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葫芦岛市农村初中控辍保学先进集体先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葫芦岛市农村初中控辍保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先进教师的决定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葫政发[2007]19号

【发布部门】葫芦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5.22

【实施日期】2007.05.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葫芦岛市农村初中控辍保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先进教师

的决定

(葫政发〔2007〕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市2004-2006年农村初中控辍保学工作经过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绥中县网户满族乡学校等19个单位“葫芦岛市控辍保学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栗印学等33名同志“葫芦岛市控辍保学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董大华等33名同志“葫芦岛市控辍保学先进教师”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先进教师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争取更大的成

绩。各县(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要以控辍保学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创新,不断开创我市控辍保学工作的新局面,为推动全市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为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葫芦岛市控辍保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先进教师名单

先进集体(19个):

绥中县网户满族乡学校

南票区九龙初级中学

南票区缸窑岭初级中学

龙港区北港实验学校

连山区塔山八一希望学校

连山区钢屯镇初级中学

杨家杖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中

连山区锦郊初级中学

兴城市曹庄镇初级中学

兴城市大寨乡初级中学

兴城市三道沟乡初级中学

兴城市药王庙乡初级中学

绥中县万家镇初级中学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