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20201219061602)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2)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本文旨在规范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学术和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奖学金种类及资助标准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个人特长,设立以下奖学金种类:-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特殊贡献奖学金2. 资助标准(1)一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5000元。
(2)二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3000元。
(3)三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2000元。
(4)特殊贡献奖学金:资助金额根据个人特殊贡献情况确定。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按照学生每学期的绩点来评定,绩点越高,评定等级越高。
(2)一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达到4.0。
(3)二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在3.5至3.9之间。
(4)三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在3.0至3.4之间。
2. 综合素质评定标准(1)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学术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2)根据学生在各项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上的表现,综合评定等级。
(3)特殊贡献奖学金评定标准根据学生在特殊贡献方面的表现,经过综合评定确定。
四、奖学金评定程序1. 学校公示(1)学校在每学期结束后,公示奖学金评定的学生名单,并发布评定标准和程序。
(2)学生可以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学校将进行核实并及时处理。
2. 学生申请(1)学校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开放奖学金申请通道。
(2)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3. 评定委员会评审(1)学校组建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标准,对学生的申请进行评审。
4. 奖学金发布(1)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发布于学校官方网站。
(2)获奖学生将收到书面通知,并领取相应奖学金。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2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是针对学生申请奖助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方式进行规定的文件。
具体的细则可能因学校或组织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奖助学金的种类:细则列举不同类型的奖助学金,例如学习成绩奖助学金、贫困生奖助学金、特长生奖助学金等。
2. 申请条件和资格:细则明确了申请者必须满足的条件和资格要求,包括学业成绩、家庭经济状况、个人特长等。
3. 申请材料:细则列出了申请者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例如申请表格、推荐信、成绩单、家庭收入证明等。
4. 评定标准:细则阐述了评定奖助学金的具体标准和权重,例如学业成绩的重要性、贫困生家庭收入的界定标准等。
5. 评审流程:细则描述了奖助学金评审的具体流程,包括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审方法等。
6. 奖助学金的额度和发放方式:细则规定了奖助学金的具体数额或范围,以及发放方式和时间。
7. 资助期限和续助规定:细则详细说明了奖助学金的资助期限和续助的相关规定,例如需要申请续助的条件和程序。
8. 违规处理与复核机制:细则提供了申请者或受奖学金资助学生对评定结果进行复核的渠道,以及对违反规定者的处理措施。
9. 其他条款:细则可能还包括其他相关的条款,如奖助学金的使用规定、申请者个人信息的保密要求等。
总之,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是对申请者和资助学生进行公正、透明评定的依据,确保奖助学金的公平发放和有效使用。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优秀学子,提供经济资助和奖励,推动学生的学业发展,特制定本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第二条本评定细则适用于本校广大学生的奖助学金申请与评定。
第三条本评定细则的评定原则为公正、公平、公开,遵循奖励先进、鼓励进步、激发潜力的原则。
第四条本评定细则按照不同的层次和类型分为综合奖助学金、学业奖励奖学金、学术研究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等多个类别。
每个类别的评定标准和申请流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条申请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并且必须如实填写每个材料的内容。
奖学金评定法则
奖学金评定成绩=智育成绩加权平均分×80%+德育表现分数(基准分60分)×5%+社会工作表现分数(基准分60分)5%+社会活动表现分数(基准分60分)×5%+寝室文化建设分数(基准分60分)×5%。
第十三条智育成绩加权平均分(一)智育成绩加权平均分以学习成绩为依据;(二)智育成绩加权平均分==∑(各科成绩得分*学分)/∑学分数。
第十四条德育表现分数(一)凡在奖学金评定的相应学年内获得表彰者按以下办法加分:1.被评为先进个人者:省级(含省级)以上加20分/次,市级加15分/次,校级加10分/次,院级加5分/次;2.受到通报表扬者:校级加10分/次,院级加5分/次;3.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或“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其成员:省级以上(含省级)加10分/次,校级以上加5分/次,院级加3分/次;4.同一事件受到不同级别表扬或表彰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5.以上诸项累计加分最高为40分。
(二)凡在奖学金评定的相应学年内出现以下情况者按以下方法扣分:1.旷课一节扣5分/次(请假手续不全以旷课论处),早退扣3分/次,迟到扣3分/次;2.无故缺席团组织生活、班会,院、校大会及其他集体活动者扣5分/次;3.值日干部未能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出现未记载班务日志或作假记载等情况,扣5分/次;4.谈恋爱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0分/次;5.将学生证借他人者,扣5分/次;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0分/次;6.穿拖鞋、背心到教室上课或参加开会者,扣5分/次;7.其他违反校纪校规情况,酌情扣分;8.以上诸项累计扣分最高为60分。
