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五条最新全文
新国五条最新全文_细则_
新国五条最新全文新国五条,是指在20xx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
新国五条将对商品房买卖价格及房屋租赁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具体新国五条的全文内容是怎样的呢?下文仅供参考!新国五条全文内容1、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2、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
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3、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20xx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4、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
全面落实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
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
20xx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5、加强市场监管。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新国十条全文(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
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全国‘国五条细则’
全国‘国五条细则’2013年2月20日,政府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新的“国五条”,再次升级了房地产调控措施,也成为十年内第九次房地产调控措施。
8天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诸如,“提高房价上涨过快城市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和“对执行限购政策措施不力的地方政府进行约谈和问责”等更严格、更细致楼市调控措施出台。
2013年3月25日,广东推出“国五条”地方细则,明确对广州、深圳实施限购、限价的“双限”政策,对佛山、珠海两地实施限购,并要求年内全省地市实现住房信息联网。
具体内容通知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对稳定房价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省级政府对行政区域内住房供不应求、房价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应指导其增加住房及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对存在住房供过于求等情况的城市,也应指导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市场稳定。
要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对所辖城市的督查、考核和问责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通知要求,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
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
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土地市场“国五条”和房产市场“国八条”
国务院发布土地市场“国五条” 强化土地调控(新华社等媒体资料整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加强土地管理的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难度加大,用地粗放浪费现象依然存在,违法违规用地、侵害群众权益问题易发多发。
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严格执法督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房地产调控进入深水区时,国务院首次提出了改善土地调控。
与多次强调房地产调控相似,此次会议将现有政策再次进行强调说明。
会议要求近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制定并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力争“十二五”期间再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开展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完善土地收益基金制度,明确土地收益基金计提比例,专项用于耕地保护。
(二)严格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坚决防止违法违规用地反弹。
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切实解决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未批先用问题。
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抓紧清理整改高尔夫球场,严肃查处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维护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
(三)认真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加快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
按照依法、严肃、有效的原则查处征地拆迁中的违法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
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修订,切实规范和完善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维护农民权益。
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
(四)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
依法加快供地进度,保证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
提前做好明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的储备和预安排。
采取多种措施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
新国五条
前者目前仍是风平浪静,而后者现在已经波涛暗涌。特别是一些需要“ 先卖后买”的改善型需求,很可能会受到新政的影响。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日前,针对“国五条”细则可能产生的影响, 新京报记者进行了分头走访,当然,动态的市场最终还需要时间来说话 。
二手房市场
盛宴散场 买家观望成交冷清 由于3月需求提前透支,再加上北京网签系统升级,暂停8天资格审 核和网签,北京新政细则落地后,北京二手房市场迅速陷入冰冻期。 看房人成“香饽饽” 据了解,3月北京二手房网签量超过4万套,也造成交税、过户爆棚 的现象。而市场转入4月,买卖双方陷入观望,看房人也成为中介竞相争 抢的“香饽饽”。 4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惠新里一家中介门店,发现门店里只有经纪 人,没有客户。这家门店的一位经纪人告诉记者,“新政落地后,店里 偶尔有咨询的人,但听说个税要交差额的20%,好多买房人都选择观望, 继续看房的买房人太少了”。 朝青板块一位经纪人小赵也直观地感受到了市场的剧烈变化。“3月 初店里每天能成交一套房,市场十分火热。该买的都赶在新政细则落地 前完成交易,到了现在,一天都约不上一个看房人,店里已经连续好几 天没有能谈的单子了,偶尔有一个在谈的单子,也是几家中介在争取这 一个客户”。
“国五条”实施细则:
•1.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 制; •2.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 房; •3.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 地供应; •4.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 划建设; •5.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 理;
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
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 的考核问责制度 认真落实省级人民政府
理。
北京“国五条”细则要点
1、限购 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 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 售住房。 2、信贷 继续暂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发放;根据本市房价 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 款比例。 3、个税 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 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 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 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 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新国五条实施细则
新国五条实施细则2013年3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新的房地产政策,房地产政策新国5条。
很多人不知道2013年楼市政策的具体规定有哪些,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具体内容,细则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11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取得了积极成效。
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在关键时期,房价上涨预期增强,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
为继续做好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新国五条实施细则全文解读2013新国五条内容是什么?应该如何解读?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让您全面了解新国五条的内容。
自2009年12月份开始楼市调控以来,政策经历了四次升级,分别是2010年1月的“国十一条”、4月的“国十条”、9月的“9.29新政”,2011年1月的“新国八条”,2013年出台的“国五条”则是第五次调控升级。
1、“国五条”中稳定房价的新政包括,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等五项内容。
权威解读: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松,这无疑是扭转市场预期的及时举措。
此次重申,是因为有些城市区域市场发生了变化。
所以目前应该是对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加强制度的执行和管理,有针对性地稳定市场。
新国五条20%如何征收楼市调控新国五条内容发布,出售自有住房,个税按20%计征楼市调控,假离婚低首付买二套房,行不通了。
中国政府网昨天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即“新国五条”全文,以下简称“新国五条”)证实,此前楼市关于调控紧缩的传闻并非空穴来风。
“新国五条”中不仅要求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还特别强调,出售自有住房所得须缴20%的个税。
