为医疗机构和患者提供参考和指导。
医院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转院转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内所有门诊、住院患者及家属。
第三条医院转院转诊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患者在转院转诊过程中的安全;2. 逐级转诊:按照病情需要,逐级向上级医院转诊;3. 就近就医:优先选择患者居住地附近的医院转诊;4. 合理安排:合理分配医疗资源,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5. 信息共享:加强医院间信息交流,提高转诊工作效率。
第二章转院转诊范围及条件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患者,可申请转院转诊:1. 因病情需要,我院无法提供进一步治疗的患者;2. 患者及家属要求转院转诊,且病情允许;3. 患者病情需要上级医院专科治疗或会诊。
第五条转院转诊范围:1. 逐级转诊:按照病情需要,向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转诊;2. 异地转诊:因特殊情况,需到外地医院就诊的患者。
第三章转院转诊程序第六条患者及家属向我院提出转院转诊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七条医师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认为需要转院转诊的,填写《转院转诊申请表》。
第八条科室主任或相关责任人审核《转院转诊申请表》,同意转诊的,签署意见。
第九条我院医保科审核患者医保情况,办理医保转诊手续。
第十条我院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联系,确定转诊事宜。
第十一条患者及家属按照医院要求,办理转院转诊手续。
第十二条医院为患者提供相关转诊资料,协助患者顺利转诊。
第四章转院转诊后的工作第十三条患者转院转诊后,原医院应继续关注患者病情,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四条转诊医院应与原医院保持沟通,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变化。
第十五条转诊医院应按照相关规定,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我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门诊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门诊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院门诊转诊与转院工作,提高门诊服务质量,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门诊患者转诊与转院工作。
第三章门诊转诊管理第一节门诊转诊申请1.门诊转诊申请必需由主治医师填写,并经过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签字。
2.门诊转诊申请内容应包含患者基本信息、转诊原因、现病史、既往史、辅佑襄助检查结果等。
3.门诊转诊申请应尽量提前填写,并在患者下次门诊复诊时提交。
第二节门诊转诊审核1.门诊转诊审核由医院特地设立的审核小组进行。
2.审核小组由医院的专家构成,负责审核转诊申请的合理性和必需性。
3.审核小组应在患者提交转诊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书面通知主治医师和患者。
第三节门诊转诊受理1.门诊转诊受理由医院的相应科室负责。
2.接受转诊的科室应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并订立相应诊疗计划。
3.门诊转诊受理应在审核通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四节门诊转诊跟踪与评估1.门诊转诊后,原门诊医生应与接诊科室保持沟通,跟踪患者的病情变动和治疗效果。
2.接诊科室应及时向原门诊医生供应患者的诊疗计划、检查结果、转诊出院小结等信息。
3.门诊转诊跟踪与评估应每两周进行一次,直到患者治疗结束或转院。
第四章转院管理第一节转院申请1.转院申请必需由患者现场填写,并经过主治医师和转出科室的签字认可。
2.转院申请内容应包含患者基本信息、转院原因、现病史、既往史、辅佑襄助检查结果、住院记录等。
3.转院申请应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提交给医院转诊科室。
第二节转院审核1.转院审核由医院特地设立的审核小组进行。
2.审核小组由医院的专家构成,负责审核转院申请的合理性和必需性,并结合医院的床位情况进行审核。
3.审核小组应在患者提交转院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书面通知主治医师和患者。
第三节转院受理1.转院受理由医院的相应科室负责。
2.接受转院的科室应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并订立相应的诊疗计划。
病人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病人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医院病人转诊与转院管理工作,提高病人就医效率和质量,保障病人权益,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科室、医生和病人,涉及病人转诊和转院的一切工作均按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定义1.病人转诊:指医院一医生将病人从本科室或本院转至其他科室就诊的行为。
