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产风险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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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还特别约定贷款银行为该保险合同的第一受 益人。
还贷责任保证保险案例
法院判决:
保险公司向银行支付倪某身前留下的借款余额 403051.81元。
小知识
——抵Biblioteka Baidu、质押与留置之异同
担保物权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有三种形式:抵 押、质押和留置。担保物权是以支配特定物的交换价值为内 容,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立,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 定物或权利上设定的物权,当债务人不如期履行债务时,债 权人可将该财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了解哪些财产可用于抵押、质押和留置,抵押、质押和留置有 何特点以及设立抵押、质押和留置的方式及程序,对于正确 运用担保物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 义。 一、 可用于抵押、质押与留置的财产 1、依法可用于抵押的财产有:(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 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 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 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 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 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6、依
所有者代理人
——依据委托合同从委托人处获取财产所有 权,承担行使代理权的过程中因疏忽和意 外事故发生而产生损失的责任,享有受托 财产带来的收益。
小知识
代理人与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有什么区别?
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 人事务的合同。与代理不同的是:首先,代理行为不包括事 实行为,而作为受托人受托处理或管理的行为则包括法律行 为和事实行为,如保管合同中,受托人保管他人货物。其 次,代理的法律效果存在于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而委托 合同关系则存在于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再次,代理基于授 予代理权的单方行为,而委托则是基于委托合同。此外,存 在着有代理而无委托的情形,如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也存 在着有委托而无代理的情形,如保管合同中的委托,只是在
土地、湖泊、河流、地下水、矿藏、动植物、 建筑物及其附属物;
动产——除不动产以外任何被拥有的财产。
货币、机器、设备、原材料、未成品、成品、 重要文件、运输工具;
二、财产暴露后果
直接后果 ——风险直接作用与真实物体,引起该物
体价值的改变; 间接后果 ——导致直接后果以后,产生进一步的后
果; 时间因素后果 ——与时间因素关系密切;
三、财产中的权益
所有权 持有担保品的债权人 买方和卖方 承租人 受托人 所有者代理人
所有者 ——对财产拥有的部分(或全部)承受直接
损失、间接损失和时间因素损失。
持有担保品的债权人 ——包括抵押品的受押者、处于留置权下的
制造商、因运输费用或存储费用而拥有的 运输公司或仓储公司、因购买货款未清而 留置不动产的卖主等。
第六章 企业财产风险分析
本章学习目标: 了解企业财产的权益; 熟悉企业财产面临的风险类型及其基本 形成原因; 学会运用重置成本法对企业财产进行评 估;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企业财产的类型与权益 第二节 潜在的财产直接损失金额的评估 第三节 企业财产损失的原因
本章的重点与难点:
重点:了解企业财产的权益构成与价值 评估;
财产保险的情形
(1)在一般险种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必须得 到保险人同意才可变更,保险合同才可继续有 效,否则,保险合同终止。
(2)在特殊险种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可随保 险标的的转让而自动变更,无须征得保险人的 同意,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如货物运输保险。
受托人
——依据委托合同从委托人处获取暂时的财 产所有权,承担保管和维护受托财产的过 程中因疏忽而产生的责任。
买方和卖方
——国内(或国际)买卖合同往往对货物财产所有 权的转让时机以及标的货物财产损失的承担对象 和份额有明确约定或惯例。
承租人
——对由于自身的过失而造成的财产损失负责。
——某些情况下,对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也负 责任。
——对租赁财产进行改善的费用。
案例分析
有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10个月。租 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内应对永恒损 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 保险一年。租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 半个月后,房屋毁于火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 险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二节 潜在财产直接损失金额的评估
一、财产价值评估法的种类 重置价值成本法 收益现值法 清算价格法 其他方法
二、重置价值成本法的介绍
(一)重置全价的估算 (二)有形损耗的估算 (三)功能性损耗的估算
难点:企业财产的潜在风险与价值评估;
第一节 企业财产的类型与权益
一、财产的类型 二、财产暴露后果 三、财产中的权益
一、财产的类型
企业财产包含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 有形财产指具有实物形态的财产; 无形财产指诸如版权、发明权、商誉等不
具有实物形态的财产。
有形财产
不动产——土地以及土地上生长、建造或 固定的任何实务。
还贷责任保证保险案例
2004年10月,倪某向银行贷款40.4万元购买房 屋,并以该房屋的所有权为抵押向银行作还款 担保。不料两个月后坠楼身亡。为追索尚未归 还借款,银行将此前与倪某签订“个人抵押住 房综合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还贷责任保证保险案例
“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 倪某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事故所致死亡或伤 残,连续三个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银行抵押还 贷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或部分还贷责任, 如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死亡的,由保险公司承 担全部还贷责任。
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承租人在退房 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 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
案例分析
分析: 张某不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 因为对于一般财产保险而言,保单的转让一定要
事先征得保险人同意并由其签字。否则,转让无 效。在本案例中,王某在退房时,将保单私下转 让给张某,并没有征得保险人同意,故保单转让 无效。因此,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张某虽然对房 屋有经济利益,但没有有效的保险合同而无权索 赔。
还贷责任保证保险案例
法院判决:
保险公司向银行支付倪某身前留下的借款余额 403051.81元。
小知识
——抵Biblioteka Baidu、质押与留置之异同
担保物权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有三种形式:抵 押、质押和留置。担保物权是以支配特定物的交换价值为内 容,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立,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 定物或权利上设定的物权,当债务人不如期履行债务时,债 权人可将该财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了解哪些财产可用于抵押、质押和留置,抵押、质押和留置有 何特点以及设立抵押、质押和留置的方式及程序,对于正确 运用担保物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 义。 一、 可用于抵押、质押与留置的财产 1、依法可用于抵押的财产有:(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 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 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 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 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 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6、依
所有者代理人
——依据委托合同从委托人处获取财产所有 权,承担行使代理权的过程中因疏忽和意 外事故发生而产生损失的责任,享有受托 财产带来的收益。
小知识
代理人与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有什么区别?
