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违规操作遭重罚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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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操作引发的案例

违规操作引发的案例

违规操作引发的案例一、案例经过网点一柜员为客户办理汇款业务。

客户交与柜员办理此笔汇款业务的钱在活期存折上,而非现金汇款。

按通常业务操作流程处理,此笔汇款应采用转帐汇款方式。

因该柜员工作疏忽,在选择汇款标志时误选为现金汇款业务。

在该笔业务处理的打印环节,本应插入个人业务凭证打印,该柜员又误插入客户孙某的活期存折打印,故又补打个人业务凭证给客户签名。

业务处理完毕后,该柜员发现现金帐实不符,随即又为客户办理活期现金取款业务。

监督中心核查:一是此笔交易信息误打印在存折上,故补打,但补打凭证上未注明原因且未见主管盖章。

二是应办理转帐汇款,误办理为现金汇款,造成先现金汇款后取款,逆向操作。

查复情况属实,该柜员逆向操作、规避反交易。

此笔业务被认定为风险事件。

二、案例分析(一)柜员在柜面平时业务操作中没有认真审核终端画面业务,当发现操作错误后,没有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处理,使用反交易,而是采取先存后取或双倍取款的办法,来达到现金帐实相符。

逆向操作先存后取,办理无真实交易的存款业务。

(二)柜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认真学习银行的有关业务操作规定。

在工作中发生问题时操作随意性很大,不向业务主管汇报,擅自逆流程不按规定处理。

(三)网点现场业务主管审核把关不严,履行审核职责不到位,对柜员操作错误,未严格把关,及时纠正,没有做好事中控制,柜员虚存实取,规避反交易,形成潜在风险。

三、风险启示(一)柜员要认真学习各项业务知识及规章制度。

网点负责人认真组织员工再学习相关内容。

做到学习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注重实效。

提醒员工注意操作风险,做到“边学、边查、边纠、边改,规范员工操作行为,防范各类风险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柜面员工思想教育。

在发现操作错误后要及时与现场主管沟通,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不能擅自进行更加错误的操作,更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为掩盖事实,躲避监督、规避反交易违规行为事件的发生。

教育员工要对发生每一笔风险事件认真反思产生的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杜绝各类风险事件的发生。

习惯性违章心理分析事故案例

习惯性违章心理分析事故案例

习惯性违章心理分析事故案例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既有人、物的原因,也有管理、环境的原因,但其中最主要的是人的因素,其重要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习惯性违章作业。

如何杜绝因人员习惯性违章而造成的事故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主题。

为了教育大家,在工作中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监部收集了大量由于违章造成的事故案例,并对习惯性违章的心理进行分析,提出预防对策,谨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习惯性违章原因分析现代安全管理理论认为:人的习惯性违章违纪行为动机是由三个因素决定影响的:第一,行为者对违章行为追求的程度,即行为者对行为后果的期望程度。

体现为行为者对行为后果价值的判断。

行为后果对行为者的价值越大,行为的动机就越强烈。

行为者违章时存在有以下违章心理。

(一)侥幸心理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时存在侥幸心理。

认为在现场工作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太过于烦琐或机械,未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或执行没有完全到位,不是违章行为。

况且认为即使偶尔出现一些违章行为也不会造成事故。

事故案例:山西省太原某焦化厂皮带运输机伤害事故(侥幸心理)2001年6月14日,山西省太原某焦化厂发生了一起皮带机伤害事故,导致1名操作工死亡。

【事故经过】6月14日15时,该厂备煤车间3号皮带输送机岗位操作工郝某从操作室进入3号皮带输送机进行交接班前检查清理,约15时10分,捅煤工刘某发现3号皮带断煤,于是到受煤斗处检查,捅煤后发现皮带机皮带跑偏,就地调整无效,即向3号皮带机尾轮部位走去,离机尾约5—6m处,看到有折断的铁锹把在尾轮北侧,未见郝某本人,意识到情况严重,随即将皮带机停下,并报告有关人员。

有关人员到现场后,发现郝某面朝下趴在3号皮带机尾轮下,头部伤势严重,立即将其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现场勘察,皮带向南跑偏150mm,尾轮北部无沾煤,南部有大约10mm 厚的沾煤,铁锹在机尾北侧断为3截,人头朝东略偏南,脚朝西略偏北,趴在皮带机尾轮下方,距头部约200mm处有血迹,手套、帽子掉落在皮带下。

铁路组织违章冒险作业罪案例

铁路组织违章冒险作业罪案例

铁路组织违章冒险作业罪案例一、违章冒险作业的定义和特点违章冒险作业,是指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采取不顾安全、不顾后果的方法进行作业的行为。

