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公司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项目的劳务用工管理。
第三条劳务实名制管理是指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劳动合同、培训记录、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等进行全过程管理,实现劳务用工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招聘、入职、离职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续签、解除等工作。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现场管理,包括考勤记录、工作任务安排、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核算、发放,以及相关费用的结算工作。
第八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三章劳务人员信息登记第九条劳务人员入职时,应如实填写《劳务人员信息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对劳务人员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审核通过后,将劳务人员信息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
第十一条劳务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职业技能、工作经历等。
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条款。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劳务人员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在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劳动合同进行清理和审查,对到期的劳动合同及时办理续签或解除手续。
第五章培训管理第十五条新入职劳务人员应接受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等。
完整版)现场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方案
完整版)现场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方案实名制管理方案1.劳务队伍进场管理为了确保进场的劳务人员符合要求,项目经理部应组织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入场教育,并记录相关信息。
同时,按照劳务分包方提供的花名册核对人员信息,收集劳务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聘任合同书,并确保劳务公司印章已加盖。
此外,还需检查劳务队伍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留存复印件。
劳务分包队伍需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7日内,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并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备案手续复印件。
为方便管理,还需编制劳务人员的个人信息台帐,并纳入项目经理部管理系统。
最后,还需对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进行培训教育,讲解劳务管理系统对于他们个人的意义。
2.劳务队伍日常管理为了实现以劳动合同管理为中心的“九统一”,需建立项目部劳务实名制管理档案,包括注册备案劳务人员花名册、劳务人员动态管理记录、劳务人员考勤表和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表。
同时,还需建立项目劳务人员个人管理档案,包括劳动合同书、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岗位证书复印件、胸卡编号和床头卡编号。
项目经理部经理及劳动力管理员应随时掌握现场劳务人员的进出场情况,对新进场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教育、审核及档案留存。
填写项目部劳务工人进出场记录表,及时管理系统中增加进场人员信息,删除离场人员信息。
经理、工长、预算员及劳动力管理员应互相沟通,根据各自掌握的信息进行现场施工人员总数的综合比对,明确每日现场务工人员总数量并记录存档。
每日对劳务人员生活区进行检查,核对床头卡姓名与劳务公司提供的花名册是否统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劳务工人工资支付及劳务费结算劳务公司需向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供上月在本项目劳务人员的考勤表,该考勤表应为原件并加盖了劳务公司公章。
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置专用展板,公示劳务公司提供的考勤表(复印件),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的劳务用工管理。
二、管理目标通过实施劳务实名制管理,实现以下目标:1、准确掌握劳务人员基本信息、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等情况,确保劳务用工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2、防范和遏制劳务纠纷、恶意讨薪等问题,维护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管理职责(一)公司层面1、制定和完善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
(二)项目层面1、负责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劳务人员信息采集、录入、更新等工作。
2、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确保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对劳务队伍和劳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时处理劳务纠纷和问题。
(三)劳务队伍层面1、配合项目部做好劳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
2、按照规定组织劳务人员进行入场培训和安全教育。
3、按时上报劳务人员考勤、工资等相关数据。
四、劳务人员信息采集(一)采集内容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
2、从业资格信息,如技能证书、岗位证书等。
3、劳动合同信息,包括合同签订时间、期限、工作内容等。
(二)采集方式1、劳务人员入场时,由项目部专人负责采集信息,并核对相关证件原件。
2、对于已在公司其他项目工作过的劳务人员,可直接从信息平台获取其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
(三)信息审核项目部对采集的劳务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审核通过后,将信息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
五、劳务人员入场管理(一)入场培训劳务人员入场前,项目部组织进行入场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作业。
完整版)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完整版)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2)负责对进场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并发放实名制管理卡。
3)负责建立实名制系统,进行电子考勤和临时出入登记。
4)负责补办IC卡和填报备案的实名制资料。
