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供给侧改革系列研究
浅谈中美税收制度的比较

浅谈中美税收制度的比较作者:李琳牛梦娇来源:《企业文化·下旬刊》2015年第06期摘要:文章重点阐述了美国的税制结构及征收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从多个角度对中美税制进行了比较与分析,通过学习和借鉴美国税收制度为当前我国税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
关键词:美国税制;税制;比较建议一、美国现行税收制度及征管体制(一)美国现行税收制度联邦政府主要税种分为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工薪税,遗产和赠与税。
州和地方政府主要税种分为财产税,销售税和州所得税。
税收征管制度。
(二)美国税收征管体制1.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美国的税收征管体制是建立在美国的联邦制国家结构之上的,与联邦制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相适应。
在联邦制下,联邦与各州是相对独立的政治实体,有各自的宪法,其事权、财权由各自的宪法规定。
2.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美国的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分别有其独立的税务系统,在税收征管、人员和经费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无行政隶属关系,各自独立行使职权。
联邦政府的税收管理机构是财政部下属的美国国内收入局和海关署,主要负责联邦税收的征收。
州税由州政府财政局负责征收,地方税由地方政府负责征收,有的也由州政府财政局代收。
(三)美国税收征管程序美国税收征管程序是法制化程度高,信息化程度高,税收征收普遍实行纳税申报,重视纳税评估及审计,税务代理发达。
二、中美税收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启示(一)中美税收制度比较1.税制结构的比较。
美国自1913年以来一直实行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型税制结构,2011年个人所得税与公司所得税之和占税收收入总额的65.18%,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高达55.1%。
我国采用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结构,2011年我国流转税收入总额(含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为58441.44亿元,占税收收入总额的65%,其中,国内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27%。
2.税权划分的比较。
我国税权高度集中,税收立法权统一归中央,地方权限十分有限。
2017年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研究报告

2017年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研究报告2017年9月目录一、研究中美税制需厘清的几个基本问题 (6)二、中美税制概况 (8)1、中美税制:分税制与财政联邦主义 (8)2、中美税种的主要差异:增值税、房产税、社保税(费) (13)(1)中国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而美国以所得和财产税为主,但没有开征增值税13(2)美国有完善的财产税,中国的房地产税仍在试点 (14)(3)中国的社保采取缴费方式,美国采用法定的社保缴税 (15)3、中美税法体系 (16)4、中美税法立法程序:中国高效,美国繁杂 (18)三、中美现行税制结构对比 (20)1、课税对象:商品课税与所得课税 (20)(1)中国:商品课税为主 (20)(2)美国:所得课税为主 (21)2、税收性质:直接税与间接税 (22)(1)中国:以间接税为主,注重筹集收入的效率 (22)(2)美国:以直接税为主,注重调节公平 (23)3、税收缴纳主体:企业与个人,税负感体现在不同主体 (24)(1)中国 (24)(2)美国 (25)4、实际负担主体:企业与个人,部分税收由企业转嫁个人,并非企业的负担 (27)5、财政与税收的分权程度:中央税和地方税,中美两国的中央税均约占一半 (29)(1)中国:转移支付前中央约占45%,转移支付占37%,形成一定程度的财权集中及再分配 (29)(2)美国:虽然三权分立以及州的独立性较强,但联邦财政收入占比50%,近几年整体稳定 (31)四、中美宏观税负比较 (32)1、小口径:不考虑社会保险的情形下,中国宏观税负低于美国 (34)2、中口径:考虑税收、社保的情形,美国宏观税负水平大部分年份高于中国,美国仍在趋势向上,而中国税负显现向下迹象 (35)3、大口径:考虑税收、社保、非税的情形,美国宏观税负水平高于中国,差距最大时高出13.7个百分点,最小差距为2.1个百分点 (36)4、全口径:中国有四本预算,全口径下的宏观税负水平2009年起中国超过美国,但主要源于中国的土地出让收入近年迅速增长 (37)五、中国税制改革的可能方向 (38)1、继续清理非税收入,提高税收占比 (39)2、逐步提升税收法律级次,实现税收法定 (39)3、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改变企业税负感重的状态 (39)4、个人所得税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增加可抵扣的项目,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提高税收遵从度,明确个税改革的目的 (40)5、改革资源税、消费税等税种,充分发挥保护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反映资源的稀缺性 (41)6、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构建地方税体系 (41)7、清理规范税收优惠,实现所有企业的公平竞争 (41)供给侧改革的五大任务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税种之一,对于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美两国作为世界上两个最大的经济体,其个人所得税制度自然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对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探讨其优劣势所在。
