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燕读书笔记一杨民康音乐民族志方法导论以中国传统音乐为例中央音乐出版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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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民族志方法导论——以中国传统音乐为例》读书笔记
侯燕(11AS03)
第六章宏观与微观——音乐民族志研究规模的方法论取向
一、概述
本章主要介绍了20世纪一百年间音乐民族志理论研究与实践过程中,三个不同发展阶段其方法论取向的情况。在此三个发展阶段中,民族音乐学界主要选择了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这两种方法论取向,且二者之间还体现着一定的历史延续性和学术交接(或循环)的关系。
作者认为,在广义的音乐人类学内部,一般性的音乐人类学课题较注重课题的抽象性和理论性特点,立足于宏观的探索与思考;而音乐民族志课题则较注重课题的具体性和整体性特点,立足于以微观考察与描写为主。
作者在本章中首先对上述两种研究方法论取向作了一个概述性介绍,根据此部分内容笔者在此将其简要归纳为:
宏观方法论取向微观方法论取向
1.“客位”立场 1.“主位”和承认文化相对性
立场(也可能根据具体操
作层面选择主/客位)
2.“局外人” 2.“局内人”
3.注重研究对象的“物质性”层面 3.关注研究对象的每一局部或层面
4.与C·西格“历史定位”概念相关 4.与C·西格“语义定位”概念相关
二、有关研究规模的不同时期方法论取向
1、早期:侧重宏观研究的方法论取向
A、前一阶段宏观认识观念占优势
以德奥文化圈学派和英国的播化学派为基础,马伊翁、霍恩博斯特尔以及萨克斯为代表的比较音乐学家们持宏观的研究方法,其所擅长的乐器分类法就是按照下趋型的研究方法对乐器这一有机对象进行逻辑性预设分类的结果。
B、后一阶段微观认识观念逐渐渗入
例如学者涅特尔提出“位”(emic),即“语境”的概念,已显露出立足于一定地域—民族—文化内部的微观意识的“主位”观。
C、同时,还要意识到早期的比较音乐学者对于研究民歌和器乐旋律与研究乐器所持有的不同认识。因当时的学者认为,对具“物理属性”或“物质性”的乐器的研究更易于获得绝对性和普遍性标准(例如霍—萨乐器分类法);民歌和器乐旋律因具有强烈的音乐和文化个性,很难做到仅谈论它的本体形态而不顾及它的
文化内涵。
但文化性确实是比较音乐学无法回避的问题。
2、中期:由宏观向微观的研究方法论转化的趋势
A、上世纪五十年代后,美国历史学派注重选择微观课题和提倡“文化中的音乐的研究”观念,取代了以往文化人类学宏观研究的观念。博厄斯为首的美国历史学派所秉持的“历史特殊论”等观念对民族音乐学者产生重要影响(例如梅里安姆等人提出的“研究文化中的音乐”观)。
博厄斯之后,民族音乐学在人类学和语言学的影响下进一步出现方法论和认识论转变,注重在研究中的“主位”立场。
B、此时期一个令人注目的学术现象就是以匈牙利学者巴托克、柯达伊、萨波奇为代表的东欧学术群体,倡导一种对其本国及周边地区,具中观规模的研究课题。在研究中逐渐凸显出一种以局内人或本土观念居先的研究路向,并开展了非欧音乐与欧洲音乐的比较研究,同时还开始关注对欧洲古典艺术音乐的研究。
a、巴托克受德奥文化圈派影响提出音乐方言区划分理论,同时其关于民歌不同类型的划分也明显受到传播论“文化层”理论的影响。
b、萨波奇《旋律史》一书中有关“音乐与地理”问题的探讨对我国学者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有关音乐色彩区和音乐地理学的研究提供了较为完整的理论依据。(例如苗晶、乔建中:《论汉族民歌近似色彩区的划分》,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版)。
