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K-GC08.006-2013-RoHS和REACH管理成品检验管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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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空调事业部企业标准

QMK-GC08.006-2013 RoHS和REACH产品成品检验管理

2013-09-06发布 2013-09-06实施

美的集团家用空调事业部

修订页

编制部门(品质管理部)→审核、会审(品质管理部)→会签(海外销售公司、海外研发中心、供应链管理部、外销工厂)→批准(品质管理部总监)

2流程清单外的文件审批流程由营运管理部和品质体系确定。

家用空调事业部企业标准

RoHS和REACH产品成品检验管理标准QMK-GC08.006-2013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在成品检验中更好的对欧盟RoHS指令(含东芝ODM产品,下同)和REACH法规要求的物料进行监控,加强检验员对RoHS指令和REACH法规的认识,特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出口欧盟和北美的成品机,以及内销的东芝ODM成品机的RoHS指令检验项目和验收标准等要求,以及REACH法规成品机的验收标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空调事业部生产的所有RoHS指令和REACH法规机型的成品抽检。

2范围

QMK-GC08.001 RoHS和REACH产品品质体系管理

QMK-GC08.003 RoHS和REACH产品不合格品控制

QMK-GC08.004 RoHS和REACH产品生产过程组织与控制

QMK-GC08.008 RoHS和REACH物料标识与追溯管理规范

3定义

3.1欧盟2003年制定出台了两条环保指令:WEEE和RoHS。

3.1.1WEEE《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要求:生产商(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在2005年8月13日以后,负责回收、处理进入欧盟市场的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并在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市场的电子电器产品上加贴回收标识。

3.1.2RoHS《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2002/95/EC)》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器产品限制使用含有铅、汞、镉、Cr(VI)、PBB及PBDE阻燃剂等六类有害物质。2011年颁布了2011/65/EU指令对指令进行了升级,规定了制造者的责任以及文件、声明、标识和授权等具体内容。

3.2RoHS指令

3.3欧盟的限制有害物质的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RoHS)-(Directive 2002/95/EC)限制6种有害物质使用。

3.3.1环境限制物质

铅(Pb)及其化合物、汞(Hg)及其化合物、镉(Cd)及其化合物、六价铬(Cr VI)、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

3.3.2优先评估物质

对六溴环十二烷(HBCDD)、邻苯二甲酸2(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苯基丁基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等4种物质以及纳米材料在2014年7月22日前进行评估是否纳入控制物质清单中。

3.3.3在均质材料中,铅、汞、Cr(VI)、PBB、PBDE的最大允许浓度值是0.1%(即<1000ppm);镉的最大允许浓度值是0.01%(<100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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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均匀材料是指在单个材料中不能被机械拆分的单元。

3.3.5定义的思路:如果产品中所有均质材料都符合RoHS指令,那么该产品本身就符合RoHS指令。

3.4REACH法规

3.4.1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法规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3.4.2SVHC:高度关注物,目前144种。整机SVHC浓度不超过0.1%时无需向客户和ECHA通报。4管理内容

4.1美的RoHS指标:

4.1.1美的RoHS限制物质控制标准见企业标准《QML-J11.006产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技术标准》。

a)重金属

1)Pb:600 PPM;

2)Hg:600 PPM;

3)Cd:75PPM;

4)Cr(VI):600 PPM。

b)有机溴化合物

1)PBDE:600 PPM;

2)PBB:600 PPM。

4.1.2包装指令

a)包装件必须符合包装指令。

b)物料:包括所有安装后丢弃的物料,产品包装纸盒,产品箱,用于搬运部件包装上的产品(把手,

木框,箔以及托架,导轨,袋,缓冲材料,固定器具,绳索,硬纸箱,涂料,墨水,胶带,捆绑带,标签,胶垫,海棉,塑料膜等)。

c)不包括生产时中转的包装,但包括以散件形式出口的原厂包装材料。

d)判定指标

铅,汞,镉,六价铬4种重金属含量之和:100 PPM以下

4.2美的REACH法规

美的REACH法规SVHC含量要求小于0.1%,重点控制物料见企业标准《QMG-J11.015 REACH法规要求技术标准》。

4.3成品检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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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意事项

