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灌南县永成磷肥厂地块场地土壤污染调查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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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价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指引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价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指引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价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指引评审指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价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价报告一、概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是当代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一个重要的环境问题。

因此,针对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风险评价以及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的评价成为必要的工作。

本评审指引旨在为相关报告的评审提供指导,确保评审工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二、评审内容1.报告概述与目标:评审人员需要对报告的概述和目标进行评审,确保报告目标明确和与调查场地相关。

2.调查方法与数据采集:评审人员需要对报告中的调查方法和数据采集过程进行评审,包括采样点位选择、采样方法、样品分析等,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污染物列表及限值:评审人员需要对报告中列出的污染物列表和相关的限值标准进行评审,以确保报告的严谨性和实用性。

4.土壤污染状况评价:评审人员需要对报告中的土壤污染状况评价进行评审,包括对现场实测数据的分析、风险评价模型的选择与应用等,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5.风险评价方法与结果:评审人员需要对报告中的风险评价方法和结果进行评审,包括对不同污染物的风险评价、对不同受体的评价等,以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6.风险管控措施:评审人员需要对报告中提出的风险管控措施进行评审,包括对不同风险阶段的管控策略和方法的评价,以确保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7.土壤修复效果评价:评审人员需要对报告中的土壤修复效果评价进行评审,包括对修复前后土壤污染情况的对比分析、评价指标选择和修复效果的定量评价等,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8.报告结论与建议:评审人员需要对报告的结论和建议进行评审,以确保结论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评审要求1.评审人员需要确定报告是否满足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评审人员需要对报告中提供的数据、图表和结果进行核对和验证,确保其真实、准确和可靠。

3.评审人员需要对报告中涉及的方法和指标进行评估,确保其科学、合理和可行。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引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是为了指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相关评估工作,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的土壤污染治理提出的具体要求。

本文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2024征求意见稿)》进行评审,并提出建议和改进。

【主体内容】一、报告评审1.评审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知识,并严格按照评审规定进行评审。

a.技术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b.数据收集、分析和处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c.评估过程中是否涉及相关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意见反馈。

d.评估结果是否具有可靠性,是否考虑了不确定性因素。

e.是否充分考虑了环境保护、人类健康和社会安全等因素。

f.是否提出了合理的修复方案,并评估了修复效果。

g.报告的逻辑性和规范性是否符合评审要求。

3.评审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虑各项评审要点。

二、报告内容改进1.在报告中应明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目的、范围和方法,提供清晰的背景介绍和问题陈述。

2.数据采集和处理过程应详细说明,包括采样点的选择、采样方法、分析方法以及数据质量控制。

3.对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应进行详细的风险源识别和排放特征描述,充分考虑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人体接触途径。

4.评估过程中应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经济评估和生态评估等综合因素。

5.在风险管控方面,应提出详细的管控策略和措施,并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时限。

6.修复效果评估需要明确修复目标、修复方法和评估指标,并根据修复实施情况对修复效果进行评估。

三、报告评审流程改进1.定期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培训,提高评审专家的评审水平和认识。

2.评审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鼓励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意见反馈。

3.评审结果应为评审意见和建议,评审意见应明确指出问题和改进方向。

4.结合评审意见和建议,及时修订和完善评估指南,推动土壤污染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详细调查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详细调查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详细调查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一、调查阶段(一)任务概述1.明确调查区域范围和调查目标。

