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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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奖惩细则

综合测评奖惩细则

综合测评涉及学生会活动的奖惩细则(拟稿)因每年综合测评时对于学生会工作涉及到的加分不够明确,特作此细则,以供参考。

一.活动加分1.做好人好事,受到学校或学院表扬者分别加6分、4分,影响较大的可酌情加分。

2.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院或学校组织的救助义捐者等每次奖励3分,但该项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参加校、学院、班组织的义务劳动或志愿服务,每次奖励1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

4.代表班级参加学院、学校各类活动,根据人数多少采取不同的加分,5人以下的每人加0.5分;5人到10人参加每人加1分,10人以上参加每人2分,代表学院参加各种报告会、会议,出席一次加0.5分, 但最高不超过10分。

二.体育加分1.运动会方面:(1)不上场(即训练中途淘汰者)0-5分,视训练情况而定(2)上场但未获奖者:5-10分,视训练情况而定(由平时的训练考勤和教练及跟勤人员评定)趣味运动会: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其他名次视训练情况而定(3分以下)方阵:4分4.篮排球赛:(1)运动员(分值在10-15分之间)其中:第一名:15分第二名:14分第三名:13分第四名:12分第五名:11分其他名次酌情给分(2)篮球宝贝:一等奖:14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没有名次:2-6分(视参赛人员的训练演出情况酌情加分)注:篮排球赛运动员加分可叠加(但两者叠加总分不得超过25分)三.参加校内外体育、文艺、美术竞赛等活动获奖者加分如下:1.一等奖(1-2名)主要成员:国家级:12 分省级:10分校级:6分学院级:4分一般成员:国家级:8分省级:6分校级:4分学院级:3分二等奖(3-5名)主要成员:国家级10分省级6分校级4分学院级3分一般成员:国家级6分省级4分校级3分学院级2分三等奖(6-8名)主要成员:国家级6分省级4分校级3分学院级2分一般成员:国家级4分省级3分校级2分学院级1分注:此仅适用于参加集体活动但没有相应证书的同学,凭有效证明可加分2.代表班、学院或学校参加文体竞赛或文艺演出,分别加1分、2分、3分,获奖者根据名词、等级另计3.为文娱演出或问题竞赛做服务工作(含裁判)每次加1分,但一学期不得超过10分四.其他加分1.文明督察每学期满分5分,具体分值视工作量多少酌情加分2.本学院社团下设协会的会长不超过10分3.本学院社团部下设协会的干事加2-3分4.在校级社团或其他校级组织的部长以上加分不得超过本学院的部长加分(满分15分),干事不得超过本学院学生会干事加分(满分10分)5.宿管部被子加分,其总分不得超过7分五.纪律处分扣分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和通报批评者,分别扣30、20、15、10、5分2.未经准假而不参加集体活动(包括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班级活动等)者,每次扣2分3.因工作不负责任(如打扫卫生)给集体造成损失者,每次每人扣2分4.课堂考勤中迟到一次扣1分,旷课一次扣3分5.要求统一参加的学校、学院、班级文化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6.晨练、早操无故缺勤者每次扣1分六.实施细则1.由各部部长负责把本部举办的每次活动的参加人员(符合上述加分要求的人员)名单,每次活动之后交由副主席统一备份(名单要求:姓名,班级,所参加活动,加分原因,加分数额)2.学生会成员加分由三部分组成,学生会成员基础得分加上日常工作考核得分,减去扣分(无故缺席例会、值周,每次扣0.5分)(此分数统计整理由办公室负责)以上为根据学生手册(参考自学生手册2014年8月版第82页至第93.页)制定的综合测评分数评定细则,仅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所有。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公示一:加分项目分为体育竞赛,学术科技,社会工作,荣誉称号,志愿者活动,班级贡献,参加分,其他。

体育竞赛(参加非同一体育竞赛项目得奖者可累计加分,且体育竞赛总分累加最高不可超过5分)1、参加校运动会校运动会: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分,第三名加0.5分,,第四名0.3分,第五名0.3分第六名0.3分(个人)20X60、接力加分减半,自编操等团体项目减半2、学院运动会:第一名(+0.5) 第二名(+0.3) 第三名(+0.2)(注:参加学校、学院运动会同一体育竞赛项目都获得名次者,不累加,取最高分)3、院体育文化月活动(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第一名(+0.5)第二名(+0.3)第三名(+0.2)(注:团体项目如足球、篮球加分减半;同类项目取最高分,不累加;单、双打可累加,但累加最多不能超过1分;校级、院级运动会参与分0.05,同类项目参与分不累加,不同类项目参与分累加不超过0.3)学术科技1、参加数学建模、电子科技竞赛、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等加分按照《西南大学学生手册综合考评办法》进行;2、获得学校创新基金资助,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普通课题的负责人分别加1分、0.7分、0.5分,课题参与者分别加0.2分;3、参加学院教具设计大赛,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0.5/人;二等奖+0.3人;三等奖+0.2人;4、有参与其他项目者,可提出由测评小组酌情加分(0.1)(注:校级项目参与分+0.2,院级项目参与分+0.1,参与分累计不超过0.5)社会工作1、团委副书记(+2)年级长、班长、副班长、团支书、学生会部长、自律委员会部长(+1~1.5)其他班委成员、学生会干事、自律委员会干事、(0~+0.5),寝室长(+0.1~0.2)(注:对于任职不到一学年的,加分减半;同一学年任多项职务的取最高评价分)2、在校级、院级、班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者(单位:篇)校级+0.2分 /篇院级+0.1分/篇班级+0.05分/篇(原创+0.05 收集信息+0.01) (注:多次发表者,最高累计不得超过0.5分)荣誉称号1、军训优秀学员、优秀党校学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阳光心理优秀学员;院级(+0.3分)校级(+0.5分)各种荣誉称号不累计加分;(注:国家级、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校级、院级的界定一律以主办单位印章为准)(注:社会工作+荣誉称号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志愿者活动1、参与学院312植树活动(+0.1)2、无偿献血(+0.1)3、三下乡活动(+0.1/人),获奖队伍(+0.2/人)4、有其他的志愿者活动由本人提出,测评小组成员商讨决定(0.1-0.2)文艺活动1、参加学校、学院各类文艺活动(包括院辩论赛);校级:一等奖(+1) 二等奖(+0.7) 三等奖(+0.5) ;院级:一等奖(+0.5) 二等奖(+0.4) 三等奖(+0.3) ;(注:辩论赛加分细则:(加分/3)*参与场次,优秀辩手+0.1,多次不累加)参加其他活动加分获“寝室美化大赛”或“文明寝室”得奖,成员各加0.15分,室长加0.2分。

