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类检验标准
豆类检验标准
绿豆引用标准:GB/T10461-19891感官要求:2理化指标:注:(1)纯粮率:指净试样质量(减1/2不完善粒折质量)占试样质量的百分率。
不完善粒指绿豆不完善但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包括未熟粒,虫蚀粒,病斑粒,破损粒,生芽粒,霉变粒,硬实粒。
(2)杂质指通过直径圆孔筛的筛下物、沙石、煤渣、砖瓦块、金属物等矿物质,泥土块,无食用价值的绿豆粒,异种粮粒及其他有机物质。
3需检项目:感观要求、理化指标(水分)4入库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入库检验项目:色泽、气味、杂质检验方法:4.2.1色泽、气味的检验:目测色泽,属于哪类绿豆应具有的色泽;鼻闻其味,判定除了产品本身固有的气味外,有无其他异味。
4.2.2杂质检验:人工筛选杂质异物,用直径的圆孔筛筛选绿豆,计算筛下的沙石、煤渣、砖瓦块、金属物等矿物质的含量;人工挑选泥土块,无食用价值的绿豆粒、异种粮及其他有机物质,计算所占比例,两者相加为杂质率,判定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引用标准:GB/T10461-19891感官要求:2理化指标:注:(1)纯粮率:指净试样质量(减1/2不完善粒折质量)占试样质量的百分率。
不完善粒指小豆不完善但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包括未熟粒,虫蚀粒,病斑粒,破损粒,生芽粒,霉变粒。
(2)杂质包括通过直径圆孔筛的筛下物、沙石、煤渣、砖瓦块、金属物等矿物质,泥土块,无食用价值的小豆粒,异种粮粒及其他有机物质。
3需检项目:感观要求、理化指标(水分)4入库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入库检验项目:色泽、气味、杂质检验方法:4.2.1色泽、气味检验:目测色泽;鼻闻其味,判定除了产品本身固有的气味外,有无其他异味。
4.2.2检验:人工筛选杂质异物,用直径的圆孔筛筛选红豆,计算筛下的沙石、煤渣、砖瓦块、金属物等矿物质的含量;人工挑选泥土块,无食用价值的红豆粒、异种粮及其他有机物质,计算所占比例,两者相加为杂质率,判定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引用标准:GB/T10460-19891感官要求:2理化指标:注:(1)纯粮率是指净试样质量(减1/2不完善粒折质量)占试样质量的百分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指标要求1 铅表1铅限量指标食品类别/名称限量(MLs)/(mg/kg)检验方法谷类及其制品(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除外) 0.2 GB5009.12 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0.5蔬菜及其制品GB5009.12蔬菜(球茎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除外)0.1球茎蔬菜、叶菜蔬菜0。
3豆类蔬菜0.2蔬菜制品1。
0水果及其制品水果(浆果、葡萄除外)0.1浆果、葡萄0.2水果制品1.0食用菌类食用菌1。
0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除外) 1.0干制食用菌2.0豆类及其制品干豆、豆粉0.2豆类制品(豆浆除外)0.5豆浆0.05薯类及其制品薯类0。
2薯类制品0。
5藻类1.0(干重计)坚果及籽类0。
2肉及肉制品肉类0.2肉制品0。
5内脏及其制品0。
5水产品及其制品鱼类、甲壳类0。
5贝类、头足类及其他水产品1.0 GB5009.12水产品制品(干制海蜇、干制贝类除外) 1.0干制海蜇、干制贝类2。
0乳及乳制品液态乳(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调制乳等)、奶油0。
05乳粉、非脱盐乳清粉0。
5其他乳制品0。
3蛋及蛋制品(皮蛋除外) 0.2皮蛋2.0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0。
1调味品(食用盐除外)1。
0食用盐2.0甜味料食糖、淀粉糖0.5花粉0。
5蜂蜜1.0焙烤食品0。
5饮料类包装饮用水0.01mg/L果蔬汁(浓缩果蔬汁(浆)除外)0。
05mg/L浓缩果蔬汁(浆)0。
5mg/L碳酸饮料、茶饮料0。
3mg/L含乳饮料、乳酸菌饮料0.05mg/L固体饮料1.0其他饮料0。
3mg/L酒类0。
2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1。
0冷冻饮品0.3 GB5009。
12特殊营养用食品婴儿配方食品0.15(以粉状产品计)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添加藻类的产品除外)0。
2添加藻类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0。
3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除外)0.25 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0。
ZBB23006-85菜豆(芸豆)、豇豆、精米豆、扁豆
ZB B 23006-85 菜豆(芸豆)、豇豆、精米豆、扁豆本标准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调拨的商品菜豆、豇豆、精米豆、扁豆。
