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业贿赂概念与法律特征的新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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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行为的理解及政策把握7.6

商业贿赂行为的理解及政策把握7.6

商业贿赂行为的理解及政策把握7.6商业贿赂行为的理解及政策把握一、商业贿赂的概念及特征(一)商业贿赂的概念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1993年公布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1996年发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则首次明确了商业贿赂的概念。

商业贿赂是贿赂的一种形式,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社会现象。

在当今世界各国,商业贿赂行为普遍存在,已成为最主要的一种贿赂形式。

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竞争日渐激烈,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曾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较长一段时间内几乎绝迹的商业贿赂行为也重新出现,成为严重破坏竞争秩序的社会公害,因此运用法律手段制裁商业贿赂行为,以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2006年以来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至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面临的局势仍然很严峻,应当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看待和处理商业贿赂问题,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狠抓案件查处,继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商业贿赂的特征商业贿赂行为是市场交易当中的贿赂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从主观目的上看,是为了销售或购买商品,即争取交易机会或者交易优惠条件。

经营者进行商业贿赂一般是为了争取交易机会推销其在竞争中不一定能占优势的商品,或者为了获得交易上的便利和优惠条件。

2.从行为本身看,是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收买。

其中财物是给付现金、实物,如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财物。

其他手段包括出国考察、免费旅游或度假,以及提供高额学费等各种方式的报偿。

本质就是在交易外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与实物,给了不该给的,拿了不该拿的。

3.从贿赂的对象看,一般是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但还包括对商品购销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浅谈商业贿赂的特征

浅谈商业贿赂的特征

浅谈商业贿赂的特征、表现形式及查处要点--打印文章今年,国家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六项任务之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其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的工作,要求加大力度,积极办案,重点查办药品购销、财产保险、旅游购物、商业零售和娱乐服务等行业的商业贿赂案件。

一、商业贿赂的概念、法律特征及危害(一)商业贿赂的概念现在理论界一般习惯将商业贿赂分为一般商业贿赂和回扣两种,回扣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但并不是所有商业贿赂行为都可以称之为回扣。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五条,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本规定所称“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帐等。

可以这样理解,回扣是卖方返还给买方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不是卖方额外从别处拿出物品和金钱给予买方,回扣款不过是商品价款的一部分。

回扣是在商品交易达成之时或之后才实际发生的,而一般商业贿赂则不然,一般商业贿赂在交易之前之中之后都有可能发生,这也是回扣与一般商业贿赂相区别的一点。

现在,我们反过来再说说商业贿赂的概念。

随着社会的发展,商业贿赂行为已渗透到了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呈现出多样化与复杂化的发展态势,现阶段的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已不再是单一存在的,而往往是交错,混合在一起的,表现出多样性与隐蔽性的特点。

而现今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商业贿赂行为时可遵循的法律法规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所以我们在案件定性处理时只能从这两部法律法规中寻找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论商业贿赂及其法律规制

论商业贿赂及其法律规制

论商业贿赂及其法律规制摘要:商业贿赂与商品经济相伴而生,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

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商业贿赂现象已经相当的严重。

本文着重从商业贿赂概念的界定入手,理清商业贿赂的含义之后,在法律的规定上探讨如何规制商业贿赂的问题。

关键词:商业贿赂;回扣;附赠;法律规制一、商业贿赂概念的界定商业贿赂在市场经济中是难以避免的现象,通说认为,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采取秘密的手段,向经营相对人提供报酬或者是利益,以促进交易或者是取得交易的便利,从而占据经营优势的一系列活动。

目前,在我国,专门的商业贿赂立法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对商业贿赂的概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

从这个概念里我们须注意到,这些规定过于原则和简约,操作性不强,执行难度太大,有其天生的缺陷。

首先,商业贿赂的主体是经营者。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经营者的角度来界定,它仅仅限制经营者一方,而不限制受贿一方。

但是我们从惩处商业贿赂行为的角度而言,又不能仅仅局限于经营者一方。

因为贿赂行为是一个双向的行为,有行贿者则必然有受贿者。

其次,条文的规定范围过窄,仅将商业贿赂的行为限定在商品购销环节,而在实际的市场经济活动中,商业贿赂存在于交易活动的各个阶段。

商业贿赂行为是以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取在商品流通中的某种利益,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存在于市场交易的各个环节,而不仅仅在购销环节。

二、商业贿赂行为的界定(一)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首先,商业贿赂的主体具有广泛性。