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

美术与设计系2014学年度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为了更细致、更完善地体现我系学生综合测评的加分情况,以&韩山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为指导原则,在此基础上根据我系的实际情况,制左美术系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

一、品徳分品徳行为表现由基本分(60分)、附加分(4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计算方式:基本分+附加分一扣分。

附加分为40分,超过40分以40分计。

加分项目:1、宿舍方面校“优胜宿舍”每次+0.5,系“优胜宿舍”+0.2(注:本项累计不超过3.5分:评为校"文明宿舍”的室长另+0.5。

)校''寝室文艺大赛”:优秀奖+0.2十佳寝室+1百优寝室+0.8最佳创意奖+0.52、校、系各主要活动后勤服务人员(非主办方成员和校学生会、院系分团委、学生分会干部、干事)“校运会”、“迎新晚会”、“迎新生志愿者”、“三笔一话”、“篮球赛啦啦队”等各类活动后勤服务人员(以签名为实每次+0.1)3、各种以签名为实的义务劳动、公益活动班级班级自行组织的服务工作、义务劳动、公益工作、社会实践,由班级评议小组向系申请批准后,每人每次+0」分。

4、发扬“互助互爱,拾金不昧”精神的行为"献血” (+3)、“捐款”(+0.2)、“拾物归主” (+3)、“见义勇为” (+5)等。

注:“捐款”必须是系或学校组织的捐款活动,“拾物归主”、“见义勇为”,必须以辅导员的记录备案为证。

5、校、系各类活动与社团的积极分子以及先进个人称号“学生会各部门积极分子”、“社团积极分子”等(注:以证书为证,校级每位+ 1,系级每位+ 0.5);“优秀编辑”、“优秀通讯员”、“校精神文明十佳”、“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注:以i正书为证,校级每位+ 1.5,系级每位+ Ik6、校、系学生会干部、干事、委员、班干团干、助理班主任、兼职辅导员、潮动画工作室干部成员、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员、校通讯组成员、《韩师青年》成员、校报工作人员、广播台工作人员等。

综合测评部分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部分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部分加分条例
专业创新分:
一、考证只加当年的分,大二已经加了的不再加,但英语四六级每年都加(四级1分,六级2分,不累加)。

二、
三、机器人比赛在同一比赛中获多个奖项,只取一个最优成绩,不累加;但在不同比赛中获奖则可累加(如“广茂达杯”和ROBCUP公开赛可累加)。

数学建模和数学竞赛等也加专业创新分,具体如下:
四、
五、师范生参加“五月红花”加入到专业创新分一栏,只加院级,不加校级。

参加加1分社会实践,获奖只取一个最优成绩
六、普通话通过者加0.5分专业创新分
七、科研立项结题的,组长加0.7分,组员加0.3分
非专业创新分
一、投稿(上限是1.5分)
二、古典诗词
部分操行分
一、班长、团支书以及辅导员助理社会实践和德育各加4分,其他
班委由班长团支书酌情给分,社会实践和德育上限各2分,下线1.5分
二、党建工作人员,社会实践和德育各加2分
三、寝室长社会实践加1分
以上各项加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新)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新)

管理学院综合测评暂行办法德育基础分80分,体育基础分80分(大一大二期间体育分以实际考核分数为体育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德育综合成绩ⅹ30%+智育综合成绩ⅹ60%+体育综合成绩ⅹ10%德育:德育综合成绩=德育基础分+德育加分-德育扣分德育加分一、荣誉加分:(个人称号)院级1 获得院级荣誉加1分2 院级“模范学风班”、“先进班级”、“文明宿舍”,该集体成员每人加1分校级1获得校“优干”、“三好”、“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加4分2校“优秀社团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加3分3评为自治区或校级“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文明宿舍”,该集体的每个成员分别加1.5分市级1获得市“优干”、“三好”、“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加4.5分区级1获自治区荣誉者加5分国家级1获得国家级荣誉者加7分注:以上个人荣誉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计算。

集体荣誉加分与个人荣誉加分累计得分不超出7分。

(注明不包括活动的荣誉)二、参加活动德育加分(此项加分不包括体育类)院级1参加院级活动的选手但并未获奖者加1分2参加院级活动并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5、4、3、2分校级1参加校级活动的选手但并未获奖者加2分2参加校级活动并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6、5、4、3分市级1参加市级活动的选手但并未获奖者加3分2参加市级活动并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7、6、5、4分区级1参加区级活动的选手但并未获奖者加3分2参加区级活动并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8、7、6、5分国家级1参加国家级活动的选手但并未获奖者加3分2参加国家级活动并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9、8、7、6分注:1、如参加又获奖,只加获奖分不累加参加分。

2、参加同一个活动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计算。

3、代表学院或学校参加演出的演员每人加2分,代表班级参加学院的演出演员每人加1分。

三、学生干部加分1校学生会主席、校团委副书记加4分2 校团委常委、校学生会副主席、院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加3.5分3(1)院学生会副主席、班长、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建办公室副主任,校学生会、校团委其他成员、校校风校纪纠察队队长、国旗班班长加3分;(2)副班长、党支部支委、院学生会、团总支其他成员、校校风校纪纠察队副队长、校国旗班副班长加2.5分;(3)年级委、班委会和党支部委员、宿舍舍长、党章学习小组长、院下属队伍正、副队长加2分;(4)院下属队队员加1.5分(督察队、辩论队、礼仪队、主持人队、话剧队、舞蹈队)体育团的各队伍参照院下属队伍加分情况加分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正副秘书长、正副理事长、正副社长、正副编辑)正职加3分,副职加2.5分5其它社团负责人(社团各部门正副部长)正职加2分,副职及社团干事加1.5分6 社团各种获奖荣誉,院级、校级分别按照院级、校级荣誉加1分、2分;社团内部评奖不加分注:学生干部身兼数职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计算。