一、税率水平中美两国在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水平上存在较大的差异。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分为7个级别,税率从3%到45%不等;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则分为7个级别,税率从10%到37%不等。
从税率水平上看,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相对较低,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则相对较高。
优劣分析: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低,可以减轻个人负担,促进消费和投资,激发经济活力;但缺点是可能导致减少税收收入,影响政府的财政健康。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高,可以为政府提供更多税收收入,用于社会福利建设;但缺点是可能对个人造成负担过重,影响消费和投资。
二、个税起征点个税起征点是个人在享受完全免税或部分免税的个税额基数。
中国的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人民币,而美国的个税起征点则根据家庭情况和收入水平而定,普遍较高。
三、税收抵免税收抵免是指纳税人可以在个税应纳税额中将一定的支出或费用抵免掉。
在这方面,中美两国存在一定的差异。
美国的个税法允许纳税人在计算纳税额时,可以将一定的家庭开支、子女抚养和教育支出等进行抵免,以减少纳税额;而中国的个税法对于家庭支出的抵免限制相对较少。
优劣分析:美国的个税抵免制度可以保障纳税人的家庭权益,促进家庭稳定和人口稳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但可能会导致税收减少,影响政府的财政平衡。
中国的个税抵免制度相对较少,可以保证政府的税收收入不受过多影响,有利于政府的财政稳定;但缺点是可能会对纳税人的家庭支出造成一定的负担。
四、税收征管税收征管是指国家对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
在这方面,中美两国也存在差异。
美国的个税征管相对较为复杂,纳税人需要填写一系列的表格和申报材料,并且需要进行年度的纳税申报;而中国的个税征管相对较为简单,纳税人可以通过单位代扣代缴或者自行进行纳税申报。
中美制造业企业税负比较

中美制造业企业税负比较摘要:本文对中美税制结构、中美制造业企业缴纳的税收种类及税率、负担的非税支出、享受的优惠政策等进行了比较分析,并以中国三一重工企业和美国卡特彼勒公司为实例,分析中美制造业企业税负差异,认为:我国企业各项税种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整体高于美国企业;经济下行期,我国企业税负对企业盈利能力影响显著高于美国。
文章对进一步优化我国税制、降低我国制造业企业税负提出了对策建议。
2016年以来,为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我国陆续出台多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2017年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其中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增强企业活力是一项重要内容,具体措施包括“营改增”扩围转型和全面试点,扩大小微企业享所得税优惠范围,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等;2018年5月1日起,实施降低两档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对部分行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的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
与此同时,美国自2018年起开始实行大规模减税政策,其中涉及企业的减税政策包括,一是企业所得税率由35%下调至21%;二是大幅减免美国企业海外分公司收入汇回美国企业所得税;三是允许设备投资完全费用化,增加抵扣金额从而减少税基。
美国特朗普政府期望通过减税政策,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以期重振美国制造业,并吸引海外企业回归美国本土。
在此背景下,比较分析中美制造业企业税费负担,研究如何通过税制改革进一步降低我国企业经营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中国市场对跨国企业的吸引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美税制结构比较我国实行以流转税为主、所得税为辅的复合税制结构,并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
流转税是以商品流转额、营业额为征收对象,只要企业生产经营,无论是否盈利,均需纳税。
2017年,我国流转税占税收收入比重为59.2%,其中增值税占税收收入比重为49.6%;所得税占税收收入比重为30.5%,其中企业所得税占税收收入比重为22.2%。
