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技术研究院内涵特征、功能分类及发展历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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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技术研究院内涵特征、功能分类及发展历程研究
温兴琦
产业技术研究院是顺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而产生的,是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新事物。

自产生以来,尽管学术界和实践界都对产业技术研究院进行了较为密切的关注与探索,但由于学科视角和关注层次的差异,加之产业技术研究院自身的发展演化,对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概念内涵、功能特征、类型划分等尚未形成统一观点。

对产业技术研究院进行清晰界定,厘清其发展演进的基本历程和内在逻辑,并对其主要功能作用机制及主要类型进行深入阐释,建立起基本分析框架和理论基点,有利于从理论上丰富和推进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相关研究,同时对于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节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内涵界定
自产业技术研究院产生以来,学术界和实践界对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内涵界定进行了长期的思考和探索,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共识,也产生了较多的争论。

以下通过对国内外现有关于产业技术研究院研究成果的梳理与比较,介绍关于产业技术研究院内涵界定的代表性观点,以呈现本领域现有研究进展的概貌。

一、国外对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内涵界定
从国外现有相关研究成果来看,尽管国外鲜有出现“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提法,但类似于产业技术研究院的这类机构却在20世纪80、90年代以来就已出现。

影响较大的主要是产业实验室或工业实验室,起源于19世纪中后期德国的化学工业领域,后来在美国得到迅猛发展,是发达国家重要的科技体制创新的产物。

从一百多年来的发展来看,产业实验室对德国、美国等国家的工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提升效应极其显著,成为发达国家重要的创新引擎。

在很大程度上,它是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重要物质基础,也为美国称霸世界提供了重要的力量来源。

如果说一部美国经济发展史就是一部科技成果转化的历
史的话,产业实验室则无疑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1。

在Anders Granberg于1981年最早明确提出共性技术(Generic Technology)的概念以后,V.Krishnan和Saurabh Gupta进一步在产品平台的基础上提出了技术平台的概念,并将其定义为“特定范围内的所有产品(核心产品及其产品线中的产品、扩展产品和衍生产品)共同采用的基本技术构架,构筑产品平台的最低技术标准”。

这也可以被视为国外学者对产业技术研究院概念的最早界定。

Homi Katrak(1998)从经济效率和福利的视角对发展中国家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功能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产业技术研究院是提升产业内生技术水平、帮助企业引入新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新产品的专门机构2。

Po Young Chu 、Yu Ling Lin等(2006)明确提出,产业技术研究院最早于1973年在中国台湾诞生,即工业技术研究院,是一种旨在促进台湾整体技术发展的非营利性研发机构,它是由政府设立的产业技术应用研究组织,自设立以来极大地促进了台湾地区的高科技产业发展3。

从现有研究文献来看,由于产业技术研究院最早产生于中国台湾,是由台湾政府设立的独特机构,尽管别的国家也设置了与其功能相似的机构,但并没有明确提出这一概念,而是有其他名称,如韩国称为科学技术研究院,因而,国外学者对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内涵界定较少。

二、国内对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内涵界定
在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建立和发展的示范效应影响下,我国产业技术研究院得到迅速兴起和快速发展,国内学术界和实践部门对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关注度也不断提升,对于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界定也形成了极为多样化的观点。

1吴金希.公立产业技术研究院与新兴工业化经济体技术能力跃迁——来自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的经验[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136-145.
2Homi Katrak. Economic analyses of Industrial Research Institute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the Indian Experience[J]. Research Policy,
1998(27),337–347.
3Po Young Chu , Yu Ling Lin, Hsing Hwa Hsiung, Tzu Yar Liu,Intellectual capital: An empirical study of ITRI[J].Technological Forecasting & Social Change,2006(73) ,886–902.
李新男(2007)较早将产业技术研究院定义为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它组织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建立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季松磊、朱跃钊(2010)将产业技术研究院定义为以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目标,致力于面向产业链的应用科技的研究开发, 推动产业升级, 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产学研合作科研研发机构,并认为它是产学研合作研发实体模式的新发展;杨明海、荆扬等(2013)提出,产业技术研究院是集聚优质创新要素,实现“政、产、学、研、用”有效结合,在科技创新创业、科技成果产业化、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为产业提供支撑、引领、保障等服务功能的协同创新组织;针对各种对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定义差异,刘林青、甘锦锋(2014)在明确产业技术研究院是共性技术研发机构的一种有效形态的基础上,指出有关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定义仍然并不十分清晰,其突出表现在它有多种名称,如工业技术研究院、技术研究院、工程研究院、先进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综合研究院、应用研究促进协会和标准与技术研究院等,这就使得它容易与大学(科研机构)在本地或外地建立的派出机构相混淆;菅利荣、刘思峰等(2014)将产业技术研究院界定为聚集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等众多创新主体,集科研、产业、资本、教育及科技中介服务于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吴金希(2014)通过对比国内外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发展历程与功能作用,认为产业技术研究院就是发达国家的产业实验室或工业实验室1,是以研究开发适用的产业应用技术为主要目的而设立的研发机构,其主要功能在于将新科技成果转化为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服务,为提升企业竞争力服务;熊文明等(2015)提出,产业技术研究院是整合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组织等多方资源建立的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标,旨在进行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创业,以提升区域产业结构层级的平台化组织;胡艺凡(2018)认为产业技术研究院是由政
1指分布于企业中的研究机构或科研组织,在有些国家或地区又叫“企业研究所”。

