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资格终止于接受辞职之时还是终止于公告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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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测试题与答案解析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测试题与答案解析

(一)判断题84道(你若认为是错的,请回答正确答案):1、《代表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对)2、《代表法》规定,代表只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是执行代表职务。

(错)正确答案:《代表法》第6条规定,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

3、《代表法》规定,代表因工作关系在距原选区较远时,可不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错)正确答案:第5条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4、《代表法》规定,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错)正确答案:第5条规定,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5、《代表法》规定,被罢免的代表无权出席罢免该代表的会议申诉意见或者书面申诉意见。

(错)正确答案:第5条规定:被罢免的代表有权出席罢免该代表的会议申诉意见或者书面申诉意见。

6、《代表法》规定,国家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

(错)正确答案:第5条规定:国家和社会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

7、《代表法》规定,代表可以被推选或者受邀请列席主席团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

(对)8、《代表法》规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错)正确答案:第9条规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9、《代表法》规定,(代表提出的)议案应当有案由和案据。

(错)正确答案:第9条规定,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

10、《代表法》规定,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出议案的代表要求撤回的,会议可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错)正确答案:第9条第2款规定,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出议案的代表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竞赛知识

竞赛知识
本级人大常委会B、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D、本级人代会
47、对聚居的少数民族多的县代表名额可以另加:(D)
A、百分之二B、百分之三
C、百分之四D、百分之五
48、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在出现什么问题时,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A)
国家主席
委员长
国务院总理
【答案】C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民主政治
依法治国
政治文明
【答案】B
2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C。
A.少数服从多数B.集体行使职权
C.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D.平等原则
22、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B。
A.《共同纲领》B.1954年宪法
答:对
15、地方人大选举代表时,推荐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答:错
16、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进行的每项选举都必须进行差额选举。
答:错(正职人员如果提名只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
17、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时,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
答:对
18、闭会期间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都可以由人大常委会任免。
A.议案B.批评C.询问D.建议
37、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应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之日起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A个月书面答复代表。
A.六B.八C.十D.五
38、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共召开过A次全国人大会议?
A、一次B、十次C、三次D、四次
答:对
47、执法检查由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实施。

代表资格终止其所任人大职务处置之议

代表资格终止其所任人大职务处置之议
表 资 格 终 止 其 所 任 人 大 职 务 处 置 之 陋
大 职 务 的 代 表 若 因 故 辞 去 人 大 代 表 职 务 , 般 情 况 下 在 提 出 辞 去 代 表 职 务 的 一 同 时都 一 并 提 出辞 去 相 应 的人 大 职 务 ; 属于 此类 情况 , 关人大 常委 会( 乡 相 或 镇人 大 ) 法作 出决 定接 受其 辞职 ( 依 包
代表资格终止其所侣
口 文 / 修 福 滕
我 们 这 里 所 说 的 “ 大 职 务 ” 指 人 是 除人 大代 表之 外的 必须 由本 级人 大代
表担任 的、 由本 级 人 民 代 表 大会 选 举 或 通 过 的 相 应 职 务 。 : 本 级 人 民 代 表 如 由 大 会 选 举 的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 镇 人 大 乡
修 正 案 草 案 的 新 规 定 报 上 一 级 人 大 常 委 会 备 案 , 一 级 人 大 常 委 会 备 案 审 查 上
后 依 法 予 以 发 布 公 告 , 此 同 时 应 一 并 与 依 法 作 出 决 定 并 公 告 其 所 担 任 的 人 大 职 务相 应 终 止 。
主席 、 主席 , 副 由本 级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通 过 的各 专 门委 员会 组 成 人 员等 等 。 人 大 代 表 资 格 依 法 终 止 ( 表 法 第 代 四十 一 条 列 出 6种 情 形 ) ,其 所 任 的 人 大 职 务 如 何 处 置 ? 选 举 法 第 四 十 八 条 ( 正 案草 案 为 第 五 十 一 条 )第 五 十 条 修 、 ( 正 案草 案 为 第 五 十 三 条 )分 别 就 代 修
表 被 罢 免 、 职 后 其 所 任 人 大 职 务 的 处 辞

人大制度知识测试题

人大制度知识测试题

人大制度知识测试题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知识电视竞赛题目及参考答案一、判断题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答:错2、任何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公民的通信自由。