在RoHS机型上所有的除黄铜螺钉之外的螺钉、螺母、垫片是绝对不能出现黄色的。REACH物料从外观上无法区分,只能靠标识进行区分。

QMK-J11.015-2013标准的附录二中重点监控物料属于整改过的物料,需注意是否有REACH标识,REACH-A标识中的A是否符合当时的法规进度。

QMK-GC08.008标准中的表1中的物料本身符合RoHS,可以没有RoHS标识。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使质检专员在成品检验工作中有所依据,严格进行成品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品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成品检验以及出货检查等。 第3条成品检验工作目标如下。 1.明确成品检验作业的各项内容与要求,使繁杂的检验工作不易产生疏漏。 2.规范成品检验的作业流程,保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3.确保成品质量检验的客观公正。 4.提高质检专员和生产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2章成品检验规划 第4条质检专员在实施检验之前,应将需要检验的项目列出,防止在检验过程中漏检。 第5条质检主管应在实施检验之前明确规定成品检验的质量标准,作为检验时的判断依据。如质量标准无法用文字进行说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第6条质检主管应在进行成品检验前,对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感官检查的方式检验作出选择。如果本公司不具备对某些项目的检验能力,而必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则应在成品检验前进行申请说明。 第7条制订抽样计划的相关规定如下。 1.质检专员应根据所检验产品的特性,在成品检验前确定采用何种抽样计划表,以保证抽样的均匀有效。 2.抽取样本时,必须在群体批中无偏倚地随机抽取,可采用随

机取样的方法,但是,若群体批各成品无法编号时,则取样时必须从群体所有部位平均抽取样本。 第8条列明检验结果处理办法。 在成品检验之前,质量管理部应明确成品经过检验后的处置办法。处置办法应依成品质量管理作业办法有关要点进行制定。 第9条其他事项规划如下。 1.若检验时必须按特定的检验顺序来检验,则必须将检验顺序列明。 2.必要时可将制品的蓝图或者略图附于检验标准中。 3.质检专员应详细记录检验情况,在成品检验规划中应明确记录的事项和保存时间等。 第3章成品检验规范 第10条质量管理部质检主管组织专人进行检验规范的制定工作。 第11条成品检验具体规范如下。 1.制定方式 (1)对每一类产品应制定一份成品检验规定供最终检验或者出货检验使用,将检验的项目、内容和方法予以明确,有差异部分也应予以明确,并标示出检验依据文件。 (2)最终检验允收水准一般应严于或者等于出货检验允收水准,而出货检验允收水准一般等同于客户允收水准。 2.制定依据 成品检验的制定依据包括国际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或者协会标准、产品设计要求、质量历史档案、客户质量要求和其他质量、技术文件或规范。 第12条免检处理规范如下。 1.质量管理部经过多次检验确定某类物品的质量可由生产部提

施工场所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工具配备与管理制度

编号:SM-ZD-71662 施工场所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工具配备与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施工场所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工 具配备与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提高安全检查与检验的水平和效率结合公司项目的情况制度本制度。 一、仪器工具的配置 1、根据公司项目的实际情况填写《仪器、工具购置申请单》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本公司现在应配备如下仪器及工具①经纬仪②水平仪③扭力矩扳手④游标卡尺⑤塞尺、⑥5米卷尺。 2、用途①经纬仪用于测量垂直运输机械的垂直度以及外脚手架的垂直度。②水平仪用于测量机械基础的水平度。 ③扭力矩扳手用于测量外架、模板支撑扣件螺栓及机械金属连接之间的螺栓紧固强度。④游标卡尺用于测量外架、模板支撑用的钢管直径和管壁厚度及机械金属的厚度。⑤塞尺用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200522205905)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成品检验控制程序

成品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加强成品质量管理,规范成品出货检验流程,保证出货品的产品品质 2 范围 适用于入库前完成品、外发加工成品检验 3 原则 程序流畅,责任明确,全面细致,真实准确 4 作业控制 4.1 成品检验的内容 4.1.1 包装检验:核查包装内产品、防护措施、包装材料、储运标识等 4.1.2 入库检验:核对待检品,做好检验准备、允收批处理货拒收处理 4.1.3 出货检验:安排出货检验,核对出库单内容、数量等 4.2 检验前作业 4.2.1 生产部门开立“入库单”送交仓库品管 4.2.2 检验前需核对设备器具是否仍在有效校准/检定周期内 4.3 检验作业 4.3.1 检验人员必须接受过专业上岗训练 4.3.2 检验须依照成品检验标准执行 4.3.3 检验结果须填入成品检验报告 4.3.4 检验结果未获得当班班长确认,产品不得流入下一工序 4.4 检验后处理 4.4.1 成品检验合格的入库作业 4.4.1.1 验收合格后,由品管员填《成品检验报告》 4.4.1.2 在“入库单”上确认合格,办理入库作业 4.4.2 成品验退作业 4.4.2.1 验退时,仓库主管依据成品检验报告上的判定将验退原因记载于“入库单”上。检验不合格品,按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2.2 送验部门在收到退货通知后两天内,取回处置,并填写“异常处理单” 4.4.2.3 退货批须保持批的完整性,不得混批后送检 4.4.3 成品报废作业 4.4.3.1 进判定为报废品、无使用价值时,由相关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 4.4.3.2 主管审核同意后,转仓储办理出售或丢弃 4.4.3.3 仓储部寻找合适供应商出售报废或予以丢弃 4.5 来料包装检验 4.5.1 所有来料的外包装应完好无缺,没有受潮、受挤压变形 4.5.2 所有来料的外包装应注明有供应商名称及P/N。对照A VL检查供货商是否在A VL记录中,P/N是否正确,若有不同之处或无法判断供应商及有关内容,则将缺陷记录于MR单4.5.3 若外包装有损坏或受潮,应检查受损部位的物料有无发生破损、变形、受潮等现象。一旦发现问题,报告有关工程师处理 4.6 外观要求 外观要求及缺陷的判定,如下表所示

