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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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谈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以及现实意义

简谈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以及现实意义

简谈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以及现实意义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具有重要思想价值的思想体系,其关于分配正义的思想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本文将就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及其现实意义进行简要阐述。

马克思主义关于分配正义的思想主要体现在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体制下的分配不公进行批判,提出了无产阶级革命的思想。

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具有根本性的矛盾,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并剥削工人,导致了财富的不公平分配。

马克思主义认为应当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实现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从根本上改变财富分配的不公。

马克思主义对于分配正义的理念主张了劳动成果应当归属劳动者的观点。

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是创造财富的根本力量,劳动者应当享有其劳动所创造的财富。

资本主义下的分配不公是由于资本家剥削劳动者所致,而这种剥削导致了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无法得到合理的回报。

马克思主义主张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使劳动者能够享有其劳动成果,从而实现分配的公平与正义。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强调了社会公平与社会平等的重要性。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财富的不公平分配导致了社会贫富差距的不断加大,这与社会的公平与平等背道而驰。

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通过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原则,才能真正实现财富的公平分配,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平等。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为当代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参考。

在当今世界,财富的不公平分配、社会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等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为我们提供了一种重新思考财富分配问题的思路,为改善社会财富分配状况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指导。

在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被视为构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基础。

实行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原则,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途径。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为解决贫困问题提供了启示。

在当今世界,贫困问题依然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为我们提供了一种重视劳动者权益、实现劳动者劳动成果合理回报的思路,为解决贫困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支持。

分配正义

分配正义

什么是分配正义[1]分配正义是指与持有正义相对而言的一种关于社会财富、权利和荣誉分配的正义。

关于分配正义问题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时代,但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罗尔斯和诺齐克。

罗尔斯认为,社会生活中通常存在着三种分配模式,即“按贡献分配”(实质上是一种以效率为优先考虑的分配制度)、“按努力分配”(克服了按贡献分配的缺点,接近按道德应得分配)和“按需要分配”(接近于平均主义的分配),这三种分配模式只能作为社会某一部分通行的“准则”,不能作为指导整个社会分配的原则。

罗尔斯企图超越这三种模式而建立一种程序性的分配正义,他在《正义论》中提出了自己的分配正义主张和原则。

他强调:所有的社会基本善——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以及自尊的各种基础等——都应该被平等地加以分配,除非对其中一些或所有这些基本善的不平等分配,会有利于最少受惠者。

他由此引申出两个关于正义的原则,即基本权利平等、基本自由优先的原则和表现出强烈平等主义倾向的差别原则。

诺齐克在他的《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里提出非模式化的历史原则——权利原则,以反驳罗尔斯的差别原则。

他认为,罗尔斯的差别原则是一种模式化的历史原则,它是按照某一个确定的方面、某一个确定的标准或几个方面的平衡总额来衡量和分配的,由此得到的结果就是模式化的分配,这种模式分配会造成不断地干涉个人生活,侵犯个人权利。

在分配正义问题上,诺齐克与罗尔斯争论的主要焦点是在经济领域中的自由与平等的矛盾:是不惜牺牲某些人的个人自由权利以达到较大的社会经济平等,还是宁可让某种不平等现象存在也要全面捍卫每个人的自由权利。

一般地说,罗尔斯的理论倾向于前者,而诺齐克的理论则倾向于后者。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也开展了对分配正义的讨论,有些人持功利主义的分配正义观,有些人则持道义论的分配正义观,还有些人提出初次分配应以效率为准,再次分配应兼顾公平。

分配正义的内涵与价值正义是人类社会的美德和崇高理想,“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a Protean face),变幻无常、随时可呈现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

罗尔斯的平等分配正义理论及其当代启示

罗尔斯的平等分配正义理论及其当代启示

罗尔斯的平等分配正义理论及其当代启示介绍罗尔斯(John Rawls)被认为是20世纪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之一,他提出了多个重要的正义理论,其中最有名的是其“平等分配正义理论”。

这个理论是对社会中不平等的消除提供了一个具体的框架,使得社会可以更加公平地分配资源,确保所有人都能够享有基本权利和资源。

罗尔斯的平等分配正义理论罗尔斯的平等分配正义理论基于两个基本原则:第一,每个人应该拥有基本的权利和自由,而不受任何限制。

第二,社会的经济和资源分配应该符合“差别原则”,即任何不平等的分配都应该有助于最穷困的人群,而不是为了特定群体的利益。

这个理论的关键在于其对所谓“社会公平”的定义。

与传统的幸福或福利理论不同,罗尔斯强调了公正和平等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原始状态”的概念,即不存在任何先天属性或社会地位的状态,所有人都处于相同的基础之上,这种状态下人们愿意为自己设计一个公正的社会。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会同意一些基本的原则,其中最重要的是上述的两条原则。

这样一来,所有人都能够在平等的基础上享有基本的权利和资源,而不受先天条件或社会地位的限制。

当代启示罗尔斯的平等分配正义理论对当代的深化了解朝着特定的方向发展,但其中最重要的是对社会的观察。

最近的一些研究表明,社会的不平等程度正在加剧,许多人所面临的贫困和不平等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严重。