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实验室是1775年由法国化学家拉瓦锡(Antoine Laurent Lavoisier, 1743—1794)任硝石火药厂总监时在炮兵工厂设立的。

工业实验室是近现代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按功能可以将工业实验室划分为综合实验室、研究实验室、发展实验室、应用实验室等,其核心职能是从事研究与发展工作。

后来工业实验室又拓展到泛指所有科研机构,包括企业实验室、政府实验室、独立实验室(或私人实验室)、研究协会实验室、大学实验室等。

府、企业、高校院所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科技中介、金融机构等联合作用,实现各类创新要素快速聚集,有效整合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的一种平台组织。

从现有理论研究和发展实践来看,当前国内对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内涵逐步趋于形成共识,较少出现新的定义,这一方面体现出学术界通过长期跟踪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发展演进,基本识别了其本质内涵与功能特征,形成了一定的共识,另一方面也说明产业技术研究院自身在构成要素、功能结构、运行模式等方面也逐步趋于稳定和成熟。

未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变化,产业结构和技术—经济范式不断推陈出新,产业技术研究院必将进入创新发展和功能升级的新阶段,相关的理论研究也会不断深化和拓展跟进。

当然,就国内学术界对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内涵界定来看,可以发现,尽管不同学者的观点存在差异,但总体上体现出几个方面的共同点:一是在机构性质上,都将其视为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水平的非营利组织;二是在构成要素上,都认为其包括企业、大学、科研院所、中介组织等;三是在功能模式方面,都认为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协同创新是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基本功能和运行模式。

三、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基本内涵
上述对产业技术研究院内涵的不同界定,尽管表述各异,但基本都突出了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导向、产学研结合、共性技术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协同创新平台等关键特征与属性。

此外,也有一些学者将产业技术研究院视为与其他机构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相类似的概念(刘林青等,2014;陈建安等,2015),实际上,在当前创新形态不断演进融合的背景下,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功能结构和组织模式也在不断丰富和拓展。

综上所述,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基本内涵可以界定为:为了实现共性技术研发和支撑产业发展,由政府、创新企业、大学、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建立的综合性协同创新的产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机构。

对产业技术研究院内涵的理解,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产业技术研究院是旨在解决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的非营利机构。

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具有显著的经济外部性,面临激烈市场竞争的
企业,往往缺乏足够的动力和资源进行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因此,这一任务只能交由社会公共机构来完成。

产业技术研究院应运而生,负责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内新工艺和新产品的推广,它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促进产业整体的进步。

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在整合分散在各处的联合工业研究所、联合矿业研究所与金属工业研究所的基础上成立的财团法人性质的工业技术研究院,扮演着促进台湾地区半导体产业发展的先锋角色,它引领了台湾地区半导体行业乃至整个台湾的科技创新,并显著地促进了技术产业化,对于台湾产业结构调整功不可没,在国际上也被视为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模式的典范。

其次,产业技术研究院是一种典型的产学研合作组织。

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主体之间建立的合作关系,一般以企业为技术需求方,以科研院所或高等学校为技术供给方,其实质是优化技术创新所需各种要素的有效组合。

产业技术研究院从建立到运行,都离不开产、学、研等主体之间的紧密合作,其中,企业是技术需求者,也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者和商业化的实施者,大学是科技成果提供者和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主体,科研院所是科技成果提供者,三者之间各取所需,优势互补,形成了一个功能强大、互惠共生的创新有机系统。

可以说,产业技术研究院本身就是一种典型的产学研合作组织,事实上,纵观国内外现有的各种产业技术研究院,其构成主体中无不包含了企业、大学、科研院所等在内的各种创新主体。

