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改善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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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改善激励制度
1 目的
1.1不断提升质量、消除浪费、降低成本、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为公司创造更大利益,并建立长期有效的运作系统和组织,增强企业体质,提升竞争力;
1.2不断提高员工的改善意识,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士气,塑造全员参与改善、时时改善、处处改善的公司文化,使全员逐渐养成持续改善的习惯。
2 适用范围
宝世达集团各工厂。
3 名词解释
3.1 改善:使原来的状况变得好些,一种企业经营理念,用以持续不断的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人员的效率等;改善:改表示变化之意,善表示良好之意。
3.2原创性:是指所做提案改善为宝世达集团他人未做过的,采用的技术和管理方法具独特性;并且所提供的方法和建议原则上要高于行业(或业界)平均水准。
3.3推广性:是指提案改善取得的成果(技术、管理方法)可以在本单位、公司推广应用;
3.4排他性:案例不得重复提报(一案不两奖);
3.5人均提案件数:某一时期内,所有提案件数/部门总人数;
3.6人均提案金额:某一时期内,所有提案改善的金额/部门总人数;以上概念中所指的“人”“人数”均指公司内试用期满且在正常工作状态的人数。
4 指导原则
4.1年度提案改善成果列入各工厂绩效考核考评;
4.2注重执行,落实审查,及时奖励;
4.3《提案改善报告书》须按照本文件制定的最新要求严格执行,以规范提案改善作业,使公司各系统更具合理化、智能化,能管控费用,优化、改善流程及运作机制,从而降低成本。
5 职责权限
5.1提案改善推动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职责;
6作业细则
6.1提案分类
6.1.1按提案型态
1)实施型提案:个人或小组自己提案、实施为主要提案活动方式:由自己思考、发掘现存问题点。改善的完成须经历改善的评估实施报告(记录)三阶段;
2)建议型提案:个人或小组自己思考、发掘现存问题,无法通过本人或本单位实施,需借助集团或其他单位推动实施的提案,本人或小组提供创意和建议;
备注:建议型提案也要严格按照提案报告书的内容书写。其中改善对策部分要写清楚建议及创意的实施对策。改善效果分可先行预估,实施后在进行校正。建义型提案的奖金要分阶段发放。
6.1.2按提案类别:工艺改进/原物料使用/质量/能耗/采购降价/其他
6.2提案范围:
6.2.1凡对公司有益实施型提案或建议提案,并符合下述情形者均可提出:
1)与制造产品、资材包装等有关提案;
2)与生产制造、技术加工、工艺流程,效率提升有关提案;
3)与质量管理、产品检测等有关提案;
4)与安全、卫生、环境有关提案;
5)与流程优化、费用减低、人员优化等有关提案
6)与业务上有关及其他有益改善案;
6.2.2排外条框(一)(以下所列项目不作提案改善或奖金发放范围)1)集团统购降价、新建项目改进、新购设备折让等
2)重复提案
3)可实施型提案未实施的提案
4)已参加有奖竞赛活动且发表过的提案
5)只是反映状况和问题,自已无具体可行改善内容(可向相关主管咨询或讨论后再提案)
6)非建设性的批评及个人人身攻击
6.2.3排外条款(二)(以下所列项目不在优良提案范围)
1)本集团已知技术、方法的延用,创意重复或类同提案;
2)属本职工作范围内项目或上级主管交办的事项(由复审委员会核定);
3)品管圈(QCC)活动过程及最终成果不得以提案形式提报;
4)为达到报价良率/产能进行的改善活动;
6.3改善目标(是否实行限制目标还要进行考虑,试行阶段不易限制目标)
备注:
①部门目标根据本部门人员配置情况,参照上表制定,技术管理部每月更新一次;
②部门详细目标及计算来源;
各单位内部每季也应该进行提案绩效汇总,主要考核指标有:人均提案件数、人数提案绩效(节省效益)
注:①无效提案,不列入考核范围;
②内部考核结果将在公司公告栏等形式通报公告;
6.4提案提出
6.4.1提案人员不分职位高低,各工厂全员都可参加提案改善活动,在针对某项问题开展改善后,需填写《提案改善报告书》,交个部门推动委员;
6.4.2提案范围不限于本部门内部,也可以提出其他部门改善案;6.4.3提案人可为个人,也可以为团体提案,但提案件数以一件计;
6.4.4若提案涉及相关部门(包括厂商),则由相关部门责任主管对提案事项进行可行性分析及确认,并负责协助提案达成目标;
6.5提案实施流程
6.5.1提案改善计划确定后,由提案人根据计划的改善方案开始实施提案改善,根据实际需要提案可由个人或小组或部门来执行,如执行中遇到困难时,可向部门领导反映,寻求支持,并及时向推动委员反映提案改善进展;
6.5.2提案改善实施中要注意收集相关的数据图片及佐证数据,以如
实反映改善前后质量、效率、成本等的对比和实施产生的绩效,并及时将相关数据和过程作记录;
6.5.3书写提案改善流程见附件1
6.5.4改善报告撰写
提案改善实施后,一周内填写完成《提案改善结案报告书》(附表)提交部门主管签核,再交本部门提案推动委员,由推动委员审查后交推委会,推委会收集汇整;
6.6提案改善报告评审
6.6.1报告评审标准如附表3
6.6.2评核方法及签核权限
提案人及提案组织做出提案报告后,由其直属主管进行初评,部级负责人进行复评(若提案内容被推广部门非提案人所在部门,其提案需经被推广部门负责人签核才有效),不合格则结束该份提案报告流程,合格则依次送提委员会,具体评核方法及签核权限如下:
“等级”、“评分”、“核定权限”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