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草案公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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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草案公示(图)
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与战略 6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8
第一节 市域城乡空间发展策略 8
第二节 市域城镇体系空间规划 10
第三节 市域交通运输规划 13
第四节 市域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5
第五节 市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9
第六节 都市区发展规划 29
第四章 中心城区规划 38
第一节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规模 38
第二节 中心城区村镇发展规划 39
第三节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41
第四节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45
第五节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48
第六节 中心城区旧城更新规划 52
第七节 中心城区住房保障规划 53
第八节 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保障规划 55
第九节 中心城区综合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规划 59
第十节 中心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68
第十一节 中心城区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68
第十二节 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70
第五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72
第一节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72
第二节 县(市、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75
附表: 79
(注:文本中加【】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目的与作用
邯郸市曾进行过三版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邯郸的历版城市总体规划都是在特定的城市发展背景下完成的,针对当时城市发展的需求,或对重大项目选址,或对行政区划调整等做出了相应的安排。对指导当时的城市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邯郸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的加速,人口与用地规模均已突破了第三版城市总体规划的控制指标。
本次规划在上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针对城市新的发展形势,对城市的区域经济地位、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城镇体系结构以及城市化格局等方面进行重点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编制本规划。
第2条 规划指导思想
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为目标。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战略思想,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构建邯郸和谐社会的能力。
2. 按照《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邯郸市在河北省城镇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充分发挥其区域中心城市作用。基于邯郸市域各城镇的现状条件和发展潜力,合理布局城镇。按照梯级推进思路,加快发展中心城区,积极培育中小城市,择优扶持重点镇,逐步完善城镇体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以文明生态村建设为依托,推
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 根据《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邯郸市发展的实际,统筹城乡发展,推进郊区城市化进程,实现城区与郊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河北省南厢地区以及市域地区、城区与郊区、旧区与新区、平原地区与山区的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好产业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协调好人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配置。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提高城市现代化、国际化水平。
4. 贯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的原则。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正确处理城市化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充分考虑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全面推进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的发展战略,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发展模式,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5. 重视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地位,保护和维系邯郸城市历史风貌特色,加强以“赵文化”为特色的旅游建设,处理好名城保护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等的关系。贯彻尊重城市历史和城市文化的原则。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形成融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为一体的城市风格和城市魅力。
第3条 规划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994年)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2005年)
2、相关规划和研究成果
《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2006.01
《邯郸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研究》2004.03
《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10
《马头生态工业城发展规划研究》2007.1
《邯郸市2003-2005建设规划》2003.06
《邯郸市交通规划》2002.12
《邯郸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1.06
《邯郸都市区规划(2007~2020)》2007.7
第4条 规划期限
2008—2020年,在该期限内,重点建设基础设施和治理环境污染,加强中心城区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增强城市宜居性,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实现区域联动发展。
