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招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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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招聘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院人力资源总体规划与岗位配置需求为规范人员招聘管理,确保医院人力资源数量、质量、规模、结构符合实际需要,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各级各类人员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谁用工谁负责。

(三)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拟制人员招聘年度计划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计划通过后分解到各季度或各月,明确岗位职责与任职资格,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四)用人部门、科室负责提出招聘需求,提供招聘岗位工作内容与任职资格标准要求,拟制笔试及面试题目,参与考核评估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技术与综合能力。

(五)人力资源部门对用人部门、科室招聘需求进行审核,充分考虑岗位编制、业务调整、业务发展等因素,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或补充。

(六)招聘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聘总量及各部门、科室、岗位招聘数量。

2.拟招聘人员学历、学位、资质、履历及基本能力素质要求,对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

3.确定招聘策略,含安排进程、选择地点、招聘团队成员、选择渠道、招聘来源、甄选方式等。

4.拟制招聘预算,含差旅费、劳务费、广告费、人才举荐奖励及其他管理费用等。

(七)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受到刑事处罚尚未撤销。

2.有吸食毒品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

3.品行不端,不良信用记录尚未解除。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

5.专业技术人员无相关执业证、资格证。

6.患有精神病、法定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7.体格检查不合格。

8.年龄未满18周岁。

9.其他经本院认定不适合的情形。

(八)招聘团队由分管院领导、人力资源部门、医疗护理等相关专职管理部门用人部门和科室负责人等组成。

(九)各部门、科室出现岗位空缺时,优先通过内部员工调整填补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名,经初筛后安排笔试、面试。

(十)内部调整不能满足需求时,采取网络、院校社会、猎头等多种方式实施招聘,及时有效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可视情选择合适的外部招聘服务供应商,签署招聘代理服务协议。

(十一)人员甄选按照简历筛选、专业理论考试业务技能考核、初次面试、二次面试依次展开,从个性特征、知识结构、专业技术、综合素质、品质行为求职动机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试与评价。

(十二)医院招聘团队结合应聘人员综合表现填写“面试评价表”,提出录用意见,人力资源部门对拟录用人员按程序逐级呈报审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事宜。重要岗位人员在录用前组织背景调查。

(十三)每次招聘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围绕招聘计划完成情况、应聘与录用情况、招聘时效、录用人员到岗情况、招聘预算经费情况等内容,及时进行评估总结并呈报医院领导审批,持续改进招聘工作。

(十四)招聘相关材料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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