这种行为具有以下特点:1.违反规章制度: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人明知相关规定,但仍然我行我素,忽视安全法规。

2.主观故意: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人对待事故后果具有故意心态,放任危险的发生。

3.危及公共安全:违章冒险作业往往涉及到交通运输、生产安全等领域,容易导致重大事故,危及公共安全。

二、铁路组织违章冒险作业罪案例解析案例:某铁路公司在进行铁路线路维修时,未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导致一名维修工人在作业过程中不幸身亡。

经调查,铁路公司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对违章行为负有责任。

分析:在这个案例中,铁路公司违反了安全操作规程,对维修工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根据我国刑法,铁路组织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铁路运输企业在组织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法规,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此案例中的铁路公司及相关管理人员均涉嫌违章冒险作业罪。

三、违章冒险作业的后果及防范措施1.后果:违章冒险作业可能导致企业遭受罚款、停产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严重时还可能对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违章冒险作业还可能导致员工伤亡、设备损坏、企业信誉受损等严重后果。

2.防范措施: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培训力度,确保员工熟悉并能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程。

同时,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杜绝违章冒险作业的发生。

总之,违章冒险作业不仅危及公共安全,而且对企业和社会造成严重后果。

财政法律制度案例(3篇)

财政法律制度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财政法律制度在规范财政行为、维护国家财政秩序、保障国家财政安全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财政法律制度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

本文以某市财政违法行为为例,分析财政法律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案例介绍某市财政局在2019年进行了一次专项审计,发现该市某县财政局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违规使用财政资金。

该县财政局在2018年将10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其中部分设备实际购买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存在违规操作现象。

2. 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该县财政局在2018年将5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修建办公楼,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而是直接委托某公司进行施工。

3. 财政资金管理混乱。

该县财政局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未按预算执行、随意调整预算、未按规定进行资金核算等问题。

三、案例分析1. 违规使用财政资金。

该县财政局在购买办公设备时,存在违规操作现象,导致国家财政资金遭受损失。

这反映出财政部门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对财政法律法规执行不力,存在侥幸心理。

2. 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该县财政局在修建办公楼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存在利益输送、腐败问题。

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国家利益。

3. 财政资金管理混乱。

该县财政局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反映出财政部门在内部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对财政法律法规执行不力。

四、问题及原因分析1. 财政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

部分财政部门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违法行为。

2. 监督机制不健全。

财政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查处。

3. 财政部门内部管理不规范。

部分财政部门在内部管理上存在漏洞,对财政法律法规执行不力,导致违法行为发生。

五、对策建议1. 加强财政法律法规宣传。

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财政部门对法律法规的认识。

护理案例分析

护理案例分析

某日,实习生×××根据医嘱(5%GS500ml+V佳林2支+胰岛素4单位)执行加药操作时,由于未认真核算胰岛素剂量,误将胰岛素1瓶(400单位)当成4单位全部抽吸,正欲加入药瓶内,幸被带教老师及时发现并立即制止操作,从而避免了一宗严重护理差错的发生。

原因分析1、该实习生缺乏临床经验,理论知识不扎实:未认识到胰岛素药物的特殊性,未意识到由于加药剂量不当有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

2、护理安全意识差:该同学曾在老师的指导下多次加过胰岛素,也学会了胰岛素加药剂量方法的计算,此次失误纯属护理安全意识淡薄、当时思想开小差所致(据该同学事后回忆,当时她未意识到自己是在抽吸胰岛素,仍以为是在抽吸V 佳林)。

吸取教训及整改措施1、全科护士会议上通报此事,加强对护生的安全护理意识的培训。

2、强调带教老师在带教过程中坚守“放手不放眼”的原则。

要有严谨的教学态度。

3、指导护生在临床实习过程中,一定要有认真负责,态度严谨的学习精神。

案例二某日,由于一病人心率快(145次/分),医生开出医嘱5%GS20ml+西地兰0.4mg 静脉推注,某低年资护士执行准备药物操作时取出了4支西地兰(西地兰剂量0.4mg/支)欲加药,所幸当时旁边有一老护士正在摆药(准备第二天药物),看到4支西地兰感到很疑惑,遂问该护士医嘱剂量多少,该护士经仔细查对后才发现多拿了3支西地兰,由此避免了一宗严重护理差错发生。

原因分析1、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凭主观臆想行事(据该护士事后回忆她当时脑海里就误以为西地兰是0.1mg/支),所以未加多想就拿了4支。

2、临床经验不足:虽然认识到了西地兰药物的特殊性,但由于工作中很少使用该药物,故对该药剂量不熟悉。

3、该护士一贯工作麻利,习惯追求工作速度,故不能做到耐心查对。

吸取教训及整改措施1、全科护士会议上通报批评,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加强低年资护士对某些特殊药物的知识的培训,并强调其重要性。

