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物业承接查验执行手册
(文件二)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1.0目的
按照及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要求,为了规范其物业承接验收的行为,促进承接验收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承接验收质量和验收工作完成后物业管理服务正常实施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2.0适应范围
适用于集团所管辖的物业承接查验过程。
3.0 职责
移交部门:地产工程部;
接收单位:物业公司;
监督部门:地产客服部等;
3.1地产工程部:地产工程部负责按计划完成所有工程的竣工,派专人与物业公司对接图纸
移交及设施设备的移交工作的落实,负责移交督办承接查验的全过程;按期解决物业前期承接查验时提出的质量问题;
3.2物业公司:负责组建物业公司“承接查验小组”及进度计划的制定,并负责对物业项目的
图纸及设施、设备的验收和接收工作;配合协助解决交楼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3.3地产客服部:依据销售合同及国家的相关规定,全面负责监督房屋承接查验实施工作,
并及时跟进与物业公司和地产各部门之间工作协调,提前两个月确定承接查验的工作计划;负责监督提出的质量问题按期整改。
4.0承接查验
4.1术语和定义:
承接查验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和建设单位共同对新接管项目的业主的专有部分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的检查和验收的活动。在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管理企业于业主入住之前,将查验时发现的问题提交地产项目部处理,并办理物业移交手续的过程。包含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相关建筑资料、业主资料和其他物业管理所需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
4.2承接验收前提条件:
4.2.1依据国家《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十一条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移交前
的相应条件;
4.2.2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满足住宅功能要求,并竣工验收合格;因滚动开发项目
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暂定甩项的工程除外;
4.2.3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手续条件具备。
4.3承接验收时限:
4.3.1承接查验时间:一般为向业主集中交付前1个月,工程部在承接查验前以书面形
式通知物业公司,并组织召开承接查验专题会;
4.3.2资料移交时间:必须在物业现场查验20日前,地产项目部应该组织相应的施工
单位向物业公司移交相关资料,以便前期物业公司对项目的设计、施工过程及成
立承接查验小组做相应的准备;资料完整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应及时办理移交
手续;不齐全的由工程项目部在30个工作日内补齐,经物业公司查验后,3个
工作日内完成移交;手续无法弥补的由工程项目部书面说明,双方签字确认后备
案待查。
4.3.3现场查验时间:在物业交付使用50日前,由工程项目部组织,物业公司参与完
成业主的专有部分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初验工作,针对承
接初验发现的问题召开工程协调整改洽谈会,15日内完成初验整改.物业交付使
用30日前完成复验,针对承接复验中发现的问题召开工程协调整改洽谈会,10
日内完成复验整改;(复验整改不合格的按合同进行处理)
4.3.4办理移交时间:在整改验收合格后,地产项目部应当在物业移交前15日内办理
物业交接手续,向物业公司移交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
设备;交接工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交接记录应当包括移交资料明细、物业共用
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明细、交接时间、交接方式等内容。交接记录应当由相关单
位和物业公司共同签章确认;
4.3.5移交备案时间:物业公司应当自物业交接后30日内,持相关文件向物业所在地
的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4承接验收准备工作:
4.4.1人员准备:物业公司在承接查验前应根据物业的类型、特点,与地产公司组成联
合小组(联合小组可细分成资料查验组、现场查验组、协调组等;现场查验组可视
情况作进一步细分),各自确定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参加;
4.4.2计划准备:物业公司在接管前应制定承接查验实施方案,以使承接查验工作按步
骤有计划地进行,方案由物业公司进行起草,报物业公司审批。
4.4.3资料准备:在物业承接查验之前,物业公司应准备好必需的查验资料,主要包括
查验工作流程和记录表格。
4.4.4设备、工具准备:在物业承接查验中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检验方法来查验承接物业
的质量情况,物业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准备好所需要的检验设备和工具。
4.5承接查验的工作流程:
物业小区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竣工验收后(或系统调试完成后或单机调试后),地产公司及时书面提请物业承接查验小组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双方约定查验时间。
4.5.1物业公司查验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
(1)熟悉查验各层面的情况;(2)查验工作应备文件;(3)查验人力与器具准备;
(4)查验前人员培训。
4.5.2物业公司现场查验运作阶段的主要任务:
(1)地产和物业相关人员进入物业查验现场;(2)按照准备阶段所制各类表格分别进行查验;(3)查验完毕填写表格,重要现场应进行拍照,一式两份,一份交地产公司,一份由物业公司存档备案;(4)查验合格,双方办理移交手续,钥匙交物业项目服务中心。
4.5.3查验善后问题处理阶段的主要任务:
(1)按照查验标准和表格,将不合格部分进行汇总,并通知地产公司限期整改;(2)整改情况作进一步跟进,并做出记录;(3)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整改情况做出
复检,直至合格;(4)已接管物业安排人员进驻管理,由物业公司对部分成品进行
保护,确保物业各项功能运作正常。
4.6承接查验的内容:
4.6.1物业资料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时,物业公司应查验并接收下列资料:
(1)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分户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2)技术资料。包括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业主名册;(5)物业管理必须的其他资料。如物业的规划、建设的有关资料,有关房屋、土地权属的资料,工程验收的各种签证、记录、证明,与供水、供电部门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等。(对口交接人员由查验小组确定)
4.6.2物业共用部位。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公司在承接物业时,应对
物业共用部位进行查验。
房屋本体部位:(1)物业的主体结构及外墙、屋面;(2)共用部位楼面、地面、内墙面、天花、门窗,水电等功能房;(3)公共卫生间、阳台;(4)公共走廊、楼道及其扶手、护栏等。
物业设施设备: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种类繁多,各种物业配置的设备不尽相同,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主要内容有:高低压配电设施,柴油发电机组,电气照明,插座装置,防雷与接地,给水排水、电梯,消防水系统,通信网络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排烟送风系统,安全防范系统,车辆管理系统,生化池,采暖和空调等。
园林绿化部位:园林绿化分为园林植物和园林建筑。物业的园林植物一般有花卉、树木、草坪、绿(花)篱、花坛等,无林建筑主要有小品、花架、园廊、水体等。这些均是园林绿化的查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