2.制定调查方案,明确调查方法和技术手段。

3.组织调查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取样。

4.对取样土壤进行理化分析,获取土壤污染情况的初步数据。

5.整理分析数据,编制初步调查报告。

(二)调查方案1.确定调查区域范围和调查目标。

2.调查方法和技术手段的选择,包括现场勘察、取样、分析方法等。

3.现场勘察要点的确定,包括用地历史、土壤类型、周边环境等。

4.取样方式和样品数量的确定。

5.现场检测参数的选择,包括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土壤pH值等指标。

6.取样点的布设和取样方法的规定。

(三)现场勘察和取样1.对调查区域进行现场勘察,了解用地历史和现状情况。

2.根据现场勘察结果,确定取样点位置,要求一定的代表性。

3.按照相关标准和方法,使用适当的工具和设备对土壤进行取样。

4.确保取样操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避免污染。

5.对取样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后期对样品进行跟踪。

(四)理化分析1.按照相关标准和方法,对取样土壤进行理化分析。

2.包括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土壤pH值等指标的分析。

3.确保实验室操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避免误差。

4.记录分析结果和相关数据,准备后续分析使用。

(五)数据整理和分析1.整理分析实验室结果,得出初步的土壤污染情况。

2.对不同指标的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了解污染程度和分布情况。

3.根据调查区域的特点,结合相关标准,评估土壤污染风险等级。

(六)初步调查报告1.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初步调查报告。

2.包括调查区域范围和目标、调查方法和技术手段、调查结果等内容。

3.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报告的结构和格式要清晰规范。

4.报告中应明确存在的土壤污染风险、对环境和人体的潜在影响等信息。

5.报告应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措施,推动土壤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工作的开展。

二、修复和风险管控阶段(一)修复方案制定1.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制定土壤修复方案。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 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 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的评审工作。

其他情形可参照执行。

地方可结合实际制定细则。

二、组织评审机制(一)组织评审部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直辖市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评审。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二)组织评审方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组织评审部门)应当本着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可以因地制宜,采取以下方式组织评审。

1.组织专家评审;或2.指定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或3.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组织评审的经费组织评审的经费应当分别列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预算。

三、评审依据及有关原则(一)依据主要是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地下水质量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的评审工作。

其他情形可参照执行。

地方可结合实际制定细则。

二、组织评审机制(一)组织评审部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直辖市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评审。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二)组织评审方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组织评审部门)应当本着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可以因地制宜,采取以下方式组织评审。

1.组织专家评审;或2.指定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或3.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组织评审的经费组织评审的经费应当分别列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预算。

三、评审依据及有关原则(一)依据主要是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地下水质量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详细调查、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风险评估报告审查评价表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详细调查、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风险评估报告审查评价表

附件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报告审查评价表附表2-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审查评价表报告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评审专家:评审时间:序号主要项目撰写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意见1形式审查地块权属信息*送审报告是否加盖从业单位和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的公章*送审报告是否明确项目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信息及亲笔签字*检测实验室是否具有土壤和水质检测项目的CMA资质*实验室检测报告是否加盖CMA章*2污染识别资料收集地块资料收集是否齐全包括:地理位置图、各历史时期地形图、产品、原辅材料及中间体清单、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地下管线图、化学化学品储存及使用清单、地勘报告等地块位置、面积、边界表述是否准确,包括:地块位置图、地块范围图、边界拐点坐标地块周边现状与历史情况表述完整性与准确性区域自然环境概况表述是否完整、准确周边敏感目标描述是否完整、准确地块未来规划用途是否明确,如无明确规划应以最严格的方式进行调查49序号主要项目撰写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意见现场踏勘是否进行踏勘踏勘过程是否包括地块重点区域、污染痕迹、储槽与管线、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排水管/渠、污水或其他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周边可能存在污染的企业以及周边敏感点,并描述与周边敏感点与地块的位置关系人员访谈是否进行人员访谈是否能准确体现地块及周边的环境状况信息分析及结论是否明确地块及周围区域有无可能的污染源现场污染痕迹和潜在污染状况和污染因子识别的全面性与准确性3初步采样布点方案调查范围调查范围是否合理监测介质是否调查地块内疑似污染的介质监测项目土壤样品监测指标是否包含《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45项必测项和污染识别阶段确定的关注污染物地下水监测指标是否包括污染识别阶段的所有污染物土壤点位布设采样点数量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布点位置的设置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地下水点位布设采样点数量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布点位置的设置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地表水/底泥点位布设采样点数量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布点位置的设置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4样品采集土壤样品采集采样深度是否合理土壤采样方法是否规范地下水样品采集采样深度是否合理地下水建井是否规范地下水采样方法是否规范50备注:带*号项有1项不合格,则报告不通过评审。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投标文件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投标文件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投标文件1. 项目背景1.1 项目简介本项目旨在以调查的方式,了解土壤污染的状况。

