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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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研究方法法学研究的常用方法与技巧

法学的研究方法法学研究的常用方法与技巧

法学的研究方法法学研究的常用方法与技巧法学研究是一门严谨而复杂的学科,要想深入理解和掌握法学领域的知识,必须借助科学的研究方法与技巧。

本文将重点介绍法学研究常用的方法与技巧,并给予相关实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进行法学研究。

一、实证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方法是法学研究中最为常用的方法之一。

这种方法强调以事实为基础,通过观察、实地调查、数据分析等手段,对法律现象进行定量或定性的描述和解释。

例如,在研究法律实施效果时,我们可以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搜集相关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从而验证法律规定的实际作用。

二、比较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是通过对不同法系、不同国家或不同社会环境下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寻找差异和相似之处,以揭示社会文化、经济因素对法律发展的影响。

举例来说,研究不同国家的刑法制度时,我们可以比较其刑法条文内容、犯罪构成要件以及刑罚数额等方面的异同,进而分析其背后的法律文化和社会背景的影响。

三、历史研究方法历史研究方法在法学研究中也占有重要地位。

通过对法律发展的历史变迁进行深入研究,可以理解法律的演变规律,对当代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思考。

比如,研究古代法律文献里的法条,我们可以推测其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历史意义,从而对现代法律的借鉴和完善提供参考。

四、逻辑研究方法逻辑研究方法是法学研究中不可或缺的方法之一。

逻辑学原理的运用可以使法学研究更具严密性和精确性。

通过分析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法理论的推理和演绎过程,我们能够更好地把握法律的内在逻辑关系,从而做出更合理的论证。

举例来说,在论证某一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时,我们可以通过逻辑推理来分析案例事实和法条要素的契合度,从而得出合理的判断。

五、文献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方法是法学研究中必不可少的方法之一。

通过深入研读各类法律文献,我们可以了解到相关领域的前沿知识和学术观点。

在论文写作或学术研究中,我们常常需要查阅相关文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并对其进行引用和分析。

在进行文献研究时,我们要注重筛选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的文献,以确保研究的可靠性。

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的结合

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的结合

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的结合法律诊所教育方法常常被描述为“在行动中学习”,即在教师的监督和指导下,通过学生积极参与各种法律实践来开展法律教学活动。

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价值表现为促使学生更加深刻的理解律师的作用及其工作。

这是传统的课堂教学无法做到的。

[1]自从19世纪上半期在美国兴起以后,对传统的法学教育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也可以说是法学教育方式的一次革命。

从2000年起,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中国的10所顶尖法学院开设了法律诊所教育课,其对中国传统的法学院法学教育的冲击是不可估量的,并由此在与中国的法学教育相结合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水土不服”的问题,对出现的这些问题,有必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这就向中国法学教育提出了两个问题:(1)我们如何看待法律诊所教育这一新兴的法学教育方式,也就是它是否具有应用价值的问题;(2)我们如何把这种教育方式同中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使其发挥更大的功效,也就是如何去应用的问题。

对一个新事物的深刻认识不能孤立静态的观察而必须建立在对该事物历史起源和现在发展的动态认识上面,下面我们将结合法律诊所教育的实践和现时发展谈谈看法。

一、法律诊所教育在美国法律诊所教育始于19世纪上半期美国大学的法学院。

在福特基金会的支持下,许多法律学校开始建立诊所,“诊所”一词来源于医学院,说明法律与医学具有同样的特征,需要理论也需要实践。

该项目融合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将技能训练重新又带回到法律教育中,让学生在法学院学习理论的同时,进行律师实务与技能训练。

在真实当事人诊所中,对学生工作的管理和总结是由诊所教师掌握完成的,而不是校外社会上的律师。

在诊所教师的指导监督下,学生为各式各样的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服务的同时他们各自的学习目标也得到实现。

在办理真实案件的过程中,诊所学生的能力得到锻炼,即使是在经验丰富的诊所教师的密切关注和控制之下,诊所学生仍能强烈地感觉到他们在当事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学生成为咨询员、调解员、诉讼代理人,甚至是在满足当事人不同需求、适用不同法律时,充当了普法者和教育者。

法学硕士专业深入法律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法学硕士专业深入法律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法学硕士专业深入法律领域的研究与实践法学硕士专业是培养高级法学研究人才的研究生专业,旨在深入研究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为法学研究与实践领域提供专门人才支持。

本文将就法学硕士专业所需掌握的研究与实践技能、相关课程设置以及研究生实践的意义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推动法学硕士专业的发展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一、研究与实践技能的重要性作为法学硕士研究生,深入法律领域的研究与实践技能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研究能力是法学硕士专业的核心要求之一。

通过系统的学习和探究,法学硕士研究生应当具备独立开展法学研究的能力,通过深入研究法学理论和实践问题,推动法学领域的发展。

其次,实践能力也是法学硕士专业所需具备的重要能力之一。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通过实践能力的培养,法学研究生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案例中,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

因此,研究与实践技能的培养对于法学硕士专业的学生来说至关重要。

二、相关课程设置为了培养法学硕士专业学生的研究与实践能力,各高校通常会设置相关课程来提升学生的学术素养和实践能力。

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课程:1.法学研究方法:该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包括文献检索、查阅与整理资料、论文写作等。

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掌握科研的基本方法和技巧,为深入法律领域的研究奠定基础。

2.法学前沿研究论坛:这是一个集学术交流、学术报告和专业研讨为一体的平台,旨在增强学生的学术氛围和交流能力。

学生通过参与论坛,可以接触到最新的法学研究动态,拓宽眼界,提高专业素养。

3.法学实务课程:法学实务课程是法学硕士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

通过模拟法律实务案例,学生可以了解法律实践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研究生院实践实习项目:研究生院通常会安排实践实习项目,让学生亲身参与法学实践。