5)负责分包单位或工人退场手续的办理和管理卡的回收。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为了实现“五清”目标,采取以下措施:1)进场手续办理: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身份核实和实名制管理卡的发放。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对进场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3)实名制系统建立:建立实名制系统,对施工人员进行电子考勤和临时出入登记。
4)电子考勤:采用专人考勤和班组考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电子考勤。
5)临时出入登记:对施工作业临时出入人员进行登记,确保记录一致。
6)补办IC卡:对遗失或损坏的实名制管理卡进行补办。
7)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对实名制资料进行填报备案,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8)分包单位或工人退场:对退场手续进行办理,并回收管理卡。
三、注意事项在实行实名制管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进场手续和管理卡发放。
2)对进场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3)建立实名制系统,对施工人员进行电子考勤和临时出入登记。
4)对遗失或损坏的实名制管理卡进行及时补办。
5)对实名制资料进行填报备案,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6)对分包单位或工人的退场手续进行办理,并回收管理卡。
管理负责监督、核查本工程项目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
同时,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以确保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
此外,还要将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上报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场。
这样可以保证工人的身份信息真实可靠,为后续工作提供基础。
根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二条劳务实名制管理合用于用工单位与劳务供应单位之间的劳务用工关系,包括劳务派遣、劳务合作、劳务外包等形式。
第三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管理流程,保障劳务用工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合法有序。
第四条劳务供应单位应当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劳务员工信息。
劳务员工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岗位技能、工作经验、劳动合同等内容。
第二章劳务用工流程第五条用工单位与劳务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务用工的时间、地点、人数等相关事项。
第六条劳务供应单位在劳务用工前,应当对劳务员工进行地点的培训和技能测试,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和工作能力。
第七条劳务供应单位应当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务员工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有效身.分.挣件、户口簿、学历证明等。
第八条用工单位在接收劳务员工后,应当核实其身份信息,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并与劳务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务员工在劳务用工期间,享受与用工单位内员工相同的待遇和福利,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等。
第十条劳务用工期满或者应劳务员工自愿终止用工关系时,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供应单位进行结算,履行相应的清偿义务。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劳务实名制管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用工单位和劳务供应单位应当配合监督工作,提供相关的劳务用工资料。
第十二条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需要,对劳务用工过程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罚违规行为。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于违反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用工单位和劳务供应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第十四条用工单位和劳务供应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劳务员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的,应当予以赔偿。
附件:1. 用工单位与劳务供应单位劳务合作协议范本2. 劳务员工个人身份信息采集表3. 劳动合同范本4. 相关法律法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务派遣:指劳务供应单位将其所拥有的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就业,并由用工单位支付劳务费用的行为。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维护劳务人员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名制管理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请遵照执行。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乂乂项目部。
口第三条本细则内容包括劳务实名制相关劳务承包方进场基本要求、劳务人员身份确定、上下班考勤记录、劳务实名制工资确定及发放、劳务工资发放纠纷的处理与责任界定等,其它相关管理若与《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细则》内容发生冲突,照本细则条款处理相关事宜。
第四条工作原则(一)项目经理为直接责任人;(二)杜绝出现劳务人员群体性滋事讨薪情况及在施工现场采取极端方式讨薪事件;(三)不允许隐报、瞒报欠薪事件,严禁各级管理人员出现将事态扩大化的不良言行;(四)严禁将劳务人员工资一次性支付给劳务承包方委托人,必须遵循实名制“银行卡”,发放劳务人员工资。
第五条实名制管理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生产副经理组员:技术负责人、劳资员第二章实名制管理实施流程第六条劳务人员实名制信息采集(一)资质审核未通过,可要求更新资质或直接清退;1.《劳务人员花名册》。
项目经理部自承包方劳务人员进场之日起,必须建立《劳务人员花名册》,内容的填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必须完整,及时记录人员增减动态,并准确标明劳务人员进、退场时间;2.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务人员身份证原件由承包方负责人统一收集上交项目部,项目部劳资专管员统一复印;3.影像信息采集。
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全体务工人员按照劳务承包方逐一进行集体影像采集和个人影像采集(要求:免冠、正脸);4.劳资专管员将劳务人员实名制信息录入农民工监管平台,纸质材料装订保存。
第三章劳务人员考勤管理第七条考勤制度(一)建立多媒体考勤机考勤管理制度。
1.项目部劳资专管员按照承包方名称分门别类的对劳务人员进行指纹录入、人脸录入或者密码录入等信息采集。
2.劳务作业人员每日至少需要进行2次考勤(进场、出场)。
劳务实名制管理规范
劳务实名制管理规范
引言
劳务实名制是一种管理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的制度,旨在确保劳动者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程度。