通过调查和分析,为相关部门提供可靠的数据,帮助制定土壤保护和治理措施,保障人民健康。

1.2 项目目标•调查并评估特定地区的土壤污染状况•分析土壤污染的原因和来源•提供科学、可行的土壤治理建议1.3 项目执行期限本项目预计执行期限为6个月。

1.4 投标要求•提供具备相关经验的专业团队•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提供合理的项目预算•提供相应的项目进度安排•提供相关案例和参考文件2. 裁定标准2.1 技术能力投标公司应具备以下技术能力: - 具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经验 - 掌握土壤采样和分析技术 -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 具备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能力2.2 项目方案与流程投标文件应提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流程,内容应含盖以下内容: - 调查范围和目标 - 采样点的选择和布局 - 土壤采样和分析方法 - 数据分析和处理方法 - 结果报告和建议2.3 预算及进度安排投标文件应提供合理的项目预算和进度安排,且与项目实施方案一致。

2.4 案例和参考文件投标文件应提供相关案例和参考文件,以证明投标公司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

3. 投标文件准备要求3.1 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应采用Markdown文本格式输出,并按照以下结构组织: - 项目背景 - 裁定标准 - 投标文件准备要求 - 联系方式3.2 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应包含: - 公司简介及资质证明 - 项目实施方案和流程 - 预算及进度安排 - 相关案例和参考文件 - 联系方式3.3 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应以电子版形式提交,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标方指定邮箱。

邮件标题请注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投标文件。

4. 联系方式请将投标文件发送给以下联系人:•姓名:[招标方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招标方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招标方联系人邮箱]备注:如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上联系方式与招标方联系,以便及时解答。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申请表 (空表)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申请表 (空表)
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申请的,填写土地使用权收回时间)
年月日
前土地使用权人
建设用地地点
_____省(区、市) _____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 _____乡(镇) __________街(村)
经度:_____°纬度:_____°
□项目中心□其他(简要说明)
四至范围
(可另附图)
附件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
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申请表
项目名称
报告类型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
□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块类型
□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第一类用地:
包括GB50137规定的□居住用地R□中小学用地A33□医疗卫生用地A5□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公园绿地G1中的社区公园或者儿童公园用地
□第二类用地:
包括GB50137规定的□工业用地M □物流仓储用地W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公共设施用地U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A33、A5、A6除外)□绿地与广场用地G(G1中的社区公园或者儿童公园用地除外)
□不确定
报告主要结论
(可另附页)
申请人:(申请人为单位的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注明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占地面积(m2)
行业类别(镀
□制革□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用地

某化工企业搬迁遗留场地环境调查

某化工企业搬迁遗留场地环境调查

某化工企业搬迁遗留场地环境调查发布时间:2022-02-16T11:39:12.337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28期作者:冯玲[导读] 以某化工企业为研究对象,根据HJ25.1-2014《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2-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及HJ25.3-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

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徐州 221000摘要:以某化工企业为研究对象,根据HJ25.1-2014《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2-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及HJ25.3-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

结果表明,场地中主要污染物为重金属铜、铬和TPH,且污染主要在表层土壤。

受到重金属和TPH的污染,场地环境风险不可接受,存在风险隐患。

该场地在开发前需进行场地修复,根据健康风险评估划定的建议修复区域,该场地建议修复总面积为8030m2,修复的土方量约为7645m3,需要修复的污染地下水水方量约为42560m3。

关键词:化工企业;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估;土壤修复根据2014年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中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全国土壤污染超标率达16.1%,在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的同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更加堪忧。