国五条详细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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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介绍
自2009年12月份开始楼市调控以来,政 策经历了四次升级,分别是2010年1月的 “国十一条”、4月的“国十条”、9月 的“9.29新政”,2011年1月的“新国八 条”,2013年出台的“国五条”则是第 五次调控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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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国五条内容
1、“国五条”房产税改革内容
会议确定,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 住房限购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会议提出,支持自主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 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
会议确定,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 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 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 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 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 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 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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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国五条内容
3、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 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 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 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 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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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国五条内容
4、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全面 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 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配 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 居工程项目同步规 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 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 。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 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 当地住房保障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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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3控房价的内容解读
4、中央提出要增加普通商品房、保障房 及用地供应。
房地产新国五条
房地产新国五条引言房地产行业一直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方面。
为了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我国出台了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被广泛称为“房地产新国五条”。
本文将对房地产新国五条进行解读,分析其对房地产市场和相关行业的影响,以及对人民群众的意义。
1. 背景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房地产市场繁荣起来,房价飞涨,给人民群众的居住权益带来了一定的冲击。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并逐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的法律法规。
然而,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一些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例如投机炒房、房价过高等问题,这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居住需求和生活质量。
为应对这一挑战,我国政府发布了房地产新国五条,以在继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2. 房地产新国五条的具体内容房地产新国五条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2.1 限价措施新国五条中明确规定,各地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房地产价格限制,控制房价过快上涨。
同时,还要加强对房源供应的管理,防止人为抬高房价。
2.2 抑制投机炒房为了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新国五条要求加强对购房者的资金来源和购房目的的审查。
对于投机炒房者,将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例如限制其购买房屋、冻结其资金等。
2.3 加大土地供应为了缓解土地供应不足的问题,新国五条要求各地政府加大土地供应。
可以通过拓宽土地使用范围、提高土地利用率等方式,增加土地供应量,稳定房地产市场。
2.4 防范金融风险新国五条强调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和房地产金融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各地政府要合理控制房地产开发贷款规模,防止过度借贷和房地产泡沫的产生。
2.5 完善房地产税收政策为了推动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建立,新国五条要求各地政府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确保房地产税收政策的有序推进。
3. 对房地产市场和相关行业的影响房地产新国五条的出台将对房地产市场和相关行业产生重要影响。
房产新政策国五条 新国五条对楼市的影响
房产新政策国五条新国五条对楼市的影响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今年以来,关于建立房地产的长效机制的信息明显增加。
业内人士认为,房产税改革也离生活愈来愈近,楼盘的调控机制也愈见完善。
新“国五条”;细则的出台,使得二手房交易的成本提高了许多。
新“国五条”细则的出台如同一颗雷炸在二手房市场,掀起一番波动。
房产新政策国五条国五条,是指在2013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
国务院厅于2013年2月26日发布《国务院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
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五项调控政策措施,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
新国五条对楼市的影响1、对天津房产的蓝印房冲击较大新国五条出台后,大连等一些城市开始了买房送户口的尝试,这就势必会造成对天津的部分冲击。
而天津的蓝印房分布于天津的几个远郊区县,这必然会带来远郊区县房产需求的减少,因此对于远郊县房产市场影响颇大。
2、对于市区内的楼、门面房、小产权房是间接利好随着三四月份各地对于新国五条的落实,具体的政策出台可能各地根据各地房地产市场的情况会有所不同,但征收差价部分20%个税的提法更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按个人所得税法,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房产交易的差额个人所得税一直是免征的,但上次调控以来,对转让五年以上,且是家庭自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五年以内按出售价扣除原价和合理费用后的20%缴,这次新国五条没有提五年以上免征的说法。
这是引起社会巨大恐慌的根源。
但一旦房屋按出售价扣除原价和合理费用后的20%缴的话,一下子使住宅的交易税费跟楼的交易费用一样了,那么以往楼大的弊端就是税费高,往往建在城市的核心区,但房价卖不上去。
新国五条内容
新国五条内容
新国五条:
1、坚持制宪立国:全面实施宪法制度,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政治体系,建立贯彻执行宪法的有效机制。
2、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多元经济,深入推进对外开放,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3、实施科学发展观:逐步形成覆盖全面、协调一致、立体化、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统一起来,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优先作为科学发展的核心内容。
4、维护民族团结:建立和完善多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制度体系,把握好民族团结与民族区域自治的平衡,坚持民族团结一家亲,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坚持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与祖国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共担使命。
5、促进国际合作: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正确义利观,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
新国五条细则内容
培训教育
定期开展员工培训
健康监测
定期对员工健康进 行监测
劳动政策总结
最低工资标准
确保员工基本生活水平 根据地区经济发展调整
劳动合同规定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规定解除责任
工作时间安排
合理排班制度 保障员工休息
劳动保护措施
提供安全防护用具 对员工健康监测
结语
劳动政策是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守劳动政 策,保障员工权益,将有助于企业稳定发展,提升员工生产 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经济影响
行业经济发展
环境影响
生态环境保护
创新影响
技术创新推动
社会影响
社会稳定发展
新国五条细则 实施对比
政策对比
XXXXX XXXXX XXXXX
行业XXX XXXXX XXXXX
环境对比
XXXXX XXXXX XXXXX
● 02
第二章 税收政策
减税优惠政策
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 应当明确
期限
劳动合同应明确工 作期限
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新国五条细则,企业 的工作时间安排应当合理 合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应当设立完善的排班 制度,确保员工的工作时 间合理安排,保障员工的 休息和健康。
劳动保护措施
安全防护
提供必要的安全防 护用具
劳动保险
为员工购买劳动保 险
影响评估
经济影响
新国五条细则的颁 布对于我国经济发 展有什么样的影响?