成品检验工作流程

1. 目的 规范成品出货检验流程,防止不合格出货,及时发现、纠正产品质量隐患,保证产品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加工、制造的各类产品的成品出货前的检验。 3. QA检验流程/职责和工作要求

出貨檢驗管理程序二 3.7 入庫作業:FQC依OQC判定OK的產品辦理入庫作業,倉庫收到FQC提供的【移交(入庫)單】按照【倉儲 管理程序】辦理之。 3.8 轉倉作業:OQC依生管開立之【轉倉通知單】對待轉倉之產品進行一一核對,經核對無誤后 在【轉倉通知單】上簽名確認並返還倉儲進行下一步作業。 3.9 出貨安排:業務依據客戶需求發出【出貨通知單】知會相關部門,進行出貨安排。 3.10 倉庫作業: 3.10.1 倉庫收到業務的【出貨通知單】時,進SOR系統打出【出貨單】給成倉人員進行備貨。 3.10.2 成倉人員依據業務提供的【出貨通知單】及【出貨單】執行【成品出貨管理規範】作業。 3.11 出貨OQA判定: 3.11.1 OQA出貨前抽檢是依業務提供【出貨通知單】及倉庫提供的【出貨單】進行相關檢驗作 業。另,生管需轉倉部分亦需經品保OQA人員確認簽核后方可進行轉倉作業。 3.11.2 出貨前主要是針對產品的外箱的標示及尾數箱部分做檢驗確認。 3.11.3 依【出貨通知單】上所列之內容對產品外箱標簽之品名規格、料號、客戶等一一核對, 檢查尾數箱是否用藍色膠帶封口,在抽檢過的外箱上作蓋章或簽名確認(相同料號產品出貨未達10箱則 全檢外標示)。 3.11.4 尾數及備品:50pcs以下的成品部分在出貨時,OQA須全檢包裝和產品品質,並將檢查過 的尾數箱用藍色膠帶封口。 3.11.5 判定: a.檢驗合格:出貨前檢驗合格,OQA則會簽【出貨單】可予以出貨。客人 需要出貨之【___檢驗報告】,則由OQA填寫的【___檢驗報告】,並與【出貨單】一起交給成品出貨人員, 隨貨送到客戶端。 b.檢驗不合格:抽檢不合格依【不合格品管理程序】進行相關 作業。 3.12 報表歸檔:【___檢驗報告】經上級簽核后,由品保OQA進行整理歸檔。 3.13 OQA例行檢驗項目:HSF抽測:OQA採取隨機抽樣送測方法每半個月按類型(Wire Harness、 Cable & PCB、Molding Cable等)挑選有代表性的產品各1pcs送於總廠HSF測試專員,分別對該產品的全部組成零部件做測試並告知測試專員,此款產品的客戶料號報告裏的內容包含測試產品料號、測試值、測試時間、測試人等以便日后追溯,測試報告再傳回玖興品保歸檔。 3.14 針對判定特採處理方法詳見【特採管理規範】。 4 參考文件:【___出貨檢驗規範】【出貨檢驗規範】【成品出貨管理規範】【倉儲管理程序】【工程圖面】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特採管理規範】 5 表單:【___檢驗報告】【出貨檢驗日報表】【出貨通知單】【移交(入庫)單】【出貨單】【出貨抽樣計 劃表】【轉倉通知單】 6 流程圖:

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一、公司内部质量检验程序: 自检、互检、专检 二、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1、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且不足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凡行为/现象属于2条规定,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罚款; 3、停职参加培训班进行教育; 4、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5、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3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6、对出现一般质量事故者,给予通报批评奖、罚责任人。 四、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范畴: 1、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2、发现图纸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3、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5、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6、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7、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6、奖励的类别: 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授予质量标兵、记大功。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奖品或奖金。 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7、质量奖惩的实施 7.1质管处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一般事故或奖励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严重事故或重大奖励,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批准后执行。 7.2 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7.3 质量罚款由财务部设专帐登记,做为质量奖励基金的补充。 7.4 对受到行政处分/书面表扬的员工,由人事部记入个人档案,并在公司公开场合公布。 检验具体流程 一、进货检验 1、对生产购进物资,由负责保管人员进行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通知检验员检验。 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过程成品和出厂质量检验管理方案