这种情况下,罗尔斯的平等分配正义理论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

这个理论提供了一个架构,使我们能够更清晰地看到社会不平等的根源,以及这些不平等如何阻碍人们实现其潜在的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价值观点是居于重要地位:我们不应该将社会不公正视为正常现象,而应该采取行动来消除这些不平等。

此外,罗尔斯的平等分配正义理论在激励创新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

许多人认为,这个理论可能会阻碍创新的发展,因为它要求我们必须将资源分配给所有人,而不是针对特定的项目或组织。

但事实上,这个理论可以激励创新的发展,因为它提供了一个更加公平、平等的社会环境,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去发挥其潜力。

分配正义的困境与对策

分配正义的困境与对策

分配正义的困境与对策在现代社会中,分配正义一直是个引人关注的议题。

无论是国家间的资源分配,还是个人之间的财富分配,都面临着许多困境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分配正义的困境,并提出几种应对策略。

首先,一个常见的分配正义的困境是资源的不均衡分配。

一些国家、地区或个人往往拥有过多的资源,而其他国家、地区或个人却面临资源的匮乏。

这种不均衡的分配导致了贫富差距的扩大,从而削弱了社会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

例如,通过税收政策来实现财富再分配,对高收入者征收更高的税率,用于支持低收入者的基本需求。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提供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来提升低收入群体的福利水平,从而缩小资源分配的差距。

其次,分配正义还面临着人力资源不合理配置的困境。

在一些地区或行业中,由于人才流动、政策限制等原因,人力资源的配置可能出现不合理的情况。

例如,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教育水平的不足和缺乏职业培训机会,导致高技能人才短缺,而低技能人才过剩。

这种不合理的分配不仅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加剧了贫富差距。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提供更多的职业培训机会,鼓励年轻人选择适合的职业,从而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效率和公平性。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改善教育体制,提高教育质量,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分配正义还面临着信息不对称的困境。

在市场经济中,供求双方往往信息不对称,导致交易不公平。

一方面,卖方掌握了产品的真实信息,而买方往往对产品的质量、价格等情况知之甚少;另一方面,雇主掌握着招聘信息,而求职者往往对工作环境、工资待遇等了解有限。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供给方提供真实和准确的产品或服务信息,同时鼓励需求方加强信息获取和分析能力。

此外,政府还可以加大对市场信息交流的监管和惩罚力度,提高信息对称的程度,促进交易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综上所述,分配正义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经济、政治、道德等多个维度。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理论渊源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理论渊源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理论渊源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理论的渊源可以追溯到马克思与恩格斯的著作。

马克思主义对分
配正义的理论探讨主要集中在《资本论》一书中。

在这本巨著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
生产和分配关系进行了深入批判和分析,并提出了他的分配正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理论的基础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批判。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
的生产关系是一种剥削性的生产关系,通过剥削工人阶级的剩余价值来实现资本家的利润
追求。

这种生产关系导致了社会中的阶级分化和贫富差距的加大,使工人阶级处于被剥削
和不公正的境地。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理论主张通过实现共产主义社会来消除社会的不平等和不公正。

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没有阶级和剥削的社会,每个人根据自己的能力和需求进行劳动和分配,实现了真正的平等和正义。

在这个社会中,个人的贡献和劳动力将得到公平的回报,
贫富差距将被消除,每个人都能享受平等的待遇和权利。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理论还强调了社会主义时期的分配正义问题。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虽然私有制已经被消除,但由于生产力的限制和阶级意识的存在,分配正义仍然需要进行
调整。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分配应该根据个人的劳动和贡献进行,鼓励
每个人付出努力,实现个人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理论的渊源主要来源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和分配关系的
批判和分析。

它通过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批判,提出了共产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阶段的分
配正义理论,并强调了按劳分配原则在这些社会阶段的重要性。

这一理论为我们认识和解
决分配正义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

浅谈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及其当代建构

浅谈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及其当代建构

浅谈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及其当代建构马克思是19世纪思想家和经济学家,他对分配正义的思考给予了深刻的理论探讨。

马克思主要从剩余价值理论和阶级斗争的角度来阐述分配正义的问题。

本文将从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及其当代建构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主要以剩余价值理论为基础。

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过程中的剩余价值是工人被剥削的体现。

资本家通过掌握生产资料和雇佣工人,从他们的劳动中获取剩余价值,进一步扩大自己的财富和权力。

这种剥削的存在导致了社会不公平,分配正义的问题就变得尤为重要。

马克思认为,只有通过阶级斗争,才能取消剥削关系,实现真正的分配正义。

他主张无产阶级通过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实现劳动者的真正解放。

在无产阶级专政下,马克思认为,生产资料将社会化,人们将共同协作,分配将按照每个人的实际需要进行。

在当代社会,资本主义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面临新的挑战。

随着技术进步和全球化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增加,传统意义上的阶级斗争变得复杂多样化。

社会中的多元利益和身份认同的多样性也在挑战马克思的阶级分析。

当代对于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的建构需要考虑到以上的变化和挑战。

从经济角度来看,当代的分配正义需要关注到全球化带来的收入差距扩大问题。

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加剧,使得低技能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下降。

当代分配正义需要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和社会保障措施的完善。

当代分配正义还需要考虑到身份认同的多元化。

传统的阶级分析仅仅从经济方面来看待社会不公,在当代社会已经不再适用。

除了经济资源的分配,当代社会也需要关注到其他的不平等因素,比如性别、种族、性取向等。

分配正义的建构需要更加综合地考虑到不同身份群体的利益和权利。

当代分配正义建构还需要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全球化和工业化带来的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当代社会面临的重要挑战。

