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工作制度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研究生姓名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入学年月指导教师年月日制填表说明一、本培养计划由导师或指导小组根据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本人特点制定。
二、本培养计划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三、本培养计划应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并归入研究生本人学业档案袋内。
四、研究生毕业申请答辩时,应向研究生管理部门交验本人培养计划,无培养计划或培养计划未完成者不能申请答辩。
培养目标和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和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
2、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研究方向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
4、有健康的体魄。
指导小组成员姓名职称专业入学成绩科目成绩外国语()笔试总分听力政治复试课程学习计划类别课程名称修课时间学时学分研究生院授课阶段公共课学位英语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导师开课专业课备注课程学习执行情况记录(或附成绩单)第学年(年月——年月)课程学分学时必修或选修成绩备注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累计学分第学年(年月—年月)备注累计学分论文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记录内容起止日期完成情况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导师评语签字:年月日。
中国科学院关于院属研究所实行所长负责制的暂行规定-
中国科学院关于院属研究所实行所长负责制的暂行规定正文:---------------------------------------------------------------------------------------------------------------------------------------------------- 中国科学院关于院属研究所实行所长负责制的暂行规定(一九八五年四月一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一、为加强研究所内部的管理,建立高效能的业务、行政指挥系统,研究所实行所长负责制,由所长全面负责,全权领导研究所的业务、行政工作。
二、所长要认真贯彻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运用各种民主管理形式,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所长是研究所的法人代表,由院任免,向院长负责。
所长任期三年。
所长在任职期间可申请辞职。
四、所长除必须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外,还应该具备:1.有办好研究所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勇于改革的开创精神;2.有符合实际的研究所发展战略设想;3.有民主作风,善于团结干部与职工,特别是不同学科和不同学术观点的科学工作者;4.有全局观念,办事公正。
五、所长应将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本所的业务、行政领导工作,把研究所办好,高效率高质量地出成果、出人才,为振兴经济、发展科学做出重要贡献。
其主要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院的规章制度,调动全所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2.正确掌握本所的业务发展方向,制订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3.努力提高本所的研究工作水平和业务管理水平,加强与地方、产业部门、企业和高等院校的横向联系,积极承担科研任务,推广研究成果;4.提高本所职工素质,培养、选拔和输送优秀的科技、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的人才;5.努力改善本所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六、所长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进一步扩大研究所自主权的暂行规定》,行使业务、行政工作的管理权。
研究所规章制度(4篇)
研究所规章制度前言:研究所是一个重要的学术机构,它承载着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重要职责。
为了保障研究所的正常运作和发展,促进科研人员的学术成果和个人发展,制定和执行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就研究所的规章制度进行详细阐述,旨在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管理体系,为研究所的顺利运行提供保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所的名称为XX研究所,属于XX大学下属的研究机构。
第二条研究所的任务是进行科学研究,提供科学支持与服务,促进科学进步与技术创新。
第三条研究所的组织形式为多学科研究小组,每个小组由固定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研究项目。
第四条研究所的管理机构为所长,由院方聘任,负责研究所的全面管理和决策。
第五条研究所要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第六条研究所的财务管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大学的相关规定,保证经费使用透明、公正、合理。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七条研究所要定期招聘和培养科研人员,建立合理的人员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八条研究所要为科研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科研设备和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第九条研究所要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对科研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合理反映个人贡献和学术成果。
第十条研究所要积极推动人才交流与合作,鼓励科研人员参与国内外会议、学术讲座及合作研究。
第三章研究项目管理第十一条研究所要建立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制度,实现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管理。
第十二条研究所要对各个研究小组的科研项目进展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条研究所要加强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的衔接,保证经费的正常使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学术出版与知识产权第十四条研究所要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的学术出版活动,推动科研成果的传播和应用。
第十五条研究所要加强学术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科研成果的申报和使用流程。
第十六条研究所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履行知识产权的申报和转化义务,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
科研院所工作坐班制度范本