第十五条社会工作表现分数担任社会职务的学生按以下办法加分:1.辅导员助理,团委(团总支)副书记,秘书长,学生会正、副主席,秘书长,任期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者加15分;2.学生党支部委员,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部长,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任期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者加10分;3.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各班班委会成员、团支部委员,任期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者加5分;4.各宿舍寝室长任期满一学年且工作认真负责者,可酌情加2分;5.若以上工作任满一学期但未满一学年但工作认真负责且考核合格者所加相应的分数均减半;6.其他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根据具体情况可酌情加3分;7.在校社联、校学生会工作的,应到所在部门开具工作证明,包括:职务、工作时间和工作表现,情况属实的按上述方法给与相应加分;8.身兼数职者以最高分为准,不累计加分。
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精选10篇)
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大学奖学金是高校对优秀学生的一种褒奖和鼓励,同时对于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来说,也是一种荣誉和激励。
然而,在众多的优秀学生中,怎样评定大学奖学金需要一定的标准和依据。
本文将从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个人贡献等三个方面探讨大学奖学金评定的标准。
一、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作为大学奖学金评定的最重要的标准之一,是学生能力和品质的直接体现。
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考核学习成绩。
1. 学分绩点或学年绩点学分绩点是指每个学科学分乘以成绩所对应的绩点,最后求和得到的数值。
学年绩点是指本学年所有学科学分绩点总和再除以学分总数。
这个标准能够全面体现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习态度。
2. 期末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是直接反映学生学习效果的数值。
可以通过设定最低分数线和优秀成绩线来评估学生的考试成绩。
通常,最低分数线是及格线,优秀成绩线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设定。
3. 学科竞赛成绩学科竞赛成绩是学生学习成绩中的亮点,能够直接反映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能力。
学生参加过全国及省市级的学科竞赛,表现突出者可以获得额外加分。
二、综合素质除了学习成绩外,大学奖学金评定还需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社会责任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1. 思想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包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诚信、自律、社会责任等,身体素质主要是体育成绩和健康状况。
这两方面的评估需要结合学校的评价标准和具体的情况综合考虑。
2. 心理素质和语言交流能力在大学生活中,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心理素质评价可以通过学校的心理测评或辅导进行,语言交流能力评价可以通过口语课程的成绩或其他口语交流活动来反映。
3. 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责任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责任是学生社会交往中的重要素质。
学生需要具备团队合作和社会责任感,也需要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以及做出积极贡献。
这两方面可以通过院系、社团、学生会等组织的推荐来评价。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并根据评定结果赋予相应的奖学金。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一、学业成绩评定1.1 课程成绩评定:学校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进行评定,采用百分制或者五级制等评分方式。
1.2 学分绩点计算:学生的学分绩点是根据课程成绩和学分数计算得出的,不同等级的成绩对应不同的绩点,绩点计算公式为绩点 = 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1.3 学年绩点计算:学年绩点是根据学生一年内所修课程的学分绩点计算得出的,学年绩点计算公式为学年绩点= Σ(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 Σ课程学分。
二、科研成果评定2.1 科研项目参预:学生积极参预科研项目,包括教师指导的科研项目和学生自主发起的科研项目。
2.2 科研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科研项目的参预,积极投入科研工作,完成科研任务,并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
2.3 科研能力培养:学校通过科研项目的参预,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思维、实验技能、数据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三、社会实践评定3.1 社会实践活动参预:学生积极参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活动、社会调研、社会实习等。
3.2 社会实践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预,取得一定的社会实践成果,如调研报告、实习总结等。
3.3 社会责任担当: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预,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担当意识,使其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
四、综合素质评定4.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学术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4.2 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学校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等,综合考量学生的各项素质。
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一、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时间范围2019年9月10日-2020年7月10日。
评定时间范围内有5个月及以上时间在国外学习的同学,不可参评校内奖学金。
双培生如已在北京交通大学参评奖学金,不可重复参评本校奖学金。