2、切忌凭主观臆想行事。

侥幸心理是天敌

侥幸心理是天敌

侥幸心理是安全生产的杀手最近,我们对全市2009年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了仔细分析一下,这一系列安全生产事故的背后,即有“天灾”,更有“人祸”,一系列事故让人心痛,我们怎样才能保护生命,确保我们的安全和幸福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发现所有事故都是侥幸心理在作祟,实际上很多事故就是操作者心存侥幸违章作业直接导致的,如天祝煤矿 3.12事故。

其实人人都想安全,都要安全,也没有哪一个人不想平安,可为什么一次又一次血的教训总不能杜绝违章呢?这一系列的安全事故背后暴露出一个问题:这就是因为很多人总是心存侥幸,认为“事故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也不可能因我而起”。

从各地发生的事故来看,因侥幸心理造成的事故数不胜数,侥幸心理的危害不容低估,侥幸心理惹祸水,灾难降临悔之晚,侥幸心理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和杀手。

何为侥幸?按照《现代汉语词典》和心理学的解释是:由于偶然的、意外的原因而得到成功或免于灾害。

具体到安全生产管理上,侥幸心理可以定义为:并不是人们不愿意作出正确的选择,而是不知道怎么样作出选择或者是不愿意接受在舒适、金钱等方面的微小损失来避免将来可能发生更大损失的一种潜在的心理状态(活动),如侥幸过关、心存侥幸等。

它不容易被察觉,所以造成的后果便都具有突发性、破坏性和无规律性。

但由于偶然的原因而得到过成功或免去灾害,所以这是人怀有侥幸心理的原因和其存在的根源。

那么侥幸心理又有什么样的表现形式呢?侥幸心理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表现在企业:一是懒惰导致侥幸心理。

一些职工业务素质较差,平时学习不认真,对于操作规程、技术资料学得一知半解,只知道怎样干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干,工作中心中无数,本人没有意识到这是违章作业,在没有遇到问题时自我感觉是可以“胜任工作”了,一旦发生问题就显露出了操作技能不熟练、不正确或处置不当等技术低下问题,作业人员就会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还有一些员工总以为安全不是自己的事,对工作范围内的危险源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甚至发现不安全因素的存在也会置之不理,总以为不会发生事故;二是经验性侥幸和技术性侥幸。

失责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例(3篇)

失责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在承接某市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过程中,项目经理李某在施工过程中严重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导致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00万元。

经调查,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重大安全事故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二、案例分析1. 背景情况某市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于2018年3月正式开工,由某公司承建。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亿元。

项目经理李某自项目开工以来,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

2. 违规施工行为(1)违反施工方案:李某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擅自改变施工顺序,导致施工现场混乱,安全隐患突出。

(2)忽视安全生产:李某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重视,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导致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重重。

(3)违规指挥:李某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人员进行违规指挥,导致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

3. 事故发生及后果2018年5月15日,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

在施工现场进行模板拆除作业时,由于李某违规指挥,导致模板支撑体系失稳,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

经评估,直接经济损失达200万元。

4. 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重大安全事故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经法院审理,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民事责任: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某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3)行政责任:某公司因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规范,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10万元。

三、案例启示1.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保障施工安全的关键。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顺序,确保施工质量。

反面警示案例分析报告

反面警示案例分析报告

反面警示案例分析报告一、案例呈现2010年1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陈少勇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少勇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少勇利用其职务便利,为福建森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一个单位和薛世平等十五名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索取和收受有关人员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19万多元2010年8月24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原局长郑少东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郑少东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7年10月,郑少东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查处、职务晋升、就业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26万余元。

2010年12月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瑶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黄瑶担任中共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委书记、中共贵州省委常委、副书记、贵州省政协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调整土地规划、职务升迁、案件审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有关人员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54万余元。

二、案例分析这些人员犯罪,他们曾经都是国家的公务人员,都曾身居要位,曾有好的工作环境,较高的收入,幸福的家庭,也曾经为国家做出过突出的工作成绩,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而被委以重任,但都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下迈出了罪恶的一步,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门。

这些典型案件都深刻说明:1、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

2、领导干部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

3、领导干部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

三、案例反思这些高官要员的犯罪事实触目惊心,发人深思,感慨万千,极大地震撼了我们的心灵。

违章作业案例分析

违章作业案例分析

违章心理分析案例材料(一)如何杜绝因人员习惯性违章而造成的事故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永恒主题,笔者通过收集事故快报以及自己日常从事安全监察过程的一些感悟,对人员习惯性违章的心理分析和预防对策的一些想法介绍出来,谨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习惯性违章原因分析现代安全管理理论认为:人的习惯性违章违纪行为动机是由三个因素决定影响的:一是:行为者对违章行为追求的程度,即行为者对行为后果的期望程度。