中美税改政策比较研究及对策建议

财税研究P f范1中美税改政策比较研究及对策建议文卢婷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摘要特朗普税改对美国和世界都产生了较大影响,中国近年来的税收改革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也发挥了积极 作用。
本文对比分析中美两国税改的背景、目的、内容、效应等,指出我国未来税制改革的合理定位及路径方向,并提 出对策建议,应对减税降费后财政收支平衡矛盾。
关键词美国税改中国税改比较分析对策建议当前,世界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各国经济发展 方式有所不同,有的处在转型中。
深化税制改革,是各国激活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手段。
2017年 12月通过的美国税改法案,是近30年来美国最大规模的税收改革。
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也启动新一 轮税改,大力推行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等 措施。
本文在对特朗普政府税改以及我国新一轮税 制改革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我国税制改革 的合理定位及路径方向,以期为有效应对减税后财 政收支平衡的矛盾和压力提供有益参考。
―、中美税改的背景及目的(一)美国税改的背景及目的美国产业空心化严重,对企业减税可吸引产业 资本回流。
受全球征税系统机制影响,美国海外企 业“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成为常态,减税可促进 境外利润加速回流,推动形成“投资-就业-收入增 长”的良性循环。
美国税制繁冗复杂,造成的税收 漏洞加重了贫富悬殊、失业增加等问题,减税可刺 激国内消费与投资,拉动国民经济增长。
税改前,市场对特朗普交易预期见底,实施税改是特朗普的2020年第4期.总第317■期.月财税研究竞选承诺,有助于弥补其执政后立法成果的空白,提振其国内声望。
(二)中国税改的背景及目的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 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 矛盾,在经济发展转型背景下,亟需推行财税体制 改革,积极构建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现代税 制。
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间接税比重较大,税制 较为复杂、低效,市场主体税负较重,迫切需要建 设公平、简化和高效的现代税制。
中外税制比较与中国税改方向研究论文

中外税制比较与中国税改方向研究论文摘要:本文针对我国在税制结构、税种设置以及税款征收和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比较的角度探寻税制改革的一般规律,提出适合的税制改革思路和有关政策建议,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税收制度的建立与不断的完善。
关键词:税制;税制改革我国目前已初步建立了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税收制度,对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加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我国税收政策仍存在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研究比较各国税制状况,可以总结出某些富有共性的经验,以便对我国税制改革有所助益。
本文通过比较对我国现行税制结构、税收结构、征管模式以及税种结构等方面的改革和优化问题进行了研究。
一、我国税制现状近年来,我国税收收入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税制结构比较稳定。
2022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5951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同比增收5290.91亿元,增速比2022年的增速回落了9个百分点。
由于上半年工业生产下滑、进口低迷、增值税转型等多种因素影响,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进口税收三大主体税种增收额仅占税收总收入增收额的16.9%,明显低于历史上其他年份。
消费税政策调整对税收增收的贡献达到了四成以上,房地产交易和保有环节税收对税收增收的贡献显著提高。
其中,流转税收入33737.57亿元,占税收收入的56.3%;所得税收入15483.72亿元,占税收收入的26.0%;其他税收10534.10亿元,占税收收入的17.7%。
然而,我国目前的税收制度仍存在种种问题,总结起来大致有以下五点:一是税收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民众保障较少;三是对于工薪阶层而言税负较重;四是法制监督不力,税制不健全;五是税负不均。
二、中外税制的比较1.税制结构差异目前大多数发达的西方国家采用的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采取这种税制结构能起到加速商品流通与交换,减少国家之间的贸易障碍,扩大市场。
最新整理中美个人所得税税制比较.docx

最新整理中美个人所得税税制比较中美个人所得税税制比较研究一、引言税负公平是个税改革的着眼点,税收公平原则是税收的基本原则之一。
不同的学者对于税负公平的定义存在着不同看法。
威廉•配第认为,“所谓公平,就是税收要对任何人、任何东西'无所偏袒';,根据纳税人的不同能力征收不同数量的税收”。