2.病人转院:指医院将病人从本院转至外院或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行为。
3.原科室:指病人所在的本院科室。
4.目标科室:指病人被转诊或转院后就诊的科室或医疗机构。
第四条原则1.严格遵守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敬重病人自主权和知情权。
2.提高医学质量和病人满意度,确保医疗服务连续性和安全性。
3.提高医院资源利用效率,合理调配医疗服务资源。
第二章转诊流程第五条转诊要求1.病人转诊应符合相关诊疗规范和转诊标准。
2.转诊需有确实的医学原因和诊断依据,应符合目标科室的专长和本领范围。
3.病人需搭配供应所需病历资料,包含病历、检验报告、影像学资料等。
1.原科室负责医生依据病情推断是否需要转诊,并与病人进行认真沟通和解释。
2.原科室医生填写转诊申请表,包含病情摘要、转诊目的和原因、目标科室选择等。
3.转诊申请表需经过科室主任审批后,方可提交医务科。
4.医务科审核转诊申请表,并依据医院转诊协作团队的建议,布置目标科室和医生。
5.医务科将转诊申请表交给目标科室,目标科室医生确认接诊后,填写接诊确认表。
6.原科室将病人转交目标科室,并供应相关病历资料。
7.目标科室医生完成转诊病人的诊疗工作,并将诊疗结果、建议和治疗计划通知原科室。
8.原科室负责医生将目标科室的诊疗结果、建议和治疗计划与病人进行解释和沟通。
第七条转诊追踪1.医务科对每一起转诊都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转诊顺利进行和及时反馈。
2.医务科负责医生对目标科室的诊疗结果进行复查和确认,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原科室。
第八条转诊记录1.医院建立完整的电子病历系统,全部转诊相关信息应保管在电子病历中。
患者转院与转诊管理制度
患者转院与转诊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患者的转院与转诊流程,提高患者转院与转诊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特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临床科室及相关医务人员。
3.患者的转院与转诊应遵从以下原则:患者自己乐意、公平公正、无偿服务。
二、患者转院管理1.转院的定义 1.1 患者在本医院经治疗后,需由本医院布置留院察看或连续治疗的,称为转院患者。
1.2 本医院依据患者病情、科室资源等情况,决议是否接收转院患者。
1.3 转院患者的管理原则:优先从其他医院转到本医院的患者,先入院先出院原则。
2.转院的程序 2.1 转院申请 2.1.1 转院患者的主治医生向医务科提出书面转院申请。
2.1.2 转院申请中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诊疗的目的及需转往的科室等。
2.1.3 转院申请应由医务科审核后予以批准。
2.2 转院布置 2.2.1 医务科依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协调相关科室确定接收转院患者的时间和床位布置。
2.2.2 医务科将转院患者的相关信息及床位布置通知转入科室,并告知患者家属。
2.3 转院手续 2.3.1 转院患者在转出科室办理出院手续后,由接收科室的医务人员负责转院手续的办理。
2.3.2 转院手续应包含患者的病历、化验结果、影像学资料等相关医疗文件的移交。
3.转院的考核评价 3.1 转院患者的治疗效果、患者满意度等指标将作为科室医务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之一、 3.2 转院患者的转归情况将进行定期统计和分析,并对不良的转归情况进行分析和改进。
三、患者转诊管理1.转诊的定义 1.1 患者在本医院就诊后,依据疾病诊断与治疗需要,由本医院派遣专家或双向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的,称为转诊患者。
1.2 本医院将依据患者病情、科室资源等情况,决议是否同意转诊患者。
1.3 转诊患者的管理原则:保证医疗资源的合理调配,提高患者的就医便利性,优先从其他医疗机构转来的患者,先转诊先布置。
2.转诊的程序 2.1 转诊申请 2.1.1 本医院的主治医生向医务科提出书面转诊申请。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背景介绍在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的今天,转诊转院已成为许多患者求医的常见方式。
转诊转院不仅能够让患者获得更好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也能够分散医疗资源,缓解医疗压力。
但是,不规范的医院转诊转院管理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医疗行业的发展,急需一套规范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来维护医疗秩序。
一、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一)患者转介和转诊规定1.患者需由上级医疗机构病人管理科开具转介单,患者凭此单到下级医疗机构就诊。
2.严格执行病例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医保证明、医疗费用结算凭证等手续,遵守信息共享机制。
3.下级医疗机构应努力做好上级医疗机构转诊患者的医疗服务,解决患者的病情及相关问题。
(二)医疗机构转诊制度1.医疗机构内部的转诊医生由上级医学委员会设定,并发布到全院。
