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税制的比较

合集下载

浅析中美银行业税收制度比较

浅析中美银行业税收制度比较

2 我 国银 行税 制现状 及发 展趋 势
金 融 市 场 正 在 不 断 的开 放 , 行 业 要面 对 越 来 越 激 烈 竞 银
行业相 关的税收制度实施 已 2 O多 年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发 生 了 很 大 变 化 , 别是 随着 我 国加 入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 行 的银 行 税 制 已滞 后于 当 特 现 展 需 要 . 此 , 须 立 足 我 国 银 行 业 的现 实 国情 , 革 现 行 银 行 税 制 , 因 必 改
制 度 ,对 我 国银 行 业 税制 提 出建 议 ,使 银 行 拥 有 一 个 良好 的 税 收环 境 , 进 我 国 经 济 的稳 定 发 展 。 促
21 调控 和 规范 促 进银 行 经 营 根 据我 国建 立 的市 场 . 经济体 制 ,商 业银 行是 以独 立 经营 的经 济 实体 存 在 的 , 国
浅 析 中美 银 行 业 税 收 制 度 比较
刊、 斌 ( 天津市地方 税务 局直 属局管理二所)
摘 要 :0 1年 中 国加 入 W T 随着 5年过 渡期 的结 束 , 2 0 20 O, 至 07
年 我 国银 行 业 已经 全 面 开 放 , 内银 行 面 临 着 巨 大 的 挑 战。 国 与 银 国 我
家不 可 以使用 行政 手段 来 干预其 发展 , 是 为 了使他们 的 但 随着我 国金 融市 场 的开放 。 行企业 的竞争将 愈加 激 经营风 险 变得最 小 , 除 或者 是 减小 其 对经济 发展 的负面 银 消 烈 , 银 行 业 税 制 是 影 响 银 行 竞 争 力 的 重 要 因 素 。 我 国 加 作 用 , 而 只能 通过税 收 等方式 对其调 控 。 受历 史 因素 的影 响 , 入 \ 1 以来 ,银行 业 既面 临着 全 方位 的竞 争和 挑 战 , /- 、0 , 又 我 国国 有商 业 银行 之前 有 很长 一 段 时 间属 于 政 策性 银 行 遇 到前 所 未有 的发 展机 遇 。但 是 因为历 史原 因 , 国银 行 的性 质 , 且 存在 着 很 多 的不 良贷 款 , 我 而 很可 能 会 出现 金 融 的税 负相 对于 外 国银行 比较 重 , 大 家都 知 道 , 行 税 制 风 险 , 而 银 不利于 提 高银行 竞争 力。 以 , 所 国家 可 以借 助税 收政 中 的税 收 负担 是 影 响我 国银 行业 竞 争 和 生 存发 展 的主 要 策对 其调 控 , 使企 业 税 收 成本 变 小 , 够更 好 的 解决 不 良 能 因素 之一 。本 文通 过 中 美银行 税 收制度 的 比较 , 出我 国 贷款 , 国际 竞争 中 占据 优 势 地位 , 提 在 并最 终 增 加 银行 盈 利 银 行 的一些 改进 意见 。 能力 , 之 走上快 速发展 的道路。 使 1 中美 银行 业税 制 的 比较 22 流 转税 税率 设计 不 合理 我 国银行 业 的 营业税 税 . 11 税 制设计 原 则 税 制 设计 在税 收中 起着 极 其 重要 率 是 5 , . % 比交通 运 输 业 、 筑 业 、 电通 讯 业 、 建 邮 文化 体 育 的作 用 ,美 国在促 进本 国银行 业 竞争力 的需要 的同时 , 一 业 的税 率 要 多 3 , % 而且 还 需缴 纳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 育 教 般 是尽 量 减 少 税 收产 生 的超 额 负 担和 保持 税 收 中性 为 目 附加 等。在 国外 , 金融 业务通 常是 缴纳增 值税 , 以取得 进 可 的, 以保 证 整个 经 济 链 条 的稳 健 运行 、 保税 收征 管 链 条 项 税 额 的扣 除 ,而且 不 少 国家 都 免征 核 心 金 融业 的增值 确 完整 , 而我 国 对促进 银 行业 发展 和 竞争力 提 高 考虑相 对较 税 。因为营业 税具 有重 复征税 、 不量 能征 税 的根 本 性缺 陷 , 少, 更加注 重 保 障国家 财政 收入 的稳定 和 持续增 长。 以营业 税 为主体 税种 对 金融 业征 税 , 就不 可避 免 的使金 融 12 银行 业税 制 不统 一 根 据调 查 ,从 发 展 历程 的角 业 的承 担 着 更 重 的经 济 负担 , . 使其 收益 率 变得 更低 , 金 给 度来 讲 , 外正 不断 地 转 变税 制 , 变 以 流 转税 为 主 体 的 融业 的资本积 累和 长期稳 健 发展造 成 负面影 响。 国 改 税制 , 渐 变成 以所 得税 为主体 的税 制。 美 国银 行 的税 制 逐 23 结构 性减 税 是发 展趋 势 现 在 的金 融保 险业 营业 . 以企 业 或公 司所 得税 为 主体 , 是如 英 国、 像 日本 、 罗斯和 税税 率 为 5 。据 相 关资 料 显示 , 俄 % 由于 银行 经 营 的金融 业 巴西等 这些 发达 国家也 是如 此。 务 是 不一 样 的 , 计 税 营业 额 包括 贷 款业 务 收 入 、 价 业 其 差 在我 国 目前 的银 行 业税 制 中 , 先我 们来 看 流 转税 制 务 收入 和 中间 业务 收入 , 中 , 行 业 营业 收 入 主要 依 靠 首 其 银 方 面 , 资 银 行 不 仅 需 要 缴 纳 营 业 税 , 要 缴 纳 城 市 维 护 的就 是 贷款 业务 收入 , 缴税 时是根据 其 经 营金 融业务 营 内 还 在 建 设税 和 教 育 费 附加 ,但 是 外 资 银行 就 不用 缴 纳 这 些 税 业 收入 的全额 来计 算 的 , 其他相 关费用都 要 算入其 中。 费。其 次在 企 业所 得税 制 方面 , 内资银 行承 担 的税 负重 , 相 相关 专家分析 ,银行业 的实 际税基 比提供 货物征 收增 对而 言 外资 银行 要轻 些 , 资银 行在 关于 企 业所 得税 方面 值税 的行业较 宽 , 这次 的税制试 点改 革中 , 融保 险业 被 外 在 金 有 一 些优 惠 政 策 , 别是 关 于 税 收扣 除 项 目, 内资 银 行 纳入 了增值税 扩 围范 畴 , 特 跟 可以采用 增值税 简易计 税 方法 , 这 的规 定差 距 还 不小。 而 且 , 对 转贷 业务 的税 收制定 规定 对于 降低试 点地 区金 融保 险业 的税负有 一定 的作 用。 在 时, 国有银 行 与 非国有 银行 的标准 也 不一样 。 从 整体 进 行 考察 , 营业 税 改征 增 值 税 也 是 一项 重 要 “ 13 流 转税 制 度 比较 美 国 等 很 多 国 家 规定 , . 银行 企 的结 构性 减税 措施 ” 财 政部 、 家税务 总局 负责人 这样认 。 国 业 的大 多 数业 务 享 有 不可 抵 扣 的免 税 政 策 , 续 费 、 询 为 , 规 范税 制 、 手 咨 从 合理 负担 的角度来 讲 , 通过 税率 设 置和优 费 等 金 融业 务 需要 缴 纳增 值 税 。所 以 , 根 本 上 来 讲 , 从 我 惠政 策过 渡 等措 施 , 不断减 轻 改 革试点 行 业总体 税 负。从 因 们 可 以对银 行 等 金 融业 和 其他 服 务 业 的营 业 税征 收增 值 现行征 收增值 税 的行 业 的角 度来讲 ,无论 在哪 个地 区 ,