比如,学生可以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实习,接触真实案件,从中学习并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三、研究生实践的意义法学硕士学位的核心目标是培养高水平的法学研究人才,而实践是提升研究生专业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

法学研究方法中的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分析

法学研究方法中的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分析

法学研究方法中的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分析法学作为一门研究法律及其相应理论的学科,研究方法的选择对于研究成果的质量至关重要。

在法学研究方法中,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是两种常见的方法,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研究方式与价值。

本文将对这两种方法进行分析比较。

实证研究是一种以实际的数据和经验观察为基础的研究方法。

它通过采集、整理和分析现实中的相关数据来得出研究结论。

实证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对现实进行观察和分析,形成具有普遍性的规律或者产生对实践有指导意义的结论。

实证研究注重事实,强调客观性与可重复性。

在法学研究中,实证研究可以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观察和案例分析等方法来获取数据。

通过定量分析或者定性分析的方式,研究者可以发现法律规则或者法律现象的规律性特征。

实证研究在法学研究中有着重要的应用和价值。

首先,实证研究可以通过对实际案例的观察与分析,为法律实务提供指导意义。

研究者可以分析案例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从而总结出某种类型案例的共性与特点。

其次,实证研究可以通过对法律规则或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观察和分析,为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提供参考依据。

最后,实证研究可以对法律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与实证研究相比,理论研究在法学研究中也占据重要地位。

理论研究是通过对法学理论的深入剖析和阐释,形成系统性理论框架和逻辑体系的研究方法。

理论研究注重思维的逻辑性与系统性,通过梳理现有的理论观点和学术成果,发展出更加完善和科学的理论体系。

在法学研究中,理论研究可以通过文献阅读、比较分析和逻辑推理等方式来进行。

理论研究在法学研究中的作用不可忽视。

首先,理论研究可以对法律本质进行深入探索,揭示法律规则背后的哲学与伦理基础。

其次,理论研究可以对法律体系进行梳理和重构,提出新的理论观点和思路。

最后,理论研究可以对法律规则进行解释和解构,揭示规则背后的意义和目的。

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是相辅相成的两种方法,对于法学研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

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

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法理学和法学研究方法是法学研究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概念。

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理论基础和法律原则的学科,而法学研究方法则是指研究法学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本文将探讨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的关系,以及它们在实践中的应用和局限性。

首先,法理学是法学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它研究的是法律的基本概念、原则和理论,揭示法律的内在逻辑和规律。

法理学的任务是通过对法律规定的解释和理论分析,为法律实践提供指导和依据。

它不仅关注法律的历史和背景,还要研究法律本身的内在价值和合理性。

法理学与实务法学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法学学科的理论基础。

其次,法学研究方法是进行法律学科研究的方法论。

它包括了法学的各种研究方法,如文献分析、比较研究、案例分析等。

其中,文献分析是法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通过研究法律文献、法律案例和法学著作,可以对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价。

从而进一步理解和诠释法律规定,发现法律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完善的改革建议。

此外,比较研究也是法学研究的常用方法之一。

通过比较各国法律制度和文化差异,可以从多维度的角度分析和评价法律规则的优劣。

因此,法学研究方法可以帮助研究者深入理解和把握法学问题。

然而,法理学和法学研究方法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法理学研究往往基于学术理论和抽象原则,不一定与实际法律问题完全契合。

实际法律的运用通常比较复杂,而理论研究往往难以完全覆盖实际情况。

其次,法学研究方法虽然多样化,但每种方法都有其适用范围和局限性。

比如,文献分析仅仅通过研究文献,不能充分了解法律的实际效果;而比较研究面临着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的差异和背景所带来的限制。

因此,法理学和法学研究方法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相互补充和结合,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此外,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在世界各国的法学研究中也存在差异。

不同国家的法学研究方法和重点有所不同,反映了各国法律制度和文化的差异。

例如,欧洲大陆法系注重法律条文的解析和逻辑推理,而英美法系则更注重案例法和经验主义。

法学的法律实务技巧如何熟练与应用

法学的法律实务技巧如何熟练与应用

法学的法律实务技巧如何熟练与应用在法学领域,理论的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但对于从事法律实务的专业人士而言,熟练运用法律实务技巧同样至关重要。

通过灵活运用法律实务技巧,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客户,提高工作效率,并在法律实践中获得更好的成果。

本文将讨论法学的法律实务技巧如何熟练与应用。

一、深入研究和理解法律法规要熟练运用法律实务技巧,首先需要对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和理解。

只有对法律法规有全面而准确的理解,才能正确地运用相关的技巧。

这可以通过深入阅读法律文献、参与相关培训和研讨会以及与资深律师进行交流等方式来实现。

二、灵活应用案例分析技巧在法学领域,案例分析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技巧。

通过对案例进行仔细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和相关的判例,从而为具体案件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在实践中,法律人士应当培养对案例的深入分析和综合运用的能力,以有效地解决各种法律问题。

三、学习并掌握辩论技巧辩论技巧在法律实务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学习和掌握辩论技巧,能够更好地应对庭审、仲裁和调解等场合,以及与对手进行有效的交流和辩论。

有效的辩论技巧不仅可以提高个人的说服力,还可以帮助更好地保护客户的权益。

四、注重细节和文件的准确性法律实务中,细节和文件的准确性是非常关键的。

法律人士应当注重细节,确保所有的文件和信息都是准确无误的。

这可以通过认真校对和核实文件的内容,以及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确认来实现。

五、善于沟通和协商在法律实务中,良好的沟通和协商能力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人士应当学会与客户、对手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并在处理矛盾和争议时善于协商。

通过良好的沟通和协商,可以更好地解决问题,达成各方满意的结果。

六、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法学的法律实务技巧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提高的过程。