本文档旨在规范劳务实名制的管理要求,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劳务实名制的基本原则
1. 实名登记:劳动者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
2. 维护隐私:妥善保管劳动者的个人身份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3. 公平公正:根据劳务实名制的要求,一视同仁地管理劳动者的身份信息。
二、劳务实名制的管理步骤
1. 登记:雇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提供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进行实名登记。
2. 验证:雇主核实劳动者提供的身份信息,并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联网验证。
3. 记录:将劳动者的身份信息记录在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中,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4. 更新:在劳动者身份信息有变动时,及时在系统中更新和记录,保持信息的有效性。
5. 审查:定期对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中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三、责任与监督
1. 雇主责任:雇主应落实劳务实名制的管理要求,保障劳动者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2. 监督机构: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劳务实名制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中的问题和不足。
3. 处罚措施:对违反劳务实名制的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附则
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也适用。
2. 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保护其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与隐私。
以上是劳务实名制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希望能为劳动者和雇主提供实用指导,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用工人员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社会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在岗劳务用工人员,包括临时性劳务用工和长期劳务用工人员。
三、劳务实名制的要求1. 用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劳务用工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2. 劳务用工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并提交具备合法劳务用工资质的劳务公司劳务合同和备案资料。
3. 劳务用工人员应按照要求进行面试和体检,并提交相应的面试和体检结果。
4. 劳务用工人员需提供移动电话号码、紧急联系人信息,以便及时沟通和处理工作相关事宜。
四、实施流程1. 用工单位负责与劳务公司开展劳务用工合作,并对劳务公司进行严格审核和评估。
2. 用工单位和劳务公司与劳务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
3. 劳务用工人员按照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面试和体检。
4. 用工单位对劳务用工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并安排岗前业务指导。
5. 劳务用工人员开始参与工作,并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岗位要求履行职责。
五、责任和处罚1. 用工单位应对劳务用工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劳务用工合同的履行进行评估和考核。
2. 劳务用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要求和制度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缺勤。
3. 如有违反规定,劳务用工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工资、取消奖金、解除劳动合同等。
六、监督和执行1. 用工单位应设立劳务管理部门,负责劳务用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 用工单位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劳务用工的审核和监督,确保劳务用工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劳务用工人员有权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并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保护其合法权益。
七、附则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生效,用工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整改,对于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应逐步落实到实名制管理中。
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班组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建项目的劳务班组管理。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一)成立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生产经理和安全主管担任成员:包括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劳务管理员等。
(二)职责分工1、组长负责全面统筹和协调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劳务班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3、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劳务班组的施工技术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4、质量负责人负责监督劳务班组的施工质量,对质量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财务负责人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发放和管理,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6、劳务管理员负责劳务班组人员的信息登记、合同管理、考勤记录、工资核算等具体工作。
三、劳务班组的选择与准入(一)选择原则1、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2、人员配备齐全,技术熟练,能够满足项目施工的需要。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二)准入程序1、劳务班组提交书面申请,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等资料。
2、企业对劳务班组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实地考察其施工能力和业绩。
3、审核通过后,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
四、劳务人员信息登记(一)登记内容1、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2、职业技能证书信息,包括证书名称、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等。
3、工作经历和培训经历。