1 互混菜豆、豇豆、精米豆、扁豆之间互混,以及混入其他淀粉质豆类的总限度为10.0%。
超过总限度的为杂菜豆、杂豇豆、杂精米豆、杂扁豆。
2 质量标准2.1 菜豆、豇豆、精米豆、扁豆按纯粮率分等。
等级指标及其他质量指标见下表。
纯粮率,%杂质%水分%色泽、气味等级最低指标1 96.01.0 13.5 正常2 94.03 92.02.2 菜豆、豇豆、精米豆、扁豆以二等为中等标准,低于三等的为等外菜豆、豇豆、精米豆、扁豆。
2.3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名词讲明3.1 纯粮率:除去杂质的菜豆、豇豆、精米豆、扁豆重量(其中不完善粒折半运算)占试样重量的百分率。
3.2 不完善粒,包括下列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3.2.1 未熟粒:籽粒不饱满,皱缩达粒面1/2及以上,与正常粒明显不同的颗粒。
3.2.2 虫蚀粒:被虫蛀蚀,伤及子叶的颗粒。
3.2.3 病斑粒:粒面带有病斑,伤及子叶的颗粒。
3.2.4 破旧粒:子叶残缺、横断、压扁、破裂的颗粒。
3.2.5 生芽粒:芽或幼根突破种皮的颗粒。
3.2.6 霉变粒:粒面生霉或子叶变色、变质的颗粒。
3.3 杂质,包括下列几种:3.3.1 筛下物:菜豆通过直径 3.0mm圆孔筛的物质;豇豆、精米豆、扁豆通过直径 2.0mm圆孔筛的物质。
3.3.2 无机杂质: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
3.3.3 有机杂质:无食用价值的菜豆粒、豇豆粒、精米豆粒、扁豆粒、异种粮粒(淀粉质豆粒除外)及其他有机物质。
3.4 色泽、气味:指一批菜豆、豇豆、精米豆、扁豆的综合色泽和气味。
4 检验方法菜豆、豇豆、精米豆、扁豆样品的扦取和各项指标的检验,按照GB 5490~5539—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有关部分执行。
5 包装、运输和储存菜豆、豇豆、精米豆、扁豆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等储存的要求。
大豆的检验及营养价值的应用
大豆的检验及营养价值的应用摘要:经过多年对大豆营养成分的检验和研究,本文就大豆的营养价值、抗营养因子及去除方法这几方面进行阐述,初步探讨大豆的应用及发展前景。
大豆是一年生草本植物,营养价值很高,大豆经加工可制作出多种豆制品,因其含有大量的不饱和脂肪酸、多种微量元素、维生素及优质蛋白质而成为高血压、动脉硬化、心脏病等心血管病人的有益食品。
但大豆中的抗营养因子使人体产生不良的生理反应,影响人体对营养物质的消化吸收和利用。
关键词:营养物质抗营养因子大豆制品大豆是我国重要粮食作物之一,已有五千年栽培历史,适于冷凉地域生长,为一年生草本植物,大豆按其色泽可以分为黄、青、黑、褐等,通常说的大豆就是指黄豆。
因为用途多样,营养价值高,栽培广泛,便于出口,在缓和世界性饥饿问题上起了重要作用。
大豆含有丰富的优质蛋白、不饱和脂肪酸、钙及B族维生素是我国居民膳食中优质蛋白质的重要来源,还可预防癌症、心血管等疾病。
近年来,大豆加工业主产品市场空间日益扩大,国家大力支持大豆加工业的发展,大豆的发展将向生产一体化、加工企业规模化、进一步开发大豆功能、发展大豆深加工业的方向发展。
1 大豆中的营养物质经过对大豆营养物质的检验和研究,大豆中含有蛋白质、脂质、大豆异黄酮等易被人体吸收的营养物质,具体如下:1.1 蛋白质大豆植物蛋白质含量在36-42%,而肉、蛋、鱼、奶等蛋白质不足30%,谷类食物蛋白质占8-13%。
大豆蛋白质中人体“必需氨基酸”含量充足、组分齐全,属于“优质蛋白质”。
大豆蛋白质中80-90%是大豆球蛋白,并含有少量的清蛋白。
在营养价值上,可与动物蛋白等同,在基因结构上也最接近人体氨基酸。
人体对蛋白质的需求也因人而异,1999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发表声明:每天摄入25克大豆蛋白,有减少患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
1.2 脂质大豆中的脂肪含量为18-20%,富含亚麻油酸和亚麻油稀酸,为不饱和脂肪酸,所以使得大豆具有降低胆固醇的作用。
豆制品出厂检验项目
豆制品出厂检验项目豆制品作为人们日常饮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和安全性对于消费者的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豆制品的质量和安全,出厂检验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豆制品出厂检验项目:1.外观检查外观检查是豆制品出厂检验的第一个环节。
检验员会仔细观察豆制品的形状、大小、色泽等外观特征,以确保豆制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同时,外观检查还能及时发现豆制品的缺陷和不良品。
2.包装完整性包装是保证豆制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在出厂检验中,检验员会检查豆制品的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封口是否严密,标签是否清晰、准确。
如果包装出现破损、漏气或者标签模糊不清等情况,则不能出厂销售。
3.配料准确性配料是豆制品生产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影响豆制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因素。
在出厂检验中,检验员会根据配料表核对豆制品的实际配料情况,确保配料种类、数量、比例等与配料表相符,防止配料不准确或者违规添加等问题。