科研院所工作坐班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研院所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研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研究人员、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
第三条工作坐班制度是我院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的重要手段,要求工作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科研工作。
二、工作坐班时间第四条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节假日和公休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三、工作坐班要求第六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提高科研水平。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加强学术交流,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严禁抄袭、剽窃等违法行为。
四、考核与奖惩第十条院管理部门对工作人员的工作坐班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记录迟到、早退等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每月迟到、早退次数超过规定次数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年度累计迟到、早退次数超过规定次数的,取消当年评优、晋级资格。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院所有。
科研院所工作坐班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通过实施本制度,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科研工作的发展。
希望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为我院的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研究所规章制度范文(4篇)
研究所规章制度范文(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研究所的管理秩序、促进科研工作的开展,根据研究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研究所是一个独立的科研机构,拥有独立的人事、财务、设备等管理权限。
第三条研究所的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研究所工作的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四条研究所的目标是推动科学研究的进步,提高科学技术水平,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
第二章研究所的组织和管理第五条研究所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研究所的决策机构,负责研究所的发展方向、重大决策等事项。
第六条研究所设立行政部门,负责研究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等。
第七条研究所设立科研部门,负责具体的科研工作,包括项目管理、实验研究、成果转化等。
第八条研究所设立实验室,实验室是研究所的核心部门,负责开展各类科研实验和研究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研究所实行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鼓励优秀人才加入研究所,并提供专业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十条研究所实行聘任制,将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等聘任为研究所员工,享受相应的待遇和福利。
第十一条研究所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晋升等处理。
第十二条研究所鼓励员工进行专业技术交流和学术研究,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和学术活动平台。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研究所制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和管理流程。
第十四条研究所设立财务部门,负责研究所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申报。
第十五条研究所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研究所的设备管理和资产统计工作,确保设备的有效利用和保管。
第五章实验室管理第十六条研究所制定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实验室的开放、使用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实验室内应设立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协调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实验安全。
第十八条实验室内应设立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研究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研究所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研究所考勤管理制度内容
研究所考勤管理制度内容一、目的为确保研究所各项工作正常、高效运转,规范全体员工的考勤管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通过明确考勤规定,加强员工的工作时间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研究所全体在编、试用、借调及临时工作人员。
三、工作时间1. 研究所实行标准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具体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 根据工作需要,各部门可自行安排作息时间,但需保证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并报备研究所人力资源部门。
3.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特殊情况需加班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
4. 研究所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调整前需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5. 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上下班,需向所在部门主管申请并报备人力资源部门。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日需通过研究所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员工卡等。
签到记录将作为员工出勤的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9:30,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7:00-18:00。
(3)未能按时签到或签退的,需在当日内向所在部门主管说明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提前向所在部门主管报告外出事由及预计返回时间,并在外出结束后及时补签。
部门主管需对员工因公外出情况进行核实。
4、忘记签到处理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的,需在当日内向所在部门主管说明情况,并由部门主管核实后,在考勤系统中进行备注。
每月忘记签到次数超过三次的,将在当月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考勤管理制度,并对全体员工的考勤进行监督和管理。
