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课件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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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课件》PPT课件_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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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的税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率与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的税率的关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系
之间的关系
居住国 补征税
避免 重复 征税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20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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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的税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率与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的税率的关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抵免限额, 无 或者纳税人 已缴收入来 源国的税额
彻底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纳税人的来 源国已纳税 额
前者>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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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的税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率与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的税率的关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系
之间的关系
居住国 补征税
避免 重复 征税
系
之间的关系
居住国 补征税
避免 重复 征税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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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的税 率与居住国 的税率的关
系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补征税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之间的关系
避免 重复 征税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抵免限额, 或者纳税人 已缴收入来 源国的税额
• 4 所得 50000 — 80000 (含) 30%
• 5 所得 80000美元以上的部分 40%
•
要求:分别用全额免税法、累进免税法和扣
除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1
•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 ×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 ×30%+(100000-80000)×40% ×[80000÷(8000 0+20000)]
来源国的税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率与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的税率的关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系
之间的关系
居住国 补征税
避免 重复 征税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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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的税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率与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的税率的关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抵免限额, 无 或者纳税人 已缴收入来 源国的税额
彻底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纳税人的来 源国已纳税 额
前者>后者
20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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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的税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率与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的税率的关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系
之间的关系
居住国 补征税
避免 重复 征税
系
之间的关系
居住国 补征税
避免 重复 征税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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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的税 率与居住国 的税率的关