法律法规不断变化和更新,因此,法律人士应当保持对最新法规和判例的学习与了解。

只有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才能更好地适应法律实务的变化,并提供更加专业和高效的服务。

法学方法与实务法学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结合

法学方法与实务法学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结合
比较研究法
通过对不同国家、地区或时期的法学方法与实务法学研究 进行比较分析,揭示其异同点及优劣势,为本研究提供借 鉴和启示。
案例分析法
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探讨法学方法与实 务法学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结合在具体案例中的应用及其效 果。
实证研究法
运用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对法学方 法与实务法学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结合进行实证分析和评估 。
和合理性。法学方法提供了各种论证手段,如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
律案例等,支持法官的论证过程。
实务法学研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案例研究
实务法学研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 深入研究,总结审判经验和规律 ,为法官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借鉴
和参考。
法律实务研究
实务法学研究关注法律实务中的热 点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建 议,为司法实践提供智力支持。
当前法学研究的现状
目前,法学研究在理论层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在实践应用 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因此,加强法学方法与实务法学研究 的理论与实践结合,对于促进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的良性互 动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目的与问题
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通过探讨法学方法与实务法学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结合,分析其在推 动法学学科发展中的作用,为完善法学研究方法、提高法律实践水平提供理论 支持和实践指导。
当前法学方法与实务法学研究的结合 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研究方法不够多 样化、实践应用不够广泛等。
同时,可以加强法学方法与实务法学 研究在实践中的应用,推动理论与实 践的深度融合,为法学研究和法律实 践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未来可以进一步拓展研究方法,如引 入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 ,提高研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VS
范围

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关系研究_1

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关系研究_1

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关系研究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关系研究一、我国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现状根据我国近年来法学研究情况,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关系问题上,我国存在着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脱离问题,法学理论显得无力。

尽管后来法社会学的出现为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结合做出了努力,但这个问题并没有在根本上解决。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法学研究有所起步。

由于我国法律的移植背景,所引借的国外法条与法学理论面临本土化过程与问题。

当时法学理论研究状况是部门法学的研究主要关注法律规则与解释,而法理学的研究则主要包括一些政治性和道德性的问题,并且研究水平较低,基本上处于一种靠法理学者的感性认识和经验来对法理学研究。

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我国出现了一些关注实际的法社会学研究,使法学开始注重本土的司法实际运作知识和理论,一定程度上对我国法学理论与法律实际严重脱离状况有所改善,法治转型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包括依法治国、法制建设等主题受到关注。

然而,在学者研究报告中,对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问题的总结仍然是我国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脱节的状况在根本上还是没有改观。

二、法学理论的“无用”论对理论“无用”的说法既来自法律实务工作者,也包括一些学者本身。

法律实务者总抱怨当实践寻求理论指导的时候,总是找不到相应的理论来解决实际中的问题。

实务工作者对司法实践中所做的理论研究能否产生有效的作用持一种怀疑的态度。

有些学者直言:“中国当代法学院所提供的理论知识有许多不是法官所需要的,而法官需要的又并非法学院所能提供的。

”近三十年来学者的理论研究的确存在这样的问题,法学教授与法官各自为营,从自己的角度来研究。

对于理论“无用”的偏见,我们应谨慎看待。

导致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脱节出于多种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我国的法律移植背景。

在法学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

在法学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

在法学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事们:大家好!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各位一起参加法学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会。

今天,我想与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法学理论学习的思考和体会。

首先,我认为法学理论学习是我们作为法学从业者必须要重视和坚持的。

法学理论学习是我们提升自身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学术能力的重要途径。

只有通过深入研究法学理论,学习和掌握法学研究方法和技巧,我们才能更好地指导实践,提升法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

其次,我认为法学理论学习需要多方位多层次的方法。

在学习法学理论的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借鉴于书本知识,更需要结合实际问题,关注社会热点,深入实地考察和研究。

同时,我们要积极参加学术交流,与同行们分享自己的研究成果和经验,借助他人的智慧和视角来拓展自己的思维。

此外,法学研究还需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收集、整理和分析大量的数据,从而深入研究一些难题和案例。

最后,我认为法学理论学习要有正确的态度。

我们不能将法学理论仅仅看作一种学科知识,而应该将其视为一种信仰和追求。

我们要心存敬畏之心,对法学理论充满敬意,不断追求学术上的进步和突破。

我们要拥有开放的思维,勇于接受和探索新的理论观点,不断丰富和完善我们的认识体系。

在法学理论的学习过程中,我们要保持虚心、谨慎、积极地态度,以持之以恒的精神,深入钻研,创新思维,不断推动法学理论的发展和进步。

总结起来,法学理论学习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法学理论学习对我们个人和法学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注重方法和态度,并与实际和科技手段相结合,不断提升自身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谢谢大家!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事们:大家好!我继续谈一些关于法学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会的发言材料。

法学理论学习是法学从业者必须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

作为法学工作者,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应用,更要深入学习探讨法学的理论问题。

通过对法律规范、法律发展、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深入研究,我们才能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实践工作的发展,为司法和法律服务不断注入新的思想和理论。

法学类课程教学方法探索与实践

法学类课程教学方法探索与实践

法学类课程教学方法探索与实践以法学类课程教学方法探索与实践为题,我们将探讨如何在法学类课程中运用有效的教学方法,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兴趣。

一、引言法学作为一门学科,涵盖广泛的知识领域,包括法律理论、法律适用、法律实务等方面。

因此,在法学类课程的教学中,如何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以便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学知识,是教师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理论课程的教学方法1. 讲授法学理论知识时,可以采用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

教师可以先讲解相关的法学理论知识,然后引导学生进行讨论和思考。

通过讨论,学生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和应用法学理论,增强他们的理论思维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2.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使用案例分析的方法。