中美企业所得税lob条款

中美企业所得税lob条款

中美企业所得税lob条款在公司税制方面,美国是古典模式的典型代表,即对公司收入征收公司所得税,对获得股息分配的自然人股东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与我国企业所得税不同,主要表现在税收管辖权、税率、税基、征管手段等方面的差异。

首先,两国在税收管辖权上存在差异。

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在税收领域的主权,是一国政府行使主权税收时所拥有的管理权。

它是独立的、排他的。

目前,在国际税收领域,存在三种税收管辖权,即收入来源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中国实行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美国同时采用三种税收管辖权。

其次,两国税率也存在差异。

在税率设计上,美国采取超额累进税率,对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美元至33.5万美元之间的,加征5%的附加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万美元的公司,要缴纳的附加税是超过1500万美元的应纳税所得的3%或10万美元的应纳税所得的3%,二者取较小者。

主要从事提供服务的公司,只按35%的比例税率纳税;外国在美国从事贸易经营活动的所得,按照美国公司所得税的累进税率征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则与之不同。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考虑到许多利润水平低下的小型企业,税法又规定了两档照顾性税率,即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如果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予以弥补,按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

第三,两国的税基也不同。

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应税所得总额要经过一系列的扣除,这在中国和美国是一致的。

但是在哪些项目可以抵扣,每个项目要抵扣多少的问题上,两国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比如税基减免的规定,美国对有形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

而在中国,一般采用直线折旧法。

除非另有规定,例如证券公司的电子设备和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的折旧或摊销年限为2年,可以采用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中国税收制度与欧美国家有何不同

中国税收制度与欧美国家有何不同

中国税收制度与欧美国家有何不同
一、税种类别不同:
二、税收比例和税率不同:
中国税收负担相对较低,税率较低,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3%或17%,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而欧美国家的税率相对较高,个人所得税和公司税的税率普遍在30%以上。

三、税制结构不同:
四、税收征管方式不同:
五、税收优惠政策不同:
六、税收透明度和税务管理水平不同:
中国的税收透明度和税务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存在一定的违法和逃税现象。

而欧美国家致力于提高税收透明度和加强税务管理,征税程序更加规范和严格。

总体而言,中国税收制度相对较为简单和灵活,注重经济发展和税收收入的增长,而欧美国家的税收制度相对较为复杂和完善,更注重税收公平和社会福利的保障。

不同的税收制度反映了各国在经济发展、税收收入和社会公平等方面的不同需求和优先考虑。

中美税制差异比较

中美税制差异比较

Abstract: As I studied my selective course named Finance and Taxation this term, I would write a paper titled with Comparison on the Differences of Tax System between US and China. Being two influential countries in present world, there arebig differences on state system, social environment, and national idea between US and China. And that is exactly what taxation bases on; therefore, as a part of state policy, taxations certainly differ. We can better understand the reason why our country enacted relevant laws or policies through searching and analyzing the differences. Besides, we can also assess rationally which one is better and learn the excellences from them.摘要:作为当今世界极具影响力的大国,中国和美国在国家制度、社会环境、思想观念等方面都存在有很大的差异,国家财政与税收作为根植于社会环境和思想观念中的国家制度的一个分支,必然也会不同。