2.科室转诊应通知其所属的医学委员会,由医学委员会审核后方可实施。
3.转诊医生对转诊病人负有诊断、治疗及跟踪责任,转出的病人负有前往接受医疗服务的责任。
(三)转诊医疗机构关系1.上级医疗机构和下级医疗机构对转诊病人的诊疗责任应区分明确。
2.下级医疗机构在转出病人时应给予详细的转诊病情、检查结果、治疗方案等资料,方便上级医疗机构评估治疗效果及安排后续治疗计划。
(四)医疗机构转院制度1.出院医生应具备转院手续制度、病情报告书等文件,并在合理时间内安排患者的转院手续。
2.转入医院应严格遵守转院手续,保障转院患者的权益和利益。
3.转入医院应收到转院患者的病例资料,能够顺利接收患者进行医疗服务。
二、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一)患者效果1.患者可以在规范转诊管理制度下获得更好、更严格的医疗服务。
2.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更为紧密,治疗效果更佳。
(二)医院效果1.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实行可提高医院的曝光度,提升医院知名度和美誉度。
2.更加严格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能够提升医院口碑和品牌形象,吸引患者频繁到院就诊。
三、结论通过执行科学、规范、明确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将对医疗行业的卫生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方向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提高公众的诊疗满意度,从而推动国家医改水平不断提升。
病患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病患转院转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病患的转院转诊过程有序、安全、合规,本医院订立本规章制度,准确规范病患转院转诊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转院转诊需求的病患,包含病房内患者和门诊患者。
第三条病患转院转诊应遵从病患自动申请、医生评估、医院同意三个原则,确保病患的转院转诊具备合理性和必需性。
第四条转入/转出的医疗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医疗许可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五条转院转诊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病患自行承当,具体标准由医院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示。
第二章转院转诊申请与审核第六条病患申请转院转诊时,应填写转院转诊申请表,并在表上注明转院/转诊的理由和目标医院的信息。
第七条转院转诊申请表需由病患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并经主治医生审核同意。
第八条主治医生审核转院转诊申请时,应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评估病患的病情、诊断和治疗需求,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必需性。
第九条医生审核通过的转院转诊申请,应在申请表上标明审核看法、转诊目标医院的联系方式,并在医院内部系统中登记备案。
第十条转出科室接到转院转诊申请后,应立刻布置转出病患的相关检查、病历及其他必需资料的整理和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转入科室在收到转入病患的转院转诊申请后,应及时与转出科室联系,了解病患的病情和转诊相关细节,并做好接诊准备。
第三章转院转诊执行与监督第十二条转出科室应在接到转院转诊申请后,尽快将病患的转院转诊意愿告知病患本人或其监护人,并向转入医疗机构发送转院转诊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转出科室应与转入医疗机构共同订立转院转诊的布置计划,包含病患的转诊时间、转诊方式、转诊所需资料等。
第十四条转入医疗机构应在接到转院转诊申请后,及时布置病患的接诊,并向转出医疗机构确认病患的病情和转诊相关细节。
第十五条病患转院转诊过程中,转入/转出医疗机构应确保病患的安全、隐私和医疗连续性,共同搭配完成转院转诊手续和资料交接等工作。
第十六条转出科室应将转院转诊的相关资料、病历和检查结果与转入医疗机构进行书面或电子交接,并保存复印件或电子备份作为备案。
病患转院和转诊管理制度
病患转院和转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规范病患转院和转诊流程,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临床科室,包含转院和转诊的申请、审批、布置和跟踪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高效便捷。
第二章转院管理第四条转院是指将病患从本医院转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行为。
转院可以由医务人员、病患本人或其家属发起。
第五条转院申请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转院申请书由治疗医生填写,包含病患的基本情况、病情转归、临床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2.转院申请应当有必需的医疗证明料子和检查资料作为依据;3.转院申请需要经过医务科主任的审核。