未来展望
未来发展中新国五 条细则还需要注意
哪些问题?
社会影响
新国五条细则对于 社会稳定和公共利
益有何影响?
未来展望
企业调整
中央国五条新政细则对比西安国五条细则
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国五条内容
“新国五条”具体内容如下:
1、各地要加大楼市宏观调控的力度。
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十条”文件的实施细则。
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
严格实行问责制。
2、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3、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4、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
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5、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
新国五条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今年2月20日“新国五条” 重启价格控制目标,并将 城市范围缩小,但是在 2019年停止之后,在今年 重新启动,但具体的标准 与时间表未提到,可以说 是无新意可言。
采取地方政府问责制,对 地方政府进行考核,对政 府有一定压力,但治标不 治本。
影响
“限价政策”是国家稳定房价的一种行政手段,只是防止房价过快增长, 让更多的购房者实现购房愿望,从根本上有利于楼市的发展,不会对市 场成交量造成影响。
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房地产调控新政无“杀伤 力”。
Part4
日新解读
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再次强调“限价”政策,实现地方政府 问责制。
调控政策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 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
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为遏制房价过快增长稳定房地产市场政府在即将换届时再次强调房地产市场调控出台新政府在即将换届时再次强调房地产市场调控出台新国五条为外界表明政府的房产调控决心和力度国五条为外界表明政府的房产调控决心和力度同时成为新一届政府继续坚持从严调控政策的指示同时成为新一届政府继续坚持从严调控政策的指示灯
新“国五条”政策解读
试点范围。
限购政策对投资及投机性 需求起到一定抑制作用,
改变市场供需关系; 实施差别化政策旨在保证 合理的购房需求,提高二 套房的贷款门槛,对投资 性需求起到抑制作用; 明确扩大房产税信号,但
扩大范围未确定,房产税 的实施对投资者的心理造
成一定压力。
影响
目前市场上仍以刚需为主,限购政策的实施未对刚需造成影响,同时商 业地产开发力度有所加大,加剧了商业地产的竞争;差别化信贷政策的 实施能刺激首置客户的释放,利于楼市的发展;房产税只是一个信号, 具体细则有待商榷,同时房产税对市场影响甚微。
新国五条”黯然落地,房价依然难抑
新国五条”黯然落地,房价依然难抑一场中国特色的楼市赛跑新国五条”是上一届政府与房价搏斗中打出的最后一拳。
其中,向二手房征收差额20%重税的条文,不仅引起舆论一片哗然,更引发了抢房潮和离婚潮。
在以往的历次调控中,政府从限购、限贷到限制单身人士购二套房,再到征收重税,手段越来越严厉,而房价却越调越高。
这场奇怪的赛跑,依然没有尽头。
“新国五条”能走多远?很多人在观望。
作为上届政府楼市调控收官之作,“新国五条”颁布整整一个月后,才有近20个省市出台了地方版细则。
除了广东是截止日期前一周交的“作业”,其他省市几乎都扎堆熬到最后两天才交。
2013年3月30日下午六点,北京、上海前后相差几分钟放出了消息,重庆、合肥等随即跟进。
在这个乍暖还寒的周末,很多人都在等着这些消息。
楼市调控十年,还没有哪一次新政的出台过程如此曲折,并惹来如此多的争议。
从中央总则到中央细则,再到地方细则,质疑声一直不断。
中央总则和中央细则公布的时间点分别是2月20日和3月1日,但都是在2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敲定的。
据一位住建部官员透露,在上届政府的最后一场国务院常务会议之前,住建部上报了数个楼市调控的方案,以供挑选,最后脱颖而出的是包括“售房个人所得税严格按照差价20%征收”的那一套方案。
新国五条中,“20%”最新鲜,也最刺激人神经,2月20日的总则里没说,却骤然出现在了3月1日颁布的细则中,直接导致舆论对楼市调控收官之作的评价从“最温柔”变成了“最严厉”。
再严厉的政策,也需要具体的执行措施和开始的时间节点。
这一点,3月1日的中央细则里没说。
于是,焦点再一次转移到地方政府身上。
2013年3月,一年一度的两会召开,新一届中央政府履新,国务院机构改革拉开帷幕,中国人民最关心的楼市也是一派忙碌景象。
政策所带来的恐慌,让过户大厅被踏破了门槛,民政局排起了长队,专家们说破了嘴皮,地方政府忙着在大限之前交出“作业”。
2013年3月中国主要城市住宅市场交易情况。
2024年新国五条后房产赠与假离婚等种避税绝招有风险
新国五条后房产赠与假离婚等种避税绝招有风险背景介绍自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颁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规定的公告》(以下简称“国五条”)以来,不少人开始进行各种避税操作,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其中较为常见的方式包括房产赠与和假离婚等。
这些操作虽然能够有效地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读者分析这些操作的风险和可能面临的后果。
房产赠与房产赠与是指房产所有权人将房产无偿转移给其他人的行为。
房产赠与被广泛用于避税,其原因在于:•购买第一套房不需要缴纳契税和个人所得税。
•房产赠与时,不需要缴纳契税和个人所得税。
•个人每年可以赠与总额不超过税法规定的免税额(2021年为30万元)的财产,赠与方可以不交个人所得税。
可以看到,房产赠与是一种十分便利的避税方式。
但是,对于房产所有权人而言,房产赠与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首先,如果房产所有权人在房产赠与后,继续使用赠与的房产,那么他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未依法缴纳契税并要求补缴。
此外,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后一段时间内去世,那么由于赠与过程中没有考虑继承关系,可能会导致亲戚之间产生纠纷。
假离婚假离婚是指夫妻没有真实分居,但是为了避免个人所得税和房产转让税等税费,故意办理离婚手续。
与房产赠与一样,假离婚操作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首先,由于离婚登记是一个法定的过程,假离婚行为侵犯了法定程序。
其次,由于假离婚行为是为了规避税款等法定财务支出,与税务机关的利益相悖。
因此,税务机关即使不发现假离婚事实,仍有可能会追溯征收税款和罚金,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第三,假离婚还会对家庭带来不可逆的影响。
由于两人没有经过真正的离婚,离婚后可能会因无法协商财产分割或孩子监护问题等而发生纠纷。
此外,会影响家庭关系和子女成长等。
结论综上分析,房产赠与和假离婚虽然是常见的避税操作,但是由于其行为涉及限制法律的规定,可能会引发许多法律纷争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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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五条最新全文
新国五条,是指在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
新国五条将对商品房买卖价格及房屋租赁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具体新国五条的全文内容是怎样的呢?下文仅供参考!
1、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2、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
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3、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4、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
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
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
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5、加强市场监管。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