体现为行为者对行为后果价值的判断。

行为后果对行为者的价值越大,行为的动机就越强烈。

结合日常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学习心得体会,我认为行为者违章时存在有以下违章心理。

(一)侥幸心理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时存在侥幸心理。

认为在现场工作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太过于烦琐或机械,未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或执行没有完全到位,不是违章行为。

况且认为即使偶尔出现一些违章行为也不会造成事故。

事故案例:山西省太原某焦化厂皮带运输机伤害事故(侥幸心理)2001年6月14日,山西省太原某焦化厂发生了一起皮带机伤害事故,导致1名操作工死亡。

【事故经过】6月14日15时,该厂备煤车间3号皮带输送机岗位操作工郝某从操作室进入3号皮带输送机进行交接班前检查清理,约15时10分,捅煤工刘某发现3号皮带断煤,于是到受煤斗处检查,捅煤后发现皮带机皮带跑偏,就地调整无效,即向3号皮带机尾轮部位走去,离机尾约5—6m处,看到有折断的铁锹把在尾轮北侧,未见郝某本人,意识到情况严重,随即将皮带机停下,并报告有关人员。

有关人员到现场后,发现郝某面朝下趴在3号皮带机尾轮下,头部伤势严重,立即将其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现场勘察,皮带向南跑偏150mm,尾轮北部无沾煤,南部有大约10mm厚的沾煤,铁锹在机尾北侧断为3截,人头朝东略偏南,脚朝西略偏北,趴在皮带机尾轮下方,距头部约200mm处有血迹,手套、帽子掉落在皮带下。

从现场勘察情况推断,郝某是在清理皮带机尾上沾煤时,铁锹被运行中的皮带卷住,又被皮带甩出,碰到机尾附近硬物折断,郝某本人未迅速将铁锹脱手,被惯性推向前,头部撞击硬物后致死的。

不服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

不服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

不服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摘要:一、案例概述二、案例分析1.不服行政处罚的原因2.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分析3.案例结果及启示正文:一、案例概述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民众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对于行政处罚的接受程度也在逐步提高。

然而,仍有一部分人对行政处罚存在抵触情绪,甚至拒绝执行。

本文将通过一个典型案例,分析不服行政处罚的原因,以及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并从中汲取启示。

二、案例分析1.不服行政处罚的原因案例中,当事人张某因违反城市管理规定,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搭建建筑物。

城市管理部门在巡查中发现这一情况后,依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的相关规定,对张某进行了行政处罚,要求其限期拆除违章建筑。

然而,张某对这一处罚决定表示不服,拒绝执行。

张某不服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他认为自己搭建的建筑物并无碍大局,不应受到如此严厉的处罚;其次,他质疑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认为城市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存在问题;最后,他担心拆除违章建筑会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因此抵触情绪强烈。

2.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分析从法律角度分析,城市管理部门对张某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合法的。

根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的相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建筑物属于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城市管理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对张某进行行政处罚,要求其拆除违章建筑,符合法律程序。

3.案例结果及启示经过审理,法院最终支持了城市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判决张某限期拆除违章建筑。

这一案例给我们带来以下启示:(1)提高法治意识。

无论是公民还是政府部门,都应增强法治意识,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依法行事。

(2)加强法律宣传。

政府部门应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让民众了解法律法规,提高民众的法律素养,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3)完善行政处罚程序。

行政处罚应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正、公开、公平。

对于不服行政处罚的当事人,要耐心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化解矛盾,避免对抗升级。

总之,这个典型案例提醒我们要积极提高法治意识,尊重行政处罚,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心存侥幸用错的类型及例子

心存侥幸用错的类型及例子

心存侥幸用错的类型及例子一2015年3月8日20时50分许,李某成(职业:教师)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从德化县龙浔镇宝美街经龙湖路往龙津南路方向行驶,至龙津南路65号前路段时,与赖某停放在路边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鉴定,案发时,李某成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159.93mg/100ml。

德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李某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处理结果:德化县人民法院判决李某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二2015年5月12日22时许,王某金(职业:医生)酒后驾驶无牌号二轮助力车从德化县三班镇后房街经浔东南路、东大路红绿灯路口往瓷国明珠酒店方向行驶,行至醒龙桥桥头路段时,因未注意观察路面交通情况而撞上正横穿道路的行人张某,造成王某金与张某均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鉴定,案发时,王某金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124.89mg/100ml;其驾驶的助力车归属于机动车。