商业贿赂的主体不仅包括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而且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非法人组织乃至单个自然人都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

其次,商业贿赂行为具有普遍性和隐蔽性。

商业贿赂是发生在商品流通领域中的一项不正当竞争行为,几乎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都存在。

第一篇:商业贿赂心得

第一篇:商业贿赂心得

第一篇:商业贿赂心得
商业贿赂是指一种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非法交易,其中一方通过金钱、其他财力或信誉来收买另一方的行为。

这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会引起恶劣的后果。

在商业上,贿赂可能导致政府机构作出不公平的决定,使竞争市场失去健康的环境,从而危及整个社会的繁荣发展。

因此,对商业贿赂的态度应该是坚定的反对。

只有坚决抵抗贿赂,我们才能维护社会正义,消除不公平的行为。

企业家也应该坚定维护自己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制度,监督日常行为,确保活动正当、公平、合法。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营商环境的公正,避免从事贿赂行为带来的恶劣影响。

同时,也要采取有效措施来防止和打击贿赂行为。

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充分的法律法规架构,实施严格的内部审计机制,加强对涉及贿赂的活动的检查和管理,积极预防和发现贿赂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

公司也应该及时报告涉及贿赂的行为,向司法机关报告。

总之,商业贿赂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有着不良的影响,必须坚决反对。

今天,我们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在商业上消除贿赂现象,维护公平正义,为社会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商业贿赂心得体会

商业贿赂心得体会

商业贿赂心得体会商业贿赂是一种不道德且违法的行为,它破坏了公平竞争和市场规律,对企业和社会产生了负面影响。

作为一名商业人士,我深深认识到商业贿赂的错误和危害,以下是我对商业贿赂的心得体会。

首先,商业贿赂导致不公平竞争。

商业贿赂通常用于获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例如通过行贿获得订单、合同或政府采购。

这种不公平的手段不仅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原则,也使那些没有参与贿赂的企业处于不利位置。

长期来看,这将影响市场的公平与健康发展,损害整个产业以及经济的长远利益。

其次,商业贿赂破坏企业的声誉。

商业道德是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之一,而商业贿赂是对企业道德的直接背离。

一旦企业涉嫌或被曝光存在贿赂行为,不仅将承受财务风险和法律责任的重压,还会失去客户的信任和支持。

企业的声誉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基础,一旦受到破坏,恢复起来非常困难,甚至可能导致企业的崩溃。

进一步,商业贿赂腐蚀了商业信任。

商业信任是商业合作和交易过程中最重要的元素之一、当商业行为被贿赂所驱动时,原本正常的商业信任将被破坏或淡化,使得企业难以建立稳固的商业关系。

商业合作应该建立在相互尊重、诚信守信的基础上,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合作双方共同发展。

商业贿赂的存在将破坏这种商业信任,不仅对企业自身无益,也阻碍了整个商业社会的良性发展。

最重要的是,商业贿赂损害了社会公平与法治。

商业贿赂使得一些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普遍化,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公平和不稳定。

在一个法制健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的实力和价值创造来获得成功。

而商业贿赂既破坏了这种公正规则,也助长了腐败现象。

商业贿赂是一个恶性循环,会导致整个社会的价值体系的崩溃,阻碍社会发展的进程。

从个人层面而言,商业贿赂也会给我自己带来种种负面影响。

首先,商业贿赂违法,一旦被揭露,将面临刑事法律的制裁,可能丧失自由并受到罚金处罚。

其次,商业贿赂会摧毁个人的道德底线,丧失良知和良好声誉。

而信用和声誉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资本,丧失了这些,将失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

有关商业贿赂的特征和行为界限

有关商业贿赂的特征和行为界限

有关商业贿赂的特征和行为界限
商业贿赂是一种不道德和违法的以金钱或其他物品作为交换的行为,主要目的是获得有利的商业活动,以帮助企业赢得商业竞争的优势。

商业贿赂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非法性。

商业贿赂是非法的,一般受到法律的禁止。

它被视为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违背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将有利于他人,但不利于公司经营的利益。

商业贿赂可以影响企业的声誉,破坏市场竞争,引起经济违法行为。

二是隐蔽性。

商业贿赂的行为通常是隐蔽的,很难察觉。

而且它也有各种不同的形式,不仅包括钱,还有支票,关系,赠品等。

为了实施商业贿赂,有时会利用账户移转或假公司,让行为变得更加隐蔽。

三是潜在的影响力。

商业贿赂会对企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风险,因为它潜在的风险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品牌建设和投资质量。