答:错3、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担任检察机关的职务。

答:错4、市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市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答:对5、民族乡是民族自治地方。

答:错6、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不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答:错7、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只能罢免由它选举产生的人员。

答:错8、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从本乡镇人大代表或选民中选出。

答:错9、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代表选出后的两个月内召开。

答:对1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由上一届本级人大常委会召集。

答:对11、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大会审议。

答:错12、地方人代会选举和通过决议,以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

答:对13、省级代表二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眩答:错14、地方人大选举时,不同选区或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可以酝酿、联合提出候选人。

答:对15、地方人大选举代表时,推荐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答:错16、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进行的每项选举都必须进行差额选举。

答:错17、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时,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

答:对18、闭会期间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都可以由人大常委会任免。

答:错19、地方人大组织的关于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是临时性机构。

答:对20、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答:对21、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必须列入大会议程,提交大会审议。

答:错22、代表提出议案要有案由、案据和方案。

答:对23、代表可以口头也可以书面提出询问。

答:对24、有关机关可以派一般工作人员回答代表询问。

答:错25、质询案必须书面提出。

答:对26、质询案要写明质询对象、问题和内容。

答:对27、代表持证视察就是代表自己决定视察。

论人大代表的退出机制

论人大代表的退出机制

论人大代表的退出机制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对于人大代表的提名、选举程序,公民和有关机构都是给予重视的。

但是对于人大代表的退出机制却不是很完善,合理的人大代表退出机制对于选举人大代表也是有重要作用的,必须从根本上畅通我国的人大代表退出路径。

关键词:退出机制罢免辞职改革和完善现行人大代表的退出机制,使得有那些履职能力差,违法乱纪等行为的人大代表能够通过规范的退出机制将其的代表资格予以终止,并且能够补选出适合的新任人大代表。

所谓“请神容易送神难”,人大代表退出机制必须发挥效力,才能更好的为人大的选举和监督服务。

一、人大代表退出机制的现状和问题我国关于人大代表退出机制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为《代表法》)终止代表资格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第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第二,辞职被接受的;第三,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第四,被罢免的;第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第六,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在这几种情形中, 相对于其他四项情形,罢免机制和辞职机制比较模糊,现实中并不是很好操作,本文仅就罢免和辞职为切入点,来讨论我国人大代表的退出机制。

(一)辞职制度辞职也是我国人大代表的退出机制之一。

《选举法》第49条规定了代表向谁提出辞职,而何种情况下可以或必须辞职及应经过什么程序并没有具体规定,这种模糊的规定使得辞职这种退出机制发挥作用有限。

对于不愿或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的代表,如果其坚持不辞职,那么很难终止其代表资格,但从实践来看辞职制度很难发挥作为代表退出机制的作用,代表身份更多地意味着一种政治荣誉而不是一种法律上的职务和责任。

同时,人大代表身份还意味着一定的身份特权,代表身份的荣誉和权利属性使得许多不愿或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的代表一般不会主动辞去代表职务。

(二)罢免制度我国的选举分成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这就决定了罢免也分为选民对代表的罢免和原选单位的罢免。

代表资格终止于接受辞职之时还是终止于公告之时--“人大研究”微信群的讨论

代表资格终止于接受辞职之时还是终止于公告之时--“人大研究”微信群的讨论

代表资格终止于接受辞职之时还是终止于公告之时一、问题初步讨论武春:省人大代表资格终止于市人大常委会接受辞职之时?还是终止于省人大常委会公告之时?我认为应终止于省人大常委会公告之时。

谢蒲定:为什么?李翔宇:作为省人大组成人员,虽然是区域选举出来,选举单位先接受辞职,但法理上仍应终止于省人大确认资格终止为止。

一经选举产生,代表即有了双重身份,既是其选区的代议士,又是整个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如果区域接受辞职即可产生效力,伤害了权力机关整体性。

谢蒲定:不同于罢免代表?李翔宇:罢免权行使也是终止的法定事由之一,而资格终止的效力确认应该是类似的。

个人观点,求教各方家。

武春:代表法第四十九条,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二)辞职被接人大工作探讨——“人大研究”微信群的讨论义。

在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过程中,要注重制度建设的精细化、规范化、法治化,保证制度运行的高效率,还要注重法律顾问的责任心、积极性、专业性,这些都是关键的因素和抓手[3]。