第六条转院申请流程:1.病患或家属提出转院申请,由医务人员供应相应的申请书;2.申请书交由医务科主任审核;3.审核通过后,医务科主任将申请书转交住院部门,由住院部门负责与转入医疗机构联系;4.住院部门布置病患的转院事宜,包含转院时间、转院方式等;5.病患转院后,住院部门应当及时通知转入医疗机构并供应相关资料。
第七条转院过程中的责任:1.医务人员应当依据病患的病情和医疗需求,选择合适的转院医疗机构,并向病患或家属供应认真的转院说明和资料;2.转出医疗机构应当将病患的病历和相关资料及时转交给转入医疗机构;3.转院过程中,住院部门应当与转入医疗机构保持联系,及时了解病患的转院情况。
第三章转诊管理第八条转诊是指在本医院内不同科室之间转移病患的行为。
转诊可以由医务人员或病患本人发起。
第九条转诊申请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转诊申请书由转诊医生填写,包含转诊目的、病患的基本情况、临床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2.转诊申请需要经过所属科室主任的审核。
第十条转诊申请流程:1.转诊医生与病患进行沟通后,填写转诊申请书,并供应相关的医疗证明料子和检查资料;2.转诊申请交由所属科室主任审核;3.审核通过后,所属科室主任将申请书转交至转诊科室;4.转诊科室依据病患情况和转诊需求,布置转诊事宜,包含转诊时间、转诊科室等;5.转诊科室通知病患及其家属相关布置。
医院转院及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转院及转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转院及转诊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和医务人员。
第三条转院及转诊工作应遵循患者自愿、合理医疗、安全第一、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医务部门负责全院转院及转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各临床科室负责本科室转院及转诊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转院管理第五条转院指患者因医疗需要,从我院转移到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过程。
第六条患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应予以转院:(一)我院不具备治疗患者所需的技术、设备或药品;(二)患者因病情需要,需转入其他医疗机构接受更专业的治疗;(三)患者自愿要求转院,且经主管医生评估,转院对患者病情无不良影响。
第七条转院程序:(一)主管医生提出转院建议,并向患者或其家属详细解释转院原因、目的、风险及费用等事项;(二)患者或其家属同意转院后,主管医生填写《转院申请表》,经科主任审核后报医务部门审批;(三)医务部门应在接到转院申请后尽快办理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科室;(四)转院申请获批后,主管医生应协助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并做好与转入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五)转入医疗机构确认接收患者后,主管医生将患者病历等相关资料交由患者或其家属携带,并确保患者安全、顺利地转入转入医疗机构。
第三章转诊管理第八条转诊指患者因病情需要,从其他医疗机构转入我院治疗的过程。
第九条转诊患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我院具备治疗患者所需的技术、设备或药品;(二)患者自愿要求转入我院治疗;(三)转入我院对患者病情有积极影响。
第十条转诊程序:(一)转入科室接到患者转诊申请后,评估患者病情及本院治疗条件,确认具备接收条件后,向医务部门提出转入申请;(二)医务部门审核转入申请,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确认具备接收条件后,通知转入科室;(三)转入科室接到医务部门通知后,安排床位,并做好患者接收准备;(四)患者或其家属办理转入手续,主管医生接收患者,了解病情,制定治疗方案;(五)转入科室与转出医疗机构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患者治疗连续性。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医疗服务不再局限于一个医疗机构,而是需要通过医疗卫生机构间的转诊(转院)协作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是保证患者优质住院服务以及维护医疗机构合理利益的重要制度,下面我们将对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进行详细探讨。
一、转诊(转院)的概念转诊(转院)指在患者在一家医疗机构得不到有效诊疗或者需要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时,由签约或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转诊或转院到其他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或检查。
二、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的目的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医疗服务的流程,确保患者能够获得最佳的医疗服务和治疗效果。