四是长期的损害。

商业贿赂会造成长期的损害,企业会失去自己的信誉,失去买家的信任。

贿赂的行为也会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利于发展和健康发展。

商业贿赂的行为界限是:
一是禁止非法行为。

任何以贿赂或非法手段获取有利条件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律的,必须严格禁止。

二是严格管理商业行为。

论商业贿赂

论商业贿赂

论商业贿赂1. 引言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通过给予礼品、款待、钱财等形式的回报来获取商业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全球范围内都存在,也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本文将从商业贿赂的定义、原因、影响、合法性以及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2. 商业贿赂的定义商业贿赂可以定义为企业或个人为了谋取商业利益而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贿赂。

贿赂的形式包括礼品、款待、现金、股票等。

商业贿赂往往是以非法行为为手段,违反了商业道德、法律法规,并对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产生负面影响。

3. 商业贿赂的原因商业贿赂存在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因素:3.1 利益驱动在商业活动中,企业或个人为了获取更多的商业利益,往往会采取不正当手段。

商业贿赂可以通过给予贿赂来获取对方的支持、控制资源、获取商业机会等。

3.2 不完善的法律法规某些地区的法律法规对商业贿赂的打击力度不够,存在法律空白或法律执行不力的情况,导致商业贿赂现象无法得到有效遏制。

3.3 企业文化企业文化对商业贿赂的态度也会对其存在产生影响。

某些企业缺乏道德约束力,将商业贿赂视为促进业务发展的一种手段,从而导致商业贿赂行为的蔓延。

4. 商业贿赂的影响商业贿赂会对各方产生不同的影响:4.1 对企业的影响商业贿赂会损害企业的声誉和形象,破坏商业伙伴关系,降低市场竞争力。

同时,商业贿赂也可能导致企业陷入法律纠纷,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4.2 对市场的影响商业贿赂扭曲了市场秩序,打破了公平竞争原则,使得那些没有参与贿赂行为的企业无法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

这对于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消极的影响。

4.3 对社会的影响商业贿赂导致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加大了贫富差距,损害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商业贿赂也会增加腐败现象,破坏社会风气。

5. 商业贿赂的合法性商业贿赂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是被视为非法的行为,但也有一些国家存在法律上的模糊地带。

一些国家允许合规的商业行为,如透明的赞助和礼品,但同时也要求在商业交易中取得公平竞争。

6. 对策与控制为了应对商业贿赂现象,有以下几个措施可以采取:6.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加处罚的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使商业贿赂无所遁形。

论我国反商业贿赂

论我国反商业贿赂

论我国反商业贿赂
我国反商业贿赂早已成为国家法律的一部分,反腐是全国都在关注的问题。

商业贿赂是指企业或个人,为了获得商业利益而向其他个人或组织提供财物或者其他的利益,这行为已经是违法的了。

国家法律规定商业贿赂是违法的,而且对商业贿赂有严厉的惩罚措施。

法律事实上已经对商业贿赂形成了一定制约,并且有对商业贿赂的严厉打击。

此外,政府和社会也鼓励企业运营规范,在发展中高度关注这种问题的存在。

在企业方面,要求从公司内部开始,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以便他们能够避免受到贿赂,避免掉入法律漏洞之中。

并且要落实严格的内部消除规章制度,从管理制度、人事结构、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总之,反商业贿赂是我们国家的法律,每个企业和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

正如我们所知,在国家和各界同学的共同努力下,商业贿赂的现象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变,并且越来越得到大家的重视。

商业贿赂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商业贿赂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商业贿赂的概念及法律特征商业贿赂是贿赂的一种形式,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经济现象。

在当今世界各国,商业贿赂行为是普遍存在的,已成为最主要的一种贿赂形式,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大量揭露出来的政治丑闻都与商业贿赂有关,如美国洛克希德公司向日本前首相田中支付160万美元,导致日本对田中提起刑事指控,而且牵连了三名国会议员,震动了日、美朝野内外,在拉美与东南亚经济发展中国家,商业贿赂现象也比较严重。

在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竞争日渐激烈。

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拜金主义和“官本位”,“权本位”等腐朽文化思想的影响和管理法规的滞后等原因,曾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较长一段时间内几乎绝迹的商业贿赂行为又重新出现和泛滥,成为严重破坏竞争秩序,腐蚀干部队伍,侵蚀党的肌体,为广大人民群众切齿痛恨的社会公害,运用法律手段有效制裁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党的形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是非常必要的和迫切的。