德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王某金负事故全部责任。

处理结果:德化县人民法院判决王某金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三德化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土方车”交通肇事案2017年11月20日6时12分许,陈某棕明知程某饮酒仍将其所有的一辆小型轿车交由程某驾驶,后程某无证驾驶该轿车途经德化县龙浔镇浔南路兴南街27号前路段时,与苏某驾驶的无牌号二轮助力车发生碰撞,造成苏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检验,程某血液中乙醇浓度达165.05mg/100ml。

经交警部门认定,程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处理结果:德化县人民法院判决陈某棕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四2018年1月29日11时4分许,赖某佳酒后驾驶无牌号二轮助力车从德化县龙浔镇瓷都大道方向沿龙浔路往宝美开发区方向逆向行驶,至龙浔镇龙浔路273号前路段摔倒后被同向涂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碾压,造成赖某佳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临床护理安全案例分析2019.7

临床护理安全案例分析2019.7

原因分析
1、该实习生缺乏临床经验,理论知识不扎实: 未认识到胰岛素药物的特殊性,未意识到由于 加药剂量不当有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
2、护理安全意识差:该同学曾在老师的指导下 多次加过胰岛素,也学会了胰岛素加药剂量方 法的计算,此次失误纯属护理安全意识淡薄、 当时思想开小差所致(据该同学事后回忆,当 时她未意识到自己是在抽吸胰岛素,仍以为是 在抽吸V佳林)。
原因分析
1、三个护士责任心不强,缺乏安全意识。 2、违反操作规程,无严格执行四查七对。
吸取教训及整改措施
1、当事人每人写一份书面检讨,上交护理部。
2、组织全科护士分享该差错,分析原因,总结经 验,吸取教训。
3、加强培训,提高护士的安全意识。
4、结合全临床实际,进行随机的考核查对制度。
5、在病人较多的时候,尤其中午及晚上增加值班 人员。
原因分析
1、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凭主观臆想行事(据 该护士事后回忆她当时脑海里就误以为西地兰 是0.1mg/支),所以未加多想就拿了4支。
2、临床经验不足:虽然认识到了西地兰药物的 特殊性,但由于工作中很少使用该药物,故对 该药剂量不熟悉。
3、该护士一贯工作麻利,习惯追求工作速度, 故不能做到耐心查对。
5、要认真巡视病房,不但要观察病情,还要再一次进行核对。
6、加强对护士专业技术培训,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案例六
案例六
2008年4月22日,患者因吞咽困难,饮水呛 咳,不能进食,出现严重的电解质紊乱、脱 水、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球麻痹,并有肺部 感染、脑梗塞。上午主管床 位医生医嘱给予 留置胃管及鼻饲饮食,当班护士两次插管不 成功,并向医生汇报,给予停插。但下午患 者仍然不能饮水及口服药物,在经得家属同 意后给予留置胃管,但在插胃管时因剌激迷 走神经兴奋,引起心跳呼吸骤停,经抢救无 效死亡,引起医疗纠纷。

化学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

化学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

化学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一【事故内容】某高校进行实验室搬迁,雇了一些民工来负责搬运清理,其中有位民工发现某仓库中有十几只篮球般大小的铅罐,觉得好玩,就打开了一只,看看只有几颗小金属粒就准备重新盖好,这时正好有知情的老师过来,告诉他这是放射性物质专门储藏罐,并告之这位民工他已受到了辐射,需马上送医院检查。

所幸的是该放射性物质的强度一般,而且接触时间短,送医院及时,这位民工住院半个月,身体就慢慢恢复了健康。

【分析与教训】该实验室的管理虽已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仍不规范,台账不是很清楚,搬运时又没有专门人员负责,这是管理上的问题。

而从民工的角度来说,缺乏基础知识,好奇心强,盲目操作,终于造成伤害。

因此,对于放射性物质的采购、保管、使用和废弃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杜绝随意、不负责任的行为,保障人身安全。

化学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二【事故内容】《每日新报》2004年9月17日报道,2004年7月初,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一个管区内的研究人员发现两张存有重要数据的光盘失踪,负责管理该实验室的加利福尼亚大学宣布,暂停这个实验室的一切具有保密性质的研究工作,全面查找丢失的绝密资料。

有4名雇员因涉嫌泄密被开除,1名被要求辞职,7人被降职、减薪或被要求写检查。

【分析与教训】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是全球第一颗原子弹的诞生地,信息安全受到了最严格的控制。

但是,实验室一直受到设备失窃和管理不善的困扰,信息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比如,当年5月,报告有机密文件丢失了,后来说是销毁了;6月,一个敏感区域的钥匙丢失了一整天。