亚当•斯密认为,“一国国民,都需在可能的范围内按照各自能力的比例即按照各自在国家保护下享得的收入的比例缴纳国赋,维持政府”。
如今,国内多数学者认为,税收公平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横向公平是指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其税收负担应相同;纵向公平是指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其税收负担应有所不同,而这些税负公平定义大多主要xx纳税人纳税能力,从定量角度考虑个税征收,忽略了影响税负的其他关键因素。
笔者认为,税负公平是指对主体不同、数量不同、性质不同的收入征以不同级别的税,使每个纳税单位承受的纳税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
我们之所以主张通过这三个方面的结合来考虑个税征收,是因为仅仅以收入数量这个定量因素决定个税征收显得并不充分;辅之主体和性质因素的考虑,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衡量个税征收数量,可以更全面地研究各个自变量对个税的影响,从而促进税负公平。
二、中美个人所得税税制分析(一)中美个人所得税税制比较(见表1)。
根据本文对税负公平的再定义,笔者选取纳税主体、纳税期限、征税模式三个方面进行讨论。
纳税主体具体体现为对纳税单位的判定,以个人还是家庭为征收单位成为影响税负公平的首要因素;收入数量则与征税期限密切相关,按月还是按年征收成为影响税负公平的第二因素;收入性质取决于征税模式,不同的征税模式对同一纳税单位的收入有不同的分类,不同类型的收入适用于不同的计税方法,从而导致所缴个税的不同,于是征税模式成为影响税负公平的另一要素。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
第一,对于纳税主体,美国的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纳税人自行申报,具体分为单身个人申报、已婚联合申报、已婚各自申报、户主申报、合格的抚养儿童的丧偶者申报五类。
美国税改后税制与我国税制的比较及启示——基于所得税角度

(二)个人所得税方面
2018—2022 年间的投资可以提前享受全额税
税改前美国个人所得税采取的是七级超
前抵扣,而无需再通过折旧或摊销进行分期 额累进税率,税改后《法案》保留了七级超
扣除。
额累进的形式,但在税率和级距、标准扣除额、
3. 利息费用方面 :规定可抵扣上限以控 分项扣除等方面进行了修改,以降低个税负
税改前规定,研发支出适用 20% 的扣除 对税基级距也进行了调整,目的是降低低收入
率,符合特殊规定的研发支出允许当期全额 和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增加部分中高收入群体
税前扣除。为避免财政收入下降,《法案》规 (即美国当前中产阶级)的税收。以美国单身
定自 2022 年起,符合特殊规定的研发支出从 个人为例,年收入 15.75 万美元以下的单身个
用可抵扣的比例上限,即“扣除限额为调整 39.6% ;税 改 后,《 法 案 》 规 定,2018—2025
后应税所得的 30%”。
年 间 的 七 级 税 率 调 整 为 10%、12%、22%、
4. 研发费用方面 :2022 年后摊销抵扣
24%、32%、35% 和 37%(见表 1)。此外, 《法案》
93701—195450
156151—237950
24%
82501—157500
165001—315000
195451—424950
237951—424950
32%
157501—200000
315001—400000
424951—426700
424951—480050
35%
200001—500000
关键词 :税制改革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中图分类号:F8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1246(2018)09 - 0095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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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供给侧改革系列研究2018-02-05文:恒大研究院甘源导读近年来关于中美税负孰高孰低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这关系到中美吸引外资、实体经济竞争力、谁将引领全球新一轮增长周期。
美国特朗普税改在2017年12月终于落下帷幕,未来十年将减税1.5万亿美元。
同时,中国近年来推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样包含降成本减税清费。
在全球减税竞争的背景下,中美宏观税负、企业税负到底孰高孰低?未来中国税制改革向何处去?本文旨在教科书式地全面客观对比分析中美税制和税负,并提出中国税改的建设性意见。
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
摘要中美税收制度对比: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对税收的征收和使用相对独立,税收法制化程度高,以直接税为主。
中国税权高度集中,以间接税为主,法制化不够健全,存在寻租空间。
美国实行财政联邦主义,联邦、州和地方相互独立,没有上下级关系。
美国联邦政府税收主要来自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州政府主要来自所得税、一般销售税和总收入税;地方政府主要来自财产税。
税制相对独立,以直接税为主。
中国1994年建立了中央、地方的分税制,但税权高度集中。
中国根据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划分为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地方税。
税收主要来自增值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消费税,以间接税为主。
