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健康教育文字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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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健康教育文字解说
视力健康教育
近视与弱视:素质教育的健康障碍
莫一凡在做眼病防治学术讲座近视与弱视的发病率,权威性的结论是:全国弱视儿童约有2000万左右。视力低下发病率在小学为25%~35%,在中学为40%~50%,到大学则达到75%~85%。在视力低下中又以近视为主,近视在视力低下中所占比重为:小学生55%~60%(小学低年级视力不良远视者占一定比重),中学生79%~90%;大学生可达90%以上。基于当前学校视力健康教育相对滞后的现状,记者日前采访了在眼病防治方面成就卓著的北京藏医院眼科主任莫一凡,他曾在多种场合呼吁:应把视力健康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深度和广度上大力拓展,且听他的殷殷忠告。
近年来,近视与弱视对青少年成长的危害性,已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但对这种危害性的评价,却多停留在身心健康层面,较少从素质教育的高度来看待这两种眼疾的深层危害。莫一凡认为,近视与弱视对素质教育构成障碍表现为3个方面:
(1)学习效率受到限制
近视和弱视对学习活动产生不良影响,最直接的表现即容易产生视疲劳,出现视物模糊、眼睛干涩酸痛、精神难以集中以及情绪烦躁甚至头晕等现象,能造成记忆力降低和学习兴趣减退等不良后果。如果对视疲劳不能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则能引起多种不良转归,如诱发眼睛炎症、植物神经紊乱、神经衰弱、失眠以及视力继续减退或形成其他视觉障碍,这些症状都可使学习效率明显降低。
(2)能力培养及就业受限
素质教育强调对学生进行全面培养,使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得到均衡发展。但视力低下易使部分学生形成内向和避免体力活动的倾向,不仅有可能导致体质虚弱,而且不利形成竞争进取的积极心态,这对学生素质的培养都成为根本的缺陷。此外,某些视力障碍如色盲、视觉拥挤、立体视觉不完善等也都直接妨碍审美能力和认知能力的提高。特别是由视力障碍造成工作效率低下及就业受限制等。
(3)不良的行为与生活方式导致身心发育异常
不良行为及生活方式是近视与弱视形成的重要原因,反过来说,随着近视或弱视的形成,以及视力减退程度的加剧,还能进一步使行为及生活方式呈现更不利于健康的倾向,这些倾向不仅能使视力健康状况更加恶化,而且对整体身心健康的发育都会构成直接危害。这种危害主要表现为:由视力减退引起的不良行为姿势如眯眼、近距离视物等,促使近视程度加深;因视远不清或戴眼镜等原因,使学生减少户外活动和体育运动,使体质趋于虚弱,造成身体发育迟缓或不良;因视力低下造成读写姿势不良,是青少年脊柱变形的主要原因;近视与弱视导致的一切行为异常最终都可能影响到心理的正常发展,而出现封闭、保守、脆弱及其他较为严重的人格缺陷。
视力健康:学校健康教育的薄弱环节
莫一凡剖析道,纵观近年来学校健康教育的发展,视力健康的专题仍属薄弱环节,其表现可归结为5个方面:一是在各级教材中虽对眼睛的防护知识设有专门章节进行介绍,但却以预防为重点,对视疲劳和轻度近视的康复技能涉及较少,配戴眼镜的知识则基本未予涉及,而这两项内容正是学校性近视形成和程度加深的主要环节。因此应对现行教材做必要的充实;二是眼保健操锻炼制度在中小学校已执行多年,但多流于形式化,未能建立有效的评价系统,以使校方主管者对学生的锻炼过程实施科学的质量
