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关于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执行效率的几点思考(精编文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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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执行效率的几点思考摘要: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是法律法规内容的直接体现和具体细化。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对于制定财政政策、管理预算资金以及行使财政管理职能起着更为直接、更为具体的作用。提高规范性文件执行效率,直接关系到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关键词: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执行效率

规范性文件是指除规章以外,由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制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类文件的总称,包括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财政工作实践中常见的规范性文件一般包括规定财政管理体制、税收政策、非税收入征收及使用管理、财政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支出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财政规范性文件是财政管理的重要依据,是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的主要载体。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规范,直接关系到财政管理行为的合法性。

一、当前规范性文件制定及执行现状

2011年至2017年,**共制定并公布规范性文件43件,其中,规定专项资金管理类规范性文件20件。近年来,**从源头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从过程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执行,有效预防了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为推进

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严格程序管控,突出规范性文件源头管理。制定出台《**县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打造规范性文件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由各业务科室负责起草,送交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公开征求意见;发布规范性文件,需经局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发,20日内向社会公开发布,未向社会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每年年初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明确规定未列入年度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局法制科原则上不予审查。

(二)坚持扎口管理,保障规范性文件执行效力。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实行扎口管理,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编制“宝财规”文号,并由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布。同时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机制,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修改、废止,对有效、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确认。2011年以来,**共开展4次定期集中清理,清理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5件,清理废止3件,需要修改5件,进一步摸清了现行规范性文件的底数,保证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能有效适用。

(三)严格合法性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坚持“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局法制科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制定依据、制定权限、制定程序、送审稿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进行审核,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审查,同时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一并审核,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四)强化执行力度,增强财政管理威信。大多数起草规范性文件的业务科室能依据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注重执行力度,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做到了管理“不越位”、“不缺位”;按照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管理监督等程序,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扎紧专项资金管理的笼子,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技术不过硬。一是结构不规范。有的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法律适用关系,即以往相关规定是否继续适用、如有不同规定如何处理等内容;规范性文件属单独制发的,不需单列明解释权条款,联合制发的应当明确解释权,有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解释规定。部分规范性文件没有写明实施时间或者规定的实施时间不符合间隔30日的要求,甚至溯及既往。二是语言不准确。有的用口头语代替

书面语、同一概念前后用语不一致、具体概念笼统化,规范性文件条文意思表达不够清楚,存在理解上的歧义。三是引用不合法。个别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引用不合法,仅以市、县文件作为制定依据,一般情况下规范性文件应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制定依据,不直接引用党政机关普通公文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确有必要的可以进行概括表述为“根据×××等有关规定”并在印发通知中说明,引用依据需要注意法律、法规、规章应用全名不标注字号,其他文件应当使用全称并标注发文字号。

(二)制定程序不规范。一些起草科室对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片面认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复杂、内容要求严格,于是将本应该以规范性文件名义制发的文件以普通文件制发,规避了法制科的统一审查把关,直接导致文件执行效力难以保障。一些科室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缺乏全面、超前谋划思考,在某项专项资金需尽快使用时才想起来制定该办法,导致集体审议不及时,甚至个别规范性文件在制发后才经局办公会议审议,影响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律效率。同时公开征求意见流于形式,对一些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没有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发布、征求意见,直接导致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全面性、准确性得不到保证。

(三)文件质量有待提高。一是专项资金管理职责不清。有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仅规定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管理,未就部门间的管理职责进行具体划分,甚至两者之间职责互相混淆,从而变更了法定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管理权限。二是专项资金要素不全、重复支持。相当一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明确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执行期限;资金分配没有可执行的量化标准;对同一个项目进行重复支持。

(四)文件执行不到位。部分科室重规范性文件制定,轻文件的解释、宣传、执行和评估。文件制定后,没有及时向文件所涉及的相关方进行宣传,对单位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没有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前期跟踪,不利于形成财政管理的良好外部环境,导致部分单位在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以致被问责处理。按照规定,规范性文件实施满一年后要对其文本质量、实施实效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和评价。2011年以来,**仅对《**县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进行评估,评估范围小、评估方法单一,而且未根据规定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评估效果不明显。

三、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执行效率的建议

规范性文件管理是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中的重要一环。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执行效率如何,不仅将关系到行政

效率和行政机关的权威、形象,而且直接影响到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益,还对财政管理中的风险与隐患的排除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从维护财政部门公信力角度进一步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新《行政诉讼法》中规定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将直接削弱部门公信力,影响部门在社会中的形象。这一规定也有助于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所以各业务科室要进一步提高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县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强化法治意识,淡化人治观念;注重制定质量,坚持依法行政,以法治约束行政权的行使,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增强依法理财能力,规避涉法涉诉风险。

(二)从提高规范性文件全面性角度进一步完善制定程序。认真贯彻《**省财政规范性文件标准化管理规范》,不仅要实现文件形式、格式的标准化,更要实现文件制发程序和实质内容的标准化,有效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一是加强立项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源头管控,每年年初根据工作重点,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择急需的、发文条件成熟的项目列为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制定计划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二是提升公众参与度。遵守民主参与和效率原则,吸收利益相关人参与到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来集思广益,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于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分歧较大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沟通和协调,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轨道。

