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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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绩效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清新办发[2014]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调动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重心下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经镇委、镇政府研究,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激励和约束并重,明确标准,严格考核,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村(社区)班子集体和“两委”成员的工作实绩,进一步完善“绩酬挂钩、以绩定酬、绩优酬优”的村(社区)干部绩效分配制度,切实增强村(社区)干部的工作责任感,调动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村(社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考核原则

(一)突出重点与覆盖全面相结合;

(二)注重实绩与兼顾客观相结合;

(三)上级考核与群众考评相结合;

(四)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的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镇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班子集体及成员和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集体及成员。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班子集体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计划生育、经济发展、基层组织建设、信访维稳、其它工作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面。其中重点是计划生育工作和信访调处工作,除进行总体考核外,还分别进行单项考核,其中计划生育工作分值不少于35%;其它工作的分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计划生育方面:主要考核完成镇下达村(社区)的指标任务情况。具体考核内容、考核时间、考核方法、评分标准、考核结果运用参考县计生局提出的意见,由镇组织单项考核。在村(社区)班子集体工作绩效考核中占35分。

2、经济发展方面:主要考核协助镇党委、政府开展招商引资、协议征地和园区建设的情况和发挥本地资源优势选准发展路子,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情况。

3、基层组织建设方面:主要考核村(社区)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村级民主管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

4、信访维稳方面:主要考核农村矛盾纠纷调解、信访调处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由镇组织单项考核。

5、其它工作方面:主要包括殡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防洪、防火,以及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6、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包括班子队伍建设、经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维稳、为民服务和廉洁自律六个方面。

(二)“两委”成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两方面。

1、履行岗位职责:主要考核计生、农办、财政、民政、国土、村建、综治、司法、派出所、武装、统计、档案等工作落实情况,每一项工作均以百分制计算。

2、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工作能力、为民服务和廉洁自律四个方面。

(三)考核以定量为主,以定性为辅,以百分制为形式。在设定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时,能够量化的要尽可能量化,不能量化的要作出明确的定性要求。

(四)对工作成绩优异或受到省、市、县表彰的村(社区),可酌情给予加分。

五、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于次年1月前完成,对计生工作可半年考核一次,年终总评,半年考核情况可作为下一半年度发放县镇对村干部补贴的依据。

(二)镇党委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村(社区)班子集体和“两委”成员考核办法、组织领导开展村(社区)班子集体和“两委”成员考核工作、审核确定村(社区)班子集体和“两委”成员考核结果,并对考核过程中或公示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组,由纪检、组织和镇“六大办”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对村(社区)班子集体和“两委”成员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镇党委、政府讨论审核。

(四)考核的基本程序

自评。村(社区)班子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自评、打分。

考核。镇考核组通过调集有关数据、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村(社区)完成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召开村长、党员会议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综合后提出各村(社区)班子集体和“两委”成员的初步考核意见,报镇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公示。镇考核组在镇政府和各村(社区),将考核结果向干部群众公示7天,收集意见。

审定。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结合公示期间收集到的意见,对镇考核组提出的初步考核意见进行讨论审核,确定各村(社区)集体和“两委”成员的考核综合得分和考核等次。

反馈。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反馈各村(社区)班子。

建档。镇党委、政府建立村(社区)考核档案,以备查核,对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县镇投入专项资金,设立“绩效奖金”。考核结果作为兑现“绩效奖金”的依据。兑现“绩效奖金”要坚持“绩优奖多、绩差奖少、绩劣停酬”的原则,适当拉开不同绩效之间的奖金差距,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

(二)对年度绩效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村(社区)集体,由镇党委对有关村(社区)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对年度绩效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村(社区)干部,经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停发次年县镇对其的个人补贴,实行“经济分流”。必要时按照有关程序提出调整或罢免建议。

(三)考核结果作为县镇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村(社区)班子集体或“两委”成员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由县择优表彰;特别是优秀的村(社区)、主任,由县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并作为今后在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录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考核结果作为镇党委、政府审核各村(社区)年终“绩效奖金”和其它奖励金发放方案的重要依据之一,考核结果以考核综合得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其中:

1、班子集体

优秀。优秀等次的绩效考核总分为90100分。年终对获得优秀等次的村集体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两委”班子总职数4个及以下的村奖励12000元,每多一个职数增加3000元;

良好。良好等次的绩效考核总分为8090分(不含90分),年终对获得良好等次的村集体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两委”班子总职数4个及以下的村奖励6000元,每多一个职数增加1500元;

一般。一般等次的绩效考核总分为7080分(不含80分),年终对获得一般等次的村集体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两委”班子总职数4个及以下的村奖励3000元,每多一个职数增加1000元;

较差。较差等次的绩效考核总分为70分以下(不含70分),年终对获得较差等次的村集体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两委”班子总职数4个及以下的村奖励1500元,每多一个职数增加500元。

上述奖金由镇财政按各村(社区)“两委”成员个人考核等次的权重(其中优秀为1.4,良好为1.2,一般为1,差为0.5)占总权重的比值乘以该村所获得的总奖金所得金额,直接划入“两委”成员个人账户。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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