政府法律顾问这一政策性的制度在提出与运行的过程中也经历了长期的过程并逐渐得到了重视,但在发展过程中,政府法律顾问仍然存在着被虚拟化和边缘化的倾向。

因此,作为国家的立法机关和政府工作的监督机构,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该切实发挥作用,积极推动政府法律顾问法的制定与出台,充分保障作为维护国家公平正义的政府法律顾问这一群体,使得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建设并推进,真正实现依法行政,早日完成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的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建成法治政府,形成制度化、体系化、法治化的现代治理方式。

参考文献:[1]朱顺:《政府法律顾问主体地位问题研究》,载《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年第6期。

[2]宋智敏:《从“法律咨询者”到“法治守护者”——改革语境下政府法律顾问角色的转换》,载《政治与法律》2016年第1期。

[3]莫于川:《政府法律顾问的时代使命与角色期盼》,载《广东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

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一)5篇

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一)5篇

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一)5篇篇1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一)为保障全国运动员代表的权益,规范代表选拔程序,经相关单位协商,特制定此《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

本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

以下是协议的具体内容:一、协议目的为确保全国运动员代表的代表资格、职责、权益,明确参与代表选拔程序的责任与义务,维护运动员代表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协议。

二、协议签署方本协议由代表选拔单位与全国运动员代表双方签署,代表选拔单位需出具相关文件证明,并保证全国运动员代表的资格真实有效。

三、代表资格确认1. 全国运动员代表需参与由代表选拔单位组织的选拔程序,包括面试、测试等环节。

通过选拔程序,确认代表资格。

2. 代表资格包含:代表的身份、职务、职责、权益等。

代表需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维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

3. 代表需遵守选举结果,逾期未履行代表职责者将被取消代表资格。

四、代表选拔程序1. 代表选拔程序需公开透明,代表选拔单位需公布选拔计划、选拔标准等相关信息。

2. 代表选拔程序需公正、公平,避免利益冲突、人为干预等行为。

3. 代表选拔结果需经代表选拔单位批准,正式公布。

五、代表责任与义务1. 全国运动员代表应履行代表的职责,代表需尽职尽责,维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

2. 代表应参与代表会议、活动等,积极履行代表职责。

3. 代表需遵守相关职业道德准则,保守代表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代表的内部信息。

六、协议的生效与变更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代表资格终止。

2. 协议的任何变更需征得代表选拔单位和全国运动员代表的书面同意。

七、协议的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代表资格终止。

2. 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况包括:代表自行辞职、代表合同期满、代表不符合代表资格条件等。

十、协议解释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代表选拔单位所有。

在保障全国运动员代表的权益和维护代表选拔程序的公正、公平的基础上,双方应遵守本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92.04.03•【文号】主席令第56号•【施行日期】1992.04.03•【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2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6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履行代表的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第三条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第四条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五条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被罢免的代表有权出席罢免该代表的会议申诉意见或者书面申诉意见。

第六条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

国家和社会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

第二章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第七条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

第八条代表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

代表可以被推选或者受邀请列席主席团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

七五普法专题活动练习题 (217)

七五普法专题活动练习题 (217)

2016年全国七五普法专题活动试题附答案题型:选择题分值:2分/题1、《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设立预算。

A、行政区B、财政体制C、统筹层次D、税务层级参考答案:C2、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同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决议、决定,()可以撤销。

A、国务院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省政府D、省委参考答案:B3、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须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A、过半数B、三分之一C、五分之一D、全体参考答案:A4、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关于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政府可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B、以口头答复的质询案,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C、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应当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D、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参考答案:C5、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工作部署,体现了()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

A、全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B、全面建成小康社会C、全面深化改革D、全面推进依法治国6、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履行哪些社会保险义务?()A、缴费义务B、登记义务C、代领各项保险待遇义务D、代扣代缴义务参考答案:ABD7、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达正确的有()A、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B、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检察机关C、民族乡的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D、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是自治机关参考答案:AD8、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规定。

A、宪法B、法律C、行政法规D、民政部门参考答案:B9、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

A、中止计算B、分段计算C、累计计算D、重新计算参考答案:C10、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

七五普法专题活动练习题 (612)

七五普法专题活动练习题 (612)