(一)商业贿赂的概念《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对商业贿赂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即:“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回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

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

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该规定分为两款,可以划分出三层含义:第一款前段,即“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是对一般商业贿赂的禁止性规定;第一款后段,即“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是对商业贿赂的典型形态——回扣作出的专门规定;第二款表面上是直接规范折扣和佣金的,但其目的显然是对商业贿赂与折扣、佣金的法律界限的划分。

由此可知,商业贿赂就是指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以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于交易条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贿赂介绍、法律规定及分析

商业贿赂介绍、法律规定及分析

一、商业贿赂来源商业贿赂最早来源于9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

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

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为了治理商业贿赂的问题,96年国家行政工商总局制定规章《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提出了商业贿赂的概念: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前款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本规定所称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本规定所称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帐等。

二、商业贿赂界限2007年为了进一步治理商业贿赂,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会同工商总局等多家单位发布《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一)商业贿赂的本质特征是违反公平竞争的原则,采用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手段,以提供或者获取交易机会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二)商业贿赂与其他行为的界限1、折扣与商业贿赂的界限。

商业活动中,可以以明示并如实入账的方式给予对方折扣,给予、接受折扣必须如实入账。

账外暗中给予、收受回扣的,属于商业贿赂。

2、佣金与商业贿赂的界限。

商业活动中,可以以明示并如实入账的方式,给予为其提供服务、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劳务报酬。

谈对商业贿赂行为界定和执法的

谈对商业贿赂行为界定和执法的

谈对商业贿赂行为界定和执法的思浅谈对商业贿赂行为界定和执法的思考经检支队秦胜利衡小飞商业贿赂是贿赂的一种形式,是一种社会现象,是商品经济发展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在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拜金主义和“官本位”、“权本位”等腐朽文化思想的影响以及管理法规的滞后等原因,曾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较长一段时间内几乎绝迹的商业贿赂行为又重新出现和泛滥,有的竟然成为了行业的“潜规则”。

这不但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还极大损害了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公信力,是广大人民群众切齿痛恨的社会公害。

运用法律手段有效制裁商业贿赂行为,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

一、商业贿赂产生的原因商业贿赂的产生既有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又有各种现实原因。

第一,供求失衡是产生商业贿赂的市场根源。

在当前的买方市场下,卖方为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而采取种种不正当竞争手段,商业贿赂便随之产生了。

第二,行政权力对市场经济活动的过度干预。

在市场化改革还没有全面到位的情况下,行政权力介入微观经济活动并谋取私利,在一定程度行的市场机制最核心的表现就是市场竞争。

市场的竞争性来自于市场主体的平等性、市场信息的透明性、价格形成的效用性这三个相互关联的市场属性。

而商业贿赂却恰恰破坏了这三种属性。

由于社会权力与公权力的相互交织,商业贿赂行为主体利用“权钱交易”的方式损害了市场机制所依赖的“公平性”;行贿方通过隐蔽的方式进行“情感投资”,破坏了市场机制所依赖的“透明性”;由于商业贿赂的整个过程都是不合理的,所以更谈不上价格此时所应发挥的“反应效果”了。

可以看出,商业贿赂从根本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运行机制,从而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

(二)商业贿赂严重影响了正常竞争秩序的形成。

商业贿赂使竞争者在与竞争对手的竞争中,不是在价格、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而是把功夫用在了商品的价格、质量、服务之外,使正常的比质、比价扭曲为比回扣、比私下所得“好处”。

如何看待商业贿赂心得体会

如何看待商业贿赂心得体会

如何看待商业贿赂心得体会商业贿赂是指为了获取商业利益而给予他人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对于商业贿赂,人们的观点各不相同。

有些人可能认为商业贿赂是为了解决问题,推动业务发展的一种手段。

然而,我个人认为商业贿赂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具有许多负面影响。

首先,商业贿赂的存在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

商业领域本应该通过优质产品和服务的竞争来实现发展,而商业贿赂则在这一过程中扰乱了正常秩序,使得质量和价值不高的产品也能取得成功。

这不仅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还对消费者权益构成了威胁。

因为商业贿赂使得消费者无法获得真正的选择,他们可能被迫购买质量较差或价格较高的产品。

其次,商业贿赂导致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当企业为了完成一笔交易而支付贿赂时,他们实际上是在挥霍社会的资源。