中国现有耕地有近1/5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污染土壤将导致农作物减产,甚至有可能引起农产品中污染物超标,进而危害人体健康。

另外,随着经济发展与城市化的加速,工矿企业导致的场地污染也十分严重。

由于产业结构与城市布局的变化与调整,有些化工、冶金等污染企业纷纷搬迁,加上一些企业的倒闭,污染场地不断产生。

土壤是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不可缺少、难以再生的自然资源。

没有处理的污染场地将是化学定时炸弹,一旦大面积爆发将会对国家可持续发展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因此必须对土壤污染的预防和污染土壤修复予以高度重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7《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 (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项目组二〇一五年八月项目名称: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牵头承担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项目负责人:林玉锁标准所技术管理责任人:李敏、王海燕标准处行政管理责任人:段光明目录1项目概况 (87)2 标准编制依据 (87)3 技术要点说明 (88)4 监测方法 (110)5 实施与监督 (110)附录A (111)附录B (115)附录C (131)1项目概况2014年2月19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场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风险评估、修复系列技术导则(HJ 25.1~4-2014),但未规定风险评估筛选值。

此后,为配合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环境保护部启动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制订工作,于2015年1月第一次公布征求意见稿,本稿为二次征求意见稿,与《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和《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初步评估,筛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与HJ 25.1~4-2014共同构成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如果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物监测含量超过本标准,则应按照HJ 25.1、HJ 25.2、HJ 25.3,启动和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地方省级政府制定的同类标准与该系列标准可互为补充。

2 标准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第三十二条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强化科技支撑。

完善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制(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污染土壤风险评估、被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主要土壤污染物分析测试、土壤样品、肥料中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

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问题的答复

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问题的答复

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问题的答复2021-11-26来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中是否需提出回填土的判断依据并说明回填土来源。

回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的是查明地块基本信息、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等情况。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需要,如需对回填土来源等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可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有关要求,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进行识别和描述。

关于道路临时占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问题的回复2021-11-26来信:土壤污染修复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用地是否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回复: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有关要求,土壤修复完成后要对土壤修复二次污染区域布点采样。

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包括:修复设施所在区,运输车辆临时道路、修复过程污染物迁移涉及的区域等可能的二次污染区域。

关于“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中监测因子的选择问题的回复2021-11-26来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污染因子的选择依据。

如果通过自行监测发现土壤或地下水中存在企业特征污染物之外污染物超标情况如何处理。

回复: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的监测指标分为初次监测和后续监测两种情形。

初次监测,原则上所有土壤监测点的监测指标至少应包括GB 36600表1基本项目,地下水监测井的监测指标至少应包括GB/T 14848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放射性除外)。

企业内任何重点单元涉及上述范围外的关注污染物,应根据其土壤或地下水的污染特性,将其纳入企业内所有土壤或地下水监测点的初次监测指标。

后续监测,按照重点单元确定监测指标,每个重点单元对应的监测指标至少应包括该重点单元对应的任一监测点/监测井在前期监测中曾超标的污染物,及该重点单元涉及的所有关注污染物。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4.10.12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关于公开征求《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工作指南(试
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环办便函〔2024〕334号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政策要求,加强关闭搬迁企业暂不开发地块土壤污染防治,我部组织编制了《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

联系人:土壤生态环境司周俊、任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电话:(010)65645699、65645698
传真:(010)65645732
邮箱:*****************.cn
邮编:100006
联系人:土壤中心张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柒月科技大厦
电话:152****2514
邮箱:**********************
邮编:100012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工作指南(试行)
3.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12日。

关于灌南县永成磷肥厂地块场地土壤污染调查项目的公告

关于灌南县永成磷肥厂地块场地土壤污染调查项目的公告

关于灌南县永成磷肥厂地块场地土壤污染调查项目的公告关于灌南县永成磷肥厂地块场地土壤污染调查项目的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NZFCG2020-008询项目名称:灌南县永成磷肥厂地块场地土壤污染调查项目采购方式:询价二、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1、土壤调查地块规模及内容:对灌南县永成磷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场地调查。