同时,还可以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医疗机构和患者互惠互利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转诊(转院)过程1. 患者需要提出转诊/转院申请,在申请书上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以及详细病史,代理人需出具代理文件;2. 申请转诊的医疗机构将要求患者提供原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等必要信息,以作为转院申请的依据;3. 转诊医疗机构将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结果,向适合的转院医疗机构发出转诊/转院函;4. 转院医疗机构会收到转诊/转院函,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安排接诊时间和就诊流程;5. 当患者到达转院医疗机构后,医生将根据病情制定下一步具体治疗方案。
四、转诊(转院)依据1. 患者需要符合相应的医学诊断标准、病情严重或者危及患者生命或重要器官功能的疾病;2. 医生根据当前医疗技术和设备限制,无法满足患者的治疗需求;3. 患者自身的特殊要求或需求,例如住院环境、护理服务等方面;4. 医院条件不符合治疗需要,例如需要特殊手术或检查的才能需要特殊医疗机构的条件支持。
五、转诊(转院)的注意事项1.患者需要在转诊(转院)前了解目的医院的相关情况,包括医生、设备、治疗过程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疑虑;2. 转诊(转院)医疗机构和目的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患者医疗服务的质量稳定;3. 患者在目的医疗机构就诊期间,应当遵守相关医院规定和诊疗要求,以保证手术与治疗的顺利推进;4. 相关医疗机构需要定期进行回访和跟进,确保患者恢复情况。
2023修正版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转诊(转院)管理办法1. 引言转诊(转院)是指将患者从一家医疗机构转至另一家医疗机构的过程。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转诊(转院)流程,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而制定的管理方法。
本文将介绍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2. 转诊(转院)的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转院)。
3. 转诊(转院)的条件和程序3.1 转诊(转院)的条件(1)初级医疗机构无法提供必要的诊疗设备和技术,需要转诊至有相关设备和技术的医疗机构时;(2)初级医疗机构无法确诊疑难病例,需要转诊至专科医疗机构时;(3)初级医疗机构无法提供必要的抢救措施,需要紧急转诊时。
3.2 转诊(转院)的程序(1)患者在初级医疗机构就诊并经医生判断需要转诊时,医生应向患者提供转诊意见书,并填写相关转诊资料;(2)患者携带转诊意见书和相关资料,前往目标医疗机构挂号;(3)目标医疗机构接收患者后,应及时安排相关检查、诊疗,并将诊疗结果及时反馈给初级医疗机构。
4. 转诊(转院)的管理要求4.1 转诊(转院)管理机构各级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转诊(转院)管理机构,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转诊(转院)工作。
4.2 转诊(转院)流程(1)患者就诊初级医疗机构并经医生判断需要转诊时,医生应按规定填写转诊意见书,并将转诊建议告知患者;(2)患者选择目标医疗机构后,初级医疗机构应将转诊意见书和相关资料交给患者,并协助患者安排转诊事宜;(3)目标医疗机构接收患者后,应及时安排相关检查、诊疗,并将诊疗结果及时反馈给初级医疗机构;(4)初级医疗机构应跟进患者的转诊情况,定期与目标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患者的诊疗进展。
4.3 转诊(转院)资料管理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转诊(转院)资料管理系统,确保患者的诊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5. 转诊(转院)的监督与评估5.1 监督机制各级医疗监督机构应加强对转诊(转院)过程的监督,督促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进行转诊(转院)操作。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一、转诊转院的定义转诊转院是指当一家医院无法为患者提供所需的医疗服务时,将患者转至另一家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或诊断的过程。
转诊转院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医疗需求得到妥善满足,并提高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转诊转院的流程1.医生诊断:当一家医院的医生认为患者需要接受进一步治疗或诊断时,可向患者提出转诊转院的建议。
2.患者同意:患者在知晓转诊转院的目的和需要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同意接受转诊转院。
3.转诊申请:医生向目标医院提出转诊申请,包括患者的病情描述、治疗方案和所需检查等信息。
4.目标医院审核:目标医院根据转诊申请的内容,审核患者是否符合转诊条件,并安排合适的时间和科室为患者接诊。
