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LNG气瓶使用单位检验工作须知
《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编制说明

《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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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液化天然气(LNG)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编制说明
一、概述
车用液化天然气(LNG)气瓶是封装液化天然气(LNG)的金属容器,是液
化天然气车辆行驶中发动机所需要燃料的重要容器之一、为了保证运行安全,保证液化天然气气瓶正常使用,确保其装载的液化天然气符合相关质
量要求,为此,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要定期检验与评定,并对符合要求的
气瓶粘贴检验标识。
二、目的
本文旨在总结车用液化天然气(LNG)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原则,以确保其安全可靠性和有效性,以确保其安全使用。
三、原则与范围
1.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其他要求,车用液化天然
气气瓶经过定期检验和评定,可以使其继续有效地安全使用。
2.范围:本文适用于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四、责任与要求
1.责任:
(1)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油瓶使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检验
与评定的情况;
(2)液化天然气气瓶所有者应按规定的周期把液化天然气气瓶送到经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与评定,并办理检验证书;
(3)检验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准确、全面、客观地检验和评定液化天然气气瓶,以。
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挖掘气瓶使用 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潜在问题。
数据共享
建立车用燃气气瓶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监管部门、检验机构、使用单 位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流,提高管理效率。
智能化辅助决策支持
基于数据的智能分析
利用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技术对车用燃气 气瓶的数据进行智能分析,为监管部门提供 基于数据的决策支持。
现场勘查和资料审核环节
现场勘查
检验机构受理申请后,将安排检验人员前往车辆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核实气瓶安装、使用情况等信息。
资料审核
检验人员将对车主或气瓶使用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包括气瓶出厂合格证、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历次定期检验报 告等。
问题处理
若在现场勘查或资料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检验人员将及时与车主或气瓶使用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 ,并告知整改期限。车主或气瓶使用单位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供检验人员复查。
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化定期检验流程,提高检验效率和质量,减少漏检和误检的可能性。
加强监管力度和透明度
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监管部门对车用燃气气瓶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提高监管力 度和透明度。
数据采集、分析和共享策略
数据采集
利用传感器、RFID等技术手段,对车用燃气气瓶的使用状态、环境 参数等数据进行实时采集。
03
检验方法与标准规范
外观检查内容及标准
气瓶外观
检查气瓶表面是否存在明显变形、裂纹、腐蚀、划痕等损伤。
颜色标识
核对气瓶颜色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判断气瓶是否过期。
附件检查
检查气瓶阀门、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是否完好、紧固。
内部缺陷无损检测方法
超声波检测
LNG气瓶检验检测内容及要求

LNG气瓶检验检测内容及要求LNG(液化天然气)气瓶作为一种特殊的气瓶,其检验和检测内容和要求与普通气瓶有所不同。
本文将详细介绍LNG气瓶的检验和检测内容及要求。
一、LNG气瓶的外观检验1.瓶体外观检验:对LNG气瓶进行外观检查,包括瓶体表面是否有明显的划伤、凹陷和锈蚀等。
2.瓶上标志检验:检查气瓶上的标识是否清晰可辨,包括检查瓶体上的气瓶编号、容积、使用压力等标志是否正确无误。
3.瓶体封堵检验:检查瓶体封堵是否完好,包括检查瓶口盖、阀门等是否密封良好,无渗漏现象。
二、LNG气瓶的压力检验1.容积检验:对LNG气瓶的容积进行检查,包括检查LNG气瓶的容积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容积计算是否准确。
2.静水压力试验:对LNG气瓶进行静水压力试验,将气瓶灌满水,加压至规定压力,并保持一定时间来检测其密封性和强度。
按照相关标准,静水压力试验的试验压力一般为使用压力的1.5倍。
三、LNG气瓶的泄漏检验为确保LNG气瓶在使用过程中不发生泄漏,需要进行泄漏检验。
泄漏检验要求如下:1.封堵泄漏检验:用液体封堵剂封堵LNG气瓶的阀门口和瓶口,将气瓶放置一段时间,观察是否有气体泄漏现象。
2.水浸泄漏检验:将LNG气瓶浸入水中一段时间,观察是否有气泡产生,若有气泡则表示气瓶存在泄漏。
四、LNG气瓶的破裂检验破裂检验是为了确保LNG气瓶在承受压力时不会发生破裂。
通常会进行以下测试:1.破裂压力试验:将LNG气瓶加压至规定压力,并保持一定时间,观察是否发生破裂现象。
2.冲击试验:对LNG气瓶进行冲击试验,以检测其对外力冲击的抵抗能力。
五、LNG气瓶的密封性检验密封性检验是为了确保LNG气瓶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不会发生泄漏。
常见的密封性检验方法包括:1.涂抹泄漏检验:在LNG气瓶阀门和接口等位置涂抹泄漏剂,观察是否有气体泄漏现象。
2.超声泄漏检验:利用超声波探头对LNG气瓶进行检测,观察是否有泄漏声音。
综上所述,LNG气瓶的检验和检测内容主要包括外观检验、压力检验、泄漏检验、破裂检验和密封性检验等。
车用LNG气瓶定期检验的检验要点