通过分析真实的案例,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培养他们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教师还可以通过布置小组讨论、辩论等形式的作业,促进学生之间的互动和合作。

通过小组讨论和辩论,学生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和运用法学知识,培养他们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三、实践课程的教学方法1. 在实践课程中,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参观法庭、法律机构等实际场所,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律实务。

通过实地参观,学生可以更直观地了解法律实务的运作方式和流程,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2. 在实践课程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参与模拟法庭、模拟庭审等活动。

通过模拟法庭活动,学生可以扮演法官、律师等角色,亲身体验法律实务的过程,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表达能力。

3. 在实践课程中,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进行案例研究和实践项目。

通过案例研究和实践项目,学生可以深入了解和研究实际问题,培养他们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教学方法的评估与改进1.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课堂讨论、作业等形式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

根据学生的反馈和表现,教师可以及时调整教学方法,以提高教学效果。

2. 教师还可以通过课程评估问卷,收集学生对教学方法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学生的反馈,教师可以及时改进教学方法,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1.24•【文号】法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24•【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法发〔2024〕2号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高质量研究促进高质量司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现就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切实提升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整体能力和水平,促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历史进程。

(二)历史使命。

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围绕司法审判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适用问题,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深化基础理论研究,深化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现代化研究,深化审判实务和统一法律适用研究,深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司法问题研究,构建体现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司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理论保障。

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教学实践化研究 ——以法理学教学为例以法理学教学为例

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教学实践化研究 ——以法理学教学为例以法理学教学为例
本 科 教 育 的 重新 定位 。
[ 关键词 ] 法学

基础理论 实践
教 学
研究 , 基本没有涉及 。 2 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教学实践化的理论依据 、 () 1哲学依据 : 任何知识都是从实践 中产生 的, 都是服务于实践 的。 因此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 , 虽然是抽象 的理论 内容 , 但都是法律实践的 产物 , 并服务 于法律实践 。 在教学中 , 不从理论 出发 , 而是从某个具体法 律概念被创立 的历史过程或今 天社会类似 的现实过程 出发 ,来探讨法 学 原理 。 () 2 教育学依据 : 高校 学生教育 中仍然有模 仿的属性 , 师教育学 教 生的方式 , 学生潜移 默化 , 也会模仿 。 从实践 出发而不是从概念出发 , 从 概念包含的历史性创造性实践 出发 ,而不是从法学 家赋予概念 的抽象 内涵出发 , 能展示知识 的创造过程和创造方法 。 更 ( ) 特色依据 : 3 专业 法学是实践性学科 , 离开实践就没有生命 力。 传 统法学教育重原理 , 轻实践 , 培养出来的学生满腹经纶 , 但不会办案。 上 岗后 , 还得 补上一个从理论到实务的过程。这个 问题在高校教育中就应 解决。 三、 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教学实践化的操作方案 1 法 学 专业 基础 理 论 转 换 成 教 学 、 我们确定了 3 余个案例 , O 基本 涵盖了法理学整个教 学内容。案例 既有当代典型的司法案例 , 也有如 东京 审判这样 的政 治性案例 ; 既有文 档形式 , 也有影视形式 ; 既有法律文书 , 也有文学 经典 。 案例设计要巧 而小 , 如在讲解权 力一节时 , 转换 成《 昭侯兼罪典 韩 衣与典冠》 案例 :昔韩昭侯 醉而寝。典冠者见君之寒也 , “ 故加衣于君之 上。 觉寝 而悦 。问左右 日:谁加衣者?’ ‘ 左右对 日:典冠。’ ‘ 君因兼罪典 衣与典冠。” 《 ( 韩非子? 二柄》 ) 给出案例后 , 出问题 。如本案 给出如下问题 : 要列 韩昭侯兼 罪典衣 与典冠对不对? 么是权力?权力与职责的关 系是什么?权利与权力有 什 什么区别? 古今权力有什 么区别? 我国现行权力体制 的优劣是什么? 如 此, 学生浏览案件时有的放矢 。 2 实 践 教 学 方 式 、 第一步 , 给出阅读材料 , 或者要 求学生搜集材料的 目标和方法。教 师给 出全部教学资料 , 如讲解 “ 的概念一章 , 法” 由教师提供我国某部法 律从提案到公布到实施适用 的全过程 。然 后 , 教师给出教学 目标 , 要求 学生寻找教学资料 , 如讲 解 “ 产共 有 ” 章 时 , 求 学 生 去 调查 一 个财 财 一 要 产共有案件的来龙去脉 , 并且形成简短报告。 第二步 , 组织教学过程。针对不同教学内容 , 以不同方式组织教学 过程 。 主要的有追问式、 讨论式 、 辩论式 、 模拟开庭等。 问式主要应用 追 于理论难度较大的内容, 堂以教师讲 解为主 , 课 学生追问为辅。讨论式 主要应用于学生对相关问题有了较好的认识 ,但没有系统深入把握的 内容 , 全体师生可以就 自己的观点进行 简明扼要的阐述 , 教师责任在于 把讨论引向深入 , 引导学生全面关注相关盲点。 并 辩论式主要用于学术 界、 实务界有重大争论 、 学生中间已经形成明显对立意见的内容 。模拟 开庭主要用于引起法学理论重 大突破 的内容和案例 , 如东京审判。 下面 以追问式教学为例 : 追问式教学基本操作步骤 。 第一步 , 要求学生在讲授新的教学内容 之前 , 以指定的预 习内容 为核心 , 结合相关资料 , 在对 自己和教材 的追 问中去 “ 发现” 一个 问题 , 并且是一个 自己不 能解 决或解决不理想 的问 题。 第二步 , 上课之前 , 要求每个学生提交一个以上 的问题 , 教师在上课 之前 1 分钟内迅速浏览 学生提交的问题 , O 迅速提练出学生共同关注的 核心 问题 , 迅速微调原定 的教学方案。第三步 , 以核心问题为起点和中