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 人事务的合同。与代理不同的是:首先,代理行为不包括事 实行为,而作为受托人受托处理或管理的行为则包括法律行 为和事实行为,如保管合同中,受托人保管他人货物。其 次,代理的法律效果存在于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而委托 合同关系则存在于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再次,代理基于授 予代理权的单方行为,而委托则是基于委托合同。此外,存 在着有代理而无委托的情形,如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也存 在着有委托而无代理的情形,如保管合同中的委托,只是在
土地、湖泊、河流、地下水、矿藏、动植物、 建筑物及其附属物;
动产——除不动产以外任何被拥有的财产。
货币、机器、设备、原材料、未成品、成品、 重要文件、运输工具;
二、财产暴露后果
直接后果 ——风险直接作用与真实物体,引起该物
体价值的改变; 间接后果 ——导致直接后果以后,产生进一步的后
果; 时间因素后果 ——与时间因素关系密切;
三、财产中的权益
所有权 持有担保品的债权人 买方和卖方 承租人 受托人 所有者代理人
所有者 ——对财产拥有的部分(或全部)承受直接
损失、间接损失和时间因素损失。
持有担保品的债权人 ——包括抵押品的受押者、处于留置权下的
制造商、因运输费用或存储费用而拥有的 运输公司或仓储公司、因购买货款未清而 留置不动产的卖主等。
第六章 企业财产风险分析
本章学习目标: 了解企业财产的权益; 熟悉企业财产面临的风险类型及其基本 形成原因; 学会运用重置成本法对企业财产进行评 估;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企业财产的类型与权益 第二节 潜在的财产直接损失金额的评估 第三节 企业财产损失的原因
本章的重点与难点:
重点:了解企业财产的权益构成与价值 评估;
财产保险的情形
(1)在一般险种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必须得 到保险人同意才可变更,保险合同才可继续有 效,否则,保险合同终止。
(2)在特殊险种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可随保 险标的的转让而自动变更,无须征得保险人的 同意,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如货物运输保险。
受托人
——依据委托合同从委托人处获取暂时的财 产所有权,承担保管和维护受托财产的过 程中因疏忽而产生的责任。
买方和卖方
——国内(或国际)买卖合同往往对货物财产所有 权的转让时机以及标的货物财产损失的承担对象 和份额有明确约定或惯例。
承租人
——对由于自身的过失而造成的财产损失负责。
——某些情况下,对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也负 责任。
——对租赁财产进行改善的费用。
案例分析
有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10个月。租 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内应对永恒损 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 保险一年。租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 半个月后,房屋毁于火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 险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二节 潜在财产直接损失金额的评估
一、财产价值评估法的种类 重置价值成本法 收益现值法 清算价格法 其他方法
二、重置价值成本法的介绍
(一)重置全价的估算 (二)有形损耗的估算 (三)功能性损耗的估算
难点:企业财产的潜在风险与价值评估;
第一节 企业财产的类型与权益
一、财产的类型 二、财产暴露后果 三、财产中的权益
一、财产的类型
企业财产包含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 有形财产指具有实物形态的财产; 无形财产指诸如版权、发明权、商誉等不
具有实物形态的财产。
有形财产
不动产——土地以及土地上生长、建造或 固定的任何实务。
还贷责任保证保险案例
2004年10月,倪某向银行贷款40.4万元购买房 屋,并以该房屋的所有权为抵押向银行作还款 担保。不料两个月后坠楼身亡。为追索尚未归 还借款,银行将此前与倪某签订“个人抵押住 房综合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还贷责任保证保险案例
“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 倪某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事故所致死亡或伤 残,连续三个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银行抵押还 贷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或部分还贷责任, 如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死亡的,由保险公司承 担全部还贷责任。
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承租人在退房 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 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
案例分析
分析: 张某不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 因为对于一般财产保险而言,保单的转让一定要
事先征得保险人同意并由其签字。否则,转让无 效。在本案例中,王某在退房时,将保单私下转 让给张某,并没有征得保险人同意,故保单转让 无效。因此,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张某虽然对房 屋有经济利益,但没有有效的保险合同而无权索 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