第5条 规划范围
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邯郸市行政辖区,即市域范围,面积12071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范围
【为了给城市发展留有
弹性,形成良好的城市格局,规划至2020年市区的规划用地控制范围为规划绕城高速公路环内区域和峰峰矿区以及二者之间相连部分,面积1491平方公里,城市建设活动控制在划定的规划控制范围内。】
3、中心城区范围
中心城区东、西、北界线为环城高速,南以邯济铁路为界,并沿马头北行政边界延伸至邯郸县与磁县的行政边界,最后顺直到环城高速,总面积约560平方公里。
第二章 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 城市性质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冀晋鲁豫交界地区经济中心。
第7条 经济发展目标
邯郸市2000年至2007年的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长为16.9%。
邯郸市年GDP人均增长速度大致为:
2008年至2010年:14.5%左右;
2011年至2020年:12%左右。
2020年,规划期末GDP总量约为7100亿元,人均GDP将达到72000元。2020年邯郸市三次产业GDP比例大约为8:48:44。
第8条 经济发展战略
通过培育本地资本和企业,走“内生型道路”已成为邯郸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邯郸应当积极寻找自身的“比较优势”,走专业化发展道路,通过延伸产业链深度,实现“特色化”、“差别化”生产。同时,在走“内生型道路”的基础上,加强区域经济合作。邯郸应注重利用地缘形成的易于融合和衔接的条件,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合作,逐步提高参与区域和国际分工的能力,同时,建立与京津唐地区、东部发达地区的紧密联系,从而使邯郸经济发展从简单的“内部循环”逐步转化为更为开放式的“内部+外部”双循环模式。
围绕建设四省交界区域经济中心目标,实施两大走廊带动,推动三大区域并进,加快培育四大新兴产业,统筹协调,科学发展。着力提升邯郸的在区域中的城市竞争力、要素聚集力、辐射带动力,把邯郸建设成冀晋鲁豫交界地区的经济中心。
第9条 产业结构调整
在产业结构调整上,邯郸应以加速工业化为核心,以发展农业为基础,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推动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优化与调整产业结构是邯郸产业发展战略的重点。邯郸产业结构调整总的目标和方向是全面转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强企业和产业竞争力为目标,逐步推动三次产业的全方位升级和提高。
第一产业: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
逐步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这是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和产业化的关键所在。同时,要注意农副产品深度加工和研产销产业链的延伸。
第二产业:提升能级,延伸产业链
一方面对冶金、电力、煤炭、建材等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振兴陶瓷、纺织两大传统产业。另一方面,在未来十五年重点培育以专用汽车为重点的装备制造
、现代物流、煤化工和新材料四大新兴产业。
第三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
第三产业的发展重点是继续扩大总量规模,提升结构层次,增强服务功能,大力发展服务业(房地产、旅游业、商贸物流、金融保险、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等),特别是物流业、旅游业和现代金融业,建设一批全国性、区域性专业市场,完善市场体系,实现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变。
第10条 社会发展目标
邯郸市城市化发展水平:2010年达到45%,2020年达到58%。
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社会保障体系良性发展,科技教育水平、国民素质得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富裕,生态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市。
第11条 社会发展战略
通过采用先进技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加快户籍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配套改革,加快农村地区的城市化发展进程。
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特色风貌,继承和发挥城市优秀的文化传统,突出城市的历史个性。
以现代化城市的标准进行城市建设,把邯郸市建设成为一个能充分展示时代特征、充满个性的文化城市。其定位是:依托文化资源,凸现文化特色,发展科教产业,锻造科学精神,以浓郁的历史文化氛围,高品位的文化形象,构筑文化之城。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医疗保险、公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覆盖范围广、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民政事业发展,逐步建立起社会灾害补助体系、社会救济福利体系、优抚安置体系和社会事务管理体系,支持和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业。
从社会文明、经济富裕、环境优美、资源承载、生活便宜、公共安全六个方面,实现宜居城市的发展目标,全面构建和谐社会。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市域城乡空间发展策略
第12条 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1.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做到城市快速发展与农村大步跟上;
2.遵循“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配置城乡空间资源,发展紧凑型城市,集约使用土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3.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关系,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4.坚持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的全面发展,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让城乡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使城市繁荣昌盛,农民安居乐业;
5.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非均衡发展的原则,要
维护农民的利益,尊重农民的意愿,保护历史文化,突出地方特色,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保障公共安全。
第13条 市域土地利用方针和目标
(1)切实保护耕地
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明确保护耕地、完善和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2)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
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特别是控制其占用耕地,要坚决纠正城乡居民点“摊大饼”及工矿用地建设粗放的问题。
(3)开源与节流并举
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同时,要积极开发未利用土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逐步实现林果上山,渔塘下滩,改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合理利用每寸土地。