综合测评附加分评定规则

综合测评附加分评定规则

综合测评附加分评定规则
1、德育加分情况:(1)担任学生干部。

担任班委加1分,班长加
2分;担任院社团组织干部加2分系学生社团组织干部加1分
(有聘书的才能加),「以上加分每人只能加一次最高分,不累
积加分」。

(2)获得荣誉称号。

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人加2分,获“优秀团员、团干”每人加1分。

「此项荣誉加分课累积加分」
(3)参加各项活动。

参加院系各项活动者在活动中获奖按获奖等次依次加2分、1.5分、1分「此项加分可累积加分」
3、智育加分情况:(1)每学期期末总成绩在班上排名前五位的
按照5—1的分额依次加上。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每篇加1分,在院内刊物发表文章作品每篇加0.5分。

「此项加分可累积加分」
4、体育加分情况:参加院级以上体育活动每人加1分,在活动
中获奖者每人加2分;参加系里体育活动每人加0.5分,在活动中获奖者每人加1分。

「此项加分可累积加分」
5、综合测评扣分情况:(1)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扣智育分0.1分;
(2)被(院)系通报批评者扣德育分1分;。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细则(一)品德行为表现奖励分最高不超过20分,主要有以下十一项:1.①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受到国家、省(市) 、学校﹑系通报表彰者,以文件为据,分别加8、6、4、2分。

(上学期在三风建设活动月中,获得“五进”优秀班集体的每人加2分)②见义勇为,敢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者,加6分。

(一般没有)③敢于制止﹑检举违反校规校纪者,加3分。

(一般没有)④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三下乡﹑社会调查﹑科技创新等)并提交总结或论文,被省(市)、学校表彰的,以文件为准,分别加6、3分。

(仅提交总结报告的不加分,同时提交读书心得的加1分)2.【院级】①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和社团联合会干部,按主席及副书记、部长分别加10、8分;干事按优秀、良好、达标分别加6、5、4分。

(干事没有评优的统一按照4分加,月优秀不加分!)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楼长、层长、舍长分别加8、6、5、2 分。

(以学校宿管科开具证明为准,没证明不加分)③院督察队教官和队员分别加8、5分。

【艺术团成员】:组长加8分,组员按优秀、良好、达标分别加6、5、4分。

(没有评优的统一按照4分加,出证明,没证明不加分)【系级】:①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按主席及副书记、部长、干事分别加9、7、4分。

②辅导员助理加6分,助班加5分。

【班级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委加6分,其余班委加4分。

以上各级各类学生干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加分,身兼数职的学生干部只以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

3.报名并成功无偿献血者,加3分。

(需提交证书复印件)4.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包括思想教育、社会服务、公益活动、义务劳动、班、团活动等)一次加0.5分,学期累计不超过5分。

②参加校内外各种比赛活动,积极参与而未获奖者,每次加0.5分,一学期累计不得超过2分。

③参加校内外比赛获奖的,校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分别加3、2、1、0.5分;系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如同一个比赛中获得多项奖项,按最高分项加)。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办公室加分细则
智能分
1.国二,英语四.六级,软考的证书 +4分
2.英语三级.省二的证书 +3分
3.计算机一级,普通话证书 +2分
体育加分
权重分
1.班干成员:班长.团支书每人加四分;其他班干每人加俩分
2.主席团成员:主席团委副书记,每人加4分;副主席各位
主任每人加5分
3.部门成员:部长,每人加4分;其他干事;每人加2分(部门加分不可叠加,如果有同学加了好几个部门,则只按加了一个部门加分)
操行分
1.若操行分慢90分。

则对其额外加3分智能分
2.若参加一些活动和帮学校办事经领导批准后可获得相应的操行分加分
注意:
1.权重分和智能分总分不能超过90分
2.三好优干.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等证书不对其加分
3.若加分于学生手册有冲突,则以学生手册为准
消分
1.田径队可消晨跑的分
2.体育部和篮球队可消晨跑和晚自习的分
3.因部门有事而缺席则必须要有部门部长的签字才能消分,名单有部长加到办公室统一消分
4.其他部门消分在得到相关负责老师的允许下可消分
5.因校或院里有事则根据具体情况消分
6.其他情况则必须有请假条(请假条必须有本班班主任和辅导员的签字才有效)才能消分。

综测加分细则

综测加分细则

11测绘综合测评细则基础性素质测评一、品德基础素质1、政治表现:党员(15分)、预备党员(14分)、入党积极分子(13分)、其余同学(11分);2、遵纪守法:20分;3、社会公德:20分;4、劳动表现:15分;5、个人品质:15分;6、人际关系:15分;以上六项同学自己评估,测评小组审核后给分,一般为满分(除晚归、违规电器、受处分者),具体参照《学生手册》P168。

二、专业基础素质测评由数据录入小组录入数据得出结果,选修课成绩不计入在内三、身心基础素质测评1、体育成绩:学年两次期末成绩的平均值(40%)+体能达标成绩(60%);2、心里品质:0—15分;3、审美情趣:0—10分;以上2、3项,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实际测评,并给自己酌情加分;4、出勤情况:体育课出勤情况,酌情给分;5、体育锻炼态度:(1)、长期坚持体育锻炼者:0—5分(视自身实际情况酌情给分);(2)、参加院系、班级体育训练队,并积极参加训练者(由院系、班级提供材料):0—5分;(3)、参加校级体育活动团体项目者(由各院系提供材料):0—5分;体育锻炼态度得分为以上三项得分之和。