温州市九特阀门有限公司 产品制程质量控制方案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必须要加强和完善制程的质量控制,加强质量监管力度。使处于生产线的不同阶段半成品都符合工艺标准和技术要求,防止不合格半成品流入下道工序,稳定产品质量。现制定以下 一、目的 明确制程检验作业程序,对产品进行首检、巡回检验以及完工检验,以确保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 二、范围 适用于生产线各加工工序首检、巡回检验以及完工检验的过程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品管部负责产品制程中首检、巡回检验以及完工检验及参与不良品的审核与执行和质量记录保存。 2生产部及各生产车间。 ①生产部各级管理人员应随时检查、稽核生产作业的质量状况,对异常及时进行排除或协助相关部排除。 ②负责制程点检验区域的生产秩序,以及不良品的改善与纠正措施的执行。 ③维护、保养设备与工装,确保其正常运作。 3.技术门 ①制定合理的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的控制、工艺技术更改的控制及参与不良品的审核。 ②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文件,完善图纸管理制度。 ③不定期对作业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④协同质检部处理质量异常问题。 4.采购部 ①保证供方交货准时性,提高采购产品合格率。 ②配合质量管理部进行各类采购产品的质量监督、质量改进及改进结果的验收,以及质量索赔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③合格供应商协作配套能力调查评价的组织与实施。

四、工作程序 1制程自主检验 制程中每一位操作者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即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报告质检人员和车间主任,共同分析原因及处理对策。 车间主任或主管均有督促所属员工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验所属员工各制程质量,一旦发现有不良或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处理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疏忽的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水准,降低异常重复发生。 2首件检验 操作者要严格按《首件检验制度》执行,对所生产的首件零件实施自主检查,认为符合要求后,送检验员检验。这对于加工中心、数控机床、线切割等设备靠编程和刀具来保证加工质量的,以及冲床等靠模具保证质量的批量产品,尤为重要。因此,每天、每班生产的第一件,或当机床、模具、刀具等因素变化后的第一件均应实行首件检验。首件应由操作者自检后加以标识,然后检验员按照产品生产工序、工艺规程,对首件样品进行全面检查、测量,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正常生产。首检应保留必要的记录,如填写《首件检验单》。 3巡回检验 制程检验员每天在不同时段对各生产岗位进行巡回检验,依据产品生产工艺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判定,将检验结果记录在《零部件检验记录单》上,若发现质量异常现象,立即责令操作者停止生产,采取纠正措施直至异常现象排除后,方可正常生产。若检验员无法判定,应及时填写《质量异常反馈单》,呈上级品管部门审核,或会同生产、技术、采购部门协商解决。对产生的不合格品要进行评审,当评审为返工时,通知生产部门进行返工;当评审为降级回用时,可直接入库;当评审为报废时,要填写《废品通知单》,通知生产部门办理入废品库,并在废品上作好明显标识及时隔离保存。 4完工检验 ⑴在制的半成品完工后,经全检或抽样检验合格,检验员要在《加工路线单》上签字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不良品经返工后需重新检验,合格签字后入库。 ⑵制程中的发现的不良品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若出现批量不良品则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5.装配线上不良品处理 在装配过程中发现不良品(已从半成品库领出)时,要求退回仓库申请换料,首先装配车间对现场不良品进行管制,然后填写《装配线内不良品处理单》转品管IQC 判定,IQC检验时必须将判定结果在换料单上注明,需说明是来料不良、作业不良或其他方面原因,同时品

产品检验状态控制规定

产品检验状态控制规定 1.目的 为确保公司生产的产品只有通过检验,并且只有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流通到下到工序,同时防止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淆及确保不使用不合格品,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外购件、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检验状态的标识。 3.职责 3.1质检部:是产品检验状态的归口管理部门,检验员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和记录,以及标识的检查。 3.2生产车间:实施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的配合部门,各相关人员负责相关的状态标识的维护,发现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情况应及时通知检验员,检验员对其重新检验后作新的标识。 3.3库房:是对库存品的检验标识进行保护的部门,并负责对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进行标识。 4.工作流程 4.1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分类 a) 未检验待态。 b) 已经检验合格状态。 c) 已经检验不合格状态。 4.2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形式 可用标记、印章、标签、标牌、履历卡、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划分存放地点或其他方法表示。 4.3来料检验和试验状态 4.3.1库房管理员将入厂的待检产品放在“待检区”,入厂检验员据检验结果对流量进行标识,在不影响产品使用的前提下,在合格品的明显部位贴上绿色的合格品标签,不合格品贴上红色的不合格品标签,库房管理员将贴有不同的标签产品转运到相应的区域。 4.3.2对因区域面积不足或搬运不便的产品,可临时规划出隔离区,应明示为“待检区”;当入厂检查员对其检验完毕且粘贴有检验状态的标签时,库房管理员应将“待检区”的标识改为相应标识。 4.4过程检验与试验状态 4.4.1检验前:生产车间将待检品放到指定的待检区或带检品挂待检标识。 4.4.2检验后:过程检验员根据检验结果对半成品进行标识;