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关系研究

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关系研究

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关系研究一、我国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现状根据我国近年来法学研究情况,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关系问题上,我国存在着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脱离问题,法学理论显得无力。

尽管后来法社会学的出现为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结合做出了努力,但这个问题并没有在根本上解决。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法学研究有所起步。

由于我国法律的移植背景,所引借的国外法条与法学理论面临本土化过程与问题。

当时法学理论研究状况是部门法学的研究主要关注法律规则与解释,而法理学的研究则主要包括一些政治性和道德性的问题,并且研究水平较低,基本上处于一种靠法理学者的感性认识和经验来对法理学研究。

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我国出现了一些关注实际的法社会学研究,使法学开始注重本土的司法实际运作知识和理论,一定程度上对我国法学理论与法律实际严重脱离状况有所改善,法治转型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包括依法治国、法制建设等主题受到关注。

然而,在学者研究报告中,对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问题的总结仍然是我国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脱节的状况在根本上还是没有改观。

二、法学理论的无用论对理论无用的说法既来自法律实务工作者,也包括一些学者本身。

法律实务者总抱怨当实践寻求理论指导的时候,总是找不到相应的理论来解决实际中的问题。

实务工作者对司法实践中所做的理论研究能否产生有效的作用持一种怀疑的态度。

有些学者直言:中国当代法学院所提供的理论知识有许多不是法官所需要的,而法官需要的又并非法学院所能提供的。

近三十年来学者的理论研究的确存在这样的问题,法学教授与法官各自为营,从自己的角度来研究。

对于理论无用的偏见,我们应谨慎看待。

导致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脱节出于多种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我国的法律移植背景。

由于我国法律的移植主要是翻译,中国近现代法学在理论知识生成过程中忽略了对中国现实问题的关注,法学理论与其研究对象之间存在断裂,法律的理论规范和社会现实之间不相适应。

与其他学科相比,当代法学研究更缺少研究中国现实问题的传统。

法学专业的研究方向说明书

法学专业的研究方向说明书

法学专业的研究方向说明书一、引言法学专业是一门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学科,旨在培养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法律实务技能的专业人才。

本文将就法学专业的研究方向进行说明,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法学专业的发展方向和研究内容。

二、法学专业的研究方向1. 法律理论研究法律理论研究是法学专业的核心方向之一。

该方向主要关注法律规范的形成、解释和适用等基本问题,探索法律的本质和法律制度的内在逻辑。

在法律理论研究中,学生将学习法律哲学、法律逻辑、法律史等相关课程,培养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

2. 法律实务研究法律实务研究是法学专业的另一个重要方向。

该方向侧重于法律制度的实践运用和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

学生将学习法律实务、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调查和证据收集等实务性课程,通过模拟法庭辩论、实地调研等实践活动,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3. 法律政策研究法律政策研究是法学专业的新兴方向之一。

该方向关注法律制度与社会政策的相互关系,研究法律政策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学生将学习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公共管理等相关课程,培养分析社会问题和制定法律政策的能力。

4. 国际法研究国际法研究是法学专业的开拓方向之一。

该方向关注国际法律规范和国际法律制度的研究,探索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和国际法的发展趋势。

学生将学习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人权法等相关课程,培养跨国法律事务处理和国际合作能力。

三、发展趋势和就业前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律环境的复杂变化,法学专业的研究方向也在不断调整和拓展。

未来,法学专业的发展趋势将更加注重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和国际化视野的拓展。

在就业方面,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可以选择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也可以在政府、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事务管理和法律顾问等工作。

四、结语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法学专业的研究方向涵盖了法律理论、法律实务、法律政策和国际法等多个领域,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学习和发展机会。

希望广大法学专业的学生能够根据自身兴趣和发展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并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学素养和专业能力。

法学方法与法律实践的结合探索

法学方法与法律实践的结合探索

法学方法与法律实践的结合探索在日常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

无论是与他人签订合同、购买商品还是遵守交通规则,我们都会与法律有所接触。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理论与实践必须相互结合。

本文将探讨法学方法与法律实践的结合方式,以期促进对法律的深入了解和适用。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法学方法和法律实践的含义。

法学方法是指研究和探讨法律的一种系统性的方法论,包括对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律概念的理论性思考和分析。

而法律实践是指在社会实际中运用法律规范解决问题的实际行动,包括司法审判、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等各个领域。

那么,如何将法学方法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呢?首先,法学教育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传统的法学教育往往只侧重于理论学习,忽略了实际操作的培养。

因此,我们应该推动法学教育的改革,增加学生的实践性课程,如模拟法庭、实务操作等。

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能够更好地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并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次,法学研究应更加贴近社会现实。

很多法学研究往往停留在理论层面,与社会现实相脱离。

我们应该增加对实际问题的研究,并将研究结果应用于实际。

例如,对于一些重大法律事件的研究,可以从实际案例出发,分析法律背后的原则和规则,帮助解决类似的问题。

这样的研究将能更好地满足社会对法律的需求,并提供实践中的指导。

此外,我们应该鼓励法学界与实践界的合作与交流。

传统上,法学界和实践界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距离。

然而,只有两者相互合作,才能让法律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例如,实践界可以向法学界提供实际案例和问题,使法学界的研究更具实践性;法学界则可以向实践界提供相关的理论指导,帮助实践界更好地处理问题。

通过合作与交流,我们可以促进理论与实践的融合,提高法律的适用性和实用性。

最后,我们还应该注重法律职业人员的执业能力培养。

法律职业人员是法律实践的主体,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法律职业人员的培训和规范,提高其执业能力。

法学论文研究方法(7篇)

法学论文研究方法(7篇)

