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人员工作管理制度条例

人员工作管理制度条例而今社会,需要规章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对于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需要依靠管理制度的设立。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人员工作管理制度条例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人员工作管理制度条例(篇1)一、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
二、上班打卡后不得私自外出办私事。
三、不得将无关人员随意带人公司,上班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公司员工上班时须衣着整洁、得体。
除午休时间外,一律着西装。
女士不得穿着过于艳丽花哨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准穿着与工作环境不相符、不协调的服装和配戴不协调的饰物上班。
五、办公时间不得因私会客;午休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内搞文体娱乐活动;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
六、办公区严禁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
七、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应保持环境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不得随意摆放鞋、雨伞及其他私人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八、按规定时间到食堂用餐,不得饮酒。
九、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须关闭所有电器,公文、印章、票据及贵重物品、现金等须锁人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十、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十一、墙壁不得乱刻乱画、加钉,打开水时严禁乱泼乱倒,剩茶水只准倒入开水间内水他的茶漏中。
使用矿泉水机应保持有水状态。
十二、爱护公司固定资产,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
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十三、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人员工作管理制度条例(篇2)一、纪律1、员工出入办公楼一律凭公司盖章的工作证,上班时要求着装整齐,仪表端庄,不得穿背心,内裤,拖鞋2、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每天上班需到人事部签到,凡无故不报到者均按迟到或旷工论处3、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岗窜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离开办公室4、使用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空调,灯光,电脑及其他电器设备用品应按规定使用,下班前应关妥才能离开5、自觉爱护公司的一切设备设施,不得将公物私自占有或挪作他用,如有损坏或丢失,必须负责赔偿6、非休息时间不得在办公室闲聊,更不允许大声喧哗,使用电话时少用或不用免提,减少办公室噪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保障公务员工作人员的合法权利和职责,维护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效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本条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长期担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中的职务或从事管理、技术、教学、科研、文化、卫生、法律、编辑、出版、工程建设、物资管理、保卫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坚持宪法和法律的统治,以公正、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基本要求,为人民服务、为国家繁荣和人民幸福而努力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为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保守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维护和保护事业单位的机密、资料、设备和财产安全。
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如实提供工作信息和办事进展情况,及时回答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公开事业单位的有关信息和工作结果。
第七条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具有执政为民的伟大抱负,充分体现官民平等、依法行政和有为民者抱负的新时代要求,发挥表率作用,保持廉洁自律,带头树立良好作风,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落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项决策,确保组织的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应遵守择优聘用、以德为先、能力为先、公开竞争、贴近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九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应实行岗位定向、职称定向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定向等多种定向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遍布基层、一线的工作人员、青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加强培训与职业成长,把事业单位的智力资源与组织力资源、文化力量、科技力量有机结合,发挥事业单位的集体智慧和团队力量,为增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出贡献。
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工作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0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人员管理制度1一、班团、班队计划总结管理各班级在每学期期初与期末,分别制定好班团,班队计划与总结,对没有制订的,按学校教导处规定的制度执行。
二、团队活动管理1、各班级要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团队处举办的各种活动,对无故无理未参加的班级扣该班级的操行分2分,对未按时完成的扣当周操行分1分。
2、对进行评比的活动,除学校奖励外对各班级要进行操行分奖励。
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三、升旗仪式管理制度1、每个班级必须按时参加,未参加的扣该班级的操行分2分。
2、各班班主任必须到场无故不到扣该班级的操行分1分。
3、纪律要好,对吵闹的班级扣班级纪律分1分。
4、认真唱国歌,对不唱或乱唱的班级扣班级操行分1分。
四、团队组织管理1、各班级在开学两周内,要健全班团,班队组织对没有设置的扣操行分1分。
2、各班级要认真协助团队处选报红领巾监督岗,鼓号队,广播站的人员,配合团队处开展工作。
工作人员管理制度2一、“六到”即升旗仪式、早自习、课间操、班校会、课外活动、大扫除。
二、加强学生安全工作,注意学生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精神卫生安全。
要求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骑车带人、过马路走地下通道,不下河玩水、不进三室二厅和电脑网吧,不进基建工地玩耍,不爬围墙等,避免班上同学发生意外事故,并能正确处理学生突发性的伤害事故。
三、按时参加班主任例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按时上交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
四、有创建优秀班集体的目标措施,开展学生德育活动有计划、有措施、有效果。
五、选拔配备好班干部、团干部,积极指导其工作,并有要求和记载。
六、开展主题班会有准备、有主题、有记录、有效果。
办公室人员管理规定

办公室人员管理规定
1. 所有办公室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办公室管理规定。
2. 办公室人员必须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提前向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请假,并及时补偿工作。
3. 办公室人员必须保持个人仪表整洁、言行举止得体,不得穿着过于随意或暴露的服装。
