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煤矿企业油脂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聚富源煤业油脂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天聚富源煤业油脂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天聚富源煤业油脂管理办法

油脂的正确使用和管理在设备运转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油脂管理的好坏, 对于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转, 提高开机率, 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减少设备事故, 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保证我矿机电设备高效运行, 特制定《黎明煤矿油脂管理办法》。

一、油脂的购进、验收、保管、发放

1、供应科进货的油脂, 供货厂家必须是国内知名油脂生产企业, 油脂生产质量稳定, 各种手续齐全。

2、供应科购进的润滑油脂必须有供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单、油脂的生产日期、有效日期及油脂的牌号标识。

3、供应科对每批次新购的油脂除本部门验收外, 应进行抽检。润滑油抽检, 由供应科下委托书, 取油样送试验站进行化验, 并提供润滑油供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 留机电科存档。润滑脂应有除生产厂家外的第三方化验报告单。化验合格的方可验收, 三次化验不合格的供货厂家取消供货资格, 不合格油脂不能发放。

4、油脂的保管, 供应科和各队组对润滑油脂的库内存放, 必须分类放置, 桶、箱上须有明显标识, 注明油种、牌号、生产厂、进货日期和有效日期, 并且放置油脂的容器必须密闭。

5、油脂的发放, 供应科应根据队组的润滑油脂消耗情况合理发放, 严禁各队组过多存放油脂和使用过期的油脂。供应科不准发放过期的油脂和化验不合格的油脂。

二、油脂的使用

1、各队组要由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润滑油脂管理, 并制定油脂的管理办法。

2、队组对本单位所有设备润滑部位建立档案, 列出所有设备各润滑点的定点、定油、定量、定时、定人五定表。

3、每次注油必须做到下列要求:

(1)必须使用规格相符、合格、有效的润滑油脂。

(2)注油人员应经过培训, 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

(3)注油量在规定范围。

(4)所使用的工具、用具应清洁, 符合添注油的规定。

(5)应把注油孔、油盖及周围清洗干净, 方可进行添注油。

(6)更换新油, 必须先清洗干净换油部位, 方能换油。

(7)各队组的领导, 应对换油、注油后进行及时检查验收。

三、油脂的化验

1、试验站负责对全矿设备的润滑油进行定期化验和铁谱分析。

2、各队组必须按时到现场采油样到试验站送检。

3、新投入使用的主要设备, 在一个月内, 使用单位每周取油样一次进行送检, 进行定期取样送检。

4、各队组取走采油样瓶后, 在两日内必须将所取油样送到试验站。

5、各单位的送检油样必须注明油样的牌号、使用地点、设备及部位、使用单位和采样时间, 送检人应签名。

6、对送检油样应及时进行化验和铁谱分析, 并出具化验报告。

7、对不合格的油样及时通知所属队组, 取化验或铁谱分析报告及处理回执单。处理后, 进行复查抽检。

8、对供应科及各队库存的油脂不定期进行抽检。

四、废旧油脂的回收

各设备使用单位在油脂更换时, 废旧油脂必须回收供应库, 统一管理、统一处理。

五、油脂的管理

1、供应科要对油脂进货质量、验收、保管、发放严格把关。

2、机电科负责每月对各队组的润滑油脂基础管理工作和现场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3、对化验不合格或铁谱分析润滑不正常的油样, 使用单位要及

时更换, 并将回执单反馈到机电科。

4、各队组必须使用合格、不过期的润滑油脂, 对更换的油脂本队必须有详细的记录。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换润滑部位的油脂牌号, 如确需要更换时, 必须经机电副总同意, 方可实施。

六、考核办法

1、没按规定购进、验收、保管、发放润滑油脂, 扣供应科100~200元。

2、使用单位没有制定润滑油脂管理办法, 扣责任单位50元。

3、使用单位未建设备润滑点档案和五定表, 扣责任单位50元。

4、不按规定要求换油、注油, 并无记录, 每次扣责任单位30~

50元。

5、使用不合格或过期的润滑油脂, 扣责任单位50~200元。

6、经化验不合格, 更换不及时, 扣责任单位50~200元。

7、化验报告与化验油样不相符, 扣供应科50元。

8、送检油样不真实, 扣送检单位50元。

9、未按规定时间送检油样, 扣责任单位50元。

10、换油后, 未及时反馈回执单, 扣责任单位50元。

11、擅自更换润滑油牌号, 扣责任单位100~200元。

12、送检油样未注明润滑油牌号、使用地点、单位、设备及部位等, 扣责任单位50元。

13、换油后经检验仍不合格, 扣责任单位50~200元。

14、没有规定回收废旧油脂的单位, 扣责任单位50~100元。

15、当月机电科未到各队组检查油脂管理, 扣机电科50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