法学论文研究方法(7篇)论法学研究方法的基本法则论文篇一一、法学研究类型与法学教育类型之间存在一定的对应性法律是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规章制度,保障社会秩序的有效运作,调解人们生活之间矛盾的法治体系,对于以法律来说,是一种比较有科学性质的一门课程,其理论知识不仅专业程度较强且在实践中涉及的专业性也是比较强的,以此作为法学中的服务法律和法学实践的实质。

以此作为基本条件来对法学进行了分类,第一,直接服务于法律研究与法治研究,其主要的意思就是讲的法学中的实务研究。

而在实务研究中又包含了两层意思,即(1)借助于法学中所涉及到的一些相关理论来对法律的制定实施有效的措施;(2)将法学理论作为法律运行的基础条件,以此来达到法律的完整性。

第二,利用间接的形式来达到法律和法治在法学中的分析类别,其主要指的内容就是在法学研究中对原理的分析。

这一种形式上的分析代表了法学实质上的理论构成,从中提出了法律和法治在社会中运用的一些法律依据。

这两种类型的关系就像“砍柴”与“磨刀”的关系一样,二者是缺一不可的。

法学教育的类型。

在法学研究中,既需要注重对人才的培育还需要注重培养专业人才。

由于“砍柴”与“磨刀”都是法律和法治实践中所必须的,所以对于法科人才的培育就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1)重点培育有专业性质的实务人才和理论人才,从而能够形成两种法学教育类型。

对于实务型人才的培育目的是在于实务工作岗位。

对于理论型人才的培育来说,需要明白:要加强对学生书本知识的学习,使其能够熟练的掌握书本中的一些法律概念,达到倒背如流的程度,这有这样才能在运用时做到脱口而出,这样才符合培育理论型人才的目的与需要。

从培育课程的内容上讲,需要加强学生两方面的知识,即一方面,对于以后打算就业于法学理论事业的学生来说,必须掌握全部的法学科目,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事业单位对人才需求的满足。

(2)对于法律实务工作岗位来说,其自身带有的研究性要求实务人才要具备实务研究能力,对于培育实务型人才对学生所需要具备的基本能力就是研究能力。

大学生法学学习计划范文

大学生法学学习计划范文

大学生法学学习计划范文第一章:学习目标设定一、学习目标:1.1 法学理论:系统学习法学基本理论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制度和法规。

1.2 法律实务:掌握法律案例解析和判例分析的方法,提高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

1.3 法学研究:参与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法学研究能力。

1.4 法学文化:了解法学发展历程和国际法学动态,提高对法学的整体把握。

1.5 专业素养:培养法学专业素养,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学习计划:2.1 法学理论:深入学习《民法》、《刑法》、《宪法》等法学基础课程,通过阅读相关法学著作和论文,加深法学理论的理解和把握。

2.2 法律实务:参与模拟法庭辩论和法律实训,了解实际案例,并学习解析案例和分析判例的方法,加强法律实务能力。

2.3 法学研究:积极参与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参加法学论坛和研讨会,发表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2.4 法学文化:阅读《法学评论》、《法学杂志》等法学期刊,了解国际法学动态和法学发展趋势。

2.5 专业素养:参加法学素质拓展课程和心理素质培训,培养严谨的逻辑思维和从容的应变能力,增强专业素养。

第二章:学习内容安排一、法学理论学习:1.1 民法学:深入学习《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等课程内容,掌握民法基本理论和法律规定。

1.2 刑法学:系统学习《刑法总论》、《刑法分则》、《特别部分》等课程内容,了解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和主要规定。

1.3 宪法学:深入学习《宪法学导论》、《宪政学》、《宪法法学》等课程内容,了解国家法制的基本原则和宪法的基本精神。

1.4 法学概论:了解法学基本概念和法学研究方法,对法学学科的基本框架和研究范畴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二、法律实务学习:2.1 模拟法庭辩论:参与模拟法庭辩论活动,扮演原告、被告和辩护人等角色,提高处理法律案例的能力。

2.2 法律实训:参与法律实训活动,学习法律文书的撰写和法律问题的处理,提高法律实务能力。

2.3 案例解析:学习解析法律案例,了解案例分析的方法和技巧,深入理解法律条文和法律适用。

如何进行法律研究以提高专业深度

如何进行法律研究以提高专业深度

如何进行法律研究以提高专业深度法律研究是法律专业人员必备的核心能力,它不仅能够提高专业深度,还能够为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本文将介绍如何进行法律研究以提高专业深度,并提供一些实用的方法和技巧。

一、明确研究目标和方向进行法律研究之前,首先要明确研究目标和方向。

这意味着我们需要确定我们想要研究的问题或领域,并确定我们希望达到的研究目标。

例如,我们可以选择研究某一具体法律问题的适用范围,或者研究某一法律体系的背景和变革。

二、合理规划研究方法和步骤在明确研究目标和方向之后,我们需要合理规划研究方法和步骤。

首先,我们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法律资料和文献,包括法律文件、判例、学术论文等。

其次,我们需要运用合适的研究方法进行分析和比较,以揭示问题的本质和规律。

最后,我们需要撰写研究报告或论文,将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和分享。

三、深入学习法律理论知识要提高法律专业深度,深入学习法律理论知识是必不可少的。

我们应该广泛阅读法学经典著作,涉猎不同的法学领域,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以及与其相关的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

通过学习法律理论,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原理和法律制度,为法律研究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四、参与学术讨论和实务交流法律研究不应该是孤立的个体活动,而是需要交流和互动的过程。