6、军训:高年级同学只要完成军训的均以10分记;四、发展性素质测评(一)、品德发展素质1、在各处任职(限综测学年仍然任职)班委:班长(10分)学习委员、团支书(8分)其他班委(6分)宿舍长(5分)学生信息员(5分);学生会:主席、副主席(10分)部长、副部长(8分)其他干事(5分);社团:社长、副社长(6分)社团部长(4分)社员(2分);注:身兼多职者,按最高职务计分,各职务均能履行职责并有突出表现者(即各职务加分均被主管部门评定为最高分者),经学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审定,可酌情另加1—2分。

2、先进个人(限本学年,凭证书加分):证书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依次对应的加分分值为:40、20、10、5;优秀社团成员:3分;优秀学生会部门成员:5分;注:先进个人不包含以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各类奖助学金称号;3、先进集体获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的先进集体,可酌情加分,具体参照《学生手册》P171;其中,优秀宿舍:3分、最佳宿舍:5分、宿舍美化大赛(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其他2分);4、精神文明建设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并受到有关方面表扬者,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一次分别加分分值为:40、20、10、5;自愿无偿献血者凭证书复印件可加8分;(二)、社会实践素质1、演讲、辩论、征文以及知识竞赛等凭证书复印件加分(加分具体参见《学生手册》P171;2、社会实践、宣传能力每学期按时上交社会实践报告者每人5分/学期;实践报告获得优秀的,在以上基础上加3分/学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或者兼职者,由各类部门做出相应的证明可酌情加2—5分;宣传文章:凭发表文章的复印件相应加分;(三)、科技创新素质凭证书复印件加分,加分具体参照P172,注:同一作品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得分以最高项记录,不同作品所获奖项得分数可以累加;(四)、职业综合素质1、师范生技能:普通话凭证书复印件相应加分;2、职业技术能力:凭职业证书复印件加分,国家级、省级、校级依次加分15、10、5分;驾照加5分;3、外语能力:凭职业证书复印件加分,每学年均可加分(以最高分记)通过CET6(20分),CET4在530以上加15分,通过CET4(10分);参加英语竞赛并获奖在此基础上加3分;4、计算机运用能力通过国家二级、三级考试者,每年均可加分。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主要用于评优、评先进,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学习成绩(平均成绩)×70%+思想道德素质测评×30%+学生干部加分。

一、学习成绩
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取平均分×70%为最后得分。

二、思想道德素质评定成绩
实施百分制,以100分为基准,根据日常表现加减分
(一)扣分
1、迟到、早退1分/次
2、旷课3分/次
3、事假0.5分/次病假0.3分/次
4、在教室、机房、语音室等教学场所打闹、喧哗、吃东西1分/次
5、卫生检查不合格1分/次
6、不按时熄灯就寝宿舍成员0.5分/次
7、在公共场所吸烟1分/次
8、喝白酒和酗酒5-10分/次
9、使用违禁电器或存放管制刀具30分/次
10、违法、违纪、受处分者30-50分/次
(二)加分
1、宿舍检查评为优秀的1分/次
2、宿舍卫生检查连续一个月评为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1分/人
3、参加学院各类活动获得名次(第一名或一等奖3分/次,第二名或
二等奖2分/次,第三名或三等奖1分/次,优秀奖0.8分/次)三、学生干部加分(30%以外)
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任务较好的,由辅导员酌情给予加分(担任多项职务者取其最高分)
(一)班级学生干部(二)团委学生会干部
1、辅导员助理2分1、学生会主席2.5分
2、班长、团支书1.5分2、学生会副主席2分
3、副班长1.3分3、各部部长(主任)1.5分
4、班、团委员1分4、各部副部长(副主任)1.3分
5、宿舍长0.5分5、各部委员1分。

学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一、学习成绩评定(Z)1、加分项目:成绩绩点积分(Z1),英语和计算机等级加分(Z2),学生本学年成绩平均绩点(J)2、加分方法:Z=Z1+Z2,Z1=(J-1)*10+60二、素质拓展测评(N)1、加分项目A、发表学术论文(N1)详情见学生手册B、科研成果与科技发明(N2)详情见学生手册C、学科与文体竞赛(N3)详情见学生手册注:1、包括参加红歌,阅兵,手绘获奖,足球篮球排球校级院级比赛获奖,运动会获奖,健美操获奖,卡拉OK大赛获奖等2.、不同项目获奖课累计加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记最高分,不累加3、个人获奖加满分,团体获奖主要负责人加满分,其他成员按相应项目分数减半4其他学科及文体竞赛加分情况见下表:名次获奖等级国际竞赛全国竞赛省(市)级竞赛校级竞赛院级竞赛1 一20 15 12 10 6 2-4 二15 12 10 8 45-8 三12 10 8 6 2鼓励奖10 8 6 4 1D、社会工作(N4)注:1、包括在校级院级学生会、编辑部、素拓部,班级,社团等团体中的主要负责人所属团体干事(5分)、班级加分参照注32、寝室长(2分)、楼层长(5分),归入社会工作中加分3、担任学生干部不足一学期的,不予加分;班级每学年:班长、团支书(8分),其他学生干部(5分);兼任多职务的,只记最高分,不累加;任职半学年的加分减半4、此项加分上限10分5、详情见学生手册116页附表九E、社会实践(N5)详情见学生手册注:1、院级(2分)校级(5分),其他学生会社团、班级先进分子之类均不予加分。