二、申请奖学金基本条件申请各类奖学金必须在评定时间范围内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获得评奖年度内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全部学分(说明:通过2020年秋季学期补考而获得的成绩不计入);(二)未休学或者停学;(三)奖学金评定时间范围内未受到过校纪处分,无学院“学生诚信一票否决”记录;(四)新生报到和老生注册时通过绿色通道入学,但没有按照“绿色通道”申请表中承诺期限内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或其他方式缴清缓缴费用的同学,不能参评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及评定方法(一)思想品德奖学金1、评选条件(1)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并表现突出;(2)积极服务班级、学院和学校。
担任学生党支部委员、团学组织干部、社团组织干部、班级干部、宿舍长、学院小辅导员职务(只针对大二年级学生),并表现突出;(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集体活动,且相约晨光早读出勤表现优良;(4)宿舍学风和卫生表现良好。
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参评此项奖学金:(1)学生在公寓中表现欠佳,有违纪记录;(2)本学年内在学校、学院、公寓组织的宿舍卫生检查评比中有2次及以上成绩不合格,宿舍全体同学均不能申请该项奖学金;(3)2019年秋季学期或2020年春季学期早读出勤率(限大一、大二学生)或晚自习出勤率(限大一学生)低于75%;(4)本学年发生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行为。
2、评定办法(1)个人思想品德奖学金总得分=班导师加分+辅导员加分+其他项目加分(2)学生个人提交思想品德奖学金个人申请表(附件1)到班导师处,由班导师先行打分,再由班导师交到学院学工办。
(3)班导师加分计算办法:各班级根据班委履职情况及班级人数(班级人数低于20人的,班级总得分需乘以系数0.8),由学院给予一定班级总得分(见表2)。
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XX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长,建立有效的奖优助学机制,学校设立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第二条综合奖学金的等级、金额标准:(一)特等综合奖学金每学年每人奖金4000元;(二)一等综合奖学金每学年每人奖金2500元;(三)二等综合奖学金每学年每人奖金1500元;(四)三等综合奖学金每学年每人奖金1000元。
第三条特等综合奖学金获得者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评选学年内,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均在全班学生前10%名次内,品德评定达到优秀等级;(二)评选学年内,学习成绩平均绩点≥3.70;(三)评选学年内,体育与健康课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成绩75分及以上(免修体育课者除外);(四)非外语专业的本科一年级学生的英语课程学年平均成绩须达85分及以上(艺术类学生和体育特招生的英语课程学年平均成绩须达80分及以上);二、三年级学生CET-4达到425分及以上(艺术类学生和体育特招生的英语课程学年平均成绩须达80分及以上或者CET-4达到425分及以上);(五)英语专业的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测试;其他外语专业参照相应等级标准执行。
第四条一等综合奖学金获得者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评选学年内,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均在全班学生前15%名次内,品德评定合格及以上;(二)评选学年内,学习成绩平均绩点>3.50;(三)评选学年内,体育与健康课及《标准》成绩75分及以上(免修体育课者除外);(四)非外语专业的本科一年级学生的英语课程学年平均成绩须达80分及以上(艺术类学生和体育特招生的英语课程学年平均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二、三年级学生CET-4达到425分及以上(艺术类学生和体育特招生的英语课程学年平均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或者CET-4达到425分及以上);(五)英语专业的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测试;其他外语专业参照相应等级标准执行。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是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表现,提供经济资助和荣誉奖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设立以下奖学金种类:- 一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 二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良好、综合素质较好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 三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及格、综合素质一般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2. 奖学金评定标准- 学业成绩: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排名进行评定,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可申请一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30%的学生可申请二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可申请三等奖学金。
- 综合素质:综合素质评定包括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参与度、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
学生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评定。
3. 奖学金评定流程- 学生提交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综合素质评定材料等。
- 学院评审: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定学生是否符合奖学金评定标准。
- 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 奖学金发放:评定结果经校领导批准后,奖学金将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旨在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学术表现: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科研成果等。
- 学术活动参与度:学生参与学术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社会实践经历: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经历和成果。
- 志愿服务: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经历和成果。
- 体育文化艺术表现:学生在体育、文化艺术方面的表现和成果。
2. 综合测评方法综合测评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定,具体评定方法如下:- 学术表现:根据学生的科研成果和学术活动参与情况,进行定量评定。
