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综合监管平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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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综合监管平台项目

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2015年2月底,广州市城市更新局挂牌成立,将原市“三旧”改造办公室的职责、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统筹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的职责一并纳入。职能包括:制定城市更新配套政策;编制城市更新工作方案与计划;组织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与监管;审核城市更新项目方案、统筹资金平衡;集中办理城市更新市级权限范围内的审批事项的服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区的城市更新工作。

之后,2016年1月,广州市城市更新“1+3”政策出台,在深入总结广州5年来“三旧”改造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一年多的反复征求意见和论证修改,按照“立足城市更新、强化政府主导、侧重连片改造、注重利益调节、优化改造流程、保障制度廉洁”的基本思路,对原有“三旧”改造政策进行了大幅完善和提升,包括规章《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府规范性文件《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广州市旧厂房更新实施办法》和《广州市旧城镇更新实施办法》。

“办法”对城市更新监督管理的内容有详细的阐述,包括加强城市更新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对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实施、资金、违法监管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指导,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综合性的城市更新项目综合监管平台来规范和贯彻《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的落地执行。

2项目目标

本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如下:

(1)借助GIS技术、云计算和大数据挖掘技术,构建一套城市更新综合分析和预测体系

城市更新项目综合监管平台涉及到广州市城市更新业务领域各业务线的关键指标信息,势必形成一个海量的高质量数据仓库,而且随着业务量的增加,数

据量也将成倍增加,需要通过云存储技术来对这些海量且快速增加的数据进行动态存储管理。利用云计算技术及大数据挖掘技术对这些海量信息进行数据挖掘和机器学习,对广州市城市更新进行综合分析,对城市发展和更新进行趋势预测和指标预测,通过GIS技术对分析结果、预测趋势进行时空可视化,构建一套完整的城市更新业务分析决策体系,为广州市城市更新的分析决策提供形象、直观的服务。

(2)融合新一代技术打造广州市“互联网+”城市更新项目综合监管平台随着新一代空天测绘和IT技术的成熟应用,高精度的GNSS技术将用于城市更新项目中的标图建库,物联网技术将用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时感知监控,无线互联技术将用于城市更新项目中的实施监管、现场数据采集、骏工验收等业务的数据无线传输,把业务办理、数据采集和查询延伸到一线业务现场,变传统的城市更新项目管理为“互联网+”的城市更新综合监管新模式。

3建设思路

(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急用先建原则

从整个广州市城市更新发展和业务监管的角度出发,需对城市更新项目综合监管平台进行统一规划,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业务规范,汇聚规范化、标准化的数据,避免信息孤岛,信息在底层框架畅通流转,方便科室业务之间的共享和交换,预留为广州市其它委办局提供城市更新信息共享的接口。

基于广州市城市更新发展规划的考虑,结合广州市城市更新业务特点和城市更新项目管理的现状,对城市更新项目的迫切程度进行优先级评估,按优先级顺序和急用先建的原则进行有计划的按步骤逐步实施建设。

(2)内外业务一体化、业务处理便捷化原则

通过无线互联技术及移动智能设备、使得外业工作人员能够方便地获取业务信息和服务,及时上传现场项目信息使得内业业务节点能及时获取外业数据进行相关业务处理,从而让业务办理更加方便、及时、高效。

4建设原则

为达到以上目标,项目建设应遵循以下建设原则:

(1)开放性原则

在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基础上,完善互联互通开放的体系架构,具有与后期项目或其他业务系统平滑对接的能力,支持通用数据格式转换,支持数据共享。

(2)继承性原则

充分继承与利用现有建设成果,更新完善城市更新数据;该系统建设也须要求具有继承性和扩展性,待扩展功能应用领域。

(3)安全性原则

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与公共环境相联系的计算资源、存储资源,以及地理信息数据和专题数据不涉及与国家安全保密相关的内容与事项,确保安全可控。

(4)稳定性原则

系统应具有正常工作的能力和在错误干扰下重新恢复和启动的能力,不会因用户的某个操作或某个突发事件导致数据丢失和系统瘫痪。

(5)智能化原则

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实现对城市更新项目智慧化的现场实时监控,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应用数据分析展示。

5系统建设内容和功能要求

5.1更新项目监管系统

5.1.1系统概述

更新项目监管系统主要实现广州市全市城市更新项目的项目基础数据管理、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监管统计、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等业务管理需求,主要包括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更新项目,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以及纳入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的项目。

5.1.2系统功能

5.1.2.1项目基础数据管理

在城市更新项目计划编制及具体更新项目实施阶段,用户通过本功能模块实现对前期项目范围内房屋及各种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上报材料的审查和核实,主要包括楼宇信息、房屋信息、业主信息和地理位置信息等。

(1)项目基础数据采集

项目基础数据主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土地数据、房屋数据、人口数据、经济数据、产业数据、文化遗存数据和市政公共配套数据等八类城市更新项目基础调查数据。其中,空间数据的平面坐标系主要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或“广州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区别于城市更新调查成果建库,该功能主要是针对零散性质的项目基础调查数据,由区城市更新机构或市局数据中心通过系统完成数据入库工作。

项目基础数据采集入库需经过完整的审批流程,即:

系统需提供两种方式实现项目基础数据入库:

一是通过系统前端界面以人工填写、校核的方式上报,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楼宇房屋摸底信息、人口摸底信息和土地摸底信息等。

二是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摸底调查成果,结合城市更新数据标准设计数据导入功能,将上报数据导入到监管平台。

系统需支持批量上报、审批的快捷办理方式。

(2)项目基本信息

实现项目基本信息的台账式管理,包括项目信息浏览、查询、位置定位和周边信息展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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