(二)登记方式1、劳务人员入职时,由劳务管理员负责收集和登记相关信息。
2、建立劳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
五、劳务合同管理(一)合同签订1、企业与劳务班组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劳务实名制管理,保障用工单位和劳务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用工单位和劳务者的劳务关系,具体包括但
不限于短期用工、临时用工等形式。
三、实名制登记
1. 用工单位对参与劳务的劳务者进行实名登记,包括但不限于
劳务者的联系明、工作内容、工时安排等信息。
2. 实行电子化劳务实名登记,建立统一的电子管理系统,确保
信息准确、完整、安全。
四、劳务合同签订
1. 用工单位与劳务者签订劳务合同前,应对劳务者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其真实身份。
2. 劳务合同应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关键条款。
五、工资支付与社会保障
1. 用工单位应按照劳务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及支付周期,及时足额支付劳务者工资。
2. 用工单位应为劳务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确保劳务者的合法权益。
六、劳务用工的监督管理
1. 用工单位应加强对劳务者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劳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
2. 对违反劳务合同的行为,用工单位应及时进行纠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违规处理
1. 对违反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用工单位和劳务者,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工整顿等措施。
2. 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办法解释权归某某机构所有。
以上为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内容,用工单位和劳务者应严格遵守,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理。
劳务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范文
劳务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范文劳务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工实名制管理,保障劳务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劳务工实名制管理包括劳务工登记、个人信息管理、用工单位审核、劳务合同签订、劳务工工资支付、劳务工保障等内容。
第三条劳务工实名制管理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从事劳务工作的劳务工。
第四条劳务工实名制管理应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方便高效、互动共赢的原则。
第二章劳务工登记第五条劳务工在来华工作前,应与其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照片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劳务工登记由劳务服务机构负责办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核查、指纹采集、拍照等。
第七条劳务工登记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国籍、签证类型、有效居留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进行分类管理。
第八条劳务工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劳务服务机构应保证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严禁虚报冒名。
第三章个人信息管理第九条劳务服务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劳务工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严禁泄露、倒卖或滥用劳务工个人信息。
第十条劳务服务机构应定期更新劳务工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通知劳务工进行确认。
第十一条劳务工有权随时查询和修改个人信息,在劳务服务机构取得工作证后,可通过工作证号码或指纹进行查询和修改。
第十二条劳务服务机构应建立劳务工个人信息备份和恢复制度,确保在信息丢失或损坏时能够及时恢复。
第四章用工单位审核第十三条用工单位在招聘劳务工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核实和审核,对劳务工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验证。
第十四条用工单位应与劳务服务机构合作,在用工单位内设立审核劳务工个人信息的专门机构或人员。
第十五条用工单位审核劳务工个人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期、签证的真实性、劳务人员的培训和技能等。
第十六条用工单位审核劳务工个人信息不得有歧视、附加额外条件的情况,应依法依规进行审核。
工厂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工厂劳务管理,保障工人权益,维护工厂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厂所有劳务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实习生等。
三、实名制管理内容1. 劳务人员基本信息登记(1)劳务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经审核后进行登记。
(2)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学历、健康状况等。
2. 劳务人员合同管理(1)劳务人员与我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合同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争议处理等。
3. 劳务人员考勤管理(1)劳务人员应按时上下班,遵守工厂规章制度。
(2)工厂应建立考勤制度,记录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加班情况等。
4. 劳务人员工资管理(1)劳务人员工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不得拖欠。
(2)工资支付方式应多样化,包括现金、银行转账等。
5. 劳务人员培训管理(1)工厂应定期对劳务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2)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岗位技能等。
6. 劳务人员权益保障(1)工厂应依法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
(2)劳务人员有权对工厂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四、管理职责1. 人事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的招聘、录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工作。
(2)负责劳务人员的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
2. 安全生产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等工作。
(2)负责劳务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等工作。
3. 财务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工作。
(2)负责劳务人员的报销、结算等工作。