可见,实验室信息安全绝非小事。

化学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三【事故内容】某实验室有一台行车,学生出于好奇,就擅自进行操作,由于不懂行车刹车的操作程序,结果连人带车一头撞到墙上,致使行车脱轨落地,学生受伤,设备、墙壁被撞坏。

【分析与教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不得操作起重设备。

学生在实验室工作,不能不懂又不问,更不能凭一时好奇乱动。

职业违法案例:从业人员违法操作引发职业违法案例分析

职业违法案例:从业人员违法操作引发职业违法案例分析

职业违法案例:从业人员违法操作引发职业违法案例分析一、案例概述2010年,某地一家知名建筑公司为了扩大业务规模,决定在一处泥土村庄进行房地产开发。

为此,该建筑公司聘请了一位叫张某的建筑设计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然而,在整个项目开发过程中,张某却存在一系列违法操作,最终引发了一起职业违法案例。

二、事件经过1. 2011年1月,张某开始着手进行项目规划和设计工作。

然而,在制定项目规划时,张某并未充分考虑土地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因素,而是将开发面积过度扩大,导致后续施工难以进行,且严重侵害了当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 2011年4月,项目的报批程序正式启动。

然而,在提交相关手续和材料时,张某为了加快审批进度,故意隐瞒了地块的部分状况,如存在的土壤污染情况和村民的土地流转意愿未经真实反映。

3. 2011年6月,项目获得了当地政府部门的批准,并开始进行土地清理和开发工作。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张某未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土地污染加剧。

同时,他还私自将村民土地的合法流转问题办理不当,致使部分村民的土地被非法征用。

4. 2012年2月,该房地产项目正式开发完成,并开始销售房屋。

然而,由于项目过度开发,导致建筑结构和质量存在较大问题,引发一系列业主维权事件。

部分业主发现房屋存在设计缺陷和施工质量问题,一度普遍质疑该建筑公司的职业道德和建筑安全标准。

5. 2013年8月,经过业主维权的持续压力和监管部门的介入调查,该建筑公司及张某被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政府部门对项目进行了整改和停工令。

最终,该建筑公司面临巨额赔偿和行业惩罚,而张某也被吊销了建筑设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律师点评这起职业违法案例涉及到建筑设计师在项目开发和施工过程中的多项违规行为,给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带来了严重损害。

律师认为,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

对于该案例,律师点评如下:1.从业人员应注重合法合规操作。

建筑施工典型案例分析

建筑施工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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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与设计不符,基坑施工时间过长,基坑支护受损失效,构成重 大事故隐患。 2.南侧岩层向基坑内倾斜,软弱强风化夹层中有渗水流泥现象,施工 时未及时调整设计和施工方案,错过排除险情时机。 3.基坑坡顶严重超载,致使基坑南边支护平衡打破,坡顶出现开裂。 4.基坑变形量明显增大及裂缝增长时未能及时作加固处理。
三、事故责任单位
1、南谊公司 作为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擅自通知施工单 位施工,未经招标擅自将基坑开挖支护工程直接发包给省机施;未将施工 图设计文件组织专家审查而擅自使用,未及时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未及时在开工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违法将基坑挖运土石方工程发包 给没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宏泰运输;故意逃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经 多次责令停工后仍继续违法施工;对有关单位报告的基坑变形安全隐患未 给予足够重视,错过了加固排险的时机,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 任 。 责令限期改正和罚款151.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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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重庆市江北某小区工程土方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0年12月11日,在重庆市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江北某小区 工程的挡土墙基槽开挖时,发生边坡土方坍塌,造成边坡土壁下正在 开挖施工的4名工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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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发生经过
2000年12月11日4名工人在江北某小区工程挡土墙基槽开挖时,近20m高的边坡在 未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支护的情况下,受雨水浸泡突然坍塌,4名 工人被掩埋入土方中,当场死亡。
二、事故发生经过
该建筑工程为一厂房工程,建筑面积10115m2,工程造价895.94万元,建 设单位为杭州某材料公司,施工单位为诸暨市某建筑公司(二级资质),项 目经理为边XX(二级资质),设计单位为浙江某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乙级 资质),监理单位为浙江某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乙级资质)。该工程已 办理建筑工程用地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计划、立项、工程招投标以及 施工许可手续。从建设前期的审批条件看,工程建设的手续基本齐全。 事故发生钱,该工程尚未正式开工,但建设单位已于2000年10月违章发 包给施工单位诸暨市某建筑公司砌筑完成工地围墙以及临时活动房、门卫室 和钢筋加工棚等临时设施。 从2001年6月22日开始,杭州市区连续降雨,使临近的山谷内集水区域 水流汇集冲向谷口,山谷口水量猛增,平均流量2.05m3/s,洪峰流量达 9m3/s,在短时间内形成山洪暴发。加上因连续降雨,围墙外原有水沟两边 黄泥和卵石塌落,堵住水沟,造成排水不畅,当山洪暴发时,水沟内的水位 不断太高,水压不断增加,洪水冲垮围墙,压塌距离东围墙仅2.2m处的9间 工棚,导致灾害性事故发生。