声学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声学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引言:声学实验室是一个专门用于研究声学学科的实验工作场所,它扮演着推动声学科学发展和创新的重要角色。
然而,声学实验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不加以正确安全操作,可能对实验人员和设备造成伤害。
因此,声学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遵守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关于声学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方针,以保障实验人员的身体安全、实验设备的完好,并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一、实验室准备1. 实验前应检查实验设备的状态,确保没有损坏或潜在的危险。
2. 实验室应保持整洁有序,仪器设备摆放合理,通道畅通无障碍。
3. 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如耳塞、防护眼镜等,以应对实验可能产生的危险。
二、个人防护1. 进入实验室应穿戴合适的实验服,并保持干燥、清洁。
2. 长发人员应将头发束起来,避免与实验设备接触。
3. 应戴上适合的防护眼镜、手套和防尘口罩,以减少对眼睛、皮肤和呼吸系统的伤害。
三、实验操作1. 在操作前应详细阅读实验操作指南,并了解实验的潜在风险。
2. 实验操作时应注意仪器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并确保设备连接的正确与稳定。
3. 不得私自改动实验设备参数或操作,未经指导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行实验的变化或调整。
4. 各类试剂和化学物质应妥善存放,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并避免接触到皮肤、口腔或眼睛。
四、电气安全1. 使用实验室电源时,应检查线路是否接地良好。
2. 操作高压电器或设备时,应戴避雷器、绝缘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3. 避免在操作时过度拉扯电源线,以免造成设备故障或触电的危险。
五、噪音与辐射防护1. 长时间处于噪音环境中易引起听力损伤,应佩戴耳塞或听力保护器。
2. 长时间接触高强度辐射的设备时,应使用防护眼镜或屏蔽装置。
3. 在操作实验设备时,应保持距离辐射源的安全距离,避免不必要的辐射暴露。
六、实验废物处理1. 应遵循实验废物分类处理制度,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保。
2. 应定期清理实验室,清除废弃物、不必要的试剂和实验设备,以保持实验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研究所规章制度模版
研究所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研究所的内部管理,加强员工的自律和团队合作,保障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研究所全体员工,包括聘用合同工、临时工、兼职工等。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三条研究所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
第四条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设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
第五条员工应按时打卡,工作时间不得早于规定时间到达研究所,不得晚于规定时间离开研究所。
第六条迟到早退的员工需按规定补足工作时间,并受到相应的扣款或扣分处罚。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员工应遵循研究所的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与研究工作无关的事务。
第八条员工不得在研究所的工作场所吸烟、嚼槟榔、吃零食或睡觉,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第九条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不得擅自泄露、复制、传播与研究所相关的机密信息和研究成果。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条对于表现优秀、出色完成研究任务的员工,研究所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违纪的员工,研究所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可能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二条员工在研究所工作期间应注意维护研究所的声誉,不得与外界发表与研究所无关的言论。
第十三条员工在研究所工作期间须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研究所所有,研究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研究所的员工须在入职时签署确认接受本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员工对本规章制度有异议或需要解释的,可向研究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研究所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研究所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研究所的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研究所设立所长办公室、科研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
2.各部门职责如下:(1)所长办公室:负责研究所全面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研究所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科研部:负责研究所科研项目申报、组织实施、成果转化等工作。
(3)财务部:负责研究所财务管理,包括资金筹集、使用、核算、监督等工作。
(4)人力资源部:负责研究所人员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工作。
(5)综合办公室:负责研究所日常行政、后勤保障、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人员管理1.研究所实行全员聘用制,根据岗位需求,通过公开招聘、内部选拔等方式选拔人才。
2.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研究所规章制度,服从研究所工作安排。
3.研究所对员工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辞退的依据。
四、财务管理1.研究所财务管理遵循国家财务制度,实行预算管理、成本核算、审计监督。
2.研究所财务部负责编制年度预算,经所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3.研究所财务收支应按月编制报表,及时报送所长办公室。
五、科研管理1.研究所鼓励开展科研项目,对有潜力的项目给予政策支持。
2.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环节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规定。
3.研究所对科研项目成果进行保护,鼓励成果转化。
六、资产管理1.研究所实行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2.研究所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核算、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
3.研究所禁止任何形式的资产流失、浪费。
七、保密管理1.研究所实行保密制度,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研究所内部信息的资料实行严格保密。
2.员工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传播、使用研究所保密信息。