分配正义的建构需要将环境资源的分配和可持续发展考虑在内,以保护生态环境和未来世代的利益。

《哥达纲领批判》的分配正义思想对新时代共同富裕的价值

《哥达纲领批判》的分配正义思想对新时代共同富裕的价值

《哥达纲领批判》的分配正义思想对新时代共同富裕的价值一、引言马克思与恩格斯共同撰写的《哥达纲领批判》是马克思主义的基石之一,也是现代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关于分配正义的思想在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实现中具有重要的价值。

本文将以《哥达纲领批判》中的分配正义思想为基础,探讨其对新时代共同富裕的价值。

二、《哥达纲领批判》中的分配正义思想《哥达纲领批判》首次提出了共产主义社会的理念,即“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这一思想强调了劳动者在创造财富时的平等地位和权益。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财富分配常常出现不平等的现象,少数人拥有巨额财富,而大多数人沦为贫困。

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的分配正义就是要消除这种不平等,实现财富的公平分配。

具体而言,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导致了剩余价值的产生和积累,而剩余价值的分配不公造成了社会阶级的分化。

资本家通过占有剩余价值获得了财富积累,而工人阶级却只能获得微薄的工资,从而造成了社会不平等。

为了实现分配正义,马克思主张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消除剥削关系,使得每个劳动者都能按照其能力工作,而收入则根据个人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分配。

三、哥达纲领批判对分配正义思想的启示《哥达纲领批判》的分配正义思想对于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实现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首先,它要求社会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实现社会公平。

马克思主义强调的分配正义实质上是要消除阶级差异,关注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新时代共同富裕的进程中,要特别关注贫困人口、农民工等弱势群体,通过改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使他们能够享受到平等的发展机会和福利待遇。

其次,它提醒我们要实现财富的公平分配。

资本主义社会中,少数人占有绝大部分财富,而大多数人只能得到残余的部分。

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实现需要推动财富的公平分配,通过税收政策、财产权保护等措施,减少财富的不平等现象,使财富更加平等地分配给每一个人。

此外,它倡导实现劳动者的自由和平等。

《哥达纲领批判》中的分配正义思想强调了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平等地位,要求消除剥削关系,使人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相应的回报。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范文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范文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篇一一、引言罗尔斯(John Rawls)是当代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的重要人物,其分配正义理论对于现代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有着深远的影响。

罗尔斯在其代表作《正义论》中提出了两个著名的原则,即“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这两个原则构成了其分配正义理论的核心。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这两个原则的内涵、特点及其在现实社会中的应用。

二、罗尔斯的平等自由原则罗尔斯的第一个原则是平等自由原则,即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政治自由权利。

这一原则体现了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强调在公正的社会制度下,每个人都应享有同等的政治地位和自由权利。

平等自由原则的特点在于其普遍性和无差别性。

它要求在法律和制度上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受种族、性别、财富等因素的影响。

这一原则的实现需要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环境,确保每个人都能在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下享有平等的权利。

三、罗尔斯的差异原则罗尔斯的第二个原则是差异原则,即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这些不平等应有利于最不利者的利益;二是这些不平等应被合理地解释为对才能和贡献的认可。

这一原则旨在解决社会财富和资源分配的正义问题,强调在保障基本权利的同时,应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实现社会公平。

差异原则的特点在于其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强调社会不平等应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

它要求在分配社会财富和资源时,应考虑到每个人的能力和贡献,以及他们的生活条件和境遇。

这一原则的实现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弱势群体能够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四、两个原则在现实社会中的应用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对于现实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制定社会政策和法律制度时,应遵循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同时,应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通过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参与社会发展的能力。

此外,还应建立一个公正的税收制度,通过税收调节社会财富的分配,实现社会公平。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范文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范文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篇一一、引言罗尔斯(John Rawls)是当代伦理学和政治哲学领域的重要人物,其分配正义理论在学术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该理论的核心在于两个基本原则,即“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这两个原则的内涵、意义及其在现实社会中的应用。

二、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1. 平等自由原则平等自由原则是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首要原则,它主张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政治自由和基本权利。

这些权利和自由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包括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

这一原则强调了社会正义的基础,即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尊严和价值。

2. 差异原则差异原则是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第二个原则,它主张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这些不平等应有利于社会中最不利者的利益;二是这些不平等应被公平的机会公平地安排。

这一原则强调了社会正义的实质,即通过合理的分配机制来减少社会贫富差距,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

三、两个原则的内在联系与现实意义1. 内在联系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是相互联系的。

前者强调了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为后者提供了基础;后者则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一步关注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问题,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分配正义要求。

两者共同构成了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核心内容。

2. 现实意义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对于现代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强调了人人平等的观念,为建设公正、和谐的社会提供了理论支持。

其次,差异原则提倡公平的机会安排,有助于减少社会贫富差距,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

最后,该理论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有益的指导,使其在制定政策时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四、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应用与挑战1. 应用领域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在政治领域,该理论为民主制度的建立和维护提供了理论支持;在经济领域,它为公平的市场经济提供了指导原则;在社会领域,它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分配正义