4. 法务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的合同签订、争议处理等工作。
(2)负责劳务人员的法律咨询、维权等工作。
五、监督管理1. 工厂应定期对劳务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及考核细则 (1)(1)
XX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及考核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制及职责第三章劳务实名制实施管理第四章考核标准及评价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考勤管理,建全劳务实名制管理体系,规避劳务实名制用工风险,完善项目用工基础数据统计,提升公司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公司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现状,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所属各类项目的劳务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通过建立管理体系、界定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流程、统一操作标准、完善考核评价,规范劳务实名制管理行为,通过表单化、信息化、网络化方式及时准确高效实施实名制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制及职责第四条公司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实行公司、分(子)公司、项目部三级管控机制。
第五条在项目进场前,项目经理部应做好劳务实名制管理的策划,指定专人负责实施,并将实名制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报送至分(子)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员及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统筹、规划、监督并核查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员工作职责:一、根据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现状,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体系,负责制定或修订公司相关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和要求。
二、负责公司劳务实名制系统平台的管理和维护,以及设备系统问题的收集、整理、处理与反馈。
三、负责公司及分公司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员的培训、账号设置、考勤系统激活码的对接与发放。
四、负责劳务实名制考勤数据收集、汇总、分析、审核,并定期编制、发布公司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周报。
五、负责劳务实名制与验工计价相结合的流程审核,负责审核公司所属项目分包验工计价中劳务实名制考勤数据与工资发放情况。
六、维护、审核集团劳务实名制系统的对接和打卡情况。
七、负责组织考核分公司、项目中心、直属项目部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员。
八、检查二级单位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和项目部实施情况,并形成记录。
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班组管理,确保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施工工地的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
三、劳务班组管理责任1. 工地负责人应配备专人负责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确保劳务班组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的落实。
2. 劳务班组负责人应当配合工地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实名制管理义务,确保其下属劳务人员的实名信息准确完整。
四、实名登记程序1. 劳务班组负责人在劳动者入场施工前应当收集劳务人员的联系明文件,并确认其真实身份信息。
2. 劳务班组负责人应当与工地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确认登记信息无误后,将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录入专用登记系统。
五、实名制管理要求1. 劳务班组负责人应当定期检查人员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相关部门。
2. 工地负责人应当定期抽查劳务班组人员的实名信息登记情况,确保实名制管理的有效运行。
六、违规处理1. 对于故意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篡改身份信息的劳务人员,劳务班组应当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报告工地管理部门。
2. 对于违反实名制管理规定的劳务班组负责人,工地负责人有权要求其停止工作,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七、附则1. 工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档案,定期进行档案核查,确保实名信息的长期存档和管理。
2.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以上为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希望各工地和劳务班组负责人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和秩序。
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保障劳务人员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关系的雇佣劳务人员。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合同,严格履行用工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劳务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第二章劳务派遣公司的义务第四条拟聘请劳务公司接到用人单位委托后,应向用人单位提供拟聘用劳务人员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技能证书、健康状况等。
第五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对拟派遣劳务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健康证明等材料进行核实,确保劳务人员身份真实、合法、有效。
第六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对拟派遣劳务人员进行全面的就业前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劳动纪律培训等,确保劳务人员熟悉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
第七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劳务人员的档案资料,包括工作经历、培训情况、个人信息等,并对档案进行保密处理。