(4)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
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特别是保障经国家和省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是市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但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保护耕地的关系。
(5)挖掘潜力,集约利用
市域内近期尚有部分未利用土地可开发为耕地,但从长远看,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土地总面积有限,必须通过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才能减少建设占用耕地,保证耕地总量平衡。
(6)土地利用的三大效益统一
注重土地利用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注重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第14条 市域土地利用目标
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农业用地得到有效保护和综合整治,非农业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总量控制指标得到落实;土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土地资源利用与市域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
第二节 市域城镇体系空间规划
第15条 城镇体系空间发展策略
1.“突出中心”:增强邯郸区域经济中心、行政文化中心的基本功能,进一步开拓适应现代化大城市需要的商务服务、物流集散、会展旅游等功能,提高中心城区现代化水平。
2.“依托轴线”:沿铁路、主要公路扶持一批交通便利、发展条件好的城镇,形成较有利于带动广大城镇经济发展的城镇发展带。
3.“辐射全域”:在强大的中心城区的经济辐射影响下,充分发挥发展极核和县城在城镇体系规划中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依托轴线上的一批骨干城镇形成市域城乡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城镇空间格局。
第16条 城镇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1. 2010年城市化水平为45%,全市人口为900万人,城镇人口达到405万人左右。
2. 2020年城市化水平为58%,全市人口为980万人,城镇人口达到568万人左右。
第17条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1.“一个都市区”:构筑环城30公里半径的卫星城圈,形成中心城区为核心,卫星城为不同功能载
体的组团式都市区。规划结合行政区划调整,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区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力和吸引力。
2.“二条城镇发展主轴线”:为沿南北向京广铁路、京珠高速铁路和东西向青红高速公路、邯长邯济铁路及309国道沿线的城镇发展轴线。
3.“四个主要节点”:涉县、馆陶、大名、曲周。
第18条 市域城镇等级规模
突出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发展卫星城,加快建设小城镇,形成“大城市—中小城市—镇”的城镇等级结构。
至2020年,规划城镇等级规模如下:
1.“大城市”:指邯郸中心城区,总人口规模达到200万。
2.“中小城市”:包括峰峰、武安市、马头、涉县、磁县、成安县、永年县、馆陶县、大名县、曲周县,城镇总人口规模233万左右;以及魏县、广平、肥乡县、临漳县、鸡泽、邱县,城镇总人口规模60万左右。其中武安市为中等城市。
3.“镇”:分为重点镇和一般镇。重点镇33个,其中规模在5-8万人的7个,总人口规模为45万左右;2-5万人的26个,总人口规模为68万左右。其余一般镇87个,规模在0.5-1.5万人,总人口规模为65万左右。
第19条 市域城镇职能
等级序列 功能和产业职能 城镇名称
大城市 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新型基础产业基地,区域经贸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邯郸中心城区
中小城市 以为冶金、煤炭、铁矿生产服务的卫星城 武安市
以陶瓷、建材为主导的工业城区,市域西部工矿区中心 峰峰
以能源、轻纺工业为主的工业城区 马头
以轻纺、机械加工和旅游为主的卫星城 磁县
以机械、物流为主的卫星城 永年
以食品、服装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卫星城 临漳
以装备制造、纺织工业为主的卫星城 成安
以机械、农副产品深加工、物流为主的卫星城 肥乡
以冶金、能源、旅游等产业为主的县域中心城市 涉县
以食品和支农机械工业为主的县域中心城市 大名
以农副和轻工产品加工、商贸流通为主导的县域中心城市,市域交通重镇 馆陶
以化工、食品、机械为主的县域中心城市 曲周
以机械、服装为主的县域中心城市 广平
以机械、化工、食品为主的县域中心城市 魏县
以纺织、食品为主的县域中心城市 邱县
以食品、机械为主的县域中心城市 鸡泽
重点镇 能源、电力、材料加工工业城镇 户村、义井、大社、大峪、和村、界城、新坡、矿山、康二城、岳城
工商贸易型城镇 阳邑、南大堡、龙王庙、刘营、张村、张二庄
旅游型城镇 广府、磁山
综合性城镇 商城、柳园、金滩镇、观台、大北汪、小寨、回隆
一般镇 略
第三节 市域交通运输规划
第20条 综合交通规划目标
邯
郸市基本形成“公铁联合、航空促进、高效便捷”的立体对外交通体系,成为晋、冀、鲁、豫接壤地区的公铁复合型交通枢纽,并成为河北省重要的陆路口岸城市之一。
第21条 规划公路等级
【邯郸市公路系统分为高速公路、主要公路、次要公路三个等级。
高速公路:青兰高速、京深高速、大广高速、邯大高速、邢锋高速、邯郸绕城高速公路。
主要公路:309国道、邯武公路、邯临公路、106国道、107国道、邯大公路、邯峰快速路、邯峰公路、魏峰公路、邢都公路。
次要公路:包括县道和联络县间的道路。】
第22条 市域公路网规划
邯郸市市域规划形成“一枢、二环、六横、七纵”的市域公路网络。
一枢:以中心城区为中心,形成冀晋鲁豫地区的公路客货运交通枢纽。
二环:绕城高速公路环和都市区环:
高速公路环:通过建设青兰高速公路的南半环,与青兰高速共同形成完整的邯郸市绕城高速公路环。
都市区环:联络峰峰—武安—永年—广府—肥乡—成安—临漳—磁县的公路环,提高东西两片公路网的节点连通度。
六横:青兰高速公路、邯大高速、309国道、邯武-邯临、邯大、魏峰公路构成的东西向主要公路。
七纵:京珠高速公路、大广高速公路、邢峰高速、107国道、106国道、邢都公路、曲魏公路构成的南北向主要公路。
第23条 铁路运输
1.高速铁路
京郑高速客运专线在京珠高速公路以东控制走向,在人民路以北,设置铁路客运站。
2.国家铁路
新增邯黄铁路(邯郸至黄骅港),承担货运功能,线路从邯郸南站出线,在曲魏公路与309国道交叉前形成会让站;原邯济铁路、邯长铁路增加客运功能,以原线改建为主;保留邯郸站、峰峰(临水)站的客运功能,以满足东西邯长、邯济铁路客车接入;提升峰峰(临水)站作为东西向铁路客运区间站。
3.地方铁路
规划远期利用邯-峰铁路股道,开通区内轨道交通线路。
4.铁路专用线
除保留邯钢、电厂、北货场线以及峰峰、彭城等运量大的货运专线外,其他线路实施迁移,同时配套规划货运道路。
第24条 航空运输
邯郸机场已按4D标准改造建设,邯郸市将形成陆空立体交通系统;除服务于本市,可承担郑州、石家庄两航空港的备降功能;
第四节 市域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25条 给水
1、城镇生活用水指标。
表 邯郸市城镇规划用水指标表(升/人.日)
年份 中心城区 峰峰矿区 马头镇区 县级市及县城
平均日 最高日 平均日 最高日 平均日 最高日 平均日 最高日
2010 居民生活 135 162 110 140 95 125 80-110 100-135
综合生活 200 245 160 200 140 170 110-145 130-175
2020 居民生活 140 170 130 170 110 14
0 90-125 110-155
综合生活 210 260 190 230 160 200 115-160 140-200
2、规划各水厂规划建设规模详见邯郸市城镇给排水设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3、水源规划:规划原则为开源节流、优水优用、优化布局、统一调度,地下水优先供城镇生活用水,工业企业优先采用地表水,工业冷却水、景观、农业灌溉等优先使用处理后的污水。邯郸市可利用的地表水资源有邯郸市域本地水资源及跨区域外调水。