系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补征税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之间的关系
避免 重复 征税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抵免限额, 或者纳税人 已缴收入来 源国的税额
• 4 所得 50000 — 80000 (含) 30%
• 5 所得 80000美元以上的部分 40%
•
要求:分别用全额免税法、累进免税法和扣
除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1
•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 ×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 ×30%+(100000-80000)×40% ×[80000÷(8000 0+20000)]
国际税收 第5章 国际避税
4.国际税收屏蔽避税法 国际税收屏蔽避税法 指跨国纳税人在东道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延期纳 税,从而使在”延迟期”或”屏蔽期“内其财产 和所得得到该国法律的屏护,而暂时免除其税负 的国际避税措施。国际税收屏蔽实质并不是减少 纳税人的应纳税款,而是推迟纳税人的纳税时间。 被推迟的纳税时间称之为”延迟期”或”屏蔽 期”。
5.2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1.转移税收主体 转移税收主体 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税收主体迁移出该 国,成为另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税收主 体,或没有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管 辖的税收主体,以规避或减轻纳税义务。
(1)真正移居。居住在高税国的跨国自然人 ,为了 真正移居。 真正移居 减轻纳税义务,将其住所迁往低税国,以成为低税 国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方式来规避税收 。 例:跨国纳税人洛克先生生活在B国,属于B国的 居民。某纳税年度洛克先生在H国工作,在该纳 税年度内洛克先生在B国和H国取得的所得分别 为60万美元和40万美元,B国、H国均行使居民 税收管辖权,并以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课税,B 国、H国的所得税平均税率分别为40% 和30%。 洛克先生为了规避高税国B国的税负,将居所移 居到H国,可有效地减轻税负,达到避税的目的。
5.选择最有效避税的公司组织形式 选择最有效避税的公司组织形式 纳税人杰克逊准备在中国经营一家水果店 例:纳税人杰克逊准备在中国经营一家水果店, 交了营业税后,年盈利 万元。 年盈利2万元 交了营业税后 年盈利 万元。该商店如按合伙 人课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税率为40% 纳税人杰克逊可 人课征个人所得税 税率为 %,纳税人杰克逊可 净得税后利润12000元(即20000-20000×40 净得税后利润 元 × %)。这家商店如按公司课征所得税 税率30% 这家商店如按公司课征所得税,税率 %)。这家商店如按公司课征所得税 税率 %, 税后利润14000元全部作为股息分配 纳税人杰 元全部作为股息分配,纳税人杰 税后利润 元全部作为股息分配 克逊还要再交一道个人所得税5600元(即 克逊还要再交一道个人所得税 元 14000×40%)。这样 杰克逊净得税后利润只 %)。这样 × %)。这样,杰克逊净得税后利润只 多负担所得税款3600元 有8400元。与前者相比 多负担所得税款 元 与前者相比,多负担所得税款 元 )。面对这一现实 (即11600-8000)。面对这一现实 专家们可以 )。面对这一现实,专家们可以 告诉杰克逊不要作出组织公司的决定。 告诉杰克逊不要作出组织公司的决定。
《国际税收》课件
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
跨国公司通常会利用各国税制的差异 进行税收筹划,以降低整体税负。这 种行为可能导致税收不公和财政收入 损失,引发各国税务当局的关注。
为了应对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行为, 各国税务当局需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 作,制定更加严格的反避税规则,并 加强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管。
国际税收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其他税收
总结词
除了以上几种税收外,还有许多其他 类型的税收。
详细描述
其他税收包括财产税、遗产税、赠与 税、资源税等。这些税收在不同国家 有不同的征收方式和标准,但都是国 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03
国际税收的征收管理
国际税收的征收方式
源泉征收
由收入来源国对纳税人的跨国所得进行征收,是国 际税收的基本方式。
跨国公司的税收管理
01
02
03
统一税收政策
跨国公司需要遵循各东道 国的税收政策,确保按时 缴纳税款,避免因违反税 收法规而遭受处罚。
合理税务筹划
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合理的 税务筹划,降低整体税负 ,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防范税收风险
跨国公司需关注各东道国 的税收法规变化,及时调 整自身的税收策略,以防 范税收风险。
国际税收的争议与解决
国际税收争议
由于各国税收法规和税收 征管存在差异,跨国纳税 人和跨国企业之间容易产 生国际税收争议。
协商解决机制
国际社会正在推动建立更 加有效的协商解决机制, 以解决国际税收争议,促 进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
国际仲裁机制
一些国家之间已经建立了 国际仲裁机制,为解决国 际税收争议提供了一种有 效的途径。
02
国际税收的种类与特点
所得税
总结词
《国际税收》课件2
04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管理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原则