失责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例(3篇)

失责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某建筑工程公司是一家具有丰富经验的建筑企业,承接了我国某市的一座大型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10亿元,工期3年。

项目经理张某负责该项目的整体管理工作。

然而,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张某因违规操作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经调查,张某被追究法律责任。

二、案件经过1. 项目施工初期,张某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擅自更改施工方案,降低工程质量。

2. 在施工过程中,张某为了赶工期,压缩安全措施投入,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的安全检查,导致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3. 事故发生当天,某工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由于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慎从高处坠落,导致严重受伤。

事故发生后,张某未及时上报,也未采取有效措施救治伤者。

4. 事故发生后,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经调查,发现张某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法律责任追究1. 行政处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张某作为项目经理,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张某作出如下处罚:(1)暂停张某担任项目经理资格,期限为6个月;(2)对某建筑工程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

2.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张某因重大安全事故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经法院审理,判决如下:(1)张某犯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张某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20万元。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张某作为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下是本案的几点启示:1. 项目经理作为施工现场的主要负责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经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3. 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失职法律案例分析(3篇)

失职法律案例分析(3篇)
本案的启示如下:
1. 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员工岗位职责。
2. 员工应提高自身素质,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3.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4. 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应依法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 原告公司是否可以要求被告李某承担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因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告李某的失职行为导致原告公司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原告公司有权要求被告李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被告李某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因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本案中,被告李某的失职行为给原告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数额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被告李某的过错程度等因素进行确定。
2. 李某职责
李某作为该项目的主管人员,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项目施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工作;
(3)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
(4)定期向公司汇报项目进度。
3. 李某失职事实
(1)未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李某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导致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无法按照既定目标进行施工,造成项目延期。
5. 原告公司已与被告李某协商,但被告李某拒绝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问题
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
1. 被告李某是否构成失职?

遭到法律追责的案例(3篇)

遭到法律追责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然而,部分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忽视法律法规的约束,导致违法行为频发。

本文将以一起企业违规操作引发的法律追责案例为切入点,分析企业违法行为的成因、危害以及应对措施。

二、案例概述2018年,我国某市一家知名企业因违规操作,导致一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该企业长期未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将含有重金属的废水直接排放至附近河流,严重污染了当地环境。

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并对该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案例分析1. 企业违规操作的成因(1)企业领导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

部分企业领导对环保法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只要能带来经济效益,就可以忽视法律法规的约束。

(2)企业内部管理混乱。

部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对生产过程的监管,导致违规操作现象频发。

(3)监管力度不足。

我国环保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够,使得企业违法成本较低。

2. 企业违规操作的危害(1)环境污染。

企业违规操作导致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排放,严重污染了环境,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生态破坏。

部分企业违规操作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开发等领域,导致生态破坏严重。

(3)社会影响。

企业违规操作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社会稳定,损害政府形象。

3. 应对措施(1)加强企业法制教育。

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提高企业领导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使企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2)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管,防止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3)强化环保监管。

环保部门应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违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四、案例启示1. 企业应树立法治观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 企业领导应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制意识,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法律法规。

失职法律责任案例(3篇)

失职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公司规模较大,员工人数众多,业务范围广泛。

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成为当地知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018年,公司聘请了一位具有丰富财务经验的李某担任财务经理。

李某入职后,迅速融入公司,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活力。

然而,在李某任职期间,公司发生了一起因失职导致的巨额损失事件。

二、事件经过2019年5月,公司决定投资一个新项目,该项目预计投资金额为1亿元。

在项目筹备阶段,李某负责编制了详细的财务预算,并得到了公司高层的批准。

然而,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李某发现预算金额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距。

为了掩盖这一事实,李某决定采取违规操作,将公司部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并伪造了相应的财务凭证。

在李某的操作下,公司实际投资金额达到了1.5亿元,远远超过了预算金额。

2019年12月,公司项目正式完工,但由于投资过大,公司资金链出现严重问题。

此时,李某的违规操作被公司高层发现。

经过调查,公司发现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高达5000万元。

三、法律分析1. 李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案中,李某作为公司财务经理,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资金转入个人账户,非法占有公司资金500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李某任职期间,未对李某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导致公司遭受巨额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心存侥幸违规操作遭重罚的案例分析