绝缘安全工具管理规定

编号:SY-AQ-0321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绝缘安全工具管理规定 Regulations on management of insulation safety tools

绝缘安全工具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本规定包含绝缘安全工具的类型、管理职责、存放、报废和购置、检验、使用及注意事项。 1、类型 我公司高压电压等级为10KV,故绝缘安全工具等级大于10KV。基本绝缘安全工具是指能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接触或可能接触带电体的工具,如验电器、绝缘杆、接地线等。 1.1验电器是检验高压电气设备、线路是否带有运行电压的装置。 1.2绝缘杆是用于短时间对带电设备进行倒闸操作的绝缘工具。 1.3接地线是用于防止设备、线路突然来电,消除感应电压,放尽剩余电荷的临时接地装置。 1.4辅助绝缘安全工具是指绝缘强度不是承受设备或线路的工作电压,只是用于加强基本绝缘安全工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

触电压、跨步电压、泄露电流电弧对操作人员的伤害,不能用辅助绝缘安全工具直接接触高压设备带电部分。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2、管理职责 2.1电力车间负责建立,做到帐、物相符,试验报告齐全。 2.2使用单位负责绝缘工具保管与日常检查。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停止使用。个人安全工具自行保管。 2.3使用单位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具。 3、存放 3.1绝缘杆应架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且不得贴墙放置。 3.2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盒或绝缘安全工具存放柜内,置于通风干燥处。 3.3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具应存放在封闭的柜内或悬挂,上面不得

检验管理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弥勒轨枕厂检验管理制度 编制人: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 分发日期:2014年6月25日 2014年6月25日发布2014年6月25日实施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编制依据 (3) 3、总则 (3) 4、工序检验制度 (5) 4.1检验原则 (5) 4.2模具工序检验 (6) 4.3钢筋桁架检验 (8) 4.4混凝土工序工程 (8) 4.5中间工序检查 (9) 4.6混凝土养护和轨枕脱模 (10) 4.7三级质量检验制度 (11) 5、成品检验制度 (11) 5.1质量要求 (11) 5.2检验方法 (14) 5.3标志与制造技术证明书 (20) 5.4成品枕存放 (20) 5.5运输和装卸 (20) 5.6质保期 (22) 附表:轨枕成品外形尺寸检查记录表 (23)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轨枕制造工程中的工序检验、成品检验涉及的检验项目、检验指标、检验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云桂铁路SK-2型双块式轨枕制造过程中的检验。(以下简称轨枕)。 工序检验及成品检验归口管理部门为轨枕厂安质部。 2、编制依据 《客运专线铁路双块式无砟轨道双块式混凝土混凝土轨枕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客运专线扣件系统暂行技术条件》铁科技函 《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5]101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10]241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 3、总则 3.1产品质量检验是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树立“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质量就是效益”的质量意识,正确处理好质量和数量的关系。 3.2厂长是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为质量负责人,安质部质量检验的职能部门,独立行使质量检验、监督职能。质检工程师、质检员与兼职质检员对轨枕厂的产品的形成过程进行监督检验。 3.3检验试验人员 检验试验人员明细如表3-1: 表3-1弥勒轨枕厂检验试验人员明细