通过寻找、分析两国的差异,能使我们更加了解我国制定相关政策制度的原因,能够合理评价两国制度孰优孰劣,能够通过比较学习他人的优胜之处。

中美企业所得税比较PPT参考

中美企业所得税比较PPT参考

2021/3/10
授课:XXX
3
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这一时期的 税制改革中,建立涉外所得税制度(包括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 税)是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措施先行出 台的,它标志着中国所得税制度改革的起步。
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后期。 在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中,开征国营企业所得 税是作为中国继农村改革成功以后的城市改革、 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出台 的,它标志着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全面 展开。
班子中,有一名副局长专职主管信息化建设工
作并兼任首席信息官(CIO)。收入局设有两
`府宣布新的加速折旧法,规定企业设备折旧年限可以缩
短20%。 ----1977年卡特政府引入大量的税收优惠措施, 扩大了减免税的范围
授课:XXX
4
所得税的申报方式
2021/3/10
授课:XXX
5
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预缴是指 如果该季度有利润,所需要缴纳的 所得税,就是“预缴”。它是针对 年终汇算清缴而言的,因为年终汇 算清缴时,还要做纳税调整,然后 计算全年应缴的所得税,再扣除1— 4季度己缴纳的,所以季度缴纳的, 就叫做预缴。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查账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 收。 企业所得税具体的征收方式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其预缴期限是否按 月还是按季同样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2021/3/10
授课:XXX
13
2021/3/10
10
为了提高纳税服务和征收效率,他们高度重视
税收信息化建设。在国内收入局总部的局领导
2
什么是所得税?
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 (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 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是国家㼧 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手段。

中美银行业税制的比较与借鉴

中美银行业税制的比较与借鉴

准 备金 的提取要 按国际通行 的五级分类标准进 行。 顺应 国际上 企业所 得税税率 普遍 降低的趋势 ,建议 适 当降低银 行所 得税税 率 为 1 % 、2 % 2 % 的三级超额 累进税率 。 5 0 5 2 取消城市维护 建设税 、教育 花 税
利息 收人、 续贯收^ 、 手 买卖 有 价证 券 、9, ∞差 价 牧人 t ' E 《 一般 贷教 业务 以 利息 收人 金额 为计税依据 ;  ̄ 转贷业 g, - E 务 以赞 歌捌 息减 去借 藏利 息 后的 余额为计税婊 据) 。 贿 梢合 同 购销 金毫 为计 税 曩 铱据 。 藏 合同以 借款金龋为 格 计税依据 。 记载资金的 账簿以 褒 收资本 和 资本 公积 的合 I 十 金额为 计 依据 。 税
要 】2 0 年 银 行 业 已 全 面开放 ,比 较 中 外银 行 税 负,认 07
为国内银行税 负过重 、内外 资银行税制不 同、税制设计粗糙等 ,
借 鉴 国外 税 法 ,提 出银 行 税 制 改 革 的建 议 。
税 负 水 平 1 % ~2 5 %相 当 。
第二 ,改变计税依据 。营业税的税基是贷款利息收入 .但 当
税漏洞 。 4 合 理 规 范银 行税 制设 计 .
二 外 国的银行税 制 1 美国银行税 制 . 美 国是 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 的国家 , 联邦和其5 个卅f O 各有 自 己的税法 ,联邦政府的税收主要依 靠所得税 ,州政府主要依靠销 及地方政府设置 的各个税种 中 .公 司所得税是其 主要 税种。
中国银行业适用的税种主要有企业所得税 、房产税、车船使 坏 账核销等银 行业影响较大 的扣除项 目,应进 行适当调整 ,计
用税三种直接税和营业税 、印花税 、契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 税 工资的规定应 当取消 ,坏 账核销标准应 适当放宽 ,贷款坏账 育费附加等 间接 税。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摘要】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在征收对象、税率调整、税收政策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差异。

本文从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情况出发,对比分析了二者之间的主要差异,评估了各自的优劣势,并探讨了导致这些差异的影响因素。

通过对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本文总结出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在征收效率、社会公平和财政收入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和优劣势。

结合对比分析结果,提出了相关建议和展望,为未来改善中美个人所得税制提供参考。

最终可以得出,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在一些方面存在着借鉴与优化的空间,有望在未来实现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差异比较、优劣分析、影响因素、发展趋势、对比分析、建议、展望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从事经济活动所得收入征收的一种税种,是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美两国都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个人所得税是两国税收体系中占比重要的税种之一,在税收政策以及国家财政收入中起到重要作用。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着一些差异,这些差异可能源自国家的不同税收制度、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政治制度等方面。

比较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差异,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两国的税收政策以及国家财政收入情况。

对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优劣比较和分析,也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启示,帮助我们更好地制定税收政策,促进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深入研究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差异以及优劣比较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1.2 研究意义个人所得税是一个国家财政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益。

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在征收对象、税率结构、税收政策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通过对比分析这些差异,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两国税收制度的特点和优劣势,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借鉴和启示。

研究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两国税收政策的背景和目的,促进中美两国在税收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协调和发展。

我国与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差异

我国与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差异

我国与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差异
我国与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许多差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几个方面:
1. 税率不同
美国个人所得税有7个不同的税率档次,税率从10%到37%不等,随着收入水平的增加而增加。

而我国个人所得税按照11个不同的税
率档次征收,税率从3%到45%不等,也是随着收入水平的增加而增加。

2. 抵扣不同
美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各种不同的抵扣和减免,例如:标准抵扣、房屋抵扣、慈善捐赠抵扣等。

而我国个人所得税则主要包括起
征点、专项附加扣除等抵扣和减免方式。

3. 税制结构不同
美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全球所有收入的综合征税制,即美国全球
公民和永久居民需缴纳全球范围内的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
则采用居民个人所得税的分类征收制度,仅征收我国居民个人的境
内所得。

4. 纳税义务不同
美国国内和国外的所有公民和永久居民都需要按照所得状况纳税,即使他们在国外工作或生活,也需要缴纳美国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则定了不同的纳税义务,根据境内所得和境外所
得的不同,纳税义务也有所不同。

中美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比较

中美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比较

中美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比较1 美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从税制模式上看,美国个人所得税属于典型的综合课税制,是对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各项收入,经过两次扣除,减去各项符合标准的费用,就其余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概括地来说,美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步骤如下:1。