三是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完毕后必须经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的,不得上会研究或签发。重点审查内容是否合法,是否与其他规范相抵触;结构是否合理适当;是否超越权限;文字的表述、文种使用、文本格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制定要素是否齐全。四是重点提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水平。严格按照“一项资金一个办法”的原则,结合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情况,重点提升规范性文件文本质量,把握结构要素,全面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从提高规范性文件到位率角度加强规范性文件执行。一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交流、培训和宣传。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既面向行政机关内部,也面向社会公众。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培训与业务学习,特别是要加强依法行政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行政管理新知识、新观念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策水

平和法律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工作的要求。在机关内部,要开展经常性的培训和交流,促使大家了解和遵守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懂得正确运用规范性文件来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对于社会公众,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重要作用和意义,提高社会关注度,增强社会影响力,动员社会各界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外部监督,形成内外监督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二是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除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清理外,局每两年清理一次,重点对不适应现实状况和发展要求或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相应修改或废止,并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明确作为行政管理依据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限。凡未列入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当事人有权拒绝执行,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管理的常态化。三是稳步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起草科室要牵头对实施满一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分析评估,采取跟踪调查、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和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家、管理相对人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对规范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实施效果进行科学论证评估。主要评估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规范性文件本身是否健全完善、科学合理,使用范围和调整力度规定的是

否合理恰当、行之有效。四是实行规范性文件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坚持“谁制定、谁负责”原则,规范性文件经法院确认违法,并因其实施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财办〔2013〕42号)

[2]《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令54号)

关于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的几点思考

信息来源:市法制办

近年来,安庆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不断提高,制定程序不断完善。在工作过程中,市政府法制办对规范性文件的工作开展有了一些新的认识,总结了一些经验。下面从政府法制机构的角度,分为对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实务中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对策三个方面,谈一谈如何有效的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一、对规范性文件的基本认识

对规范性文件的认识,不宜拔高到行政法渊源的层次,认为只要有文件即可作为行政行为依据;也不宜简单认为其界定不清、范围模糊,否定其应有的地位。规范性文件有着自身的定位和作用,是行政管理过程中必不可少,也是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之一。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一是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需要。规范性文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而来,也是对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和细化,是立法的延伸和补充,是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所不可缺少的内容,可以讲,相当一部分法律法规的实施,都需要依靠规范性文件来具体落实。

二是促进依法行政的需要。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重要的抽象行政行为,是规范政府行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制度基础。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可以有效约束政府行政职权的行使,也利于公众对权力公开运行的监督。但同时也要注意的是,因为适用对象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相比于具体行政行为,如果规范性文件出现问题,所造成的影响要更大、持续时间更长、不良后果更严重,培根有句名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

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源”之一,影响远大于具体行政行为。

三是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的需要。规范性文件制发的程序较为灵活,更能适应行政管理复杂化、专业化和经济社会动态多变的形势,有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增强管理措施的适应性、针对性,从安庆市近年情况来看,规范性文件制定大幅增加,可以反映出对规范性文件的作用的进一步认识,也为本市的近年来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展示本地良好形象的需要。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性,是对本地政务环境、发展环境的展示,比如本市出台的工业、农业、自主创新、现代服务业这样的产业政策,投资者可通过规范性文件了解投资环境,判断投资前景。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也就是在提高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软实力。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中存在的问题

从我市规范性文件工作现状,结合调研考察中了解到的其他地区情况,近年来,在规范性文件数量和质量均大幅提高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共性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起草程序不严谨。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过程中,部分存在未进行调研论证,对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密切

相关的文稿,未做到广泛征求相对人意见和其他部门意见,送审前本部门法规科未进行合法性审查,诸如此类,致使送审的规范性文件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出现合法性问题。

二是报送材料不完整。报送合法性审查的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和背景资料,导致合法性审查时不了解背景情况,降低了审查效率,影响了审查质量。

三是制定依据不明确。文件中涉及行政权力事项,以及设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时,没有注明法律法规依据,

四是送审文稿不规范。将不属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范围的材料,如活动方案、工作计划之类,提请合法性审查,另外,部分存在照搬照抄上级文件和其他省、市文件的文稿。送审这些不规范的文稿,拖慢了部门的行政效能,也是对合法性审查资源的一种浪费。

三、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的几点对策

根据对规范性文件性质和作用的认识,结合实际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若要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是要严格遵守制定程序,《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作为纲领性文件,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循的准则规范。同时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进行细

化和补充。安庆市在2015年8月份就对《安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进行了大幅修订,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从规范制定程序、明确职能分工、提高文件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二是要严格做到合法合理。从合法性上讲,政府规章的起草必须符合上位法规定,维护法制统一,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其他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从合理性上讲,就是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符合社会公序良俗,体现公平正义。

三是认真把好审查关卡。充分发挥好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职能,在审查过程中,综合采取书面审理、征求意见、实地调查、座谈论证、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充分与起草部门沟通,掌握文稿制定背景,了解本市客观实际,审查时做到严格、客观、精细,确保文稿合法、科学、实用。将审查结果与依法行政考核挂钩,形成倒逼机制,促进起草部门主动提高文件起草质量。

四是开展制定技能培训。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而且任务重、责任大,但目前各部门从事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较少为法律专业人员,组织开