大学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
大学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到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的学生。
第三条在同一学年内,参评校内综合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章奖学金种类及等级第四条校内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个人单项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可以重复参评。
第五条综合奖学金的评奖比例、等级及金额: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定发放一次,大二和大三的学生可以参评,获奖比例控制在参评学生总数的10%,共分三个等级:一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元,评奖人数占学生总数的1%;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200元,评奖人数占学生总数的2%;三等奖:每生每学年800元,评奖人数占学生总数的7%;第六条个人单项奖学金的评奖比例及奖励额度:个人单项奖学金评奖人数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
单项奖学金奖励额度=学生总数(人)×2%×200(元/人)第三章奖学金的评定条件第七条综合奖学金的评定条件1. 各书院根据学生个人综合测评考核成绩排序进行评定。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第八条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学习努力,遵守纪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参与评定单项奖学金:1.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在某方面,某领域做出重大贡献,或为学校、院系做出重大贡献、赢得荣誉的,可申请此项奖励。
2.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有突出贡献,品德高尚,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校级、市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可申请此项奖励。
3、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竞赛、体育艺术等比赛并获奖的,可申请此项奖励。
4、认真钻研,在国家(CN)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发明专利的,可申请此项奖励。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学年学生奖学金参评资格:1、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包括校、院通报批评)。
2024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范文(二篇)
2024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范文第四条各类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申请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国家,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二、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展现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三、学习勤奋刻苦,态度端正严谨;四、尊敬师长,与同学和睦相处,关心集体,具备高度的诚信品质;五、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六、已按期缴纳学杂费并完成注册的在册学生(注:各院系认定的特定比例内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不受此限制)。
在学年期间,凡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学生,将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二、学习态度不端正,违反学校考勤管理规定或严重损坏教学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等公共财物者;三、缺乏集体意识和诚信,无故不参与学校、学院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被学院或班级认定为不适宜参评奖学金者(各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细则);四、当学年所修课程初修学分之和未达到全学年应得学分总数规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者。
2024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范文(二)一、奖学金评选标准1. 申请人需保持无违纪行为记录。
2.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其当学年日常行为综合考评需在评选范围内位列前____%。
3.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需达到优异水平,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需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____%,且无任何不及格科目。
同时,申请人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需有特别突出的表现。
4.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未能进入前____%,但达到前____%的学生,若在其他方面表现极为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并需提交详尽的证明材料。
此处的“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具体涵盖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显著贡献,如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且在本校、本地区乃至全国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奖学金评定细则
奖学金评定细则一、学业成绩要求学业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之一。
申请者在本学年的课程成绩应达到所在专业的优秀标准,一般要求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或相应的绩点要求)。
对于特定课程或学科,如有特别突出的表现,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二、品德行为表现品德行为表现是奖学金评定的基础。
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公益,诚实守信,无违纪行为记录。
三、社会实践经历社会实践经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
申请者应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并取得一定的实践成果。
