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教号 关于“土木工程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土木工程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

电大教[2006]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学生)处:

根据《天津市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学位办〔1998〕6号文件)精神,按照天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津大校发字〔1999〕16号文件)和《中央电大与天津大学联合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和开放教育试点”土木工程专业本科(专科起点)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电教校〔2004〕5号文件)要求,现就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补充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位外语考试

1.学位外语考试可参加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申请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或参加天津市学位办组织的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通过者在申请学位时均予以认可。

2.参加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者,按省级的办法报名,并按指定时间和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天津市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有关规定,见津学位办〔2003〕24号通知。

二、关于学位主干课程综合考试

1.参加土木工程专业学士学位的主干课程考试,必须在完成教案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以后进行,且课程平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以上(含良)。

2.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主干课程考试课程:建筑工程和建筑管理方向为:土木工程力学、混凝土结构和工程经济与管理三门。

道路桥梁方向为:土木工程力学、结构设计原理和工程经济与管理三门。

考试试卷为综合试卷,包含以上三门课程的主要教案内容,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年安排一次,具体时间由中央电大考试中心公布。

3.天津大学负责学位主干课程综合考试的命题工作、拟定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4.中央电大负责学位主干课程综合考试组织工作,考点设在各省级电大所在地,原则上每个省级电大设置一个考点。

5.各省级电大一定要严肃考试纪律,认真负责学位主干课程综合考试的实施工作。各省级电大于考试结束当日将试卷通过机要形式寄至天津大学建工学院。

天津大学建工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大学天津建筑工程学院土木系(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政编码:300072

联系人:刘兴业陈英慧

电话:(022)87401555

6.天津大学阅卷后及时将成绩合格者名单通报中央电大考试中心。考生通过当地电大或电大在线查询成绩。

三、关于学位申请程序

1.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需填写“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可在crtvuedu@信箱下载电子版)一式两份,连同同一底版蓝底彩色一寸半近期照片三张、毕业证复印件两份、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等学位申报材料。

2.各省级电大的学位申报材料应在每年9月1日前报中央电大,中央电大汇总后于9月15日前交与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由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签署意见后,提交天津大学成人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提交天津大学学位主管部门审核。最后上报天津市学位办备案。

四、土木工程专业学位授予工作每年安排一次,受理当年春季和上一年度秋季毕业生(以毕业证书的颁发时间为准)的申请。

五、此前,有关“土木工程”专业学位授予的规定与本补充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二○○六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电大开放教育试点土木工程学位授予补充意见通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 2006年4月10日印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