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时间节点汇总大全
工程相关时间节点
工程相关时间节点2015-06-291.招投标的有关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20天。
2)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
3)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4)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5)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6)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订合同后5日内。
7)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8)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9)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提交招投标报告。
10)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11)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2.合同履行期内有关时间12)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3)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
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答复,不予,则认为已确认。
14)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承包商至少提前7天说明理由,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15)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16)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17)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
18)予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19)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20)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1)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
22)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
23)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24)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3.变更与索赔的有关时间25)变更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7日内确认。
合同工程结算时间节点
合同工程结算时间节点一、开工前准备阶段在正式开工之前,承包商需要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的审核、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现场的布置等。
此阶段的时间节点通常包括:- 签订合同后一周内,承包商提交施工计划和进度表。
- 施工前两周,完成所有施工准备工作,并获得甲方(业主)的书面确认。
二、施工阶段施工阶段是整个工程项目的核心,涉及到实际的建设工作。
此阶段的时间节点通常包括:- 按照进度表进行施工,每周更新施工进度,并报告给甲方。
- 关键节点完成后,如基础施工、主体结构封顶等,需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检查验收。
- 遇到重大变更或延误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调整方案。
三、结算阶段结算阶段是指在工程完工或阶段性完成后,对已完成工作的量化和费用结算。
此阶段的时间节点通常包括:- 工程完工后或阶段性完成后的一周内,承包商提交初步结算报告。
- 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的两周内完成审核,并提出异议(如有)。
- 双方在接到异议后的一周内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后签署最终结算协议。
四、质保期阶段质保期是指工程完工后,为确保工程质量而设定的一段时间。
在此阶段内,承包商应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修复。
此阶段的时间节点通常包括:- 工程竣工后立即进入质保期,质保期长度根据合同约定,通常为一年。
- 质保期内,承包商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响应,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
五、最终结算与尾款支付最终结算是指在整个工程质保期结束后,对未决事项进行清理,并支付剩余款项。
此阶段的时间节点通常包括:- 质保期满后的一个月内,承包商提交最终结算申请。
- 甲方在收到最终结算申请后的两周内完成审核,并在无异议的情况下支付尾款。
以上时间节点仅供参考,具体项目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充分沟通并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对应的时间节点,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总结:。
建筑工程个时间节点
一、招投标的有关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20天。
2、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
3、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4、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
5、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6、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订合同后5日内。
7、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8、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9、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提交招投标报告。
10、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11、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二、合同履行期内有关时间12、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3、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
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答复,不予,则认为已确认。
14、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承包商至少提前7天说明理由,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15、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16、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17、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
18、予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19、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20、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1、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
22、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
23、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24、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三、变更与索赔有关时间25、变更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7日内确认。
工程项目有关的157个重要时间点
工程项目有关的157个重要时间点0小时1小时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3小时6、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4小时小时。
24小时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9、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10、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期不能超过2天。
48小时14、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1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已确认。
3日(工作日)劳动合同。
2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2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否受理投诉。
5日2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25、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量监督报告。
7日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32、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33、生产安全事故补报时间: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7日内补报。
人。
10日43、投诉时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14日工程师申请颁发工程接收证。
工程师在此申请后28天内,颁发。
15日52、澄清或修改时间: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影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关部门备案。
56、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工程相关时间节点
工程相关时间节点2015-06-291.招投标的有关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20天。
2)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
3)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4)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5)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6)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订合同后5日内。
7)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8)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9)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提交招投标报告。
10)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11)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2.合同履行期内有关时间12)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3)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
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答复,不予,则认为已确认。
14)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承包商至少提前7天说明理由,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15)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16)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17)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
18)予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19)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20)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1)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
22)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
23)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24)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3.变更与索赔的有关时间25)变更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7日内确认。
建筑工程157个重要时间点
54、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55、拆除工程在施工15日前进行备案。