3、后期(1980s)倾向之一: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的并存与互补
对于上世纪中期以来传统民族志注重微观的研究方法而忽略宏观研究方法这种倾向性,涅特尔提醒指出宏观研究方法所关注的广泛采录与比较性研究,仍不失为民族音乐学界一项重要的贡献。另外,上世纪中叶以来我国现代民族音乐学及传统音乐研究所受到的外域影响可以概括为两方面理论来源:其一即前文提及的东欧民族音乐学学派;其二则是以梅里安姆、胡德、涅特尔为代表的北美现代民族音乐学派,此学派在研究方法和观念上也是采用宏观、中观、微观三者互补并存的方式。
(1)宏观—客位——梅里安姆、洛马克斯等文化区研究方法
A、洛马克斯“歌唱风格量化分析”方法将这种宏观研究理念推向极端。
B、涅特尔《民族音乐学的29个问题》一书着重讨论了“文化层、文化圈、文化丛”的研究概念。此研究理念源自德奥文化历史学派和文化圈学派的学术观念,上世纪中叶又来被梅里安姆和洛马克斯等学者所沿用。
(2)荣鸿曾提出研究旋律家族的三种取向,即生物分类法、基因法、文化本位法,此研究方法体现了从宏观研究——“历史定位”到微观研究——“语义定位”间的结构关系。
在上述理论方法中,荣鸿曾着重阐释了赵如兰强调并应用的“文化本位法”,荣氏指出:
A、宏观取向的“生物分类法”主要针对旋律形态研究,其思路与C·西格的“生物文化统一连续体”概念相关,同时也与“历史定位”范畴的“地层学时期”和“地理学家族”描述范式相关,具有一种类似霍—萨分类法那样“人工”“主观”的片面性。
B、中观取向的“基因法”强调词、曲之间的必然联系,避免了进化论倾向,为进一步进行音乐语义学和音乐文化学研究开启空间,因而此研究取向是较为客观和科学的。但由于此种研究取向带有结构主义“宏大叙事”的方法论特点,学术视角往往基于客位,因此相较于“文化本位分类法”而言,缺少后者微观—主位的观念和立场。
C、微观取向的“文化本位分类法”,即与C·西格理论体系中的“语义定位”即“语义密度”相关,这种研究取向即注意到“语境”,又采用主位的研究观念和学术立场。这种研究方法主要运用到传统音乐研究中;从某种程度上看是指学者在研究过程中所持有的“主位”文化立场和研究方法;“文化本位”和“语境”左右着音乐文化系统内部的音乐文化模式与模式变体。
由此一来,“文化本位法”可以将具中宏观和跨文化含义的“文化母题”概念置换为微观、个案的“主位”概念范畴,为从语义学和文化学领域研究音乐形态学开辟空间。
D、生物分类法、基因法→文化本位法三种方法,恰恰蕴含着从音乐本位(客位)→文化本位(主位);无语义性→语义性;无语境限定→语境限定的学科研究趋向。
4、后期(1990s—)倾向二:微观描写与宏观社会、历史视角相结合
(1)20世纪八十年代人类学与民族音乐学的相关理论
A、文化人类学理论:在微观研究对象描写中溶入宏观的社会和历史视角。
雷德菲尔德创立了“大传统、小传统”分析方法;实验民族志致力于表述“大体系里的可知社区”,即“以大析小、以小见大”的民族志研究方法;之后阐释人类学在前者基础上发展出“远经验、近经验”观念、方法。
B、民族音乐学理论
a、雷斯将阐释人类学家吉尔兹提出的“历史构成、社会维护、个体与应用”(1970s)模式与梅里安姆提出的“概念、行为、音声”(1980s)模式相结合,形成“分析程序→形成过程→音乐学目标→人文科学目标”四个逐级阶段的研究模式。
b、雷斯指出梅氏模式的结构性缺陷在于:音乐与“语境”割裂;三重认知模式不同分析层次之间的联系是单向的,而雷斯认为每一层次都应是在共时性或双向性关联中与其他另两层相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