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学术讨论和专业交流,与同行进行思想碰撞和观点交流。

这种互动能够帮助我们发现自身研究中的不足和问题,激发创新思维和研究灵感。

五、灵活运用检索工具和数据库现代科技为法律研究提供了便利,我们应该灵活运用各种检索工具和数据库,如法律数据库、学术期刊数据库等。

这些工具和数据库能够帮助我们快速获取大量的法律文献和资料,并提供高效的检索功能,节省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六、注重实证研究和案例分析法律研究不仅仅局限于理论探讨,还应该注重实证研究和案例分析。

通过实地调研、访谈、调查等方法,我们能够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和问题,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思考。

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相结合

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相结合

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相结合法学教育离不开法律实践,不能只是单一地在课堂讲授教材理论知识。

推行实践性教学是一种法学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较好的教学模式,建立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是法学教育改革的一种尝试。

单向的灌输式教学,无法传授学生必要的法律实践经验和技巧,因此,有必要改革现行法学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性教学,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在学生课外开展一系列的法律实践活动,组织和聘请法律界具有丰富司法实务经验的人士走进课堂,让学生收获更多的司法实践经验,应是较好的教学模式,它会给学生带来全新的教学体验和司法实践知识的收获。

向一、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是法学教育的改革方纵观各高校的法学教育,普遍的模式是注重课堂单向灌输式的教学,教与学相脱节,教学的侧重点在于书本知识的传授,较少关注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也没有重视学生法律实践经验的交流和培养。

总而言之,目前的法学教育仍属于低层次的教育,教学方法单一,教学手段落后,教学水平不高,没有较好地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

法律的价值在于实践,缺少实践环节的法学教育,难以培养出合格的法律人才。

当前不少高校法学院开始注重实践性教学,在开设14门核心课程之外,还开设了不少实务性的课程,如律师实务、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及各种案例教学课程等。

同时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求教师更多地注重案例的分析与讲授,借此培养学生的实务知识。

但由于目前高校法学院师资水平还难以支撑实践性教学,绝大多数法学教师理论有余而实践不足,多是高校一毕业又走进高校从事法学教学,不具备司法实务经验,而且也缺乏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

法学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法学教学需要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缺少这一条件,实践性教学的郊果将大打折扣。

没有法律实践经验的教师,在进行案例教学时,只有从书本上或者网上寻找案例来讲授,因为没有经历过办案程序,对办案的环节无法认知,分析案例枯燥无味,多数情况下像是“念”案例,缺少吸引力,学生也不愿昕,感觉不如自己去看。

法学实践教学研究报告(3篇)

法学实践教学研究报告(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学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实践环节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报告旨在分析法学实践教学的现状,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期为我国法学教育改革提供参考。

二、法学实践教学现状1. 实践教学体系逐渐完善近年来,我国法学实践教学体系逐渐完善,包括实习、模拟法庭、法律援助、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

各法学院校纷纷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合作,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

2. 实践教学师资力量不断增强法学实践教学师资力量不断增强,部分法学院校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法官等担任兼职教师,为学生提供实践经验指导。

3. 实践教学成果显著通过实践教学,学生的法律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许多学生在实习、模拟法庭等活动中取得了优异成绩,为今后从事法律职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法学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1. 实践教学资源不足部分法学院校实践教学资源不足,实习基地数量有限,实习岗位有限,导致学生实习机会较少。

2. 实践教学师资力量薄弱部分法学院校实践教学师资力量薄弱,兼职教师数量不足,实践经验不足,难以满足实践教学需求。

3. 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脱节部分法学院校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脱节,实践教学内容与实际法律工作需求不符,导致实践教学效果不佳。

4. 学生实践能力不足部分学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实践能力不足的问题,如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法律文书写作能力等。

四、改进措施1. 加大实践教学资源投入各法学院校应加大实践教学资源投入,增加实习基地数量,拓宽实习岗位,为学生提供更多实习机会。

2. 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各法学院校应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兼职教师比例,选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法官等担任兼职教师。