1 计算调整后的毛所得调整后的毛所得=各项毛所得—免税项目-调整项目1.2 计算应税所得应税所得=调整后的毛所得-标准扣除(或分项扣除)-个人宽免额1.3 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税率应申报缴纳(退)税额=应纳个人所得税额-预缴税款—税收抵免由此可以看出,美国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包括免税项目、调整项目和标准扣除(或分项扣除)与个人宽免额.免税项目主要包括:捐赠,与雇佣、人力资本的回收和投资有关的项目,其中,与雇佣有关的占比重最大,如雇主所提供的保险计划,在美国,只要公司为自己的员工提供的保险计划符合美国税法的相关规定,雇主和员工都不必为此支付税收。

调整项目是纳税人在经营中发生的,与取得所得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经营费用或亏损、资本利亏等。

个人宽免额及标准扣除(或分项扣除)是纳税人及其赡养人的生计费用扣除。

2 美国个人所得税扣除制度特点2.1 实行综合所得税课税模式,体现支付能力原则或量能课税原则美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综合所得税课税模式,将各种来源各种形式的收入汇总后,通过2次扣除,减去免税项目,扣减成本费用及生计费用,就其余额按照适用的税率课征个人所得税。

它能够体现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水平,并且不缩小其税基,还能体现支付能力原则或量能课税原则.2。

2 扣除标准指数化,使税法的稳定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扣除标准指数化是指按照每年消费物价指数的涨落,自动确定个人宽免额和标准扣除,以便剔除通货膨胀的名义所得增减的影响。

考虑到通货膨胀会形成纳税人名义收入的虚增长,并因此加重纳税人的税负,美国政府每年都根据通货膨胀因素对标准扣除和个人宽免额进行指数化调整,例如2006年个人宽免额为3300美元,2007年为3400美元,2008年为3500美元,同时,2004年CPI指数为188。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劳务、财产性权益等所得征收的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中美两国都是世界上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之一,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也有各自不同的体系。

本文将对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比较,并对其优劣势进行分析。

一、对比分析1.税率结构在税率结构上,中美两国存在较大差异。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分为七个档次,税率从3%到45%不等。

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分段累进税率,分为七个档次,税率从10%到37%不等。

从税率上来看,美国的税率更为平均,而中国的税率则偏向富人征收更多的税款。

2.税基范围在税基范围上,中美两国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主要征收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除了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外,还包括了股息、利息、租金、资本利得等各类财产所得。

换言之,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更为全面,对各类收入都进行征税,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则相对狭窄。

3.税收优惠在税收优惠上,中美两国也存在差异。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各种各样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抵扣子女教育费用、医疗费用以及房屋抵扣等。

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则相对较少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很难享受到税收优惠。

4.征收程序在征收程序上,中美两国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程序相对简单,主要采用代扣代缴的方式,税款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程序相对复杂,需要个人自行申报纳税,并且拥有较多的自由裁量权。

二、优劣分析就税率结构而言,美国的分段累进税率更为平等和公平,能够有效调节贫富差距。

而中国的超额累进税率存在富人纳税较高的问题,导致了贫富差距的扩大。

就税基范围而言,美国的个人所得税覆盖面更广,能够更全面地征税,确保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的税基相对狭窄,导致了国家财政收入的不稳定。

三、结论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税率结构、税基范围、税收优惠和征收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各自具有优劣势。

减税与刺激消费的中美税制比较

减税与刺激消费的中美税制比较

现行 的是 间接税 为 主体 的税 制结 构 。 美 国 的现行 税 制 以直 接税 为 主 体 。美 国税 收制 度 的发 展 大体 经 历 了三 个 阶段 。即 以关 税 为 主体 的 间接税 阶段 , 以商 品税 为主体 的复税制 阶段 和 以所得 税为 主体 的 复税 制 阶段 。在 美 国建 国初期 , 收收入 税
内消费 税 、 税 和企业 所 得 税 , 现 我 国 的间 接税 一 关 发 直 以来 占绝对 的比重 , 尤其是 从 1 9 以来 , 9 0年 间接税 占税 收 收入 的 比重一 直 维 护 8 %左 右 。嘶 以 , 0 中国
管齐下 ” 的政策 : 四万亿 ” 案拉动投资增 长 , 结 “ 方 “ 构性 减 税 ” 图促 进 内需 和 出 口。从 当前 全 球 经 济 力
收 收 入 ( 者 财 政 收入 ) 或 中流 转 税 收 入 比重 占主 体 。 我们 为 了考 察 不 同 的税 收 制度 下 减 税对 扩 大 内需 的 不 同机理 , 用 了直接 税和 间接 税 的分类 方法 。如表 采 1 所示 , 过 简单 计算 我 国 的 国内增值 税 、 经 营业 税 、 国
文献 标 识码 :A 文 章 编 号 :10 — 3 2 2 1 ) 6 0 4 — 5 0 9 2 8 (00 0 — 0 5 0 中 图分类 号 :F 1 . 8 04 2
面 对 经 济 危 机 , 国 都 把 税 收政 策 , 其 是 减 各 尤 税 作 为非 常重 要 的政 策 手 段 。 中 国政 府 采 取 了 “ 双 不 断改 革

中美税制差异与影响减税的不同因素
1 中美税 制差异 .
学者们一般认为我 国是“ 流转税为主体” 的或者 是“ 流转税和所得税双主体” 的税制结构 , 在整个税

中美税制

中美税制

中美税制的比较一、中美税制模式比较美国现行税制模式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787年~1861年)以关税为主体的间接税阶段,第二阶段(1861年—1913年)以商品税为主的复税制阶段,第三阶段(1913年至今)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税制阶段。

美国现行税制仍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税制结构,并且是以个人所得税为主的所得税制。

我国现行税制模式是以流转税为主体、所得税为辅的复税制模式,并且是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的流转税制。