56、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27、质量监督机构:于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8、劳动仲裁(商事仲裁)的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10日内提交答辩状。
7日
29、建设工程工期:承包人不能近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61、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62、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0日
63、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21日
64、业主在收到履约担保证书副本后21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商。
65、履约保函和予付金保函交给工程师后,21天内工程师签发支付予付款的通知。
66、竣工检验:承包商提前21天确定日期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该日后14天内进行。
工程相关时间节点
工程相关时间节点2015-06-291.招投标的有关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20天。
2)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
3)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4)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5)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6)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订合同后5日内。
7)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8)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9)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提交招投标报告。
10)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11)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2.合同履行期内有关时间12)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3)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
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答复,不予,则认为已确认。
14)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承包商至少提前7天说明理由,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15)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16)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17)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
18)予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19)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20)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1)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
22)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
23)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24)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3.变更与索赔的有关时间25)变更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7日内确认。
工程时间节点
工程重要时间节点0小时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4、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5、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6、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7、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8、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9、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10、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11、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12、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48小时13、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14、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1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建筑工程相关时间节点(一建必备)
建筑工程相关时间节点一、招投标的有关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20天。
2.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
3.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4.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
5.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6.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订合同后5日内。
7.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8.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9.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提交招投标报告。
10.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11.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二、合同履行期内有关时间12.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3.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
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答复,不予,则认为已确认。
14.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承包商至少提前7天说明理由,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15.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16.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17.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
18.予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19.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20.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1.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
22.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
23.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24.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三、变更与索赔的有关时间25.变更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7日内确认。
工程项目时间线表(完备版)
工程项目时间线表(完备版)工程项目时间线表是项目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详细地展示了项目的各个阶段及其时间安排。
本文档为您提供了一个完备的工程项目时间线表,旨在帮助您更好地规划和控制项目进度。
1. 项目启动阶段- 项目立项:2023年1月1日 - 2023年1月15日- 组建项目团队:2023年1月16日 - 2023年1月31日- 项目目标明确:2023年2月1日 - 2023年2月15日2. 项目规划阶段- 编制项目计划:2023年2月16日 - 2023年3月15日- 确定项目里程碑:2023年3月16日 - 2023年3月31日- 资源需求分析:2023年4月1日 - 2023年4月15日3. 项目执行阶段- 设计阶段:2023年4月16日 - 2023年6月30日- 初步设计:2023年4月16日 - 2023年5月15日- 详细设计:2023年5月16日 - 2023年6月30日- 施工阶段:2023年7月1日 - 2023年11月30日- 施工准备:2023年7月1日 - 2023年8月15日- 施工实施:2023年8月16日 - 2023年11月30日4. 项目控制阶段- 进度监控:2023年12月1日 - 2023年12月31日- 质量控制:2023年12月1日 - 2023年12月31日- 成本控制:2023年12月1日 - 2023年12月31日5. 项目收尾阶段- 工程验收:2024年1月1日 - 2024年1月31日- 竣工结算:2024年2月1日 - 2024年2月28日- 项目总结:2024年3月1日 - 2024年3月31日请注意,以上时间线表仅供参考,实际项目进度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调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密切关注项目进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希望这份时间线表能对您的项目管理工作提供有益的帮助。
工序时间节点
绑钢筋
支模板
一层顶板 砼
5月31日 5月25日 5月29日 5月11日 5月28日 5月22日 5月2日 5月27日 5月24日 6月20日 6月3日
拆模
后浇带 绑钢筋
序号 楼栋
S01 S02 S03 S04 S05 S06 S07 S08 S09 S04 S05 S06 S07 S08 S09 S10 S11
土方开挖 4月9日 3月23日 4月9日 3月16日 4月8日 3月22日 3月15日 3月22日 3月23日 4月9日 4月9日
土方回填 4月29日 4月11日 4月25日 4月8日 4月24日 4月10日 4月7日 4月14日 4月14日 6月5日 5月22日
垫层 4月12日 3月27日 4月12日 3月21日 4月9日 3月24日 3月15日 3月25日 3月26日 5月25日 4月18日
截桩
填芯 4月14日 3月29日 4月14日 3月24日 4月10日 3月27日 3月19日 3月27日 3月29日 5月26日 4月22日
承台及其连系梁 砖模
序号 楼栋
承台及其连系梁 绑钢筋
支模板
砼 4月18日 4月4日 4月17日 4月3日 4月17日 4月3日 3月31日 4月3日 4月3日 5月28日 5月2日
基础 拆模
钢筋
基础柱
支模板
砼
4月20日
4月7日
4月20日
4月5日
4月20日
4月6日
4月3日
4月6日
4月6日
5月30日
支模板
二层顶板 砼
6月13日 6月3日 6月4日 5月19日 6月4日 5月28日 5月8日 6月1日 5月31日 6月25日 6月13日
建筑工程人要知道的64个时间节点
一、招投标的有关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20天。
2、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
3、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4、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
5、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6、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订合同后5日内。
7、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8、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9、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提交招投标报告。
10、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11、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二、合同履行期内有关时间12、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3、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
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答复,不予,则认为已确认。
14、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承包商至少提前7天说明理由,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15、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16、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17、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
18、予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19、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20、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1、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