3.研究所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员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奖惩制度1.研究所对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奖励。
2.研究所对违反研究所规章制度、损害研究所利益的员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中国科学院大学保研—中科院声学研究所保研(推荐免试)招收免推硕士生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大学保研—中科院声学研究所保研(推荐免试)招收免推硕士生管理办法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及中国科学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订我所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规定。
凡在教育部下达推荐免试生指标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我所优先接收物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等理工科毕业生和设立有研究生院、进入“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我所2013年招生的所有专业及导师均可以接收推免生。
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导师及有关我所研究方向及研究生待遇情况,请参考我所历年硕士招生简章及我所网页上相关内容。
欢迎各位有志到我所学习的考生与我们联系。
一、中科院声学研究所保研(推荐免试)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具备的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
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2.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重点高等院校、具有免试推荐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3.一般要求英语通过国家六级,总排名一般应在本系15%以内。
二、中科院声学研究所保研(推荐免试)申请推荐免试程序1.报名阶段(7月1日-9月20日)6月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系统正式开通。
申请我所推荐免试研究生均需使用研究生院统一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提交申请。
登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选择推免申请。
按以下步骤进行填报信息:第一步:报考信息、第二步:基本信息、第三步:个人简介、第四步:本人自述、第五步:照片上传、第六步:上传成绩单。
要求填写资料详实,不得有漏项。
网报事项请以中科院研究生院招生网通知为准。
2.提交材料阶段(8月10日-9月20日)本人须向研究生部寄送下列书面材料。
中科院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我院”)人员管理,提高科研水平,促进我院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固定编制职工、非固定编制职工、临时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我院人员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人员管理。
(二)公平公正:在人员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等方面,坚持公平公正,做到公开透明。
(三)以人为本:关心员工成长,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激发员工潜能。
(四)业绩导向:以业绩为依据,实施分类管理,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
第二章人员选拔与任用第四条我院人员选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内部竞聘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我院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条我院工作人员的任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人员培训与发展第七条我院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八条我院为员工提供以下培训机会:(一)岗前培训:新员工入职前,进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在职培训:对在职员工进行岗位技能、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三)继续教育:支持员工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提升学历和学位。
第九条我院建立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为员工提供晋升、交流、轮岗等机会。
第四章人员考核与奖惩第十条我院对工作人员实施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我院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我院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院规院纪、损害我院利益的员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五章人员待遇与福利第十三条我院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津贴、补贴等。
第十四条我院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一)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机关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机关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1999.06.16•【文号】科发人教字[1999]0285号•【施行日期】1999.06.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合同正文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机关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科发人教字[1999]0285号)院机关各部门:为建立一支与我院战略定位和知识创新工程相适应的精干、高效的机关管理队伍,以制度创新、职能转变为基础,形成院机关用人机制的良性循环,经研究,决定在院机关实行聘用合同制。
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中国科学院机关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
请根据《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好本部门职工签订合同的工作。
中国科学院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六日中国科学院机关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单位用人自主、职工择业自主的双向选择制度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岗位竞争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院有关政策,结合院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聘用合同制是单位和个人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聘用合同形式第三条聘用合同制的实施范围是院机关编制内所有竞聘上岗的人员。
第四条聘用合同由身份聘用合同和岗位聘任合同构成。