展业务培训非常有必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一定程度上属于技术性工作,对起草的准备事项、必经的各项程序、文稿的结构布局、语言的具体表述等方方面面均有严格要求。通过开展培训,可以有效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安庆市2015年12月,针对市直各部门法规科长进行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专项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上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一些技术性思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属于重大决策的范畴,在做到以上几点之外,还需严格遵循重大决策的程序。公众参与,多种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通过专家论证会、书面咨询等方式听取专家建议;风险评估,科学研判各类风险,预先制定处置方案;合法性审查,落实起草部门法制机构前期审查和政府法制机构整体把关的审查机制;集体讨论,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常务会、专项会议等形式集体讨论后出台。总而言之,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务实戒虚,谋定而动,方能用力多而收功远。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提高财政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等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财政部按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单独或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的除部门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作为财政行政管理依据的文件。 以下文件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规范性文件: (一)规定财政部机关及财政部所属单位的人事、财务、保密、保卫、外事等内部事务的文件; (二)仅对格式文本、报表、会计准则、会计核算制度等技术事项进行规定的文件; (三)仅下达预算、分配资金、批复项目的文件; (四)布置具体工作的文件;(五)指导性质的文件;(六)单纯转发的文件;(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财政部

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等规定,属于不予公开或者依申请公开的文件。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核、公布、清理等工作,第三条 适用本办法。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与第四条 命令和财政部部门规章的规定。规范性文件之间应当协调一致。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应当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职权第五条 与职责相统一的原则。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第六条 等事项,不得违法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或者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未经法律、行政法规授权或者国务院批准,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等事项。规范性文件不得溯及既往,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第七条 院决定和命令以及财政部部门规章有明确规定以及为了更好地 保护.财政管理相对人权利和利益的除外。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公布、解释、评估、不定第八条期清理由有关业务主管

海南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的通知

【法规名称】海南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民政厅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10-06-13 【实施时间】2010-06-13 【正文】 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 《海南省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已经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0年六月十三日海南省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海南省制定与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和《海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规章草案在本规程中统称为法规草案;民政厅规范性文件统称为规范文件。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规范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依据法定职权制发的涉及或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通告、命令等行政公文。 第三条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文件的工作内容: (一)民政厅或民政厅与其他部门联合起草的法规草案; (二)民政厅或民政厅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文件。 第四条本规程第三条第一项所称的工作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审议、上报。 本规程第三条第二项所称的工作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备案、公布、解释、修改和废止。 第五条政策法规处负责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文件过程中的立项、组织、协调、指导、审查等工作。 第二章立项 第六条政策法规处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省政府立法计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年度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文件计划,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后上报和公布。 各业务处(室)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向政策法规处提出年度立项申请。立项申请应当说明法规草案和规范文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方针政策和拟确定的主要制度。

论服务质量的重要性

论服务质量的重要性 ——读《让顾客再次回来》有感通过读《让顾客再次回来》,让我再次重新认识了服务质量的重要性,如何让顾客再次回来呢如何降低客户流失率,增强企业效益和竞争优势呢回答是肯定的,那就是提高服务质量! 服务能够满足现有和潜在需求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是企业为使目标顾客满意而提供的最低服务水平,也是企业保持着已预订服务水平的连贯性程度。 传统的观点仅将服务局限在服务业上。然而,随着市场环境的改变,服务已融入各行各业并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企业增加产品附加值、实施差别化战略,进而获得竞争优势的最佳途径。 总的来说,服务在现代市场营销中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服务是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武器与形成差异化的重要手段。 2 良好的服务是降低顾客流失率和赢得更多新顾客的有效途径。 3 提供良好的服务促进企业利润持续增长。 4 提供良好的服务有助于使企业获取反馈的信息,指导决策。 就目前公司大部分人员,在服务质量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在思想上并没有真正形成顾客第一的观念。 2第一线员工没有很强的服务意识。 3 服务承诺多顾客意见大。 那么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如何使我们新东联能够鹤立鸡群,蓬勃发展呢 首先,要树立以顾客为中心的观念,时刻牢记尊重顾客。顾客的购买过程是一个在消费过程中寻求尊重的过程。顾客与员工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参与程度和积极性,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公司的顾客满意度。高素质的、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员工队伍,比再好的硬件设施更能创造顾客满意,进而创造优异的业绩。 其次,加强一线员工的教育与培训,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第一线员工提供

的行为对服务的买卖行为影响是非常之大的,他们在客户中留下的印象也将是非常深刻的。因此,对于一线员工的培训,要对员工的外表、提供服务时的态度、行为和语言的使用进行指导;要提高员工和客户沟通的技巧以及处理应急情况的能力,从某种程度上说“员工就是公司的品牌”。 再次,提高顾客满意度,追求顾客零流失率。公司的顾客服务处于一般水平时,顾客的反应不大;一旦其服务质量提高或降低一定限度,顾客的赞誉或抱怨将呈指数倍增加。这就要求公司要始终如“逆水行舟”般地视顾客满意度为公司目标的重点,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售前售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质量,以此提高顾客的口碑、顾客保留率,培养并提高顾客对公司的忠诚度。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服务的重要性,但要真正做好服务,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的是整个团队的成员共同努力,共同付出,用自己的真心、诚心去为别人服务。 所以我认为,服务更是一种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一个公司里,如果人人都具备了这种服务的观念,那么,公司会是最优秀的公司,员工会是最优秀的员工。