4.感官品质感官品质是评价豆制品质量的重要指标。
在出厂检验中,检验员会通过观察、闻、尝等方法,对豆制品的口感、风味、色泽、气味等进行评估,以确保豆制品的感官品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5.营养成分豆制品中含有丰富的营养成分,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等。
在出厂检验中,检验员会检测豆制品中的营养成分含量,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如果营养成分含量不符合标准,则不能出厂销售。
6.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是评价豆制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
在出厂检验中,检验员会检测豆制品中的微生物含量,如细菌、霉菌等,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如果微生物含量超标,则不能出厂销售。
7.添加剂含量为了改善豆制品的口感、色泽等品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添加一些添加剂。
在出厂检验中,检验员会检测豆制品中的添加剂含量,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如果添加剂含量超标或者违规添加,则不能出厂销售。
8.农药残留量为了防治病虫害,豆类作物可能会使用农药。
在出厂检验中,检验员会检测豆制品中的农药残留量,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谷物豆类果蔬干籽类混合生制品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SYBW0001S-20191谷物豆类果蔬干籽类混合生制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小米、大米、黑米、玉米糁为原料,以红小豆、芸豆、高粱米、荞麦米、薏米、黍米、小麦仁、山药、西米、枸杞、干制红枣、葡萄干、花生、南瓜干、红薯、紫薯、百合、燕麦、茯苓、芡实、银耳、黑木耳、核桃仁、黑豆、胡萝卜干、山楂、桂花、黑芝麻、莲子、藜麦、重瓣玫瑰花、桂圆干、菠菜干、大头菜干、香菇干、苹果干为辅料。
原辅料经清理、挑选、按比例混配、装袋(罐)、抽真空(或不抽真空)、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谷物豆类果蔬干籽类混合生制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3.3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中谷物及其制品的规定。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污染物限量3.7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3.8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和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的要求。
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子,在自然光线下观其色泽、状态,检查有无异物,气味按GB/T 5492规定的方法测定。
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状态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 计)/(mg/kg)≤0.18GB 5009.12。
豆制品企业检查要点
豆制品企业检查要点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豆制品是一种传统的食品,具有丰富的营养价值,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青睐。
由于豆制品生产过程中需要对食材进行处理和加工,所以在豆制品企业的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控,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些关于豆制品企业检查要点。
一、原材料检查1.检查豆类的来源和品质:在生产豆制品之前,首先需要检查原料豆类的来源和品质,确保豆类的种类和质量符合要求。
豆类的新鲜度和存储条件也是需要检查的重点。
豆类如果有霉变、虫蛀等情况,应及时淘汰并处理。
2.检查辅料的质量:在生产豆制品时,常常需要添加一些辅料来提升口感和品质。
这些辅料也需要经过检查,确保符合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要求。
二、生产环境检查1.检查生产车间的清洁卫生状况:豆制品的生产过程需要在洁净无菌的环境下进行,以避免细菌、霉菌等微生物的污染。
生产车间的清洁卫生状况是非常重要的检查点。
需要定期清洁和消毒车间,并严格执行洗手消毒制度。
2.检查生产设备的运转情况:豆制品企业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各种设备和机械进行加工和生产,这些设备的运转情况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生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1.检查生产工艺流程:豆制品的生产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工艺流程,包括浸泡、研磨、发酵、成型、加工等环节。