分配正义

什么叫不同的人,什么又叫相同的人? 人生来是平等的。 ——美国宪法 神不偏待人。 ——《Bible》 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是谓 大同。 ——康有为 这里的不同与相同指什么?让我们按如 下思路,看看到底是人与人之间什么的 不同与相同导致了分配的不同与相同……
分配品如何产生?自然直接提供的分配品; 以自然为原料经过人的加工得来的分配 品。
分配正义
汽车系:王琪 以下内容均为个人观点, 若有异议欢迎大家随时打断我。
我们按如下思路进行解读:
分配,我们分配些什么?具有什么属
性的东西才值得我们分配? 什么是分配正义? 如何做到分配正义? 当前中国的分配正义遇到什么问题, 如何改变这些问题?
分配品所应具有的属性
价值——满足人物质和精神上的需求
显而易见,如果一个人在加工过程中提 供加工地点——工厂,提供各种消息与渠 道,提供智慧以改进加工过程而提高效 率等等,那么相比其他普通的无法提供 上述种种的人,他们在这些方面就是不 同的,他们也就能得到更多的分配品。 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在资本,信息, 技术等方面的占有不同造成了分配的不 同。
一个人在加工过程中从事什么工作,精 加工还是粗加工,高级加工还是低加工, 无疑也会影响分配的多少; 一个人在加工过程中工作多长时间,每 天6小时肯定比每天10小时所得到的分 配少; …… 也就是说,一个人在加工水平,劳动时 间等方面的不同也造成了他们得到分配 品的不同。
当前我国分配正义现状面临的问题; 1.中国当前阶段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是在绝大多 数居民收入水平或多或少普遍提高基础上的差 距拉大; 2.当前收入分配存在明显的城乡分化、地区分化 和行业分化等特征,问题最大的是城乡差距和地 区差距; 3.我国低收入的贫困阶层具有明显的群体特征, 在农村,主要是贫困地区农民;在城镇,主要是效益 差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在职或下岗职工及 部分鳏、寡、孤、独、病,结果三个环节上进行调整与调节: 1.在源头上对资本产权作初次调整与修 正;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范文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范文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篇一一、引言罗尔斯(John Rawls)是当代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的重要人物之一,其分配正义理论在学术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以两个基本原则为核心,这两个原则构成了其理论体系的基础。

本文旨在探讨这两个原则的内涵、特点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意义。

二、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1. 平等自由原则罗尔斯的第一个原则是平等自由原则,即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这些权利和自由不应受到任何限制,除非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被证明是必要的。

这一原则体现了对个人自由和尊严的尊重,同时也为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提供了基础。

2. 差异原则罗尔斯的第二个原则是差异原则,即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当被安排得使得它们(a)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相符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

换句话说,分配应当在尊重每个人的基础上,更多地考虑到社会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的利益。

这一原则强调了社会公正和公平的重要性,它为减少社会贫富差距、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提供了理论支持。

三、两个原则的特点和意义1. 平等自由原则体现了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尊重,为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提供了基础。

它强调了每个人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使得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基本的权利和自由。

2. 差异原则则更加关注社会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的利益。

这一原则体现了对公正和公平的追求,它要求在分配资源和权力时,更多地考虑到弱势群体的利益。

这种分配方式有助于减少社会贫富差距,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从而实现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3. 两个原则相互关联、相互支持。

平等自由原则为差异原则提供了基础,使得每个人都能够在平等的条件下参与到社会资源的分配中。

而差异原则则是在平等自由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关注了社会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的利益,使得分配更加公正和公平。

这种相互关联、相互支持的关系使得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具有更强的解释力和说服力。

四、现代社会中的意义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亚里士多德对正义的分类

亚里士多德对正义的分类

亚里士多德对正义的分类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家,他对正义的分类提出了深刻而系统的观点。

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正义可以分为三种形式,分别是分配正义、交易正义和补偿正义。

首先是分配正义( distributive(justice),它涉及到资源、荣誉和权力的分配。

亚里士多德认为,分配正义应当根据个人的贡献和价值进行合理和公平的分配。

这种正义要求在社会中实现公正和平等,确保每个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贡献得到适当的回报。

例如,社会福利的分配应当根据个人的需求和社会的资源来进行公平的分配。

其次是交易正义 rectificatory(justice),它针对的是交易和契约关系中的公正和诚实。

亚里士多德认为,交易正义是基于契约和协约的原则,要求交易双方在交换和交易过程中遵守公平和正当的规则。

这种正义要求诚实守信、履行承诺、保持公正,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应有的权益和待遇。

例如,商业交易和法律合同都要求各方恪守诚信,履行合同义务。

最后是补偿正义(corrective(justice),它关注的是对不公和不正的纠正以及对受伤害者进行补偿。

亚里士多德认为,补偿正义的目的是修复平衡和恢复公正的原则。

当有人遭受不公或受到伤害时,应当采取合适的手段进行赔偿,使受害者得到恢复和平衡。

例如,在刑事司法系统中,补偿正义要求对犯罪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和赔偿,以平衡犯罪行为对受害者和社会造成的损害。