4. 办公室人员必须保护公司的财产和机密信息,不得私自带走公司资料或文件,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5. 办公室人员应遵守办公室的规范,保持办公区域整洁,不得在办公区域乱扔垃圾,不得在办公桌上放置私人物品。
6. 办公室人员应遵守办公室的工作规程,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将工作任务推给他人或拖延工作进度。
7. 办公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与同事沟通交流,互相帮助,不得争斗和抱怨。
8. 办公室人员应保护办公室的公共设施和设备,正确使用各类办公设备,避免浪费和损坏。
9. 办公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积极性,不得利用工作岗位谋取个人私利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0. 违反办公室管理规定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或解雇等。
业务人员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业务人员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出勤规定1、上班时间为每天早上8:30至下午5:30,周一至周五。
周末需要加班的事宜需要提前向上级汇报并得到批准。
2、迟到超过15分钟的,需要向直属上级请假并说明原因。
3、请假需提前向直属上级请假并填写请假单,必要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二、工作规范1、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离开办公区域时要关闭电源、水龙头等设备。
2、严禁私自使用公司的办公设备及文具,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并妥善保管。
3、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并得到批准。
三、工作纪律1、严禁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透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2、严禁在工作期间进行个人娱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打游戏、上网聊天等。
3、工作期间禁止饮酒、吸烟,不得在工作场所留下垃圾和污物。
四、客户服务规范1、对待客户要礼貌、友好,并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和需求。
2、对于客户的投诉和意见,要认真对待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严禁在与客户交流中使用不当言辞或行为,不得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五、保密规定1、公司各项商业信息、客户信息及员工个人信息均属于公司保密范畴,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滥用。
2、未经上级同意,不得将公司的信息提供给未经批准的第三方。
3、对于工作中接触到的保密文件和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传阅和复制。
六、工作报告1、每天结束工作前需向直属上级提交当日的工作报告,包括完成的任务、遇到的问题、下一步计划等。
2、每周五下午需要向直属上级提交一份周工作总结,总结本周的工作成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3、特殊情况下,需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提交相关工作报告。
七、违纪处罚1、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扣减工资、警告、停职等。
2、对于严重的违纪行为,公司将保留解雇相关人员的权利。
八、附则1、该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业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2、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3、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会被扣减绩效奖金。
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部工作人员,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工以及外聘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违反本制度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岗位要求第四条工作人员在本单位担负的岗位应符合其所受训练和专业背景,责任明确,并在工作期间履行相应职责。
第五条工作人员应依照岗位要求保持工作状态良好,不得懈怠、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且不得随便更换岗位。
第六条工作人员应定时提交工作报告、周报、月报等相关文档,确保工作的顺利推动。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乐观搭配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保持专业素养和工作本领的连续提高。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保守单位内部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窜改或私自使用相关信息。
第十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单位的保密规定,对单位资料、文档、设备等进行妥当保管,不得擅自外借或私自带出单位。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单位的工作时间,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不得擅自离岗或借故旷工。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场合的乾净和卫生,不得随便堆放私人物品,妥当使用和保护单位资产。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单位通讯设备使用规定,不得利用单位资源从事非法活动,不得私自更改设备设置。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团结和谐的工作关系,不得进行恶意诽谤、对待他人不礼貌和鄙视行为。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乐观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共同营造乐观向上的团队氛围。
第十六条单位将对工作人员的优秀表现予以表扬和嘉奖,包含但不限于荣誉证书、奖金、晋升等。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员,单位将依据违纪程度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开除等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对单位的纪律处分有异议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经审核后予以合理处理。
规范人员工作管理制度(精选7篇)

规范人员工作管理制度(精选7篇)规范人员工作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管理制度的使用越发频繁,作为职业的工作人员,更有着严格的工作制度需要遵守。
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规范人员工作管理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规范人员工作管理制度(精选篇1)一、本局公共()财产进入固定资产管理,统一调配使用。
妥善使用和保管价值500元以上的.贵重物品,股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无故损坏或丢失的,由领用人按折旧或原价赔偿。
由于工作变动、调离、退休的,必须完成公共财产的移交,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二、爱护公物,不得化公为私、私自调换。
办公设备不得擅自外借。
三、严格公共财物的报废和毁损。
价值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在正常使用期满不能继续使用时,使用股室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审查同意,交局长签字同意后移交办公室报废处理。
四、妥善保管和维护重要办公设备。
重要办公设备应尽力维修使用。
无法维修和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报请局领导同意按采购程序添置,实施以旧换新。
非专职人员严禁操作服务器、复印机和传真机,私自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个人负责赔偿。
五、由办公室负责造册登记电脑(台式和笔记本)、打印机、传真机、u盘、计算器等贵重办公用品。
六、因工作变动要移交贵重办公用品时,由移交人根据已经归档管理的登记册逐一清点并移交办公室,履行相关交接手续。
七、因工作需要领用贵重办公用品时,由办公室根据已经归档管理的登记册逐一清点并移交,履行相关交接手续。