第八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劳务管理人员,定期对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进行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章用人单位的义务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务合同,保障劳务人员的权益。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劳务人员信息后,对该信息进行核实,确保劳务人员的身份真实、合法、有效。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确保劳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审批和领取劳务人员的工作证件,确保劳务人员合法上岗。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劳务人员的工作情况和生活困难,协助解决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问题。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工资支付、工时安排、劳动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规定执行实名制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准则
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准则1. 引言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是指在劳务用工过程中,雇主应当建立并实施实名制管理措施,要求劳务工的身份信息真实、准确,并确保其权益得到保护。
本准则旨在规范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保障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2. 身份信息采集2.1 雇主应当在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前,采集劳务工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籍贯等。
雇主应当确保劳务工主动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并保证这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2 雇主可以采用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扫描、人脸识别等形式进行身份信息采集。
采集到的身份信息应当妥善保管,防止泄露和滥用,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定期备案。
3. 实名制登记3.1 雇主应当将劳务工的身份信息记录在劳务用工实名制登记簿上,并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登记簿应当包括劳务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用工单位、用工日期等基本信息。
3.2 劳务用工实名制登记簿应当保存至少五年,以备有关部门的查验和审计。
4. 信息保护4.1 雇主应当切实保护劳务工的身份信息,不得非法使用、泄露或出售劳务工的身份信息。
4.2 雇主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信息安全制度和技术措施,保护劳务工的身份信息不被盗窃、篡改或破坏。
5. 劳务工权益保障5.1 雇主应当根据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向劳务工提供合理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保障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5.2 雇主应当建立健全劳务用工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处理劳务工的投诉举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6. 监督与执法6.1 特定部门应当加强对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管理准则的行为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6.2 劳务工和社会公众应当积极参与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并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核实工作。
7. 违规处罚7.1 对违反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准则的雇主,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违法行为。
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劳务人员管理,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技术工人、管理人员等。
三、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要求1. 劳务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且身份证件信息真实、准确。
2. 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 劳务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籍贯、文化程度、工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4. 劳务人员进场后,必须佩戴实名制胸牌,确保在施工现场的身份识别。
5. 劳务人员必须遵守我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6. 劳务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职责1. 人事部门负责劳务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签订、实名登记、信息更新等工作。
2. 项目部负责劳务人员现场管理,包括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考勤、工资发放等。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4. 财务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和结算工作。
五、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措施1. 建立劳务人员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劳务人员信息实时更新和查询。
2. 对劳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劳务人员素质。
3. 加强劳务人员考勤管理,确保劳务人员出勤率。
4. 完善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制度,确保劳务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5. 定期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六、监督检查1. 各部门应加强对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劳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劳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民工成为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问题长期存在,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权益保障和社会融入。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地相继出台了劳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旨在确保劳务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管理有序。
劳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劳务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得到准确记录和存储。
首先,建立劳动者基本信息库,包括身份证件信息、就业记录、社保缴纳情况等。
其次,设立全国统一的劳务农民工自愿参加的个人账户与信息平台,劳务农民工可以通过该平台查询和管理自己的个人信息。