聘用合同采用书面签约的形式,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章合同期限第五条身份聘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两种。
新进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新进大学本科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含试用期)。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见习期包含在聘期内。
第六条根据工作需要,由当事人以方按照以下原则协商研究身份聘用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的身份聘用合同,期限为4年。
2、无固定期限身份聘用合同,是指受聘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不再以固定期限的方式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中国科学院研究所暂行条例(草案)
中国科学院研究所暂行条例(草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1979.12.01•【文号】•【施行日期】1979.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中国科学院研究所暂行条例(草案)(1979年12月)第一章总则一、中国科学院的研究所是从事科研劳动的基层组织,是院的基本单位。
它的任务是研究和发展自然科学的新理论新技术,出成果,出人才,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祖国。
二、研究所以同级党组织为核心,在中国科学院(分院)的领导下,充分依靠科学家和全体人员,调动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坚持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促进科学事业繁荣昌盛,人才辈出。
三、研究所的工作方针是侧重基础,侧重提高,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服务。
在工作中要同各高等院校以及有关部门和地方的科研机构大力协同,分工合作。
四、研究所要在各自的科学领域中,努力创新,对全国的学术活动和科学发展起推动和促进作用;在可能条件下,对群众性的科学实验活动和科学普及工作给以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所长、副所长及研究所的工作机构五、研究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一至若干人。
所长、副所长由所学术委员会和各方面的群众代表酝酿推荐,由上级遴选任命。
任期四年,可以连任。
六、研究所所长应由科学家担任。
副所长应由科学家和热心科学、熟悉所分管的业务的同志担任。
要积极培养和选拔中年科学家担任所长、副所长。
对于在研究所建设上有重要贡献的所长、副所长,因年老体弱,不宜于继续担任实职的,可授予名誉所长、顾问等称号。
如有必要,所长也可保留原职称,另设常务副所长,负责日常工作。
七、研究所所长、副所长负责以下工作:全所科研规划、计划,以及事业发展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经费的预算、分配和决算;全所的工作总结;对科学创造和成就的奖励;研究室的建立、裁并及其工作方向的确定和变动;干部培养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科技人员和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提升和奖惩;国际科学合作和学术交流。
中国科学院研究所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研究所领导班子建设与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院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推进我院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我院科技事业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院干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管理工作坚持遵循研究所自身的发展规律,坚持服从、服务于科技创新活动的需要,突出抓好能力建设,建立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结构合理、富有创新能力的领导干部队伍,形成符合我院特点以及领导干部职业生涯发展规律的干部管理体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事业法人的中国科学院直属研究机构,包含:所、院、台、中心等(以下简称研究所)。
第二章干部管理部门与职责第四条院党组负责研究所领导班子建设及领导干部管理工作,人事教育局、分院党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人事教育局在领导班子建设与干部管理方面承担以下职责:(一)全院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研究所领导班子建设及相关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二)研究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干部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的总体部署、协调和推进、落实。
(三)研究所后备干部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四)履行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职能。
(五)领导班子建设与干部管理相关政策、规章制度、管理标准的研究与制定(修订)。
(六)指导、协调分院党组开展领导班子建设与干部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分院党组配合人事教育局,在领导班子建设与干部管理方面承担以下职责:(一)本系统研究所领导班子建设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
(二)本系统研究所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及教育培训工作。
(三)本系统研究所后备干部管理工作。
(四)领导班子建设与干部管理的调查研究。
第三章领导班子结构与职数第七条领导班子结构:根据不同类型研究所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结构,在组建研究所领导班子时,年龄上要形成梯次,专业上要顾及研究所主要领域方向,成员性格上要能够互补。
领导班子中一般应配备职业管理干部。
院与地方共建的隶属我院的具有事业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领导班子配备,可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中科院ARP系统财务管理办法
中科院ARP系统财务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ARP系统综合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ARP系统建设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科学院ARP系统综合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为了规范我所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发挥财务在科研管理中的作用,提升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ARP系统综合财务管理制度制订后,所属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系统操作规范,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和监督作用。
第三条本制度仅规范ARP系统综合财务模块的操作管理,具体费用借款、报销审批管理办法按照声学所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声学所财务处。
第二章会计科目管理第六条中国科学院对会计科目表实行统一管理。
第七条会计科目表由单位段、部门段、科目段、子目段、课题段和备用段六个段值构成。
按照中国科学院统一的规则进行设置。