八、启用空调时必须关窗、关门,人走断电。
规范人员工作管理制度(精选篇2)1、室内办公物品摆放须科学有序,做到合理、方便、高效、整洁。
2、办公桌上物品应放置整齐有序,抽屉及柜内物品要分类摆放。
3、文件柜内文件、资料分类装盒,盒外侧打印标签并编号有序存放。
4、室内办公物品的管理责任到人,卫生实行轮流值日,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
5、会议室布置须科学有序,做到合理、方便、高效、整洁。
6、会议室定置、物品应放置整齐有序,指定专人管理,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良好。
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激励,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效率。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激励、约束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五条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招聘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招聘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采取考试、考核、面试等方式进行,确保招聘到合适的人才。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招聘结果,办理录用手续,并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单位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考核与评价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晋升、晋级、奖惩、辞退等方面的依据。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工资与福利第十二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合理的工资制度,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作人员工资,并按照规定为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关心工作人员的生活,提供必要的福利保障,改善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五章纪律与处罚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纪律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七条单位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保障公共利益,落实公共权力的公共性、开放性和透明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履行职责,保守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滥用职权,不得参与或者组织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或者侵害群众利益的活动。
第三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法独立开展事务,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发挥工作人员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职业水平。
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应当遵循公正、透明、竞争和激励的原则。
第二章聘僱管理第五条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职务要求,通过考试或者竞争上岗方式,按照职务层次、岗位特征、学历专业等条件,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聘用程序应当公开、公正、公平,不得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职务要求,对工作人员的聘期、职务、职称、聘任条件等进行明确。
职务和职称评聘应当根据工作要求和职业发展要求,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制度,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参加职称评审和职务晋升。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为工作人员提供培训和进修机会,鼓励学历和专业技能的提高,并组织职业能力鉴定,根据工作能力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待遇和职务晋升。
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培训和能力鉴定,提高工作水平和技能。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薪酬制度和福利待遇,根据工作性质和职责、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岗位特征和前提要求等因素提供相应的薪酬和福利。
第三章工作绩效管理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依据工作职责、任务完成情况、职业素质和参与业务能力等多个方面考核工作人员的绩效,并根据绩效给予激励或处分。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结果应当公示,并与薪酬、晋升等挂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人员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家和地方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权责,并依法履行工作人员的权益保护义务。
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促进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的协作和统一。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法组织招聘工作人员,公开选拔,择优录用。
第八条招聘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不得任人唯亲、任人厚友。
第九条招聘工作人员应当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需要,确定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招聘岗位应该与工作人员的能力和专业背景相匹配。
第十条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公示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招聘工作人员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
第十二条新入职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入职培训,了解事业单位的工作规范和权益保障政策。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工作,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关奖励或处罚。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岗位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权益保障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有人身权、劳动权和薪酬权等权益的保护。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工作人员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作人员的职业发展机制,为工作人员提供晋升、调岗、转正等发展机会。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作人员投诉和申诉处理机制,维护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部门科室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集团管理制度——部门科室工作人员管理规定部门科室工作人员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严肃工作纪律,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总部所有人员及各子公司部门科室工作人员。
第三条、考勤与跟踪1、部门科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集团及各子公司规定工作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罚,同时上榜公布。
2、部门科室工作人员外出,市内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去向、工作内容、大致时间,签批出门证同时在去向板上写明以上内容后方可出去。