同时,建立联网查询系统,使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能够实时、快速地查询劳务农民工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劳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还包括了相关的制度和政策。
首先,对违规用工行为进行处罚,加大违规用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
其次,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鼓励用工单位与劳务农民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另外,加强培训与教育,提高劳务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促进他们的职业发展和融入城市社会。
劳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实施还涉及到相关部门的职责和配套措施。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督,确保用工单位按照实名制管理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劳务农民工信息。
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劳务农民工的投诉和纠纷。
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假冒农民工和中介机构的打击力度,有效防止农民工的身份信息被盗用和滥用。
劳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的推行,对于保护劳务农民工的权益,促进其合法权益的得到保障,推动农民工实现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在法律、政策和技术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
总之,劳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农民工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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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颁布的实名制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指导原则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将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成一个综合性的劳务管理平台,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实行真实有效身份实名管理,集成和利用人脸识别门禁技术、通道闸管理技术、视频监控技术、实名显示技术、劳务考评、劳务通道流量统计、特种作业人员资质信息等科技手段运用。
前端采集数据可以实时上传至建委、公司、项目部,达到信息资源共享,动态监管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的所有生产活动情况。
第三条管理内容现场人员的:个人身份证明、个人执业注册证或上岗证件、培训记录、个人工作业绩、个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个人历史录用情况、安全培训记录、依法登记的其他有关个人身份基本信息情况。
保证名副其实、人证相符、身份确凿、信息真实。
确保施工人员符合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项目分包队伍使用的劳务人员管理与监督。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是对公司劳务管理办法中劳务分包过程管理的细化和补充。
第六条严格现场劳务作业工人实名制管理,加强劳动力的掌控,避免劳务纠纷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与权限第六条组织机构设置(一)公司成立劳务管理中心,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协作;(二)劳务中心人员设置主任:公司分管劳务领导副主任:工程部(行政( 人事 ) 部)组员:公司财务部、安全管理部、质量技术部、法律事务部、等部门负责人,公司劳务管理员、各项目部。
第七条劳务中心管理职责与权限劳务管理中心是公司现场使用、管理劳务分包的执行、监督管理机构。
(一)工程部(行政( 人事 ) 部)1、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指导和监督劳务实名制办法的实施。
3、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督检查。
4、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项目部对劳务分包的考察、过程履约及信用评价。
(三)安全部负责监督分公司、项目部对在用分包队伍作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和入场教育考试;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殊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对于劳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分包作业队持证上岗人员情况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或不按本办法管理的项目部、分包队伍有权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行使劳务分包录用的否决权。
第八条项目部劳务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项目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主要人员设置及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为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必须设置一名副职以上人员作为劳务管理工作的第二责任人,其专职或兼职主管劳务日常管理工作。
3、项目部使用劳务分包企业人员300人以上,必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1-3 名;300人以下 100人以上,必须设置至少 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100人以下必须设置兼职劳务管理人员。
4、项目劳务管理不只是劳务管理员的职责,项目部相关部门必须直接参与劳务日常管理工作;各项目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劳务管理方案》,根据各项任务分解,方案中必须明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和岗位职责,以及应急预案。
5、劳务分包合同中须明确约定现场各分包队伍必须设置一名以上专职劳务管理员。
第三章信息管理第九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和班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信息:应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地址、文化程度、培训信息、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录等。
2、岗位资格信息:队别、职务、班组、工种、级别、证号、发证机构和发证时间等;3、劳务用工合同信息:劳务公司与作业人员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中工资发放方式和工资标准等。
4、班组承包协议信息:劳务公司与班组签订的计件或计时的承包协议。
基本信息、岗位信息、劳动合同信息标准填报方式见附件一: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