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技术标准和格式规范

关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技术标准和格式规范的几个问题 佛山市中院研究室吴文志 2004-06-17 从去年开始,我院开始了为期两年的规范化建设。迄今,包括全院综合性和各部门的规范,我们共已经制定了数十项规范。前段时间,院里成立了专题小组对规范化建设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从整体上而言,我院所制定的规范质量是较好的,特别是内容上都是较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但同时,我们也发现不少的规范中都存在着一些技术粗糙、用语不科学、格式不规范的情况。这一方面是由于我们的规范化建设任务重、时间紧迫,因此很多规范的制定过程较为仓促而没有经过较严格仔细的审查;但在另一方面也与我们各部门具体从事规范制定工作的人员缺乏必要的技术培训,因而对于一些基本的技术标准和格式规范不太了解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院规范化建设办公室决定在今天以讲座形式,安排大家共同就规范性文件的技术标准和格式规范方面的问题进行学习和探讨。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方面,本人其实也是资历不深、经验不多的,但既然受领导指派主讲这一讲座,也只能尽力而为,将自己从去年以来从事规范制定工作中的一些体会、以及参考了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的一些书籍文献的学习心得,拿出来跟大家交流,如果有什么不当的地方,请多多包涵。 今天,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规范性文件的结构单位及其应用、规范性文件的结构及其组成部分、规范性文件的语言文字。 一、规范性文件的结构单位及其应用 作为规范性文件的结构单位,主要包括了:卷、编、章、节、条、款、项、目,这是为大家所熟知的。其中,卷、编、章、节是标题结构单位,条、款、项、目是条文结构单位。从另一角度而言,卷、编、章、条是独立的结构单位,它们不以其他结构单位(主要指上位的结构单位)的存在为前提,节、款、项、目则是附属的结构单位,它们必须以其他结构单位(指上位的结构单位)的存在为前提。 一般而言,卷作为最高层次的结构单位,只适用于一些巨型的、结构层次繁复的法典性规范文件,如外国的民法典、综合性法典等,在我国尚无以卷为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在此从略。 至于仅次于卷的编,在我国立法实践中也仅仅在刑法、刑诉法、民诉法等较为大型、条文众多的法典中才适用,对于我们规范化建设而言,所制定的各

起草办法说明范文怎样撰写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说明

起草办法说明范文怎样撰写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说明(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 1、《………法》; 2、《……条例》; 3、………规章 (四)措施说明或者争议问题的协调情况; (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规范性文件草案说明概述 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当包括规范性文件草案主文及其说明; 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是指,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机构为便于有关部门或人员对草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便于审查机构对草案进行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作为一种行政公文,产生的历史很短; 它是在《 ___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公布后,在我国依法行政的进程中; 经常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必然要求,类似于法规规章草案的说明。 公文是传达政令的工具。公文质量的高低,关键看其内容是否具有科学性。《史记·楚元王世家》中有这样一句话:“安危在出令”。意思是说,安全和危险在于发布什么法令。可见,科学设计文件内容是何等重要。那么,起草文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戒照抄照转。现在有些地方贯彻上级的文件,不是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而是不管效果,照抄照转。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态度。上级的文件是面对一定范围讲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一般是从普遍意义角度考虑的,一些地方的特殊情况不可能都照顾到,有些问题的解决办法也不可能讲得很具体。这就要求下级机关和单位必须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的原则、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正如一位领导同志所指出的,每个层次都不单纯是个执行问题,都具有主动和被动这两重性,即对中央的指示

服务质量的特性重要表现几个方面

服务质量的特性重要表现几个方面 一:功能性:(是指事物发挥的作用和功能) 二:经济性:(是指客人在整个消费当中其费用的开支与所得到的服务是否相等,价值是否相等) 三:安全性:(是指能够使客人的生命和财产得到充份的保障,身体和精神不受到伤害)四:时间:(急时,准确) 五:舒适性:适用,方便,整洁,美观和有制序(是指外关美观和身体的舒适性)。六:文明性:(精神需求) “三声” 1:欢迎声2:招呼声3:欢送声(遇到客人时) “三轻” 1:走路轻2:说话轻3:动作轻(礼貌服务时) “三让” 1:让路2:让坐3:让梯(要主动) 服务质量的内容哪几个方面 一:具备优良的服务态度(主动,耐心,周到,热情) 二:完好的服力设施 三:齐全的服务项目: 1:基本的服务项目是在服务过程中有明确的具体的规定,围绕主题业务所设立的服务项目称基本项目 2:附加的服务项目凡是有宾客提出但不是所的宾客所需要的称附加服务项目 四:灵活的服务方式: 是指在热情周到为宾客服务时所采用的形式和方法 如何给宾客提供方便和舒适: 1:适当的营业时间 2:简便的营业手续 3:舒适的休息场所 4:得力的应急措施 5:份外的主动服务