市外出差及市内超出8小时外出应经主管副总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行程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将随时对外出人员跟踪查询,如有不符且不能说明原因,将予纪律处分。
3、部门科室工作人员请事假,每月两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签批,两天以上由主管副总签批,请假前应将工作有所安排,并有可靠的通讯方式进行联系。
4、工作时间出厂门必须凭签批的出门证、病事假条方可出门,否则门卫有权不予放行。
第四条、工作计划及进程总结制度1、部门科室工作人员应每月对本月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完成多少,什么原因没有完成,存在什么问题等,总结交部门负责人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依据之一。
2、总部工作人员应根据工作性质、时间需要,将上下(总部、子公司)的工作分开,尽可能集中处理,安排满每天的工作日程。
第五条、部门科室工作纪律1、工作时间严禁吃零食、闲聊、串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2、缩短电话占用时间,接私人电话应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1分钟,严禁煲电话粥;尽可能使用E-mail进行长途信息交换,内容多或重要信息用E-mail或传真联系,不要用语言表达,以节约时间,提高准确度和效率;为不影响他人工作,在办公室内请不要用免提方式拨电话。
3、除查询工作所需资料信息外,工作时间不准上互联网进行其它活动,一切网络资源都应为工作服务。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凡不属于公布、公开的内容,一律不准外传,否则将承担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妥善保管自己使用的重要文件、资料,防止因遗失而泄密。
大厅人员管理制度

大厅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大厅人员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大厅工作岗位上的人员,包括工作人员、保安人员、清洁人员等。
三、工作人员管理1. 出勤管理(1)工作人员需按照规定时间到岗上班,如需请假应提前向领导请假并经批准。
(2)工作人员须佩戴工作证件,严禁擅自挪用、丢失或伪造工作证件。
2. 岗前培训(1)新入职的工作人员需接受相关的岗前培训,了解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和安全知识。
(2)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未经培训的人员严禁在大厅内工作。
3. 工作纪律(1)工作人员在岗位上需认真履行职责,禁止迟到早退、私自离岗和玩忽职守。
(2)工作人员需遵守大厅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与客人发生私人恩怨。
4. 素质要求(1)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诚、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工作人员需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严禁穿着不整、打扮不雅的情况出现。
5. 岗位调动(1)工作人员如需调动岗位或离职须提前向领导提出申请,并经过批准方可执行。
(2)调动或离职后,需交接岗位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保安人员管理1. 值班管理(1)保安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到岗上班,如需请假应提前向领导请假并经批准。
(2)保安人员需严格按照值班表进行轮班工作,不得擅自脱岗或带薪外出。
2. 安全检查(1)保安人员需定期对大厅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做出处理。
(2)保安人员需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泄露安全信息。
3. 素质要求(1)保安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2)保安人员需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不得出现打扮不整和行为不雅的情况。
五、清洁人员管理1. 卫生管理(1)清洁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岗上班,保证大厅内的卫生整洁。
(2)清洁人员需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工作,保证大厅的环境卫生。
2. 卫生设备维护(1)清洁人员需定期维护清洁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及实习生。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保障单位权益,促进单位和谐发展。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工作人员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责本部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
第六条工作人员有权对工作中的不合理现象提出意见和建议,但需通过正当途径提出。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第八条工作时间应保持手机静音,非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内接听私人电话。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办公区域整洁,不得随意堆放物品,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吸烟。
第十条工作人员应保守单位秘密,不得泄露涉及单位利益的信息。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章工作效率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工作人员,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解聘等处分。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的奖惩记录将作为其年度考核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请注意:以上条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业务人员日常管理规定范本

业务人员日常管理规定范本一、工作时间管理1. 工作时间应按规定准时上班,并严格遵守下班时间,不得在非工作时间内随意加班。
2. 上班前应确保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避免上班后还需处理突发事务,以保证工作的高效进行。
3. 工作期间应尽量避免与他人闲聊、浏览非工作相关的网页,以免影响自身工作效率和他人工作。
二、工作任务管理1. 严格按照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进行执行,不得推诿、拖延或随意更改工作内容。
2. 在处理工作任务时,应合理安排时间和优先级,确保高效完成重要任务,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3. 遇到工作上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与同事沟通协作,共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的效率。
三、工作纪律管理1. 严禁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岗,应提前请假并报备上级。
2. 不得在工作中饮食、嘈杂地讲话、打电话等影响他人工作的行为,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3. 保管工作资料和电脑等办公用品,定期清理工作台面,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安全。
四、工作态度管理1. 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不得敷衍了事、推卸责任或怠慢工作。
2. 对待同事要保持互相尊重、合作共事的态度,尽量避免利益冲突和个人恩怨的影响。
3. 与客户的沟通和服务应维持专业、友好和高效的态度,注重细节,提供良好的客户体验。
五、信息安全管理1. 严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将公司机密资料外泄或传播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2. 合理使用和保管公司的电脑和相关设备,不得擅自安装或运行未经批准的程序或软件。
3. 在处理涉及客户信息的工作时,应加强信息保护意识,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六、自我学习管理1. 加强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持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