车用LNG气瓶定期检验的检验要点摘要:LNG是一种广受好评的新型能源,它具有热值高、燃烧充分、运输方便、经济实惠的优点,一般用LNG槽车对LNG进行运输。
随着社会上对LNG的大力推广,车载LNG焊接绝热气瓶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车用LNG焊接绝热气瓶属于气瓶范畴,严格的说是一种移动式压力容器,它的工作环境非常复杂,所以对其安全性要求更加严格。
关键词:LNG气瓶;在线检验;问题;措施1 引言按照《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相关规定,车用LNG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三年一次。
但是由于国内对车用LNG气瓶的研究较少,相关的检验方法、评测手段以及评测标准有待改善,检验标准目前为止尚未出台,导致车用LNG的在线检验出现较多的问题。
2 车用LNG气瓶的结构特点2.1 气瓶结构车用LNG气瓶是一种储存LNG介质的高真空绝热压力容器,其结构分为气瓶内容器、气瓶外容器、气瓶接口阀门和液位传感器。
2.2 气瓶安装型式车用LNG气瓶采用卧式安装,对于客运车辆来说主要有车辆中部横向安装、中部纵向安装、尾部下部安装及尾部顶部安装几种安装型式;货运车辆一般采用上下排列的双气瓶,气瓶轴向与车头前进方向垂直安装于拖头后部。
2.3 气瓶结构特点1)气瓶内、外容器的材料采用奥氏体不锈钢,以满足液化天然气的低温特性。
2)气瓶设计有双层(真空)结构。
内容器用来储存低温液态的天然气(一般-162℃),其外壁缠绕由玻璃纤维纸和光洁的铝箔组成的多层绝热材料,具有超强的隔热性能。
夹层中配有氧化钯、分子筛等吸附材料以延长气瓶夹层真空保持时间,同时夹层(内、外容器之间的空间)被抽成高真空,共同形成良好的绝热系统。
3)气瓶内容器与外容器采用轴向组合支撑(一端固定、一端滑移),可以保证气瓶在运行中不会因为颠冲而使内、外容器发生相对位移和结构变形,并有效防止内胆因充装了液化天然气后冷缩而拉断支撑及管线的现象发生。
4)与气瓶内容器相通管路经分配台引至气瓶外部,所有的外部管路、管路附件都设置在气瓶的一端,并用环保环或保护罩进行有效防护。
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

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
根据《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对车用燃气气瓶的定期检验进行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 定期检验的周期:车用燃气气瓶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一般为每2年进行一次检验。
初次投入使用的燃气气瓶应当在初次使用后的第3年进行首次定期检验。
2. 检验机构资质:定期检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该机构应当经过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并获得相应的检验资格认证。
3. 检验内容:定期检验主要包括外观、完整性、密封性、阀门功能以及壁厚等方面的检查。
同时,还需要对燃气气瓶的安全阀进行检测,并测试瓶体是否具有足够的承压能力。
4. 检验结果记录:检验机构应当对每次定期检验的结果进行记录,包括燃气气瓶的编号、检验日期、检验结论等信息,并向车主提供一份检验报告。
5. 检验合格标志:对经过定期检验合格的燃气气瓶,应当在外壁或标牌上加盖或刻画合格标志,以便核实定期检验是否按时进行。
6. 检验报告报送:检验机构应当将每次定期检验的结果报送至相关监管部门,以便监管部门能够对燃气气瓶的安全性进行跟踪和监督。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车用燃气气瓶,相关监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责令车主进行检验、暂时停止使用等,以确保车用燃气气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范文