实践活动的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企事业单位实习、科研项目实践等。
四、学术科研能力学术科研能力是评价学生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依据。
申请者应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可以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或自主开展课题研究,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研究成果。
五、创新竞赛成果创新竞赛成果是反映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
申请者在各级各类创新竞赛中取得的成绩和荣誉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
这些竞赛包括但不限于学科竞赛、创业大赛、科技创新竞赛等。
六、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全面考量。
申请者应在文艺、体育、艺术等方面有一定的特长或表现,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展现良好的综合素质。
七、评定流程与标准奖学金评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初审:学院组织初审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候选人。
学校复审:学校组织复审小组,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复审,确定获奖名单。
公示与颁奖: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颁发奖学金证书和奖金。
八、评定纪律与监督评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评定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
评定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
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对于违反评定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标准
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标准
一、综合素质方面
1. 学术成绩优秀:绩点在3.5及以上,或者年级前10%。
2. 学术研究能力: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或学术竞赛,有优秀的科研成果,如获奖、发表论文等。
3. 学科竞赛获奖:参加学科竞赛并获奖,如科技竞赛、英语竞赛、数学建模等。
4. 学术荣誉:获得学院或学校的荣誉称号,如学业优秀奖、学术标兵等。
二、社会服务方面
1. 义工活动参与:参与校内外的社会公益活动,展现积极向上的社会责任感。
2. 社团或组织担任职务:在校团体中担任职务,并能够有效地管理和组织团队。
3. 社会实践成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并取得培训、推广成果等。
三、创新创业方面
1. 创新成果:具备在科技、艺术等领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有具体的创新成果。
2. 创业实践:创立自己的小型企业或参与创业项目,具备一定
的商业思维和创业经验。
四、综合评价
1. 品德评价:团结互助、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向上、乐于助人。
2. 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生活惯和健康的身心状态。
3. 文体活动:参加文学、艺术、体育等各类活动,有一定的表
演或竞赛成就。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评选标准可能因不同学校或奖学金类
别而有所调整。
学校会根据以上综合评价指标综合考量、权重分配,并按照评选程序进行评选。
请参赛者在每个指标上尽力发挥,展现
自己的特长和优势。
注:本文档为奖学金评选标准的基本要求,每所学校在实际评选过程中根据学校的整体情况、奖学金的种类、资金情况等综合考虑,会有具体的细节和规定。
请以学校官方公布的评选标准为准。
大学奖学金怎么评
大学奖学金怎么评大学奖学金是一种对优秀学生的认可和资助,它评定的标准通常包括学业成绩、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多方面因素。
下面将从不同角度讨论大学奖学金的评定标准。
首先,学业成绩是评定大学奖学金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学生的学业表现直接反映了他们的学习能力和努力程度。
一般来说,优秀的学生应该在学科相关的考试和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如高分通过各类考试(如期中期末考试、学科竞赛等),并且在课程作业和项目中表现出色。
此外,学生在特定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也应受到重视。
其次,学术研究是评定大学奖学金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大学奖学金通常对那些在学术研究方面有突出成就的学生给予特殊奖励。
这包括参与研究项目、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学术奖项等。
学生在大学期间主动参与科研活动,表现出对学术问题的深入思考和解决能力,可以为他们赢得奖学金提供有力的支持。
此外,学生的社会活动也是评定大学奖学金的一项考量因素。
学生在校内外积极参与社团、志愿者活动、学术讲座等社会实践项目,展示自己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也会为奖学金评定产生积极的影响。
这样的参与不仅展示了学生的个人素质和兴趣爱好,也培养了他们的综合能力和社交能力。
除了上述主要因素外,部分大学可能还会考虑其他因素来评定奖学金。
比如学生的家庭背景、个人特长、创新能力以及个人价值观等。
这些因素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展示学生的独特性和综合素质,进一步促进他们在学校校园里的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大学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包括学业成绩、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多个方面,力求综合考量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发展潜力。
每所大学的具体评定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但以上提到的因素一般都会被应用。
通过公正、透明的评定,大学奖学金不仅能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也能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学习经济保障,帮助他们更好地实现个人发展目标。
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一、奖项设置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对于本科生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学生予以奖励的一项荣誉称号,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等次。
二、评选范围1. 参评人员:在校成绩合格,无违纪记录,良好的诚信品质和社会公德心。