需要检查每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和规范,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2.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控制:豆制品的生产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卫生条件,包括操作人员的卫生情况、原料的卫生处理、设备的清洁消毒等。
需要对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控制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四、产品质量检查1.检查成品的外观和口感:成品豆制品的外观和口感是消费者选择产品的重要标准,因此需要对成品进行外观和口感的检查。
外观要求产品色泽均匀、无异物、无霉变等情况;口感要求鲜嫩、细腻、无异味。
2.检查产品的包装和标识:豆制品的包装和标识是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豆类检验标准
绿豆引用标准:GB/T10461-1989 1感官要求:2理化指标:注:(1)纯粮率:指净试样质量(减1/2不完善粒折质量)占试样质量的百分率。
不完善粒指绿豆不完善但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包括未熟粒,虫蚀粒,病斑粒,破损粒,生芽粒,霉变粒,硬实粒。
(2)杂质指通过直径圆孔筛的筛下物、沙石、煤渣、砖瓦块、金属物等矿物质,泥土块,无食用价值的绿豆粒,异种粮粒及其他有机物质。
3需检项目:感观要求、理化指标(水分)4入库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入库检验项目:色泽、气味、杂质检验方法:4.2.1色泽、气味的检验:目测色泽,属于哪类绿豆应具有的色泽;鼻闻其味,判定除了产品本身固有的气味外,有无其他异味。
4.2.2杂质检验:人工筛选杂质异物,用直径的圆孔筛筛选绿豆,计算筛下的沙石、煤渣、砖瓦块、金属物等矿物质的含量;人工挑选泥土块,无食用价值的绿豆粒、异种粮及其他有机物质,计算所占比例,两者相加为杂质率,判定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小红豆引用标准:GB/T10461-19891感官要求:2理化指标:注:(1)纯粮率:指净试样质量(减1/2不完善粒折质量)占试样质量的百分率。
不完善粒指小豆不完善但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包括未熟粒,虫蚀粒,病斑粒,破损粒,生芽粒,霉变粒。
(2)杂质包括通过直径圆孔筛的筛下物、沙石、煤渣、砖瓦块、金属物等矿物质,泥土块,无食用价值的小豆粒,异种粮粒及其他有机物质。
3需检项目:感观要求、理化指标(水分)4入库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入库检验项目:色泽、气味、杂质检验方法:4.2.1色泽、气味检验:目测色泽;鼻闻其味,判定除了产品本身固有的气味外,有无其他异味。
4.2.2检验:人工筛选杂质异物,用直径的圆孔筛筛选红豆,计算筛下的沙石、煤渣、砖瓦块、金属物等矿物质的含量;人工挑选泥土块,无食用价值的红豆粒、异种粮及其他有机物质,计算所占比例,两者相加为杂质率,判定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白云豆引用标准:GB/T10460-19891感官要求:注:(1)纯粮率是指净试样质量(减1/2不完善粒折质量)占试样质量的百分率。
杂粮质检标准
杂粮质检标准
杂粮的质检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感官质量检测:主要通过观察杂粮的外观、气味、色泽等指标来评估其质量。
例如,优质的大米应颜色洁白有光泽,腹白小,米粒圆厚,晶莹光洁,饱满个大,均匀整齐,手感干燥,无异味。
2. 物理指标检测:包括杂粮的粒形、粒径、千粒重等,这些指标直接影响着杂粮的加工和食用品质。
3. 营养成分检测:杂粮中的营养成分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等也是重要的检测指标。
这些营养成分的含量和比例应符合一定的标准,以保证杂粮的营养价值。
4. 安全性检测: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方面的检测。
这些污染物和残留物的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确保杂粮的安全性。
5. 卫生标准检测:包括杂质、污染物、有害物质等方面的检测。
这些物质的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保证杂粮的卫生质量。
6. 包装标准检测:主要检测杂粮的包装材料、包装规格、包装标签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良好的包装可以保证杂粮的品质和安全性,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意愿。
总之,杂粮的质检标准是多方面的,包括感官质量、物理指标、营养成分、安全性、卫生标准和包装标准等方面的检测。
这些标准的执行有助于保证杂粮的质量和安全性,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