合法性、预见性、全局性和谨慎 性原则,确保筹划行为在法律允 许范围内,并充分考虑税收政策
变化和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
税收筹划方法
利用国际税法差异、合理安排公司 组织结构、选择适当的投资地点和 交易方式等,以降低整体税负。
筹划风险评估
对税收筹划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筹划 行为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国际税收协定的作用与影响
总结词
国际税收协定的作用包括减少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税 收歧视、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正性、促进国际经 济合作和贸易发展等。同时,国际税收协定还对跨国 公司和个人的税务规划、国际投资和跨境经济活动产 生影响。
详细描述
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可以有效地减少国际重复征税现象 ,避免跨国纳税人面临双重征税的困境。同时,协定可 以消除税收歧视,确保跨国纳税人在不同国家获得公平 的税收待遇。此外,国际税收协定还可以提高税收征管 的效率和公正性,降低跨国纳税人的税务风险和成本。 最后,国际税收协定可以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和贸易发展 ,为跨国公司和个人的跨境经济活动提供更好的税收保 障和支持。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务合规管理
合规义务确认
合规培训与意识提升
明确跨国公司所适用的国际税收法规 和合规要求,确保公司经营行为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
定期开展税务合规培训,提高员工的 税务合规意识和操作技能。
税务文档管理
建立健全的税务文档管理制度,确保 文档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方便税务审 计和查证。
05
国际税收的未来发展
《国际税收》ppt课件
目录
• 国际税收概述 • 国际税收协定 • 国际税收筹划 •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管理 • 国际税收的未来发展
《国际税收》PPT课件
感谢下 载
第十章 国际税收
• 本章要求: • 1.了解:国际税收的产生和发展、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 2.理解:税收管辖权与国际重复征税
第一节 国际税收的产生和发展
一、国际税收的内涵
• 世界各国公认的国际税收定义,是指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权益的税收活 动。 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在所得税和财产税课征上所发生的国家之间 的权益关系。
第三节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一、国际避税的涵义及手段
• 所谓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国与国的税制差 异以及各国涉外税收法规中的漏洞,在从事跨国 经营活动中,利用种种合法手段,规避或减小有 关国家纳税义务的行为。
• 利用转让定价在跨国关联企业之间进行营业收入 和费用的分配,以便将公司集团的一部分利润转 移到低税国关联企业去实现,这是跨国公司进行 国际避税最常用的一种手段。
三、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
• (4)抵免法。指一国政府在优先承认其他国家的 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前提下,在对本国纳税人来源 于国外的所得征税时,以本国纳税人在国外缴纳 税款冲抵本国税收的方法。抵免法又可分为直接 抵免和间接抵免两种:1)直接抵免。直接抵免是 直接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的抵 免,它一般适用于统一核算的经济实体的抵免。 2)间接抵免。间接抵免一般适用于对公司、企业 的国外子公司所缴纳的所得税的抵免。
•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可以有三种协调的途径:一是限定各国惟一地行使居民 (公民)税收管辖权;二是限定世界各国惟一地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三是 允许各国同时行使两种以上的税收管辖权。在发生冲突时,承认一种税收管 辖权的优先地位,而其他的税收管辖权从属行使。无疑,第三种做法可以在 相当程度上减轻重复征税现象,而且可以得到各个国家的认可和赞同。
国际税收朱青 ppt课件
(1)跨国公司在安排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时不仅 要考虑有关国家的公司所得税税率,还要考虑进 口企业所在国的关税。如果进口国的关税税率过 高,那么用很高的转让价格向该国的关联企业出 售产品就不一定有利。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
表5-2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 单位:万美元
项目 方案1
销售收入 销售产品成本
进口关税 (10%)
销售总利润 其他支出 应税所得 所得税(30%/50%)
税后利润
A公司
150 100 —— 50 10 40 12 28
B公司
220 150 15 55 10 45 22.5 22.5
A公司+B公司
220 100 15 105 20 85 34.5 50.5
即一个单位在一个国家被视为是纳税实体,而在另一 个国家被视为是不需纳税的单位(透明体)。
这样,当一个在B国成立的公司从A国母公司取得一笔 贷款,如果B国认为该公司属于纳税实体,而A国认为该 公司属于不需纳税的透明体,这种属性的错配就会造成 以下局面,即该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利息B国允许税前 扣除,而母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在A国不用纳税,因为A 国认为B国的公司不是纳税实体,它向本国母公司所做 的利息支付属于虚拟支付,这样母公司也就没有利息收 入,不需要在A国纳税。可见,在这种错配的情况下, 跨国公司集团两头得利,即一边允许税前列支,一边不 作为收入,其整体税负就会下降。