这些资源可以用于更有意义的事情,如技术研发、员工培训和社会福利等。

商业贿赂的存在导致企业过度依赖此类非法手段,忽视了正当的市场竞争和经营能力的提升。

在长期发展中,这将阻碍企业的持续创新和进步。

此外,商业贿赂伤害了商业伦理和企业声誉。

一个企业的成功不仅在于其业绩表现,还在于其业务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商业贿赂违背了商业活动的道德规范,使得企业与诚信和诚实的形象背离。

一旦企业被曝光参与商业贿赂,其声誉将受到极大的损害,可能导致合作伙伴和客户的流失,进而影响到企业的长期发展。

从个人层面上看,商业贿赂可能会导致职业道德的滑坡。

商业贿赂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个人的不诚信行为和道德堕落。

当一个人通过贿赂来获取商业利益时,他们实际上正在给他们自己灌输一种错误的观念,即通过违法和不公正的手段来获取成功是可以接受的。

这种观念会逐渐侵蚀人的道德底线,使得个人逐渐失去了自律和责任感。

总而言之,商业贿赂是一种有害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浪费了社会资源,还伤害了企业的声誉和个人的道德底线。

为了建立一个良好的商业环境,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摒弃商业贿赂,坚守正直的原则,推动诚信和公正在商业领域的发展。

商业贿赂法律问题研究

商业贿赂法律问题研究

商业贿赂法律问题研究商业贿赂是指商业实体为了谋求利益而向他人行贿的行为。

它涉及到法律的伦理和道德问题,并在世界各地的法律体系中受到严格的管制。

商业贿赂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商业贿赂的定义:商业贿赂应该在法律上明确定义。

它不仅包括直接行贿,还包括间接行贿和合谋行贿等方式。

商业贿赂的定义应当涵盖各种行贿形式,以便有效打击各类商业贿赂活动。

2. 商业贿赂的刑责:商业贿赂行为违反了法律,应予以刑事追究。

法律应规定商业贿赂行为的刑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刑罚。

刑罚应该具有威慑力,以减少商业贿赂的发生。

3. 商业贿赂的证据:商业贿赂的定罪需要有足够的证据。

法律应明确规定商业贿赂的证据要件,并要求相关当事人提供证据。

同时,法律也应保护证人和举报人的权益,鼓励举报商业贿赂行为。

4. 商业贿赂的追溯责任:商业贿赂行为不仅涉及行贿人和受贿人,还可能涉及公司及其代表人员。

法律应规定商业贿赂的追溯责任,并对公司进行法律追责。

追溯责任可以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以确保商业贿赂行为的惩罚力度。

5. 跨国商业贿赂:商业贿赂往往涉及多个国家的企业和个人。

为了打击跨国商业贿赂行为,各国应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制定和执行打击商业贿赂的法律。

此外,还应设立跨国商业贿赂的追究机构,加强信息共享和证据调取,提高对跨国商业贿赂行为的侦查和打击能力。

6. 反商业贿赂合规措施:为了预防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商业实体应制定反商业贿赂合规措施。

这些措施应包括内部控制、员工培训和监督等方面。

法律可以规定商业实体应采取何种合规措施,并对合规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综上所述,商业贿赂的法律问题涵盖了定义、刑责、证据、追溯责任、跨国合作和反商业贿赂合规措施等多个方面。

商业贿赂行为的严重性和影响不容忽视,相关的法律应当全面且严格地进行规范和监管。

只有通过国际合作和多方努力,才能有效打击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正的商业环境和市场秩序。

商业贿赂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商业贿赂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商业贿赂的概念及法律特征商业贿赂是指个人或组织为了获取商业利益而向他人行贿的行为。

常见的商业贿赂形式包括送礼、请客、行贿、佣金、回扣、接受贵宾待遇等。

商业贿赂的法律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1.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常常伴随着不正当竞争行为。

当一方通过行贿来获取不应得的商业机会时,就会扭曲市场经济规律,阻碍正常的市场竞争。

这不仅伤害了公平经营的企业,也对整个经济秩序造成了破坏。

2.非法利益交换:商业贿赂是以非法的方式进行利益交换。

行贿者通过给予贿赂来获取其中一种权益或利益,被行贿者则放弃了自己应有的独立判断和公正决策。

这种非法利益交换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商业原则,破坏了商业道德和公共利益。

3.潜在危害:商业贿赂行为存在着潜在的危害。

首先,商业贿赂容易导致贪污和腐败的蔓延。

当权者接受贿赂的情况下,他们往往会在公共资源分配中偏袒行贿者,进而导致资源的集中和私利化。

其次,商业贿赂也可能导致不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其他企业的公平竞争权益,最终损害了整个市场经济体系的发展。