2016年全国七五普法专题活动试题附答案题型:选择题分值:2分/题1、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A、十人B、三人C、五人D、十五人参考答案:C2、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予以公告。

A、本级人民代表大会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参考答案:B3、依据宪法,下列哪些领导人或机关或组织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B、中央军委主席C、国务院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参考答案:BC4、依据选举法,下列哪些主体可以单独或联合推荐代表候选人()?A、各政党B、各人民团体C、各企事业单位D、各国家机关参考答案:AB5、行政法规的组织起草机关为()。

A、国务院各部委B、国务院C、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D、国务院法制办参考答案:B6、《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轨道。

A、现代化B、法制化C、标准化D、国际化参考答案:B7、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的社会主义国家。

A、无产阶级专政B、民主共和C、多党合作D、人民民主专政参考答案:D8、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同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决议、决定,()可以撤销。

A、国务院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省政府D、省委参考答案:B9、下列责任形式中,属于侵权责任形式的有:()。

A、赔偿损失B、修理、重作、更换C、止侵害D、消除危险参考答案:ACD10、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A、依法B、及时C、依法及时D、无条件参考答案:C11、有权决定特赦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最高人民法院参考答案:B1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A、英国宪法B、美国宪法C、法国宪法D、苏俄宪法13、所有权包括以下几项权能()。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依法辞去职务制度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依法辞去职务制度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依法辞去职务制度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依法辞去职务制度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依法辞去职务制度为确保区人大代表队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参与全区国家事务管理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北湖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辞职对象:1、因工作需要,由组织提名推荐,依法选举产生的区人大代表,在任期内调离原工作岗位,或不再担任该职务的,原则上应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

2、代表因其它原因,本人提出申请,也可以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

二、辞职程序:1、本人申请。

区人大代表辞去职务应以书面形式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

2、压滤机滤布厂家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决定,常委会主任会议应将代表的辞职申请提交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采取无记名表决的方式,决定是否接受其辞职。

3、公告。

区人大代表辞职被接受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代表资格的终止,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大常委会,除尘滤布由常委会予以公告。

三、补选代表。

代表辞职后形成的代表缺额,由原选区补选。

补选出缺的代表时,按《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区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附送: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各位代表,同志们:?我受xx市北湖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X年工作回顾 201X年,常委会在区委的领导下,在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下,牢记“两个务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践行“三个代表”,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围绕中心,把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我区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七五普法专题活动练习题 (18)

七五普法专题活动练习题 (18)

2016年全国七五普法专题活动试题附答案题型:选择题分值:2分/题1、国家建立健全同()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A、经济发展水平B、财政状况C、社会发展D、公民需求参考答案:A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A、半B、一C、二D、三参考答案:C3、立法应当()。

A、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B、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C、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D、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参考答案:ABCD4、要结合()“三下乡”等活动,经常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A、体育B、科技C、文化D、卫生参考答案:BCD5、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的权利。

A、相同B、同等C、同工同酬D、同样参考答案:C6、某县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县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A、审查B、批准C、备案D、审查和批准参考答案:D7、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A、长期性B、固定性C、流动性D、临时性参考答案:D8、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

A、生育的医疗费用B、计划生育的医疗费C、妇科检查费D、一次性营养费参考答案:AB9、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倍的工资。

A、一B、二C、三D、四参考答案:B10、关于人民民主专政,正确的是()A、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B、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所共同享有的民主C、是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扩大改革开放,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D、是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参考答案:ABCD11、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人大代表辞职制度探析

人大代表辞职制度探析

人大代表辞职制度探析作者:倪玲芳来源:《人大研究》 2015年第9期在现有法律规定前提下,要加强制度创新,进行顶层设计,实行相对统一的各级人大代表辞职制度。

各地应根据法律规定和顶层设计,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执行意见和操作办法。

倪玲芳人大代表辞职,是指人大代表提出辞去代表职务。

关于代表辞职,法律的规定逐渐明确、具体,但法律的规定不可能穷尽细节,也不可能规定所有情形,有的具体环节本身也会有不同的认识。

因此,笔者建议,在现有法律规定前提下,要加强制度创新,进行顶层设计,实行相对统一的各级人大代表辞职制度,并作为政策新的起点。

在此基础上,各地根据法律规定和顶层政策,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执行意见和操作办法。