再次,产业技术研究院是具有复合型功能的非企业组织。

产业技术研究院作为聚集了企业、大学、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创新集合体,不仅整合了各创新主体的基本功能,而且也触发和衍生出这一产学研合作组织的独特功能,共同形成了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中试、科技成果转化、商品化、市场推广、人才培养等在内的复合型功能。

在发挥这些功能的同时,产业技术研究院又是一种非企业组织,它不以营利为主要目标,其主要目标是追求产业共性技术的创新和突破,促进产业整体的技术进步和健康发展。

从这方面来说,产业技术研究院与企业技术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科研院所都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如表1-1),企业技术研究机构是为企业产品开发和技术进步提供技术来源和支撑的,具有鲜明的营利性质和目标,专门的科研院所则一般是公共非营利性质
的社会组织,在发达国家也存在一些私人科研院所,它们都是为了解决经济社发展过程中某些方面的科学技术及实践问题而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的研究机构,如科学院、研究院、研究所等,可以分为国家级和地方性科研院所,也可以依照所涉及领域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科研院所。

表1-1 产业技术研究院与企业技术研究机构、专门科研院所的比较
综上所述,产业技术研究院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承担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创新与应用推广使命的重要机构载体,它与传统的企业研发机构和科研院所在许多方面都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且在实践中能较好地实现与它们之间的优势和功能互补,共同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创新发展。

在当今全球各国和地区,这三者之间既有分工合作,既有协同也有竞争,已成为共同推动科技研发和创新的“三驾马车”。

当然,随着科技创新和产业技术发展边界的逐步拓展与形态的不断演进,产业技术研究院自身的内涵和外延也将日益扩展和更新,呈现与时代特征相匹配的功能和特征。

第二节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基本特征
产业技术研究院是在科技与经济关联日趋紧密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产学研合作组织形态。

与产学研合作其他组织形态相比,产业技术研究院在功能定位、组织模式、运行机制、治理评价等方面都体现出较为明显的特征。

一、功能定位综合性
产业技术研究院的产生源于其特殊的市场需求,因而具有明确的功能定位。

1973年台湾工业研究院建立之初,相关部门将其明确定位为“任务导向的应用研究机构”,主要功能就是接受政府委托进行相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并辅导企业的研究开发,为产业提供技术供给。

从这一定位来看,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功能主要是技术研究和开发。

随着市场需求和创新实践的发展,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功能也在不断丰富和拓展。

当前,从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建设和运行实践来看,其功能定位的综合性越来越明显,具体体现在:
1.共性技术研发。

共性技术就是产业发展过程中,各相关主体共同需要和享有的技术。

瑞典著名学者Anders Granberg将其定义为“自然过程、因果联系的集成,并能够完成某些功能的技术”;美国先进技术计划(ATP)则将共性技术界定为“一种有可能应用到大范围的产品或工艺中的概念、部件、工艺或科学现象的深入调查”;美国布什政府也提出了共性技术的定义——存在潜在的机会,可以应用于多个产业的产品或工艺的表现为科学概念、技术组成、产品工艺及科学调查等的科学事实。

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共性技术具有基础性地位,对产业的形成与关联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对产业发展中众多关键核心技术和工艺的突破具有制约作用,而且其开发应用能显著推进本部门众多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效提升一个或多个产业的生产效率,并带动相关部门或领域整体技术进步,提高社会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

然而,由于产业共性技术的“共性”特征,其研究开发具有突出的“外部性”,产业中研发主体之外的厂
商和各种其他组织,都天生具有“搭便车”的激励,不愿意自己进行研发投入和研发活动,同时由于共性技术成果的外溢性,其他主体很容易获取研发成果的知识,也大大降低了技术研发主体的研发积极性。

因此,共性技术研发需要“公共”部门来组织和实施,在这种情况下,产业层面的共性技术研究机构顺势产生。

产业技术研究院最初出现的驱动力量便是产业发展对于产业共性技术的需求。

因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成为产业技术研究院功能中最为主要的方面。

产业技术研究院的主要特点之一就体现在产业共性技术的开发,融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衍生创业为一体,有较强的行业属性和应用导向,更明显体现出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和创新网络组织功能。

1
2.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体系和创新过程的重要环节。

科技创新要真正起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必须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的适应市场需求的创新产品或服务为前提。

因此,科技成果转化成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支撑。

在产业发展中,产业共性技术研发成果也面临着向现实产品转化的问题,产业技术研究院承担起了这一功能和职责,它全面搜集和汇总行业共性技术研发成果,并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市场供需状况,运用各种资源和平台,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产品转化,并进一步探索其商品化和大规模生产的可能。