6:方便的规章制度 五:娴熟的服务技能 六:科学的服务程序 七:快速的服务效率 七句话的总结 服务质量是公司的生命线 服务态度: 1:主动2:耐心3:周到4:热情 礼节礼貌: 1:语言(“请”字当头,“谢”字当尾) 2:行为举止 服务的特点: 1:无型性:(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在服务的当中是由客人来评判的。客人不会 去判断好坏,而是错,对) 2:服务质量消费的统一性:(服务的质量和消费是同时进行的,当客人 发现服务质量不合格时,他已经消费了这种不合格的服务因而服务产生的质量具 有不同可弥补性,这就决定了对服务质量的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3:质量信息反馈的直接性: 1:情绪2:员工一致 3:善于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并且训练有数 4:质量评价的主观性和不确定(自我观念) 5:质量的不稳定性: 1:情绪2:、环境3:受服务的对象4:服务的时间 不稳定性: 1:饱满精神(3—5小时)2:平稳3:后期兴奋,期待 服务人员在迎宾接待服务中语言谈吐的具体要求 1:微笑(在距离客人1点5米至2米) 2:语言

关于认定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方案(最新)

关于认定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方案 为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明确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进一步贯彻落实《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x〔x〕129号),现就规范性文件的认定提出如下指导方案: 一、规范性文件的认定标准 《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以下简称《制定和备案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能反复适用的,除政府规章以外的各类文件。” 二、认定规范性文件需要把握的概念 (一)文件调整的对象是除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人员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调整对象不是指规范性文件发布的对象,而是规范性文件中行政管理涉及到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一定时期”包括几个月或者几年不定;“反复适用性”是指文件作出的规定,自实施之日起的一个时间段内,对同类事项可反复适用。 (三)“涉及权利义务”主要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禁止性、允许性、强制性等事项,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或者责任。

(四)“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针对某一区域或者某些群体的,属于“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例如x 地区的居民、部分餐饮个体工商户,都属于“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下列规范性文件的认定 (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后,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属于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行政机关的“三定方案”、启用行政执法专用章、行政区划批复等涉及对外管理权限并作为管理依据的规定,属于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机关有些批复的内容不仅适用于请示机关所在区域,而且适用于批复机关管辖范围的同类事项,具有事实上的普遍适用性,属于规范性文件。 (四)行政机关原文转发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本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但转发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同时提出具体实施措施或者补充意见,并涉及不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属于本机关的规范性文件。 (五)行政机关对本机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进行裁量权细化量化的规定,属于规范性文件;但行政机关指导本地区本系统下级行政机关就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裁量权细化量化作出的规定,不属于规范性文件。

制订该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制定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所确立

附件2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初步筛查管理规定(试行)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第三十六条“……初步筛查具体办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按照工作安排,市食药局风险监测管理处牵头起草了《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初步筛查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称《规定》),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规定》的目的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其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使用简化流程、快速检测等方法对食品或者食用农产品进行初步筛查。初步筛查结果表明不符合食品或者食用农产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进一步检验。被筛查人对初步筛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国家规定时限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简化流程,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初步筛查结果表明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检验前食品或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或者持有人对初步筛查结果无异议并且自行下架或者销毁该批次食品或者食用农产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其自行下架或者销毁后,可以免予行政处罚。初步筛查具体办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初步筛查的结果对行政相对人会产生实际影响,且初筛不合格的,会有负面影响,急需制定食品安全初步筛查工作管理规定,以指导和规范我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初步筛查工作。 二、制定《规定》的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制定《规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必要性:目前,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工作中,开展了一些简化抽样流程的食品安全监测实践,但需要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方式进一步规范这方面的工作。另外,快速检测已成为食品安全监督的重要辅助手段,市食药局和各辖区局组织开展的快检,以及各区政府开展的“一街一车一室”,其全年的快检数量较大,但快检结果和快检产品质量、快检人员操作水平、以及快检机构日常管理等要素密切相关,总局和省食药局也未制定具体的快检检测工作方面的管理规定,因此需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来进行规范。 可行性: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初步筛查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简化抽样检验流程的食品安全监测;二是快速检测。 从简化抽样检验流程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来看,市食药局通过采取以消费者名义匿名购样,食用农产品抽样过程中简化现场制样环节等措施,提高了工作效率,这些具体工作为制定该《规定》提供了实践经验。此外,在制定《规定》过程中,

决策后评估制度

牡丹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后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规则》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决策后评估是指负责评估的机构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施行过程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价方法,对决策执行后的效果作出综合评定,并由此决定决策的延续、调整或终结的活动。 第三条市政府办公室是跟踪反馈、后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决策建议、执行部门(以下称评估机关)具体负责跟踪反馈、后评估工作,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履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后评估报告的合法性审查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可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后评估。 第四条决策跟踪反馈、后评估工作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决策跟踪反馈、后评估要以有利于检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效果、效益、效率,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有利于实现决策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利于决定决策的循环使用为目的。 第六条开展决策跟踪反馈、后评估工作应当全面调查了解政府决策的实施情况,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收集、分析和评估相关资料,客观全面地作出跟踪反馈、评估。

跟踪反馈、评估机关、受委托评估机构不得预设评估结论,不得按照评估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偏好取舍信息资料。 第七条参加跟踪反馈、评估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评估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后评估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开展决策跟踪反馈、后评估工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决策跟踪反馈、后评估的权利。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网上发表意见等方式,向跟踪反馈、评估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有关行政机关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收集有关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服务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分类整理,逐步建立健全评估信息收集系统,为开展决策跟踪反馈、后评估工作积累资料。 第十条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有关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跟踪反馈、评估机关的要求,提供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有关的材料和数据,协助做好决策跟踪反馈、后评估工作。 第二章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后评估第十一条规范性文件跟踪反馈、后评估是指规范性文件实施后,根据其制定目的,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等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评价,并提出跟踪反馈、评估意见的制度。 第十二条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跟踪反馈、后评估:(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较多意见的;

