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网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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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P urpose

为规范(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网银管理,保证公司的资金安全,加强资金收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Scope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分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成员企业。

3、术语和定义Terms and definitions

本办法所称网银业务,是指银行通过因特网提供的金融服务。

4、职责和权限Responsibility and authority 股份公司财务副总监:负责公司所属成员企业网银开户、变更、

注销的审批。股份公司财务部:制定和完善网银管理制度,监督成员企业按本办法办理网银相关业务。成员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签署《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对本单位的资金安全负责。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财务经理/ 财务主管)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具体网银业务的

办理,日常网银的维护与管理,保证本单位的资金安全。

5、流程图Flow diagram

网银账户开户/变更/销户审批流程:

6、内容和要求Contents and demands

网银管理基本原则: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讲求效益。

- 集中管理:拟开通网银业务的成员企业,需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开通网银手续。

- 分级负责:开通网银业务的成员企业,对网银业务的正确操作承担责任,并负责日常网上银行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 确保安全:采用硬件技术、业务分级授权的双重安全机制,保障网银系统正常运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

讲求效益: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实现结算效率与效益的最大化。网银开户管理要求:

- 股份公司所属成员企业开立网银户头,由股份公司财务副总监审批,审批流程按流程规定。

- 成员企业的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网银账户的开通、注销及其管理,其他部门人员一律不得兼办。

- 股份公司所属成员企业开通网银账户,必须纳入企业会计核算轨道,严禁设立“账外账户” 。

- 开户银行的选择要立足于和银行的合作关系,不得随便因个人关系而转移。开立网银账户时,开户银行要尽量选择全国性的、信誉和服务良好的大银行。

开通网银工作流程

- 成员企业的出纳,根据已通过审批的“网银账户开户/变更/销户申请表” ,负责填写并报送网银申报资料。

- 在签订网银协议前,申请单位出纳与财务负责人应认真研究《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有关条款(包括收费标准),尤其是风险提示与责任划分,并向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汇报。

- 成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确认无误后,代表公司与银行签订《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即在《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上签章。银行向企业发放《密码函》与密钥,退还《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的“企业留存联” 。

- 出纳完成网银开通手续后,将《密码函》、密钥、《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企业留存联)一并呈报本单位财务负责人。

- 成员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按网银密匙三级管理权限指定录入员、审核员、管理员,严禁一人同时持有或使用同一账户全部密钥与密码。

- 网银管理员的权限由财务负责人本人掌管,网上银行开通后,由财务负责人设置网银录入员和网银审核员的权限和网银支付限额。

- 财务负责人设置完权限和支付限额,向网银录入员和网银审核员分别移交密钥和《密码函》。网银录入员和网银审核员取得密钥,必须更改初始密码,妥善保管,严禁向他人透露。

- 网银开户有关资料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妥善保管。网银录入员工作流程网银审核员工作流程网银业务重复操作

- 因拜特、银行系统原因导致“申请资金支付操作”失败时,先确定该业务确实未支付,资金仍在本公司的银行账户,方可补制单据。网银录入员和网银审核员按照第条和第条规定重新操作。

- 因操作员个人工作失误导致“申请资金支付操作”付款不成功时,确认资金已经退回到本公司后,网银录入员和网银审核员才可以按照第条和第条规定重新操作。

- 因客户银行帐户信息有误导致“申请资金支付操作”付款不成功,确认资金已经退回到本公司后,要求业务部门更正或重新办理付款审批手续后,网银录入员和网银审核员才可以按照第条和第条规定重新操作。

网银密钥密码管理

-- 网银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有关保密规定,签订《网银操作员保密承诺书》

-- 各成员企业的网银密匙与密码分开保管,网银操作人员应当定期修改密码。

-- 网银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退出网上银行系统,并将密匙从读卡器中取出。每日下班前,网银操作人员必须分别将网银密匙放入各自的保险柜内存放。

-- 网银录入员、网银审核员离职或请假时,由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指定人员移交。被指定的交接人,只能是原网银录入员、网银审核员以外的第三人。移交双方需在《网银密钥密码移交表》中登记。

-- 网银管理员即各成员企业的财务负责人,离职或其他原因无法执行网银业务操作,由股份公司财务副总监指定人员进行移交。移交双方需在《网银密钥密码移交表》中登记。

-- 新网银密码保管人交接网银密码后,必须更改网银密码。

-- 网银操作人员因遗忘、泄露、损坏、丢失网银密钥或密码,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后,到开户银行办理书面挂失手续。

网银账户对账规定

-- 各成员企业的出纳通过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购销的方式对账,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 各成员企业与银行对账时如发现错误,应上报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改正。如属于未达账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对账单应每月装订成册。

-- 各成员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不定期审查本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存款相关账目是否一致。审核内容如下:银行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结算凭证是否一致;

-- 银行存款业务的手续是否齐备;

-- 银行存款业务的相关凭证与相关账目是否一致;

-- 银行存款总账与公司的银行存款相关账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否一致。网银变更管理

-- 网银变更审批流程按流程规定。

-- 各成员企业发生如以下账户资料变更时,应由出纳向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具体账户资料如下:

-- 公司的账户名称变化;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

-- 公司的地址、邮编、电话发生变化;

-- 公司的注册资金等信息发生变化;

-- 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生变化;

-- 其他按银行的账户管理要求的资料发生变化。

-- 网银变更有关资料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妥善保管。网银注销管理

-- 各成员企业网银销户与否要考虑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不得随便因个人关系而转移。

-- 各成员企业财务部定期审查,对不再需要使用的网银账户进行销户。

-- 股份公司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审查,对不再需要使用的网银账户,责令成员企业进行销户。

-- 网银注销审批流程按流程规定。

-- 网银注销有关资料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妥善保管。

罚责

-- 股份公司财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有的网银账户进行检查,同时对照本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清理,防止出

现多头开户或隐匿不报、少报现象。

-- 发现成员企业未经审批,私自将公司银行账户开通网络支付功能的,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

1000 元罚款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1000 元罚款外,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并根据金额大小追究法律责任。

-- 发现成员企业未按规定分开保管网银密码、数字证书的,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200 元罚款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200 元罚款外,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根据金额

大小追究法律责任。

-- 发现成员企业经办人员因审核不认真、操作失误导致汇划款项错误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根据金额大小追究法律责任。

- 发现成员企业违反本制度其他相关规定,由股份公司财务部做出通报批评,并要求所在企业严格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根据金额大小追究法律责任。

7、相关表单Relevant records

《网银账户开户/ 变更/ 销户申请表》

《网银密钥密码移交表》

《网银操作员保密承诺书》

8、附则Supplementary articles 本办法由股份公司财务与投资管理部负责修订和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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