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问题及改革方向(投资银行学小论文)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摘要]股票市场是重要企业筹资重要手段。
目前,我国股票发行制度存在很多问题。
这篇文章就几种主要问题做了分析,据此对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提出了一些建议。
旨在促进我国股票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关键词]股票股票发行制度改革股票发行制度主要包括两种——注册制和核准制,它是以资金量的大小为配售新股的最主要原则,建立了一个面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机制。
其核心在于决定股票发行权的归属。
目前,中国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它是按照实质管理原则,对证券的发行申请进行实质条件审查。
并通过预先披露制度和保健制度配合共把市场准入关。
虽然自中国证券市场建立之后,股票发行制度历经数次改革并日趋成熟,但是依然存在大量问题需要解决。
1、股票发行制度现存的问题中国股市的大部分问题最主要是由股票发行上市制度的不合理、不公平引起的。
我国早期股票发行制度是基本照搬或模仿发达国家的相关制度而来的。
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想当多的制度并不能适应我国资本市场。
因此产生了大量的问题。
目前,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几方面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1、1发行权市场决定权过度集中于监管当局。
股票的发行要求具备高度的市场性,应以价格作为调节供求的主要杠杆。
但是我国股市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惯性思维,现在的新股发行上市,是一种政府主导型的发行制度,存在着行政干预下的制度缺陷。
监管部门虽然有一定的依据对市场情况进行调控,但是具有较大的随意性,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导致我国资本从场外运作到场的过程出现诸多障碍,不仅影响股市价格发现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也使得股市服务于国民经济的作用受到限制。
1、2发行市场与流通市场脱节股票价格应按照其价值上下波动。
但是我国股票发行市场新股的发行市盈率普遍偏高。
这是因为,在股票发行过程中,各环节各部门——企业、承销商和监管部门都希望股票发行成功。
这种期望通过证监部门对股票发行价格、时机、以及数量控制得以实现。
从而,使投资者认为新股的发行没有风险,导致资金大量非理性流入一级市场。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变革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变革"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变革"近年来,我国股票市场经历了许多变革,其中之一就是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
股票发行制度的变革对于发展资本市场、促进经济增长、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有关我国股票发行制度变革的问题。
第一步:为什么需要股票发行制度的变革?我国股票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对于现行的股票发行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方面,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另一方面,现行的股票发行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审批周期长、审核标准不透明、发行价格过高等,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国股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改革股票发行制度成为必然选择。
第二步:股票发行制度变革的目标是什么?改革股票发行制度的目标是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和经济增长。
具体来说,改革的目标包括:提高市场的公平公正性,降低发行成本,提高审核透明度和效率,增加投资者信心,推动长期资金入市,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促进企业创新和发展等。
第三步:股票发行制度变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股票发行制度变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革发行审核制度、放宽发行条件、扩大发行主体范围、推行注册制等。
具体来说,改革的主要措施包括:简化审核程序,缩短审核时间;明确审核标准,提高审核透明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推行注册制,强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鼓励长期投资,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等。
第四步:股票发行制度变革的实施效果如何?股票发行制度变革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改革后的股票发行制度加快了企业发展步伐,提高了企业的融资效率。
其次,改革后的股票发行制度降低了股票发行成本,吸引了更多投资者参与市场。
再次,改革后的股票发行制度提高了市场的公平公正性,加强了对投资者的保护,促进了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最后,改革后的股票发行制度推动了企业的改革创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总结起来,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变革对于发展资本市场、促进经济增长、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现行新股发行制度的问题及改革
对 于 无 需参 与网 下 申 购 的 初步 询 价 商 ,其 报 价 没 有 很 强 的约 有 关部 门应 该 对 IO公 司的 市盈 率 进行 灵活 的限 制 。参 照 当时 的平 P 提 高新股 的报 价 ,存在 一定 的道 德风 险 。而 对于 有意 向 申购该 股的 有 关部 门有 权利 进行 市盈 率调 查及修 正 ,对 于市盈 率过 高 的 ,有 权 机 构投 资者 ,则会 联合 起 来 ,尽 量压 低 初步询 价 ,然 后在 网下 申购 利终 止上 市要 求 。 过 程 中以询价 区 间的最 大值 报价 ,以实现 新股 低风 险 的较 高收 益 。
问题愈 演愈 烈 。 力权衡 机构 与散 户 的权利 。
二、我 国目前新股发行制度存在的问题
1 股 申购存在 不公 新
一
2完善询 价制 度 . 切 实 发 挥 询价 制度 的积 极 作 用 ,进 一 步 完 善询 价 制 度 。证 监 务 ,使 得询 价结 构真 正能 按 照公 司 内在 价值 报价 。可 以将 初步询 价 和累计 询价 机构 统一 管理 和 要求 ,使 得他们 都参 与股 票 的配售 ,同 时要 求询价 机构 以其 报价 参 与和 中小投 资者 一起 的 申购阶段 ,从 而 3限 制发行 价格 .