这样,可以使人大代表辞职制度得到更广泛的认可,产生更现实的社会效果。

一、法律法规对代表辞职的规定有一个发展的过程(一)选举法对代表辞职的规定。

1986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选举法时,增加了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的辞职规定,“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1]。

1995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选举法时,增加了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的辞职规定,“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

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2]。

但对具体的操作程序没有明确规定。

在2010 年的修改过程中,有的同志提出,代表辞职的规定在实践中不好操作,建议在程序上增加有关单位接受辞职的规定,以便执行。

因此选举法对间接选举、直接选举的代表的辞职分两款作了规定。

对间接选举,增加规定“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接受辞职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3]。

对于直接选举,增加规定“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接受辞职的,须经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

海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2016年)

海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2016年)

海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2016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09.28•【字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9号•【施行日期】2016.10.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9号)《海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已由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9月28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9月28日海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1997年10月24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6年9月28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建设,保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三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所需经费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二章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五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三)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四)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决算草案;(五)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六)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七)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八)听取和审查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九)撤销乡镇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十一)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十三)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罢免人大代表的法律程序是怎样

罢免人大代表的法律程序是怎样

罢免人大代表的法律程序是怎样附《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第四十三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第四十四条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罢免要求应当写明罢免理由。

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选民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罢免要求和被提出罢免的代表的书面申辩意见印发原选区选民。

表决罢免要求,由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派有关负责人员主持。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主席团会议和大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会议。

罢免案经会议审议后,由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主任会议和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任会议印发会议。

罢免案经会议审议后,由主任会议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第四十六条罢免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第四十七条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罢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党代表资格终止

党代表资格终止

党代表资格终止湖北省宜都市作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单位,从2003年初开始,把探索实行县市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作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的重要内容之一,以实行代表直选为基础,以明确代表任期和职责为前提,以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实现途径为重点,以建立健全制度和工作机制为保障,为县市实行党代表任期制积累了新的经验。

一、实行代表直选,建立与任期制相适应的代表选举机制宜都市在代表选举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按照“报名、推选、公示、审查、选举”五个步骤进行代表直选,积极推进县市党的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方式的变革。

一是自荐参选。

党代表候选人由过去酝酿提名改为党员自荐报名,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可以自愿报名参选党代表。

这一作法得到广大党员的积极响应,2003年换届选举,全市有784名党员报名参选,占全市党员总数的3.6%。

2006年换届选举有921名党员报名参选,占全市党员总数的4.2%。

二是平等竞选。

在党代表选举过程中,每位候选人都要发表承诺演讲,演讲顺序抽签确定;在介绍候选人情况和选票姓名的排列上,一律按姓氏笔划为序;在选举结果的运用上,按得票多少确定谁当选。

三是公开推选。

由全体党员分选举单位进行公开推选,根据推选结果确定正式候选人。

整个选举过程中,代表资格、条件公开,名额分配和结构要求公开,选举办法和时间公开,并实行秘密写票、无记名投票、现场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四是差额直选。

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党代表,差额比例不低于40%。

实行结构选票,领导干部候选人和非领导干部候选人分别按比例确定差额,确保了普通党员代表的当选比例。

2006年换届,非领导干部代表比例由上届的35%提高到52%。

宜都实行代表差额直选,在候选人之间建立起正常竞争和比较的平台,进一步明确了党员与代表的权力授受关系,增强了党代表的“代表意识”,激发了代表的民主政治热情,并从整体上优化党代表的结构和素质,为县市实行代表任期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人大常委会对终止代表资格有无必要作决定

人大常委会对终止代表资格有无必要作决定

某代表是否真的未经批准两次没有出席人代会? 代 法的规定精神。代表法第 四十九条规定了代表资格 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要收集人代会出席记录等能够确 终止的七种情形 。也就是说 , 只要有这七种情形之 认某代表两次未经批准缺席人代会 的证据材料 , 在 就要终止其代表资格。如何终止?代表法第五 此基础上形成代表资格审查书面报告 , 依法 报人大 十条规定 , 县级 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 , 由
本 级人 民代表 大会会 议 的 , 其代 表 资格 终止 , 大常 仅仅是“ 人 公告 ” 而已。关 于代表资格终止 , 法律虽然 委 会发 个 公告 即可 , 须作 决定 , 法律 也没 有 赋予 只明确人大或常委会 “ 无 而 公告权 ” 没有明确其 “ , 决定
人大常委会有决定终止人大代表资格的职权。 权”并不意味着人大或常委会无须决定。依法履行 , 安 徽省 芜湖 市三 山 区人大 常委 会滕 修福 撰 文认 代表资格终止程序 ,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有代表资 人 为。 会议决定是发布公告的前提。代表资格终止 , 人 格 终 止 的审 查之 职 , 大 或 常委 会有 代 表资 格终 止