计量器具的分类与管理办法

计量器具的分类与管理办法 3.1.1 A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3.1.1.1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督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 3.1.1.2 公司用于量值传递的最高标准及其配套的计量器具。 3.1.1.3 用于生产过程控制中关键参数检测的计量器具。 3.1.1.4 用于精密测试中精度较高,使用频繁、量值易改变、使用环境恶劣、寿命较短的计量器具。 3.1.1.5 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3.1.2 B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3.1.2.1 用于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测中有计量数据要求,非关键参数检测的计量器具。 3.1.2.2 用于公司内部能源物料方面经济核算的计量器具。 2.1.2.3 专用计量器具,限定使用范围的计量器具以及用于辅助生产的计量器具。 3.1.3 C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3.1.3.1 对计量数据无严格要求的指示或自制专用的计量器具。 3.1.3.2 在同一部位或生产工艺上测量同一参数有2个或2个以上的仪表。 3.1.3.3 准确度要求较低、性能稳定、可靠性高、使用不频繁、计量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耗和简易的计量器具(如玻璃器皿、量杯、量筒、容量瓶等)。 3.1.3.4 与设备配套不能拆卸的指示仪表、盘装表等计量器具。 3.1.3.5 一般工具类计量器具(主要指个人使用保管的计量器具)。 3.1.3.6 生活方面的户用计量器具。 3.1.3.7 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明令一次性使用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计量器具。 3.1.4 计量器具分类规定 (一)A级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二)B级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三)C级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检验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COP-05 版/次 A / 0 文件类别程序文件生效日期 20160901 页数 5 编制质量体系小组审核黎利媚批准于欣龙 1.0目的 通过对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检验,保证本企业的产品质量。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原料、包装材料的进料检验,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检验,成品的检验、返工 产品的检验管理、半成品灌(包)装、成品的检验,以及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 管理和监控。 3.0职责 3.1 质管部:负责所有来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检验及其库存成品重检; 半成品灌(包)装过程巡检; 质量不合格品、市场退货、返工产品的重新检验; 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检测。 3.2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上述需检品的报检及质量不合格品的跟踪处理。 3.3 技术研发部:负责制订“原料检验标准”、“包装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生产用水检验标准》《半成品检验标准》、《半成品灌、包装检验标准》 3.4 采购、仓储:负责原料、包材来料异常的处理。 3.5 生产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半成品、成品的异常处理,技术研发部确定处理方案,品管部负责跟踪验证。 4.0内容 4.1 原料检验标准及检验要求 4.1.1原料标准依据: 建立原料的检验项目的依据主要是与生产商的出厂(COA)报告为依据,对微生物敏感的原料增加微生物卫生指标。 4.1.2 抽样管理要求:进厂原料按批(进厂件数)取样,设总件数为x,当x≤3时每件取样;

当3300时,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1随机取样,抽取取样量。参见《抽样检验管理规定》 4.1.3主要检测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由质检员抽样后分别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4.1.4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原材料到仓后,仓库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批号等进行核对,并检查来料COA 报告,检查运输车辆的卫生状况和包装的完整性后将其置放于“原材料待检区”,并以通知质管理部检验员检验。 2)质管部检验员接到《原材料请检通知单》后按照原材料检验及《抽样管理规定》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取样工具、器皿等。 3)质管部按品检抽样作业指导书到现场抽样,并依检验规范及原材料检验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在《原料规格书及检验报告》中,由质管部主管人员审核签字,然后通知仓库、生产、计划。 4)仓库接到通知,合格原材料放在合格品区,不合格原材料做出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由质量保证员检测人员对其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相应状态标识。 4. 2 包材标准及检验要求 4.2.1包材标准 外观检验QB/T164-93及QB/T1685-93标准检验,印刷文字按GB5296.3-1995标准检验。签样标准。 4.2.2抽样管理要求:包材检验一般采用GB2828单次抽样检验方式,外观采用一般检验II级水准及功能采用特殊检验S-2水准。 4.2.3包装材料的检验项目一般为材质、外观形状、印刷文字、净含量及与其他包装的配合。 4.2.4包装的检验判定:重缺陷不得有,轻陷不得超过10%,否则判定为不合格。由质检员出具检验报告。 4.2.5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包装材料到仓后,仓储部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等进行核对,并检查包装情况,都合格后将其放置在“包装材料待检区”,并填写部分《包装检验原始记录》,然后通知质管部来料检验员检验。 2)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员接到《原材料到货报检通知单》后,按照GB2828抽样方法及检验水平标准进行抽样,按照标准样板及签样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入《包装检测原始记录》。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生效日期2018-03-24 页次2/4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编制部门:质量管理部 编制: 审核: 会签部门:制造部、研发中心 会签:、 批准: 修订记录: No章节号修订摘要修订人修订日期 备注:如本修订记录页不够,可另加修订的记录页面。 1 目的

生效日期2018-03-24 页次2/4 对外购/外协物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保证只有检验合格、让步接收的产品才能被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外购物料、过程产品和成品的检验和试验。 3 权责 3.1 研发中心负责编制零件图样、产品图样、零部件采购/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 3.2 质量管理部负责来料检验、过程巡检、成品抽检及外协/外购成品抽检及记录。 3.3 技术工艺课负责编制生产过程/工序检验指导书,并指导生产线实施检验。 3.4 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自检、互检、全检及记录。 4 定义 4.1 产品检验:使用工具、仪器或其它分析方法检查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符合特定的技术标准、规格的工作过程。 5 程序 5.1 来料检验 5.1.1 来料检验策划 5.1.1.1 来料检根据各类物料的质量特性、供应商的质量水平拟定《来料检验全检清单》,报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5.1.1.2 来料检根据物料对最终产品影响的程度,拟定《免检物料清单》,报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即可实施免检。(免检物料由仓管员对其名称、规格进行验证) 5.1.1.3 对于本公司暂不具备检验条件的物料,来料检应及时提出验证检验申请,经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由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出厂检验报告,来料检对其实施验证。 5.1.2 来料检验实施 5.1.2.1 外购物料送货到厂,仓管员依据《采购订单》核对物料编码、品名、规格、数量,核对无误后分批次报来料检组织实施检验。 5.1.2.2 来料检按照零部件采购/检验标准、零件图纸、抽样检验标准对外购物料执行检验、判定。检验合格,出具《来料检验报告》,由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应对其进行标识、隔离,具体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1.2.3 对贮存时间超出有效期的物料,由仓库向来料检提出复检,具体按《仓库管理标