第26条 排水
1、污水量:生活污水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5%计算,工业废水量根据工业性质,参考现状排水比例按工业用水量50-80%计算。
2、污水处理设施:各城镇根据排水量至少建设1座污水处理厂,到2020年,邯郸市共规划处理厂22座,总设计能力157.3万m3/d。
表 邯郸市城镇给排水设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m3/日)
地区 现状水厂 新增(扩建)水厂 2020年水厂能力 现状污水厂 新增(扩建)污水厂 2020年污水厂能力
座数 供水能力 座
数 供水能力 座数 污水处理能力 座
数 污水处理能力
中心城区 2 47 1 30 77 2 20 4 45 65
武安城区 1 3.0 2 9.5 13.5 - - 2 9.5 9.5
永年城区 1 0.3 1 12 12 - - 1 7 7
肥乡城区 1 0.3 1 8.0 8.0 - - 1 6.0 6.0
成安城区 1 0.5 3 8.1 8.6 - - 2 6.7 6.7
临漳城区 1 0.3 1 8 8.3 - - 1 6 6
磁县城区 4 2 1 10 12 - - 1 8 8
峰峰矿区 3 8 扩建 11 11 1 1.5 1 6.6 8.1
马头镇区 - - 1 12 12 - - 2 8 8
涉县县城 2 4.5 3 5.0 9.5 - - 1 6.5 6.5
大名县城 1 2.0 扩建 5.0 7.0 - - 1 5.5 5.5
馆陶县城 1 1.5 2 5 6.5 - - 1 4.5 4.5
鸡泽县城 1 1.3 1 4.5 5.8 - - 1 4 4
曲周县城 1 1.5 1 4.5 6.0 - - 1 4 4
邱县县城 1 0.8 1 5.5 7.0 1 3 1 4.5 4.5
魏县县城 1 1.0 1 4.5 6.0 - - 1 4 4
合计 22 74 20 142.6 210.2 3 21.5 22 135.8 157.3
第27条 防洪
1、【防洪标准:邯郸市中心城区防洪标准近期100年一遇,远期200年一遇,峰峰矿区、马头镇区、武安市及各县城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建制镇按20一遇标准,各防洪排水河道主干渠防洪标准不低于20年一遇。东武仕水库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青塔、车谷、口上、四里岩水库防洪标准不低于100年一遇。】
2、防洪措施:对穿过城镇段河道裁弯取直,加深河床,加大河道断面,加固两岸堤防,确保洪峰下泄;对于西部山区的河道上游,植树种草,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并结合种植在山坡挖鱼鳞坑,山谷建谷坊坝,并在适当地点利用洼地建设水库拦蓄洪水,消减下游洪峰,受到山坡方向地面径流威胁的城镇,必须建设截洪沟引山洪泄入河中。平原地区:加大河道断面困难时,可采用新建分洪渠道将洪水绕过城镇的措施。
第28条 供电
1、供电量及最大供电负荷
邯郸电网2011、2015、2020年网供电量分别为:278.23亿千瓦时、336.67亿千瓦
时、440.90亿千瓦时;2006-2011期间及2012-2020年年均增长率分别为9.17%、5.41%。网供最大供电负荷分别为:4444兆瓦、5488兆瓦、7161兆瓦;2006-2011期间及2012-2020年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0.18%、5.44%。
2、电源建设规划
①发电厂:至2020年各发电厂总装机容量达到8612兆瓦。分别是龙山电厂2400兆瓦、马头电厂1600兆瓦、邯郸电厂680兆瓦、涉县电厂206兆瓦、邯峰电厂2640兆瓦、邯郸新区电厂600兆瓦等。
②变电站布局及供电网络
2020年网架结构:电源电网建设适度超前,保障电力供应。2020年邯郸电网将发展成以500千伏变电站为枢纽,以邯峰、龙山、马电、邯热等大型电厂为电源依托,220千伏网络进一步完善,在负荷较高的县可由多个220千伏变电站供电,110千伏变电站电源至少取自不同220千伏变电站。
第29条 邮政通讯
1、邮政规划
2010年前,结合邮政业务的发展需求,在高速北出口附近建物流集散、邮件集散枢纽一处;城市局所增设10处,新增农村局所30处,使乡镇局所普及率由目前的79.04%提高到93%。
2020年前,在邯郸机场附近建成航空转运邮件集散枢纽中心;形成空运、铁运、汽运立体交叉的邮运网络。邮政局所将达到288处,邮政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2、通讯规划
①网通:模块局点建设应以现有网络为基础,根据市场需求,优先发展有规模效益,有战略意义和有竞争优势的区域。根据发展需求,增加交换局点、传输管道、光缆以及向移动通信领域的延伸和发展建设。
近期新增交换机40万门,达到200万门; 模块局点由目前的1300个增至1600个。覆盖半径0.8KM左右,县城城区覆盖半径1.0KM左右,乡镇模块局平均覆盖半径2.0KM左右,单局容量平均1200门左右。
②联通:2010年前,在邯郸城区需建设扩容基站50个,新增光缆200KM;各县(市)区需建设移动基站200个,新增光缆2200KM。
2020年前,在邯郸城区需建设移动基站100个,新增光缆300KM;各县(市)区需建设移动基站300个,新增光缆3000KM。
第30条 垃圾处理
1.规划目标
规划到2020年邯郸市垃圾产生量185万吨,垃圾清运量达到100%,垃圾处理量达到100%。其中,中心城区垃圾产生量75万吨,垃圾清运量达到100%,垃圾处理量达到100%;14个县(市)垃圾产生量110万吨,垃圾清运量达到100%,垃圾处理量达到100%。
2.垃圾处理场建设和布局
规划新建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5座,建设总规模日处理城市垃圾3270吨。其中,在成安县境内,建设邯郸市东部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规模日处理城市垃圾500吨,重点解决邯郸市东部中心城区和成安县城内的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其它14个县(市、区)分别建设一座城市垃圾无害化
处理场,建设规模日处理城市垃圾100-400吨不等,以填埋为主,同时考虑建设制肥、制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设施。
第五节 市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小节 原则与目标
第31条 原则
1、区域可持续发展原则:生态建设的核心是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续利用,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将减少城市发展对生态系统造成的压力。
2、适应生态承载力原则:充分考虑城市发展的能力以及所能拥有的资源,根据区域承载能力来“量入为出”,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均衡协调发展。
3、生态保育、恢复与建设并重原则:坚持生态保育、生态恢复和生态建设并重的原则,逐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实现城乡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第32条 目标
以生态经济和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促进经济从资源消耗型向生态友好型转变,促进城市及区域生态环境向绿化、净化、美化、活化的可持续生态系统演变,将邯郸建设成为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园林城市。
2010年以前是生态园林城市的起步阶段。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基本稳定,主要指标达到国家控制标准。
2010-2020年是生态园林城市的成型阶段。促进经济从资源消耗型向生态友好型转变,城市和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和全面控制,城市及区域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生态文化、生态旅游等得到全面推广,力争把邯郸建设成为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的现代生态园林城市。远景2030年力争成为生态城市。
第二小节 空间管制
第33条 空间管制目标