2、此项加分上限10分F、发表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N6)注:1、不同作品可累计加分,校级每篇(4分),院级每篇(2分)2、同一作品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只记最高分,不累加3、集体作品第一作者加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分数减半4此项加分上限10分5、详情见学生手册116页附表十一2、加分方法:N=N1+N2+N3+N4+N5+N6N<=100三、基本素质测评(D)1、加分项目(Dn)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社会公德、生活态度、个人品德、身心素质注:1、基本素质基准分控制在70-80之间2、每项打分控制于8-10分之间,最多可打4个10分,3、每位学生此项测评得分(扣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之和为该学生的基本素质评议得分(Dn)2、扣分项目(D10)3、奖励加分(D9)注:包括无偿献血(2分)星级宿舍获奖,室歌PK赛获奖,寝室文化月获奖等, 详情见学生手册110页4、加分方法:D=Dn+D9-D10四、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总积分(S)S=D*25%+Z*55%+N*20%。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滨州学院自动化系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滨州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考核办法的精神,加强与规范自动化系学生综合测评管理的全面性和实效性,表彰先进、鼓励一般、激励后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激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综合素质,参照学校德智体综合测评考核办法的评分标准和细则,依据本系实际情况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修定自动化系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具体如下:一、加分部分德育方面德育考评主要是反映学生在一学期内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出勤、组织纪律观念和宿舍管理等方面的思想道德水准综合情况。

(一)出勤按日历月份计算,一个月内所有出勤为满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者加5分。

(二)活动1、代表系里参加校级各类活动者以2分为基础。

一等奖追加3分;二等奖追加2分;三等奖追加1分。

2、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活动者以3分为基础。

一等奖追加4分;二等奖追加3分;三等奖追加2分。

3、参加非校系组织的团体活动(个人专场活动除外),加1分。

4、好人好事视情况加1-5分。

5、参加学校组织活动以2分为基础加分、获奖者从最高奖项算。

6、校内实践优秀者加4分,良好者加2分。

7、参加系里统一组织的活动(学科竞赛和知识竞赛等除外)加0.5-1分。

(三)学生干部学生干部加分视优秀、良好、合格加相应等级的分值,不合格者不加分。

学生会学生干部、干事优秀率不超过30%,良好率不超过40%。

1、学生会主席视优秀、良好、合格加15分、12分、9分;副主席、秘书长视优秀、良好、合格加12分、10分、8分;各部部长、副部长视优秀、良好、合格加10分、8分、6分,干事优秀、良好、合格加8分、6分、4分。

2、系团委组织机构委员加3分。

3、班长、团支书与部长加相同分数。

4、学生干部兼职每项职务追加2分。

(兼职学生干部以最高职务分为基础分)以上各项的加减分均填入《滨州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考核表》德育栏中的受表扬批评及处分情况相对应的栏目中。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2011学年度)一、品德分品德行为表现由基本分(60分)、附加分(4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计算方式: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附加分为40分,超过40分以40分计。

加分项目:加分项目:1、获校“优胜宿舍” 、系“优胜宿舍”例: : 校优胜宿舍(每次校优胜宿舍(每次校优胜宿舍(每次 & & 0.5) 系优胜宿舍(每次系优胜宿舍(每次系优胜宿舍(每次 & & 0.2)校优秀学生党员宿舍(校优秀学生党员宿舍(& & 0.6) 系优秀学生党员宿舍(系优秀学生党员宿舍(系优秀学生党员宿舍(& & 0.3)系寝室文艺大赛优秀宿舍(系寝室文艺大赛优秀宿舍(& & 0.3)(注:(注: 本项累计不超过3.5分 ;评为校“文明宿舍”的室长另加;评为校“文明宿舍”的室长另加 & &0.5。

) 校“寝室文艺大赛”(摄影大赛作品征集:一(摄影大赛作品征集:一& & 0.5 二& 0.4 三三& 0.3 )优秀奖优秀奖& & 0.2 十佳寝室十佳寝室 & & 1 百优寝室百优寝室 & & 0.8 最佳创意奖最佳创意奖 & &0.5最佳组织奖最佳组织奖&&0.5 十佳摄影奖十佳摄影奖十佳摄影奖&&0.5 参加参加参加& & 0.1)“文明标语”征集活动(一“文明标语”征集活动(一 & & 0.5 二二 & 0.4 三三 & 0.3 优秀优秀优秀 & & 0.2 参加参加参加 & &0.15)2、在校、系或社团主办杂志主办的刊物或活动上发表文章 例:在校内刊物《晓舟》、《院报》、《社团天地》、《韩师青年》等发表文章。

药学院综合测评加分细则(最新版)

药学院综合测评加分细则(最新版)

药学院综合测评加减分项细则智育评定(考试课成绩的平均分+附加分)加分项:1.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首次成绩在425分以上者加4分。

(4分)2.参加中、高级口译考试,中级合格者加5分,高级合格者加8分;参加雅思考试,单项不低于6分前提下,总分6分以上者加5分,6.5分以上者加10分;参加托福考试,口语写作不低于24分、听力口语不低于20分前提下,92分以上者加5分,100分以上者加10分;参加GRE考试,写作不低于4分前提下,300分以上者加5分,320分以上者加10分。

以上各项均以首次成绩为准,且只取最高分。

(5-10分)3.在省级以上(不含省级)课外科技活动或评比、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一、二、三等、优秀奖(或第一、二、三、四名)者,分别加10分、7分、5分、3分(集体项目第一、二、三等、优秀奖的每名队员加分同个人项目加分。

以上各项不累加,也不与第4、第5项累加,只取最高分)。

5-10分4.在省级课外科技活动或评比、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一、二、三等、优秀奖(或第一、二、三名)者,分别加7、5、4、3分(集体项目第一、二、三等、优秀奖的每名队员分别加5、4、3、2分。

以上各项不累加,也不与第5项累加,只取最高分)。

(3-7分)5.获校级课外科技活动或评比、学科竞赛中获一、二、三等、优秀奖(或第一、二、三名)者,分别加5、4、3、1分(集体项目第一、二、三等、优秀奖的每名队员分别加4、3、2、0.5分。

以上各项不累加,只取最高分)。

2-5分未获奖者按德育类以参加校级活动者身份加分二、德育评定(基本分85+以下附加分)加分项:1.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超过参评年级专业该门课程平均分者加2分,成绩排名在本年级专业前25%者加4分。

(2-4分)2.个人在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中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7分、校级加4分,集体获奖,成员酌情加分,以上各项不累加,只取最高分)。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参加活动1 院篮球队员每人加2分,足球队加2分。