5.转诊通知:医生向患者通知转诊的安排,包括目标医院的位置、时间和科室等信息。
6.患者看诊:患者按照约定的时间前往目标医院,完成相应的检查和治疗。
7.转诊报告:目标医院向转诊医生提供转诊报告,包括患者的病历、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等信息,以供转诊医生进行后续跟踪治疗。
8.转诊反馈:转诊医生根据转诊报告,向患者提供相应的治疗建议和跟踪指导,并在必要的情况下与目标医院的医生进行沟通,确保患者得到连续的医疗服务。
三、转诊转院的条件和限制1.转诊转院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患者所需的医疗服务在转诊医院无法提供;–患者同意接受转诊转院,并具备前往目标医院的条件;–转诊医生认为转诊对患者的治疗有利。
2.转诊转院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患者自身健康状况不适宜转诊转院;–转诊医生认为转诊对患者的治疗没有明显的益处;–目标医院无法接受转诊申请或无法满足转诊要求。
四、转诊转院的责任和要求1.转诊医生的责任和要求:–准确判断患者是否需要转诊转院,并提供明确的转诊建议;–向患者解释转诊的目的、需要和可能的风险,并尊重患者的选择;–提供详细的转诊申请,包括患者的病情描述、治疗方案和所需检查等信息;–按时获取转诊报告,并根据报告提供相应的治疗建议和跟踪指导。
医院转诊转院流程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流程管理制度1. 背景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资源的逐渐增加,医院之间的转诊转院现象日益普遍。
为了确保患者能够顺利进行转诊转院,同时保证医院之间的紧密协作,制定医院转诊转院流程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之间的转诊转院流程,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保护,提高医院之间的协作效率。
3. 流程概述步骤一:转诊申请当一家医院确定患者需要进一步的治疗或诊断时,医生应在患者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填写转诊申请表,并将相关病历资料一并提交给转诊科。
步骤二:转诊科审核转诊科会对转诊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患者的身份和病情,并判断是否需要转诊到其他医院。
如果需要转诊,转诊科会选择合适的转院目标。
步骤三:转诊通知转诊科会将转诊信息通知患者,并告知需要转诊的医院和科室。
同时,转诊科会将转诊信息发送给被转诊医院的接诊科室。
步骤四:接诊安排被转诊医院的接诊科室收到转诊信息后,会安排合适的接诊时间和医生。
同时,接诊科室会与转诊科进行沟通,了解转诊目的和需求。
步骤五:转诊执行在确定接诊安排后,转诊科会将患者的相关病历和转诊意见发送给接诊科室。
接诊科室会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和诊断,并将治疗结果和建议反馈给转诊科。
步骤六:转诊结束转诊科会将接诊科室的治疗结果和建议反馈给原转诊医院,以便原转诊医院继续跟进患者的治疗。
同时,转诊科也会将转诊结束的信息通知患者。
4. 相关责任和要求- 医院应建立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 医生应严格按照转诊流程进行操作,并保证填写的转诊申请表和病历资料的准确性。
- 转诊科应及时处理转诊申请,并保证转诊信息的准确传达。
- 接诊科室应按照转诊安排进行治疗和诊断,并及时将治疗结果和建议反馈给转诊科。
- 转诊科应定期评估转诊流程的效果,并对制度进行优化。
5. 引用说明本文档参考了相关医院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但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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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县内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运行半月来,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步骤不一致、操作方法不统一、转诊(转院)要求口径不一致等问题,为保证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的顺利运行,现就若干问题具体处理通知如下:一、凡因急诊急救直接到市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在办理转诊转院补办审批手续时,其提供的市级医疗机构急诊诊断证明上除须注明有“急诊入院”或“危重入院”及简要危急重病情情况描述外,还须提供入住就诊医院的“首次病程记录”和“长期医嘱单”的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参合患者因急症由xx市医疗急救中心统一委派“120”救护车接送到市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在入院后一周内凭“120”急救处置病历复印件和急诊入院诊断证明到县合医中心补办转诊(转院)审批表。
二、各乡镇定点医院(卫生院)非紧急原因不得直接将“非危急重”患者转入市定点三级医院。
否则,患者因此产生的补偿费用差额由转
诊医院承担。
三、参合患者因个体差异原因要求采用微创手术治疗方式的,如转诊医院和其他县级医院又不能开展的,可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微创手术治疗,首诊医院应予同意办理。