如果A公司按每张18美元的价格向B公司出售这 批产品(方案2) ,则A公司的销售利润就会增 加30万美元,B公司的销售利润则会相应下降30 万美元。由于A公司位于低税国,而B公司位于高 税国,因此A公司提高对B公司的转让价 格 会使 两个公司的纳税总额下降6万美元(42万 -36万), 税后利润总额则从原来的58万美元增加到 64万 美元,相应也提高了6万美元。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
表5-2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 单位:万美元
项目 方案1
销售收入 销售产品成本
进口关税 (10%)
销售总利润 其他支出 应税所得 所得税(30%/50%)
税后利润
A公司
150 100 —— 50 10 40 12 28
B公司
220 150 15 55 10 45 22.5 22.5
A公司+B公司
220 100 15 105 20 85 34.5 50.5
即一个单位在一个国家被视为是纳税实体,而在另一 个国家被视为是不需纳税的单位(透明体)。
这样,当一个在B国成立的公司从A国母公司取得一笔 贷款,如果B国认为该公司属于纳税实体,而A国认为该 公司属于不需纳税的透明体,这种属性的错配就会造成 以下局面,即该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利息B国允许税前 扣除,而母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在A国不用纳税,因为A 国认为B国的公司不是纳税实体,它向本国母公司所做 的利息支付属于虚拟支付,这样母公司也就没有利息收 入,不需要在A国纳税。可见,在这种错配的情况下, 跨国公司集团两头得利,即一边允许税前列支,一边不 作为收入,其整体税负就会下降。
如果A公司按每张18美元的价格向B公司出售这 批产品(方案2) ,则A公司的销售利润就会增 加30万美元,B公司的销售利润则会相应下降30 万美元。由于A公司位于低税国,而B公司位于高 税国,因此A公司提高对B公司的转让价 格 会使 两个公司的纳税总额下降6万美元(42万 -36万), 税后利润总额则从原来的58万美元增加到 64万 美元,相应也提高了6万美元。
国际税收第五章 课件
• (二)间接抵免法 • I.间接抵免概述 • 1.定义
间接抵免法:指居住国对不同经济实体的跨国联属企 业在非居住国已纳税税款所进行的抵免。具体来说,就是 母公司所在居住国(国籍国)政府。允许母公司用来抵免其 子公司的缴所得税税只能通过它们所收到的股息收益间接 推算出来,故称为间接抵免。
• 从其适用范围来看,只适用于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 • 2.间接抵免的条件 • (1)母公司必须是子公司的直接投资者。 • (2)拥有下一层一些数量的有表决权的股票。 • 3.类型
二、国际双重征税免除的定义
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是一种国际间通过协调有 关国家税收管辖权的实施地位,借以消除国际重 复征税的国际税收协调活动。
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来看,它是指居 住国(国籍国)政府通过承认非居住国(非国籍国)政 府优先或独占行使地域管辖权,借以免除本国居 民(公民)来源或存在于收入来源国的跨国收益、 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的国际重复征税。
• 其计算公式为:
• Tr=(yt + yn) tr-Tpn • (注:公式中的减数Tpn 为允许抵免额)
• (二)计算实例(实例:5-3)
A国 M总公司
B国 N分公司
Yt=8000万
Yn=2000万
tr=40%
tn=30%
Tr=?
四、国际重复征税消除方法的比较
消除方 居住国利益
法
实施居民管
辖权
CI’=( yn-l + yn-2+ …+ yn-n) tr Tn’= Tn-l + Tn-2+…Tn-n Tpn’ Tr=( yn-l + yn-2+ …+ yn-n) tr- Tpn’
四、多项直接抵免方法的计算
《国际税收讲义》PPT课件
32
2.2 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
• 居所与住所的区别: • (1)住所是个人的久住之地,而居所只是人们因某种原因而暂住或客居之地; • (2)住所通常涉及到一种意图,即某人打算将某地作为其永久性居住地,而居所 通常是指一种事实,即某人在某地已经居住了较长时间或有条件长时期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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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
2.1 所得税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 2.1.1 什么是税收管辖权 • 2.1.2 各国税收管辖权的现状
23
2.1 所得税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 2.1.1 什么是税收管辖权 •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 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 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24
2.1 所得税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第1章 国际税收导论
1.1 国际税收的含义 1.2 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1.3 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
1.1国际税收的含义
• 1.1.1 什么是国际税收 • 1.1.2 国际税收的本质 • 1.1.3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
2
1.1国际税收的含义
• 1.1.1 什么是国际税收 • 人们通常所说的国际税收,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 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 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Y=iV或V=Y/i 设财产税税率为tp,所得税税率为ty,为了使财产税与所得税税额 相等,必须有:
tp Y/i =ty Y 或ty =tp / i 在上面的例子中,财产税税率tp为5%,市场利息率i为10%,因而所 得税税率ty一定等于50%。
15
1.2 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 1.2.3 国际经济发展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 1.商品课税国际协调活动的产生 • 2.所得课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 3.财产课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2.2 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
• 居所与住所的区别: • (1)住所是个人的久住之地,而居所只是人们因某种原因而暂住或客居之地; • (2)住所通常涉及到一种意图,即某人打算将某地作为其永久性居住地,而居所 通常是指一种事实,即某人在某地已经居住了较长时间或有条件长时期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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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
2.1 所得税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 2.1.1 什么是税收管辖权 • 2.1.2 各国税收管辖权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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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所得税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 2.1.1 什么是税收管辖权 •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 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 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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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所得税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第1章 国际税收导论
1.1 国际税收的含义 1.2 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1.3 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
1.1国际税收的含义
• 1.1.1 什么是国际税收 • 1.1.2 国际税收的本质 • 1.1.3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
2
1.1国际税收的含义
• 1.1.1 什么是国际税收 • 人们通常所说的国际税收,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 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 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Y=iV或V=Y/i 设财产税税率为tp,所得税税率为ty,为了使财产税与所得税税额 相等,必须有:
tp Y/i =ty Y 或ty =tp / i 在上面的例子中,财产税税率tp为5%,市场利息率i为10%,因而所 得税税率ty一定等于50%。
15
1.2 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 1.2.3 国际经济发展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 1.商品课税国际协调活动的产生 • 2.所得课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 3.财产课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国际税收讲义》课件
国际税收改革应注重公平性和透明度,确保各国能够公平地分享 税收利益。
打击避税和税收流失
国际税收改革应加强打击避税和税收流失的力度,维护税收秩序 。
促进国际合作与协调
国际税收改革应促进国际合作与协调,共同应对全球税收挑战。
THANKS
感谢观看
电子商务的全球性
电子商务的全球性使得跨国交易 更加便捷,但同时也增加了税收
监管的难度。
税收管辖权的挑战
电子商务使得交易难以确定具体 的税收管辖权,导致税收流失和
监管困难。
税务技术发展
随着税务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 可能会有更加智能化的税收监管 手段,以应对电子商务带来的挑
战。
跨国公司对国际税收的影响
国际税收的背景和重要性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跨国经 济活动日益频繁,国际税收问 题逐渐凸显。
国际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 要来源之一,也是维护国家主 权和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
国际税收问题关系到各国经济 发展和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 因此需要各国加强合作与协调 。
国际税收的演变历程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国际 税收主要关注跨国公司税收权益
避税和税收筹划
01
跨国公司利用复杂的组织结构和交易安排进行避税和税收筹划
,对国际税收造成影响。
税收竞争与合作
02
跨国公司对税收竞争与合作的影响使得国际税收关系更加复杂
。
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与改革
03
跨国公司对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与改革产生影响,推动国际税
收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国际税收改革的方向和趋势
公平性和透明度
地域税收管辖权
国家对其领土内的收入和 资本利得进行征税的权利 。