综合生态适宜性、工程地质、资源保护等方面因素,将邯郸全市土地及空间资源明确划定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原则上禁止任何与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行为。限制建设区多数是自然条件较好的生态重点保护地或敏感区,将根据资源环境条件进一步划分控制等级,科学合理地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城市建设用地选择应尽可能避让。适宜建设区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必须明确划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根据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科学合理的确定开发模式和开发强度。
第34条 空间管制分区
1、禁止建设区包括河湖湿地、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保护区、地质灾害极易发区和高易发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文物古迹保护范围、基本农田保护区、大型市政通道控制带、中心城绿线控制范围、河流、道路和农田林网以及城市楔
型绿地控制范围、坡度大于35度的山体等。
2、控制建设区包括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下水源防护区、蓄滞洪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地质环境不适宜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非核心区、山前生态保护区、文物建设控制地带、绿化隔离地区、机场噪声控制区、坡度在25-35度之间的山体等。
3、适宜建设区指禁止建设区、控制建设区以外的地区,包括城镇建设区及独立工矿等其他适宜建设的区域。其中城镇建设区包括大城市、中小城市、镇等各级城镇的规划建设用地。
第三小节 生态环境保护
第35条 市域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地形地貌、活动强度等划分出两个生态区,即山区和平原地区,并确定各功能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内容。
1、山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治理水土流失,保护景观资源,推广生态旅游,防止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废水和固体废物污染,对采矿破坏过的区域进行生态恢复,妥善处理尾矿和矿渣。
2、平原地区:加强植树造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鼓励进行生态建设和农业生产活动,推广生态旅游,减少工农业对环境的污染,发展节水型产业,减少地下水的开采,控制蓄滞洪区的人口增长。
第36条 饮用水地表水水源
【1、地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为非建设区和非旅游区,停止一切农业生产活动,退耕还林,严格禁止与水源保护无关的任何建设活动。一级保护区的水质不得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中Ⅱ类水体标准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生活饮用水源卫生标准。
2、地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直接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现有排污企业应自行处理,达到国家废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二级保护区的水质不得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中Ⅲ类水体标准。
3、总量控制区内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废水排放标准,当排污量超过水质标准时,必须消减排污量。】
第37条 饮用水地下水水源
【1、地下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严禁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有害废弃物。
2、地下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对水体有严重污染的项目,已建成的污染企业要限期治理、转产或搬迁。
3、地下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农田灌溉水及人工回灌水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面水Ⅲ类环境质量标准。】
第38条 河湖水系
制定合理的、符合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河湖水系的水网布局,保护和恢复重点历史河湖水系和水工建筑物,为建设生态城市创造条件。
1、在城镇建设中严禁占用现状
和规划河湖用地。对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拓展河道绿化带,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开发,并满足城镇居民的休闲、娱乐需求。
2、加强市域内湿地的保护与建设,规划湿地主要分布在洺河、滏阳河、卫河等市域主干水系,形成大小结合、块状与带状结合、山区和平原结合的湿地系统。
第39条 蓄滞洪区
【加强市域范围内永年洼蓄滞洪区、黄粱梦蓄滞洪区、大名泛区的保护与建设。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蓄、滞洪区面积;严禁向蓄、滞洪区内倾倒工业废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禁止向蓄、滞洪区内排泄含油、含毒等其他有害污水;严禁在蓄、滞洪区围堤安全保护范围内取土挖沙和掘堤。】
第40条 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是城市人居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响堂山风景区、崇州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处理好风景名胜资源的公共使用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在风景名胜区内,严禁建设与风景名胜无关或污染环境、破坏环境、妨碍游览的项目。在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内,严格禁止破坏环境的各种工程建设。非核心区内的旅游项目及设施建设,应当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在环境容量允许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建设,防止对旅游资源的破坏与影响。】
第41条 自然保护区
【进一步加强青崖寨自然保护区、洺河源森林公园、永年洼湿地保护区的保护工作,全面保护珍稀物种及环境。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内,除必须的保护设施外,不得增建其他任何工程设施。禁止在划定的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渔、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内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有冲突的参观旅游项目。】
第42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加强耕地保护,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对已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
1、除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外,建设用地一律不准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确需占用的,按有关法律规定报请有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开恳不少于所占面积和质量标准的耕地。
2、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整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严禁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改变其用途,严禁随意挖沙取土、挖田养鱼、乱建住宅、开办乡镇企业、撂荒土地等对耕地的破坏和改变用途的行为。