已获得国家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2. 参评年级:大学本科全日制正常学制在校学生。
三、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综合成绩需要达到优秀水平,学年综合评定成绩不低于85分。
2. 学业研究:在学科科研、竞赛中表现优异,具有一定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3. 社会实践:在校外各种实践活动中,能够有效地发挥专业技能水平,表现出优秀的素质和才干。
4. 综合素质:参与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和精神风貌。
四、评选程序1. 系(院)推荐。
各系(院)在学年结束后在学生档案袋内添加评选表,并根据细则评选出该系(院)评选推荐名单,同时提交相应材料。
2. 综合评定。
各系(院)推荐名单经过学校综合评定小组初步筛选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对公示结果反映情况进行审核。
3. 最终评定。
经过公示材料的最终审查、专家咨询、学校领导审批后,确定最终优秀学生名单,并根据学生获得荣誉的等次级别,进行颁发奖学金。
五、奖学金金额特等奖:每人获得3000元奖学金。
一等奖:每人获得2000元奖学金。
二等奖:每人获得1500元奖学金。
三等奖:每人获得1000元奖学金。
六、其他规定1. 获得本奖学金的学生视为毕业生先河,并获得校优秀学士学位证书的同等待遇。
2. 奖学金评选前,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良毕业生取消评选资格。
3. 本奖学金的发放不受其他奖项的限制,但获得该奖学金的学生须在本学年继续在校就读。
以上是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该细则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鼓励和表彰优秀的本科生,在他们的学习和成长道路上起到一定的激励和推动作用,同时也更好地有利于本科生在自身综合素质方面的提升和发展。
高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
高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1. 前言高校学生奖助学金是高校给予优秀学生的一种奖励和资助措施,旨在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同时也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
为了公正、公平地评定奖助学金,制定了以下评定规则。
2. 奖助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高校设立了不同种类的奖助学金。
主要包括:•综合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校学生,主要根据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综合考核标准来评定。
•国家奖学金:由国家设立,对学业成绩优异、品德良好的学生进行评定和资助。
•社会奖学金:通过社会捐赠、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资助的奖学金。
•励志奖学金:对特殊困难家庭、自强不息、努力奋进的学生进行资助。
•学科奖学金:对在某个学科或专业方向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
3. 奖助学金评定标准3.1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定学生奖助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一般包括学期平均成绩、累计成绩、综合测评等。
•学期平均成绩:通常要求学生在一学期的各门课程中平均成绩达到一定分数线才有资格参评奖助学金。
•累计成绩:评定学生是否符合奖助学金条件时,还会考虑学生之前的学业成绩。
累计成绩较高的学生更有可能获得奖助学金。
•综合测评:学校可能会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成绩、社会实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3.2 综合素质和操行除了学业成绩,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操行也是评定奖助学金的重要指标。
学生在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将会纳入评定的考虑范围。
•课外活动: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学术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等,表现突出者将得到认可。
•社会实践: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实习实训等,将加分。
•志愿服务: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展现出积极向上的品质,也会得到额外加分。
3.3 经济困难情况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还会考虑其家庭经济情况来进行评定和资助。
•家庭经济情况:家庭经济情况是评定学生是否符合获得助学金的条件之一。
一般而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更有可能获得奖助学金。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为了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公正、公平地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激励学生积极进取,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类别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设立优秀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四个类别。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评定标准:以学生的学期绩点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学生的学分绩点、课程难度系数、学分数等因素进行评定。
(2)综合素质评定标准:包括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评定。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学校每学期结束后,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2)评定结果将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并通知获奖学生。
4. 奖学金发放(1)奖学金将以财务补助的形式发放给获奖学生。
(2)奖学金将根据获奖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按比例进行分配。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将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学术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社会责任感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2. 综合测评方法(1)学业成绩评估:通过学生的学期绩点、课程难度系数、学分数等因素进行评估。
(2)学术研究能力评估:通过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发表情况等进行评估。