22、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
23、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24、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三、变更与索赔的有关时间25、变更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7日内确认。
工程时间节点汇总大全(精选5篇)
工程时间节点汇总大全(精选5篇)第一篇:工程时间节点汇总大全工程时间节点招标与投标●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不少于20天。
●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
●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
●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订合同后5日内。
●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提交招投标报告。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合同与履行期●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
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则认为已确认。
●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承包商至少提前7天说明理由,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
●预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
●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
●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变更与索赔●变更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7日内确认。
无理由确认时,自报告后14天后自行生效。
工程主要施工节点(3篇)
第1篇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我国某城市,是一项集住宅、商业、办公于一体的综合性项目。
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包含住宅楼、商业楼、办公楼等建筑。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了详细的施工节点计划。
二、主要施工节点1. 土方开挖及基础施工(1)节点时间:工程开工后第30天(2)主要工作内容:完成场地平整,进行土方开挖,基础垫层铺设,地下室的主体结构施工。
(3)质量控制要求:确保土方开挖质量,基础垫层厚度及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2. 结构施工(1)节点时间:工程开工后第60天(2)主要工作内容:完成住宅楼、商业楼、办公楼的结构施工,包括主体结构、屋面结构、楼板等。
(3)质量控制要求:确保结构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满足抗震、抗风等安全性能。
3. 装修施工(1)节点时间:工程开工后第90天(2)主要工作内容:完成住宅楼、商业楼、办公楼的室内外装修施工,包括墙面、地面、门窗、水电等。
(3)质量控制要求:确保装修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满足环保、节能等标准。
4. 设备安装(1)节点时间:工程开工后第120天(2)主要工作内容:完成住宅楼、商业楼、办公楼的设备安装,包括空调、电梯、消防、安防等。
(3)质量控制要求:确保设备安装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
5. 验收及交付(1)节点时间:工程开工后第150天(2)主要工作内容: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业主使用。
(3)质量控制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满足业主需求。
三、施工节点调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对施工节点进行调整。
调整方案需经项目总工及相关部门审批,并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
四、总结本工程主要施工节点计划是根据工程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节点计划执行,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2篇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施工节点是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重要环节。
搞工程的157个重要时间点
0小时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4、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5、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6、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7、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8、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9、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18、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19、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2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2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3、受理投诉时间: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5日2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
25、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不得少于5日。
26、未中标人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
27、质量监督机构:于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8、劳动仲裁(商事仲裁)的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10日内提交答辩状。
建筑工程个时间节点
一、招投标的有关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20天。
2、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
3、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4、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
5、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6、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订合同后5日内。
7、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8、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9、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提交招投标报告。
10、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11、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二、合同履行期内有关时间12、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3、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
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答复,不予,则认为已确认。
14、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承包商至少提前7天说明理由,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15、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16、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17、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
18、予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19、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20、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1、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
22、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
23、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24、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三、变更与索赔有关时间25、变更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7日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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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时间节点
招标与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不少于20天。
●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
●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
●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订合同后5日内。
●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提交招投标报告。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合同与履行期
●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
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则认为已确认。
●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承包商至少提前7天说明理由,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
●预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
●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
●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变更与索赔
●变更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7日内确认。
无理由确认时,自报告后14天后自行生效。
●索赔时间发生后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此后28天内提交有关资料,工程师28天内答复。
未答复,则视为认可。
连续发生的事件,阶段性提出索赔意向,终了后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业主、承包商与工程师
●工程师的口头指示,在收到承包商书面确认的要求后2日内答复,由口头指令变为书面指令。
●业主替换工程师,须提前42天通知承包商。
●承包商在收到中标函后28天内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
●业主在收到履约担保证书副本后21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商。
●承包商在收到中标函后42天内开工。
●工程师在开工日前7天发出开工通知。
●承包商在收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详细进度计划。
●履约保函和予付金保函交给工程师后,21天内工程师签发支付予付款的通知。
●进度款:收到承包商支付报表28天内签发支付证书。
●业主支付进度款不应该超过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的月进度付款申请后56天。
●竣工检验:承包商提前21天确定日期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该日后14天内进行。
●接收证:达到基本竣工要求后,在可以完成移交工作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申请颁发工程接收证。
工程师在此申请后28天内颁发。
●竣工结算:颁发工程接收证后84天内,承包商报竣工报表,28天内签证,支付结算款。
●缺陷通知期期满后28天内,工程师向业主签发解除承包商担负工程缺陷责任的证书,颁发履约证书。
业主在证书办法后14天内,退还履约保证书。
●最终结算:履约证书颁发后56天内,承包商提交结算报表,工程师28天内签支付证书,收到证书后56天内支付。
●工程师对争端决定:84天内将其决定通知双方,若70天后,双方均未交仲裁通知,则此决定为最后决定。
●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在收到书面报告后84天内做出决定,若不满意,28天内向对方发出不满的通知,并提请仲裁。
●仲裁必须在裁决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后56天才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