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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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三期建设调研须知

一、调研对象

镇(街)一级协助办理行政审批业务部门。

(市一级审批单位目前已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的共有46个,分别是: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经贸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劳动局、市林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局、市房产管理局、市国土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卫生局、市公路局、市城建规划局、市地税局、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人事局、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公安消防局、市航道局、市气象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社保局、市外事侨务局、市司法局、市体育局、市档案局、市经济协作办公室)

二、调研目的

通过调研,详细掌握镇(街)一级业务部门协助办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情况,主要包括业务量、审批环节、时限、收费等情况,了解各镇(街)现有业务系统的状况及其与市直审批单位业务系统的联通情况,确定我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第三期工程建设的系统功能范围和建设模式,保证系统最大程度上满足我市实际需求。

三、调研内容

(一)各业务部门协助办理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和一般审批业务)业务的详细情况和业务系统的有关信息。

(二)电子政务建设情况。

(三)有无行政服务中心。

(四)政务公开的实施情况,有无定期更新公开内容。

(五)有关意见和建议。

四、反馈时间

2008年4月10日前将调研材料反馈回市纪委效能监察室。

五、其它

(一)调研表格须提供相应电子档,纸质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调研表格未能体现之处,可另附说明。

(三)调研表格中,选择项可以使用“√”来表示选中。

希望各镇(街)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为我市电子监察系统三期工程的建设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附件:1、调研表(4份)

2、调研表术语说明

东莞市监察局

二ΟΟ八年四月一日

联系人:邢晖,电话:22830209

吴旭满,电话:228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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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协助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调研表

部门名称:上级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备注:此表主要了解镇(街)一级协助办理每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每一项审批事项填写一份表格(表格可复印),并提供必要的申请表格和证照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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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协助办理行政审批业务系统调研表

2、“与省\市系统关系”:“各自独立”指镇一级业务系统完全独立建设,不依建于省\市的系统;“数据集中”指镇一级业务系统的数据存储

在省\市系统数据库中,或者数据上报到省\市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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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表3

镇(街)协助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指引规范表

word 可能会出现不能使用的情况,此时,请填写到单独的excel表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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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表4

办事大厅调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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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调研表术语说明

为保证调研表填报的准确性,现对表中有关术语作出如下说明:

1、“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编制,并赋予每一个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机构颁发的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标识。镇(街)一级业务部门没有的,则填市一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2、“审批事项类型”:指镇(街)一级业务部门协助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或非行政许可事项,具体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市政府第86号令)确定。

3、“审批事项名称”:指镇(街)一级业务部门协助办理的审批事项名称,无子项的填大项名称,有子项的按以下方式填写:“大项名称- 子项名称”,例如“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申请使用计算机发票”;另请注意一张表格只填一个事项。

4、“委托办理”:指市一级审批单位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镇(街)一级业务部门办理审批业务。

5、“初审”:指镇(街)一级业务部门不参与审批流程,仅负责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加具受理意见,再上报市一级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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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单位。

6、“只收件”:指镇(街)一级业务部门仅负责收齐申请资料,而不参与申请资料内容的审查。

7、“镇(街)协助办理工作日数”:指镇(街)一级业务部门协助办理审批事项所需的工作日数、或者承诺的工作日数,不包括市一级审批的天数。

8、“年业务量统计”:指在一年里,镇(街)一级业务部门协助办理的业务总量。

9、“办理流程”:指镇(街)一级业务部门协助办理审批事项在镇(街)一级处理经过的环节或步骤,包括审批环节和特殊环节两个方面。

10、“审批环节”:指镇(街)一级业务部门协助办理审批事项的一般环节或步骤;“受理”,指接收申请资料;“承办”,指出具受理意见;环节名称如果差异较大,则另附流程图和说明。

11、“特殊环节”:指镇(街)一级业务部门协助办理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现场考察’等环节。

12、“受理地点”和“发证地点”:指镇(街)一级业务部门协助办理业务过程中的受理地点和发证地点。

13、“业务系统名称”:指镇(街)一级业务部门协助办理审批业务所使用系统的名称。

如仍有不明确之处,可来电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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