新 股发行过 程 中机 构投 资者与 中小投 资 者的公 平 ,完善 询价 制度 ,限制发 行价格 ,对二级 市 场 中首 日上 市股 票 实行 涨跌 幅限 制 ,以 完善我
国的新股发 行 制度 。
[ 关键 词 ] 新 股 发行 制 度
一
问题
改 革 程 ,逐步 降低 网下 申购 的 比例 ,时机 成熟 时甚 至可 以取 消部分 网 下 降低 机 构 投 资 者 的 中签 率 ,提高 中小 投 资者 的 中签 率 。条 件 允许
目前我国股票(新股)发行方式中存在的问题概要
目前我国股票(新股)发行方式中存在的问题股票发行是证券市场最基本的活动之一。
高效、合理、公平的新股发行方式,对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自证券市场建立以来,我国曾实行过认购证抽签发行、存单抽签发行、网上竞价发行和目前采用的网上定价发行等几种方式。
我们认为,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中的问题与困难除与政策因素有关外,也与现在采用的网上发行方式有着内在的联系。
一、我国目前采用的股票发行方式本文所称股票发行方式仅指自股票发行人披露招股文件后,由潜在投资人申购股分、交纳申购款、在热销条件下依照“约定”方式抽签确认有效申购人与有效认股数额的整个行为方式。
这一方式及相关规则实际上是我国股票发行市场的基础,决定着投资人的行为模式和证券市场的形态。
具体来说,在这一过程中,发行人通过何种方式向投资者发出招股要约?投资者通过何种方式向发行人做出认购承诺?发行人或承销人以何种方式确定投资者的有效认股?对这些问题的不同解决方法,将形成不同的股票发行方式。
按照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股票发行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按照我国股票发行市场的实际情况,公开发行的股票供不应求目前仍然是主要矛盾;基于此种状况,我国股票发行实践中较常采用的股票发行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⑴认购证抽签发行。
实践中又称为“申请表方式”、“认股证方式”。
依此种发行方式,承销人在招募证券时须首先向社会投资人无限量公开发售认购申请表即认购证(可以附加身份证限制),每一单位的认购证代表一定数量的认股权,并载明其认购证号码;在认购证发售期限终止后,承销人个根据“三公”原则,在“规定的日期,在公证机关监督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所有股票认购申请表进行公开抽签。
”这通常是依据超额认购比例对认购证号码尾数进行抽签,凡持有中签认购证者,方可按照招募文件披露的证券发行价格认购定量证券,而未中签认购证将作废。
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一、问题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投资者选择机会不足。
IPO市场属于信息不对称市场,许多普通投资者难以获取有关新股企业的充分信息,在申购时往往只能根据炒作、热点等因素作出决策。
2. 申购难度大。
新股发行申购的过程涉及到各种规则和手续,而且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公平性,大量投资者难以参与申购。
3. 配售方式存在问题。
当前的IPO股票配售方式主要有两种:线上打新和大额投资者优先配售。
线上打新一般只向公众投资者开放,但有时需要持有证券的时间、数量等条件,不同程度影响公众参与申购。
大额投资者优先配售则使得大量投资者无法参与新股配售。
二、改进建议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改革措施。
1. 加强信息透明度。
鼓励企业加强信息披露,提高新股发行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同时,加强对新股企业信息真实性的审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改进申购模式。
减少申购的复杂程度,采取更为公平合理的申购方式。
例如,建立更为透明的抽签机制、提高普通投资者的申购机会等。
3. 调整配售方式。
完善股票配售机制,确保更多的普通投资者能够参与股票配售。
为了解决大额投资者抢占股票配售的问题,可以适当降低大额投资者优先配售的比例,并对配售对象进行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加强公平竞争。
4. 稳健发行。
对于新股发行的价格,应该加强管控,避免出现炒作行为。
同时,也应该强化发行质量监管,确保新股企业的发行能够符合市场需求和投资者利益。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新股发行制度需要加强改进,以提高投资者选择机会和参与申购的公平程度。
只有在改进制度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实现股市的稳定和有序发展。
关于对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现状的分析与政策建议
关于对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现状的分析与政策建议论文关键词:新股发行券商博弈论文摘要:文章基于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分析,从券商新股发行、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以及政府监管三个维度出发,通过整理我国新股发行市场的经验数据,研究了我国新股发行现状,得出我国新股发行制度仍存在缺陷,亟待完善的结论。
最后针对现状提出重新定位股票市场、新股发行权利下放、券商产权结构改革、加强投资者教育以及改进政府监管工作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一、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分析(一)我国新股发行市场概况1990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同年底,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它们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开始真正拥有了自己的股票市场。
我国新股发行市场从一开始就受到严格的行政管制,不论是最开始的审批制,后来的通道制,还是2004年开始实施的保荐制,都是用行政审核代替投资者判断,在我国新股发行市场配套机制还不健全和价值自我发现功能较弱的时期,实施严厉的行政管制有利于保证新股发行的成功,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日趋成熟,继续实施严厉的行政管制,将不利于培养市场的价值自我发现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
(二)我国券商新股发行现状分析1.新股发行中角色定位扭曲我国新股审核制度经历了两个时期,四个阶段。
两个时期分别是审批制时期和核准制时期,四个阶段分别是独家审批阶段、两级审批阶段、通道制阶段以及保荐制阶段。
到实施保荐制的现阶段时,虽然券商作为保荐机构对发行企业具有保荐以及持续督导的责任,但是发行审核的权利仍然在证监会以及发审委手中,“过会”仍然是企业上市最重要的一道关口,券商的政策寻租能力仍然很大程度影响其业绩,保荐制的有效性仍然受到质疑。
2.产权结构不合理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能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
从我国股票市场的诞生以及证券行业的发展路径来看,存在着股权结构高度集中,产权性质相对单一的特征。