或常委会备查。再次 , 代表资格终止, 人大或常委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大常委会 , 由本级人
应行使确认之权。还拿“ 未经批 准两次不出席本级 大常委会公告。大家知道 , 公告是一种文种形式 , 按
人 民代表大会会议的” 的代表资格终止 情形来说 , 是 照《 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的规定 , 公告适用于发 否终止某人大代表资格?不是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布法律 、 地方性法规及其他重要事项 。关于终止代 说 了算 , 而是人大或常委会说 了算 。人大或 常委会 表资格的公告应属于发布重要事项。既然要以人大 如何说 了算?这 就要通过人大或常委会会议来听取 常委会的名义发布公告 , 公告的内容就必须是人大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 , 对某人大代表“ 未经批 常委会的整体意志 , 否则就不能用人大常委会这个

代表资格终止,其所任人大职务能否相应终止?解析

代表资格终止,其所任人大职务能否相应终止?解析

代表资格终止,其所任人大职务能否相应终止?【常见范例】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任、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和专门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调离本行政区域,往往只去履行所任人大职务的辞职手续,却反而不去履行人大代表辞职手续。

【法律规定】人大职务的法定前提。

这里所说的“人大职务”是指依法必须是本级人大代表才能担任的职务,即: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任、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和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

人大职务的法定前提是:“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地方组织法第三十条之规定)。

代表资格终止的法定情形。

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代表资格终止的七种法定情形:“(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二)辞职被接受的;(三)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四)被罢免的;(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六)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七)丧失行为能力的。

”代表资格终止其所任人大职务相应终止的法律规定。

选举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代表职务被罢免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的代表职务被罢免的,其主席、副主席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予以公告。

”选举法第五十三条还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成员,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终止,由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2020年宪法知识竞赛多选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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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宪法知识竞赛多选题库及答案1.我国宪法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的内容是()。

2.谁拥有宪法监督职权?()3.按照宪法规定,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包括()。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包括()。

5.宪法规定,国家应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哪种教育?()。

6.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哪些利益?()。

7.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包括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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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哪些干涉?()。

13.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需要哪些机关的批准?()。

14.宪法的修改由谁提议,并由哪个机关通过?()。

15.公有制经济的形式包括哪些?()。

1.我国宪法规定了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的内容,它们是什么?()2.宪法监督职权属于哪个机关?()3.按照宪法规定,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包括哪些?()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包括哪些?()5.宪法规定,国家应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同时发展哪种教育?()6.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哪些利益?()7.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包括哪些?()8.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哪些职务?()9.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哪种权利?()10.XXX的组成人员包括哪些?()11.按照宪法规定,哪些自然资源属于可以依法属于集体所有?()12.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哪些干涉?()13.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需要哪些机关的批准?()14.宪法的修改由谁提议,并由哪个机关通过?()15.公有制经济的形式包括哪些?()16、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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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资格终止于接受辞职之时还是终止于公告之时一、问题初步讨论武春:省人大代表资格终止于市人大常委会接受辞职之时?还是终止于省人大常委会公告之时?我认为应终止于省人大常委会公告之时。

谢蒲定:为什么?李翔字:作为省人大组成人员,虽然是区域选举出来,选举单位先接受辞职,但法理上仍应终止于省人大确认资格终止为止。

一经选举产生,代表即有了双重身份,既是其选区的代议士,又是整个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如果区域接受辞职即可产生效力,伤害了权力机关整体性。

谢蒲定:不同于罢免代表?李翔宇:罢免权行使也是终止的法定事由之一,而资格终止的效力?_认应该是类似的。

个人观点,求教各方家。

武春:代表法第四十九条,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二)辞职被接受的;(三)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四)被罢免的;(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六)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七)丧失行为能力的。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请注意第五十条。