统一的会计科目表不仅可以保证各单位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而且增强了各级管理所需会计信息的可见度,加强了预算、统计和分析的可操作性、时效性以及准确性。
第八条部门的虚拟课题部分由财务处统一按照规则在会计科目表中的课题段直接进行维护。
第九条会计科目表由所财务处统一管理维护,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科目需要变更,必须由财务总账超级用户统一修改维护。
第三章会计凭证管理第十条为保证会计信息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当天发生的业务一般应在当前工作日或下一工作日录入ARP系统,一般情况下不得将大量业务累积到月底再进行录入。
第十一条总账凭证是ARP系统最终的记账凭证,分为两种:1、手工在总账模块录入的凭证;2、从子模块(应付、薪资、资产等模块)导入的凭证。
从子模块导入的凭证如需要调整的,为了保证各子模块和总账模块的一致性,应在各子模块进行调整,然后重新过账到总账模块。
第十二条批名的命名规则。
总账模块、应付模块中批名均按照“人员姓名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如王萌萌,取wmm)”+“年月日”+“流水号”命名。
研究所规章制度(3篇)
研究所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实验室的管理力度,保证实验设备仪器的良好运转,维持研发环境的相对安全,充分发挥现有研发人员的工作效率,确保研发任务和检测任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研究所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特许进入研究所的外来人员。
一、职责1、严格执行公司的发展政策,保证研发任务和检测任务能够及时完成。
2、做好安全消防工作,制定轮流值班制度,确保研究环境的安全性。
3、保证实验操作的规范性,保证研发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实验伤害事故,避免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实验误差。
4、保证实验环境的清洁卫生,尽量避免实验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实验误差,确保研发实验和测量的准确性。
5、制定研发仪器的维护保养和校正工作,防止因仪器故障而阻碍研发进程的事故发生。
风险提示: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
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6、做好研发项目、进程与成果的保密工作。
7、做好与其他部门的交流沟通工作,保证公司整体的运作机制有效。
二、内容1、研究所日常行为条例(1)上班时间内不准在实验室内聊天、会客等,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2)不得在实验室内吃东西,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实验室内抽烟,爱护公共物品,保持实验室的整洁。
(3)自己的物品用完应收好,不得放在公共场所。
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清理随意乱放的物品。
离开研究所时不得带走任何研究所固有物品。
(4)实验员轮流定期打扫实验室,保证实验室干净卫生。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一)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和科研道德,遵纪守法,愿意献身科学事业,勇于创新,全心全意地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在本学科专业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和熟悉本学科专业的最新前沿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三)至少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四)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年限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若本人刻苦学习,努力工作,提前完成论文者,经批准可提前答辩,提前毕业,但不能少于四年。
如因客观原因,对按时完成学位论文有困难者,经批准可延期答辩,但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三、研究方向(一)声学专业:水声物理、海洋声学、非线性声学、噪声控制学、音频声学、语言声学、超声电子学、晶体声学、检测超声、医学超声和功率超声等。
(二)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水声信号处理、语音信号处理、超声信号处理、海洋声学技术、语音交互信息技术、声学微机电系统、VLSI信号处理及专用芯片设计、多媒体通信以及数字视频音频通信等。
四、培养方式和方法(一)硕博连读研究生分两个阶段进行,即博士预备生和博士生。
第一阶段:博士预备生——即符合博士预备生的选拔条件者,从硕士入学一年级起,至第二学年第二学期末,作为博士预备生,按硕士生进行管理,课程参照硕士培养。
第二阶段:博士生——即博士预备生经过考核符合博士生选拔条件者,为正式博士生,按博士生进行管理。
(二)硕博连读生的指导实行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即以导师为主,同时可聘请由不同学科、专业或专长的2-3名副研究员(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指导小组。
充分发挥实验室学术团体的作用,为硕博连读生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三)硕博连读生的培养采取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工作相结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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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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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3日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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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时间
1、每周工作五天(星期一至星期五)
2、每天工作8小时(8:00-17:30)(午餐时间:12:00-13:30)
二、各类假期规定
1、法定节假日: 按国家、北京市规定执行;
2、带基本工资年休假: 执行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 在国家规定的各种休假期间, 声学所为职工支付基本工资(不包括创新岗贴及绩效津贴)。
国家规定的假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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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3日
注: 上述假期均包含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
三、建立请、销假登记制度
1、职工本人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以及因私出境都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职工事假、病假三天以内应向部门(研究部、处、室)负责人请、销假, 四天以上者由部门负责人向所人事教育处请、销假;
3、职工产假、探亲假、婚丧假以及因私出境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向人事教育处请、销假;
4、人事教育处将根据规定办理工资、福利及其它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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