如表1所示,2007年我国总资产排名前20名的券商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平均高达43.45%,前五大股东的总持股比例平均高达72.91%。
关于对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现状的分析与政策建议
关于对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现状的分析与政策建议论文报告:目录:一、引言二、新股发行制度现状分析1.新股发行制度存在的问题2.新股发行制度现状的特点3.对新股发行制度现状的评价三、政策建议1.完善新股发行制度2.提高监管力度3.加强信息披露四、案例分析1.华夏幸福:改变了中国房地产状况2.蚂蚁金服:电子支付巨头在科技创新的日益影响力3.小鹏汽车:充电5分钟,续航450公里的时间差4.京东健康:借势疫情之下,走上新的发展道路5.荣京股份:打造“中国造航空发动机”的民营企业五、结论一、引言中国股市作为国际市场上的新生力量之一,慢慢成为投资者眼中的热点。
新股发行是股票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反映一个国家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对于投资者和企业都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如今的中国新股发行制度还有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股票市场运行的健康发展。
因此,本文将对中国新股发行制度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为其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二、新股发行制度现状分析1.新股发行制度存在的问题在中国的新股发行中,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是新股发行的时机问题,由于限制投资者的套现行为,公司只能在一定的条件下进行发行,从而导致新股发行时间不具有预测性。
其次是新股发行的数量问题,中国新股发行数量太少、融资规模太小,这样就不能满足大部分企业实际融资需求,影响了经济发展。
再次是新股发行筹资渠道的问题,当前新股发行,主要依靠银行的放款和贷款,这种融资方式对超过60%的中小企业而言,是不可能实现的。
最后是新股发行定价问题,新股发行的定价和市场情况、企业估值等因素密切相关,企业的股份在发行的时候如何定价,显然需要认真思考。
2.新股发行制度现状的特点中国新股发行制度在改革开放之后逐渐形成。
在股票市场发展过程中,新股发行制度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变革,首先,发行规模不断扩大,其中IPO成为重点。
其次,发行材料不断优化,企业的信息披露、审计、信息公开都得到了大大改善。
浅谈我国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更好的促进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才是 我们研究和关注的命题 。
关键词: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 定价方 式改革 ; 询价制度
取了多种定价机 制, 其 中包括长期以来实行的固定 价格机制 、 尝试试用 的拍卖机制和累计投标询价机制及其混合发行机制。
新 股 发行 制 度 的 历 史 变 迁
小企业顺利融资难的问题等等 。 正是 由于这类政策 目 标. 新股发行制度 都显著倾向于部分利益集 团, 这显然违背了资本市场市场化的 目 标, 造
一
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 的通知 》 , 将一级市场的定价行为和二级
市 场的投 资行为相挂钩 。 第 四阶段 : 2 0 0 5年 , 我 国开始试运行市 场化定 价机制 , 引进股票发
行 询价制度 。即发行股票的企业及其保荐人 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来 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 2 0 0 6 年 9月 1 1 日颁布的《 证券 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
经济祝野 2 0 1 3 年第 0 2 期 E c o n o m i c V i s i o n
金融财税
浅谈我 国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余 , J 、 松 I H 0月份 中断 I P O以来 , A股 的发行 呈现停滞状 态 。随着新任证监会主席的上台, 市场对 I P O重启预期愈发强烈 , 毕竟 股票市场主要功能是市场融资。 因此 , 如何对新股发行制度进行改革以
制度 。实践中 , 发行者大都采用按股票面值发行。 第二阶段 : 1 9 9 0 年一 1 9 9 8 年, 新股发行价格是根据主发行企业 的每 股收益和一个 相对固定 的市盈率水平来确定 的, 即固定定 价方式 。 第三阶段 : 1 9 9 8 年末一 2 0 0 1 年3 月。 对新 股发行市盈率 的限制开始 放开 . 不再规定其上 限 , 新股定价方式开 始走向市场化 。1 9 9 8年底 的 《 证券法》 将新股定价 改为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定 价 , 确立 了发行 的利
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问题及改革方向(投资银行学小论文)
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问题及改革方向证券发行“是指符合发行条件的商业组织或政府组织,以筹集资金为直接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社会投资人要约出售代表一定权利的资本证券的行为,股票是最重要的证券之一。
“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程序是最典型的审核程序,奠定了其他证券发行审核程序的基础。
”我国的新股发行制度,从最早的额度审批制到现在,一直处于不断的完善过程中,应该说是符合中国经济发展的要求,是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中国资本市场经济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有着中国特色的发展路径。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新股发行制度也需要不断的完善,特别是在新股发行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新股发行市场效率,提升市场的定价能力方面,更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
一、我国新股发行的制度由于市场发展的特殊性,我国新股发行定价方式的变化经历了从行政管制向市场化演进的轨迹。
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一)以固定市盈率水平确定发行价格我国股票市场在1990——1998年底,新股发行价格主要采用固定市盈率水平确定,即新股发行价格基本上是根据发行企业的每般收益和一个相对固定的市盈率水平(一般在l5~20倍之间)来确定的。
1996年至1998年底,新股发行全部采用卜网定价发行方式,发行市盈率一般定在l2~l5倍之间,并以15倍市盈率为上限。
由于市盈率的相对固定,新股发行时若市场处于低迷状态,市场整体市盈率较低,当平均市盈率不足15倍时,新股上市后势必下跌。