3、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基本农田,可以根据城市总体布局,作适当的布局调整,但基本农田的总量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要求。】
第43条 矿产资源保护区
【为保持矿产资源的后备力量,发挥邯郸矿产资源大市的优势,应切实保护好市域“三带
、二片、一区、一线”的矿产资源。“三带”指峰峰、武安、涉县灰岩为主的石灰岩矿产带。“二片”指峰峰、武安煤炭资源。“一区”指武安铁矿区。“一线”指京广铁路西侧永年、邯郸县、磁县一线高岭土、膨润土、钙质珊瑚礁、石膏等非金属矿藏地。市域内一切矿产资源均受到法律保护,在矿产资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用地不准作为城镇建设用地。】
第44条 大型市政通道控制带
【1、在现状京珠高速公路东侧除要预留高速公路扩建用地外,还应预留150米宽的京郑高速客运专线用地。预留50米宽的长(治)济(南)铁路修建复线的用地。
2、按规划线路走向,控制好青(岛)兰(州)高速公路、大(连)广(州)高速公路、环城高速以及市域范围内其它干线公路修建的用地。
3、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沿岸两侧各控制100米宽的绿化带。
4、中心城区西南部的中型机场,飞行区按4D标准控制。预留航空导航设施用地,按机场净空要求控制城市各类建筑物的高度。
5、控制好邯峰电厂二期工程、洺州坑口热电厂、清漳加美热电厂、磁县热电厂、临漳石热电厂等电厂的新建、扩建用地。
6、结合国家西气东输工程,控制天然气东输工程管道用地。】
第四小节 绿化系统
【第45条 绿化建设目标
1、至2010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46%,森林覆盖率达32%;城市绿地率达到34%-38%,绿化覆盖率达到36%-40%;人均绿地面积30-35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12平方米。
2、至2020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50%,森林覆盖率达35%;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42%,绿化覆盖率达到45%;人均绿地面积35-40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15平方米,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生态环境指标。】
第46条 市域绿地结构
市域绿地系统由山区、平原地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构成,以山区普遍绿化为基础,以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绿化为重点,以组团隔离绿地和楔型绿地为骨架,以河流、道路和农林田网为脉络,建设功能完备的绿色生态隔离屏障,实现生态绿地布局上的均衡、合理。
第47条 山区绿化建设
加强山地绿化建设与治理防护。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加快宜林荒山、疏林地和未成林地的绿化建设。继续对山体进行封山育林,充分发挥森林涵养水源、净化水质、减少水土流失的功能。保护好涉县偏城天然林和市域西部现有山林及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及特殊生境。严禁可能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山体景观的所有开采活动和开发建设。
第48条 平原地区绿化建设
1、重点建设城镇建设用地之间的绿化隔离地区,绿化隔离地区是控制中心城区向外蔓延的生态屏障。隔离绿地建设可采取
环型绿带围绕、楔型绿地深入、组团绿地限制等形式。
2、维护城市生态绿地系统与格局的连续性,为动植物迁移和传播提供有效的通道,保护生物多样性。
3、在中心城区外围,自然条件和用地允许情况下,规划建设功能明确、规模适度、生态作用明显的郊野公园及生态旅游区。
第五小节 环境污染防治
第49条 目标
【到2010年,城市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全市生态环境状况继续好转。到2020年,空气质量指标在全年绝大部分时间内满足国家标准,主要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地表水水体水质和环境噪声等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第50条 大气污染防治
【合理开发利用大气环境容量资源,注意选择建设无大气污染物排放或排放量比较少的生产项目。积极推行清洁能源使用,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不断扩大中心城区烟尘控制区面积,逐步分批实施各城区烟尘控制区达标创建工作。
2010年,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高,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国家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明显下降,大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90天。2020年,全市空气环境质量均达到良好水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国家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一级标准的天数达到75%以上。】
第51条 水污染防治
【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彻底清理水源地沿岸200-500米内范围各类污染源。分期建设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作,开发节水新技术,推广一水多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强化农村地区的水污染防治,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
第52条 噪声、辐射及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噪声、辐射、热岛效应等污染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治理。不断扩大噪声达标区范围,严格控制居住、文教、机关区域的噪声污染,加强达标区噪声源监督管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的重点是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第六小节 资源保护和利用
第53条 原则
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对邯郸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保障城市各项职能的充分发挥。
第54条 用地结构优化
1、调整优化中心城区的土地资源配置,合理确定城市不同地区的开发强度,提高土地、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
2、结合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和“组团型”模式调整城市土地使用布局,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
3、通过制定和完善
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推行单位土地面积的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投入产出率等指标控制制度,提高产业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
4、结合城市空间结构的调整,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区、峰峰矿区和马头镇区等重点建设地区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控制武安市、磁县、临漳县、成安县、肥乡县、永年县等城市远景发展卫星城需要预留的重要土地资源。
第55条 土地资源保护