3. 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各法学院校应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将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结合,使实践教学内容与实际法律工作需求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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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
娄正前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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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 • • • • • • • 一、研究本体 二、研究主体——法律硕士 三、研究客体——法律 四、研究准备 (一)——广泛阅读 (二)——增加阅历 (三)——以师为鉴 五、研究领域——兴趣热点 六、研究关键——勤于动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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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本体
• 地球引力、哥德巴赫猜想、同性恋、公正独立审判、多辆 机动车先后致人死亡案、损害赔偿中可否兼得、亲子鉴定 可否取、...... • 什么是研究:
研究(Research):反覆探索
Re: 再一次、反覆 search: 探索、 查究、搜寻。
研究的过程
研究是在一组哲学思考的架构中进行。 必须使用一系列的程序、方法及技术,而这些方法是被验证过具有信度 及效度的。 研究的设计是没有偏见且客观的。
严谨细致
避免使用大概、差不多、很快、很好、很差、…。 要有方法、有数据、有实证、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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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主体——法律硕士
• 法律硕士:面向实践 •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培养 目标: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 高层次:知识层次高、创新能力强、社会贡献大; 学历、经历、工作要求和理论层次上高于本科。 • 复合型:多功能人才。多才多艺,能够在很多领域 大显身手。 • 实务型: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武大教学洗车案。 公检法、公司法务等。“应用型”、“实践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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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 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 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 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 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 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 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 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研究的基本功
是搜集(S)、分析(A)及解释(I)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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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是主动寻求根本性原因与更高可靠 性依据,从而为提高事业或功利的可靠性 和稳健性而做的工作。“研究”一词常被 用来描述关于一个特殊主题的资讯收集。 • 研究是系统方式的过程,是为了发现、 解释或校正事实、事件、行为、理论,或 把这样事实、法则或理论作出实际应用。 • 研究是应用科学的方法探求问题答案 的一种过程,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收集、分 析与解释资料的方法,从而获得解决问题 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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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报告的写作: • 《财产保全制度的司法实践困境与制度设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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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术论文的写作 • 《论生态文明建设法治理念的培育》 • 题目?文章结构?什么是法治理念?理念上有什么 问题? 为什么培育?....... • (一)选题问题 • (二)资料收集 • (三)构思纲目 • (四)草稿 • (五)修改润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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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研究关键——勤于动笔
• 法院的切身感受:语言组织、裁判文书、 汇报工作、甚至连基本规范格式 • 案例分析的写作: • 案例要求:一要典型性; 二要新颖性;三 是学术性。 • 分析方面的要求: 一要有学理性;二要规 范化。 • 撰写要求:要简练,突出重点。 • 《民工自行维修工房而致伤害的责任分析》
1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法律由那些有能力、有经验的人执行……他们知道不能因为 三段论而牺牲敏感的感觉”,还有:“法律之间的区别在于经 验,而不是逻辑”。 • 多了解社会: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民间借贷案件居高 不下?火车算不算机动车? • 再如彭宇案。 • 多走入社会:台湾有个性侵5岁女孩的案子,法官叫检察官举 小女孩不同意的证据。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案发时女童坐 在林姓男子左腿上,姿势重心并非十分稳固,若女童有意挣 脱,林姓便难以在未脱去女童运动裤的情况下犯行;因此改 以“对未满十四岁男女性交罪”,判处林姓较轻刑责。 • 多参加实践:如社区、普法服务。心里装着群众,到处都有 群众,小区、菜场、工厂、农村全都有,你家里也有,应通过 走群众路线去感知体会人民群众的要求呼声和共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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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客体——法律
• 1 、社会性:不可计量、不可检验、不可实验,研究者与研
• 究对象不可分。 如“禁止自带酒水”、“开瓶费” 、“消毒餐具另收费”、 “包间最低消费××元”等行业规则。一定的群众性。 2 、规范性: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 “消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 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 无需说明理由 。 3、 概念性:如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分别为两个概念,欺 诈行为又是一个新的概念;再如损害赔偿,直接损害赔偿,人 身损害赔偿为三个不同概念。捕杀青蛙是否构成犯罪? 知假买假,何谓消费者? 公园门口立牌:禁止一切车辆进入。
解题技巧:充分了解问题,对问题做各种不同角度的解 读,大胆假设可能的结果,然后目标导向的求证,必 要时修改原来对成果的预判,甚至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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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研究领域——兴趣热点
•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
• 结合:
• • • • 自身知识结构 社会热点 就业倾向 参考其他意见
• 坚持三年,乃至十年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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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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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目的性: 吴女士在手表网店中购买了一知名进口 手表。收货后,发现手表非正品。但通过 网店中所留的电话、邮件等均无法联系。 吴女士向网购平台反映,反馈表示,对方 提供验证的身份证件系假冒,目前他们做 的只能是将这家网店关闭,吴女士所遭受 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消法》第44条) • 合同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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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加入实务:公检法、律师事务所。 • 多思考问题:一个雇员为雇主开车因路面有冰不 小心出了车祸,雇员伤残雇主死亡的案件,交警 认定雇员承担全责,法院判其赔偿雇主亲属。 • 多互动交流:借鉴德国的“研讨会”(Seminar) 和美国的“法律诊所”(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这两种教学方式,通过举办讨论会、研讨会的方 式,提供交流平台,对社会热点、法律事件表达 见解,锻炼他们的表达能力、思辨能力和组织能 力;也可以通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式,让 研究生接触实际案例,真正了解法律实务运作。 • 再如模拟法庭。 • 多培养正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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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学:临时性即意强奸从轻? • 哲学:直接因果关系与间接因果关系、偶然与必 然。 • 文学: • 美国著名大法官波斯纳著作:《垄断的社会成本 与管制》、《联邦法院:危机和改革》、《法律 的经济分析》、《正义经济学》、《法律与文学》 • 《社会认同度:法官自由裁量权限的标尺》:从 历史长河中梳理出影响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参 数”,如人们对神意、道德、政策和法律的信仰度, 对法官素质的信赖度,认同的价值目标的稳定性等 等,共同决定社会认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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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准备(三)——以师为鉴
找导师:
人取向 →自制力好的找放任型导师。
→自制力差的找要求型导师。 兴趣取向→以自己的背景为决定因素。
→以导师的背景为决定因素。
与导师的互动: 做研究与做人同样重要,别让导师讨厌你。 要主动积极,但也别乱动。凡事与导师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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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要领
找文献收集资料:导师给一些关键文献、自己去找出所有 相关文献、如知网查询系统 与导师约固定之研讨时间:随时向导师报告研究进展, 问对问题,逐渐确定研究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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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正义性 • 法律分良法、恶法;沈阳市政府制定交通 规章:行人违章被撞后不赔偿。人身损害 赔偿中城乡居民差别。
• 6 、实用性 • 解决矛盾和纠纷;医疗纠纷解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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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准备(一)——广泛阅读
• • • • • • 立法工作体会 增强自主学习意识 社会学:人们的价值观、社会评判方式、舆论媒体 经济学: 政治学:权力与权利; 特别是公平正义观:乘客从公交车上下来,一脚着地, 一脚还在踏板上,车一开把她带倒了,跌骨折了,她 告来法院。是按三责险赔还是按乘员险赔呢,两者之 间有差距的。有个同志说现在保险学说中有“单下肢 理论”、“双下肢理论”、“介于二者之间的理论”。

4
• 试探性研究:发掘问题、弄清问题;
• 机动车闯红灯可否?闯老人还是小孩?法官到底 忙不忙?
• 建设性研究:为问题提供解决方法; • 经验性研究:为解决方法的可能性提供实 质证据。 • 饱和度调研
5
研究态度: 绝对不能抄! 解决什么问题?
批判意识——尽信书不如无书
不要只了解paper的内容。 抓出所有的问题、缺陷、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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