反之,若发行时股票市场处于持续升温状态,市场的平均市盈率可能远远超过15倍的市盈率,这将导致新股上市后股价大幅上升,非常不利于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这一时期新股二级市场抑价现象较为严重,从统计的数据看,93年到98年间626家新股发行上市首日收盘涨幅平均值为136.9%,远远高于其他证券市场新股上市首日收益率水平。
(二)放宽与淡化市盈率水平发行方式1998年底颁布的《证券法》将行政定价改为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定价,取消15倍市盈率上限,并确立了发行的利益关系人决定价格的原则,标志着新股发行定价开始摆脱行政束缚,走向市场化。
国内外新股发行制度
国内外新股发行制度国内外新股发行制度:现状与改革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繁荣,新股发行制度成为了各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股发行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融资渠道,还能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
然而,国内外的新股发行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亟需改革和完善。
本文将围绕国内外新股发行制度的现状展开讨论,并提出一些改革建议。
一、国内新股发行制度的现状1.1 发行方式目前,中国的新股发行主要采用的是网上申购和网下配售相结合的方式。
这种方式相对公平公正,能够让更多的投资者有机会参与到新股发行中。
然而,由于投资者数量庞大,导致新股申购的热度很高,往往出现超额认购的情况,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1.2 定价机制国内新股发行的定价机制主要采用的是市场化定价方式。
发行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投资者通过竞价方式来确定认购价格。
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投资者心理预期的影响,导致新股发行价格波动较大,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1.3 监管机构中国的新股发行监管机构主要是中国证监会。
证监会负责新股发行的审批、监管和执法工作,确保发行过程的公平公正。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够,对于一些违规行为的查处不力,导致市场秩序不稳定。
二、国外新股发行制度的现状2.1 发行方式国外新股发行的方式多样化,包括公开发行、私募股权融资等。
这种方式能够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提高了市场的灵活性。
例如,美国的新股发行主要通过公开发行的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认购。
2.2 定价机制国外新股发行的定价机制相对较为稳定,一般采用的是发行价与市场价格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价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估值确定,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决定是否认购。
这种方式能够降低市场风险,提高投资者的参与度。
2.3 监管机构国外新股发行的监管机构相对独立,例如美国的新股发行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负责监管。
SEC对于新股发行的审批、监管和执法力度较大,能够及时查处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国内新股发行体制以及革新
国内新股发行体制以及革新我国新股发行制度虽经历过多次变革,但现行发行制度在市场运行中也逐步暴露其弊端,甚至成为06年到08年股票市场的暴涨暴跌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2007年中石油A股的发行及市场表现,使得新股发行制度中的矛盾集中爆发。
一、我国现行新股发行制度的弊端(一)我国新股询价制度及监管缺陷。
首先,是机构询价制度的定价在我国的适用性、有效性问题。
我国中小投资者所占比重很高,却是由配售持股最高仅占20%(大盘股为50%)的机构投资者决定全部股份的价格、中小投资者对定价毫无话语权,加之我国的机构投资者的研究能力和管理水平较低,导致最终的定价不尽合理,而中小投资者对该定价只能被动接受,使得机构与中小投资者之间利益对立、矛盾尖锐。
其次,参与询价配售的机构缺乏自律以及机构投资者权利义务不对等的问题。
一方面,询价机构初步询价随意性强,某些机构可能会故意报低价格,甚至联合压低报价区间,以降低风险,确保收益,另一些机构则会在发行人和保荐人的利益输送下,故意抬高报价区间;另一方面,在新股不败的神话下,参与询价的机构为了提高网下配售成功率,往往会在累计投标询价时选择报价区间的最高价,价格发现功能大打折扣;另外,在询价时,一些发行人及承销人往往会选定“关联”询价对象进行询价,询价机构不真正关心发行公司的合理估值,而更关心是否可以取得新股配售的筹码,真正市场化的价格难以形成,市场化定价机制被扭曲。
而现行制度上又缺乏对机构询价效果的评价机制及对机构询价与配售、融资等联系起来的硬约束机制,导致机构参与询价好处多风险小,因此各种违规行为及不合理的结果便容易发生,这一现象在市场形势良好的情况下更为明显,导致市场风险不断积聚,泡沫不断膨胀,最终受损失的还是中小投资者。
再次,监管部门对询价配售机构在新股上市后的行为监管不足。
不少直接参与新股询价配售的机构,不但没能充当价值投资者的角色,反而操纵市场、爆炒新股,促使整个市场的投机化,加之监管不足,使得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剧烈,中小投资者利益受损,对机构投资者不信任,对价值投资失望,必然进一步促使行为的短期化和投机化,整个市场参与者的投资理念无法提高,处于恶性循环中。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反思和政策建议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反思和政策建议新股发行的概念的提出旨在为公司提升资本拓展能力,加大长期资金投入,以促进其经济发展。
近年来,我国已经实施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以提高资本市场的功能和效率,完善资源配置。
然而,由于存在一系列问题,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并未取得预期效果。
首先,新股发行价格不具有流动性,而且有资金投机行为。
许多分析师认为,资本市场受资本成本、流动性、技术分析和期望效应等因素的影响,未来股价价格很难预测。
由于新股发行价格常常比较低,因此成为了一些投机者的聚焦点,从而导致市场的不稳定性,并影响市场的整体功能和稳定性。
其次,新股发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存在致命缺陷,这削弱了投资者的信心,导致新股发行的价格波动大。
一方面,公司在新股发行前,不能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导致投资者缺乏依据,拒绝投资或出价低于依据。
另一方面,公司投资者在评估投资新股发行价格时缺乏技术支持,从而导致新股发行价格变动性大。
此外,新股发行的配发比例也存在盲目性,这使得新股发行的价格低于公允价值。
很多公司在新股发行时,配发比例过高,使得新股发行价格低于投资者应得价值。
这样一来,企业资金增加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因此,投资者对新股发行市场的信心大大减弱,从而加剧市场不稳定性。