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用燃气气瓶的定期检验工作,保证车用燃气气瓶的安全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车用燃气气瓶的定期检验工作应依法履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车用燃气气瓶,是指用于车辆上的燃气储存和供应系统的燃气容器。
第四条定期检验是指对车用燃气气瓶进行定期的技术检验,以评估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能。
第二章定期检验的内容和要求第五条车用燃气气瓶的定期检验应以定期检验机构为主,设置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检验工作。
第六条定期检验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外观检查:检查燃气气瓶外观是否完好,有无裂纹、变形等损坏情况。
(二)密封性检查:检查燃气气瓶的密封装置是否完好,无漏气现象。
(三)压力性能检验:检查燃气气瓶的最高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四)爆破性能检验:检查燃气气瓶的爆破压力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五)材料和结构检验:检查燃气气瓶材料和结构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六)其它检验:根据需要进行其他必要的检验,如磁粉检测、超声波检测等。
第七条定期检验的要求如下:(一)定期检验应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检验结果应记录在相关的检验报告中。
(二)定期检验的周期一般为每两年进行一次,具体周期根据燃气气瓶的使用情况和标准要求确定。
(三)定期检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定期检验机构进行,不得由非专业人员进行。
(四)定期检验时,应先进行外观检查和密封性检查,如果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五)定期检验结果应及时提供给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于不合格的燃气气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必要的处理。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八条负责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定期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
第九条定期检验机构应建立健全定期检验工作的管理制度,确保检验工作的科学、准确和公正。
第十条定期检验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车用液化天然气(LNG)气瓶定期检验的几个问题

车用液化天然气(LNG)气瓶定期检验的几个问题点击标题下「标准天然气」可快速关注文|夏园园、唐永科1引言液化天然气(Liquefied Naturel Gas,简称LNG)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清洁能源,LNG 贸易正成为全球能源市场的新热点。
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越来越受到青睐,很多国家都将LNG 列为首选燃料,天然气在能源供应中的比例迅速增加,液化天然气正以每年约12%的高速增长,成为全球增长最迅猛的能源行业之一。
2013 年,伴随着液化能力增强,亚太地区需求增长强劲,大部分中国能源企业加大了天然气开发和利用的投入,液化天然气在中国呈现出很大的发展潜力。
目前,中国已经迎来LNG 工业发展的新时代。
近几年,随着国内油价的步步攀升,物流公司、运输队、个体运输户的利润一直在不断下降,他们开始寻找和挖掘新的利润点。
经济又清洁的天然气成为道路运输行业的“新宠”,天然气汽车、LNG 公交车、LNG 客车、天然气重卡快速走入人们的视线。
LNG 气瓶作为液化天然气汽车(Liquefied Naturel Gas Vehicle,简称LNGV)车载燃料系统的关键部分,受到广泛关注,一些研究机构、企业、高校加大了研究力度。
随着LNG 车辆广泛的投入运营,与之配套的国内LNG 低温气瓶产业发展较快。
目前,全国主要生产LNG 低温气瓶的厂家约有30多家,其中95%的产品销往国内。
而包括低温气瓶在内的车载LNG 供气系统是一种特殊的移动式压力容器,由于其结构特殊,工作环境复杂,对其安全性要求更加严格。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气瓶每三年检测一次。
而目前,已经广泛使用LNG 车用装备的各运营公司和团体,均面临LNG 车用产品的使用、保养、检测等运营保障方面的难题。
本文仅对LNG 气瓶定期检验的几个问题加以讨论。
1LNG 气瓶定期检验周期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LNG 气瓶每三年检测一次。
LNG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范本(2篇)