优先税收管辖权
打击避税和税收流失
国际税收改革应加强打击避税和税收流失的力度,维护税收秩序 。
促进国际合作与协调
国际税收改革应促进国际合作与协调,共同应对全球税收挑战。
THANKS
感谢观看
电子商务的全球性
电子商务的全球性使得跨国交易 更加便捷,但同时也增加了税收
监管的难度。
税收管辖权的挑战
电子商务使得交易难以确定具体 的税收管辖权,导致税收流失和
监管困难。
税务技术发展
随着税务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 可能会有更加智能化的税收监管 手段,以应对电子商务带来的挑
战。
跨国公司对国际税收的影响
国际税收的背景和重要性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跨国经 济活动日益频繁,国际税收问 题逐渐凸显。
国际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 要来源之一,也是维护国家主 权和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
国际税收问题关系到各国经济 发展和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 因此需要各国加强合作与协调 。
国际税收的演变历程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国际 税收主要关注跨国公司税收权益
避税和税收筹划
01
跨国公司利用复杂的组织结构和交易安排进行避税和税收筹划
,对国际税收造成影响。
税收竞争与合作
02
跨国公司对税收竞争与合作的影响使得国际税收关系更加复杂
。
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与改革
03
跨国公司对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与改革产生影响,推动国际税
收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国际税收改革的方向和趋势
公平性和透明度
地域税收管辖权
国家对其领土内的收入和 资本利得进行征税的权利 。
优先税收管辖权
《国际税收学》PPT课件
23
税收管辖权与税种的关系
• 商品税的税收管辖权
• 地域税收管辖权
• 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 综合所得税制下:居民(公民)管辖权和(或)地域 管辖权
• 分类所得税制下:单一的地域管辖权
• 财产税的税收管辖权
• 一般财产税 :居民(公民)管辖权和/或地域管辖权 • 特别财产税 :单一的地域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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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居民税收管辖权的确立
49
核定法
• 以常设机构的营业收入额或费用支出额为基数,按照核定的利润率推算利润。 • 针对不按“分公司”规格登记的常设机构,
50
国际运输所得的征税
• 国际海运和空运企业利用船舶和飞机从事国际运输取得的利润 • 一般由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独占行使征税权,即使该企业并不是该国的居民
51
跨国海运企业的 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
关的监督管理活动,但应连续超过一定期限,一 般为六个月或一年; • 有雇员或其他非独立代理人(包括本企业的子公 司)经常代表本企业从事营业活动。
41
构成常设机构的场所的基本 条件
• 是场所。 如房屋、场地或机器设备等设施;没有规模上的 限制;也不论是自有的还是租用的。
• 是固定的。 有确定的地理位置,有一定的永久性,足以表明 它是常设的;暂时的间断或停顿,不影响其常设 机构的存在;
• 公民纳税人的确定标准 • 居民纳税人的确定标准
25
公民纳税人的确定标准
• 自然人公民 • 公民公司 • 国籍变动和双重国籍的处理 • 税收公民管辖权的局限性
26
• 血统标准 • 出生地标准
自然人公民
27
公民公司
• 法律标准 • 根据公司投资者的个人国籍 • 依据公司负责人的国籍 • 依据公司实际管理的所在地 • 依据企业的主要机构所在地
税收管辖权与税种的关系
• 商品税的税收管辖权
• 地域税收管辖权
• 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 综合所得税制下:居民(公民)管辖权和(或)地域 管辖权
• 分类所得税制下:单一的地域管辖权
• 财产税的税收管辖权
• 一般财产税 :居民(公民)管辖权和/或地域管辖权 • 特别财产税 :单一的地域管辖权
24
公民/居民税收管辖权的确立
49
核定法
• 以常设机构的营业收入额或费用支出额为基数,按照核定的利润率推算利润。 • 针对不按“分公司”规格登记的常设机构,
50
国际运输所得的征税
• 国际海运和空运企业利用船舶和飞机从事国际运输取得的利润 • 一般由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独占行使征税权,即使该企业并不是该国的居民
51
跨国海运企业的 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
关的监督管理活动,但应连续超过一定期限,一 般为六个月或一年; • 有雇员或其他非独立代理人(包括本企业的子公 司)经常代表本企业从事营业活动。
41
构成常设机构的场所的基本 条件
• 是场所。 如房屋、场地或机器设备等设施;没有规模上的 限制;也不论是自有的还是租用的。
• 是固定的。 有确定的地理位置,有一定的永久性,足以表明 它是常设的;暂时的间断或停顿,不影响其常设 机构的存在;
• 公民纳税人的确定标准 • 居民纳税人的确定标准
25
公民纳税人的确定标准
• 自然人公民 • 公民公司 • 国籍变动和双重国籍的处理 • 税收公民管辖权的局限性
26
• 血统标准 • 出生地标准
自然人公民
27
公民公司
• 法律标准 • 根据公司投资者的个人国籍 • 依据公司负责人的国籍 • 依据公司实际管理的所在地 • 依据企业的主要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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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google公司国际避税
• Google、苹果、微软、星巴克等跨国公司避 税问题最近在英国引发了较大的舆论谈论。
• 1、Google公司在海外的几个分支机构中, 营运中心和利润中心分别是哪个机构。
• 2、这些跨国公司是如何将在全球赚取的利润 囤积在避税天堂,只需缴纳极少税收的呢?