综上所述,在进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时,应在严格遵循市场规则的前提下,依据金融稳定要求,制定一套科学的价格流动性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科学的股价配发比例,提高公允价值,增加投资者的信心,从而使市场更加有序和稳定。
首先,加强股价流动性,需要重视新股发行价格,建立有效的价格调节机制,以抑制投机行为,进而提高股市价格流动性。
其次,应加强新股发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新股发行完备的披露制度,严格执行中期报告、特别公告、变更报告等披露义务,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投资者的不确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还应完善新股发行的配发比例,综合考虑市场稳定性、促进社会资本的长期投入和企业发展所需要资金期限,以保证资金拓展能力和提高公允价值。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缺陷及完善对策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缺陷及完善对策股票发行制度[1]的核心内容在于股票发行决定权的归属,主要包括注册制和核准制两种制度安排。
我国目前实行核准制,是一种政府主导型的发行制度,存在着行政干预下的制度缺陷,导致我国资本从场外运作到场内的过程出现诸多障碍,不仅影响股市价格发现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也使得股市服务于国民经济的作用受到限制,从而制约了我国股票发行过程的发展。
因此,构造健全的发行制度以及人性化的发行过程,对于完善我国股票发行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在《证券法》实施之前,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是带有浓厚行政色彩的审批制。
自2001年3月开始,正式实行核准制,取消了由行政方法分配指标的做法,改为按市场原则由主承销商推荐、发行审核委员会独立表决、证监会核准的办法。
实行核准制既是对国际经验的借鉴,也是规范发展我国资本市场的需要。
我国证券市场[2]自设立以来,股票发行制度在不断完善。
现行股票发行制度[3]包括注册制和核准制两种制度安排,股票发行以资金量的大小为配售新股的最主要原则,建立了一个面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机制,总体上是一个向机构投资者倾斜的发行模式。
2007 年国内A 股市场IPO 融资额达到4470 亿元,居世界第一位。
2008 年,尽管市场深幅调整,监管层控制发行节奏,IPO 融资额也在千亿元以上。
应该说,现行发行制度虽然发挥了积极的影响,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询价环节,由于一些细节安排尚不到位,新股发行定价存在不能反映真实价值的情况。
在申购环节,广大中小公众投资者新股申购中签率很小,有违公平原则。
同时,现行发行制度还产生同一公司境内外发行价不同、上市流通股比例太低、新增限售股源源不断等问题。
因此,从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的角度出发,从真正发发挥新股的询价功能的角度出发,从改变机构投资者与中小投资者存在着明显的机会不均等入手,听民意,聚民智,从更深层次上改革和完善股票发行制度[4]已势在必行。
【推荐下载】论当前新股发行制的缺点与改善
论当前新股发行制的缺点与改善本文讲述了关于当前新股发行制的缺点与改善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接下来我们一起仔细阅读下吧。
新股发行,又称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是指具备发行条件的非上市公司首次向不定向投资者发行公司股票的行为。
我国的新股发行制度,从最初的政府额度审批制到现在的保荐制,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证券市场经济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而不断发展的。
经过一轮轮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我国证券市场上面临的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新股破发现象层出不穷,2010年新上市的股票中有五分之一出现破发,新股发行制度的缺陷暴露于市场面前,威胁着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发展,鉴于此,继续推进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已势在必行。
一、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安排 我国新股发行实行上市保荐制。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规定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需采取上市保荐制,由保荐人负责拟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其发行文件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等。
新股发行定价实行询价制度。
2010年11月1日,证监会在实施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重新公布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行询价制度,主要采取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新股发行价格。
询价制度包括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拟发行企业及其主承销商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新股发行方式实行网上发行与网下配售相结合。
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网下配售主要针对机构投资者,而网上发行主要针对市场投资者。
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当全额缴付申购资金,而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网上一般采用定价发行,如果网上的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市场投资者应按价格区间上限申购,若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退还给投资者。
现有新股发行体制存在巨大缺陷
现有新股发行体制存在巨大缺陷知道了高市盈率发行的巨大弊端,还需要知道造成如此大弊端的发行制度究竟哪里出了错?如此才能找到正确的解决路径。
热衷“选美”监管不足由管理层来审批股票的发行与上市,这在世界范围内都是特例,而这种特例居然在中国畅行了20多年,至今看不到解决问题的任何端倪。
管理层通过行政审批,掌握着新股发行的审批权力,控制着市场的供求关系,造成整个市场对行政部门与行政权力的层层依附,这也是中国股市多年来无法摆脱“政策市”、权力市的一个重要原因。
监管者本该是超脱于市场,但却成为市场的核心主体,企业融资、重组、并购要去排队,投资者买卖股票要看脸色。
这造成了市场机制的重大扭曲,形成了中国股市独特的监管错位。
在把过多精力放在审批和融资上的同时,对市场的监管却滞后甚至少有作为。
