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支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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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计量支付管理,规范项目计量支付行为,强化项目成本管控力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规定以及公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计量支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具体业务部门承办的管理模式。公司与项目分别成立计量支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级计量支付工
作的开展。
第七条组织机构
㈠公司计量支付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董事长
副组长:分管生产、成本的领导
组员:成本管理部、财务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等
负责研究和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掌握行业动态,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公司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负责督促、检查、指导项目部计量支付工作;督促项目建立计量支付台账和按时上报计量支付报表;对完工项目的末次计量支付工作进行审核、控制;指导协助项目部处理对分承包队伍计量支付中存在的争议;
监督协调项目计量支付负责人变更时的工作移交;负责项目计量支付工作的考核;指导、监督计量支付档案资料的归档。
㈡项目部职责
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制度办法和工作要求,并制订本级计量支付办法;负责管段内施工图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的对照,建立计量支付台账;积极参与投资梳理、概算清理和变更索赔上报、批复跟踪工作;按时向建设单位报送手续完
6、完成且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的工程数量;
7、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证明,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实验报告等;
8、经建设单位等有关单位审核批复的变更索赔项目及费用。
第十条对建设单位的计量支付原则
计量支付工作政策性强、技术含量高,业务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部门相关规定,精研合同条款,熟练掌握工程计量、概预算等业务知识并加以灵活应用,及时了解掌握现场施工动态,严格自身职业操守,以效益最大化为目的,遵循“及时全面、程序合法”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1、及时性:项目部应及时办理对建设单位的计量支付。
2、全面化:合同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和合同外变更索赔完
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交送成本管理部。依据业主的计量支付周期及时间规定,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按业主要求格式编制工程量确认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交送商务合约部。
3、变更工程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牵头整理相关资料,计算工程数量,由成本管理部配合共同编制变更索赔申请表。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变更索赔资料的申报与跟踪,并编制整理《变更索赔台帐》。
4、物资设备部负责统计材料购买及发放数量,并向成本管理部提供相关资料。
5、财务部门负责计量所附相关发票的收集整理。
6、安全质量部负责提供安全费计量所需的相关资料。
7、商务合约部计量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计量资料,编制当期计量支付报表,报监理、建设单位逐级审批。审批后的计量支付报表由成本管理部送
踪。
配方案,特别要注意清表回填量、超宽压实量、原地面沉降量几个量对土石方调配的影响。
2、项目部按合同规定程序办理计量支付,根据当期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及时编制计量支付表,做到施工完成,计量完毕,力争超前计量。
3、根据承包模式选用不同的计量支付方式:
建设项目实行单价承包的,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计量支付,根据合
同约定的单价和按图施工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进行计量支付;
建设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采用合同总价下的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计量支付;
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采用合同总价下的节点式计价方式进行计量支付。
4、大型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构调遣费应在开工初期及时向建设单位办理计
入与业主竣工结算的合同谈判与清理。
第四节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
第十条工程进度款结算
(一)已完工程量的确认
各项目应做好施工过程中已完工程量的确认工作,确保及时收取工程进度款。
1、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业主提交已完工程量结算,及时组织人员参与工程量核实,并要求业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或收到报告后14天内完成工程量核实。
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4、如双方达不成延期付款协议,经法人层面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停止施工。
第五节对建设单位的竣工结算
第十三条对建设单位的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在原合同造价的基础上,由工程技术部、成本管理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共同对整个项目的所有图纸、变更设计、现场签证、会议纪要、工程量核定单、调差、索赔等资料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施工
+工料
8、项目部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结算书。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向项目部支付工程价款,应付而未支付的款项视为拖欠工程款。
第十五条竣工结算费用计算
1、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及工程量清单单价
计算。如有变更新增单价或单价发生调整,以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综合单价计算。
2、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施工过程中,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调整时,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作相应调整。
3、其他项目费的计算。办理竣工结算时,其他项目费的计算应按以下要
价款中。
第四章对分承包队伍的验工计价
第一节依据和原则
第十六条项目部对分承包队伍验工计价的依据
1、与分承包队伍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及会议纪要;
2、审核后的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书;
3、现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及相关隐蔽工程签证、质量合格签证、试验报告单等;
4、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签证和零星签证;
5、经确认的物料、机械、电力消耗等;
具有最终审定权。
3、先验工后计价、量价分开原则。对已完工程,成本管理部参与工程技术部门和安全质量部门的质量检查及现场验收,由施工技术部门出具签认、审核后的《合格工程数量签认表》,经总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再予以计价。对质量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应先修复至合格后方可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