第十条信息管理流程⑴劳务人员到场⑵报告项目部⑶项目部对新入场劳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岗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对合格人员进行安全教育⑷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企业与班组签订《班组承包协议》⑸两项合同在项目部办理备案⑹项目部为劳务人员办理实名制人脸识别进场手续及工地智能IC 卡⑺劳务人员通过人脸识别进入施工现场施工⑻考勤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签认,并报项目部备案⑼工资支付和签认,并报项目部备案⑽劳务人员退场,办理退场手续具体要求:(一)“项目部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进出工地检验手续”(含本项任务)以上流程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 天,但 5 天为底线。
(二)对分包队伍办理实名制进出工地检验手续前要验证以下内容,并填写《分包队伍进场验证记录表》(附件二)。
1、签字盖章齐全的分包合同(验证原件,不留存);2、进场劳务人员花名册(留存);3、劳务人员身份证(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4、持证上岗人员证书(留存原件);5、进场人员工资发放方式或工资标准(留存);6、工伤保险缴纳证明(留存);7、 50 岁以上劳务人员体检表(留存)。
(三)《劳动合同》和《班组承包协议》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留项目部备案;《劳动合同》和《班组承包协议》必须在项目部、并由劳务管理员现场监督下签订,项目部必须对每一份劳动合同、班组承包协议签订留下影像资料。
(四)《劳动合同》文本不得违背国家法律和地方条例等规定,各地方如有标准《劳动合同》文本的,按地方要求签订,没有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实际情况编写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五)《劳动合同》中计时、计件两种工资计算方式所确定的工资金额,一方面不能违背国家法律、地方条例规定,另一方面在与市场接轨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劳务企业承受能力。
(六)《劳动合同》和《班组承包协议》签订率100%。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进、退场管理施工过程中劳务人员进场须按“第十条”管理规定进行,劳务分包须向项目部提供人员变更周报表。
分包任务完成后或中间过程人员减少,分包队伍向项目部提出退场报告和退场人员名单,经项目部经理签字同意后退场,办理退场手续,并在花名册中注明退场时间。
施工过程中人员变更周报表见附件二。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二条考勤方式施工现场施工人员采取以人脸识别门禁系统考勤为主,劳务企业的劳务管理员人工考勤为辅。
第十三条现场封闭管理现场封闭管理是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关键,各项目部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项目农民工生活区必须与施工区隔离。
2、结构施工期间必须做到施工现场全封闭;装修阶段后期如不能做到施工现场全封闭,根据现场实际,可采取区域封闭的措施,外加人工考勤辅助措施,做好考勤工作;《项目劳务管理方案》中要做好施工现场封闭、出入口设置的动态管理策划,做好预控。
3、项目应适当增加投入,加强门卫管理和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杜绝没有办理实名制进出工地检验手续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四条考勤信息的收集和整理1、项目部与劳务企业一起,每周至少一次对门禁系统考勤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整理后的考勤数据必须经劳务作业人员签字认可,并留项目部备案。
2、对于实际条件有限无法做到施工现场封闭管理的项目,项目部应每周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并记录有关情况。
第十五条考勤与休假结合国家法律规定的非工作时间工作时的工资金额高于正常工作日的工资金额,项目部与劳务分包企业在共同做好考勤的同时,对于工程技术性间歇、交叉施工影响、工程设计变更而导致的停工或窝工,项目部应督促劳务分包企业及时对劳务施工人员办理休假或串休手续。
第五章工资支付管理第十六条分包队伍应当依据工资标准或约定的工资发放方式和出勤按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分包队伍向作业人员支付工资时,项目部必须监督发放,并保留影像资料备案(每一个班组每次至少一份有效的影像资料)。
第十七条分包队伍按月向项目部提交经劳务作业人员本人签字认可的工资发放表,项目部应对其进行审核,公示并留存备案。
第十八条项目部在支付分包款时,应监督分包队伍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第六章劳务实名制管理资料保存第十九条劳务实名制管理全套资料(包含花名册、劳动合同、班组承包协议、安全教育考试、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其他影像资料等)必须保存至工程竣工备案验收后两年以上。
第七章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和考核第二十条检查频次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一次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公司劳务管理中心进行季度检查以及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一条检查内容1、劳务管理员身份证、上岗证;2、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岗位技能证书、劳动合同、班组承包协议、劳务合同;3、考勤设备布置及使用、现场封闭式管理、考勤表、工资发放表;4、劳务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安全教育、班组安全交底、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记录;5、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6、《项目劳务管理方案》第二十二条检查方式现场随机抽查10 名以上劳务作业人员,笔录其姓名、队别、班组、工种等信息,然后根据现场笔录信息,检查被抽查人员在劳务管理资料库中的其他所有信息和资料。
第二十三条评分标准劳务实名制管理考核评价满分为100 分,不符合下表中的检查内容,则按下表评分标准从100 分中扣除,扣完为止。
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1)既未办理实名制进出工地检验手续,又无安全教育考试、劳动合同和有效考勤记录等。
( 2)办理了实名制进出工地检验手续,但无安全教育考试、被检查人中有 1 人以上(含 1 人)资料不合格,1无劳动合同和无有效考勤记录。
属于违反管理底线,考核( 3)作业人员进场 5 天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无有效考勤为 0 分记录。
( 4)任何一项资料弄虚作假。
( 1)未办理实名制进出工地检验手续,有劳动合同,无有每人扣 15 分效考勤记录2(2)办理了实名制进出工地检验手续,有劳动合同,无有效考勤记录3无劳动合同,考勤记录有效每人扣 8 分4办理了实名制进出工地检验手续与使用人信息不符每人扣 3 分5无有效安全教育考试每人扣 1 分6无有效工资发放记录每人扣 2 分7劳动合同签订或工资发放没有留下影像资料扣 5~ 20分8《班组承包协议》没有在项目部备案每个班组扣 5 分9无《项目劳务管理方案》扣 20 分10 无劳务分包企业《执行总包企业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每个劳务队伍扣10分11 以上 2~10 项合计扣分大于 100 分(含100 分)属于违反管理底线第二十四条考核与处罚(一)劳务实名制管理考核评价与项目月度绩效工资挂钩,在绩效工资中权重为0.08 ;考核评分70 分以上为合格;考核评分低于 70 分以下,劳务管理绩效工资为零。
(二)处罚1、违反底线处罚( 1)第一次违反管理底线,劳务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和项目经理,并处罚项目部1~2 万元人民币;检查组给予项目部3~ 7 天整改,复查仍违反管理底线者,则加倍处罚,以此类推;(2)年度连续 2 次或累计 3 次违反管理底线,报请公司撤换该项目劳务管理第二责任人;(3)年度连续 3 次或累计 4 次违反管理底线,则报请公司,撤换该项目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