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车用燃气气瓶的安全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是指对车辆上使用的燃气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旨在保障其安全性能。
第三条、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压力检测和气密性检验。
第四条、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应当由具备相应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第五条、车主或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将车用燃气气瓶送至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
第六条、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的周期为每两年一次。
第七条、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检验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车主或使用者收费。
第八条、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车主或使用者,如检验不合格,则应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九条、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的具体方法和要求,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并发布。
第二章检验机构的基本要求第十条、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相应的检验资质或认可证书;(二)拥有符合要求的检验设备和仪器;(三)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并经过培训合格;(四)设有科学合理的检验流程和标准。
第十一条、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应当定期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并接受监督和考核。
第十二条、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应当确保检验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第十三条、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机构不得收受车主或使用者的礼品、款待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接受第三方审核。
第十五条、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应当保障车主或使用者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
第三章车主或使用者的义务第十六条、车主或使用者应当按规定的周期将车用燃气气瓶送至具备资质的定期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十七条、车主或使用者应当按规定要求提供车用燃气气瓶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十八条、车主或使用者在检验机构要求下,应当配合进行检验工作,并按要求提供必要的配件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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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LNG气瓶使用单位检验工作须知车用LNG气瓶(以下简称车用气瓶)属于国家监管的承压类特种设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根据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888-2011《低温绝热气瓶定期检验规则》规定,车用LNG气瓶定期检验周期为每两年一次,首次检验时间以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上标注的下次检验时间为准。
车用气瓶使用单位应在车用气瓶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
车用气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以下内容:资料审查、宏观检查、安全附件及阀门检查、气密性试验、静态蒸发率测试,红外热成像等,必要时可增加真空度测量、漏放气速率、漏气速率及无损检测。
检验前使用单位工作:
1、车用气瓶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提供车用气瓶出厂技术资料(质量证明书、图纸、强度计算书等)、气瓶使用登记证及运行、维修、充装等资料,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准备气瓶及对应车辆信息清单(车牌号、气瓶规格、气瓶编号、使用登记证号)并提交电子版至省院低温;
3、车用气瓶的安全阀和压力表应在检验有效期内且正常工作,如发现有超期情况,应在进行现场检验前送检;
4、预先清除该检验批次的车用气瓶瓶体表面及管路附着的污物,检验现场还需要准备水管用于冲刷融化气瓶管路上的冰块;
5、对需要进行静态蒸发率测量的车用气瓶充装液氮,充满率不低于额定充满率的95%,充装完成后打开气相阀门放空排放并保持该气相阀门一直处于开启状态(瓶内压力=大气压),气瓶静置24小时后进行测试;
6、对进行升压法测试的车用气瓶充装LNG,充满率不低于额定充装量,充装完成后车辆到达待检区域后熄火,关闭车用气瓶所有阀门,气瓶静置24小时后进行测试;
7、由检验单位根据使用单位到期检验气瓶数量,调度情况、使用年限等实际情况对车用气瓶选取相应的测试方法和测试数量,并提前通知使用单位进行相应准备工作;
8、准备防爆工具、软管、手电、梯子等检验辅助工具。
如车用气瓶需要进行蒸发率测试,检
验现场要准备220V交流电源且保证24小时不中断供电;
9、使用单位结合本单位的车辆数量,场站分布,车辆班次调度等实际情况提前制定检验工作计划,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相关辅助工具、车辆;
10、使用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待检车辆,做好检验前准备工作,具体检验日期可依据准备工作进度由双方协商安排,完成检验前期准备工作后将回执传真至我院;
11、使用单位根据现场检验情况和工作计划,为检验人员的食宿、交通提供便利。
检验时使用单位工作:
12、车用气瓶使用单位应提供场地予现场检验使用,无关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以保证检验工作安全进行;
13、现场检验时待检车辆应熄火、车厢内禁止人员进入;
14、检验现场应留有技术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负责配合检验人员工作,如现场其他辅助人员工作安排,车辆调度、核查待检车辆、记录现场检验情况及其他辅助工作;
15、受检单位应及时跟踪车辆检验情况,车辆调度与检验现场工作相配合,以免出现车用气瓶漏检,错检。
检验完成后使用单位工作:
16、检验完成后使用单位应与检验单位及时互相核对检验数量及检验中发现的缺陷问题记录;
17、使用单位对检验数量的确认后应按缴款通知书的说明和要求及时缴纳检验费用;
18、检验完成后由检验单位发出检验意见通知书,如需整改的按意见通知书上的整改意见及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过邮寄、传真等形式发送回检验单位;
19、逾期未进行整改或未完成整改的,将对相关设备出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报告并告知车用气瓶使用登记所在地的质监相关部门,车用气瓶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气瓶;
20、检验单位在车用气瓶现场检验合格或整改完成并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证书的出具,用户可以选择上门领取或者通过快递的方式接收检验证书。
联系电话:6 联系人:陈小姐
传真: 5 邮箱: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平洲镇桂城街道办三山岛环岛西路13号低温中心
使用单位
提交的电子版应至少包含以上信息,可按各自实际情况进行增加或修改,表格内根据车辆信息进行排序以方便现场查找。
附表一
!注意:请将本页用A4纸打印,填写完成后张贴在待检车辆前挡风玻璃处
附表二
!注意:请将本页用A4纸打印,填写完成后张贴在待检车辆前挡风玻璃处
回执
为保证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检验效率,减少检验工作对公共交通的影响,使用单位应确认已做好检验前准备工作(详见检验须知1-10条,请逐条仔细核对准备工作),因使用单位原因导致现场检验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需要取消或延后的,由此造成的超期检验的责任和后果由使用单位独立承担。
如因天气或其他突发因素导致检验时间延误或取消的,由双方协商另行安排。
(使用单位)已认真阅读车用LNG气瓶使用单位检验工作须知,现已按该须知要求于年月日完成检验前准备工作,现场满足检验条件,现申请于月日开始进行定期检验,请省院予以安排检验。
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