• 避税手段:
• 税收作为影响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越来越受 到跨国公司在跨国投资和经营中的高度关注。跨 国公司的国际税务筹划,是指跨国公司进行国际 避税的通盘安排,其目的在于使跨国公司在全球 经营中的总税收负担降到最低程度。
• 如何最大限度地争取经济利益最大化和税收负担 的最小化,成为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的重要课 题。
• 1、首先在一个纯避税地设立用于最终许 可权的公司,
• 2、在一个拥有广泛税收协定并且不对特 许权使用费课征预提税的国家设立二级许 可公司,由该公司负责利用许可权。(荷 兰、瑞士、挪威、瑞典)
特许权使用费的避税安排示意图
母公司
专利使用权
(中国香港)
无税收协定 特许权使用费30%
出
售 专
利
权
所得税
公司(巴
哈马)
贷款(无税收协定) 利息(高预提税)
贷款 利息(无预提税)
子公司 利 息
贷 款
税 收 协 定
( 低 预 提 所税
得
管道金融公税
司(荷兰\
瑞士
• 3、管道金融公司选址需要注意的问题: • (1)一定要选择有广泛税收协定,或在无
税收协定的情况下对向非居民支付的利息 征收较低或根本不征收利息预提税。 • (2)还允许将借款利息打入成本的国家。
• 2.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安排贷款
• 若一高税国母公司要向其国外子公司发 放一笔贷款,而且母公司所在国与子公司 所在国之间没有税收协定,则子公司所在 国对子公司向国外母公司支付的利息就要 征收较高的预提所得税,母公司实际得到 的净利息收入就将大大减少。
利用中介金融公司避税示意图
所
•
得
税
母公司
(高税
• (2)中介国际金融公司向境外贷款者支付的利息 免征或征收很少的预提税。
• (3)在对中介国际金融公司课征所得税时,允许 其把向境外贷款者支付的利息作为费用项目从应 税所得中扣除,减少利差,以便使中介国际金融 公司不会因这笔转贷业务而缴纳过多的所得税。
• 符合条件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有:(荷兰\卢森堡\ 瑞士\荷属安第列斯等)
• 1.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安排借款 • 跨国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常要从海外的金融
机构借入资金,支付利息。 • 但如果向一个与跨国公司居住国无税收协定
的国家(地区)借款,跨国公司所在国对跨 国公司支付给境外贷款者的利息可能就要征 收很高的预提税。 • 跨国公司可通过它在第三国设立的中介金融 公司从境外贷款者借入这笔资金,而避免负 担这笔利息预提税。
• 1、原因:
• 由于许多国家在计算海外所得抵免限额时采用分 国限额抵免法,从而出现抵免限额用不完和抵免 限额不够用的情况,所以为了使各国海外子公司 的抵免限额能够调剂使用,从而使母公司的外国 税收抵免限额得到充分利用,母公司可以在国外 建立一个中介控股公司,把自己持有的各海外子 公司的股份交给该控股公司去持有。
• (2)要对本国居民取得的海外股息实行免税或 低税政策。
• (3)控股公司所在国向非居民支付的股息征收 的预提税要尽可能低。
• 3、适合做中介国际控股公司的国家—荷兰。原 因是:
• (1)荷兰国家税法规定股息预提所得税税率是 25%,但是荷兰有广泛的税收协定,已同80多个 国家缔结了国际税收协定,享受免预提(丹麦、 瑞士等)或低预提所得税5%(英美法德等)。
• 2、基本原理:
• 母公司把自己持有的各海外子公司的股份交给该控 股公司去持有。各家海外子公司的利润不直接汇给 母公司,而是先分别汇给中介国际控股公司,然后 再由中介国际控股公司汇给母公司,这样,母公司 在办理国外税收抵免时不用再分别针对各家海外子 公司,而是只就其从中介国际控股公司取得的利润 进行税收抵免。
•通常,这一名词有强调一家公司不自己生产商 品或服务,而只以拥有其他公司股票为目的的意 思。
一.规避东道国股息预提税
• 1、跨国公司在海外进行直接投资或购买外 国公司一定的股份,需要缴纳的税收有:
– (协1定),东税道率国较对高汇)出。股息国征际税议收收的协预提税(无税收
– 美国30%,英法荷兰25%,瑞士35%,但是签订税收协 议后,预提税税率大大减低(美国与法国、比利时、奥 地利、丹麦、埃及等5%,与中国、韩国、日本、加拿大 10%,德国、巴基斯坦、印度、新西兰避等税15地%)
5.2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务筹划
• 5.2.1 利用中介国际控股公司避税 • 5.2.2 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避税 • 5.2.3 利用中介国际贸易公司避税 • 5.2.4 利用中介国际许可公司避税