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 1982年9月29日 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的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随时告诉我们。 附: 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 一、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批转国家标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报告》中的有关要求,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促进生产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已颁布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产品的生产、销售、检验、使用单位。 三、 根据需要,劳动人事部和国家标准局共同委托有关科研等单位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站。各省、市、自治区劳动局和标准局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和需要,共同组织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并报劳动人事部和国家标准局备案。 劳动人事部会同国家标准局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数量和分布状况,负责协调和规划监督检验中心站和监督检验站的业务分工和各自承担的检验范围。 四、 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站的职责是: 1. 向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颁发《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证》。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已规定颁发新产品鉴定合格证书的产品,可不再颁发《产品合格证》; 2. 对领取《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证》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产品低于国家标准时,视其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警告或通报,必要时可吊销其《产品合格证书》; 3. 制订并公布检验实施细则和检验费收费办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4. 及时提出产品质量检验结果; 5. 监督检验中心站,负责对监督检验站的技术指导和制定统一的检验操作方法。五、

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QS/ZG 电梯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版本号:A0ZG-QG01-2017 发放部门:质管部 持有部门:总经办、工程部、技术部、生产部、质管部、设备安全部、管理者代表 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7年06月15日发布2017年07月01日实施 电梯有限公司批准 评审会签记录

电梯有限公司类别:三层管理标准 第三层次文件版本:第A0版 文件主题:计量器具管理规定编号:ZG-QG01-2017编制部门:质管部页码:第2页共5页 版本记录 1.目的 制订《计量器具管理规定》,规范管理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检验和试验装置检验、检测器具的控制和管理。 3.管理职责 3.1质管部全面负责检验和试验装置的检验和检测器具的监督控制。

3.1.1审批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的申购,并报总经理批准; 3.1.2负责仪器量具的委外鉴定; 3.1.3制订仪器量具周期检定计划,并委外周期检定; 3.1.4确定仪器量具的降级和报废; 3.1.5建立仪器量具管理台帐。 3.2采购部负责计量器具的采购工作。 3.3车间、工程部和检验员负责办理仪器量具的申购手续,并配合质管部对仪器量具的周期检定。 3.4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负责在用计量器具的保管和正确使用。 4.仪器量具的控制管理 4.1仪器量具的申购 4.1.1车间、工程部和检验人员等,因生产或工作需要,需配置或添置的仪器量具,应办理申购手续,并填写《设备材料零星采购申请表》,写明申购理由、名称、规格和数量,报质管部审批,并经总经理 批准。 4.1.2申购单经质管部办妥审批手续后,交采购部负责采购。采购入库前采购员应及时向质管部报验,质管部验收并入库。 4.2仪器量具的鉴定 4.2.1质管部根据报验单,负责委托国家法定计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成品检验制度

成品检验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本公司所生产食品成品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及判定规则; 本规程适合于本公司所生产食品(细白砂糖、粗白砂糖、单晶冰糖、生粉、水磨米粉、杂粮粉、玉米粉、小麦淀粉、马铃薯淀粉、木薯淀粉、红薯淀粉)成品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的引用而构成本规程的条文。在本规程编写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但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故在使用本规程的过程中应定时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17 白砂糖 QB/T 1173 单晶体冰糖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Q/JDCSP 0001 S 水磨米粉 GB/T 10463 玉米粉 GB/T 8883 食用小麦淀粉 GB/T 8884 马铃薯淀粉 GB/T 29343 木薯淀粉 3.检验规程 第 1 页共 4 页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由质检员参照以下规定和化验室管理办法执行,型式检验由质检员送地方相关部门的检验或分析中心进行。 3.1.出厂检验 白砂糖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粒度、蔗糖分、还原糖份、电导灰分、干燥失重、色值、混浊度、不溶于水杂质。 单晶冰糖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干燥失重、蔗糖分、还原糖分、电导灰分、色值。 食用玉米淀粉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脂肪(干基)、酸度(干基)、水分、灰分(干基)、蛋白质(干基、)斑点、细度、白度。 食用木薯淀粉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灰分、斑点、细度、粘度、白度、PH。 马铃薯淀粉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灰分(干基)、蛋白质(干基)、斑点、细度、白度、粘度、电导率、PH值。 食用小麦淀粉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酸度(干基)、灰分(干基)、蛋白质(干基)、脂肪(干基)、粘度、斑点、细度、白度。 水磨米粉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细度、灰分、净含量、标签。 玉米粉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粗细度、灰分(干基)、粗脂肪含量(干基)、脂肪酸值(干基)、含沙量、磁性金属物。 3.2.型式检验 按相应的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 第 2 页共 4 页

