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海关面临的廉政风险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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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海关面临的廉政风险和对策

回顾5年,海关经历了“廉政风暴”的洗礼,走上重振雄风、改革创新的道路。海关在打私、征税方面成绩突出,业务改革和队伍建设蓬勃发展,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历史经验告诫我们,越是形势好、越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自2001年以来,海关系统违法违纪案件虽呈下降趋势,但顶风违纪案件仍时有发生。尤其是一些廉政高风险岗位,如通关、监管、加工贸易核销、缉私等部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势头,仍没有被根本遏制,“后勤保障”部门的廉政案件也时有发生。东莞海关凤岗办事处发生的“2•17”受贿案,厦门海关发生的利用技术手段内外勾结走私案,充分说明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海关特别是基层海关仍将面临执法腐败易发多发的考验,廉政形势依然严峻。
一、基层海关廉政风险的表现及特点
当前,海关主要人力资源和大部份执法活动分散在基层海关。基层海关管理的状况,对关区整体管理水平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从近几年海关系统发生的执法腐败案例来看,基层海关队伍廉政状况仍令人堪忧。结合对暴露出的有关案例的分析,作者认为基层海关面临的廉政风险有以下特点:
(一)业务岗位的领导和骨干廉政风险居高。凤岗2•17案件中,通关、查验、风险管理岗位中的49名干部被走私分子拖下水,他们中多数是科长和业务骨干。厦门海关董启立等3人参与走私案,涉案3人都为科级干部。我们新港海关在廉政方面被投诉的,也以业务岗位的骨干居多。这些在重要业务岗位上,担任科、组长职务的干部,掌握一定权力,是权利寻租现象易发多发群体,是不法分子“攻关”的主要目标。
(二)青年干部成为廉政风险的高发群体。近年来,大批新进关的大专院校的大学生,纷纷走上基层海关的各个业务岗位。他们是各个岗位的业务骨干,也成为廉政风险的高发群体。凤岗2•17案件的涉案人员中,其中青年干部占绝大多数。
(三)廉政风险仍产生于自由裁量权监控不力。业务现场关员的自由裁量权大,是众所周知的。如,可查验可不查验及其查验的程度,可估价可不估价及验估的尺度,可罚可不罚及处罚的轻重,以及通关速度快慢的掌握和各种灵活措施的变通措施等,在一定范围内的执法度的伸缩尚无明确的基准,制约监督有一定难度,产生廉政隐患。基层海关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更多地表现为:一是越权裁量。有的一线关员为谋取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或为打击报复而滥用权力。二是擅自增加审批程序。即可以由一般关员办理的业务,被要求为三级审批;可以允许企业自行操作数据输入的业务,被限定须科级领导审批等。三是放弃或拖延行使自由裁量权。有的对职权范围可以裁定的事务,故意久拖不决;有的将该办的事务,用对自己是否有利来决定有为或不为。
(四)外勤作业和8小时外超时作业,也存在着廉政隐患。海关派员下厂外验核销,8小时外加时作业等,为企业减缩了成本,提供了方便,但伴随而来的廉政风险也增大。虽然实行双人作业,但是关员的作业远离内部监督视域,单货是否相符的裁量权掌握在他们手中。此外,调查、稽查和缉私人员,外出取证避重就轻,以换取当事人给的好处,极易引发廉政问题。
(五)海关人员与工作对象关系趋于隐蔽。海关人员与工作对象之间的关系有正常的,也有异常的。异常关系又往往被正常关系所掩盖。如,有的工作对象与某些关员过从甚密,或主动帮助关员疏通解决个人或家庭生活中遇到的诸如生病、小孩升学、家人工作调动等问题,却并不托关员办事,谓之“联络感情”。海关关员在自觉或不自觉中与他们形成隐性的关系,这就为日后的不正常交易埋下伏笔。杨前线在法庭上就公然称呼赖昌星为“兄弟”,凤岗2•17案的走私分子就是利用平时的“小恩小惠”,为其长期走私打开了方便之门。
(六)“后勤保障”部门的廉政风险不容忽视。从厦门海关董启立等3人参与的走私案中看到,在通关作业高度信息化的今天,海关技术人员已从“后勤保障者”变成了直接参与者。我关原车队队长刘东舟因受贿案被判刑的事实警示我们,行政财务部门在设备采购、车辆维修和内部资金管理等方面同样存在着廉政隐患。
二、基层海关廉政风险产生的原因
近几年,海关系统结合湛江、厦门海关的执法腐败案件,进行了一系列的思想教育、廉政教育、业务改革和执法监督,但始终未能从根本上消除廉政风险。

作者认为,基层海关廉政风险的产生,无不与“人”有着紧密联系。
(一)党建工作薄弱,思想教育流于形式。