可以看出,美中两国都是复税制模式,但美国是以所得税(直接税)为主体,我国则以流转税(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其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美国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是实行鼓励竞争及自由贸易政策的要求。

第二,是缓和社会各阶层矛盾的要求。

第三,是调节控制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矛盾的要求。

第四,美国以所得税为主体税,最主要的是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很高的人均国民收入作为基础。

中国选择流转税为主体税,其原因主要在于:首先,确保财政收入的需要。

其次,这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

同时,所得税在征管上难度较大,企业财务建帐状况较差,税务部门的征管条件也相对落后,税收征管的社会基础也比较差,如民众自觉纳税的意识淡薄,依法惩治偷逃税者处罚较轻等等。

因而选择流转税为主体税是客观需求,也是客观限制。

一、中美两国税收制度的现状比较(一)税收管理体制上的差别目前,我国税务机关设臵的层次和结构是:国家税务局是中央税务机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是税收管理的地方组织机构。

地和县税务局的机构设臵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上级税务局垂直管理;另一种是受上级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

我国普遍推行了“征、管、查”三分离和“征管、检查”两分离征管模式,其机构也大都按照此要求设臵了征收、管理、检查三个机构。

因此,在我国的税收机构设计路上,由于征税机构职能分散,职能界限不清,而且相互之间又有隶属关系和牵连关系而导致机构十分臃肿,行政成本十分高。

中美税制比较

中美税制比较

一、中美税制模式比较美国税制模式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913年前,先后经历了以关税为主体的间接税阶段,和以商品税为主体的复税制阶段,1913年至今,为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税制阶段。

并且是以个人所得税为主的所得税制。

美国不承认税收饶让抵免,这使得许多发展中国家给予美国公司和美国投资的公司的优惠最终并未使纳税人受益,而是流入美国财政部。

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这种税式支出刚好弥补了一部分美国的财政赤字,这也是美国防止国内资金过度外流的一个措施。

基于确保财政收入的需要,同时也是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中国把流转税作为主体税。

这个选择既是出于客观需求的考虑,也是一些客观条件的限制。

一方面,我国所得税的征管方面不够完善,税务部门征管条件受限,企业建账体系存在较大缺陷等都加大了税收征管难度;另一方面,税收征管的社会基础薄弱,民众缺乏自主纳税意识,相关机构对逃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惩罚力度不够,导致税收征管情况不容乐观。

经历几十年的税收实践,虽然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在不断上升,但流转税的比例仍超60%,因此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规定我国的现行税制模式是以流转税为主,所得税为辅的复税制模式,并且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的流转税制。

对比同样为复税制的美国,我国以流转税(间接税)为主体税,而美国则是所得税(直接税)为主体税,产生差异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美国现行的税制模式实现了国家鼓励竞争,支持自由贸易政策的目的;第二,是缓和社会各阶层矛盾的要求;第三,调节控制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的矛盾;第四,美国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以及较高的人均国民收入为实行所得税模式提供了经济基础。

在税制的结构上,美国是一个以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

据统计,在联邦一级,联邦财政收入中主要收入为个人所得税收入,其次是社会保险税,公司所得税,消费税、关税、遗产税、赠与税和其他各项税收等。

中国则是一个以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增值税占全部财政收入的半数以上,而美国虽对增值税研究多年,却一直没有征收。

中美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差异

中美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差异

一.新的企业所得税的意义详细规定了国税与地税的征收范围,修正了之前办法的模糊定义。

合并了原来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

对外资企业不再给予“超国民待遇”。

新税法总体上比原来的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规更为简化、宽松基本税率调低至25%,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优惠税率,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促进了企业更好的发展。

并且在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产业实施税收优惠,更好的体现了税收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政策导向能力。

1、纳税人旧条例: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主要包括:(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旧外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公司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

新税法: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而是对投资人或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

2、税率旧:纳税人应纳税额,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3%。

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

新: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

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

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减税降费是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振企业居民信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

美国在2017年12月税改方案落地,预计十年减税1.5万亿美元,中国近年来也大力减税降费。

在中美贸易摩擦和全球产业竞争的背景下,中美税负孰高孰低?税制有何不同?如何改革中国税制?摘要一、中美税收制度对比: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对税收的征收和使用相对独立,税收法制化程度高,以直接税为主。

中国税权高度集中,以间接税为主,法制化程度有待继续提高。

美国实行财政联邦主义,联邦、州和地方相互独立,没有上下级关系。

美国联邦政府税收主要来自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州政府主要来自所得税、一般销售税和总收入税;地方政府主要来自财产税。

税制相对独立,以直接税为主。

中国1994年建立了中央、地方的分税制,但税权高度集中。

中国根据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划分为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地方税。

税收主要来自增值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消费税,以间接税为主。

税收的法制化程度不够健全,存在寻租空间,非税收入比重较大,地方自由裁量权较大,部分地方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二、中美宏观税负对比:中国全口径的宏观税负(含土地出让收入)高于美国,非税收入占比更高。

1)全口径的财政收入包括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以及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全口径下2018年中国的“宏观税负”为35.2%,高于美国的26.3%,美国减税后可能减少宏观税负平均0.8个百分点/年,对中国产生压力。

如果考虑中国社会保障的低层次和发达国家的高福利,中国宏观税负偏高,大量财政预算收入用于供养庞大的机关事业单位队伍和建设性支出,民生支出虽然有所提高但与居民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

2)中国的非税收入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收入。

中国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仍较高,2018年为14.7%。

美国联邦非税收入在美国联邦财政收入占比较低,不足4%。

近年来中国持续推动减税降费,税收收入、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持续下降,但是土地出让收入、社保收入持续上升带动宏观税负上升,抵消了部分减税降费的成果。