2 参加学校学院活动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3校级以上志愿者加1分。

突出事迹1 第三学期献血每人加2分。

2 积极参加社会团体等公益活动,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支教等个人,经个人申请,上交事迹材料,由相关部门认定可以酌情加5到10分。

荣誉加分1卫生检查通报10次以上室员每人加5分,8次以上加4分,得差一次减0.5,减分累计。

2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其他先进个人加1分;3 优秀文明寝室室员加1分;4先进班集体每人加1分;5 党员(含预备党员)加3分,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课考试)加1分,已加过不累加。

社会工作加分1学院三大部门主席团正职工作加5分,副职工作加4;班级班长加5分,团支书加5分。

2学院各部门部长加3分,副部长加2分,部门干事加1分;各班学习委员加3分,各班其他班干部加2分;楼层长,室长加1分;3学生干部兼任多个职务者,按最高加分记分一次。

参加学校团委各部门部长以上可加分。

4 参加寒假社会实践并有相关证明者加2分综合技能加分1 英语四级、六级分别加0.04、0.06,计算机二级加0.02;获劳动技术鉴定部门颁发或行业认定的各类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加0.06;2科研、专利、论文加分按文件标准。

3参加秋季运动会,一等奖加0.12,二等奖加0.1,三等奖0.08,优秀奖0.04,获多奖者按最高分计加分一次;集体项目每位成员均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

评奖若不分等级,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6名按三等奖加分,第7名及以后按优秀奖加分。

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0.02分。

减分项1受到学校,学院处分的,按文件减分。

2被楼栋晚归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

3迟到,早退,缺课较多者,酌情减1-5分。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综合测评是对个人、团体或事物的各种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的过程。

在大多数情况下,综合测评往往是为了评价个人或组织在特定领域的综合能力和表现水平。

在进行综合测评时,常常有加分或减分的情况发生。

下面是一些综合测评加减分的细则。

一、加分细则:1.表现突出:如果在一些特定领域表现突出,能够超过一般水平,可以给予加分。

这通常要求有明确的标准,以便进行客观评估。

2.创新能力:如果被评估的个人或团体能够表现出创新能力,能够提出独特并有效的解决方案,可以给予加分。

这也要求对创新能力有明确的标准和评判标准。

3.协作能力:如果能够良好地与他人合作,能够有效地在团体中发挥作用,可以给予加分。

这通常要求有明确的合作评估标准和准则。

4.践行价值观:如果能够积极践行一定的价值观,如诚实、守时、尊重他人等,可以给予加分。

5.优异成果:如果能够取得优异成果,如在学术、体育或艺术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可以给予加分。

6.公益贡献:如果能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可以给予加分。

二、减分细则:1.违反规定:如果个人或团体违反了相关规定或道德准则,可以给予减分。

这可以包括违反校规、违反法律等。

2.低效能力:如果个人或团体在一些特定领域表现低下,没有达到预期的水平,可以给予减分。

3.不作为:如果个人或团体在一些任务或项目中没有展现积极主动性,可以给予减分。

4.合作问题:如果个人或团体在合作中存在问题,如不配合、争吵等,可以给予减分。

5.隐私保护问题:如果个人或团体泄露了他人的隐私,可以给予减分。

6.品德问题:如果个人或团体的品德受到质疑,如偷窃、作弊等,可以给予减分。

以上是综合测评加减分的一些细则,这些细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应用和调整。

综合测评加减分的目的是为了全面评估个人或团体的能力和表现,促进其全面发展和进步。

同时,综合测评也要尽可能地客观公正,避免主观偏见和不公正的评价。

因此,在进行综合测评时,应该建立明确的评估标准和准则,并确保评估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评估能力。

综合测评考评(包括加分、扣分细则)

综合测评考评(包括加分、扣分细则)

第四条综合测评是评估学生综合素质最主要的依据,各班级学生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定名次,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先、推优、入党和毕业生推荐工作{包括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国家助学金2000、国家助学贷款6000以及其他优惠补助,奖学金类国家和学校分别为1000、500、300可同时获取多项}。

综合测评从德智体三方面进行考评。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总分=基本分×90%+加分-扣分基本分=品德表现分×20%+学业表现分×70%+文体表现分×10%品德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文体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分别为: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各科学习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无旷课情况记录。

(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2、优秀学生标兵: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前三名,或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以及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师生公认、社会好评的可酌情放宽学习成绩条件予以优先或特殊考虑。

(按班级学生数3%计评)3、优秀学生干部: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参予社会工作成绩显著。

(按班级干部数15%计评,学院一级学生干部在所属部门按相同比例计评)4、优秀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思想牢固,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各课程考试成绩均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毕业实习成绩优秀,各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累计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列(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分为:等级奖学金、单项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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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系2014学年度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为了更细致、更完善地体现我系学生综合测评的加分情况,以《韩山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为指导原则,在此基础上根据我系的实际情况,制定美术系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

一、品德分品德行为表现由基本分(60分)、附加分(4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计算方式: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附加分为40分,超过40分以40分计。

加分项目:1、宿舍方面校“优胜宿舍”每次+0.5 ,系“优胜宿舍”+ 0.2(注:本项累计不超过3.5分;评为校“文明宿舍”的室长另+0.5。

)校“寝室文艺大赛”:优秀奖+ 0.2 十佳寝室+ 1 百优寝室+ 0.8 最佳创意奖+0.52、校、系各主要活动后勤服务人员(非主办方成员和校学生会、院系分团委、学生分会干部、干事)“校运会”、“迎新晚会”、“迎新生志愿者”、“三笔一话”、“篮球赛啦啦队”等各类活动后勤服务人员(以签名为实每次+ 0.1)3、各种以签名为实的义务劳动、公益活动班级班级自行组织的服务工作、义务劳动、公益工作、社会实践,由班级评议小组向系申请批准后,每人每次+0.1分。