党团组织工作停留在读读报纸,讨论发展入党入团等表面工作上。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相当部份的党团员对身份的认识趋于模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意识淡薄,责任制没有落实到齐抓共管上,反腐败合力没有形成。2•17案件中有73%的党团员牵涉进去,这是一个血的教训。
(二)一些关员思想认识错位,价值观念扭曲,见利而忘德忘法。
近几年,基层海关的年轻关员逐年递增,他们中的很多人没有经历过廉政风暴的洗礼,“心比天高”,面对多种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冲击,抵御诱惑能力差。有的思想认识错位,认为海关是行政执法机关,是权力部门,地位高,进入海关工作应有与之匹配的“待遇”。有的价值观念扭曲,认为自己辛苦工作,使企业获得高额利润,而自己的付出没有对等的“回报”,从而产生价值补偿心理。于是有的人就利用手中的权力,向企业发出各种“明示”或“暗示”,“用权来赚钱”,走向违法犯罪。有的存有侥幸心理,认为收点小钱不会被发现,不安和恐惧感逐渐减弱,直至越陷越深不能自拔。还有的存有从众心理,别人收钱我也收,不收不合群,即使被发现,也法不责众。
(三)少数领导干部思想麻痹,廉政敏感性不强,没有看到形势大好的背后潜在的隐患和潜伏的危机。
近年来,海关系统查处了湛江、厦门案件,严厉打击了执法腐败行为。进行了一系列的业务改革,在运行程序的设置上改变旧的作业模式,在新模式中加大科技含量,以防范来自外部的侵入和规范关员的操作行为。通过权力分解并设限,建立全方位、多层面的风险监控机制,使走私分子打通海关内部渠道的企图屡屡失败。因此,有的领导干部思想麻痹了,并乐观地认为顶风作案的事情没有人“愿为”,没有人“敢为”,甚至过分依赖程序,认为没有人“能为”了,降低了廉政警惕性。也有个别领导满足于自己不贪不占,对明知存在的不廉洁现象,不去想办法解决,在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四)规章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给执法腐败留下空间。
海关内部的规章制度,虽然在近5年里不断建立和完善,仍存在诸多问题:有的缺乏具体的配套实施办法;有的刚性不足,伸缩性较大;有的可操作性不强,甚至存在漏洞。有的有明确的操作规范,缺乏检查落实机制,形同虚设。上述情况的存在,使海关工作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从而降低了基层权力的透明度,容易产生“暗箱操作”。对业务现场关员自由裁量权的监控,至今尚未形成有效的机制,擅作主张、越权处理等随意执法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即使偶而采取复查复验行动,也远不能从根本上对部份关员的侥幸心态产生威慑。此外,由于有些业务交叉环节,没有明确的规范和权责划分,给关员刁难卡压、推诿扯皮留下空间。这些不执行业务制度或作业规范不明确的问题,极易与执法腐败混在一起,是形成廉政和执法风险的重要原因。
(五)管理不到位,使执法腐败能够蔓延。
有的领导抓基层存在形式主义。基层领导在想什么、做什么,管理工作是否有效,仅是听听汇报,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检查,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基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的基层领导往往是报喜不报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问题不解决,有苗头不报告,以致问题越积越多,不正之风愈演愈烈。
对基层科长的管理不到位。基层岗位的科长处在反腐败斗争的前沿,是政策法规的具体执行者,也是队伍管理和执法的监督者,其言行极具示范影响。正如孔子言:“政者,正也,子帅也正,熟敢不正?”又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这些处在兵头将尾的科级领导干部如果思想不正,行为不轨,必然会上行下效,带坏整个队伍。对基层领导的选用考核流于形式,如,个别科级领导干部曾在某个部门被发现有不廉洁的行为,或有被外界投诉记录,但有关部门没有进行严厉的诫勉,却简单地将其交流至另一个业务岗位了事。由于这种状况的存在,造成个别人视制度和纪律为儿戏,肆无忌惮,一犯再犯。同时这种消极榜样犹如瘟疫一般蔓延,形成一种正不压邪的氛围,造成整个队伍“塌方”,廉政风险成倍加大。
有的科长不懂管理,只顾埋头干业务,把主要精力放在亲自办理一件具体事务上,对政治动态不关心,忽略、放松甚至放弃对下级的管理,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心中无数;对思想工作不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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