税收的法制化程度不够健全,存在寻租空间,非税收入比重较大,地方自由裁量权较大,部分地方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中美宏观税负对比:中国全口径的宏观税负(含土地出让收入)略高于美国,非税收入占比更高。
1)全口径的财政收入包括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以及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全口径下2014年中国的“宏观税负”为35.5%,略高于美国的35%,美国减税后可能减少宏观税负平均0.8个百分点/年,对中国产生压力。
如果考虑中国社会保障的低层次和发达国家的高福利,中国宏观税负偏高,大量财政收入用于供养庞大的机关事业单位队伍和建设性支出(虽然大部分基础设施投资具有巨大经济社会效益,但相当部分无效投资浪费仍不可忽视),民生支出虽然增长较快但基础薄弱仍有待提高。
2)中国的非税收入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收入。
中国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逐渐上升,2016年达到18.3%,经过清理费用,2017年下降为16.4%。
美国联邦非税收入在美国联邦财政收入占比较低,不足5%。
中美税收结构对比:中国以间接税为主,主要由企业纳税;美国以直接税为主,主要向个人征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强。
中国侧重向企业征税,以2016年为例,13万亿总税收收入中,除了1万亿个人所得税之外,其余超过90%的税收都是以企业为征税对象收上来的,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
美国的税收结构以直接税和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直接税占税收比85.3%,个税占联邦财政约50%,注重调节公平。
中美企业税负对比:中国企业负担的税收、行政收费和社会保险费高于美国。
在中国,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以及各种行政收费和劳动成本的社会保险费;在美国,企业只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相对较低的社会保险税。
中美税负对比及启示:减税清费势在必行,减税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
1)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导致大量税收由企业缴纳,以前低环境成本和劳动力成本可以弥补部分企业高税负成本,但随着环境和劳动力成本提高以及高质量发展要求,降低企业税负的必要性提高。
中国税收的征收对象以企业为主,美国税收的征收对象以个人为主。
2016年,中国的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占财政收入比重50.81%,而美国的企业所得税占财政收入比仅8.4%。
2)费用过多过杂造成企业深感压力。
2016年中国的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18.3%,远高于联邦非税收入在美国联邦财政收入的占比 4.79%。
3)税收在“用之于民”方面仍有差距,行政管理成本高,社会保障水平偏低。
2016年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支出比重7.9%,大量的税费收入用于供养庞大的机关事业群体和建设性支出,用于社会大众的福利保障受到挤压,社会保障水平偏低。
4)尽快向直接税转型,推进综合所得税改革。
目前全球大概有80%左右的国家对个人所得税采用综合所得税制模式,只有15%左右的国家使用分类所得税模式。
中国采取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纳税人在一段时间的所得,根据来源进行分类设定不同税率。
美国采用的是综合所得税制,即去除免除额后,对纳税人的各种收入剩余的应纳税所得进行综合征收。
分类所得税制方便贯彻政策方针,但是无法贯彻税负公平原则,综合所得税制可以量能课税、公平税负。
中国应完善个税制度,对中低收入群体扩大抵扣,对最高边际税率(45%)要适当调低,防止沦为逆向调节的工薪税。
5)201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供给侧改革五大任务之降成本,值得肯定的是,近年来政府全面推行营改增,积极推动减税降费,税收法定进程在加快,增值税税率在简化并降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也在推进中。
6)未来中国供给侧改革需要大规模地降低微观主体的成本。
这里既包括减税,也包括降低制度成本、交易成本、办事成本。
只有降低成本和保护产权,释放微观主体活力,才会提高企业家和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信心。
7)改革资源税、消费税等税种,充分发挥保护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反映资源稀缺性,推动高质量发展。
8)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构建地方税体系。