2. 关注行业动态和市场变化,及时学习和掌握新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3. 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工作能力和职业发展的竞争力。
七、绩效考核管理1. 根据工作计划和目标,对自身工作进行量化评估和自我反思,不断优化个人工作。
公司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制度,维护公司利益,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四条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五条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六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考勤记录作为员工工资、奖金及晋升的依据。
第七条工作人员因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考勤规定,公司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工资、警告、降职等。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工作人员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不得在工作场合进行争吵、打架等不文明行为。
第四章工作质量与效率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工作成果。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合理规划工作计划,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晋升、加薪、表彰等。
第十六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十七条奖励和处罚的具体标准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工勤事业人员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勤事业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工勤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勤事业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工勤事业人员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对工勤事业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确保各项待遇和权益。
(二)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三)以人为本原则,关心关爱工勤事业人员,激发工作积极性。
(四)注重实效原则,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工勤事业人员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单位规章制度。
(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四)关心单位发展,维护单位形象。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一)人事部门负责工勤事业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二)财务部门负责工勤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财务管理工作。
(三)后勤部门负责工勤事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条件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其他部门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做好工勤事业人员管理工作。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工勤事业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
第七条招聘程序:(一)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数量、要求等。
(二)发布招聘信息,广泛宣传招聘政策。
(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
(四)对招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单位应定期对工勤事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培训内容:(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单位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三)业务技能、服务技巧。
(四)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等。
第十条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态度、责任心。
(二)业务能力、工作业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人才优先的方针。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应当充分尊重人权,维护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力和责任感,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应具有科学性、灵活性、适应性,注重实效,促进工作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开、择优原则,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招聘程序和标准,依法确定招聘依据和招聘岗位资格要求。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考虑招聘人员的数量和专业结构,确保招聘的需要与经费预算的合理安排。
第八条录用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职业道德素质。
第九条录用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和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地点等事项。
第三章职称评定与职业发展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的素质、工作表现和学术成果,建立科学的职称评定制度。
第十一条职称评定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第十二条根据职称评定结果,事业单位应当为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职称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为工作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和学习的机会,促进职业发展和能力提升。
第四章岗位聘任与调整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合理的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
第十五条岗位聘任应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原则,确保岗位与人才的匹配。
第十六条岗位调整应当按照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岗位调整制度,为工作人员提供适宜的职业发展机会。
工勤人员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勤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务员法》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勤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
第三条工勤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强化考核,激发工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工勤人员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2.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单位形象,提高单位知名度;3. 服从组织安排,服从领导指挥,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单位工作目标;4. 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维护单位利益;5. 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