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
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加
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不利于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
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
的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二)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
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
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
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三)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
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
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
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
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
的认定标准。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
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地方人民政
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
(四)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
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
益的税收政策。
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
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
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
国土资源部要指导督促各地及时制定并公布以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供地计划,并切实予以落实。
房价上
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
要依法加快处置闲置
房地产用地,对收回的闲置土地,要优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设。
在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同时,探索“综合评标”、“一次
竞价”、“双向竞价”等出让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让价格非理性
上涨。
(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各地要尽快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明确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和比例。
住房
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快对普通商品住房的规划、开工建设和预销售审批,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
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
城乡规划、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将住房
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开竣工时间、违约处罚条款等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确保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结构比
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到位。
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
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
(七)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
造住房280万套的工作任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
部等有关部门要尽快下达年度计划及中央补助资金。
住房城乡建设
部要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
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确保完成计划任务。
按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快发
展公共租赁住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中央以适当方式
给予资金支持。
国有房地产企业应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
区改造。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2010-2012年保
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包括各类棚户区建设、政策性住房建设),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
(八)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
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和清理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并
限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新购置土地。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
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
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
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
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
国有资产和金融监管部
门要加大查处力度。
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
审查和贷后管理。
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
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九)加大交易秩序监管力度。
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已
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清理,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
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要取消经营资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追究相关人
员的责任。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房屋租赁管
理办法,规范发展租赁市场。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一次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处理结果要于2010年6月底之前报国务院。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
抽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十)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快个人住
房信息系统的建设。
统计部门要研究发布能够反映不同区位、不同
类型住房价格变动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