提高酒店服务质量的三个关键点

服务质量是关系服务行业生死存亡的大事,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着一家酒店经营的好坏。服务质量由有形的硬件和无形的软件组成,而要提高软件———服务质量,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通过长期的经营和探索,几乎所有的酒店管理者都达成了共识:个性化服务是赢得客人的关键所在。于是,各种专家讲座、礼仪培训、细节培训、案例讲解等纷至沓来,员工素质逐步得到了有效提高。但管理者却往往发现,通过这些举措,酒店整体服务质量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比如:员工明知电话应在3响内接听,但偏偏要等到第4响;员工明知要热情、微笑迎客,而脸上往往没有表情;员工明知应主动承担并解决客人的询问,但每每“推诿式”地告诉客人去找某某处;员工明知岗上要遵守劳动纪律,却屡屡趁机扎堆聊天。这些现象向酒店暗示着三大资讯: 员工忠诚度是前提 心理学家说:思想决定行为,行为决定结果。换句话说,员工有什么样的思想意识,就会支配他产生什么样的行为。员工对酒店有高度的认同度、忠诚度,有良好的职业修养,就会非常重视自己的一言一行,自觉将其所学运用到工作中,将自身真正融入酒店;反之,员工对酒店不够认同、不够忠诚,其思想意识与酒店文化和管理思想不够一致,服务工作的一举一动难免与酒店标准发生偏差。 经常在宾馆用餐的人士会有这样两种体会,一种是顾客不用费心,整个进餐过程进行得非常顺畅和谐,甚至偶尔还会产生一些意外的惊喜;另一种是顾客总是找不到服务员,感觉没人理睬,服务中老是出差错,令人心情非常不快,甚至产生投诉。而两者的差别就在于是不是用心待客。如何用心服务呢?解决服务员的职业思想和服务意识是第一要务。对于后者,管理人员进行处理时,一般按照酒店的规章制度,出警告单,必要时予以罚款,警示今后注意,同时安抚好客人,一件投诉就算处理完了。然而实事上,服务员只是得到了制度上的处罚,工作观念是否正确、服务意识有无偏差、劳动思想是否涣散等等,这些才是真正根源。一个人只有专注地愿意去做某件事情时,才能把事情做到最好。因此,解决服务质量问题,就要抓准员工的思想意识和心理上的症结,警醒其思想,触及其灵魂,才能从根本上治本。 有效执行力是关键

什么是规范性文件

什么是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制发主体、制发程序和权限以及审查机制等,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 广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 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目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 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法律上称之为抽象行政行为。由于这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多,涉及面广,是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强制力的体现,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切身利益,

因而日益受到公众的关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也在逐步加强。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该文件的申请。此外,国家法律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权限正在逐步予以严格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规定,除了法律规范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规范性文件,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红头文件”。在公文写作中经常会遇到,它与其他公文不同之处表现在内容和制定程序上,虽然规范性文件在文书格式上也有很严格的要求,但相对其内容而言,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常用的公文每一类都对应一个专门的名称和文书格式,规范性文件则不然,它的名称是不固定的,有可能一个办法是,也有可能一个通知是。怎么去判断一个文件是不是规范性文件?这就要看规范性文件它有些什么特征。 规范性文件的特征: (一)法定主体 必须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才有权制定规范性文件,这些有行政职权的单位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附件范本(小手册)

附件1: 关于《航海县企业续贷周转金管理暂行 办法》起草说明 为使用和管理好企业续贷周转金,确保周转金规范运作,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周转金使用效益,我局起草了《航海县企业续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就起草该办法的必要性、起草依据及主要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全省银行业“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要求,切实为实体经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我县企业向银行融资,减少投放风险,确保周转金安全、高效运行,实现周转金的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本办法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等部关于帮助企业做好流动性风险 —1—

防范化解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6号)和《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关于全省银行业贯彻落实“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要求的通知》(鄂金办发〔2015〕55号)文件精神为起草法律依据。 三、主要内容说明 本办法共六章十五条,对周转金的筹集,使用原则、投放回收以及监督管理予以明确。 为贯彻省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为实体经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我县企业向银行融资工作,特请县政府发文,正式出台《航海县企业续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我县《管理办法》报请政府审查决定。 当否,请批示。 航海县财政局 年月日—2—

附件2:(加盖公章)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报告 一、在政策制度上无风险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帮助企业做好流动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6号)和《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关于全省银行业贯彻落实“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要求的通知》(鄂金办发〔2015〕55号)精神,县财政局起草《航海县企业续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制度上有依据。 二、在实际操作上无风险 设立企业续贷周转金是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全省银行业“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要求而设立的临时应急“过桥”资金,一是周转金主要用于解决企业因归还银行贷款而带来的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周转时间不超过 —3—