中国税收制度与欧美国家有何不同

中国税收制度与欧美国家有何不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税收制度与欧美国家有何不同篇一:关于西方国家税收制度摘要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世界各国都纷纷进行税制改革,其主要原因是20世纪后期西方发达国家的两次经济危机带来负面影响以及税制自身的弊端.我国通过1994年的税制改革我国初步建立了分税制模式,基本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的需要.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税制的改革与完善已成为必然.西方国家税制改革虽然体现许多共同的趋势,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所以税制改革不应只看税制的优、缺点,更应该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国情因素,不能麻木的照搬照抄西方国家的税制改革,在追求税制国际化的同时要注意与税制的本土化相结合,立足于本国现实来开展税制改革.本文以西方税收理论为基础,借鉴西方税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分析西方国家税制改革的基本趋势并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税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提出了若干建议.1.王乔.席卫群比较税制20xx2.殷玉辉.龙晓柏西方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及对我国税改的启示[期刊论文]-江西社会科学20xx(08)3.刘军.郭庆旺世界性税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20xx4.李大明中国税制应走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发展道路[期刊论文]-涉外税务20xx(02)5.刘京焕.陈志勇.李景友财政学原理20xx西方发达国家税制改革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了解西方发达国家近年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将给我国税制改革工作带来诸多有益的启示。

西方发达国家税收制度的最新发展状况,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各国宏观税负出现下降趋势。

发达国家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税制改革的主旋律是减税,然而减税减的只是所得税的名义税率或边际税率。

税改开始阶段,各国在降低税率的同时,将所得税的税基却相应拓宽了。

这样,发达国家初期税改的减税,实际上并没有影响税收收入的规模。

相反,各国税收收入的水平还普遍出现不降反升的现象。

从上世纪9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开始,随着西方各国财政状况的逐步好转,一些国家在税制改革中相应加大了对税收优惠措施的运用,不再一味追求“宽税基”的原则,这自然造成了税收收入规模的下降。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率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递进式税率,税率随所得增加而逐步提高。

目前个人所得
税税率分为7个级别,最高税率税率为45%。

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则采用的是分段式税率,不同层次的收入按不同税率征税。

目前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也分为7个级别,最高税率
为37%。

二、免税额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有一定的免税额,例如年终奖金免税额为4800元,外籍人员个税起征点为4800元。

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则没有免税额,但有不同的抵税方式,如个人退休金计划、房贷利息、子女教育费用等,可以通过减少应缴税款来获得税收优惠。

三、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相对较少,主要包括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方面。


美国则推出了众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子女税收抵免、环保税收抵免、慈善捐助税收抵免等,提高了纳税人的福利。

综合以上几点,中国税制优缺点分别为:
优点:
1. 有一定的免税额,给予纳税人一定的减税福利。

2. 个人所得税采用递进式税率,能够更好地体现“富人多纳税”的原则。

1.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相对较少,给予纳税人的福利较少。

2. 所得分配不均,大量高端人才的离去给国家和地方财政造成了较大压力。

2. 各州税制差异较大,可以更好地体现地方特色和需求。

1. 个人所得税没有免税额,纳税人需自行支付所有应税款。

2. 所得分配不均,少数富人占有大量资源,导致失业率增加,社会不稳定。

[精品]中美税制的比较

[精品]中美税制的比较

[精品]中美税制的比较
中美两个大国的税制分别在不同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下逐步形成。

中国税制的历史
可以追溯到封建时期,但现代税制的建立还是要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开始计算,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制的建立和发展。

美国的现代税制可以追溯到美国独立战争之前的英国殖民时期,故美国比中国的现代
税制还要早发展。

在税务管理方面,中美两国都有相同的原则和方法。

他们都依赖于税收征收与管理部门,即税务局,在这些任务中使用最新的计算机和通讯技术。

然而,在政策制定方面,两国存在一些显着的差异。

一种差异是税率。

美国税率较低,为15%至39%,但在所有层次上都有个人退税额。

相比之下,中国的税率较高,从3%到45%,检查退税的机制也不太完善。

其次,另一个差异是税基和税种。

美国政府可以征收许多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公
司所得税、消费税和财产税,而中国政府的征税基础几乎只是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

此外,在税法方面,美国也将多个条文列入法律,而中国的法律虽然正在不断改进,但仍需要进
一步完善。

最后,我想说的是,虽然中美两个国家有很多不同的税制,但是这些国家的税收系统
都是基于它们特定的历史、文化、政治以及社会化因素而建立起来的。

总的来说,中美两
国都在不断改进和完善他们的税法,他们在税收领域也有很多值得彼此借鉴和学习的方
面。

中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

中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

中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一、本文概述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美两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经济体,其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深入分析和比较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异同,探讨两国在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税率结构以及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差异和特点,从而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借鉴和参考。

本文将简要介绍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和发展历程,为后续的比较分析奠定基础。

随后,文章将重点分析两国在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上的主要差异,包括税基的确定、税率的设置、扣除和免税政策的实施等方面。

本文还将探讨中美两国在税收征管和国际税收合作方面的不同做法,以及这些差异对纳税人行为和国家税收收入的影响。

通过对中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本文不仅有助于加深对两国税收政策和法律实践的理解,而且能够为我国税制改革提供国际视角和经验借鉴。

在此基础上,文章最后将提出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建议和对策,以期促进我国税收制度的优化和发展。

二、中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概述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来构建的。

这一制度旨在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根据个人所得的额度和来源的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率和扣除标准。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以《美国国内税收法典》为主要法律依据,其核心是通过联邦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同样采用累进税率制度,但税率结构和扣除项目与中国有所不同。

中国的税率结构:中国个人所得税采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从3至45不等。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等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税率而对于经营所得等类别的所得,适用5至35的税率。