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作物种类免费限量调运检疫收费产地检疫收费备注说明起点额(元)收费额占货值比率%起点额(元)收费额占产值比率%粮谷类大粒种子50克(稻、麦、玉米、豆类、棉花、花生、甜菜等)小粒种子10-30克(烟、麻、牧草、油菜籽等)薯类500克、苗木10株0.50 0.45 1.00 0.30含稻、麦、玉米、薯类、牧草、豆类及其他1、免费限量系指确因教学、科研需要的少量原始材料,不含小包装的商品种苗。
2、检验货物100公斤以内(含100公斤)、100株以内(含100株)、1亩以内(含1亩)按起点额收费,若上述限量内的货(产)值不足起点额3倍者,按货值比率收取3、检验货物超过起点额限量部分均按货(产)值比率(%)收取检疫费。
经济作物类0.70 0.50 1.00 0.35含烟、棉、麻、油料、花生、糖料、蔬菜及其他水(瓜)果类1.00 0.60 1.00 0.45含乔、灌木水果、香蕉、葡萄、瓜果及其他其他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检疫费粮谷类:按降低后标准的20%计收;经济作物和水(瓜)果类:按降低后标准的30%计收。
附件二: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一、稻、麦、玉米、高粱、豆类、薯类等作物的种子、块根、块茎及其他繁殖材料和来源于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的上述植物产品;二、棉、麻、烟、茶、桑、花生、向日葵、芝麻、油菜、甘蔗、甜菜等作物的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和来源于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的上述植物产品;三、西瓜、甜瓜、香瓜、哈密瓜、葡萄、苹果、梨、桃、李、杏、梅、沙果、山楂、柿、柑、橘、橙、柚、猕猴桃、柠檬、荔枝、枇杷、龙眼、香蕉、菠萝、芒果、咖啡、可可、腰果、番石榴、胡椒等作物的种子、苗木、接穗、砧木、试管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和来源于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的上述植物产品;四、花卉的种子、种苗、球茎、鳞茎等繁殖材料及切花、盆景花卉;五、蔬菜作物的种子、种苗和来源于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的蔬菜产品;六、中药材种苗和来源于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的中药材产品;七、牧草、草坪草、绿肥的种子种苗及食用菌的种子、细胞繁殖体和来源于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的上述植物产品;八、麦麸、麦秆、稻草、芦苇等可能受检疫性有害生物污染的植物产品及包装材料。
豆类干货检验标准
豆类干货检验标准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豆类干货的检验标准,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豆类干货是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和烹饪中的重要食材,因此对其质量进行标准化的检验至关重要。
2. 产品分类根据豆类的种类和处理方式,豆类干货可分为以下几类:- 黄豆干货- 绿豆干货- 黑豆干货- 红豆干货- 腰豆干货- 蚕豆干货- 芸豆干货3. 检验标准3.1 外观检验- 豆类干货应呈现出完整的形状,无破碎或变形。
- 表面色泽应均匀一致,无异常斑点或色泽不良的情况。
- 无异味或异常气味。
3.2 水分含量检验- 水分含量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 检测方法:使用快速水分测定仪进行测定。
3.3 灰分检验- 灰分含量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 检测方法:使用燃烧法进行测定。
3.4 重金属检验- 不得超出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重金属含量限制。
- 检测方法:使用适当的仪器进行重金属含量检测,如原子吸收光谱仪。
3.5 农药残留检验- 农药残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 检测方法:使用适当的仪器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如高效液相色谱法。
3.6 孢子和霉菌检验- 孢子和霉菌含量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 检测方法:使用适当的培养基进行孢子和霉菌数量的计数。
4. 检验报告对于经过检验的豆类干货,应出具检验报告,报告中应包含以下信息:- 产品名称和规格- 产地和生产日期- 检验结果和标准要求-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信息5. 结论制定豆类干货的检验标准有助于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各相关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并定期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以上为豆类干货检验标准的主要内容,供参考使用。