5.2.1 利用中介国际控股公司避税
•控股公司:
•一般而言,控股公司可被用来描述任何拥有另 •一家公司大部份股份的公司,但严格来说它指 •的是其存在只为持有另一家公司股票的公司。
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安排贷款 ---复合金融公司结构
• 2、运行流程: • 本金的支付:母公司---内部金融公司---管道
金融公司---外国子公司。 • 利息的支付:外国子公司---管道金融公司---
内部金融公司---母公司。
利用复合中介金融公司避税示意图
•
母公司 (高税 国)
股
本
投 资
所 得
内部金融税
• 3、适合做中介国际控股公司的国家—香港 。原因是:
• (1)香港实施单一地域管辖权
• (2)香港没有资本利得税和股息、利息的 预提所得税。
• 据统计约有800多家跨国公司都在香港设 立控股公司,作为亚太地区子公司的中介控 股公司,以此来混合其中国内地以及东南亚 地区子公司的股息、减少利润。
5.2.2 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避税
• 跨国公司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向海外借 款 以规避预提税案例
英国母 公司
利 息
税收 协定 优惠
贷款
预提税 25%
贷款
所 得 荷兰税金融 子公司
中国
香港
贷
银行
款
利息 免征预 提税
• 中介金融公司的选址条件 :
• (1)与跨国公司所在国有国际税收协定,使跨 国公司所在国对向其支付的利息免征或征收很少 的预提税。
• 1)中介控股公司所在国与各海外子公司所在 的东道国之间要有税收协定,以减轻子公司 向中介控股公司支付股息时的预提税。
• 2)中介控股公司所在国对中介控股公司从海 外分回的利润不课征很重的税收。
• 3)中介控股公司所在国与母公司所在国之间 也应有税收协定,以减轻中介控股公司向母 公司支付股息时缴纳的预提税。
• 管道金融公司:荷兰、瑞士和荷属安第列 斯
• 内部金融公司:巴哈马、百慕大和开曼群 岛等纯避税地。
• 5.2.3 利用中介国际贸易公司避税
•
• 当跨国公司集团内部的制造公司和销售子 公司都位于高税国的情况下,就需要在避 税地或低税国建立中介性的贸易公司。
利用中介国际贸易公司避税图
•
销产品
(高税国) 制造公司
• (2)荷兰有参与免税的规定。只要跨国公司在荷 兰设立的中介控股公司在国外的公司中拥有5%以 上股份,其取得的股息在和荷兰免税。
• 此外,瑞士、塞浦路斯也比较适合跨国公司建 立中介国际控股公司。
•
南非 (母公司)
无税收协定 30%
税
收
协
定
5%
荷兰(中介控股
公司)
美国 (子公司)
税收协 定5%
• 二、设法统一计算海外子公司的利润,以充分 利用母公司居住国的外国税收抵免限额
– (2)股息从海外公司汇回母公司,母公司还要 缴纳居住国的公司所得税。
– ?避税地国家一般没有国际税收协定
公司所得 税
股息预提 所得税
C国控股 公司
东道国 子公司
1、股息预 提所得税
股息预提 所得税
居住国 母公司
2、公司 所得税
避税地
• 2、选址条件(应注意的问题)
• (1)国际控股公司所在的居住国应当有广泛的 税收协定,这样它从其他国家取得股息时就很容 易享受到股息来源国的预提税优惠。(这种避税 手段实际上属于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用费差额(二级特许的使用费收入减去向 最终许可公司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后的余 额)就尽可能小,即要把大量的使用费转
移给设在低税区的最终许可公司。
20%
88%
低 案例:google公司国际避税低
所
得 母公司 税 (美国)
使转
专利使用权 无税收协定
所 得 税 GIL
广 告 费 用
美国 以外 的其 他公 司
用让
低特许权使用费权
专 利
低预提税
无 所 得
特“许权双使层用爱费3尔2%兰夹荷兰三(明爱治尔”兰
(爱G苹I尔H果兰公司转使上让用世专权纪利80年1代2高特许权.首5%创)预提税
收 协 定 免
, 有
12.5%)
使 用
除税
费
高特许权使用费
税 百管制慕理中大控心
(98荷.8兰%税法: 免征预提税)
GNH (荷兰 25.5%) 低
• 中介国际控股公司实际上可以起到混合海外子公司 利润的作用(因此也被称为“股息混合公司”), 相当于母公司所在国实行分国限额抵免法变成了综 合限额抵免法。
股息预提 所得税
东道国甲 子公司A
东道国乙 子公司B
公司所得 税
C国控股 公司
股息预提所 得税
居住国 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