(3)实践能力评估:通过学生的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活动进行评估。
(4)创新能力评估:通过学生的创新项目、专利申请等进行评估。
(5)团队合作能力评估:通过学生在团队项目中的表现进行评估。
(6)社会责任感评估:通过学生的志愿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进行评估。
3. 综合测评结果综合测评结果将以综合测评等级的形式进行评定,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4. 综合测评应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用于奖学金评定、学生评优、学生干部选拔等方面。
四、总结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激励学生积极进取,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和综合素质。
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为了激励和表彰在学业、科技研究、社会实践、文化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本科生,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奖学金评定管理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一、评奖范围设置学业奖、科技研究奖、社会实践奖、文化艺术奖四类奖项,评定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评奖原则评奖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评奖过程中要贯彻奖学金评定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评奖工作应实行民主中心主义,依据学术水平和道德品质来评定。
三、评奖标准1. 学业奖(1)一等奖: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全院前10%的学生,且年度各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者。
(2)二等奖: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全院前20%的学生,且年度各科成绩均在75分以上者。
(3)三等奖: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全院前30%的学生,且年度各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者。
2. 科技研究奖(1)一等奖:在国家级及以上科研机构、企业、高校等单位完成的重要科研项目,并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项,或在国际性期刊上发表的第一作者SCI论文数量不少于两篇的学生。
(2)二等奖:在国家级及以上科研机构、企业、高校等单位完成的科研项目,或在国际性期刊上发表的第一作者SCI论文数量不少于一篇的学生。
3. 社会实践奖(1)一等奖:担任学生会、社团、班级等组织职务,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优秀班干、学生干部等个人荣誉,或者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200小时的学生。
(2)二等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的学生。
4. 文化艺术奖(1)一等奖:在学校举办的大型文化艺术赛事中,获得学校及以上奖项,或在全省及以上级别的文艺大赛中获得一等奖。
(2)二等奖:在学校举办的中型文化艺术赛事中,获得学校及以上奖项,或在市级及以上级别的文艺大赛中获得一等奖。
四、评奖程序1. 收集资料各院系首先要对本校本科生进行全面调查,收集有关学生在学科、科研、实践、艺术等方面的情况。
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设立“本科生奖学金”(简称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
第二条为做好学校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对象、比例及评定条件第三条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思想品德和学业成绩表现优秀、综合素质优良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以及当年度被学校录取的成绩特别优秀的一年级本科生。
第四条奖励比例与金额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学金与新生奖学金。
一等奖设奖比例为2%,每生2000元;二等奖设奖比例为8%,每生1200元;三等奖设奖比例为15%,每生800元;新生奖学金设奖比例为2%,每生2000元。
第五条评定条件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践行核心价值观,品德优良、遵规守纪、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学校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劳动和创新创业活动;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努力,态度端正,能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成绩优良,当学年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学业成绩排名和第二课堂成绩排名,一等奖均需位于前4%,二等奖均需位于前16%,三等奖均需位于前30%。
3.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奖学金:(1)修读课程有补考的;(2)修读课程平均绩点低于2.5的;(3)受违纪处分的;(4)未注册的。
4.新生奖学金按省内生源与省外生源分别评定。
省内生源各专业录取成绩的前2%可参评新生奖学金;省外生源录取成绩前2%可参评新生奖学金,人数不足1人的按1人计。
第三章评定、发放与管理第六条评定办法1.奖学金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每年十月评定一次;2.各学院成立奖学金评议小组,经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按成绩从高到低等额推荐人选,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核;3.学生处对各学院奖学金评议结果进行审查复核,并在全校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4.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生处会同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在新生学籍审查确认后组织开展。
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20201219061602)
电力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在参照VVXXXXXXXXX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申请奖助学金的基本条件1.修完评奖年度内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2.未休学或者停学(请假时间少于上课时间三分之一);3.评奖助学金年度内未受到过校纪处分。
二、综合测评成绩的算法以班级为单位计算出每个学生学业平均成绩(不含选修课),在此基础上,累加该学年本人的附加分(加分标准详见附表),即为该生本学年度的综合测评成绩,并按分数高低排定名次。