国家检测标准
检测项目国家标准(仅供参考)1、吊白块参考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不允许吊白块用做食品添加剂;2001年10月,国家卫生部《关于禁止在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不得在食品中加入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
2、二氧化硫参考标准:国标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啤酒≤10mg/kg;酸菜罐头、竹笋罐头、蘑菇、盐渍蔬菜、表面处理的鲜水果、复合调味料、果蔬菜、果酒、葡萄酒≤50mg/kg;水果干类、粉丝、粉条、饼干、可可制品、糖果、食糖≤100mg/kg;干制蔬菜、黄花菜、腐竹、油皮、淀粉糖≤200mg/kg;蜜饯、果脯≤350mg/kg。
3、甲醛参考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甲醛不允许用做食品添加剂;GB18406.4-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水产品中甲醛不得检出。
NY5172-2002《无公害食品水发水产品》规定:甲醛≤10.0mg/kg。
4、面粉过氧化苯甲酰参考标准:(GB 2760-1996)最大使用量为0.06g/kg5、双氧水参考标准:(1)、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亦规定双氧水只可在牛奶中限量使用,且仅限于内蒙古和黑龙江两地,在其他食品中均不得有残留。
(2)、《农业部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规定:1.双氧水只能用于黑龙江和内蒙古的鲜牛乳中;2.双氧水在袋装豆腐干中不得有残留;3.双氧水在其他食品中使用必须经过卫生部的严格审批。
6、味精中谷氨酸钠参考标准:(GB 2720-1996)谷氨酸钠(%)≥807、亚硝酸盐参考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国标中部分食品亚硝酸盐限量卫生标准暨本速测和使用的样品如下(以NaNO2记);➢火腿、腊肠、红肠、肉肠、咸肉、卤肉、熏肉和肴肉:≤30mg/kg;➢西式火腿(熏、烤火腿):≤70mg/kg,肉罐头≤50mg/kg;➢酱腌菜:≤20mg/kg。
lst3103执行标准
lst3103执行标准
LS/T3103-1985是原国家商业部发布的粮油行业标准,全称为《菜豆(芸豆)、豇豆、精米豆(竹豆、揽豆)、扁豆》。
该标准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调拨的商品菜豆、豇豆、精米豆、扁豆。
1.首先,标准中规定了四种豆类的品质要求,包括色泽、水分、杂质、不完善粒等指标。
对于菜豆和豇豆,还特别规定了豆荚的长度和宽度等形态指标。
2.其次,标准中规定了四种豆类的等级划分方法,根据品质和形态的不同,将商品豆分为不同等级。
同时,还规定了不同等级的豆类应具备的物理特性和化学成分,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
3.在检验方法方面,标准中规定了抽样方法和检验规则,以及如何进行品质和形态的检验等。
同时,还对四种豆类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做出了规定,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最后,标准中还规定了四种豆类的运输要求,包括运输工具和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
总之,LS/T3103-1985标准是针对菜豆、豇豆、精米豆、扁豆的品质、规格、检验方法、包装、运输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和说明的行业标准。
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保证这四种豆类的质量和安全,促进粮油行业的健康发展。
DB11T 199.10-2003 蔬菜品种真实性和纯度田间检验规程 第10部分:豆类.pdf
ICS 65.020.01.m,DB B 04备案号:13899-2003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 199.10—2003前言DB11/T 199《蔬菜品种真实性和纯度田间检验规程》分为十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大白菜;——第3部分:甘蓝;——第4部分:花椰菜;——第5部分:萝卜;——第6部分:番茄;——第7部分:辣(甜)椒;——第8部分:黄瓜;——第9部分:西瓜;——第10部分:豆类。
本部分为DB11/T 199的第10部分。
本部分代替DB11/T 033-93《菜豆种子生产及品种纯度检验技术规程》及DB11/T034-93《豇豆种子生产及品种纯度检验技术规程》中的豆类种子品种纯度检验技术规程部分。
DB11/T 033-93及DB11/T 034-93把生产、检验、品种写在一起,不利于生产中使用。
本次修订为DB11/T 198.9—2003《蔬菜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第9部分:豆类》与本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