谢蒲定:第五十条只是说予以公告,没说生效时间。

罢免代表,不是属于选区选民和选举单位的权力么?辞职被接受,不是意味着代表资格已经终止么?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形,不是第四十九条规定么?武春:第四十九条和五十条,两条共同确定。

不公告表明程序没走完。

公告意味着认定。

不公告表明未认定。

毕竟完成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条两条规定才算走完程序。

谢蒲定:注意,法律法规的效力和人大决议决定的效力,都不产生于公告之时。

公告是必须的程序,但公告不是发生效力的程序。

公告似乎与发生效力不能画等号。

张天科:未必!李翔字:这确实值得深入探讨,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条,体现了选区和整体权力机关的权力边界。

从目前立法的原意看,应该原选举单位有权,行使罢免权和接受辞职的主体都是原选区,就是符合第四十九条就生效。

但从原理上看,权力机关本身对其成员应该具有一定约束权才能体现国家立法机构之整体性,这里有个悖论。

求教!武春:类似于是否有罪,只能由法院说了算。

我个人认为,市人大接受辞职像检察院起诉,省人大公告像是判决。

七种情况的终止,公告有认定作用。

比如两次不参加人代会,公告就是认定。

不公告,怎么能认可代表资格终止?谢蒲定:似乎也有点勉强。

是否可以认为,认定属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公告属常委会?比如法律法规,只有明确说自公告之日起生效,那才意味着这一天生效,但这不表明应该公告生效。

这是两回事。

就算拿法院判决来说,判决生效和判决公告也是两回事儿。

况且用不同质的东西进行比较,是没有可比性的。

武春:只有公告后代表辞职程序才算走完吧。

谢蒲定:这完全同意。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公告,只是告知公众,已经产生了这样一个结果;而这个结果的成立或者认定,在此前既成事实或者已经完成。

至少在逻辑上应该如此?七种情况,似乎有必要分别地梳理一下。

武春:但毕竟是并列呀!于金惠:民法领域,未经公告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谢蒲定:我理解是,人大代表行使的权利在一定意义上属于公权力,不能简单与民法上的私权利作比较。

袁达毅:我的理解是,应当是人大常委会接受辞职之时,而不是公告之时。

接受辞职和公告接受辞职涉及的问题有很大区别:接受辞职,是批准代表个人请求的法律程序,一旦代表个人的请求得到批准,代表职务就终止了,既不享有代表的法定权利,也不必承担代表的法定义务。

公告接受辞职主要有以下几层意思。

一是通知选区和选举单位选民。

某代表的代表资格已经终止了,不再履行代表职务了,应当通知选民,选民有需要向代表反映的问题,可以联系其他代表,这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问题。

二是通知选区或选举单位之外的其他选民。

这涉及公民的知情权问题,某一代表不再履行代表职务了,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公民都应当享有知情权。

因此,公告也是落实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举措。

三是规范人大常委会(乡级为人民代表大会)活动。

人大常委会不能作出决定就完事了,还应当告知全体公民。

公民可以对人大常委会活动进行监督。

四是防止代表辞职后还以代表身份活动。

对代表资格终止的其他情形来说,公告还有利于公民对其他代表的监督,也有利于代表之间的相互监督。

于金惠:那如果没有走公告程序会有什么影响呢?武春:比如两次不参加人代会,不公告就能认为代表资格终止?谢蒲定:代表资格的认定,应属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两次不参加人代会的情形,同样如此。

从逻辑上看,终止代表资格的法律事实出现和终止结果的产生、终止结果认定以及终止结果的公告,是有先后次序的。

没有公告程序有什么影响,可以参考袁老师的回答。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李伯钧主任求教。

李伯钧:代表资格终止应当理解为即刻自行终止,是直接的法律后果,不受公告的时间影响。

赋予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的程序性的发布权,并不是赋予其对代表资格终止的决定权。

如果代表资格终止的实际生效时间滞后,有的时候不利于有关机关办案,也不利于代表工作。

从法理角度说,代表资格的终止,只有在常委会正式公告后才完成全部法定程序。

从实际情况看,只要出现代表法第四十九条代表资格终止的七种情形之一,就是既定事实的发生,其代表资格丧失,或者说,在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的公告前,该代表应当停止执行代表职务。