管理,再加上现行眼保健操对近视眼病及其他眼病缺乏良好的康复功能,结果使眼睛保健操对视力不良的控制效果不明显。三是各地虽偶有对学生进行保护视力行为、预防近视发生的评价报告,也显示出一定的效果,但由于未能形成成熟的操作方案和明显的医疗效果,不足以引起较大反响,因此也无法从技术上和舆论上提高视力健康在学校健康教育中的受重视程度;四是由于未能形成较为完善的视力健康理论体系,对学校常见眼科疾病的防治呈现一定程度的零散性,不能对弱视、远视、散光、近视、眼科传染疾病、眼外伤等眼疾的预防和康复工作进行统一规划;五是对低龄学生的弱视筛选及康复重视不够。
造成学校健康教育体系中视力健康专题开展不利的原因,除了我国健康教育事业起步较晚,在各级学校发展尚不充分外,还主要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有关:
缺乏必要的理论支持与技术支持:主要指专业人员对近视及弱视的发病机制存在一个漫长的认识过程,尤其是对学校性近视的某些因果关系仍存有一定争议,有些观点虽有统计学支持,但缺乏病理生理学的依据。同时,对这两类眼疾的治疗方案也一直处于探索之中,生物医学模式指导下多种方案的治疗效果或不尽如人意,或难以普及。从另一方面说,临床医学与公共卫生的实际操作存在着由来已久的断裂,把临床医学的先进成果和最近结论用于群众性的卫生普及,往往要经历若干年的时间,结果对学校内近视与弱视等眼疾的防治工作便出现了两大症结:其一,根本无计可施;其二,即使有办法,也局限在门诊治疗等临床水平。因此,以视力健康为专题,大规模地集教育与医疗于一体的健康教育体系难以发展成熟。
人们对视力不良普遍漠视:无论是教师、家长乃至学生,对近视等视力不良症状基本都习以为常。究其根本,“近视不是病”等观念是将近视合理化的主要理由。对于近视治疗,“配戴眼镜”、“无法治疗”等观念仍主导近视患者的求医行为。上述种种情况造成的后果是:预防不积极,对各类致病因素掉以轻心;对视疲劳症状不以为然,不采取及时的调节措施;视力减退后治疗不积极,或放任自流,或匆匆配镜以为完事大吉,殊不知视力康复的良机一再错过。同时由于对视力低下的危害性认识不充分,直至后果发生时,如近视达到中等程度或面临升学就业时,才会不惜一切代价进行补救,虽有一定效果,但毕竟浪费大量财力,也得不偿失,况且对降低群体的发病率无明显作用。
应试教育给视力健康教育设置了重重障碍:应试教育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教与学的主要评价指标,这种现象给实施视力健康教育带来许多不利因素,最直接的危害即因长时间视近作业而得不到合理调节,造成视觉适应能力下降和视力减退,这也是学校性近视发病的根本原因。其间接危害则是多方面的,如分数至上的观念,长期误导人们放弃对学生全面素质的关注与培养,因此很难使教育者和家长认识到视力低下对素质教育的严重危害,至于对这种危害所采取的干预措施则退居次要位置,往往显得被动和流于形式。应该说,这些想法在各级学校中是普遍存在的,其实只要学校和教师的观念稍作一些转换,对干预环节稍作些完善,就可以从根本上带动学生和家长展开一场有效的视力健康教育与促进行动。
视力健康教育:应成为学校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
我国政府已把素质教育确定为教育改革的主要方向,并从考试制度、教育投入、课程教材等方面逐步进行调整,莫一凡指出,这为学校视力健康教育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契机。在这场跨世纪的教育模式转型过程中,应把视力健康专题作为学校健康教育的核心因素加以突出,使学校视力健康教育成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理由是:
(1)眼睛是最重要的信息来源,视力健康状况与其他素质形成密切相关
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是社会成员各种基本素质发展与成熟的基本过程,也是决定民族素质水平的重要阶段。在这期间,学生们主要通过眼睛来获得知识、学习技能,逐步发现和理解外界环境中的各类事物,据此使德、智、体、美、劳等各种能力在常态水平上取得长足长进。因此,在健康的视觉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