美国的税率结构:美国个人所得税采用七档累进税率,税率从10至37不等。

税率的适用依据纳税人的申报状态(如单身、已婚共同申报等)和年收入水平来确定。

中美员工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政策比较

中美员工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政策比较

中美员工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政策比较一、中美员工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政策比较二、中美员工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政策发展历程比较三、中美员工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优缺点分析四、中美员工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企业的影响比较五、中美员工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政策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比较一、中美员工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政策比较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许多公司为奖励员工广泛推广股票期权计划。

对于普通员工而言,这是一种机会获得雇主发放的股票。

在中国,股权激励的普及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此后各种激励方式逐渐发展。

同时,关于员工股票期权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也开始逐渐完善。

在美国,股权激励一直在不断发展,而且相应的税法规则也非常完备。

1. 中美员工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适用范围在中美两国,员工股票期权的个人所得税适用范围存在差异。

在中国,股票期权的个人所得税适用范围较为广泛,包括职工持股、股份转让、股权激励计划等多个方面。

在职工持股方面,法律规定,只有当股票行权之后,职工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股权激励计划方面,公司可以根据员工股票期权行权的市场价值,帮助员工缴纳所得税。

在美国,个人所得税不仅适用于股票期权,也适用于当下股票的价值。

在美国,单独持有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的税务处理方式与内容较少,大量的税收法规仅限于执行期间内股票期权的转让和行使的情况。

总的来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比较倾向于保护员工权益,而美国则更注重维护税务的规律性。

2. 中美员工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税率比较税率是一个国家税收政策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

对于员工股票期权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税率也会影响到员工的个人收益。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人民币,累计税率从3%到45%。

对于工资和薪金所得,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人可享受一定的免税政策。

而对于股票期权收益,个人所得税率从20%到30%,税率相对较高。

在美国,个人所得税法规有三重,分别是扣缴税、自助纳税和估算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美税制的比较摘要:美中两国都是复税制模式,但美国是以所得税(直接税)为主体,我国则以流转税(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

其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美国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是实行鼓励竞争及自由贸易政策的要求;是缓和社会各阶层矛盾的要求;是调节控制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矛盾的要求。

另外,无论从广度与深度上,我国税收的宏观调节与美国相比都有很大差距。

从微观方面看,美国对企业主要是采用降低所得税税率,而中国大多采用减免优惠来进行调节。

美国的调低税率是税收本身的操作,有利于维护税收的规范性,中国的减免税方式更多的是一种行政上的操作,对市场经济运行会起一定的扭曲作用,会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

这也是目前我国所得税制不完善、不规范的原因之一。

与美国相比,我国的税收征管有以下缺陷:税收征管的方式还比较落后,自行申报纳税与计算机服务管理不普遍;税务代理制还有待规范和完善;税收执法不严,越权减免和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执法现象还普遍存在;税务监督不力,收效不大。

通过对中美两国税制主要方面的比较,有以下启示:税制改革与建设中主体税的选择问题;改革税收的调控方式,提高税收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完善税收征管模式,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和方法,坚持以法治税;完善税收征管模式,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和方法,坚持以法治税。

关键词:税制模式复税制流转税财政职能调节经济纳税申报税务审计以法治税一、中美税制模式比较美国现行税制模式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787年~1861年)以关税为主体的间接税阶段,第二阶段(1861年—1913年)以商品税为主的复税制阶段,第三阶段(1913年至今)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税制阶段。

尽管在二三十年代美国相继开征了联邦赠与税、社会保险税并在60年代已上升为联邦税收中仅次于个人所得税的第二号税种,而且从80年代起两次减税改革使得所得税比重有所下降,但美国现行税制仍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税制结构,并且是以个人所得税为主的所得税制。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税收实践,尽管在1994年进行了税制改革,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所上升,但流转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比重依然超过60%,因而我国现行税制模式是以流转税为主体、所得税为辅的复税制模式,并且是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的流转税制。

可以看出,美中两国都是复税制模式,但美国是以所得税(直接税)为主体,我国则以流转税(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其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美国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是实行鼓励竞争及自由贸易政策的要求。

美国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国家,经济竞争异常激烈,其经济政策主张自由贸易,鼓励竞争发展。

它的经济基础是私有制,国家一般不干预企业的经营。

所以在选择税种时,资产阶级学者强调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使之最小限度地制约商品经济中的竞争。

按他们的观点,流转税中很多税种是按部门、行业或产品设置的,容易妨碍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的竞争,而所得税则为企业开展广泛的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二,是缓和社会各阶层矛盾的要求。

美国社会充满了贫富对抗和阶级矛盾,为了缓和这些矛盾,公平税负,资产阶级必须做一些让步和协调。

所得税在调节各阶层收入、缓和矛盾方面较之流转税更为有利。

第三,是调节控制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矛盾的要求。

所得税具有“内在稳定器”作用,在调节社会总供求时比流转税更为有效。

第四,美国以所得税为主体税,最主要的是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很高的人均国民收入作为基础。

所得税是对所得额征收的,必须有相应的经济条件为基础,美国是当今世界最富有的国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3万美元以上,使所得税的征收有丰富的税源、宽厚的税基。

而且其在经济管理、会计核算与征收管理方面都很先进,再加上长期以来形成的良好的纳税意识,为所得税的征收提供了便利条件。

中国选择流转税为主体税,其原因主要在于:首先,确保财政收入的需要。

相对于所得税,流转税的税源更为普遍,因为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与劳务的交换无处不在,有了流通额就有了流转税,征收阻力相对较小且收入稳定。

因而流转税对促进我国经济增长、保证财政收入更具优越性。

目前我国仅增值税收入约占全国税收总额的40%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其次,这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

我国生产力相对落后,人均国民收入低,目前人均国民收入仅1000美元,缺乏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经济基础。

同时,所得税在征管上难度较大,企业财务建帐状况较差,税务部门的征管条件也相对落后,税收征管的社会基础也比较差,如民众自觉纳税的意识淡薄,依法惩治偷逃税者处罚较轻等等。

