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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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商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规范了承运商的评价、选择及重新评价机制,以及服务规范和安全要求,努力构建和培养一支合格的承运商队伍,确保承运商运输管理符合各项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物流公司所有承运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FHB206g.06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HFHB206g.09事故管理规定
HFHB206g.36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HFHB206g.37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Q/HFH G049 主出入口警卫值班管理办法
3.术语及定义
3.1承运商
是指向物流公司提供所有运输服务的物流企业或个人。
4.组织与职责
4.1 设立承运商评价小组,负责对相关文件的修订审核以及对承运商的集中评价,确定合格承运商和供货等级。
组长:物流公司经理
副组长:物流公司副经理
组员:配送信息中心、财务后勤部、安全宣教部等相关主管
4.2 物流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承运商选择准入和考核结果的审批。
4.3 总经理和董事长负责合格新承运商加入的审批。
4.3 配送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承运商的选择、评价和建档工作。
4.4 财务后勤部、安全宣教部参与对承运商的日常考核和评价工作。
4.5 HSE部负责对承运商作业现场及车辆和人员违规行为进行现场稽核和纠正,并通报业务部门。
4.6市场部和仓储中心负责对承运商的运输装卸服务进行评价,并通报业务部门。
5.管理流程
承运商综合评价程序管理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承运商综合评价程序管理流程图
6.承运商综合评价程序内容和要求
6.1 新承运商综合评价程序
6.1.1 尽职调查和资质审查
(1)配送信息中心对于国内注册的新承运商,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变更信息、《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代理协议》、安全生产标准化资质认证、体系认证等)、产品资料、运价报价及其它信息,并填报“承运商基本情况调查表”与“新承运商开发调查表”,详细内容见附录D。
(2)配送信息中心对承运商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并整理归档。必要时到承运商经营场所进行第二方审核。资质评价合格的新承运商,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进入发货试用程序。
6.1.2 发货试用
(1)配送信息中心组织对新承运商进行发货试用,经试用合格的,由配送信息中心牵头、财务后勤部和安全宣教部参与对新承运商的发货保证能力进行评价和审核,主要是服务水平和质量风险控制能力方面,填制“承运商发货保证能力评价表”,提出纳入合格承运商后,形成“新承运商合格审批表”,并发起流程,报承运商评价小组审核,分管领导批准,总经
6.2合格承运商动态管理
6.2.1 当承运商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公司将直接取消其承运资格。
(1)承运商经营范围及业务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
(2)一年内承运商累计发货准时交付率低于90%;
(3)对公司发出的整改措施无力改进或不愿改进的;
(4)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中承运商资格取消的条款;
(5)对承运商第二方审核得分较低或发现严重不符合公司要求的;
(6)公司承运商评审及审核为不合格,且承运商整改不力的;
(7)提供资质材料弄虚作假的;
(8)要求承运商进行相关赔偿,但承运商未完全按时执行的;
(9)停止承运达一年以上的,并确认以后也不再发生承运关系的;
(10)向我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支付佣金或回扣的;
(11)在与公司产生和解决运输争议和分歧时,擅自扣押留置我公司托运货物的;(12)承运商具备承运条件,却拒绝托运的;
(13)其他原因。
6.2.2 承运商集中评价
(1)各相关部门加强承运商的日常考核,根据《承运商KPI考核评分管理标准》,详细内容见附录A;每季度对其进行考核打分,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承运商评价管理。
(2)每年底,由配送信息中心收集资料拟制承运商综合能力评价及等级意见,提交承运商评价小组进行审核。
(3)配送信息中心根据承运商评价小组审核意见,编制“年度合格承运商名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发布实施。
(4)配送信息中心负责根据公示结果,向合格承运商出具下一年度《承运商资格通知书》,
详细内容见附录B。
7.承运商服务规范
各承运商承运商员必须遵守物流公司的《客户服务标准规范》规定内容执行,详细内容见附录C。
8.承运商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
8.1 物流公司是承运商在厂区内装卸货时的安全第一责任部门,负责承运商工作期间的业务联系。
8.2 承运商委派的车辆到厂区内装卸货时,务必先到警卫室办理厂区通行证,再进入厂区内作业,作业期间务必遵守《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8.3 HSE部与物流公司对承运商在厂区内作业期间需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过程中若有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物流公司将立即告知承运商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反馈意见。
8.4 承运商在厂区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将按《HSE事故管理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8.5 承运商在厂区外部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运商负责处理,但应第一时间通知我公司配送信息中心相关人员,并将持续的处理进程报告给我公司。发生货损的,由我公司人员启动货损保险理赔程序。
9.检查与考核
9.1 承运商在厂区内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的,按《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相关奖惩条款规定执行。
9.2 其他相关考核全部纳入《承运商KPI考核评分管理标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