4、发扬“互助互爱,拾金不昧”精神的行为“献血”(+ 3)、“捐款”(+ 0.2)、“拾物归主”(+ 3)、“见义勇为”(+ 5)等。

注:“捐款”必须是系或学校组织的捐款活动,“拾物归主”、“见义勇为”,必须以辅导员的记录备案为证。

5、校、系各类活动与社团的积极分子以及先进个人称号“学生会各部门积极分子”、“社团积极分子”等(注:以证书为证,校级每位+ 1,系级每位+ 0.5);“优秀编辑”、“优秀通讯员”、“校精神文明十佳”、“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注:以证书为证,校级每位+ 1.5,系级每位+ 1)。

6、校、系学生会干部、干事、委员、班干团干、助理班主任、兼职辅导员、潮动画工作室干部成员、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员、校通讯组成员、《韩师青年》成员、校报工作人员、广播台工作人员等。

校学生会主席+7 校学生会副主席、团委助理书记+6 校团委学生会委员、系学生分会主席+5.5系学生分会副主席、分团委助理书记+5 系分团委、学生分会部长、班长、团支书+ 4.5系分团委、学生分会委员、班委团支委+ 3 校学生会干事、各班副班长+ 3.5 助理班主任+ 3(可另加)兼职辅导员+ 7(可另加)学生党支部委员+ 4.5(可另加)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所有成员(+2)(可另加)系啦啦队成员+0.5(领队另加1)系升旗手(每次+ 0.2)朋辈心理咨询员+1.5校通讯组、《韩师青年》、校报、广播台普通成员+2.5,主要负责人+ 4(可另加)(注:a 院干系干班干以高分的上报,不得重复加分,除非后面注“可另加”字样;b 校通讯组、校报、广播台、《韩师青年》成员投稿、编辑、播音、发行等份内工作一律不得另加分。

)7、分团委、学生分会各主要负责人和部长如考核通过,每人+4;系其他委员及班长+3(可另加)。

8、各社团主要负责人(包括团长、会长)(可另加)校级社团负责人(一年任满+ 4.5 )校级社团副负责人(一年任满+ 4 )系级社团负责人(一年任满+ 4 )系级社团副负责人(一年任满+ 3.5)动漫协会部长(一年任满+ 2 )动漫协会副部长(一年任满+ 1.5)9、潮动画工作室负责人等(可另加)各部门负责人(一年任满+2)成员(一年任满+1)10、被邀请给师弟师妹开交流会的嘉宾(每次+0.1)11、系各项活动评委(每次+0.1)扣分项目:1、无故不参加校、系组织的各项学习、文体活动与其它集体活动(每次扣2分);2、在校、系宿舍内务卫生检查中被列为“警告宿舍”该室成员每人每次扣2分、1分);3、有弄虚作假行为(依照情节严重性扣12分以上);4、有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情节严重性扣2-50分);5、有不尊重师长、不文明行为(依照情节严重性扣2-4分)。

二、学业分学业表现由基本分(90分)、附加分(1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计算方式: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附加分为10分,超过10分以10分计。

加分项目:(以下“一”表示第一名,“二”表示第二名,以此类推。

注:同一项论文、成果、比赛等重复获奖,只计最高分)1、完成(任意)选修课与辅修并且成绩及格者选修课(60—69+0.05 70—79+0.1 80—89+0.15 90以上+0.2)辅修课(60—69+0.1 70—79+0.2 80—89+0.3 90以上+0.4)2、通过各类技能考试并获得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非计算机专业)(+ 0.6)、“普通话等级考试二乙”及以上(+0.4)、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考试证书等(+ 1)(注:通过英语二、四、六级不加分)3、在校、省、全国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成果校+ 1 省+ 1.5 全国+ 34、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和作品校+ 0.1 省+ 0.2 全国+ 0.55、参加由学院各部处、团委及系主办的文化科技、专业技能比赛和各类征集活动校级:0.7—0.5;系级:0.4—0.2;例如:校“三笔一话”(一+ 0.7 二+ 0.6 三+ 0.5 优秀奖+0.2 参加+ 0.15 )系“三笔一话”(一+ 0.4 二+ 0.3 三+ 0.2 优秀奖+ 0.15 参加+ 0.1)校“三下乡社会实践报告”(一+ 0.7 二+ 0.6 三+ 0.5 优秀+ 0.2 参加+ 0.1)校“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比赛(一+ 0.7 二+ 0.6 三+ 0.5 优秀+ 0.2 参加+ 0.15)校各类主题征文比赛、文化知识竞赛、手抄报比赛(一+0.7 二+0.6 三+0.5 优秀+ 0.2 参加+ 0.15)系各类主题征文比赛、文化知识竞赛、手抄报比赛(一+0.4 二+0.3 三+0.2 优秀+ 0.15 参加+ 0.1)校各类演讲比赛(一+ 0.7 二+ 0.6 三+ 0.5 优秀+ 0.2 参加+ 0.15)系各类演讲比赛(一+0.4 二+0.3 三+ 0.2 优秀+ 0.15 参加+ 0.1)校各类设计比赛(一+0.7 二+ 0.6 三+ 0.5 优秀+ 0.2 参加+ 0.15)系各类设计比赛(一+0.4 二+0.3 三+ 0.2 优秀+ 0.15 参加+ 0.1)校园文化艺术节各项比赛(一+0.7 二+ 0.6 三+ 0.5 优秀奖+ 0.2 参加+ 0.15)6、校、系社团主办的文化知识、专业技能比赛校“迎新”书法比赛(一+ 0.2 二+ 0.15 三+ 0.1 优秀+ 0.04 参加+ 0.03)校“书法擂台赛”(一+ 0.2 二+ 0.15 三+ 0.1 优秀+ 0.04 参加+ 0.03)校“中英文”诗歌朗诵比赛(一+ 0.2 二+ 0.15 三+ 0.1 优秀+ 0.04 参加+ 0.03)校“诗歌创作”大赛(一+ 0.2 二+ 0.15 三+ 0.1 优秀+ 0.04 参加+ 0.03)校“长鸣杯”演讲比赛(一+ 0.2 二+0.15 三+0.1 参加+0.03)校“东山杯”英语演讲(一+ 0.2 二+ 0.15 三+ 0.1 优秀+ 0.04 参加+ 0.03)7、校、系主办的说课、试讲比赛以及课件制作系“说课”、“试讲”比赛(一+ 0.4 二+ 0.3 三+ 0.2 优秀奖+ 0.15 参加+ 0.1)校“说课”、“试讲”比赛(一+ 0.7 二+ 0.6 三+ 0.5 优秀奖+ 0.2 参加+ 0.15)校“课件制作”比赛(一+ 0.7 二+ 0.6 三+ 0.5 优秀奖+ 0.2 参加+ 0.15)8、代表校、系参加外校、市级、省级的专业技能比赛广东省大学生艺术展演(一+ 2 二+1.8 三+1.5 优秀+0.5 参加+0.4 )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一+ 2 二+1.8 三+1.5 优秀+0.5 参加+0.4 )广东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一+ 2 二+1.8 三+1.5 优秀+0.5 参加+0.4 )广东省大学生美术作品双年展(一+ 2 二+1.8 三+1.5 优秀+0.5 参加+0.4 )各类市级专业比赛(一+ 1 二+0.9 三+0.8 优秀+0.4 参加+0.1 )9、参加国家部委主办、国际认可的专业技能比赛国家大学生创业大赛(一+5二+4 三+3 优秀+1.2 参加+0.8)国际级入选(+5)扣分项目:1、无故旷课、早退(每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2、无故不交作业,抄袭他人作业,不参加教学实验活动,每次扣1分3、违反课堂纪律,考场纪律等影响到教学秩序,造成教学设备损坏的行为(依情节与后果每次扣1-5分)三、文体分文体表现由基本分(60分)、附加分(4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计算方式: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附加分为40分,超过40分以40分计。