刘纪鹏对此坦率直斥:部分同志过于留恋行政审批大权,主要精力没有放在抓“坏人”的监管上,而是热衷于替投资人“选美”,忙着种审批的田,却荒了监管的地。
长期以来,有些权力部门的同志以教育者自居,却忽视了对自身的教育。
他们习惯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将公众投资者当成被管制的对象甚至是投机分子。
当资本市场遭遇困境时,他们也很少倾听股民的声音,不肯自我反思。
这种工作作风,是中国股市监管制度存在的另一个重大问题。
由于监审混淆、职能定位出现偏差,难免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
也正因此,股市乱象不绝,股市政策失当,延续至今。
违规造假少有追究就像中国的商品常喜欢“过度包装”一样,中国的上市公司为了上市融资更是过度包装的典型。
数据造假,虚假炒作,粉饰上市,融资圈钱,成了许多欲上市企业的不二法门。
而法规体系的不完善以及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监管松软,又助长了前者愈演愈烈。
一些前景并不太好、业绩水分过大的企业,依然获准在创业板上市。
像生产扑克牌的、洗脚搓澡的企业;像顺网科技、乐视网等财务数据受到市场普遍质疑的公司;像已经发行股票后来因媒体曝出其专利过期等问题而被迫退回已募资金的苏州恒久……为什么这些企业能够顺利拿到上市通行证?更有甚者,一些超大型国有企业,尽管不符合上市条件,也被“特批”三高上市。
中国股票发行制度的缺陷与改革
中国股票发行制度的缺陷和改革系(部):经济管理系专业班:金融1001班******学号:***********指导教师:***2012年10月31日摘要中国的股票发行制度在《证券法》实施之前,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是带有浓厚行政色彩的审批制。
自2001年3月开始,正式实行核准制,取消了由行政方法分配指标的做法,改为按市场原则由主承销商推荐、发行审核委员会独立表决、证监会核准的办法。
关键词:中国股票发行制度缺陷改革目录摘要....................................................................................错误!未定义书签。
绪论 (1)1中国股票发行制度的现状 (2)1.1中国股票发行制度的背景 (3)1.2中国股票发行制度的特点 (4)1.3中美两个股票发行制度差异 (5)2中国股票发行制度存在缺陷 (6)2.1投资者保护制度欠缺(道德上) (7)2.2刻意维护系统漏洞(制度上) (8)2.3违规造假少有追究(法律上) (9)3 中国股票发行制度是需要改革的 (10)3.1 股票制度改革面临的挑战 (11)3.2 改革的具体对策和方案 (12)结论 (13)致谢 (14)参考文献 (16)绪论为了进一步健全新股发行体制、强化市场约束机制,2009年6月10日,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推出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在具体实施方式上,改革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方式,分阶段逐步推出各项改革措施。
第一阶段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已得到落实,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把发行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成为市场共识,推出下一步改革措施的市场条件已基本具备。
经深入研究并广泛听取市场各方意见,按照改革的统一部署,现提出第二阶段改革措施如下:一、进一步完善报价申购和配售约束机制。
在中小型公司新股发行中,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网下配售的配售量,以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
毕业论文浅析我国现行IPO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华东师范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设计(论文)题目:浅析我国现行IPO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姓名学号专业指导教师2009年11月19日目录一.旧规饱受诟病 (4)二.IPO新政四大改革重点 (4)三.IPO新政之弊何在 (5)四.IPO制度存在的两大关键问题 (6)(1)新股高定价问题 (6)(2)新股的分配申购问题 (8)五.重启IPO制度改革原则 (9)(1)融资与投资功能并重原则 (9)(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9)(3)市场化原则 (9)六.IPO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10)(1)改革原有配售申购制度 (10)(2)制定结合我国股票市场实际的新股竞价机制 (11)(3)扩大首发流通股比例并缩短限售股的限售期 (12)(4)取消行政控制 (12)参考文献 (14)致谢 (15)浅析我国现行IPO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内容摘要:本文在剖析原有IPO制度的高定价和分配申购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和重申了融资与投资并重、“三公”(公平、公正、公开)与市场化这三项IPO制度改革原则的重要性,进而对原有新股配售申购、询价以及首发流通股比例和限售股等方面的制度改革提出取消行政控制等有益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IPO制度新政剖析改革原则政策建议浅析我国现行IPO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一、旧规饱受诟病作为新股上市融资的关键环节,股票的发行定价以及投资者申购中签率饱受诟病。
长期以来,无论什么股票,不管市盈率多高,市场都认为第一天上市应该大涨。
投资者都争相参与一级市场申购,然后在第一天挂牌上市交易时卖掉获利退场。
尤其是新股重新恢复发行以后,这种游戏就演变成申购——第一天卖出——再申购的一种简单循环,使巨额资金集聚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交易急剧萎缩,市场呈现不正常的疲软调整。
弊端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一是询价环节流于形式。
新股定价无法充分反映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为上市当日的爆炒、暴涨种下了隐患。
二是发行有违公平原则。
股票配售以资金量为主要依据,机构投资者拥有大量的资金,而且能够双重身份参与网下配售、网上申购,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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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股发行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新股发行,又称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是指具备发行条件的非上市公司首次向不定向投资者发行公司股票的行为。
我国的新股发行制度,从最初的政府额度审批制到现在的保荐制,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证券市场经济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而不断发展的。
