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概述PPT(共 6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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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被保险车辆与电线杆、树木、护栏、 墙壁等发生的事故。
被保险车辆与其他一辆或多辆机动车
之间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危险,而造成的 损害或伤害后果,如两车相撞、多辆车追 尾等事故。
另外,在查勘工作中,若有一种事故
损失应该由第三者赔偿,但却找不到第三 者,如有标的车在停放中被擦碰,这种事 故称为“无法找到第三者”事故。
② 事故发生后,在报险之前尽量不要移动车
辆,以免破坏现场及相关痕迹,为保险公司 及交通警察勘查现场增加难度,影响事实及 责任的判定。当然,假如责任明确,必要时 在保证损失不扩大的前提下,可以对车辆进 行合理移动。
③ 随身携带有摄影摄像器材的当事人,可
(4)由第三者过错导致事故的代位追偿原则
代位追偿是指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 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了保险金后,依法 取得向对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追偿 的权利。
《保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保险事故
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 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 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 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 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③ 保险赔偿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 的保险利益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 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 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 保险金的责任。即:
Ø赔款=(损失金额×该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各保险人保险金额的总和
公安局最常用的分类方法是按事故后 果分类,可以分为以下4种。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2人,或 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 000元,非机动 车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 或轻伤3人以上,或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 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 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财产损失3万元以 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事故车辆查勘与定损
项目一 汽车保险理赔概述
一、项目要求 • 【知识要求】 • 1.了解汽车保险理赔的意义和特点 • 2.理解汽车保险理赔的原则和赔偿方式 • 3.熟悉汽车保险事故类型和报险知识 • 4.掌握汽车事故保险理赔服务流程和服务
规范
• 【能力要求】
• 能够按照服务规范的要求正确、周到 地进行交通事故接险、填写或查阅相 关单证和进行调度
(2)汽车保险理赔对保险人的意义
• ① 汽车保险理赔可帮助保险公司提高 知名度。
• ② 汽车保险理赔可帮助保险人发现和 检验企业承保质量。
• ③ 汽车保险理赔是保险商品的售后服 务环节,能提高保险人的市场竞争力。
• ④ 识别保险欺诈。 • ⑤ 发现商机,促进保险经营。
(1)汽车流动性大 (2)损失频率高且损失额较小 (3)道德风险普遍 (4)被保险人的公众性
险单证号码、保险标的、保险险种险别、 保险期限等事项一并告知保险人。
如果保险标的在异地出险受损,被保 险人应向原保险人及其在出险当地的分支 机构或其代理人报案并提出索赔要求。
这就是通知出险,简称为“报险”。
交通事故报险应坚持以下原则。
① 无论单方事故还是双方事故,假如造成了 人员伤亡,一定要在向保险公司报险的同时 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通知交通警察勘 查现场,判定双方责任,确定赔付比例。同 时,应在第一时间救治伤者。
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保险人与
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合同双方当 事人都应恪守合同约定,保证合同的顺利 实施。
对保险人来说,在处理各种赔偿案件时,
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受理赔偿案件、确定 损失、及时赔付。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八字原则, 是保险理赔人员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出的 经验,是保险理赔工作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 能保证双方对理赔工作的满意度。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 或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 以上,或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1.报险的定义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 当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造 成的损失,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人,便于 保险人及时调查核实,确认责任。
同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也应当把保
通融赔付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和
有关法律规定,权衡经营业务得失后,对没 有责任赔付给被保险人的损失,放宽赔偿责 任而支付赔款的理赔行为。
(1)比例责任赔偿方式
比例责任赔偿方式是指按保险金额与保 险价值的比例来计算赔偿金额。
此种方式主要用于车辆损失类保险中不 足额投保时,车辆出现部分损失的赔偿。
(二)汽车保险理赔的原则与赔偿方式
1.汽车保险理赔的原则
(1)认定赔偿责任的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 因是保险责任范围的,保险人承担损失赔 偿责任,否则,保险人不承担损失赔偿责 任。
近因原则的运用有以下特点。 1)单一原因造成事故损失的责任判定。 2)多种原因同时造成事故损失的责任判定。
二、相关知识
• (一)汽车保险理赔的意义和特点
• 1.汽车保险理赔的意义
• 对保险人而言,其直接影响赔付率高 低和公司信誉;
• 对被保险人而言,则直接决定其受到 补偿的程度。
(1)汽车保险理赔对投保人的意义
• ① 汽车保险理赔使被保险人的车辆 事故损失得到充分补偿。
• ② 汽车保险理赔使被保险人顺利履 行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
限额责任赔偿方式是指保险人只承担 事先约定的损失额以内的赔偿。
免责限度赔偿方式是指损失在限度内, 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免责限度一般分为相对免责限度和绝 对免责限度。
1.保险公司最常用的分类方法
保险事故一般可分为单方事故和双方 (多方)事故两种。
仅有一辆被保险车辆,无其他机动车参 与而导致的损害或伤害。
3)多种原因连续发生造成事故损失的责任 判定。
4)多种原因间断发生造成事故损失的责任来自百度文库判定。
补偿原则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
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以货币、实物或修复 标的等方式赔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