在各个国家,对商业贿赂的法律特征也有一些差异。

以下是几个国家的立法特点:1. 美国:美国是商业贿赂打击力度最大的国家之一,其主要立法依据为《海外反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简称FCPA)。

该法律对美国公民、美国公司以及涉及美元的国内外企业和个人都适用。

FCPA规定禁止行贿和接受贿赂,违反者将面临刑事和民事处罚。

2. 英国:英国通过《2024年反贿赂法》(UK Bribery Act 2024)来打击商业贿赂行为。

该法律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商业贿赂,禁止行贿和接受贿赂。

同时,该法律还规定了企业应建立合理的防贿赂措施,以确保公司的管理层不参与商业贿赂活动。

总结来说,商业贿赂是一种不正当的利益交换行为,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和商业道德。

各国都有相应的法律来打击商业贿赂,以维护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商业环境。

商业贿赂及其法律后果(3篇)

商业贿赂及其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商业贿赂,作为一种不正当的商业竞争手段,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我国法律法规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并对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

本文将从商业贿赂的概念、表现形式、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商业贿赂的概念商业贿赂,是指企业、其他经营者或者个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给予对方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以影响对方在商业活动中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决定的行为。

商业贿赂具有以下特点:1. 目的性:商业贿赂的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2. 不正当性:商业贿赂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 利益性:商业贿赂行为涉及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4. 侵害性:商业贿赂行为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

三、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1. 直接贿赂:直接给予对方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如金钱、物品、服务等。

2. 间接贿赂:通过中间人给予对方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如通过中介机构、代理商等。

3. 回扣:在交易过程中,给予对方一定比例的回扣。

4. 暗扣:在交易过程中,以现金或者其他形式给予对方暗中的利益。

5. 慰问费、礼品:在特定场合,以慰问、礼品等形式给予对方利益。

6. 职务消费:利用职务之便,以单位名义给予对方利益。

7. 其他形式:包括旅游、娱乐、培训等。

四、商业贿赂的法律后果1. 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其他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2. 民事责任商业贿赂行为侵犯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权行为等。

3.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浅论商业贿赂行为和立法概况

浅论商业贿赂行为和立法概况

浅论商业贿赂行为和立法概况摘要:商业贿赂是世界经济的“毒瘤”,违反了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基本原则。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商业贿赂不能依法得到有效治理和清除,将会造成经济秩序的严重混乱,导致市场腐败盛行、经济增长乏力,危及社会稳定。

因此,必须通过法律调整手段,明确法律责任,对市场经济行为进行调整和规范,彻底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关键词:商业贿赂特征行为界限立法一、商业贿赂的概念、特征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而采用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以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于交易条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贿赂具有以下特征:商业贿赂行为具有隐蔽性。

商业贿赂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通过秘密的方式向个人或单位支付财物,其所支付的金额款项通常以伪造财务会计帐薄等非法形式进行掩盖。

商业贿赂行为目的明确化。

商业贿赂是经营者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目的是希望在经营活动中排斥正当竞争,获取交易机会,从而将自己的产品或服务销售出去,或者以更优惠的条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商业贿赂行为手段多样化。

既有内部勾结,又有官商勾结。

二、明确界定商业贿赂的行为界限(一)根据事实、情节以及处罚依据的不同,商业贿赂分为不正当交易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不正当交易行为是商业贿赂中情节轻微、数额较小,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依照党政机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以及行业自律组织的有关规定,应当予以处理的行为。

(二)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种行为的界限:1、折扣与商业贿赂的界限。

商业活动中,可以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折扣,给予、接受折扣必须如实入帐。

帐外暗中给予、收受回扣的,属于商业贿赂。

2、佣金与商业贿赂的界限。

商业活动中,可以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为其提供服务、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劳务报酬。

3、附赠与商业贿赂的界限。

商业活动中,可以依据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

商业贿赂学习心得

商业贿赂学习心得

商业贿赂学习心得作为一位正在学习中国商业贿赂的学生,我认为这是一门非常有价值的课程,因为商业贿赂在当今的商业世界中非常普遍,特别是在中国。

这门课程使我了解了商业贿赂的本质、影响及其法律法规,让我更好地理解了商业世界中的种种行为。

首先,商业贿赂的本质就是在商业活动中以金钱或其他好处的形式向对方提供物质利益,以获得自己的商业利益。

商业贿赂是一种对商业伦理和商业规则的违反,它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使得那些无法给予贿赂的企业被排斥在商业发展的外面。