亚里士多德对正义的分类为我们理解和追求公正提供了重要的框架。

分配正义、交易正义和补偿正义是构建一个公正社会和和谐社会的关键要素。

这些正义形式相互联系,相互支持,共同构建一个平等、诚实、公平和公正的社会秩序。

分配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

分配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

分配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相关推荐分配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世界是差异性与同一性的统一,人及其分配正义也是如此。

历史上出现的各种分配正义原则,大都可以归约为差异性正义与同一性正义这两大基本原则。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分配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世界是差异性与同一性的统一,人及其分配正义也是如此。

历史上出现的各种分配正义原则,大都可以归约为差异性正义与同一性正义这两大基本原则。

差异性与同一性是相互依存、交互竞长、相互规约地存在和发展的,相应地,差异性正义原则与同一性正义原则之间也存在着相互依存、交互竞秀、互相制约的张力关系。

正是两种正义原则之间的张力,成为推动人类文明不断发展进步的“内在”动力。

一、差异性原则与同一性原则的提出所谓差异性原则或差异性分配正义原则,关注的是不同的人因某些被认可的差异而得到不同的对待;所谓同一性原则或同一性分配正义原则,则关注人们因某些被认可的同一而得到相同的对待。

尽管差异性原则与同一性原则的差异很大,前者据于人及其活动的差异性,后者据于人及其活动的同一性,但是作为分配正义的两大基本原则,二者又是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的。

所以,当我们进行某种差等对待时,其实内含着对某些同一的认同,而当我们进行某种同等对待时,又不得不关注甚至尊重某些差异的实存。

差异性原则与同一性原则的划分,是基于人是差异性与同一性之现实的自觉的统一体。

差异性与同一性的并存是世界与人的存在状态,对这种存在状态的认识与觉解,必然会影响人与人之间各种关系(包括分配关系)的调节。

反过来,作为合理调节人际利益分配关系的分配正义,必然要深入反映人的这种现实存在状态,即分配合理性的生成与实现既要体现差异性(原则),又要体现同一性(原则)。

历史地看,人们对分配正义的认识大都涉及差异性原则与同一性原则,只是尚未清晰地认识到:这两个原则是分配正义的基本原则,二者相互依存、相互限制,对各种社会分配现象发挥着内在的不同支配作用。

谈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

谈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

谈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摘要马克思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的资本属性,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分配的非正义体现在工人通过超额劳动维持自身生存并创造剩余价值,资本所有者却凭借所有权参与分配,参与剩余价值的瓜分。

马克思提出了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两个阶段理论,阐明了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原则以及共产主义社会两个阶段消费资料的分配原则分别是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

关键词马克思分配分配正义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形成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与对共产主义社会的构想之中。

他从现实的经济事实出发,揭露资本主义分配的非正义现象,并进一步探索这种分配现象背后的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

一、所有权正义劳动和自然界一起构成财富的源泉,但在前共产主义阶段,劳动和自然界都被异化,都成为一部分人占有另一部分人劳动成果的工具。

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社会各种收入及其源泉来分析资本主义制度的非正义性。

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每年新追加的劳动新加进的价值分成三部分,分别以工资、利润和地租的形式分给劳动所有者、资本所有者和土地所有者。

这种分配形式表示出新生产的总价值在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的关系。

由于资本家独占生产资料,劳动者一无所有,劳动者只有和别人的生产资料相结合通过出卖自己的劳动维持自身生活,工人的超额劳动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创造了剩余价值。

资本主义社会的三大阶级是资本家、土地所有者和工人,他们的关系不是平等的,而是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

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具有隐秘性。

不同的生产要素在产品价值的形成上起着不同作用,可变资本是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源泉,不变资本是价值创造不可或缺的因素。

在生产过程中并不改变自身价值量的资本是不变资本,不变资本并不增殖,但资本所有者却凭借所有权参与分配,参与剩余价值的瓜分。

不仅货币资本家、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凭借资本所有权参与分配,而且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参与分配。

这些资本家凭借所有权成为名副其实的不劳而获者。

以货币为例,货币所有者贷出货币获得利息,他只是让渡货币使用权而不是出让货币所有权。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范文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范文

《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篇一一、引言作为现代社会和伦理学的基石,分配正义理论一直以来都受到学界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罗尔斯作为现代分配正义理论的杰出代表,他的两个原则被认为在理论和现实层面上都有极高的价值和重要性。

在这篇论文中,我们将探讨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的两个原则及其背后的深意。

二、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主要包含两个基本原则:第一原则是自由原则,即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第二原则是差异原则,即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它们能够使每个人的利益得到公平的份额,二是它们有利于最不利者的利益。

这两个原则相互依存,构成了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核心。

三、罗尔斯的第一原则: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罗尔斯理论的首要原则,他强调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自由和平等的权利。

这个原则保证了人们在社会中能够自由地追求他们的利益和理想,不受任何不公正的限制。

在分配资源的过程中,我们应当保证每个人都有同等的机会去获得自由和平等的待遇。

这是分配正义理论中平等观念的重要体现。

四、罗尔斯的第二原则:差异原则与第一原则不同,差异原则强调了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问题。

罗尔斯认为,虽然社会中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但这些不平等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它们必须公正地分配给每个人;其次,这些不平等必须有利于最不利者的利益。

这个原则强调了社会公正的重要性,它要求我们关注社会中最弱势群体的利益,努力消除社会的不平等现象。

五、对两个原则的深入探讨两个原则看似矛盾却又相互补充。

自由原则保证了每个人在社会中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差异原则则确保了这些权利和自由的公平分配。