四、外出到xx市城区临时居住、务工、读书、探亲的参合农民因罹患非危急重疾病直接到市级定点医院就诊的,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的,不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可在出院后三个月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务工单位证明、村委或社区居委会证明、个体经商的工商所证明等相关证明)和就诊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住院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等补偿所需资料到户籍所在乡镇合医办办理补偿报销,其报销标准为起付线500元、补偿比例65%。
不能提供相关临时居住(暂住)证明的,其补偿标准按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45%执行。
五、参合患者如罹患新生儿科(指自脐带结扎至生后满28天为新生儿)、精神科、骨科、恶性肿瘤四个专科疾病,可直接到县级专科医院或设有专门科室的县级医疗机构(二乙及以上)治疗。
如因病情危重需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上述县级医疗机构首诊医师(科室)可按程序直接办理专科内病人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转院)手续,但不能越科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如县骨科医院收治的骨伤科病人可以直接办理转市三级医疗机构的转诊(转院)手续;但其收治的儿科病人则不能直接转市三级医疗机构,仍需按程序转入县人民医院)。
但“危急重” 新生儿科病人除外。
六、原已确诊的癌症患者既往已在市三级医院进行放、化疗治疗的可按要求持相应诊断证明资料直接到县合医中心补办转诊(转院)手续;“转诊(转院)管理办法”实施以后确诊的癌症患者,需先到县人民医院肿瘤科诊治,不能擅自越级到市三级医院治疗;确因治疗需要转市三级医院的,应由县人民医院肿瘤科按程序办理转诊(转院)手续;需行放射性治疗的,可持相应诊断证明材料到县合医中心办理转市三级医院的转诊(转院)手续。
县合医中心对癌症患者的转诊(转院)审批参照危急重病人补办转诊(转院)程序操作。
七、参合农民因在县人民医院行白内障复明手术治疗出院后,因同一疾病手术后遗症需到原就诊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的,需到户籍所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应予以办理。
八、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在开具《转诊转院审批表》时,必须填写拟转入医院,并向患者及家属讲明。
如因转诊医院未填写拟转入医院而导致患者自行越级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所产生的新农合补偿费用差额由开具不合格《转诊转院审批表》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九、结核病人的转诊转院,因为县内结核病人归口县医院向家坝分院集中治疗,如病情需要转院,须县医院向家坝分院提供《转诊转院审批表》,并经院长签字审批。
十、参合农民凡因意外伤害自行到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符合新农合补偿条件的,出院后持无第方责任人承担责任的证明材料和
就诊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住院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等补偿所需资料到户籍所在乡镇合医办按常规补偿标准办理补偿报销。
十一、特殊病种转诊转院。
凡参合患者因罹患爱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疾病、白血病等特殊疾病须到市三级及以上指定医疗机构治疗的,可持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相应检查报告到县合医中心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十二、建立首诊医院(医师)转诊(转院)责任追究制度。
参合患者因病到乡镇级医疗机构首诊后需要转诊(转院)的,如果首诊医院(医师)未为其开具转诊(转院)手续,而是口头动员患者自行到上级医疗机构治疗的,一经查实,其产生的新农合补偿费用支出由首诊医院(医师)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报销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新农合补偿报销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外出务工或临时居住证明材料:
务工单位证明或村委(社区居委会)暂住证明、个体工商许可证复印件等。
二、就诊资料:
出院诊断证明、住院费用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病案首页、出院记录、入院记录、住院长期医嘱、住院临时医嘱、体温单、相应检查检验报告)、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三、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合医证。
四、意外伤害证明材料:
无第三方责任人承担责任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