规范性文件审查细则

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由政府办公厅(室)转送或者部门直接报送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部门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应当在20 日内办结,并向政府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第16条) 部门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本规范进行前置审查。 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本规范第二部分材料审查和第三部分内容审查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查。 第一部分规范性文件的界定 一、判断一个文件是否属于规范性文件,主要从文件实体内容上去判断。凡是对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构成影响的,需要公众知晓并遵照执行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文件,都属于规范性文件,不论这种影响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是负面的还是正面的。 判断规范性文件应注意以下常见情形: (一)名称和形式不能作为判断是否属于规范性文件的标准。规范性文件目前没有专门、固定的名称和形式,只要按照国务院《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文种制发的文件,其内容对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有影响,不论采用何种名称,也不论采用条文式还是段落式,都属于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机关转发上级规范性文件时,提出具体实施措施或者补充意见,对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构成影响的,也属于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机关为实施特定行政管理事项制定的工作规程、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等,其内容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必须具备的条件、遵守的程序、提交的材料等事项的,属于规范性文件。(四)行政机关针对规范性文件适用问题作出的批复、解释或者处理意见等,其内容和形式具有普遍适用规则特征的,属于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机关制定的以下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除市政府转办外,不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一)对行政机关或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方面事项制定的文件;(二)适用于行政机关内部的执法考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文件; (三)为明确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文件流转程序、办理时限、呈批手续等内部工作制度的文件;(四)公示办事时间、办事地点等事项的便民通告; (五)为实施专项行动明确有关部门职责的实施方案。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名称为“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文件,若其内容除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分配外,还涉及创设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内容,应当在出具意见时指出“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内容不具有对外效力,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部分内容应当另行出文,并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第二部分材料审查 审查报送材料是否提交了规范性文件草案文本、起草说明及相关法律依据,其中,起草说明应当包括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必要性、依据、拟设定的主要制度和措施、对不同意见的处理情况及理由等内容。同时,还应当审查下列程序性材料: 一、是否征求各相关单位或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的意见 部门代政府草拟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如涉及其他有关部门职权,或者法人、公民或组织利益的,应当征求相关主体的意见,并采纳合理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意见,应当进行协调沟通。对于征求意见的情况及意见采纳情况,应当在起草说明中予以反映;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应当说明理由。(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第9条、第11条、第14条) 二、是否经部门法制科室合法性审查

2018年法宣在线《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试题及正确答案

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试题及正确答案 1、(单选题)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单位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A. 8 B. 5 C. 10 D. 15 正确答案:C 2 、(单选题)《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可以使用“办法”“规定”等,但不得使用()。 A. 通告 B. 条例 C. 意见 D. 细则 正确答案:B 3、(单选题)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除特殊情形外,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向社会公布之日起()。 A. 30 日后施行 B. 立即施行 C. 20 日后施行 D. 10 日后施行 正确答案:A 4、(单选题)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制定机关应当对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和适当性负责。 A. 合法性 B. 公开性 C. 广泛性 D. 可行性 正确答案:A 5、(单选题)为了规范()的制定和备案,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 A. 文件 B. 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

C. 行政规范性文件

D. 规范性文件 正确答案:C 6、(单选题)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制定机关应当及时将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公报、本机关政府网站等方式公布,公布时间以()为准。 A. 首次向社会公布的日期 B. 制定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日期 C?会议通过的日期 D?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日期 正确答案:A 7、(单选题)云南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度,其()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确认并公布。 A. 所属部门的管理机构 B. 法制机构 C?派出机构 D.议事协调机构 正确答案:B 8、(单选题)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凡是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文件,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A. 公开征求意见 B. 起草调研 C?风险评估 D. 专家论证 正确答案:C 9、(单选题)《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签署后,由(统一进行登记、编号、制发文件。 A. 制定机关法制机构 B. 制定机关的上级部门 C. 制定机关办公厅(室) D. 不一定 正确答案:C 10、(单选题)《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每(织一次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 A. 2 年 B. 3 年 C. 5年 D. 8 年 正确答案:C 负责本级 )年组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 审查文书 文件名: 起草单位: 送审日期: 目录

部门审批表

长春市人民政府局关于申请《(草案)》合法性审查的函 市政府法制办: 为了,根据,我单位起草了《(草案)》。我单位法制机构已对《(草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经集体讨论决定通过,拟以的名义制发。现送贵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请予审查。 附:《起草说明》 (公章) 年月日关于《(草案)》的起草说明 市法制办: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 ×××××××××××。

二、制定的依据 、××××××××××××××××××××; 、××××××××××××××××××××; 、××××××××××××××××××××; 三、设定的主要制度及情况说明 、×××××××××××××××××××; 、×××××××××××××××××××; 、×××××××××××××××××××; 四、公众参与、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的采纳情况 ××××××××××××××××××××××××××××××××××××××××××。 年月日 (公章)

规范性文本格式 为统一草案文本格式,便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议,对规范性文件草案文本格式进行如下规范: 一、文本封面的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为宋体磅,“(送审稿)”为宋体小初,印制日期为汉字宋体磅。其他文字字体、字号参见附件文本格式样式。 二、文本封面不标注页码,正文底层中处标注页码。 三、法规草案文本采用文档格式、左侧装订成本,纸张规格为型纸,文字方向为横向。 年夹馅棚户区 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磅宋体)

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

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根据《X县规范性文件评估报告制度》(X政办发〔X〕13X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就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合法、公开、及时、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X县规范性文件评估报告制度》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通过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验规范性文件内容和程序规定的合理性、可行性,发现规范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的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设计和应对措施,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重点评估文件 县民政局:《X县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X政办发〔X〕7X号)县财政局:《X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X政发〔X〕X号)县政府其它部门、事业机构对本部门、单位起草制定的以县政府或部门名义实施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应按照《X县规范性文件评估报告制度》相关规定,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