商业贿赂也有许多负面影响。

例如,它会导致社会能源的浪费和投资的无效使用,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利益的机会被浪费掉了。

此外,商业贿赂也会失去信任,失去信任的结果是经济和社会机制的分解和财富创造的削弱。

在中国,商业贿赂的情况非常严峻。

商业贿赂是扭曲市场秩序,扰乱经济生态的深重罪行,严重制约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中国政府一直都在加强对商业贿赂的打击,成功缩小了商业贿赂的规模。

目前,中国政府已经颁布了许多法律法规,加大了打击商业贿赂力度,其中最典型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目,制定了严格的行为标准和处罚规则。

学习中国商业贿赂,除了了解其本质和影响,还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国政府制定了许多反腐败法规和规定,例如反腐败公约和反腐败法案。

学生需要熟悉并理解这些法规的具体内容,以充分避免参与商业贿赂活动。

总之,对于那些打算在中国从事商业活动的人来说,学习中国商业贿赂是非常必要的。

这门课程让人们了解商业贿赂的本质、影响及其法律法规,理解了商业世界中的种种行为,更好地支持了商业伦理和商业规则。

通过学习China商业贿赂,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商业世界的法则,从而更好的实现自己的商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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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业贿赂概念与法律特征的新认识
作者:彭军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32期
摘要商业贿赂,就是指个人或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实施的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用给付或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扰乱社会公平、有序竞争秩序、违背诚实信用、廉洁奉公原则的违法或犯罪行为。

商业贿赂具有同样是一种竞争行为;主体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具有违法性、侵权性等几个特征。

关键词商业贿赂法律特征社会公平
作者简介:彭军,天河区人民检察院综合科科长,检察员。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11-263-02
一、关于商业贿赂的概念
商业贿赂的概念是研究商业贿赂的理论起点,对于商业贿赂的概念,目前尚没有权威的、明确的界定,大部分著述都是围绕相关法律、法规而作出的语义解释。

1993年9月2日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11月颁发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于是就有了以下对商业贿赂的概念的表述,如“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又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实际上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该条第1款前段规定,即“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该规定是对行为的一般性禁止,同时实际上给出了商业贿赂的定义,即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的行为。

”再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商业贿赂应理解为:经营者为了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的以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有关单位或个人,以促成交易、排挤竞争对手从而获得市场的行为。

”再如“商业贿赂,准确地讲应该是指在经济活动中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而采用财物或其他物质性手段收买特定的单位或个人,使其利用便利条件与之成交,为其牟利的行为。


其实,商业贿赂行为已经表现在市场经济的各个领域,如工业、农业、商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医药卫生行业等等,已不仅仅局限于“商业”领域。

此处的“商业”已是一个
需要重新诠释的大“商业”概念。

《牛津法律大辞典》对“商业”一词有两种解释:一是“商业(Business),一个含义较模糊的术语,它包括几乎所有的商业关系,一般认为,商业要比行业包括的范围更广一些。

”二是“商业(Commerce),商品交换和与实现商品交换有关的一切活动,包括缔结合同、广告、买卖、运输、保险、担保、银行和金融及破产。

”台湾地区的法律对商业的含义和范围规定更广,其《商业登记法》第二条规定了属于商业的三十多种营利事业,包括制造业、加工业、建筑业,甚至包括农林业、畜牧业、渔业和矿业。

商业贿赂的主体也不限于“经营者”。

商业贿赂是一种对合行为,既有行贿者、又有受贿者。

在《说文解字》中有对于贿赂的专门解释:“贿,财也;赂,遗也”,贿赂是指一方送财、送物,另一方接受。

行贿与受贿关系密切,如同一对孪生兄弟,连体怪胎。

各种关于商业贿赂的定义,将商业贿赂的主体笼统地限于市场经济的“经营者”,主要指的是行贿方,这是不够确切、不够全面的,本文下章还将展开论述。

最后,大多数关于商业贿赂的定义,只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商业贿赂,忽视了商业贿赂行为的严重情形—商业贿赂犯罪。

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第九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或者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同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将违反《决定》第九条的行为规定为商业受贿罪,这是我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首次有关商业受贿罪的规定,当时未对商业行贿罪作出规定。