综合测评成绩二学业平均成绩+附加分三、奖助学金及综合测评评定程序每年评定一次奖助学金.每年9月底评定结束。
1.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各班在开学第一周内成立由班长、团支书、普通学生代表(3 人)等5 人组成的班级奖助学金初评小组,负责本班学业成绩核算及综合测评加分审核事宜。
初评小组的普通学生由班级无记名投票选出。
评选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学工办,由学工办统一公示。
2.评选小组在第一周内收集齐本班同学之加分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向本班同学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工办。
逾期未向本班评选小组递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3.学工办将在第二周内对加分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每位同学签名确认。
加分一旦签名确认后,不得更改。
4.9 月15日前各班将每学年的综合测评初评结果及排列名次制表上交学工办,并于上报之日起进行公示。
四、组织领导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小组成员包括院长、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
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负责对我院奖助学金评定初并将审评结果进行审核,核结果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结束后,评定结果报学生处。
五、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电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表一思想表现加分标准(上限6 分)附表二学术科研加分标准(上限6 分)附表三社会工作加分标准(上限2 分)附表四学习竞赛加分标准(上限2 分)附表五文娱体育加分标准(上限2分)2014 年2 月26 日电力工程学院2014 年2 月26 日附表思想表现加分标准(上限6分)附表二学术科研加分标准(上限6分)附表三社会工作加分标准(上限2分)附表四学习竞赛加分标准(上限2分)1.原则上得过助学金的学生不得重复参与助学金评定,特殊情况(特别贫困)个人提出申请,由班级奖助学金初评小组和辅导员审核通过后上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审核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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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在参照VVXXXXXXXXX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申请奖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修完评奖年度内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2.未休学或者停学(请假时间少于上课时间三分之一);
3.评奖助学金年度内未受到过校纪处分。
二、综合测评成绩的算法以班级为单位计算出每个学生学业平均成绩(不含选修
课),在此基础上,
累加该学年本人的附加分(加分标准详见附表),即为该生本学年度的综合测评成绩,并按分数高低排定名次。
综合测评成绩二学业平均成绩+附加分
三、奖助学金及综合测评评定程序每年评定一次奖助学金.每年9月底评定结
束。
1.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各班在开学第一周内成立由班长、团支书、普通学生代表(3 人)等5 人组成的班级奖助学金初评小组,负责本班学业成绩核算及综合测评加分审核事宜。
初评小组的普通学生由班级无记名投票选出。
评选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学工办,由学工办统一公示。
2.评选小组在第一周内收集齐本班同学之加分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向本班同学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工办。
逾期未向本班评选小组递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3.学工办将在第二周内对加分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每位同学签名确认。
加分一旦签名确认后,不得更改。
4.9 月15日前各班将每学年的综合测评初评结果及排列名次制表上交学工办,并于上报之日起进行公示。
四、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小组成员包括院长、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
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负责对我院奖助学金评定初
并将审
评结果进行审核,核结果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
天。
公示期结束后,评定结果报学生处。
五、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电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
公室。
附表一思想表现加分标准(上限6 分)附表二
学术科研加分标准(上限6 分)附表三社会工作
加分标准(上限2 分)附表四学习竞赛加分标准
(上限2 分)附表五文娱体育加分标准(上限2
分)
2014 年2 月26 日
电力工程学院2014 年2 月26 日
附表思想表现加分标准(上限6分)
附表二学术科研加分标准(上限6分)
附表三社会工作加分标准(上限2分)
附表四学习竞赛加分标准(上限2分)
1.原则上得过助学金的学生不得重复参与助学金评定,特殊情况(特别贫困)
个人提出申请,由班级奖助学金初评小组和辅导员审核通过后上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审核评定。
2.为保障贫困学生能够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获得国家的资助,对确实贫困
又缺少三级贫困证明的同学,个人提出申请,由班级奖助学金初评小组和辅导员审核通过后上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审核评定。
3.为保障学习成绩优秀者,鼓励学生认真学习,成绩排名第一名的学生,原则上在评定励志奖学金时,不受综合测评排名的影响。
国家奖学金原则上给学院学习成绩第一名(同一专业内),而非综合测评第一名。
4.各项活动中,学校明文发布的活动才可以算校级,社团协会活动算院级加分,团总支、学生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均视为院级活动•
5.以团体形式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或学校以上级的各种竞赛未获奖者,或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义务劳动、公益活动或其他集体活动者,以及参加校运动会未获奖者,每次加0.02分,累计不超过0.06分。
6 . 市级活动获奖者,按校级各等级再加0.2 计算。
7.扣分制度:无故旷课、无故缺席会议、各种活动一次扣0.05 分,迟到次数累计2 次扣0.05 分(每增加2 次扣0.05 分),晚归一次扣1 分,二次取消评选资格。
8.作弊、酗酒、打架、旷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纪按学籍管理规定处分的,取消评选资格。
9.各种性质的志愿者活动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