三、评估主体 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是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评估主体,负责开展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实施评估和撰写评估报告等相关工作。两个以上部门联合起草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评估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供与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有关的材料和数据,协助做好相关具体工作。县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 四、评估内容 (一)文件的执行效果。主要评估规范性文件是否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是否实现预期目的;规范性文件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管理成本;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和社会公众的评价和反应。 (二)文件的合法性。主要评估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制定依据相一致,依据的上位法废止或修订后,是否需要及时修订;与政府制发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冲突,各项制度是否协调、衔接。 (三)文件的合理性。主要评估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是否相当,公民权利与义务是否相对应;行政管理措施是否必要、可行。

服务质量月总结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月”活动总结 根据xx公司“服务质量月”活动相关安排和要求,xx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并周密部署,以“落实行业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为主题,全体员工深入查摆和通联协作,圆满完成了“服务质量月”相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一、加强人员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xx公司及时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成立了由公司经理为组长,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1、对全体员工进行动员教育,逐一对照、学习《指南》中的内容,深入了解本岗位相关条款,细化岗位细则,落实工作责任。 2、组织学习了xx在安全工作会上的讲话内容,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筑牢安全思想防线。 二、筑牢安全防线,严守质量关口 1、布置公司各部门进行自查,对所辖各区域进行全面、深入检查。除了检查安全隐患外,重点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指示标识是否清晰明确、信息联络顺畅情况和员工业务知识掌握情况,务求做到无死角、无遗漏。 2、为降低连续降雪天气对生产运行的影响,xx公司将

xx作为安全工作重点,同时为有效防控xx,增加了xx巡视次数。 根据各部门上交自查情况,由公司领导小组进行检查与验收,验收结果为各部门查摆有效,整改有力。 三、狠抓服务落实,质量持续提升 公司领导小组为推广服务理念,培育服务文化,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努力提升服务软实力,在“服务质量月”里狠抓服务落实,积极打造高素质的服务队伍,有效促进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1、公司各部门在活动月中分别针对服务礼仪和规 范、班组长管理技巧、团队建设方面等开展培训,并通过实际工作检验培训成果,起到了培养员工爱岗敬业精神以及对本职工作的认知感,有效强化了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2、高度重视xx等活动,配合集团公司圆满完成相关活动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3、向各个服务对象发放“xx服务征求意见表”40份,回收有效表单39份,非常满意为95%,不满意为0。 4、为提升xx服务品质,xx公司采用日常清扫和定期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并对应的相关检查制度,既确保了日常保洁质量也避免了卫生死角,收效良好。 5、为有效提高保安人员特殊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从

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制度

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科学管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以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管理,均按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罗平县农业局在实施农业行政管理工作中,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或者涉及其权利、义务的规定、办法、细则等文件的总称。 第四条对农业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进行部分或全面规定的规范性文件称“规定”;对农业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某一项具体事务做出比较具体规定的规范性文件称“办法”;对法规、规章进行细化和延伸并具有实施性质的规范性文件称“细则”。 第五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与其抵触; (二)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从农业行政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出发,实事求是; (四)不得自行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 (五)不得自行设定行政处罚; (六)不得与其他同级规范性文件重复或矛盾。 第六条局法规科负责全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向上级部门的备案工作。审核的主要内容是: (一)规范性文件是否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相抵触; (二)规范性文件是否同国家、省、市的现行方针、政策相违背; (三)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是否矛盾; (四)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是否合理; (五)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及规范化要求。 第七条局机关各科室负责本科室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局发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科室业务的,由局长指定主办科室,并组成各相关科室参加的起草小组进行起草工作。 第八条起草规范性文件包括文件草案和起草说明两部分。 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制定依据和宗旨、

规范性文件起草、备案、审核工作流程

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决定、 公布和备案流程 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市法制办关于规范提请市法制办对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核有关程序的通知要求,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和备案应遵循以下流程: 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 责任科室:相关业务科室 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第十条和市法制办关于印发《大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指导规范(试行)》第65条规定,由相关业务科室承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起草科室应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有关机关、专家的意见;涉及重大事项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起草科室应当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将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等方式征求意见,最终形成文件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以及上级机关有关规定;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四)对有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 责任科室:法规科

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第十五、十六条和市法制办关于印发《大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指导规范(试行)》第71条规定,起草科室应当将文件草案交法规科认定,属于规范性文件的,由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核。 起草科室应当向法规科提供下列材料: (一)该文件的起草说明; (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以及上级机关有关规定的文本; (三)协调论证结论和各方面意见采纳情况等有关材料。 法规科在受理规范性文件草案后,应当严格遵照《大庆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要求,依法把好合法关、合理关、可行关,应当自接到该草案之日起十日内,就下列事项依法提出审核意见: (一)是否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职权; (二)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三)内容是否与相关政策以及上级机关有关规定相违背; (四)拟确立的措施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五)是否与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协调、衔接; (六)起草工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七)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涉及重大事项时请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最终形成审核意见。对于在合法性审核中,未与起草科室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法规科明确要求起草科室将该情况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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