38成品检验管理程序

1 目的 验证成品是否满足规定要求,以保证产品出厂质量。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的检验。 3 术语 无 4 职责 4.1 事业部质量部门负责成品检验、成品发货前检验(最终审核)及全尺寸检验。 4.2 事业部质量部门负责成品有关的性能和型式试验的抽样送检。 4.3计量测试中心负责成品有关的性能试验和型式试验。 5 控制程序 5.1 成品检验依据成品检验指导书。对试制、小批试产等尚未进入批量生产的产品,依据控制计划、产品图纸等技术文件检验。 5.2 成品检验指导书的编制,以产品图样、产品标准、技术文件、顾客的特殊要求等为依据,由事业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编制,相关人员会签后,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实施。 5.3 成品检验的接受准则为:凡属于计数值的抽样方案,其接受标准为(0,1)方案;如有其它状况(如外观封样等)的接受准则,必须以文件形式规定,并需征得顾客的同意;外观封样接受标准则参照外观封样程序。 5.4 成品检验 5.4.1 产品完工后,由工段长安排送“待检区”或挂“待检”标牌,开具“成品送检单”(QJ/08-05/01)交成品检验员检验。 5.4.2 成品检验员按“成品检验指导书”要求对成品进行检验,在“产品检查成绩书”(QJ/08-05/02)中做好记录。 5.4.3 成品检验员在检查实物质量的同时,应对附件、合格证、外包装箱标识及包装质量进行检查。 5.4.4 对需送计量测试中心检测的项目,成品检验员应填写“委托试验书”(QJ/07-07/03),经主管领导审核后送检。 5.4.5只有当所有的检验数据和试验结果全部符合“检验指导书”等文件规定的要求时,成品检验员方可在“产品检查成绩书”(QJ/08-05/02)中下合格结论。 5.4.6 对判定为不合格(品、批)的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ZSH/QCP/08-06)控制。 5.5 发货前检验(最终审核) 5.5.1 销售部门应在发货前1-5天书面通知事业部发货产品的型号、数量、顾客名称、发货时间等。 5.5.2 事业部成品检验员应根据发货计划和“发货前检验指导书”进行发货前检验。 5.5.3 “发货前检验指导书”由事业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编制,经相关人员会签后,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 5.5.4 检验的项目至少应包括: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模板).doc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模板)1 1. 目的: 为确保执行成品最终检验与测试活动,提供给客户良好的产品品质,并对产品及制程的改善提供迅速的信息回馈,作为持续改善品质的依据,特制订本程序。 2. 范围: 2.1适用于包装前成品的检验与测试及品质保证作业。 2.2产品入库前及出货前的包装检查和确认工作。 2.3为顺应客户要求及交期的需要,产品出货检验活动可在包装阶段藉由质量部检验员对成品包 装后的检查来实现,不再做入库动作而直接出货。 3. 权责: 3.1质量部检验员:负责包装前成品的检验及测试和包装后及出货前的检验活动。 3.2生产中心:负责成品入库手续办理及成品不合格之重工、重检、挑选处理等。 3.3生产技术部:协助成品检验品质异常之纠正和改善作业。 3.4仓储部:负责成品库存管理和出货作业。 4. 定义:

产品检验与测试:指产品所有制造工序均已完成,在成品包装前所进行的抽验和测试活动。5. 作业流程: (因版面配置因素,转至第4页。) 6. 作业内容: 6.1成品制作及检验: 6.1.1半成品出库前经检验OK后,由制作车间领用加工成成品,在成品制作过程中需落实 自主检查和巡回检验,当检验过程发现质量异常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纠正与 预防措施程序》处理,具体作业参照《过程检验与测试程序》的规定。 6.1.2成品制作完成后,在成品包装前即由质量部检验员对成品进行抽验,并将检验结果记 录于《出厂检验报告》,具体检验方法依据《成品检验规范》和《抽样计划作业办法》。 6.1.3成品检验合格后则由包装车间进行成品灌装,并实施包装标示。 6.1.4成品检验不合格时,则根据不合格的因素进行适当的处理,如:杀菌或返工、重工处 理等。经由返工或重工处理的产品必须经质量部检验员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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