在现实中,我们需要在两个原则之间找到平衡点,既要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又要关注社会的不平等问题,努力实现社会公正。

六、结论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理解和解决社会不平等问题的框架。

他的两个原则——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不仅在理论上具有深远的意义,而且在实践中也具有极高的价值。

简谈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以及现实意义

简谈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以及现实意义

简谈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以及现实意义【摘要】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源自于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强调社会资源应按劳动贡献分配。

在现实中,这种思想在许多国家得到应用,但也遇到实现困境。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可为社会发展提供启示。

在实践中,应重视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的实践意义,并提出建议以指导未来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的发展方向是建立更加公平和合理的社会分配制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通过探讨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的核心内容和应用价值,可以更好地理解其在当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和影响。

【关键词】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起源、重要性、原则、现实应用、困境、现实意义、社会发展、启示、实践意义、建议、发展方向。

1. 引言1.1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的起源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认为,社会生产的成果应当按照每个人的劳动贡献来进行分配,即实行劳动价值论。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分配机制是不公平的,劳动者的劳动所得远远低于他们所创造的价值,而资本家则通过剥削劳动者获取暴利。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的起源在于对资本主义制度不公平分配的批判,以及对未来社会主义制度公平分配的憧憬。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的核心理念是消除剥削,建立劳动者共有生产资料和共同享有生产成果的社会制度,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在当代社会,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为我们探讨社会公平与正义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1.2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的重要性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强调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下实现劳动价值的分配原则,这有利于消除个人私有财产导致的不平等现象,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注重实现按需分配的原则,即按照不同个体的实际需要来分配社会资源,使每个人都能够获得满足生活需求的机会,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分配正义 案例

分配正义 案例

分配正义案例《分配正义:那些触动人心的案例》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啊,分配正义可真是个热乎的话题。

就好比一块蛋糕,怎么切才能让每个人都满意呢?这就和分配正义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我先给你们讲个发生在我身边的事儿。

我有个邻居,叫老王。

老王家里人口多啊,有两个孩子正在上学,还有生病的老人要照顾,就靠着他和他老婆那点微薄的收入过活。

可是呢,老王住的那个街区要拆迁了。

嘿,这时候可就热闹起来喽!开发商给出的赔偿方案就像是一场“分宝藏”的游戏。

有些人家呢,房子大点,就觉得应该按照面积平均分赔偿款。

但老王就不服气啊,他说:“我家虽然房子面积和他们差不多,可我家这情况特殊啊,就像两个要跑长途的车,虽然外表看起来一样大,可一个装满了油,一个快没油了,哪能一样对待呢?”他觉得分配就得考虑到他家里的困难,孩子上学要钱,老人看病也要钱呀。

这就是分配正义的一个小插曲,明明同处于一个街区,面临着同样的拆迁情况,可每个家庭的需求不同,那到底要如何分配才算正义呢?再跟你们聊一个公司里的事。

我们公司之前来了个新老板。

这新老板就像是拿着魔法棒的魔法师,一来就想改变之前的奖金分配方案。

以前呢,奖金就只看业绩,那些业绩好的销售人员就像光芒四射的明星一样,奖金拿到手软。

可这新老板就琢磨啊:“哎呀,公司能运转,光靠销售可不行啊。

售后人员就像默默撑着大厦的基石,没有他们,那些大厦(公司业务)早塌了。

”于是,他想要把奖金按照各个岗位的重要性和工作投入来分配。

这可不得了喽,那些销售的就不乐意了:“凭啥啊?我们辛辛苦苦拉来的业务,怎么能分给其他人呢?这就好比是种果树的人,果实都被别人分走了。

”但售后的同事们就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公平啊:“咱们虽然不在外面跑业务,可是在后面解决了多少麻烦事儿啊,要是按之前那样,我们岂不是白白费力了嘛。

”这就是一个公司内部在追求分配正义过程中的矛盾。

奖金这个蛋糕要怎么切,真的让大家都伤透了脑筋。

还有啊,在学校里也能看到分配正义的影子。

劳动节如何推动分配公平正义

劳动节如何推动分配公平正义

劳动节如何推动分配公平正义劳动节,这个为了纪念工人阶级争取自身权益而设立的节日,不仅是对劳动者辛勤付出的赞美与尊重,更应当成为我们思考分配公平正义的重要契机。

在当今社会,分配公平正义是一个备受关注且至关重要的议题,它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每一个劳动者的尊严和生活质量。

要理解劳动节如何推动分配公平正义,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分配公平正义。

简单来说,分配公平正义就是指社会资源和财富在不同个体和群体之间的分配应当合理、公正,使得每个人都能根据自身的贡献和需要获得相应的回报。

这意味着,无论是劳动者的工资待遇、福利保障,还是社会公共资源的分配,都应当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

在现实生活中,分配不公平的现象依然存在。

一些劳动者面临着超长的工作时间、低廉的工资、恶劣的工作环境以及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

这种不公平的分配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也制约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为当劳动者的付出得不到合理回报时,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会受到打击,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生产效率和创新能力。