第五条工勤人员权限:1. 在职责范围内,有权要求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2. 对单位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3. 对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4. 对单位领导有工作上的意见和建议,有权向上级反映。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工勤人员招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招聘计划进行。
第七条工勤人员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2. 收集应聘材料;3. 组织资格审查;4. 进行笔试、面试;5. 体检;6. 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7. 办理录用手续。
第八条工勤人员录用标准: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3. 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4.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5.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工作积极性。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九条工勤人员培训:1. 单位应定期组织工勤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2. 工勤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条工勤人员考核:1. 单位应建立健全工勤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工勤人员进行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实绩、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辞退等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人员的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等。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资格或者技能,经过岗位培训和资格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忠诚履行职责,维护事业单位的利益。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权责和工作要求。
第二章招聘第六条事业单位应按照招聘程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第七条招聘岗位应明确职责和任职资格。
第八条招聘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第九条招聘工作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三章岗位聘用第十条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定岗聘用。
第十一条定岗聘用应按照事业单位内部的规程规定。
第十二条岗位聘用应明确工作职责和薪酬待遇。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在岗位聘用后,应经过培训和考核,逐步成长为合格的岗位人员。
第四章职称评聘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建立职称评聘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进行职称评定。
第十五条职称评聘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具体评聘标准由事业单位自行制定。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需通过资格审查、学术履历审核、学术成果评审等环节,经评定合格方可获得职称。
第五章工资福利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发放工资,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工资发放应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拖欠工资。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应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等。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在保障期间享有相应的病假、产假、陪产假等假期。
第六章职务晋升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职务晋升的评定。
第二十二条职务晋升应符合事业单位的规程和程序。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晋升职务后,应承担更大的责任和任务。
第七章职业发展第二十四条事业单位应为工作人员提供持续学习和发展的机会。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工作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
正式工作人员是指在便民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职责的人员。
临时工作人员是指根据便民服务中心工作需要招募的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便民服务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便民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对工作人员的迟到早退等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工作人员的激励机制,对工作突出的人员进行表扬和奖励,以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十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用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并严禁私自泄露。
第十一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耐心倾听群众的诉求和意见,认真记录并及时妥善处理。
第三章工作行为第十三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穿着整齐,形象良好,不得穿着不符合行业规范的服装。
第十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和私自请假等。
第十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做到桌面整齐,文件分类归档。
第十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持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辞退等相应处分。
第十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突出贡献和优秀表现的人员,将给予表扬、奖励、晋升等相应激励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修改或补充,并提前向工作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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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为正规机关管理秩序,促进机关和谐发展,现将机关干部管理规定明确如下:
一、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每日八个小时工作制度,每天上午四个小时,下午四个小时。
随着季节变化,作息时间根据区政府通知进行调整。
二、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上班时间禁止参与和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三、凡是面对服务对象业务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按规定着装。
四、遇事应逐级请销假:
1、正副科长病假、事假、公假(包括出差)一天以内的应向主管局长请假;一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
2、科员病假、事假、公假(包括出差)一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二天以内的由主管局长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的由局长批准。
3、享受国家法定假日的,按规定执行。
4、局工作人员节假日需出本市的,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五、对于无故不请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处理:
1、正副科长一天不请假的,由主管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措施;一天以上的给予纪律处分或停职检查。
2、一般干部一天不请假的,由主管局长给予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