经过一轮轮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我国证券市场上面临的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新股破发现象层出不穷,2010年新上市的股票中有五分之一出现破发,新股发行制度的缺陷暴露于市场面前,威胁着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发展,鉴于此,继续推进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已势在必行。
一、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安排
我国新股发行实行上市保荐制。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规定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需采取上市保荐制,由保荐人负责拟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其发行文件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等。
新股发行定价实行询价制度。
2010年11月1日,证监会在实施关于深化新股发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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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问题及改革方向证券发行“是指符合发行条件的商业组织或政府组织,以筹集资金为直接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社会投资人要约出售代表一定权利的资本证券的行为,股票是最重要的证券之一。
“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程序是最典型的审核程序,奠定了其他证券发行审核程序的基础。
”我国的新股发行制度,从最早的额度审批制到现在,一直处于不断的完善过程中,应该说是符合中国经济发展的要求,是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中国资本市场经济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有着中国特色的发展路径。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新股发行制度也需要不断的完善,特别是在新股发行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新股发行市场效率,提升市场的定价能力方面,更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
一、我国新股发行的制度由于市场发展的特殊性,我国新股发行定价方式的变化经历了从行政管制向市场化演进的轨迹。
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一)以固定市盈率水平确定发行价格我国股票市场在1990——1998年底,新股发行价格主要采用固定市盈率水平确定,即新股发行价格基本上是根据发行企业的每般收益和一个相对固定的市盈率水平(一般在l5~20倍之间)来确定的。
1996年至1998年底,新股发行全部采用卜网定价发行方式,发行市盈率一般定在l2~l5倍之间,并以15倍市盈率为上限。
由于市盈率的相对固定,新股发行时若市场处于低迷状态,市场整体市盈率较低,当平均市盈率不足15倍时,新股上市后势必下跌。
反之,若发行时股票市场处于持续升温状态,市场的平均市盈率可能远远超过15倍的市盈率,这将导致新股上市后股价大幅上升,非常不利于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这一时期新股二级市场抑价现象较为严重,从统计的数据看,93年到98年间626家新股发行上市首日收盘涨幅平均值为136.9%,远远高于其他证券市场新股上市首日收益率水平。
(二)放宽与淡化市盈率水平发行方式1998年底颁布的《证券法》将行政定价改为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定价,取消15倍市盈率上限,并确立了发行的利益关系人决定价格的原则,标志着新股发行定价开始摆脱行政束缚,走向市场化。
1998年年底湖南高速以l8倍市盈率的价格发行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
1999年2月发布的《股票发行定价分析报告指引(试行)》提出了定价分析报告的要求;1999年7月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使战略投资者参与定价成为可能;2000年2月又出台了《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一级市场的定价行为和二级市场的投资行为相挂钩。
据统计,新股发行抑价在这段时间的平均水平仍然高达139.2%(法人配售新股部分则平均达到143.8%)。
(三)“半市场化”上网定价发行方式2001年5月,证监会公布《新股发行上网竞价方式知道意见》,首次确定上网竞价是新股发行方式的一种必要补充。
该种方式在减少主观操作,防止违规行为和黑箱操作行为等方面有积极意义。
但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的市场结构,造成一级市场新股发行定价并没有真正达到预期的效果,新股抑价现象仍然严重,甚至还出现了黑箱操作等不正常的现象。
(四)迈向市场化的询价制发行方式在我国现行IPO制度,是2006年“新老划断”以后开始实施的,其基本特征是:建立了一个面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机制,同时也形成了一个向机构投资者倾斜的发行模式,并且是以资金量的大小为配售新股的最主要原则新发行制度的实施为工商银行、中石油、中国人寿等一批大盘股的顺利发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现行发行制度在市场运行中也逐步暴露出弊端,甚至成为2006年到2008年股票市场的暴涨暴跌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2007年中石油A股的发行及市场表现,使得新股发行制度中的矛盾集中爆发随着沪深股市深度下跌,新股IPO自2008年9月16日沪指跌破2000点以后,证监会就没有再放行新股,直到2009年上半年才重启IPO归纳起来,现有IPO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新股的高定价和分配申购问题。
二、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新股高定价问题的表现我国新股IPO定价,虽经多次改革,始终存在一级市场高溢价发行导致的暴利使一、二级市场之间失衡的现象在新股定价机制上,违背了市场化定价原则,金申购也无可非议,问题是机构投资者往往通过回购等种种合法或非法途径得到银行融资,加上新股发行在安排上并不过多考虑时间因素,节奏时快时慢,结果导致巨额资金在银行与股票一级市场之间无序流动中国石油发行前,14天回购利率一度超过15%,合理的资金价格体系因为脉冲式需求而被打乱显然,当几万亿元的资金聚集在一级市场,为认购新股而忙进忙出,无暇进入到正常的生产与流通领域的时候,很难想象这个时候的金融体系运行是平稳的,这种资金的流向是合理的在大盘股越发越多的今天,现行IPO制度对金融稳定的负面影响在不断加大。
3、全流通教育的缺失使投资理念失衡2006年5月18日新老划断之后,理论上已经进入了全流通时代,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的估值体系,监管层的监管理念,投资者对于新股的价值判断都必须相应进行调整但是,监管层不仅仍然沿用了设定发行市盈率上限的行政定价方式,而且没有对投资者进行必要的全流通教育,从而使投资者在价值判断上产生误差,盲目地支付过高的溢价其实,上市日涨幅过大、二级市场过度炒作、投资者盲目追涨杀跌都或多或少地与此有关。