1997年10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刑法,将商业贿赂犯罪分解为: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事实上,商业贿赂犯罪并非限于在公司、企业间发生,因此,2006年6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六)》,其中第七、八条规定分别对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四条作出修改,将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扩大到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00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罪名,分别代之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由于我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的政府投资、采购、公务人员的职务消费非常庞大;事关国民经济命脉的许多行业,如金融、电讯、铁路、民航、烟草等都属公有制,同时履行着部分政府职能。

在以上人员和行业中,同样发生着大量“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和“在帐外收取回扣的行为”,虽然这部分犯罪行为因犯罪主体身份特殊,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认定为受贿罪,但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犯罪目的、犯罪手法都与商业贿赂犯罪相吻合。

商业贿赂是依附于经营行为而产生和实现的。

离开了具体的经济活动,商业贿赂就缺损了原始的动力和条件。

商业贿赂是在相关行为主体之间发生的基本商业活动以外的财物交换行为,在这类交换中,受贿者是以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为他人牟利以换取贿赂财物,行贿人是以贿赂财物换取交易机会和正常经营以外的收益,促成交易只是一个表象,其实质是要获得交易成功后的经济利益。

只要是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贿赂行为,都是商业贿赂
行为。

所以,完整的商业贿赂犯罪不仅包括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还包括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罪、行贿罪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单位受贿罪、行贿罪等等。

研究商业贿赂犯罪,不能将这部分贿赂犯罪置于研究范围之外。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所谓商业贿赂,就是指个人或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实施的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用给付或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扰乱社会公平、有序竞争秩序、违背诚实信用、廉洁奉公原则的违法或犯罪行为。

二、关于商业贿赂的法律特征
1.商业贿赂同样是一种竞争行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者为满足自己的经济利益需要而展开竞争。

在竞争的过程中,产生了商业贿赂这一被竞争法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并不因为属于被禁止的行为就被视为非竞争行为,其同样是一种竞争行为,只不过因不正当,破坏有序竞争而为法律禁止。

2.商业贿赂行为的主体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

任何个人或单位,包括合伙组织、公司、社团、机关都有可能成为商业贿赂行为的主体。

3.商业贿赂行为采取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包括以财物行贿和以其他手段行贿两种方式。

商业贿赂须以给付财物或者其他手段做为条件来获取交易机会,牟取利益。

商业贿赂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何谓“不正当”?即该行为既不合理,又不合法,违背了市场竞争应遵循的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等原则。

4.商业贿赂行为具有违法性。

其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成文规定,也包括违反了一些不成文规定(由于《刑法》已确立了罪行法定原则,这里只适用于对商业贿赂行为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追究)。

鉴于法规不可能概括纷繁复杂、千变万化的商业贿赂行为的情势,执法机构、司法机关可以依据该行为对市场竞争是否有利,判断其是否违法,形成判例,及时作出相关解释。

5.商业贿赂行为具有侵权性,侵犯的客体是一种复合权利。

商业贿赂行为损害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竞争秩序。

竞争是一种权利,同时与竞争义务、竞争责任紧密相关。

当某一竞争主体实施商业贿赂行为时,其必然损害其他竞争对手的正当合法权益、也会侵犯消费者的消费权利,甚至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商业贿赂行为破坏了国家所确定的竞争秩序,商业贿赂行为侵犯的客体不完全是一种单一的权利,而是一种复合权利,这也是对商业贿赂行为要综合采用多种法律手段进行调整、规制的依据之一。

6.商业贿赂行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归根到底是牟取经济利益。

仅仅将商业贿赂的目的限定为:为了销售或购买商品,即经营者为达到其商业目的,通过贿赂手段,以争夺市场、以期达到优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地位,是不够全面的。

这只是商业行贿一方的部分目的。

考量商
业贿赂主体,包括行贿方和受贿方的最终目的,那归根到底就是牟利。

在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而为之。

目的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销售或购买商品,以赚取商业利润。

如果不是为了商业目的,而是为了获取商业目的以外的其他目的,如为了升学、提干、晋级、出国等原因而收买有关人员,这种行为只是一般的贿赂行为,而不是商业贿赂行为。

注释:
①孙虹.竞争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72页.
②孔祥俊.反不正当竞争法新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764-765页.
③陈晓梅.商业贿赂行为法律研究.河北法学.2001(3).
④陈春建.对商业贿赂行为的再认识.工商行政管理.2001(21).
⑤张国轩.商业犯罪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年版.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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