从这个意义上说,产业技术研究院有效解决了科技成果转化中高风险、信息不对称和高复杂性等难题,为创新链条的接续和顺畅运转提供了重要保障(如图1.1)。

图1.1 产业技术研究院促进创新链运转示意图
1刘波.我国有必要重建制造业产业发展共性技术研究院[N].中国经济导报,2019.10.18
3.区域创新引领。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区域创新发展过程中,需要功能强大、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引领主体和驱动力量。

产业技术研究院以其创新覆盖面广、组织功能完善、辐射带动力强等优势,聚集了创新的核心主体,构建起完整的创新链条和良好的创新生态,并遵循现代化创新规律,营造了利于创新的文化和规范,建立了科学的内部治理机制,当仁不让地成为区域创新的重要龙头,对区域创新发展发挥着强大的引领作用。

在我国各地区的创新发展实践中,产业技术研究院在推动技术研发和创新、引领高新技术发展、探索创新模式等方面发挥的创新引领作用日益凸显。

截至2017年底,全国累计建设了超过1000家产业技术研究院1,这些产业技术研究院成为各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和引领先锋,是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发展的孵化主体和加速驱动主动力。

从我国各区域创新发展能力和效果来看,如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创新发展处于领先的地区,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建设和发展也都具有明显优势,即便是在某一区域内部不同地区之间,这种现象也普遍存在。

4.创新模式探索。

创新是一个高度综合性和复杂性的过程,且具有鲜明的时代情境性,这些特性决定了创新模式的多样性和情境依赖性。

创新资源禀赋、区域文化习俗、法律法规制度、产业发展特点、经济发展阶段等方面的差异,都要求采用不同的创新模式,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创新实践路径和模式已经为此提供了足够的证据。

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日益融合的背景下,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呈现出许多新特征,面临新挑战和新机遇,采用何种创新模式成为创新主体推进创新进程、提高创新绩效必须首先解决的困惑。

产业技术研究院作为一种全新的创新组织模式,切中了传统创新模式的沉疴和弊病,适应了现代创新环境和创新主体要素的特征与需求,将科技创新的基本规律与现代产业发展要求紧密结合,有利于探索适应时代特征和情境要求的创新模式,促进了创新要素的协同,显著提升了创新绩效。

随着科技与经济进一步融合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机制的优化,创新模式的探索必将更加深入,成果也会更为丰硕。

在当前全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探索中,产业技术研究院已成为承担重要任务的改革试验田。

总的来说,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功能复合性可以概括为解决产业技术创新中1任玉峰: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改革探析[J]. 管理观察,2018(19):104-105
的“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及“研发失灵”。

实际上,除了上述几个方面之外,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功能定位还体现在其他一些方面,如创新文化塑造、创业平台搭建、创新人才培养等,而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形态的演进,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功能定位仍会进一步丰富和拓展。

总之,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功能定位具有较强的综合性。

二、组织模式复杂性
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组织模式是指其组建和运行过程中的基本结构、运行规则和治理机制等方面的基本框架和规范,是其功能发挥的组织基础和基本保障。

在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其组织模式也经历了不断的演化变迁,总体看来,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组织模式较为复杂,不仅体现在其组织构成要素和基本结构方面,也体现在其运行机制及治理体系等方面。

1.复杂的构成要素。

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构成要素众多,成分复杂,主要包括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机构乃至政府部门等,这些要素在功能特征、机构性质、运行方式、利益目标等方面具有较高程度的异质性,在共同的合作目标——促进产业技术创新与产业技术进步的统领下,这些要素实现了凝聚和协作,但广泛存在的复杂性和差异性,既为要素间的优势互补和合作共赢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利益协调和内部治理提出了挑战。

2.复杂的运行机制。

产业技术研究院的运行机制是指指导和维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转和变革的各种驱动力量和规范体系,也就是支撑产业技术研究院存续和发展的基本机理。

从总体上来看,产业技术研究院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协同创新机制。

协同创新是指通过创新资源和要素的有效汇聚,突破创新主体之间的壁垒,充分实现各创新主体之间的优势互补,释放各自的人才、资金、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活力而实现深度分工与协作。

产业技术研究院汇聚和整合了一定行业或区域内外部各种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通过强化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组织等创新主体之间多方位交流、全方位协作,实现跨部门、跨地域、跨行业、跨学科的深度合作和开放创新,从而形成科学探索、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产业创新相融合的产学研合作新格局和创新生态系统。

从某种意义上说,协同创新机制是产业技术研究院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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