1中美税收制度对比1.1税收体系:美国是财政联邦主义,各级相对独立;中国是分税制,但税权集中1.2税收法治:美国高度规范,中国税收法定有待提高1.3中国的“综合税费成本”较高2中美宏观税负对比:全口径中国宏观税负高于美国2.1小口径:不考虑社会保险的情形下,中国宏观税负与美国基本相当2.2中口径:考虑税收、社保的情形,美国宏观税负水平近年略高于中国2.3大口径:考虑税收、社保、非税的情形,美国宏观税负水平高于中国2.4全口径:中国有四本预算,全口径下的宏观税负水平2009年起中国超过美国2.5税收负担率:中等收入的中国已追赶上美国2.6非税收入:中国占比远超美国3中美税收结构对比3.1中国:企业税和间接税占主体地位3.2美国:个人税和直接税占主体地位,注重调节公平3.3提高直接税比重是财税改革既定的方向之一4中美税负对比的启示4.1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导致近90%的税收由企业缴纳,税负感重4.2费用过多过杂造成企业深感压力4.3税收在“用之于民”方面仍有差距,行政管理成本高,社会保障水平偏低4.4尽快向直接税转型,推进综合所得税改革4.5改革资源税、消费税等税种,充分发挥保护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的作用,反映资源的稀缺性供给侧改革的五大任务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其中,减税是降成本的重要措施。
美国税改在2017年12月终于落下帷幕,未来十年将减税 1.5万亿美元,而中国近年来推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样包含减税清费。
在全球可能掀起减税潮及面对税收竞争的背景下,中美税制有哪些异同?中美宏观税负和企业税负到底孰高孰低?未来中国税制改革向何处去?本文就中美税收制度、税收负担进行对比,从税收管理体系到宏观税负比较,分析中美实际税收负担轻重及其原因。
1.中美税收制度对比一国的税制形式会受到该国的财政集权及分权的程度影响。
中美两国由于不同的经济制度,如财产权制度、资源配置方式、分配制度等,及政治制度和文化差异,造成两国税收制度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1.1税收体系:美国是财政联邦主义,各级相对独立;中国是分税制,但税权集中美国是典型的财政联邦主义,分为联邦、州和地方(郡县、市镇村)三个级次。
各级政府只是事权范围、管辖地域的不同,没有上下级关系,各自的权力通过宪法等法律规定,各级政府只需向本辖区的选民负责,而无需向上级政府负责。
每个政府级次都有相对独立的主体税种,形成联邦税、州税、地方税的体系,州和地方有较大的税收管理权。
此外存在联邦政府对州和地方的转移支付。
1)联邦税收由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社会保险税、消费税、遗产与赠与税、关税组成。
其中,关税是联邦政府独征的税种,州和地方政府不能征收。
2016年,联邦税收占联邦总收入95.26%,占GDP的16.91%。
其中个人所得税占联邦税收比重最高,为49.58%,其次是社会保险税35.83%,第三是企业所得税9.63%(图表1)。
2)州税由一般销售税和总收入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公司收益税)、牌照税、房产税、遗产和赠与税、采掘税等组成,2016年为9280亿美元。
其中主体税种是销售和总收入税、个人所得税,分别占税收比重为47.5%和37.2%;公司收益税占比5%,牌照税占比 5.6%,房产税占比2%,其他如遗产与赠与税、采掘税等占比 2.6%(图表2)。
销售税是零售税,对在州辖区内消费者购买货物和劳务征收的税。
由于销售税是州级税收,各个州的税率不尽相同,且有的州允许州以下地方政府一起捆绑征收销售税。
美国有5个州尚未开征州级销售税:阿拉斯加州、德拉瓦州、蒙大拿州、新罕布什尔州和俄勒冈州,这5个州中阿拉斯加州和蒙大拿州允许地方政府收取地方销售税。
3)地方政府税收由房地产税、销售税和总收入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组成,2014年地方政府税收6230亿美元。
其中,房产税是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占比高达72.5%,销售税和总收入税占比17%,个人所得税占比4.8%(图表3)。
联邦、州、地方税制相对独立,且比例相对稳定。
联邦税收占全国总税收约为66%,州和地方政府占比34%;在州和地方政府中,州占60%,地方占40%。
中国的分税制是以财务管理和使用权为基础,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中央税多为稳定的税种,相对来说,地方税主体税种不明确,多为税源小、不易征管的税种,如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等。
1)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收入归中央政府支配使用的税种,各级地方均设立国税部门,但由于实行垂直管理,相对独立于地方政府。
包括: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车船吨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还包括中国铁路总公司、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所得税归中央。
2)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收入归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享的税种。
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地税局征收)、资源税。
增值税由中央分享50%,地方分享50%。
企业、个人所得税由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
资源税按不同的资源品种划分,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收入,其余归地方。
3)地方税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收入归地方政府支配使用的税种。
包括:土地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图表4)。
就各税种所占比重而言,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是主要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