2、成果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内交付技术成果。

3、质量要求:形成《灌南县永成磷肥厂地块场地土壤污染调查报告》成果,工作成果应符合国家、地方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工作成果须通过灌南县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满足灌南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备案或公示要求。

4、预算金额:本次项目预算20 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人。

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费、调查费、人员费、培训费、交通费、办公设备费、食宿费、风险费、保险费、税金、利润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各投标单位可自行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勘察,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本要求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合法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环境调查或评估)等内容;(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上述(2)-(5)项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略)、中国政府采购网(略)、“信用江苏”网站(略)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发〔2017〕5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发〔2017〕5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发〔2017〕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现将《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6月30日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安全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建设用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局部突出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建设用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及隐患得到全面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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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灌南县永成磷肥厂地块场地土壤污染调查项目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NZFCG2020-008询
项目名称:灌南县永成磷肥厂地块场地土壤污染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土壤调查地块规模及内容:对灌南县永成磷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场地调查。

2、成果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内交付技术成果。

3、质量要求:形成《灌南县永成磷肥厂地块场地土壤污染调查报告》成果,工作成果应符合国家、地方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工作成果须通过灌南县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满足灌南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备案或公示要求。

4、预算金额:本次项目预算20 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人。

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费、调查费、人员费、培训费、交通费、办公设备费、食宿费、风险费、保险费、税金、利润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各投标单位可自行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勘察,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本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合法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环境调查或评估)等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上述(2)-(5)项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略)、中国政府采购网(略)、“信用江苏”网站(略)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截屏。

(2)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2项场地调查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专家评审意见。


(4)投标人须在投标前勘查现场,投标时提供用户签字盖章的勘查证明文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北京时间(下同)2020年05月20日至 2020年05月26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登录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略)进行投标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下载招标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

(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获取;
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略)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网上支付系统已经开通,投标人可以自行缴费并下载采购文件)。

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张工(略)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
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
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连云港CA 孙莉莉(略)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元;
开户行:江苏灌南民丰村镇银行(行(略))
账户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略)
银行电话(略)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时以前到达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2)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前持银行汇款凭证或回单的复印件两份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09室)盖章验证,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保证金退还,请各投标单位持验证后的汇款凭证或回单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前往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办理(财务电话(略))。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将不接收其投标文件,并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一正三副,需密封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06月04日 09:3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4日 10:00;
3、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楼开标二室(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
4、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4日 10:00;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即2020年05月20日起至2020年05月26日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出具调查报告且通过灌南县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2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连云港政府采购网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未尽事宜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

八、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略)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灌河路117号
联系人:高主任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9楼
联系人:仲工
电话(略)
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或“连易通”,江苏省“苏康码”和连云港市“连易通”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都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持“苏康码”或“连易通”绿码进入开标现场,否则将无法通过新冠疫情防控检查,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进入开标现场前需要进行防疫检查,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苏康码”或“连易通”,并进行体温测量,持“苏康码”或“连易通”绿码和体温正常的人员方可进入开标现场。

请参加本次投标的人员提前做好防疫准备,合理安排时间,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对来自与江苏省签署健康码互认协议的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等省的“健康码”予以认可(提供互认省份的健康码的人员同时需提交开标前14天本人的行程,个人通过电信、移动、联通手机APP可以查询,截图后打印,进入开标现场时提交)。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

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

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连易通”获取:
(1)进入“我的连云港”APP“我要办”页面,点击“连易通”,进入申报页面。

(2)填写您的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温馨提示: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隐瞒虚报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3)提交审核通过后,生成个人“连易通”二维码。

查验人员用“我的连云港”APP扫码功能进行扫码查验。

开标现场,做好个人防护,自备足量医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
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有效口罩、接受体温检测;自我隔离,严禁到公共密集场所活动。

主动接受交易中心等单位的疫情防控管理。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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