加分项目:(以下“一”表示第一名,“二”表示第二名,以此类推。

注:同一项成果、比赛等重复获奖,只计最高分)1、校、系各体育运动队队员篮球队、足球队、排球队、羽毛球队、田径队、定向越野队等,达到训练并完成任务,校级队员+ 4,系级队员+ 3 正副队长可另加+1。

2、校、系学生会或社团主办的各种球类、武术、定向越野等专项运动比赛校级各种球类比赛(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排球等),按(一+ 5 二+ 4.7 三+ 4.5 四+ 4 参加+ 1.5 获“得分王”、“单挑王”等称号另加+ 2)系各种球类比赛(班际篮球赛、羽毛球赛等),按(一+ 3 二+ 2.5 三+ 2 四+1.8 参加+1 获“最佳奖项”另加+ 1.5)校定向越野比赛(一+ 5 二+ 4.7 三+ 4.5 四+ 4.3 五+ 4 参加+ 1.5)校健美操比赛(一+ 5 二+ 4.7 三+ 4.5 参加+ 1.5)校武术大赛(一+ 5 二+ 4.7 三+ 4.5 参加+ 1.5)校游泳比赛(一+ 5 二+ 4.7 三+ 4.5 参加+ 1.5)3、校运会各项目比赛短跑,长跑,跳高,跳远,标枪等(一+ 5 二+ 4.7 三+ 4.5 四+ 4.3 五六七八+ 4 参加+ 1.5)校运会不同项目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4、代表校、系参加外校市级省级活动进行竞技比赛或活动“粤东高校羽毛球公开赛”(一+15 二+14 三+ 13 四+ 12 五+ 11 参加+4 )“广东省定向越野锦标赛”(一+15 二+14 三+ 13 四+ 12 五+ 11 参加+4 )“广东省大学生棋艺大赛”(一+15 二+14 三+ 13 四+ 12 五+ 11 参加+4 )全省南粤杯大学生辩论赛(冠军+15 季军+14 亚军+ 13 进入30强+ 11参加复赛+ 8 参加初赛+ 4)粤东杯高校象棋邀请赛(一+15 二+14 三+ 13 四+ 12 五+ 11 参加+4 )广东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一+15 二+14 三+13 优秀奖+12 参加+4 )市级比赛加分情况(一+7.5 二+ 7 三+6.5 四+6 优秀+5.5 参加+4)各类邀请赛、交流赛(参加+ 2)5、主要体育活动学生裁判员羽毛球、足球、篮球等比赛裁判员(非主办方成员),校裁判员+ 0.2 系裁判员+ 0.15 6、由校、系乃至省、市级单位主办的各类文娱活动(非主办及社团内部活动除外)“社团之夜”、“主题文化节”(参加表演+ 1.5)“迎新晚会”(参加表演+ 1)校百事新生才艺大赛(冠军+5 亚军+4.7 季军+4.5 优秀奖+2 参加+1.5)校“冬韵杯”宿管内部才艺大比拼(参加+1.5)7、由校、系学生会或社团主办的各类才艺展示活动校“烹饪比赛”(一+ 5 二+4.7 三+4.5 优秀奖+3 )系“烹饪比赛”(参加+ 1 进入院总决赛+ 2)艺术团“个人技能”大赛(获各奖项加分一样每项+0.5)校“辩论赛”(一+ 5 二+4.7 三+4.5 参加+1.5 最佳辩手另+ 3)系“辩论赛”(一+ 3 二+2.5 三+ 2 参加+1 最佳辩手另+ 2.5)校“消防知识竞赛”(一+ 5 二+4.7 三+4.5 优秀奖+2.5 参加+1.5)系“消防知识竞赛”(一+ 3 二+2.5 三+ 2 优秀奖+1.5 参加+1)校“体育知识竞赛”(一+ 5 二+4.7 三+4.5 参加+1.5)系“体育知识竞赛”(参加+1 进入系复赛+2 )校“才艺”演讲(一+ 5 二+4.7 三+4.5 最佳台风奖+4.3 最受欢迎奖+4 参加+1.5)系各类活动主持人(1分/次)校心理健康活动月开幕式和闭幕式表演活动(+1.5)校心促部团队训练(参加+ 2)系心促部团队训练(参加+ 1.5)8、早锻(晨练)全勤者(+ 4)扣分项目:无故晨练缺勤者每次扣3分,代替他人签到的每次双方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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