因而选择流转税为主体税是客观需求,也是客观限制。

二、中美税收负担与职能之比较衡量一国总税负的指标为税收总额占国民收入的比值。

美国税收总额占国民收入的比值在1992年为38.8%,到1996年约为47%,平均每年上升约2个百分点,这种变化仍在继续中,属于真正的高税负国。

我国税收总额占国民收入的比值1985年为22.77%,1990年为15.8%,1996年为10.06%,达到历史最低点。

1998年稍有回升,为10.76%。

13年间该比重一路下滑,平均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降幅达55.3%,不仅大大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税负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属于真正的轻税负国。

税收总额占国民收入的比值大小,决定了中央的财政,中央财政的大小又决定了中美两国在宏观调控上的能力及效果差异。

首先,税收财政职能的比较。

税收财政职能是税收最基本的职能。

中美两国都很重视运用税收来聚集财政收入,而且是最主要的手段。

美国税收占财政收入的98%左右;我国税收占财政收入也在90%以上,在特定时期甚至更高。

可以看出,中美两国都是税收占财政收入的高比例国家,两国在实施运用税收聚财职能方面比较切实和富有成效,当然中国的税收财政职能还有更大的潜力。

其次,税收调节经济职能的比较。

从宏观方面看,中美两国的税收调节范围都很广,但美国的税收几乎涵盖了所有含有应税行为的经济活动与社会活动,而中国的税收覆盖面相对窄小,还有大量没有包容进去的经济行为与社会活动。

现有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征收范围较之美国尚不到位,税基较狭窄;一些既能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又能增加财政收入的税种,如社会保障税、不动产税、遗产赠与税等,在美国早已成为成熟税种,在我国还未开征。

因此,无论从广度与深度上,我国税收的宏观调节与美国相比都有很大差距。

从微观方面看,美国对企业主要是采用降低所得税税率,而中国大多采用减免优惠来进行调节。

美国的调低税率是税收本身的操作,有利于维护税收的规范性,中国的减免税方式更多的是一种行政上的操作,对市场经济运行会起一定的扭曲作用,会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

这也是目前我国所得税制不完善、不规范的原因之一。

三、中美税收征管之比较美国税收征收管理的特点是:第一,税收管理普遍实行纳税申报,尤其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计算机服务与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是其特色。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通过预扣、自估缴纳和自行申报3种形式进行。

其中自行申报率一直保持在83%左右,强制征收3.6%左右,两者相加为86.3%,国内收入局的目标是到2001年,通过自行申报和强制征收要达到至少90%的应征税款。

第二,税务审计的社会专业化。

税务审计几乎是美国每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项目,有的还聘请税务专家办理税收业务,随时为客户办理纳税设计和税务咨询业务。

它反映了美国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趋势,更重要的是它对促进美国税收决策的公开化与税收法规的透明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三,高度的以法治税。

以法治税是税收的本质要求。

美国的税务部门在执法上对法律负责,具有相当的独立性、足够的权威与权力。

以法治税不仅是对纳税人,在本质上更是对税务机关的要求。

第四,税务征管机构既负责税收的征管,又拥有税务监督的职责和权力。

美国联邦税务局的征管机构中,专门设置有税务犯罪的调查部门,负责税务案件的调查。

税务部门早已拥有巨型计算机系统,可直接查询全国所有纳税人历年的详细资料,每年抽查140万份左右的纳税申报表,抽查率为1.5%,对违法行为严厉惩处,执法、监督机构的权威性强,行政干预较少。

与美国相比,我国的税收征管有以下缺陷:税收征管的方式还比较落后,自行申报纳税与计算机服务管理不普遍;税务代理制还有待规范和完善;税收执法不严,越权减免和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执法现象还普遍存在;税务监督不力,收效不大。

四、借鉴的思考通过对中美两国税制主要方面的比较,有以下启示:第一,税制改革与建设中主体税的选择问题。

这个问题一直是我国税收理论界争论的焦点之一,相当一部分人认为,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税收结构,应当是以所得税为主体。

通过比较使我们认识到,税收结构的转换是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运行特点相联系的。

当前中美两国分别处于不同的阶段,中国是经济不发达国家,以流转税为主,流转税是效率型税,美国在进入其经济发展的第二阶段时,从以流转税为主向所得税为主过渡,在进入经济高度发展阶段时才以所得税为主,所得税是公平型税。

所以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以流转税为主体毫无疑问,但随着近年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随着国民收入分配不断向个人倾斜,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需要逐渐提高所得税的地位,使其在集中收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所以我国目前主体税的替换只能是渐进的。

如果说以往税制改革的着力点主要放在间接税流转税,那么今后应以直接税所得税为重点,建立一个适应我国国情的双主体税制模式。

这样的税制模式既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又有利于政府职能的实现;既能促进经济发展又可调节社会收入差距。

第二,改革税收的调控方式,提高税收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

要将我国现行税制中流转税、所得税等各种税都有优惠转变为以所得税为主的税收优惠;要规范涉外税收优惠,将现行的经济区域优惠、企业性质优惠和资金来源优惠转变为以产业倾斜为主、个别区域照顾为辅的税收优惠。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制定税收的政策导向,促进技术进步和环境保护。

同时给老少边穷地区的优惠应持续,只是在度上应有所侧重和调整;改革税收优惠方式,除税收减免外,要主要采取加速折旧、投资抵免、提高费用扣除率等间接减免的优惠方式,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与创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遗产税。

第三,完善税收征管模式,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和方法,坚持以法治税。

建立和完善纳税申报、代理和稽查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征管体制,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加速计算机网络建设,通过税务部门与银行、海关、企业等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加强信息交流,防止偷逃税,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提高征管效率。

同时尽快建立全国性的国际商情网络与信息情报中心;坚定地坚持预扣(代扣代缴)税制度。

预扣税制度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在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美国个人税自行申报率如此的高,其税款的大部分仍然是通过预扣获得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