【严格保护涉及公共利益和具有特殊功能的重要土地资源,如耕地、林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用地。通过对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建设时序的控制,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及盲目圈占土地。根据城市总体布局,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第56条 土地流转和征地制度改革
积极推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和征地制度改革,充分尊重农村集体和农民的财产权,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为城市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第57条 完善土地市场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推行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方式,建立统一、公开和透明的土地市场。
第58条 水资源规划目标
城市建设量水而行,按照水资源的实际供应能力,合理安排城市建设规模与时序,加强对重点发展区域的水资源配置。建设先进的节水型社会。统筹考虑水资源保护、节水、雨洪利用、再生水利用、开发新水源各项措施,合理利用多种水资源。
第59条 水资源保护
【重视水库、河流等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防止利用水库进行网箱养鱼,污染水体。生活饮用水水源应按照已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相应的保护规定加强保护。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废污水排放,并加强城镇水污染综合治理。水库上游要继续营造水源涵养林,加强水土保持,改善入库水质,加大水土流失治理与监督力度。
加强峰峰羊角铺地下水源保护。煤化工企业布局应避开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对煤化工项目应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做好污水治理等措施,防止污水污染地下水源。】
第60条 节约用水
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用水效益低、耗水高的工业发展。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挖掘工业节水潜力,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调整种植结构,发展节水型农业,基本普及喷灌、滴灌等先进的灌溉技术。加强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
第61条 雨洪利用
在城市开发建设中,鼓励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雨水就地截留量。严格保证绿地面积,并采取有利于雨水截留的竖向设计,保留或设置有调蓄能力的水面、湿地
。采取措施减少不透水材料的地面铺装。公共绿地、小区绿地内以及公共供水系统难以提供消防用水的地段,应设置一定容量的雨水调蓄设施。
第62条 再生水利用
加大推广再生水利用力度,不断提高污水资源化利用程度。逐步使中水成为城市绿化、河湖生态、道路浇洒、生活杂用、洗车、工业冷却等主要水源,积极稳妥地利用再生水替换部分农业灌溉水源。建立再生水利用法规、政策、管理体系,促进和规范再生水利用。
第63条 能源规划原则与目标
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生产、生活节能与降耗并重,强化节能措施,创建多元化的能源供应体系,完善电力、燃气、供热工程规划,确保能源供应安全。
第64条 能源利用策略
1、大力引进电力、天然气等能源。
2、市域范围内,继续推进清洁能源替煤工程。
3、因地制宜地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第65条 节约能源
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和交通节能力度,推广节能措施,加强节能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限制重耗能工业发展。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从总体上降低交通能耗。进一步提高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制定并实施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节能标准。
第六节 都市区发展规划
第一小节 都市区构成
第66条 都市区范围界定
以中心城区为中心,环30公里半径为范围,主要包括邯郸中心城区、峰峰矿区、马头镇区、武安市及永年、肥乡、成安、临漳、磁县和广府镇在内的重点城镇,总面积为2852平方公里(按都市区所辖县域的完整乡镇边界计算)。
第二小节 都市区空间结构与职能分工
第67条 都市区空间结构
都市区的区域空间组织为“中心城区+外围圈层”的结构。
都市区的城镇空间结构为“1+9”,即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各卫星城沿郊区一级公路环呈圈层镶嵌状布局。
“1”:中心城区。
“9”:指九个卫星城,培育武安、峰峰、马头、磁县、临漳、成安、肥乡、广府、永年等9个卫星城。
第68条 都市区城镇职能定位
1、中心城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晋冀鲁豫交界地区经济中心”。
2、武安市区:以建设中等城市为目标,以冶金、煤炭、矿业及其加工业为主的生产服务型卫星城。
3、峰峰矿区:以煤化工、能源、建材为主导的工业城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区。
4、马头镇区:以能源、轻纺工业为主的镇区。
5、磁县城区:以煤炭、冶金、服装、旅游为主的卫星城。
6、临漳城区:以特色农产品加工和生物化工为主的卫星城。
7、成安城区:以装备制造、纺织及食品加工为主的卫星城。
8、
肥乡城区:以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和为中心城区生活配套服务为主的卫星城。
9、永年城区:以机械加工、物流和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为主的卫星城。
10、广府城区:以水城、古城、太极城为特色的旅游休闲型卫星城。
第69条 都市区城镇人口规模
1、总人口规模预测
2020年都市区总人口规模:600万人。
2020年都市区内城镇总人口:427万人。
2、中心城区、卫星城、建制镇人口规模
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2020年为200万人。
⑵卫星城人口规模
武安市区人口规模:2020年为30万人。
峰峰矿区规模:2020年33万人。
马头镇区规模:2020年20万人。
磁县城区规模:2020年达到23万人。
临漳城区规模:2020年达到16万人。
成安城区规模:2020年达到19万人。
肥乡城区规模:2020年达到14万人。
永年城区规模:2020年达到25万人。
广府城区规模:2020年达到5万人。
⑶各建制镇总人口规模:42万人。
第70条 都市区城镇用地规模
1、中心城区用地规模约197平方公里。
2、武安市区用地规模约33平方公里;
峰峰矿区用地规模约33平方公里;
马头镇区用地规模约25平方公里;
磁县城区用地规模约23平方公里;
临漳城区用地规模约16平方公里;
成安城区用地规模约21平方公里;
肥乡城区用地规模约15.4平方公里;
永年城区用地规模约27.5平方公里;
广府城区用地用地规模约5.5平方公里。
3、各建制镇人均用地指标按照国家有关建制镇规划建设标准,则2020年总用地规模为46.2平方公里。
4、2020年都市区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约为443平方公里。
第71条 都市区空间功能分区
根据都市区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经济发展需求,结合发展现状,确定四类空间功能分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
1、优化开发区域:优化开发地区主要是经济和人口高度密集、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开始减弱,需要进行调控的区域,主要方向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2、重点开发区域:指资源环境承载力较高,经济与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现在的开发密度还不高,发展潜力巨大、基础设施和创业环境有待改善的区域。