本部分委托北京市种子管理站负责解释。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种子管理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田雷、张静慈、贾希海、律宝春、徐兆生。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11/T 033-93。
DB11/T 199.10—2003蔬菜品种真实性和纯度田间检验规程第10部分:豆类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菜豆、豇豆、豌豆、菜用大豆种子制种田;田间小区种植鉴定和生产田的品种真实性和纯度田间检验原则、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菜豆、豇豆、豌豆、菜用大豆种子制种田品种真实性和纯度的田间检验;品种真实性和纯度田间小区种植鉴定和生产田的品种真实性和纯度田间现场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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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豆
引用标准:GB/T10461-1989
2
注:(1)纯粮率:指净试样质量(减1/2不完善粒折质量)占试样质量的百分率。
不完善粒指绿豆不完善但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包括未熟粒,虫蚀粒,病斑粒,破损粒,生芽粒,霉变粒,硬实粒。
(2)杂质指通过直径圆孔筛的筛下物、沙石、煤渣、砖瓦块、金属物等矿物质,泥土块,无食用价值的绿豆粒,异种粮粒及其他有机物质。
3需检项目:
感观要求、理化指标(水分)
4入库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入库检验项目:色泽、气味、杂质
检验方法:
4.2.1色泽、气味的检验:目测色泽,属于哪类绿豆应具有的色泽;鼻闻其味,判定除了产品本身固有的气味外,有无其他异味。
4.2.2杂质检验:人工筛选杂质异物,用直径的圆孔筛筛选绿豆,计算筛下的沙石、煤渣、砖瓦块、金属物等矿物质的含量;人工挑选泥土块,无食用价值的绿豆粒、异种粮及其他有机物质,计算所占比例,两者相加为杂质率,判定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小红豆
引用标准:GB/T10461-1989
注:(1)纯粮率:指净试样质量(减1/2不完善粒折质量)占试样质量的百分率。
不完善粒指小豆不完善但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包括未熟粒,虫蚀粒,病斑粒,破损粒,生芽粒,霉变粒。
(2)杂质包括通过直径圆孔筛的筛下物、沙石、煤渣、砖瓦块、金属物等矿物质,泥土块,无食用价值的小豆粒,异种粮粒及其他有机物质。
3需检项目:
感观要求、理化指标(水分)
4入库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入库检验项目:色泽、气味、杂质
检验方法:
4.2.1色泽、气味检验:目测色泽;鼻闻其味,判定除了产品本身固有的气味外,有无其他异味。
4.2.2检验:人工筛选杂质异物,用直径的圆孔筛筛选红豆,计算筛下的沙石、煤渣、砖瓦块、金属物等矿物质的含量;人工挑选泥土块,无食用价值的红豆粒、异种粮及其他有机物质,计算所占比例,两者相加为杂质率,判定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白云豆
引用标准:GB/T10460-1989
注:(1)纯粮率是指净试样质量(减1/2不完善粒折质量)占试样质量的百分率。
不完善粒指以下有食用价值的颗粒:未熟粒,病斑粒,破损粒,生芽粒,霉变粒。
(2)杂质包括筛下物(通过直径圆孔筛的物质),无机杂质(泥土、沙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有机物质(无食用价值的豌豆粒,异种粮粒及其他有机物质)。
3需检项目:
感观要求、理化指标(水分)
4入库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入库检验项目:色泽、气味、杂质
检验方法:
4.2.1色泽、气味检验:目测外表颜色;鼻闻其味,应无异味。
4.2.2杂质检验:人工筛选一定量豌豆,计算筛下的物质百分率,人工挑选泥块、石子、砖瓦块及无食用价值的小红豆,异种粮粒等,计算百分率,两者相加判定结果是否在杂质率的限度内;人工挑选虫蚀粒,计算百分率,判定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黑豆
引用标准:GB/T10460-1989
注:(1)纯粮率是指净试样质量(减1/2不完善粒折质量)占试样质量的百分率。
不完善粒指以下有食用价值的颗粒:未熟粒,病斑粒,破损粒,生芽粒,霉变粒。
(2)杂质包括筛下物(通过直径圆孔筛的物质),无机杂质(泥土、沙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有机物质(无食用价值的豌豆粒,异种粮粒及其他有机物质)。
3需检项目:
感观要求、理化指标(水分)
4入库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入库检验项目:色泽、气味、杂质
检验方法:
4.2.1色泽、气味检验:目测外表颜色;鼻闻其味,应无异味。
4.2.2杂质检验:人工筛选一定量豌豆,计算筛下的物质百分率,人工挑选泥块、石子、砖瓦块及无食用价值的黑豆,异种粮粒等,计算百分率,两者相加判定结果是否在杂质率的限度内;人工挑选虫蚀粒,计算百分率,判定结果是否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