三、IPO新政四大改革重点股市的重大决策总是以新规的推出吹响号角,2009年6月1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标志着IPO重启进入倒计时。
6月17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做好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后新股询价工作的通知》。
6月19日,沪深交易所发布《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
这些文件的发布,被业内称为IPO新政,引起强烈反响。
IPO新政主要是针对A 股市场在IPO发行中,特别是股权发展改革后重新恢复IPO发行后,市场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融资方式的定价、发售、承销和信息披露进行调整和规范,试图使IPO市场秩序更公开公平公正,引导投资行为更规范更理性,总结起来,新政呈现出4个改革方面一是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使新股发行定价能够反映市场价格。
询价对象应真实报价,询价与申购报价应当具有逻辑一致性,主承销商应当采取措施杜绝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
二是优化网上发行机制,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对每一只股票发行,任何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所有参与该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对象均不再参与网上申购。
三是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原则上不超过网上发行股数的1‰。
四是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提示所有参与人明晰市场风险,避免市场大起大落。
四、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方向与思路(一)融资与投资功能并重原则众所周知,股票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最直接、最基本的功能就是融资投资功能。
但是,我国股票市场当初设计的隐含思维之一,就是为国有企业转制解困拓展融资渠道。
在这一思维支配之下,有关的制度设计和政策手段的出台,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股票市场的融资功能放在首位,因而股票市场被人们诟病为“圈钱”的机制。
笔者认为,这种重融资功能轻投资功能的落后思维仍然在延续,仍然在毒害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是一个不容忽视必须尽快克服的过时思维。
对于一个证券市场,正常的投资功能是融资功能能否正常履行的前提。
对于供给方的股份公司只要能够融资数量最大化,只要有利于公司实现利润最大化,公司就有动因发行股票,提供股票的供给;对需求方的投资者而言,只要能够满足其规避风险、追逐收益、获得投资收益,股票等金融工具都能被接受,任何公司的股票只有在经历市场的优胜劣汰后才能成为成功的融资者。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证券市场的投资功能甚至远比融资功能更加重要,如果我国股票市场融资功能的丧失实际上是投资功能不完善、投资者利益没有有效保护的结果而不是相反。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和完善我国证券市场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早已形成共识,应该说没有人会反对“三公”原则。
问题是流于形式多,实际执行的少。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必须同时兼顾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形成良好的利益分配机制和制衡机制。
原有的IPO制度过于突出了大股东的利益,确实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但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如果以此为起点,不惜牺牲大股东的利益,过分强调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就会产生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的新问题。
笔者认为,新股发行方案能否公开质询是能否真正贯彻公平公正原则的前提之一,对于发行人、保荐人、承销商和投资者各方当事人,无论是大股东还是中小股东都具有平等权益的权利,无论新股发行制度如何改革,改革方案必须公开讨论,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能够为所有当事人接受,避免暗箱操作,避免监管层草率的简单化的高效率行政命令的做法。
将各方当事人区别对待,那是有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歧视,从长期看,不利于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市场化原则IPO重启后, IPO的市场化就成为管理部门在今年恢复资本市场新股发行后大力推进的一项工作。
进一步推进市场化导向应该说已成共识,要防止“伪市场化行为”。
我国的新股发行制度过去之所以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尽管原因复杂,但监管层过多地使用非市场化的思维和行政手段不无关系。
我国IPO制度可谓变化多端:从计划色彩较厚的“额度管理”、“指标管理”等“审批制”向具有市场色彩的“通道制”、“保荐制”等“审核制”转化,在实际操作上,尽管从最初的“审批”到目前的“审核”,但证监会的权力实际上成为了一个平衡各级政府利益的工具,证券监管过程甚至演变为一个复杂的政治过程。
如稳定市场、保护投资者、满足各级领导和政府的偏好意愿等,目标之间多为相互背离和矛盾,这些都极大限制了它监管职能发挥。
因此,目前的“审核制”仍带有相当的行政色彩。
从根本上看,今后股票发行监管制度改革要与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体制改革相配套和相一致。
股票发行监管制度要逐步减少行政干预色彩并向真正的市场化的“注册制”过渡。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IPO的市场化改革只停留在对定价机制的改革上——管理部门放弃了对新股定价的管理权,完全由发行公司和其保荐人根据询价结果来作出。
然而,发行公司在新股定价上可以和保荐机构合谋,以走过场的询价来操纵定价。
今年IPO重新启动以后,新股发行定价普遍超出公司募资计划,创业板公司的超计划募资更是引起市场的强烈质疑。
坚持市场化原则,重点是股票发行数量和定价要进一步市场化。
应当说,在以往发行体制改革与完善中,我国证券市场初步建立了市场化的发行机制,包括保荐人制度、询价制等,但仍存在不足,带有一定的管制色彩,需要进一步对定价机制进行市场化改革。
定价的进一步市场化会对发行人、保荐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产生更加严厉的约束,让市场主体真正担负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