那么,劳动节在推动分配公平正义方面能发挥怎样的作用呢?其一,劳动节能够提高社会对劳动者权益的关注度。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媒体会集中报道劳动者的工作状况和权益问题,引发公众的广泛讨论。

这种关注能够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政府和企业重视分配公平正义,采取措施改善劳动者的待遇和工作条件。

比如,一些企业可能会在劳动节前后反思自身的薪酬体系和福利政策,主动进行调整和优化,以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其二,劳动节为劳动者提供了一个表达诉求的平台。

劳动者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如集会、演讲、罢工等,向社会和政府传达他们对分配公平正义的渴望和要求。

这些声音能够引起决策层的重视,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完善。

例如,劳动者可能会呼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改善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卫生条件等。

政府在听到这些声音后,有责任和义务采取积极的行动来回应劳动者的关切,通过制定合理的政策来保障分配公平正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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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分配正义[1]分配正义是指与持有正义相对而言的一种关于社会财富、权利和荣誉分配的正义。

关于分配正义问题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时代,但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罗尔斯和诺齐克。

罗尔斯认为,社会生活中通常存在着三种分配模式,即“按贡献分配”(实质上是一种以效率为优先考虑的分配制度)、“按努力分配”(克服了按贡献分配的缺点,接近按道德应得分配)和“按需要分配”(接近于平均主义的分配),这三种分配模式只能作为社会某一部分通行的“准则”,不能作为指导整个社会分配的原则。

罗尔斯企图超越这三种模式而建立一种程序性的分配正义,他在《正义论》中提出了自己的分配正义主张和原则。

他强调:所有的社会基本善——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以及自尊的各种基础等——都应该被平等地加以分配,除非对其中一些或所有这些基本善的不平等分配,会有利于最少受惠者。

他由此引申出两个关于正义的原则,即基本权利平等、基本自由优先的原则和表现出强烈平等主义倾向的差别原则。

诺齐克在他的《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里提出非模式化的历史原则——权利原则,以反驳罗尔斯的差别原则。

他认为,罗尔斯的差别原则是一种模式化的历史原则,它是按照某一个确定的方面、某一个确定的标准或几个方面的平衡总额来衡量和分配的,由此得到的结果就是模式化的分配,这种模式分配会造成不断地干涉个人生活,侵犯个人权利。

在分配正义问题上,诺齐克与罗尔斯争论的主要焦点是在经济领域中的自由与平等的矛盾:是不惜牺牲某些人的个人自由权利以达到较大的社会经济平等,还是宁可让某种不平等现象存在也要全面捍卫每个人的自由权利。

一般地说,罗尔斯的理论倾向于前者,而诺齐克的理论则倾向于后者。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也开展了对分配正义的讨论,有些人持功利主义的分配正义观,有些人则持道义论的分配正义观,还有些人提出初次分配应以效率为准,再次分配应兼顾公平。

分配正义的内涵与价值正义是人类社会的美德和崇高理想,“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a Protean face),变幻无常、随时可呈现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

虽然正义具有流变性,但正义的基本含义是各得其所。

作为正义的一种表现形式,自古至今,分配正义一直是人们探讨的话题,并争论不休。

古罗马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法典认为,“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永恒的愿望”,正义是“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的人类精神意向。

”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将平等的正义分为分配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和矫正正义(corrective justice),并专门探讨了分配正义问题,认为合比例的才是适度的,而公正就是合比例,分配正义就在于合比例,即对不同的人给予不同的对待,对相同的人给予相同的对待。

而英国学者布莱恩·巴里曾把正义分为交换的正义和分配的正义,并指出分配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

到了近代,政府如何实现分配成为分配正义问题的争论焦点,形成了以哈耶克、诺齐克等为代表的自由至上主义和以罗尔斯为代表的平等自由主义之间的争辩,前者反对任何以“社会正义”之名干预经济秩序乃至整个社会秩序的措施,后者坚信通过实施“分配正义”以保证公民的自由与平等。

汤剑波:分配正义的三个前提性条件其中,罗尔斯主义明确提出了“正义即公平”、“作为公平的正义”思想,认为分配正义的主题是社会基本机构和基本制度安排,并提出了平等的自由和公平两个原则。

可见,分配正义在现代社会逐渐演化为国家通过强制手段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分配某些资源,以提供给每个社会成员一定水平的物质待遇。

基于分配正义的内涵,接下来的问题则是分配正义是否可能及如何实现的问题。

就前者而言,在于分配正义成立的三个前提性条件是否能够满足:第一,分配之客观基础可能的,即分配作为一种统一设计的制度安排是可行的;第二,分配之道德基础是可能的,即影响人们生活的非可控因素所导致的不公正应该被矫正;第三,分配的资源基础是可能的,存在社会成员达成共识的某种分配物品。

汤剑波:分配正义的三个前提性条件罗尔斯主义从“原初状态”和“理性构建主义”、对非个人可控运气进行校正以减少自然偶然因素和社会基于的任意影响、整个社会存在共同欲求的目标并且社会能够就此达成一致三个方面对以上问题做了回答,坚信能够通过实施“分配正义”保证公民的自由与平等。

作为公平的正义哈耶克、诺齐克等为代表的自由至上主义则从“无知状态”和“进化主义”、自生自发秩序、整个社会没有实质性的目标和“普遍利益”等方面出发,否认“分配正义”的可能性。