3、限制开发区域:指生态脆弱、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差的区域。
4、禁止开发区域:指生态服务功能较强的区域,主要包括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第三小节 都市区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第72条 都市区产业布局总体目标
形成各具特色、功能互补、联系便捷、城乡互动的以新兴技术产业和优势产业为主体,具有良好文化氛围的新型都市区产业功能空间,打造分
工合理、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各具特色的优势产品和优势企业,建设具有区域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产业发展带,实现产业空间与城镇空间相互契合的联动效应,以达到协同集成、综合互济的整体功效,从而构建和谐、现代化的都市区产业空间格局。
第73条 都市区产业布局结构
都市区产业空间布局为“两区两廊一中心”的结构。
1、“两区”指西部循环经济区和东部特色农业经济区
2、“两廊”指成峰工业走廊和邯武工业走廊
3、“一中心”就是中心城区经济区。
第四小节 都市区交通规划
第74条 都市区公路交通网络系统规划框架
规划形成“两横、两纵;三环、四轴、八射”的公路网络框架。
1、高速公路网络框架:“两横、两纵”。
“两横”:东西向青兰高速公路和规划中的邯大高速公路。
“两纵”:南北向的京珠高速公路和规划中的刑都高速公路;
2、干线公路框架:“三环、四轴、八射”。
“三环”指中心城区外环、绕城高速环、郊区一级公路环。
“四轴”指中华大街、人民路、成峰公路和规划的东部新区南北轴线。
“八射”:是指中心城区向外与周边卫星城镇辐射的八条放射状公路(除人民路、中华大街之外),分别为邯大公路、邯肥公路、邯临公路、新邯武公路、青兰高速西连接线、王城大街、107国道南线、北线。
第75条 都市区铁路交通网络系统规划
结合现状铁路,进行改造完善,规划形成“一环、两纵、两横”铁路网络格局。
“一环”:邯郸—马头—峰峰—磁山—武安—康二城—户村—邯郸的环线铁路。
“两纵”即京郑高速客运专线和京广铁路。其中,京郑高速客运专线在京珠高速公路以东控制走向,并在中心城区的人民路与联纺路之间设站。
“两横”指两条与出海港口连接的货运铁路线,即谋划中的邯黄铁路(邯郸-黄骅港)和长济铁路
第76条 都市区航空规划
1、在现状基础上增加邯郸机场的航线和班次,扩大机场的区域影响力。
2、依托都市区中心城区外环、绕城高速环、郊区一级公路环加强都市区内各城镇与机场的联系。
第77条 都市区轨道交通规划
规划两条市际轨道交通线路:一号线沿人民路东西连接中心城区“8”字型快速环路,向西与武安连接。二号线从高速铁路邯郸站向南,沿南环路向西、再向南连接邯郸南站、马头机场,到马头后再接通峰峰矿区。
第五小节 都市区重大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78条 供水系统规划
1、供水水源
都市区城市水源地分为:地表水与地下水两种,地表水有岳城水库、东武仕水库和正在建设的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地下水主要是峰峰羊角铺水源地。
2、
水厂建设
规划到2020年都市区新建自来水厂12座(包括扩建1座),新增处理能力139.6万m3/日。其中中心城区1座,处理能力27万m3/日;马头镇区1座,处理能力4.8万m3/日;峰峰矿区扩建1座,处理能力11万m3/日;永年县城1座,处理能力12万m3/日;武安城区2座,处理能力3.5万m3/日;磁县县城1座,处理能力10万m3/日;临漳县城1座,处理能力8万m3/日;成安县城3座,处理能力8.1万m3/日;肥乡县城1座,处理能力12万m3/日。
3、水源地保护
水厂取水口以及两岸一定陆域为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一定范围为城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各级保护区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
第79条 防洪系统规划
1、防洪标准
中心城区100~2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马头镇区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峰峰矿区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各县城组团按50年一遇的标准设防;
建制镇按20一遇标设防。
2、重大防洪措施
⑴在马头城北开挖一条分洪渠道,向东穿越京珠高速公路、高速客运专线、邯大公路后,与团结西干渠连通,经团结西干渠分流后,在广府城南部与滏阳河汇流。该分洪道主要解决邯郸城区南部发展用地的防洪问题。
⑵在磁县南部开挖一条分洪道,向东穿越京珠高速公路、高速客运铁路专业后,与团结西干渠连通。该分洪渠道主要解决中心城区南部和成峰工业走廊发展用地的防洪问题。
第80条 污水系统规划
1、污水排放体制
⑴中心城区和卫星城
现状直排式合流系统改造为截流式合流系统;现状分流制系统予以保留,分流不彻底的管网进一步加以完善;新开发地区全部采用分流制排水体制。
⑵集镇和建制镇
排水体制宜采用分流制,对条件不具备的小型乡镇也可选用河流制,但在进入污水排水管渠系统前应该采用化粪池、净化沼气或其它生活污水净化设施进行预处理。
2、污水处理原则
污水处理方式采用集中式和分散式两种方式,其中对于中心城区和各卫星城应该采用集中处理方式,处理深度应达到二级。其中对于排放量较大的工业废水由企业自行处理,鼓励污水性质相同的邻近企业共同建设污水处理厂。
对于条件不具备的小型乡镇可采用分散式处理方式,处理方式宜采用净化沼气池,双层沉淀池和化粪池处理。
3、污水处理厂规划
规划到2020年都市区新建污水处理厂16座(不包括大型生产企业自建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132.3万吨/日。其中中心城区5座,总处理能力75万吨/日;马头镇区1座,处理能力10万吨/日;峰峰矿区1座,处理能力11万吨/日;永年县城1座,处理能力7万吨/日;武安县城3座,处理能力9
.5万吨/日;磁县县城 座,处理能力 万吨/日;临漳县城1座,处理能力4万吨/日;成安县城2座,处理能力6.7万吨/日;肥乡县城1座,处理能力6万吨/日。
第81条 供电规划
1、电厂建设
对现有的发电厂进行技术改造,新建新的发电厂。至2020年,都市区各发电厂总装机容量达到5561兆瓦,其中马头电厂1600兆瓦,邯郸热电厂680兆瓦、峰峰电厂41兆瓦、邯峰电厂2640兆瓦、邯郸新区电厂2×600兆瓦。
2、变电站建设
根据符合预测与分布,邯郸西部电网220KV站布点应该围绕蔺河500千伏站安排;东部电网220千伏站点应该围绕辛安500千伏站布置;110千伏网络形成以220千伏站为中心的辐射型网络,使潮流分布更加合理,电网运行更加稳定、安全。
第82条 供气系统规划
1、气源规划
都市区重点以天然气及焦炉煤气为气源。天然气有南北两个气源,供气能力为每年3亿立方米,输气管道在磁县、峰峰、马头、中心城区、永年各设一个门站。根据气源供应量和发展需要,逐步将天然气引入各卫星城。
2、能源设施规划
⑴规划在磁县、峰峰、马头、肥乡、成安、临漳、中心城区、永年各建设一个天然气气门站。
⑵在武安城区的西北侧,规划建设一座3万m3的煤气储罐站。
⑶规划建设由各天然气门站至各组团城区的输气管道。
第83条 供热系统规划
1、中心城区除热电厂热源以外,建设马头热电联产机组,满足中心城区南部和成峰工业走廊供热;在城区东部,避开上风向,选址建设热电厂,满足城市东部新区及肥乡、成安的供热。
2、规划都市区各县城组团逐步实施集中供热,达不到要求的可以分户采暖为主,集中供热锅炉为辅。
3、各级集镇和建制镇采用分户采暖。
第四章 中心城区规划
第一节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规模
第84条 中心城区的空间结构
为防止城市的过度蔓延,本次规划将严格控制中心城区的空间形态,每片城区组团功能、形态相对独立,以永久性生态区进行分隔,形成“一城六组团”的空间结构形式。
“一城”即中心城区。
“六功能组团”,分别为:
⑴旧区综合组团:以居住、工业、商业功能为主。重在用地的梳理和功能调整。
⑵东部新区组团:以行政管理、现代服务、居住、都市工业为主。跨过现京珠高速公路向东发展新区,依托北侧的高新区,重在城市发展新空间的开创和新功能的建立。
⑶东北部开发区组团:以高新技术园区为主。通过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使高新区成为高效、生态、低耗的新型产业基地。
⑷南部高教物流组团:以科教研发和居住功能为主。以现状高校为基础,适当南延,重点发展高教园区;同时依托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