补偿原则必须把握以下3个限度。 ① 保险赔偿以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为限。
② 保险赔偿以保险金额为限。
被保险车辆与其他一辆或多辆机动车
之间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危险,而造成的 损害或伤害后果,如两车相撞、多辆车追 尾等事故。
另外,在查勘工作中,若有一种事故
损失应该由第三者赔偿,但却找不到第三 者,如有标的车在停放中被擦碰,这种事 故称为“无法找到第三者”事故。
② 事故发生后,在报险之前尽量不要移动车
辆,以免破坏现场及相关痕迹,为保险公司 及交通警察勘查现场增加难度,影响事实及 责任的判定。当然,假如责任明确,必要时 在保证损失不扩大的前提下,可以对车辆进 行合理移动。
③ 随身携带有摄影摄像器材的当事人,可
(4)由第三者过错导致事故的代位追偿原则
代位追偿是指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 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了保险金后,依法 取得向对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追偿 的权利。
《保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保险事故
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 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 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 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 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③ 保险赔偿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 的保险利益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 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 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 保险金的责任。即:
Ø赔款=(损失金额×该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各保险人保险金额的总和
公安局最常用的分类方法是按事故后 果分类,可以分为以下4种。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2人,或 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 000元,非机动 车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 或轻伤3人以上,或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 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 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财产损失3万元以 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事故车辆查勘与定损
项目一 汽车保险理赔概述
一、项目要求 • 【知识要求】 • 1.了解汽车保险理赔的意义和特点 • 2.理解汽车保险理赔的原则和赔偿方式 • 3.熟悉汽车保险事故类型和报险知识 • 4.掌握汽车事故保险理赔服务流程和服务
规范
• 【能力要求】
• 能够按照服务规范的要求正确、周到 地进行交通事故接险、填写或查阅相 关单证和进行调度
(2)汽车保险理赔对保险人的意义
• ① 汽车保险理赔可帮助保险公司提高 知名度。
• ② 汽车保险理赔可帮助保险人发现和 检验企业承保质量。
• ③ 汽车保险理赔是保险商品的售后服 务环节,能提高保险人的市场竞争力。
• ④ 识别保险欺诈。 • ⑤ 发现商机,促进保险经营。
(1)汽车流动性大 (2)损失频率高且损失额较小 (3)道德风险普遍 (4)被保险人的公众性
险单证号码、保险标的、保险险种险别、 保险期限等事项一并告知保险人。
如果保险标的在异地出险受损,被保 险人应向原保险人及其在出险当地的分支 机构或其代理人报案并提出索赔要求。
这就是通知出险,简称为“报险”。
交通事故报险应坚持以下原则。
① 无论单方事故还是双方事故,假如造成了 人员伤亡,一定要在向保险公司报险的同时 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通知交通警察勘 查现场,判定双方责任,确定赔付比例。同 时,应在第一时间救治伤者。
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保险人与
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合同双方当 事人都应恪守合同约定,保证合同的顺利 实施。
对保险人来说,在处理各种赔偿案件时,
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受理赔偿案件、确定 损失、及时赔付。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八字原则, 是保险理赔人员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出的 经验,是保险理赔工作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 能保证双方对理赔工作的满意度。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 或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 以上,或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1.报险的定义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 当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造 成的损失,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人,便于 保险人及时调查核实,确认责任。
同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也应当把保
通融赔付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和
有关法律规定,权衡经营业务得失后,对没 有责任赔付给被保险人的损失,放宽赔偿责 任而支付赔款的理赔行为。
(1)比例责任赔偿方式
比例责任赔偿方式是指按保险金额与保 险价值的比例来计算赔偿金额。
此种方式主要用于车辆损失类保险中不 足额投保时,车辆出现部分损失的赔偿。
(二)汽车保险理赔的原则与赔偿方式
1.汽车保险理赔的原则
(1)认定赔偿责任的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 因是保险责任范围的,保险人承担损失赔 偿责任,否则,保险人不承担损失赔偿责 任。
近因原则的运用有以下特点。 1)单一原因造成事故损失的责任判定。 2)多种原因同时造成事故损失的责任判定。
二、相关知识
• (一)汽车保险理赔的意义和特点
• 1.汽车保险理赔的意义
• 对保险人而言,其直接影响赔付率高 低和公司信誉;
• 对被保险人而言,则直接决定其受到 补偿的程度。
(1)汽车保险理赔对投保人的意义
• ① 汽车保险理赔使被保险人的车辆 事故损失得到充分补偿。
• ② 汽车保险理赔使被保险人顺利履 行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
限额责任赔偿方式是指保险人只承担 事先约定的损失额以内的赔偿。
免责限度赔偿方式是指损失在限度内, 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免责限度一般分为相对免责限度和绝 对免责限度。
1.保险公司最常用的分类方法
保险事故一般可分为单方事故和双方 (多方)事故两种。
仅有一辆被保险车辆,无其他机动车参 与而导致的损害或伤害。
3)多种原因连续发生造成事故损失的责任 判定。
4)多种原因间断发生造成事故损失的责任来自百度文库判定。
补偿原则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
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以货币、实物或修复 标的等方式赔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
补偿原则必须把握以下3个限度。 ① 保险赔偿以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为限。
② 保险赔偿以保险金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