心存侥幸违规操作遭重罚的案例分析

心存侥幸违规操作遭重罚的案例分析一、案例经过某日,某支行柜员在为客户办理30000元取款业务时,因工作疏忽,错误使用了存款业务交易,办成存款30000元。

柜员发现后,为掩盖其错误操作行为,抱着侥幸心理,未按规定的反交易流程进行账务处理,而是使用个人卡类账户取款交易,从卡中取出60000元,该交易触碰了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系统“柜员虚存”监督模型。

二、案例分析这是一起柜员规避反交易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例。

(一)该笔业务案例,反映了柜员在具体办理业务过程中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对规避反交易等违规行为有可能排查不出来,没有在思想上对触及违规行为的事件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产生的后果考虑不足。

(二)该笔业务案例中,现场管理人员没有尽到事中控制的作用,对违规行为没有及时进行制止,导致风险事件的发生。

(三)该笔业务案例也反映出有关部门的制度规定没有向员工进行及时传达,员工不明白在什么情况下免于处罚、那些情况将加重处罚,出现“以错纠错”、“以大违规掩盖小差错”现象;(四)考核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对反交易风险事件的考核是只要发生反交易,不论反交易业务处理是否正确,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均对柜员进行处罚。

致使柜员从主观上、绕道规避反交易。

(五)柜员利用客户与我行建立的信任,在没有现金的情况下办理存款业务,并采取双倍金额支取的方式违规操作,不仅延长了客户办理业务的时间,降低了客户对我行的信任度,可能给造成我行的声誉风险,同时又可能会造成资金损失。

三、案例启示(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在加强业务操作流程培训的同时,网点现场管理人员要针对每日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利用晨会有重点的进行业务辅导,提高柜员的业务能力,增强柜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强合规教育,规范操作行为。

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员工行为禁止性规定》,及时将上级行的各类制度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员工,使员工知道履职规范、禁止性规定,以及该做的与不该做的、什么情况下免于处罚、那些情况将加重处罚,进一步规范员工日常管理和操作行为,养成操作规范的良好习惯,杜绝心存侥幸随意性处理业务的心态,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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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违规操作遭重罚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经过
某日,某支行柜员在为客户办理30000元取款业务时,因工作疏忽,错误使用了存款业务交易,办成存款30000元。

柜员发现后,为掩盖其错误操作行为,抱着侥幸心理,未按规定的反交易流程进行账务处理,而是使用个人卡类账户取款交易,从卡中取出60000元,该交易触碰了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系统“柜员虚存”监督模型。

二、案例分析
这是一起柜员规避反交易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例。

(一)该笔业务案例,反映了柜员在具体办理业务过程中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对规避反交易等违规行为有可能排查不出来,没有在思想上对触及违规行为的事件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产生的后果考虑不足。

(二)该笔业务案例中,现场管理人员没有尽到事中控制的作用,对违规行为没有及时进行制止,导致风险事件的发生。

(三)该笔业务案例也反映出有关部门的制度规定没有向员工进行及时传达,员工不明白在什么情况下免于处罚、那些情况将加重处罚,出现“以错纠错”、“以大违规掩盖小差错”现象;
(四)考核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对反交易风险事件的考核是只要发生反交易,不论反交易业务处理是否正确,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均对柜员进行处罚。

致使柜员从主观上、绕道规避反交易。

(五)柜员利用客户与我行建立的信任,在没有现金的情况下办理存款业务,并采取双倍金额支取的方式违规操作,不仅延长了客户办理业务的时间,降低了客户对我行的信任度,可能给造成我行的声誉风险,同时又可能会造成资金损失。

三、案例启示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在加强业务操作流程培训的同时,网点现场管理人员要针对每日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利用晨会有重点的进行业务辅导,提高柜员的业务能力,增强柜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强合规教育,规范操作行为。

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员工行为禁止性规定》,及时将上级行的各类制度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员工,使员工知道履职规范、禁止性规定,以及该做的与不该做的、什么情况
下免于处罚、那些情况将加重处罚,进一步规范员工日常管理和操作行为,养成操作规范的良好习惯,杜绝心存侥幸随意性处理业务的心态,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

(三)网点管理人员要充分发挥现场监督的作用。

现场管理人员加强柜面监控,密切关注柜员的异常操作行为,对柜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制度执行不到位现象,要及时纠正,严防柜员心存侥幸心理不按流程操作,导致风险升级,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四)完善考核机制。

对按照业务操作流程规定,正确使用反交易进行错账冲正的,不应作为业务运营质量的考核指标对柜员进行处罚,消除柜员为逃避处罚,心存侥幸采取“以错纠错”,“以大违规掩盖小差错”现象的发生。

(五)员工要珍视我行与客户建立的良好的信任关系,杜绝因违规操作对我行声誉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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