人大代表由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接受辞职或者其职务罢免后,事实上已不是人大代表,其已不可能再执行代表职务或者做与之相关的工作、从事相关的活动,在工作层面上如果需要也是可以对其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

二是“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

未经批准不参加会议是代表个人行为,这种个人行为具有漠视选民、藐视国家权力机关和不履行代表权利义务的性质。

当代表第一次出现这种行为时,可以提醒和教育,给予代表提高认识和改正错误行为的机会。

当再次发生这种行为时,说明其已不再适合担任代表职务。

这种终止情形是由代表个人的行为造成的,代表法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也具有“自行终止”性质,也不需要通过表决决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三是“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选择在哪个国家生活,当哪个国家的公民,是自然人或者公民的权利。

目前,除少数国家外,大多数国家的公民有这样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我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中国公民申请加入外国国籍,这是作为中国公民享有的选择权,如果申请获得外国的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就丧失了中国国籍。

人大代表一旦丧失中国国籍,也就丧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丧失了选举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丧失了担任公职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其代表资格也就自行终止了,根本不需要通过表决来决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四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剥夺政治权利是人民法院对代表所犯罪行的一种刑罚。

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人大代表职务属于国家机关职务,代表被剥夺政治权利,也就剥夺了担任代表职务的权利,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五是“丧失行为能力的”。

行为能力,是指公民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的能力。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组织和制度平台,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具有行为能力,是担任代表职务的起码要求。

丧失了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接受人民委托、履行代表权利义务的能力。

因此,其代表资格也应当自行终止。

对于这五种情形,不管是否公告,代表资格在法理和制度上已经终止了。

大作(指杨云彪的论述)的核心观点是:“代表资格终止是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代会公告出来的,不是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代会决定出来的,公告代表资格终止不是决定代表资格终止。

”从上文的分析看,这一观点有合理成分,也有不足之处,需进一步斟酌。

那么,为什么要公告呢?公告的作用又是什么呢?这是需要回答的问题。

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通知选区和选举单位选民。

某一代表的代表资格已经终止了,不能履行代表职务了,应当通知选民,选民有需要向代表反映的问题,可以联系其他代表,这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问题。

二是通知选区或选举单位之外的其他选民。

这涉及公民的知情权问题,某一代表不再履行代表职务了,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公民都应当享有知情权。

因此,公告也是落实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举措。

三是规范人大常委会和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和工作。

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的,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公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各该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公告。

对于辞职请求获得通过的县乡两级代表来说,县级人大常委会和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就完事,还应当公告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公民。

对于被罢免的县乡人大代表来说,县级人大常委会和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在选区公布表决结果就完事,还要公告本行政区域内的其他公民。

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辞职获得批准和被罢免的,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除了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外,还应当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和公告。

四是防止代表职务终止后还以代表身份活动。

五是公告代表资格终止情况及终止原因,有利于公民对代表进行监督,也有利于代表之间的相互监督。

当然,在代表资格终止问题上,法律也有不完善的地方。

一是没有规定公告的时限。

在实际运作中,代表资格被罢免和辞职被接受的,一般都能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而何时公告,法律没有规定。

对于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由于要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由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公告,何时公告,随意性较大。

而对于自行终止的五种情形,有的存在公告不及时的情况。

二是对于未经批准两次不参加会议的代表,没有规定公告其代表资格终止的时间。

从理论上讲,应当在第二次不参加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结束后公告,但到目前为止,本人还没有发现有这样的公告。

当然,也没有见到会前公告。

再说,会前也很难公告,因为会前无法确定谁不参加会议。

如果到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之前再公告,显然错过了恰当的时机,不利于公民及时了解情况。

三是没有规定相关单位的职责及履行职责的程序。

对于某些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情形,需要相关单位及时报告或通知人大常委会(或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对相关主体的报告责任和报告程序没有作出规定。

例如,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和因工作需要调离本行政区域的,法院和组织部门应当报告或通知人大常委会(或乡级人民代表大会)。

实际工作中,虽然不乏联系和沟通的渠道,问题也能够得到解决,但毕竟不是法定程序,刚性约束不强。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的代表资格审查,不能一概而论。

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的预备会议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是程序性的,报告的内容是代表人数是否有变动,如果有变动,就要根据代表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报告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和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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