笔者以为,制度是一种直接的社会产物,是人类社会秩序状态的描述和结构性存在,它既具有演化的特征,又带有理性参与的特征,表现为自然环境作用的社会结果,具有“自我复制和内卷性”。

理性不仅是制度的必要因素,而且能够通过改革和完善制度,促进其功能的发挥。

再者,“自然进化主义”和“理性构建主义”的冲突和不可通约,并不妨碍理性对制度的改革、完善和制度功能的发挥,相比之下,制度发生的动力是制度可能性的源泉。

制度发生的动力在于现实的社会需求,在于维持与增加社会的福利,分配也不例外。

任何分配都是在一定社会语境中形成和发展的,并在当时具有其正当性和合理性,其目的在于增加社会的福利。

基于此,共同体是其内部成员理解各种领域之正义原则的基础,社会的福利则是整个社会所欲求的目标,分配制度就是通过对某些资源的再分配矫正不合理的因素以增进社会的福利。

对分配正义的评价[2]1.支持分配正义要求分配正义的道德呼声主要来自于穷人或者弱势人群,对这部分人生存和发展的伦理关怀是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举动。

因为“在所谓公共利益中,最主要的是人民的生存。

因为任何人对自己的出生都没有责任。

所以,为了使现在已生存的所有人都得到充分的物品,即使要那些持有多余物品的人牺牲一些金钱,这也是应该的,不能说是太大的牺牲。

”经济学家庇古(A.C.Pigou)在其1920年出版的著作《福利经济学》一书中论述了福利经济学的两个主要论点:一是国民收入总量起越大,则社会福利越大;二是国民收入分配越平均,社会福利也越大。

经济福利在很大程度上受国民收入的数量和国民收入在社会成员间分配方式的影响。

提高穷人所获得的实际收入的绝对份额,一般说来将增加经济福利。

为实现分配结果的公平,必须将国民收入从富人手中向穷人那里转移。

“这种转移是最重要的,它代表着分配向着有利于穷人的一方的改善。

”庇古将分配的公平,尤其是有利于穷人生活改善的分配与整个社会的福利结合起来讨论,明确地说明了对社会成员公平的伦理考虑,有助于社会整体的进步和发展。

近代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Alfred Marshall)主张,在一个经济体制下应该关心那些生活在社会下层的人群。

在他看来,社会财富分配上的不均,尽管没有人们经常描述的那样厉害,但也确实是经济体制中的一个严重缺陷。

因此,“在不伤害人们自由创造精神与原动力,从而不会大大妨碍国民收入增长的前提下,对这种不均的任何减少,显然是对社会有利的。

虽然通过计算提醒我们,要把所有收入都提高到现有特别富裕的手艺人家庭已达到的水平之上,是不可能的,但是那些低于这一水平的收入应该有所提高,即使在某种程度上要以降低此水平以上的人的收入为代价,也的确是值得想望的。

”马歇尔希望通过改变分配的现状,改善社会下层民众的生活,这样的伦理关怀表现了他对分配正义的关心。

即便是崇尚市场自由主义的斯密(Adam Smith),也对有利于社会下层的分配正义表达了肯定的意见。

他说,“下层阶级生活状况的改善,是对社会有利呢,或是对社会不利呢?一看就知道,这问题的答案极为明显。

……社会最大部分成员境遇的改善,决不能视为对社会全体不利。

有大部分成员陷于贫困悲惨状态的社会,决不能说是繁荣幸福的社会。

而且,供给社会全体以衣食住的人,在自身劳动生产物中,分享一部分,使自己得到过得去的衣食住条件,才算是公正。

”斯密的意思是很明确的,下层阶级生活状况的改善是符合公正的,虽然对于如何改善,他没有提出具体的方法,但他赞同分配正义。

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反对形式上的平等,主张给予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和个人以更多的保护,这就是说,在对社会财富进行分配的时候,要照顾社会上处境最不利者。

他认为,“经济功利主义是不公正的,因为它把贫穷当作效益的手段而使之永存,”而一个社会在追求财富最大化的过程中应有助于使所有人受益,“分配应使任何一个种族或人种集团并不比其他集团更差。

”为了减少不平等,德沃金支持对弱势群体采取的优待“补偿行动”和所谓的“反向歧视。

”他认为这些措施并不违反“平等保护”的宪法原则,没有侵犯公民“作为平等的个人而受到同等对待的权利”,而“一个优惠少数民族申请人的政策可能由于它有利于整个社会而合理地得到支持”,因为它“使社会上全体更为平等。

”罗尔斯(John Rawls)分配正义理念中引人注目的一个特点是提出了补偿原则。

补偿原则是建立在差别原则基础上的。

由于存在着差别,而要消除差别就应该给予处境不利者以补偿,从而达到公平的正义。

罗尔斯认为,由于出身和天赋的不平等在伦理上属于不应得,所以,这些不平等就多少应给予某种补偿。

补偿原则的基本内涵是,“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人,提供真正的同等的机会,社会必须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生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

这个观念就是要按平等的方向补偿由偶然因素造成的倾斜。

”罗尔斯承认,提出补偿原则并不是要把它作为正义的唯一标准,或者作为社会运行的唯一目标。

但无论采取什么原则,都要考虑补偿的要求,因为它被看作是代表着正义观念中的一个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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