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床位集中调配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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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集中调配管理办法

一、宗旨:

加强医院床位管理及合理使用,满足患者住院需求,提高医院床位资源利用率,实现对床位资源的统筹动态管理。

二、原则:

保障患者安全,专业护理相对集中,内外系不交集,床位利用率84—93%。

三、管理办法:

1、医技住院楼6—15层科室及病区的床位由医院集中管理,住院准备中心负责床位调配,各科室只有床位的使用权。

2、所有预约入院患者一律在住院准备中心登记预约住院,遵循预约时间顺序、疾病病情、年龄等原则安排患者入院。转诊患者优先安排床位,无转诊手续者营销部协助办理。

3、住院准备中心优先安排患者入住与其所患疾病相应的专业科室所在病区(就诊医生所在病区)。如果病区床位已满,按照专业相近、病区位置相邻及避免交叉感染的原则进行跨病区安置。跨病区收治的患者在本病区有空床时及时转回。

4、医院统一设置的单间或双人间病房,各病区不得擅自改动,陪床家属不得占用床位。

5、取消手写入院证,医师开具电子患者住院证,首先到医院住院准备中心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安排患者入住病区。

6、重症患者必须安排在本专业医师办公地点所在病区,轻症患者可跨病区收治。

7、确定病区有空床位,已约定患者入院,但因病区原因,在病人办理入院手续后病区无床,应由科室自己解决患者床位安排,并通知住院准备中心。

8、所在病区均设置2~3张急症床位,以保证急症患者及时入院。无重症患者时可收治轻症患者,一旦有急症患者需入院即将轻症患者转出。

9、原则上各病区不得加床收治患者。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伤、病事件或患者病情确实需要等特殊情况,经医务部及主管院领导批准可临时加床,但要保证为正式住院床铺,能连接电源、氧气及负压吸引等抢救设施。

10、全科医学科、妇产科、儿科不属本规定范围内,原则上不跨病区收治,急诊科直接联系相应病区收住患者。

11、各病区每日下午将次日准备出院患者及床位信息上报住院准备中心。

12、为保证患者安全及床位使用信息准确,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挂床收病人。

13、各科室应积极配合住院准备中心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保证患者及时入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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